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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活动方案

作者:hailing0116时间:2020-11-09 下载本文

第1篇: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江西省2010年水生生物

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的要求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养护增殖水生生物,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力度,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我省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的要求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有关精神,科学组织,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切实推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健康发展。

2、工作目标: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补充经济鱼类和珍稀水生生物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时间

1、主要实施地点

①鄱阳湖、长江江西段:南昌、九江市,湖口、星子、永修、都昌、南昌、新建、进贤、余干、鄱阳等县。

②赣江、信江、抚河、修河、饶河五大河流:赣州、吉安、宜春、上饶、景德镇、新余、萍乡、鹰潭、抚州等市。

2、增殖放流时间:3月至8月。

三、增殖放流数量、品种、规格及比例

1、放流数量

经济鱼类4亿尾。其中鄱阳湖、长江投放2.5亿尾,五大河流(赣江、修河、信江、饶河、抚河)1.5亿尾。

珍稀水生生物30.1万尾。主要在井冈山、德兴、靖安、铜鼓、浔阳区等市县区及省鄱阳湖渔政各分局。

2、主要放流品种

⑪经济鱼类:四大家鱼、倒刺耙、黄尾密鲴、团头鲂等原种子一代。

⑫珍稀水生生物:胭脂鱼、大鲵、棘胸蛙等幼体。

3、鱼种规格及比例

经济鱼类:大规格夏花鱼种(3cm以上)、一龄和二龄鱼种为主。其中“四大家鱼” 等经济鱼类占80%(其中:大规格夏花鱼种60%、一龄和二龄鱼种40%);倒刺耙、黄尾密鲴、团头鲂等本地鱼类及胭脂鱼。

珍稀水生生物:大鲵(20cm以上)1000尾,胭脂鱼(3cm 以上)20万尾,棘胸蛙(25克以上)10万尾。

四、重要活动

1、6月1日,举行主题为“珍爱水生生物、呵护一湖清水”全省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含2009年同步放流的14个试点单位),仅在省会南昌市设放流主现场。

2、6月6日,与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同步放流活动联动,举行“万千鱼儿游赣鄱”江西青少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

3、5月份,在井冈山、靖安等地举行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4、6月份,举行“东江之源”树碑仪式及增殖放流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西省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领导小组负责增殖放流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专家技术组负责苗种检验检疫、增殖放流跟踪调查监测和效果评价等技术指导。

2、广泛深入宣传。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重大增殖放流活动,广泛吸收公众参与,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增殖放流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利国利民,为渔民群众谋利益的公益事业,切实提

高社会各界水生生物养护意识。

3、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资助、个人捐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鼓励企业参与增殖放流,推进增殖放流工作的发展。

4、加强监督管理。放流苗种必须是原种或原种子一代,实行招标采购。生产供应种苗的单位应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珍稀物种放流苗种的供应单位必须具备农业部批准的供苗单位资格),且信誉好、生产技术水平高。专家技术组对中标单位的亲本选择、苗种培育进行监督和种质鉴定,确保放流苗种质量。严禁采购杂交种、转基因种及外来种,确保水域生态安全。

对放流过程、放流品种、数量、规格等要进行公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xxx2015年度人工增殖放流项目

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坚持生态和生产并举,养护和利用并重,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按照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办法》及《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4/t1005-2009)的规定,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渔涵[2015]125号)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开展经济鱼类增殖放流,补充主要经济鱼类种群,修复颍河水域生态环境,增殖水生生物资源,促进从渔农民增收,实现渔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维护生态安全原则。根据水生生物资源的区域分布特征,选择对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修复具有重要作用的放流品种。严禁投放外来种、杂交种及转基因种,在确保水域生态安全性前提下,同一水域内开展增殖放流应兼顾各品种间的合理数量。放流苗种须经过检验、检疫,取得合格证明,确保苗种优质、健康。经济鱼类鱼种以小规格苗种为主,在3厘米以上。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信誉良好、苗种质量高的苗种生产单位,以合同的形式规定 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供苗时间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苗种供应单位应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原、良种场优先),确保苗种供应单位的育苗生产设施、设备状况、技术保障能力能够满足增殖放流苗种的数量及质量要求。同时,要提前对增殖放流的区时间、地点、品种、规格和数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三)实施放流水域为公共水域。水质应符合国家渔业水质

标准,并由渔业执法机构实施有效管理。同时重点安排在农业部《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农渔发[2010]44号)确定的重要增殖放流水域、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向承包养殖水域进行增殖放流。

