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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建设工作计划(共12篇)

作者:苏雪娇时间:2020-05-18 下载本文

第1篇:湖北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

湖北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

为深入推进湖北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根据《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标

计划自2014年6月起实施,2015年底完成。到2015年底,73所湖北省属公办高等学校分批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二、实施步骤

1、2014年10月,完成湖北大学、三峡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试点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2、2014年12月,完成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经济学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3、2015年4月,完成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商学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4、2015年6月,完成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鄂州职业大学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5、2015年8月,完成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仙桃职业学院、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6、2015年10月,完成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7、2015年12月,完成鄂东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体育职业学院、长江职业学院等11所高职高专院校章程的核准与发布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章程质量。各高校要健全章程建设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章程制定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加强条件保障。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章程起草工作,保证章程内容和起草程序符合要求。要充分借鉴国内外高校章程建设的经验,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学校实际与改革发展要求的高质量章程。要按照本计划的时间安排,制定章程起草工作方案,明确校内起草程序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保证按时完成章程起草工作。

2、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主管部门要结合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要求,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章程建设,推动高校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明确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涵,以及主管部门与高校之间权利义务和管理职权的边界。

3、做好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成立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提交核准的高校章程从不同角度进行评议、提出意见。章程核准委员会采取书面评议与会议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议、核准工作。高校申请核准章程,应当同时提交章程起草说明,对起草过程、章程内容、主要特点和制度创新等内容做出说明。章程核准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中评议高校章程的,被评议高校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做出说明、回应提问。

4、完善章程核准后的执行机制。主管部门要会同高校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形成高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各高校要健全校内章程监督机制,依据章程统一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章程执行情况要形成年度报告或者作为学校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之一,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主管部门报告。

第2篇: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武胜县赛马镇建设小学章程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提出的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目标,以教育局《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学校章程的制定,自觉梳理优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形成依章办学的科学体制和依法办学的良好社会形象,深化学校办学内涵发展。

2.通过学校章程的制定,推动学校的自主发展,建立科学发展的运行机制,提炼和提升学校的办学特色和管理特色,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权利和义务,提升师德素养和专业素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通过学校章程的制定,进一步明确社会、学校、家庭各自的职责和功能,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和育人机制,形成教育合力,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章程内容

本校章程框架分总则、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学生、教职工、学校与家庭、社会、学校资产及财产管理、附则共七章。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九月)学习宣传阶段。

1.利用学校行政会、教师例会等形式组织全体教师及中层干部认真学习长兴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了解操作细则。

2.利用政治学习,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学校章程制定的宣传和学习,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明确学校章程建立的重大意义,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投入到学校章程的制定中去。

3.成立学校章程领导小组和章程起草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

4.制定学校章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操作细则、操作要求和时间结点。

(二)、第二阶段(十月至十一月)制定通过阶段。

1.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听取专家、教师、社区、家长对学校章程内容的意见或建议。

2.学校章程(草案)的起草。

3.学校章程(草案)再次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断进行调整、完善和补充。

4.学校章程(草案)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5.形成学校章程正式文本。6.学校章程报送教育局核准。

(三)、第三阶段(十二月)总结阶段。 1.认真做好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总结报告。

2.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学校章程的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义务,提升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

3.充分借助校园网、宣传栏加大学校章程内容的介绍和解读。 4.充分利用家长会、社区党政联席会对学校章程内容进行宣传和解读。

5.认真做好学校章程资料归档工作,迎接县教育局对学校章程建设的督查。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学校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章程领导小组和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章程的领导和制定工作。

组 长:何修彦 副组长:段奎

成 员:任晶

彭磊

朱小波

黄春燕

武胜县赛马镇建设小学

2017年9月11日

第3篇:学风建设章程

管理学院营销

一、班级目标1101班学风建设章程

著名的教育改革家魏书生曾这样说过:”班级像一个大家庭,同学们如兄弟姐妹般互相关心着、帮助着,互相鼓舞着、照顾着,一起长大了,成熟了,便离开这个家庭,走向了社会。”一个良好的班集体对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有着巨大的教育作用。形成一个良好的班集体,需要每一位班干部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1、班级全面发展分解目标

