0 2020 年全县退役军人工作要点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交汇之年,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收官之年。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 X 届 X 次全会、市委 X 届 X次全会、县委 X 届 X 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及省、市、县的部署要求,着力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坚持落实政策与保障权益齐抓、健全机构与发挥实效并重、破解难题与防控风险结合,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努力作示范、勇争先,不断推进我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奋力谱写新时代 XX 改革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确保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等常态化机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3.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职能,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联络员制度,建立秘书股工作制度。
4.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着重建立沟通交流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疑难问题化解制度、台账管理制度、舆情信息上报制度、资源共享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红色基因传承贯穿于每项工作的全过程。
5.加大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力度。定期组织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督办。
二、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
6.成立推广“尊崇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印发《XX 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迅速推广“尊崇工作法”实施方案》,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面推广“十送十关心、服务心贴心”退役军人工作“尊崇工作法”。(XX市关于“尊崇工作法”提出了“十送十关心、服务心贴心”即:一是送组织,在政治生活上关心;二是送关爱,在思想困惑上关心;三是送政策,在待遇落实上关心;四是送技术,在赋能增能上关心;五是送岗位,在就业创业上关心;六是送医疗,在身体健康上送关心;七是送服务,在居家生活上关心;八是送文化,在精神生活上关心;九是送温暖,在生活帮扶上关心;十是送“尊崇”,在荣誉激励上关心。)7.按照“七个一”(即“一域一队伍”“一人一台账”“一 家一对接”“一周一活动”“一月一堂课”“一季一走访”“一 年一评选”)的要求,坚持示范引领,夯实工作基础,将“尊崇工作法”的主要内容在基层落地,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和熟练运用“尊崇工作法”。把落实“尊崇工作法”作为退役军人工作的抓手,认真开展“十送十关心、服务心贴心”活动,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打造成退役军人组织生活的 “党建站”、充电淬火的“加油站”、就业创业的“联系站”、身心健康的“诊疗站”,营造成“退役军人之家”,切实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本辖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体干部学
懂弄通和熟练运用“尊崇工作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8.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机制。召开推广“尊崇工作法”现场推进会,督查指导各乡(场、区)镇“十送十关心、服务心贴心”退役军人工作“尊崇工作法”的推广工作。
9.将“尊崇”的理念贯穿到政策法规宣传、思想政治引导、移交安置、拥军优抚、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军休服务、褒扬纪念、双拥工作等业务工作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特色做法,为“尊崇工作法”注入丰富的实践内容。
10.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尊崇工作法”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尊崇工作法”的内容,大力宣传“尊崇工作法”推广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尊崇工作法”宣传标语,通过悬挂公示“尊崇工作法”主要内容、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 11.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结合“尊崇工作法”,强化对基层开展业务、落实政策的指导,强化制度意识,完善基础制度,进一步理清职责界限,细化任务清单,制定工作规范。
12.落实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落实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划分联系点的方式,推行领导干部带头蹲点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13.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服务中心(站)“五有”要求,加强县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人员力量配备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村级服务站选聘服务专干工作;按照建设规范和服务指南,规范和加强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建立县、乡及乡、村工作调度群,确保自上而下的工作调度在及时精准传达至村(社区);村(社区)建立站长为群主的联络退役军人微信群,实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重要信息和动态及时逐级上报。打造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示范点。打造乡镇级“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
14.抓好信息化工作,加快退役军人综合管理系统及互联网+退役军人政务和服务建设。
15.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积极争资争项。
16.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将退役军人事务重大事项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争取其他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支持写入退役军人事务有关事项。
17.加强政策发布与重点工作宣传,提升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效果。
18.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宣传解释政策、办理业务事项、做好退役军人思想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四、加快政策制度建设和落实 19.推进《XX 县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暂行办法》落地落实。
20.落实即将修订的《XX 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XX 省光荣院管理办法》和《XX 省抚恤定补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21.加大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
22.启动和推进我县“两站一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试点项目。
五、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23.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
24.创新“党建+”退役军人党员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组织制度,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5.不断加强退役军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政策法规宣传解读。
26.挖掘和选树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和学习宣传。
六、高标准完成移交安置任务 27.提高安置质量,认真落实年度安置任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军人办法,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完善“阳光安置”机制,将退役安置与服役贡献密切挂钩。
28.探索建立“直通车”式安置方式,进一步提高安置的科学性和人岗匹配度。
29.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生活补贴,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医疗救助政策。
30.深入实施“三请三回”工程,着力推动项目的签约和落地。
31.完成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易地落户工作任务。
32.开展“迎接退役军人返乡”活动。通过欢迎仪式、召开座谈会、就业招聘、参观企业等四个环节,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场欢迎仪式、开展一次交流座谈、举办一场就业招聘、组织一次观摩参观、印发一本服务手册、抓好一期免费技能培训”。
33.深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做好情况核查,分期分批办理缴费手续。
七、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34.重点抓好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帮扶,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对接、发布用人单位用人信息,在“两站一中心”设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常态化。