(四)增殖放流效果体现原则。严格执行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加强技术指导和渔政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价,确保增殖放流取得成效。

(五)增殖放流活动公证原则。增殖放流活动要聘请当地公 证机关进行公证。

三、组织机构

为了提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范化水平,区农委成立xx区渔

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领导小组、专家技术小组和工作执行组,负责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放流等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xxx xx区农业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xxx xx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xxx xx区水产站渔政股股长 xxx xx区水产站生产股股长 xxx xx区水产站办公室负责人 xxx xx区水产站渔政股渔政员 主要职责: 1.负责《xx区2015年度人工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放流鱼种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 3.负责本次放流资金的管理。

(二)专家技术小组

组 长:xxx xx区水产站 水产高级工程师

成 员:xxx xx区水产站 水产工程师 xxx xx区水产站 水产工程师

主要职责:指导和解决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中的技术问

题。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产苗种的种质质量和数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放流鱼类品种标志工作。

(三)活动执行小组

组 长: xxx xx区水产站负责人

成 员 xxx xx区水产站渔政股股长 xxx xx区水产站渔政股渔政员 xxx xx区水产站生产股股长

„„

1.主要职责:承担xx区增殖放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1)负责放流现场选址;

(2)负责按公开招标采购中标书监督供货单位做好放流鱼种的组织及运输工作;(3)负责放流鱼种的检疫与公证工作;

(4)负责放流渔船的组织和放流实施工作;

(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2.人员分工:

(1)吴林同志:负责增殖放流项目实施的全面工作。(2)高义飞同志:负责放流现场选址,按公开招标采购中标书监督供货单位做好放流鱼种的组织及运输工作.(3)尤洪涛同志:负责增殖放流项目活动仪式的现场布置、组织实施工作,现场来宾和方队组织及渔民代表发言的相关工作,以及现场氛围营造。(4)秦洪朋同志:负责放流鱼种的检疫与公证和负责放流渔船的组织和放流实施.(5)李中亚同志:负责放流现场秩序维护、安全维稳和水上渔船的秩序安排,确保放流车辆正常放流。(6)王 剑同志:负责增殖放流项目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增殖放流目标

(一)、放流苗种数量:共计xxx万尾。其中鲢鱼、鳙鱼xxx万尾,青鱼xxx万尾,鳊鱼xxx万尾。

(二)、放流规格:鲢鱼、鳙鱼体长≥3厘米,青鱼≥15厘米,鳊鱼≥5厘米。

(三)、本次放流资金xxx万元,其中xxx万元用于购买xxx万尾放流鱼种,xxx万元用于放流宣传、放流鱼种监测、放流鱼种养护。

五、增殖放流时间、地点 2015年xx区增殖放流于6月30日前完成。放流地点xxx河xx段、xxx河xx段水域。放流鱼种用活鱼运输车运输的方式进行放流。

六、增殖放流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 xx区农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 xx区水产站

七、参加增殖放流活动的有关人员:

(一)、市农委水产局、xx区政府、区农委领导及有关人员;

(二)、渔政执法人员;

(三)、渔民代表;

(四)、新闻媒体;

(五)、公证人员;

(六)、群众代表。

八、放流鱼种检验检疫、公示和公证 1.放流前三天,由技术小组负责对本次放流的鱼种进行检验检疫工作,保证鱼种是无病害的体质健壮鱼种,鱼种种质符合放流要求。2.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放流鱼种品种、鱼种数量、鱼种规格和鱼种价格,在xx区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篇3:2012年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xx县畜牧水产发展促进中心 2012年省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活动方案

根据x财农[2012]194号《关于下拨财政部2012年资源增殖放流补助经费的通知》及x渔函[2012]24号《关于认真做好xx省2012年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业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合同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放流方案如下:

一、放流时间:预定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点举行。

二、放流仪式式地点:

三、放流地点:主放地点为xx河段,配套放流地点:xx禁渔区河段、xx河段、xx河段。

四、放流规模:总数量50万尾,其中xx河26万尾;xx8万尾,xx8万尾;xx8万尾。

五、放流品种及规格:鲤鱼、草鱼、鲫鱼、鲢鳙鱼,规格为1.6~3寸(5cm~10cm以上)。

六、放流活动经费预算

1、苗种投入费:50万尾,平均每尾0.2元,合计人民币:100000.00元。

2、放流工作经费:

①会场布置:花栏6个,花台16个,采取租用方式一次200元,音箱

设备租用500元,虹门标语:“2012年xx县省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议式”,2个×300元=600元,会场1个,放流现场1个,展牌3个:a、热烈祝贺xx县2012年省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仪式圆满成功!b、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违法捕捞行为,违者从重处罚!c、开展增殖放流是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具体渔政工作体现!每块展牌200元×3=600元,合计会场布置费用1400元。②活动标语:住宿处:“热烈欢迎省、州领导及嘉宾代表莅临我县指导渔业工作”;放流现场标语:a、“加强渔政管理,保护xx生态渔业资源健康发展”;b、打击电、毒、炸违法捕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合计2条(8m)×80元/条=160元

③宣传资料:报到参会人员按20人计×2元/人=40元;活动宣传渔业法规资料1000份×0.5元/份=500元。合计:540元 ④仪仗队费:学生仪仗队、民间文艺队各500元,合计1000元 ⑤接待费:14号晚餐6桌×400元/桌=2400元,酒水10瓶×80元=800元,合计3200元。15号:早餐5桌×100元/桌=500元 15号:晚餐5桌×300元/桌=1500元

住宿:省5人+州5人+代表10人,10个标间(20人)×150元/间=1500元 礼品:按20份×100元/份=2000元 接待用烟:2条×350元=700元

工作经费共计1.25万元;放流经费总计:11.25万元。

七、放流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分管副县长)副组长:xxx(农村工作局局长)

副组长:xxx(农村工作局副局长、畜牧中心主任)

成 员: xx xx xx xx xx xx

八、放流现场布置:风管处漂流码头虹门一个(内容同会场一致),标语两条,彩旗30面,彩条两根,每根50米。岸边存放鱼苗100袋,船上存放100袋,共计26万尾。将氧袋中的鱼苗先后缓缓地放出例入河中,利用机动船参加放流,安排记者摄像报道和音像资料收集。

放流现场布置示意图:

九、活动路线:广场出发(上午10点钟),行列顺序:观众→单位代表→渔政人员→嘉宾及领导→仪仗队→展牌队→警车开头→放流现场(漂流码头)。

十、参加放流单位:省、州、县相关单位领导及所在乡镇领导代表,邻县特邀代表及新闻记者:预计人员60人,(省、州10人、县50人)

1、放流日程安排

时间:预计安排2012年10月15日

2、活动日程安排 2012年10月14日下午2:30-6:00钟安排参加省、州、县领导及专家代表人员报到。地址:预计安排县城东顺商务酒店。

3、放流日程顺序安排:

①2012年10月15日上午9~9:30钟参加放流人员及代表进入会场,9:30开始。

②分管县长主持会议工作并致欢迎词 ③省级领导讲话 ④州级领导讲话

⑤学生代表发言,河段承包代表发言,村民代表发言 ⑥公证处对现场放流数量、品种、规格、现场进行公证 ⑦县委书记讲话,并宣布放流活动开始 ⑧12:00中餐

⑨下午2:00钟继续参加板潭禁渔区放流活动 ⑩结束、晚餐

十一、放流活动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畜牧中心:

1、会场安排:负责人xx,工作人员xx、xx、xx。职责:资料打印,会场设计、布置、规划,宣传资料发放,通知参加放流的单位及领导人员。

2、放流活动工作协调安排:负责人xx、xx、xx、xx、xx。职责:放流活动工作中人员关系处理。

3、放流活动资料装备:负责人:xx、xx。

4、后勤组安排:

①报到组:负责人xx,工作人员xx。②接待组:负责人xx,工作人员xx

5、活动总指挥:组长xx,成员xx。

6、主席台人员名单:省局2个,州局2个,县领导4个,局领导1个。篇4:1九江市201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九江市201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省农业厅《关于实行渔业资源增殖放鱼月制度的通知》(赣农办字[2009]63号)文件精神及省渔业局对201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特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增殖放流力度,补充水生生物物种资源,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渔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实施内容

1、承担单位 2011年我市增殖放流工作重点为长江九江段,届时将组织瑞昌、湖口、彭泽、九江、浔阳、庐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等沿江县(市、区)作为承担单位具体实施。