德育目标:班级文化建设大家做;各项集体(大集体、小团队)活动知荣辱;目标明确见效果,有始有终,不流于表面,不停于三分钟热血。

智育目标:正确的懂得艺术、运用艺术于个人及集体的生活环境中。在个人艺术修养的培养,班级文化的建设中实施良好的专业技能。

体美目标:在正确的艺术意识中健康成长,快乐学习。

劳动目标:体力与脑力兼用与学习和工作上。

2、理想目标

(1)建设一个“环境高雅、举止文明、学风浓厚”的班级。

(2)每个学生:品行端正,学习优良,特长鲜明,功勋卓著。

(3)学习优良:学会学习、学会负责、学会合作、学会助人为乐。

(4)学会学习:自主、合作、探究、实践的学习方式。

(5)学会合作:平等、民主、互助、少数服从多数。

(6)立足班级建设,参与学校建设,尝试社区建设。

3、基本目标

(1)以学校的班级管理目标为基准,力争达标并超越一个百分点以上。

(2)力争成为常规先进班级、文明班级、标兵班级。

二、实现目标的方案

1、加强学风建设。

“确立目标,端正态度,勤学好问,夯实基础,严禁学问,强化能力。”具体做法是:班团干部端正服务意识,强化管理效能。班级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班级与个人的双重良性发展,班级的整体思想道德素质要高,凝聚力要强,学风要正:个人讲思想政治,讲学习,讲能力,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作为班级管理者更要明确把握班级的走向,为既定的目标鼓励和发动同学们实现目标:要保证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位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管理者的职责就是为同学们服务。在复习迎考阶段为同学提供一些有用的习题资料,及时传达考试相关信息,营造学习氛围。作为班委,在这学期中带头参加班级全能赛,并鼓励班上同学参加。同时,关于参加的各种比赛项目,可由班委分批组织同学利用中午或周末的适当的时间进行相关项目的练习。

2、加强班风建设。

“政治过硬,学习领先,管理到位,全面发展。”将是接下来工作的宗旨,班级良好班风的建设要靠同学们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我们重点抓集体主义建设,具体从下面五个方面入手:

(1)在主题班会中分析问题,认识不足,提出建议;

(2)班团委鼓励和发动同学们积极参加团校学习、党校学习、党骨干学习,向党组织靠拢;

(3)组织集体活动,寓教于乐,让同学们在集体活动中培养集体精神‘

(4)(倡导寝室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讲卫生、讲文明、讲团结 将学习的寝室氛围;

(5)班团委组织老师、优秀学长与同学们进行经验交流,以解决同学们的疑惑,知道同学们进步。

3、加强制度建设。

执行学校规定的制度是我们应该旅行的责任,加强班级管理制度的建设也是我们应该履行的义务。加强班级管理制度的建设的根本是加强班委的能力建设。班级工作重在班委,而班委是一个团队。新的学期中,我们首先要做好本职工作,各司其职。其次是要加强合作,改善上学期班委们不善于合作的现象,要合作就要加强交流,建立信任,拥有共同的目标,本学期中我会积极主动沟通各位班委,并在工作中建立班委之间的联系。最后,要继续培养班委们积极向上的心态,班委的心态对班级至关重要的影响,从班委入手,培养积极向上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从而影响周围同学的心态,建立班级的的自信。

4、加强文化建设。

倡导“刻苦钻研进取、积极求索创新、求真务实奉献、团结协作共进、争先创优竞技、惜时勤奋敬业、诚实守信有德、优质高效理事、与时俱进发展”的班级文化。要形成班级内良好的文化建设,就要从日常工作做起。大学是个相对比较自由的环境,但这却对班级日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我们来讲,最重要的是信息的及时和流通。本学期会沿袭上学期的信息传达网络,尽量做到及时,确保同学们的利益。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首先要保障同学们的基本利益,同时还

要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所以要做好各项统筹和安排。继续建设本班网上论坛,使其成为同学们交流和信息共享的平台。坚持每月一次的班费公开。在日常生活中,在卫生、安全等方面,对学校的精神要传达具体、到位。

