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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资产管理制度(精选5篇)

作者:alisapwrs时间:2024-07-15 下载本文

大文斗范文网会员为你整理了5篇“小学资产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作用。

篇1: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的资产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总务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处,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

1、要动员师生,教育师生,树立。

2、资产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资产,了解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把资产管好。

3、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每学期至少一次将“细则”实施结果,向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要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解决。

六、固定资产的交接

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固定资产的经管者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2、固定资产的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者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卡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赔偿。

3、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监交,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4、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篇2: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双阳中心小学财产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本校财产管理,确保各类财产的有效使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调用、报损等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秉着勤俭办学的精神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财产管理细则

(一)学校的财产管理工作,由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

(二)财产管理员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编号、保管工作,要做到帐物相符,每年清点一次。

(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保管员和使用部门按实物、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四)价值200元以上固定资产确系使用年久,又无法修复使用的,要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总务处核实签署意见后,主管校长批准。

(五)总务处配合教务处、少先队、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表扬好人好事,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学校的教学设备、实验仪器、图书等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1、教室财产的管理办法:

①由班主任负责对班级财产的管理、登记;

②课桌椅实行学生责任制,谁损坏谁赔偿原则;

③实物展示台由班级负责管理,班主任总负责;

④若班主任调换,要做好交接手续;

⑤发现受损或被盗现象要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篇3: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xx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交通丁具、家具用具等。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类物资,不属于固定资产,由学校加强实物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校长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2、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管理人员,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行使该管理职责,但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总务主任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总务主任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2、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5、经常检查单位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单位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6、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

(三)报账会计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l、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账财产的验收、领用、调拨、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每年十一月份为单位的财产清查月,在财产清查中,报账会计负责与财产保管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财产管理人员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特别是协助保管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对账工作。

3、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四)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财产保管员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具体责任。

2、负责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卡片的建立、填写和登记,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财产的验收、入库分配使用、清查、报废等工作。

3、妥善保管库存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4、执行分发制度,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每年十一月份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与会计对账,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有特别需要时随时进行清查盘点。

6、根据有关转账通知书或接受捐赠证明书等,做好实物清点和入账。

7、总务主任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三、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的财产管理责任

1、财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也可以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和维护工作。

2、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办理手续,发现固定资产闲置、损坏、丢失、被盗时及时通知总务部门。

3、协助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使用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四、建账建制

1、由于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变动频繁,学校使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财产管理,建立电子实物账,进行全面、动态管理。

2、计算机软件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应符合国家标准,录入单(含验收、领用单)、调拨单、盈亏报告单、报废注销单、设备标签等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3、按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五、固定资产的购建(含调入、受赠和盘盈)、验收及领用

1、入账流程。凡是固定资产入账,先由保管员填制录入单或验收单,再由报账会计连同发票送核算中心报账。

2、单位有偿调入、购入、无偿调入、自制、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由总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其中,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验收外,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解决。设备到货验收后,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3、对购建、无偿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验收时应填制“录入单(代验收、领用单)单”一式三份。财务机构、使用部门、保管员各留一份。购建的固定资产按照购建成本入账,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账。

4、贵重设备如空调机、电脑、打印机、电教设备等应于验收入账后,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备之上,安装与使用时注意保护设备标签。

5、领用固定资产按照“使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审――――财产保管员调查――――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办理领用手续。领用贵重固定资产还需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

篇4: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四、毕业

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篇5: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和各使用处室保管。

三、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四、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五、学校配备给单身职工的家具,只限本人使用,已领取结婚证书的教职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的三月之内,归还所借全部行生活用具。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款。

六、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七、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八、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九、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十、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十一、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十二、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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