2、增殖放流时间

各县(市、区)务必在6月“放鱼月”完成2011年的增殖放流工作;市局定于6月10日开展我市增殖放流工作启动仪式。

3、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及比例

四大家鱼、团头鲂鱼、鳊鱼等主要经济鱼类原种子一代。放流鱼种以大规格夏花(3cm以上)、一龄和二龄鱼种为主。全市在长江水域计划放流3000万尾、冬片50万尾、胭脂鱼20万尾,各县市区放流苗种数量不得少于申报的数量,其中草鱼、鳙鱼、鲂鱼和鳊鱼等经济鱼类需占80%以上。

4、经费安排

各县(市、区)增殖放流工作经费要争取列入财政专项,同时积极争取企业或个人捐赠。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增殖放流工作精神上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制定可行的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推进增殖放流这项公益事业,促进渔业增效、农民增收。

2、加大宣传

各县(市、区)要举办增殖放流活动仪式,邀请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参加。营造良好的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广泛地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

3、确保质量

增殖放流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农业部2009年第20号令《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严格招标采购增殖放流的苗种,签订规范的苗种买卖合同。中标供应苗种单位必须是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信誉好、生产技术水平高的单位。对中标单位的亲本选择、苗种培育要进行监督和种质鉴定,确保放流苗种质量和数量。严禁采购杂交种、转基因种及外来种,确保我市渔业水域生态安全。对增殖放流区域、时间、品种、数量、规格等具体情况要进行公证,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科学评估放流效果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增殖放流效果的监测评估,加强对放流鱼类回捕率调查,形成增殖放流效果综合评估报告。

5、其他要求

各地务必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渔业局有关项目申报、验收等相关规定,并及时将2011年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增殖放流规划及计划安排等上报市局渔政科,我们将根据情况参加增殖放流现场。

请县(市、区)于9月30日前,将2011年增殖放流情况总结、增殖放流效果综合评估报告、公证书及图像资料(纸质和电子版)上报市局渔政科。

九江市渔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篇5:2012年大鲵增殖放流实施方案 2011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活动

实 施 方 案

十堰市水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依法保护和增殖大鲵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保障珍稀物种大鲵放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水产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1年中央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补助资金通知〗的通知?(鄂渔计发〔20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十堰市2011年大鲵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放流工作的领导,十堰市十堰市成立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水产局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

组长:石崇明

副组长:刘自彦、张现利、严家锐

小组成员:包连峻、朱捷、冯兴远、袁成、王方云

二、工作安排

1、大鲵苗种采购

大鲵苗种的采购工作由十堰市水产局负责,采取询价采

—1—

购方式。苗种由十堰市赛武当娃娃鱼繁育中心、竹溪县玉龙大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十堰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所负责放流苗种的检验检疫。

具体采购规格和价格如下:

2、放流现场准备

放流地点的勘察、预选由竹溪县水务局具体落实,十堰市水产局审核确定。

放流范围:竹溪县万江河大鲵自然源保护区。

3、车辆准备

苗种运输车辆和人员用车辆由刘自彦负责,包连峻协助。根据放流苗种数量和来宾人数确定所需车辆,并提前准备苗种运输所需工具。

4、影像采集

市水产局安排专人对放流活动进行摄影和摄像,采集、保存活动影像资料。

5、活动公证

竹溪县水务局负责联系公证机构,由公证人员现场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三、活动时间与程序

—2—

定于12月19日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7:30,开始大鲵苗种装车; 8:00,车辆出发前往放流地点; 12:30,全体人员在路途中餐; 15:00,到达万江河大鲵保护区放流区域,开始放流工作。

四、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经费总额20万元,其中:苗种购置费用18万元;苗种的检验检疫、暂养、包装、运输、标识费用和活动公证等费用2万元。

五、放流后的管理

十堰市水产局负责放流后的监管,具体管理工作由竹溪县水务局负责实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生态保护的氛围;二是开展大鲵增殖放流后的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随时掌握资源变动情况,以便进行放流效果的评价;三是在放流后30天内,安排专人巡查,对体质较弱、发生疾病的大鲵苗种进行人工救护;四是加强执法检查,打击偷捕行为,保证增殖放流效果。

第2篇:增殖放流工作规范

增殖放流工作规范 各位大站长:

据资环处意向,今后全省增殖放流工作拟要求我省各级水技站参与具体操作和提供技术服务,省站已草拟一份管理规范草稿(见附件),请在百忙之中针对如下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思考应对,提出切实可操作的措施和处理意见:

㈠ 目前增殖放流存在什么问题?

㈡ 针对种苗招标提出意见和建议?

㈢ 明确各级水技站的职责?能做什么?