5、加强组织建设。

一个班级的精神面貌如何,关键在于班级的组织建设。

思想方面(组织纪律)

(1)努力配合各个班委做好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班级、个人绩效考核工作积极组织班上同学参加团课,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及先进思想的熏陶,进一步向党组织靠拢。

(2)积极组织班委会议,团结班委及时找出班级近期发生问题和困难,并开展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3)积极筹备各项活动,关心同学,深入各个寝室了解同学们的动态、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定时汇总整理制定各阶段工作目标。活动方面

(1)积极筹备每月校团委所制定的主题团组织生活,不断创新通过不同方式使同学们不仅能提升思想认识又能加强团队协作精神。

(2)多举行文艺、体育方面的班级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不仅能使同学们较充分地利用课余时间,减少虚度光阴的情况,还能促进同学之间的友情,增强班级的凝聚力。

(3)收集意见,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具体活动地点、方案以及备用方案进行详细的制定。

(4)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学校及各院系举行的各类文体活动,并对参加者给与一定奖励。

6、积极配合学院的工作,落实到实处。

只有在积极配合学院工作的前提下,先进班级的建设才会少走弯

路,才能使班级建设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团结协作,建设优秀创新班级;政治过硬,建设制度完善党团;确立目标,建设勤学好问学风;诚实守信,建设争先创优文化建设。

三、班级公约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为了能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班级凝聚力,经广大同学认可,现制定一份班级纪律约定。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志存高远,刻苦学习,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2、要求各位同学热爱班集体,支持班委工作,积极参加班里组织的各个活动,按时到达,不得脱离集体。

3、学习方面: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取长补短,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

4、出勤方面: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班委作出榜样,每位同学不得迟到,早退。

5、考试考查方面:应严格按照考试纪律,做到诚实守信。

6、没有特殊需要不得 带到学校。若有特殊情况应向辅导员申请。

7、不许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若使用大功率电器使宿舍断电所带来的影响将追求宿舍长和个人责任。

8、禁止同学外宿如有特殊情况应向辅导员申请。

9、上课及晚自习期间。手机需调成静音或关机不得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10、对于辅导员和班干部下达的任务,被通知到的同学应及时转告全班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11、对班级做出贡献的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12、不得做出有损班级荣誉的事,否则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3、对于成绩优秀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

此公约还就同学出勤情况专门制定奖惩制度

1、对于请假同学如请病假,班长给于批准但回家要持医院相关的“病假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2、出勤情况,两周统计一次,请假或缺席次数超过三次的同学,将受到相应得处分。

3、履行严格的请假销假的制度,请假同学必须告知班长和宿舍长请假时间,并在班长处进行台账登记。向辅导员提交教务处请假条,返校后必须在辅导员处销假,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销假,宿舍长及时告知辅导员,无特殊情况视为旷课!

第4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为探索适应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促使学校各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热心于职业教育、关心支持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的校外行业专家和领导、本校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专业推荐,校教务处就业办审核,校长审批,由学校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根据实际情况个别人可以在任期内作调整。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委员7-9名。应尽可能吸收行业协会代表,劳动技能培训机构代表以及企业法人代表参加。校外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和副主任委 1

员中至少有一名是校外委员,秘书由本院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三、工作制度

(一)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秘书负责组织,主任委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和增加会议的次数。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与校外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院外委员联系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并提出专业建设指导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指导本专业教学计划、校企合作计划,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办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学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七)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本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本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帮助。

(八)校外成员可以客座教授的身份定期来学校开设讲座、兼课,并作为学生校外实习的指导老师,参与人才的培养过程。

(九)校外成员可与学校联合申报、共同承担科研技改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对学校承担的各类研究课题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提供咨询服务。

(十)校外成员要协助学校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向学校提供各种信息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院外委员待遇

(一)受聘委员所在单位可优先参与本院组织的“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活动,合作进行课题研究。

