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号:
A 修订号 :0 0 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
ABC-RQ-20×× 编 制 :
审 核 :
校 订 :
批 准 :
发布日期:
20××年 1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年 1 月 1 日 分发部门 ■总经理 ■常务副总 ■财务副总 ■工程副总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1 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 2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 3 第 四章 现金管理 ···················································· 5 第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 ·············································· 7
第 1 页 共 7 页 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6)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 2 页 共 7 页 第二 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4)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5)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第 3 页 共 7 页(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2)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3)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4)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5)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6)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 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 4 页 共 7 页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 5 页 共 7 页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 章 现金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6)前款结算起点定为 1000 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二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 5000 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三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 6 页 共 7 页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五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一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
第 7 页 共 7 页 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五 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三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四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五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计划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