㈣ 水技部门在实施中如何处理协调好与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关系?

林国清

2010年4月28日

福建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

工作规范(讨论稿)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发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科学指导和规范我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国水生生物保护国家行动纲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行政管辖水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包括各种渔业经济水生生物以及珍稀水生生物的人工增殖放流等。省、市、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利用本级财政(或自筹)资金,以及社会、个人实施的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接受本规范的指导。第三条(组织结构)

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规划制订和组织实施,并将规划或计划报农业部渔业局备案,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协助开展工作;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水技站负责辖区内增殖放流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组织实施的增殖放流活动必须服从于全省的总体规划或计划;各级水技站、有关水产研究机构负责提供相应技术支撑和服务。

第四条(运行机制)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技术专家小组以及监督核查小组,具体负责领导、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内设招标评审小组。。小组,负责,。各组成员可交叉任职。

第五条(各小组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增殖放流工作;审定增殖放流的计划、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放流方案、规章制度及其他放流工作的重大事项。

技术专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定增殖放流技术方案(放流地点、放流苗种质量、数量、规格、健康状况、运输技术等),并对方案实施进行指导与核查;拟订与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文本;提出与增殖放流技术相关问题的建议;负责解决放流过程中其他的技术问题。

监督与核查小组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的全面监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放流方案的确定)

省领导小组应根据资金、环境容量、苗种供应等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拟定《福建省水生生物资源放流增殖年度规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审定通过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农业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放流效果,制定相应放流实施方案和《放流操作技术规程》。

第七条

(放流方案上报)市、县(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当地水生生物资源状况、水域环境特点等因素,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每年增殖放流的区域、时间、品种、规格、数量等,于每年11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增殖放流计划、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上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实施。增殖放流应严格执行《放流操作技术规程》与已批准的《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

第八条(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增殖放流)鼓励个人和社会各界参与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但禁止无秩序的放流。个人、单位或社会各界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增殖放流指标应纳入当地、当年的放流计划。增殖放流程序符合本规范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第九条

(放流品种选择原则)

人工增殖放流品种的选择应遵循生物多样性原则、生物安全原则、技术可行原则和兼顾效益原则。放流品种宜为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二代以内苗种,不得向天然水域投放杂交种、转基因种及外来种。同一水域内开展多品种放流应兼顾各品种间的合理数量比例,苗种规格等质量标准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条

(苗种单位选择原则)

放流苗种供应应选择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科研力量雄厚、技术水平高的苗种生产单位。由技术专家小组对拟选育苗场进行考察,根据种质状况、生产能力提出备选方案。领导小组设置招标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育苗企业进行公开招标或者议标,优先选择国家级或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和良种繁育场、渔业资源增殖站、野生水生生物驯养繁殖基地或救护中心以及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种苗生产单位。

第十一条(放流苗种监督、检查)

技术专家小组放流前,对放流苗种的亲本选择、种质鉴定、检验检疫情况及培育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健康、优质、无特异性病原、无药物残留的水产经济鱼虾苗种用于增殖放流,避免对放流水域生态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

(放流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在开展增殖放流过程中,要精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做好增殖放流苗种的规格测量、计数、运输、投放、验收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增殖放流任务。

第十三条

(廉政责任制)加强增殖放流工作中的廉政建设,落实“廉政责任制”,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增殖放流相关单位及其人员要严格遵守放流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确保人工增殖放流的顺利开展。

增殖放流经费要专款专用,各用款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工作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经费等违反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行为,上级渔业主管部门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公示和监理)增殖放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并逐步建立放流过程监理制度。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放流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标志放流、跟踪调查)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现有工作基础、技术条件、放流品种特点,选取一定比例的放流苗种进行标志放流,开展相应跟踪调查,进行增殖放流效果的评估,并根据各水域资源状况,编制下一年度的放流计划。

第十六条

(放流效果评估)

应建立放流效果评价体系,技术专家小组要组织相关科研部门负责放流后的跟踪调查工作,跟踪调查形式包括社会调查、海上调查和各种作业方式的常规监测等。根据跟踪调查结果及标志回收情况,开展放流效果评估工作。由各级渔政管理部门协助科研部门完成标志鱼的回收工作,对上交标志牌的渔民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放流前后管理)

各级渔政管理机构应加强人工增殖放流前后的现场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对放流重点水域设立增殖放流临时保护区或禁渔期,实行禁渔管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增殖放流有关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放流区域内的非法渔具清理和放流后期的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偷捕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