(二)优先挑选毕业生。

(三)可利用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优先安排委员单位的员工轮训及其客户培训。

(四)由我校正式颁发聘书

(五)根据工作实绩,每年给予受聘委员适当的工作津贴

五、附则

本工作章程由校企办负责解释。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第5篇: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阶段总结

学校章程建设工作阶段总结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朝阳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立即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如下自查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校按文件要求,成立了以李国恕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章程的起草机构即学校章程制定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恕(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于振永(副校长)、刘凤鸣(副书记)组 员:王兆智(教导主任)

李井臣(总务主任)

王汉福(教导副主任)

王克平

吴国涛

马英华(教师代表)

付志生(学生家长代表)

王克祥(退休教师代表)

二、广泛宣传,创设氛围

我校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广泛收集学生,教师,家长及其他单位的人员意见,组建起草小组对章程进行指导,形成初步雏形,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深化,求精,从根本上表现出我校的教学特色,将我校的章程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起来。

学校设立专门的宣传栏,并通过校讯通、黑板报、家长会、电访、家访、联谊会等各种形式来宣传学校章程的起草工作,为宣传我校依法治教章程建设良好的氛围。

三、结合实际,有序开展

首先,我们成立调研队,在教师中采集好的建议及想法,再由教师将总体纲领传达给学生,在学生中采集建议,通过学生再宣传给家长,这样以点带面,分步开展章程建设。

我校现已初步完成了章程的起草工作,在后期的工作中我们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一步的修改,使其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依法治教的理念。

明确纲领,找准目标,多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将各种意见分类编入,经过讨论,论证,实践后再公示,不要盲目不结合实际的采纳意见,一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校一章程”的工作要求来执行。

四、存在问题,后期计划

前期工作过于复杂,繁琐,枯燥,容易让人失去工作动力,家长学生提供了很多好的建议但不易分类。

后期工作我们会定期加强章程制定工作的监督,让工作有序的开展下去,早日完成章程的制定和实施。

西五家子乡中学 2016年12月12日

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阶段总结

西五家子乡中学

2016.12

第6篇:社团计划章程

秀秀美十字绣

12数控4

社团计划:

一、工作的目的和要求

本社的建社目的在于增强社员的动手能力,交流共同的能力,帮助那些自信不足的学生找到自己的舞台,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十字绣虽说听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并不容易,需要耐心和集中的精力。

要求只是在于,每一名社员要有一颗平静却又充满热忱的心,宁静以致远,能在十字绣社团的享受过程中培养耐心和专注力。

二、工作的项目和指标

顾名思义,十字绣社团的项目包括一切关于十字绣的活动。选购材料,实际操作,展示成果等,还会增加一些另外的项目,例如十字绣的清洁和保护、十字绣的好处、十字绣的鉴别、十字绣装裱技巧等。指标是在学期末每一名社员需完成一件作品,或留于自己,或用于日后社团活动及校活动。

三、工作实施的步骤

社团课开展的最初阶段,我们将利用几节课的时间为社员介绍十字绣的由来、发展以及十字绣的缝绣技巧等等;其后,社长将统一购置各种十字绣材料,为日后操作作准备 ;在学期的中间阶段,社员们将开始亲手操作,利用先前介绍课学到的技巧,细心的完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作品;待所有社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后,遵循各人及整个十字绣社的意见,将成果向学校展示或用于学校每年一度的义卖活动,奉献爱心。

在十字绣的清洁和保护、十字绣的好处、十字绣的鉴别、十字绣装裱技巧等介绍课程中,社员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关于十字绣的常识,帮助社员沉浸在十字绣所带来的乐趣之中。

整个过程中若遇到困难及问题,可向社长或互相帮助,团结合作。

四、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各部门在新学期开始全面展开工作之前,认真组织社员学习社团章程,并做好明确的分工,方便日后工作。

(二)社团一切活动必须以安全为第一准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法规。不可以做有损害社团形象,学校声誉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利益的活动。

(三)在每学期初,在校区进行招新工作,根据社团组成情况进行招新,具体事宜需讨论决定。

(四)每次社团活动会做好签到工作。

计划一经制定,并经正式通过或批准以后,就要坚决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将继续加以补充、修订,使其更加完善,切合实际。