35.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根据退役军人个性化需求,开展市场化职业技能培训,采取以“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的形式,依托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为退役军人掌握一技之长、积极就业创业奠定坚实基础。
36.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每年至少组织 2 次退役军人、军属专场招聘,为退役军人、军属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创业咨询指导服务。
37.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在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提供指导帮助。
38.加大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力度,努力营造大众创业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军休服务管理 39.推进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XX 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做好军休事务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40.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全市军休干部的工作。
41.完成年度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
九、落实抚恤优待政策 42.认真学习宣传《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规范优待内容,全面落实优待政策。
43.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
44.做好残疾军人等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和伤残人员辅助器具配置核发工作。
45.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
46.做好新版伤残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47.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两参”人员认定核查工作。
48.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认定工作。
49.积极申报县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
十、做好褒扬纪念工作 50.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XX 省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实施意见》
《XX 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的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
51.组织开展“2.17”、清明节、“八一”和烈士纪念日等 重要节点期间纪念活动,倡导文明祭扫、网上祭扫、就地祭扫。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劝退赴广西、云南边境祭扫、异地祭扫和聚集性祭扫英烈活动。
52.围绕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5 周年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入朝作战 70 周年等重大主题,指导各地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营造铭记英烈功勋、传承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
53.做好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信息调查统计,全面摸清烈士纪念设施底数,推动实现烈士纪念设施动态信息化精确管理,加大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
54.抓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做好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修缮维护和改陈布展工作。
55.做好烈士评定和老版烈士证换发工作。
56.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军人公墓相关工作。
十一、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57.完善军地军民共建机制,加大双拥宣传力度。着力构建党政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大双拥”工作新格局。
58.深入开展双拥活动。
59.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拥军支前工作扎实开展。
60.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长效机制。
61.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做好驻县部队待安置随军家属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对双拥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导,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62.落实“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制度。
63.深入开展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工程,积极协调子女教育优待,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浓厚氛围。
64.强化双拥机构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双拥办的参谋、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功能,确保双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做到常抓常新。
十二、抓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65.在全系统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加大交办转办督办力度。
66.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持续推动矛盾化解。
67.组织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大走访”活动,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68.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69.建立部门联动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封堵负面舆情与强化正面引导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70.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退役军人领域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71.建设法律顾问专家库,拓宽法律援助、司法援助等维权途径。
十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72.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指挥,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紧紧围绕“忠诚、创新、奉献、清廉”,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对习近平总书记的绝对忠诚。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等常态化机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7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开创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的新路子。
74.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管理,制定出台机关党建工作流程模板,促进工作目标化、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化、基础规范化。
75.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抓好党的支部自身建设,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完善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推进合格支部建设,以建设过硬党员队伍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认真抓好局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7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四风”问题。
77.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一体推进不敢 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部署要求,统筹安排全年理论学习,探索建立“每周一学”、“每月一课”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打造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
78.做好组织人事业务工作建章立制,规范组织人事工作流程,重点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变动调整,干部人事调动任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十四、开展调研评估 79.对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综合工作评估和单项工作评估。
80.对局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综合工作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