第十八条(放流宣传工作)为了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氛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也为确保渔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增殖效果,要通过实施增殖放流仪式或其他途径进行媒体宣传。

第十九条(放流经费来源)

省级将根据各地上报的计划安排年度增殖放流经费预算。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增殖放流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

另:草稿内容全面,基本符合实际,除上述涂彩处建议斟酌外,还需注意相关文字用词和语法,可请法规部门帮助。

龙岩林炳明

修改

第3篇:增殖放流工作报告

篇1:增殖放流工作总结 2012年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有关精神,依法保护和增殖大鲵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天然水域的大鲵资源的种群数量,十堰市水产局成立了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水产局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针此次放流活动,总结如下。一、2012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为了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年初,在制定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时,即把此项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并且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放流工作的领导,市水产局成立以石崇明局长为组长的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增殖放流的成功。

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在今年初便制定了《2011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市水产局办公室、产业科、市水生动物防疫检验站等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保障了2012年度大鲵增殖放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增殖放流全程的监督检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苗种来源进行严格的把控,采取询价等方式,确定了十堰市赛武当娃娃鱼繁育中心、竹溪县玉龙大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本次大鲵增殖放流的苗种来源。在苗种投放时,深入竹溪县万江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采取了不定点、不定数,随机投放的方式,确保所投大鲵苗种安全。同时我局在对苗种进行把关计量、账目处理等各个环节时,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严防弄虚作假,并有竹溪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场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公证,出具公证书。增殖放流结束后,我局委托竹溪县水务局派专人加强对放流区域的执法检查,以保障放流效果。4、加强后续管理。十堰市水产局负责放流后的监管,具体管理工作由竹溪县水务局负责实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生态保护的氛围;二是开展大鲵增殖放流后的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随时掌握资源变动情况,以便进行放流效果的评价;三是在放流后30天内,安排专人巡查,对体质较弱、发生疾病的大鲵苗种进行人工救护;四是加强执法检查,打击偷捕行为,保证增殖放流效果。

在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局领导的统筹调度和现场指挥下,本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获得圆满成功,此次共计投放15-25公分规格的大鲵500尾,对于恢复当地天然水域的大鲵资源会有一定的帮助。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媒体的大力宣传,提高市民和广大渔民生态保护的认识和科学放流的知识水平,减少抢捕、偷捕和乱捕等现象,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从事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鲵资源的调查、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对增殖放流的区域、规格、数量等进行更加合理化、科学化的规划。在我市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增殖放流体系。

3、鼓励现有良种场进行提档升级。提高我市苗种生产单位的科研水平和生产能力,满足我市乃至周边地区增殖放流所需高标准的水产苗种的需求。

4、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增殖放流效果。寻求各地方政府的支持,逐步健全水产、渔政机构的建设,加强渔业执法能力,确保增殖放流的效果,同时为周边水域生态安全、渔业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篇2:2010年澧水流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总结报告 2010年澧水流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总结报告

一、活动由县渔政站在安排资金5.1万元的情况下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局党委批准后开始实施,二、对鱼苗的来源,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确定了苗种的供应单位,是一家省级苗种繁育场,符合人工放流质量标准,并通过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合格。

三、严格规范人工放流的工作程序。把关、计量、记帐等各个环节,组织专门的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严防弄虚作假;严格按农业部规定的人工放流要点操作;放流后县渔政站派专人对放流区域加强执法检查,有效地保障放流效果。

四、加强人工放流全程监督检查。整个放流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经过当地公证机构监督并公证;放流所在地的渔民代表也现场参与,同时通过对放流所在地张贴公开材料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的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在放流的过程中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使人工放流这一活动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了对外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渔业资源环境的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开展人工增殖放流的成果。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局、站领导的统筹调度和现场指挥下,这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获得圆满成功,此次放流共计投放鱼种 110万尾,其中投放白鲢40万尾,鳙鱼30万尾,草鱼20万尾,鳊鱼20万尾。