校内的实践活动主要以社团为载体,以社团活动的形式吸引学生,宽松的活动气氛,灵活的活动方式,让同学们渐渐的融入到这个团队中来,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也达到了素质教育的目标。希望社员们经过自己一针一线、日积月累、坚持不懈的努力,在终于完成作品的那一刻,体验到什么也替代不了的喜悦。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章

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其宗旨及活动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学校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 社团活动

第一条 社团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服从学生会安排的工作。

第二条 在不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依据章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7篇:学生会制度建设章程

学生会制度建设章程

学生会制度建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学工处和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生会。第二条 本会的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

三、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会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五、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条 组织架构

1、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内部设十一个部门及办公室主任一名分别是秘书部、组织部、纪检部、宣传部、女生部、勤工部、外联部、学习部、生活部、心理部、文体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1、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的前提有助于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符合学生会服务同学的根本目的有利于学生自身发展。

2、工作管理原则 1 学生会是一个团结共进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优质高效的集体各部门实行明确分工友爱互助紧密合作共同进取的工作原则。2 学生会的管理理念为每个成员创造一个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舞台让每一位接受服务的对象满意。3 服从命令。下级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若有疑难或者建议可向上级反映但在工作进行过程中要服从上级的安排努力完成任务。4 尽职尽责。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及具体分工与其他部门协调完成工作各部门对分派到的工作需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单位人员需明确自身职责在保证自身工作准确准时完成的前提下可协助完成其他岗位的工作。5 大局意识。各部门要努力形成团结尊重、友好互助的团体气氛增强部门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中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对总体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有深刻的了解做到统筹兼顾大局为先。6 严 守纪律。学生会所有成员需要有强烈的纪律观念和时间观念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有事要向负责人请假。若发生特殊情况临时要离开岗位需向负责人报告并说 明原因后方能离开以确保工作交接顺利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7 要有高度集体荣誉感。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平时生活中各部门各干部干事都必须注意言行注重自身形象。时刻铭记“你就是学生会”不能做出任何损害学生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3、工作证、工作服使用 1 工作证必须具备“干部职位、相片、学生证明专用章”三者方为有效证件。2 校区学生会工作证及工作服只限校区学生会成员使用各成员应爱护珍惜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或者送人不得涂鸦或者涂改。3 遗失工作服、工作证后须说明情况作书面检查经秘书处核实后方可补发。4 参加学生会各项工作时应按上级规定使用工作证、工作服。5 不得利用学生会名义使用工作服、工作证从事与学生会无关或未经校学生会批准的活动。6 使用工作证、工作服时应加强自律意识礼貌待人不做出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7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使用者一经查出没收其工作证、工作服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学生会。第三章 会议制度 1 会议要体现民主、透明、高效的精神积极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并由秘书做好会议记录。2 会议级别包括学生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例会、部门例会。3 各级会议相关人员需准时参加非特殊原因不可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需先向会议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许可后方能请假。由于迟到在会议中途进场的人员需向与会者说明迟到原因获得负责人许可后方能就座参与会议。4 对在会议中迟到早退或者违反会议纪律的人员需严格按照惩罚制度进行相关处理。5 参与会议成员需自备专用会议记录簿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上级可随时查阅会议记录查阅结果将录入各项评比的参考资料中。6 学生会全体会议 时间学年开学后和结束前。