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2年度“泰安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 |||
申报单位(公章):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名称 | “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共护“生态绿” | ||
项目类别 |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党的建设 |
项目背景 和 动 因 | 为破解“院小案多”矛盾,东平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本地生态资源优势,探索出一条以“红色”党建为引领,激发“蓝色”检察新动能、保护“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之路,为东平县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了检察力量。 | ||
整体情况 (篇幅500字左右,主要包括解决实际问题采取的措施办法,工作实施难度和突破程度,主要创新点、经济社会效益和影响力等) | 一是疏通“堵点”。东平湖作为黄河下游重要蓄滞洪区和南水北调东线重要调蓄枢纽,生态价值巨大,保护东平湖是检察机关应有责任。针对信息不畅通这一“堵点”,东平县院成立“驻县河长办检察工作室”,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每周沿河湖巡查,强化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凝聚起公益诉讼的坚实力量。二是攻克“难点”。针对线索发现难这一“难点”,以“检察一体化”破题开局,将“支部联建”与“一体化”办案统筹推进。刑事检察、公益诉讼部门率先开展“支部联建”,及时分享移送线索,形成一体化履职机制,推动办案质效提升。在东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通过支部联建办理非法捕捞案件17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9件,追缴生态修复资金70余万元。三是消除“痛点”。针对公益诉讼取证难、干警畏难发愁这一“痛点”,开展“亮身份、亮行动、亮作为”党员先锋岗建设,检察长、分管院领导担任办案组组长,激励干警担重任、挑大梁,党员冲锋在一线。结合全县控砂治石专项行动,运用“脚底板工作法”,检察长带领干警深入走访调查,发挥敢打硬拼作风,克服取证难题,掌握了国家矿产资源损失情况,办理诉前程序28件,在检察环节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切实保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 ||
在全国或省市推广和受表彰情况 | 2022年,被通报表扬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2022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2022年,2件所办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 | ||
单 位 审 核 | 责任人(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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