七、预期达到的效果。此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工作总体看来是满意的,从放流比例看,今年白鲢、鳙鱼投放比例较大,主要是考虑到两者均属滤食性鱼类,有以水体中的浮游生物为食的特性,进一步改善澧水流域的水质,同时活跃了沿岸城乡水产品市场,促进了渔民的增收,渔业的生态环境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八、相关建议:随着放流规模的不断扩大,放流物种的不断增加,人工放流对渔业资源增殖和物种保护起到了相当大的积极作用。但为巩固和扩大人工放流的成果,要建立长效机制,吸收社会力量的参与,增加特色经济鱼类苗种和珍稀水生动物苗种,如鲴类鱼种、鲇科鱼种等,还要解决好放流资金的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些建议:①进行关键物种的增殖放流;②控制对受保护物种的捕捞压力,在科学制定的禁渔时间和区域范围内,控制渔业船只数量及捕捞方式、捕捞物的年龄或体长最低额度,保护幼龄种群等,以确保放流的效果。所以人工放流需是一项长期的、有计划的活动,要营造出一种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其社会影响也将会是深远的。篇3:在2013年增值放流活动仪式上的讲话 在2013年增值放流活动仪式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渔民兄弟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冒着酷暑在颍河河畔举行以“保护渔业资源,营造碧水蓝天”为主题的颍上县2013年增值放流活动,这是我县推动渔业资源恢复和保护的重大行动,是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颍河、淮河等天然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纲要》的具体体现,是造福千家万户、惠及渔民大众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在此,我代表县农委向莅临指导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对长期以来关注、支持颍上渔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

颍上县水域资源丰富,素有“五河三湾七十二湖”之称,总水面35万多亩。多年以来,我县充分发挥水面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水产业已成为全县支柱产业之一。2012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16.8万亩,水产品产量4.1万吨,渔业产值5.6亿元,成为全省水产大县跨越工程创建先进县之一。更为可喜的是八里河渔场在被批准为省级水产良种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基础上,去年又被评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我县在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渔政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致力于渔业资源的管理和养护,通过设立禁渔期、禁渔区,开展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渔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不断促进渔业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正值禁渔期,我县决定在颍、淮两河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加快渔业资源恢复,推动渔业经济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此次放流投入资金多,放流苗种数量大,覆盖水域范围广,为保证放流鱼种健康成长,县水产局渔政执法人员下一步务必要扑下身、沉下去,切实加大渔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捕捞行为,确保放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鼓励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完善鱼类资源增殖放流保障措施,建立增殖放流长效机制,与全社会一道共同构建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最后,预祝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志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第4篇:增殖放流工作总结

2012年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有关精神,依法保护和增殖大鲵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天然水域的大鲵资源的种群数量,十堰市水产局成立了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水产局的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针此次放流活动,总结如下。

一、2012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为了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年初,在制定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时,即把此项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并且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放流工作的领导,市水产局成立以石崇明局长为组长的大鲵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鲵增殖放流活动的组织筹备和放流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增殖放流的成功。

2、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在今年初便制定了《2011年十堰市大鲵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市水产局办公室、产业科、市水生动物防疫检验站等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保障了2012年度大鲵增殖放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增殖放流全程的监督检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苗种来源进行严格的把控,采取询价等方式,确定了十堰市赛武当娃娃鱼繁育中心、竹溪县玉龙大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本次大鲵增殖放流的苗种来源。在苗种投放时,深入竹溪县万江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采取了不定点、不定数,随机投放的方式,确保所投大鲵苗种安全。同时我局在对苗种进行把关计量、账目处理等各个环节时,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严防弄虚作假,并有竹溪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场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公证,出具公证书。增殖放流结束后,我局委托竹溪县水务局派专人加强对放流区域的执法检查,以保障放流效果。

4、加强后续管理。十堰市水产局负责放流后的监管,具体管理工作由竹溪县水务局负责实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生态保护的氛围;二是开展大鲵增殖放流后的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随时掌握资源变动情况,以便进行放流效果的评价;三是在放流后30天内,安排专人巡查,对体质较弱、发生疾病的大鲵苗种进行人工救护;四是加强执法检查,打击偷捕行为,保证增殖放流效果。

在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局领导的统筹调度和现场指挥下,本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获得圆满成功,此次共计投放15-25公分规格的大鲵500尾,对于恢复当地天然水域的大鲵资源会有一定的帮助。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媒体的大力宣传,提高市民和广大渔民生态保护的认识和科学放流的知识水平,减少抢捕、偷捕和乱捕等现象,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从事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鲵资源的调查、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对增殖放流的区域、规格、数量等进行更加合理化、科学化的规划。在我市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增殖放流体系。

3、鼓励现有良种场进行提档升级。提高我市苗种生产单位的科研水平和生产能力,满足我市乃至周边地区增殖放流所需高标准的水产苗种的需求。

4、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增殖放流效果。寻求各地方政府的支持,逐步健全水产、渔政机构的建设,加强渔业执法能力,确保增殖放流的效果,同时为周边水域生态安全、渔业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

第5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为了保持我县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增加溪河渔业经济效益,根据《渔业法》、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以及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放流增殖苗种采购小组,负责放流增殖苗种的采购相关工作。

二、增殖放流工作的实施

1.科学确定放流苗种。根据县渔业资源实际情况,结合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变化的特征,为减缓并最终遏制渔业资源衰退趋势,逐步改善渔业资源生态状况,保护水生物多样性,从而达到增殖渔业资源、净化水质环境和增强溪河渔业经济效益,研究制定放流计划,放流品种主要为河蟹、鲤鱼、鲫鱼、厚唇鱼、倒刺鲃、黄颡鱼、甲鱼、翘嘴鲌等,并根据河段情况作适当的放流苗种调整。

2.放流苗种采购。放流增殖采购小组根据苗种供应单位提供的苗种供应价目表,对苗种市场进行调查,赴苗种生产单位实地考察,掌握苗种生产单位在繁育、管理、质量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方式确定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签订苗种供应合同。

3.放流计划与实施。按照放流计划,分批组织开展人工放流。认真做好放流苗种质量抽样、规格测量,严把质量关,确保放流苗种的规格整齐、体质活跃。做好苗种的称重、计数工作。4.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对放流动态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人工放流影响,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5.完善管理制度。为提高放流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届时将邀请县政府、人大、财政局及渔民代表共同参与放流,监督放流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人工放流规范化;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电、炸、毒鱼”等违法整治行动,确保放流增殖效果,增强溪河渔业经济效益。

三、经费预算

2月份放流增殖费用预算为98000元,其他月份费用另行预算。

1.苗种费91900元。其中,鲤鱼:2600斤×7元/斤=18200元;红鲤鱼:1700斤×8.5=14450元;鲫鱼:3000斤×10.5元/斤=31500元;倒刺鲃:18500尾×0.75元/尾=13875元;厚唇鱼:18500尾×0.75元/尾=13875元。

2.其他开支6100元。主要为增殖放流仪式费用、车辆使用费用等。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监督人员在放流现场对放流情况进行核实并签字验收,各河段渔民代表签字确认。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凭原始放流计量表结算放流苗种经费,按购销合同开具发票,农业局按手续从放流增殖专项资金和溪河渔业资源费中予以拨付。

四、产值测算

2月份放流增殖苗种到年底至2015年3月前捕捞,经测算产值为500685元,利润按30%测算为150200元。

1、鲤鱼:数量:2600斤,规格8-15尾/斤,折成尾数为11.5尾/斤×2600斤=29900尾,回捕率按30%计,可捕获8970尾;重量:平均尾重1.5斤,计13455斤;产值:13455斤×10元/斤=134550元。

2、红鲤鱼:数量:1700斤,规格8-15尾/斤,折成尾数为11.5尾/斤×1700斤=19550尾,回捕率按30%计,可捕获5865尾;重量:平均尾重1.5斤,计8798斤;产值:8798斤×10元/斤=87980元。

3、鲫鱼:数量:3000斤,规格10-20尾/斤,计45000尾,回捕率按30%计,可捕获13500尾;重量:平均尾重0.3斤,计4050斤;产值:4050斤×20元/斤=81000元。

4、倒刺鲃:数量:回捕率按40%计,可捕获18500尾×40%=7400尾;重量:平均尾重0.6斤,计4440斤;产值4440斤×28元/斤=124320元。

5、厚唇鱼:数量:回捕率按45%计,可捕获18500尾×45%=8325尾;重量:平均尾重0.25斤,计2081斤;产值2081斤×35元/斤=72835元。

五、管护措施

1.实行公示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程序,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及时在局网站上发布《放流苗种招标公告》,公布苗种采购要求、数量等信息。放流结束后,及时将放流品种、数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增殖放流。

2.强化执法检查。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禁用渔具渔法,坚决做好放流区域内禁用渔具的清理,加大非法捕捞查处力度,以避免或减少人为捕杀放流苗种,提高人工放流效果。

3.认真评估总结。项目完成后,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放流苗种的跟踪评估,认真开展放流苗种回捕率调查和放流效果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力争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及时做好放流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上报工作。

《细胞的增殖》说课稿

《细胞的增殖》教学反思

人教版细胞的增殖教学设计(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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