与会人员校区学生会全体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布置本学期工作计划及目标对全体学生会成员进行工作教育和相关培训。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全体会议需常委会议2/3以上同意。全体会议有权提出对部长及主席团成员的不信任案提案经2/3同意直接通报学院并对此干部提出自行离职要求。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7 主席团例会 时间每周星期一 与会人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周工作规划部署本周工作商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8 部门会议 时间两星期内至少一次 与会人员各部门正部、副部、全体干事 会议要求1会议前应通知纪检部由纪检部指派干事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交给会议负责人阅览后签名确认情况无误再交到秘书处整理存档。2会议内容中要包括部长向部门成员说明学生会各部门近期工作动态让部门成员了解近期学生会工作的大概情况。9 为促进各部门沟通和相互学习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与主管副主席充分沟通的前提下举行跨部门会议。10 为提高会议效率各级会议须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 各级会议须制定相对稳定的流程与会者须了解流程推动会议进度。2 各级会议开会前会议负责人须制定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目标确保会议能有效利用时间解决相关问题。3 讨论型会议开始前应尽早通知与会者相关讨论内容让与会者有时间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在最短时间达到最大效率。4 会议过程中若产生长时间的偏离主题现象会议负责人须及时提醒与会者回归到会议主要内容争取在短时间内商量解决问题。第四章 干部、干事培养制度 1 学生会学生干部是我院开展学生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广大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桥梁要严格遵循校学生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做到“产生于学生服务于学生受广大学生监督”的原则。2 任职基本要求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为学生服务、为学生会工作的精神积极了解学生需要开展有利于广大学生发展的各项活动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 干事的录用方法 1 学生会干事招新由校学生会主席团统一部署各部长副部长具体展开。2 干事的录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对广大学生进行公开面试筛选。3 面试的具体方法方式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制定。4 面试合格者在经过培训后并于试用期合格正式备档成为学生会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4 干部的录用方法 1 学生会干部任期一年于每学年末进行换届选举。2 干部的选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学生会各部门、各院系学生会、各大组织社团公开选拔。3 参选人在上交自荐书并填写申请表后按指定时间地点接受委员会、常委会面试面试合格后由主席团和指导老师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5 干事及干部移动管理方法 1 学生会内部人事调整的规定包括升迁、降职、调动。2 如有学生会干事在一定时期内积极工作、成绩卓越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所在部门向常委会提出申请本人上交自荐书并填写申请表经过常委会讨论考察后再经校学生会主席审核通过升迁申报通过人事变动完成。3 如有学生会干事在一定时期内工作懈怠屡次违反学生会章程制度和相关规定的情况将由上级部门向常委会提出罢免申请经过常委会讨论审核相关情况再经校学生会主席审核通过后罢免申请通过人事变动完成。同时罢免决定将通报本人所在院系。4 如有学生会干事因各种原因而离职本人须填写申请材料由部长向常委会汇报具体情况并经常委会审核通过人事变动完成。5 学生会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常委会申请辞职经批准后可以离职 能力不够开展工作困难 不能兼顾工作及学习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其他特殊原因 6 干部培训方法 1 经学期末换届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干部将在下一学期开学前一周进入学生会干部培训期为期两个星期。2 干部培训的内容包括重新学习校区学生会制度制定全年学生会总体计划和各部门计划开展座谈会增进干部间的相互了解等。3 每一年的具体培训方法将由该届主席团和指导老师商量后决定。7 干事培养方法 1 学生会对干事的培养从招新面试开始到换届选举结束。2 面试合格的新干事须接受学生会的培训试用期培训试用期合格后方能正式成为学生会的干事。3 学生会的干事培训的形式主要包括三种即部门内部培训、跨部门培训、统一培训。4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自主安排主要学习部门专业工作技能。5 跨部门培训由分管副主席在与各部长充分沟通后组织进行形式可为跨部门会议、跨部门联谊等使各位干事了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运作方式在其他部门的工作中得到锻炼学习增进部门之间、干事之间的感情。6 学生会的统一培训由主席团统筹安排主要内容为学习文件、交流座谈等。7 在学生会的一些活动中经常委会讨论商量、协调安排后可跨部门组成为完成某些特定任务的团队以培养干事的合作精神、应变处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带领团队的常委给各干事评分并从中选拔人才。8 换届竞选事宜 1 在换届竞选前两个月常委会应该统一认识给各位干事一个公平的起跑点在工作中逐步放手让各位干事主动争取机会展现自身特点和长处给干事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常委会从中发掘人才。2 换届前主席团到各部门进行座谈会解答关于换届竞选的问题了解各侯选人的思想状态。3 常委会组织座谈会与侯选人面对面交谈由主席团和部长介绍换届选举的事项各侯选人可即场提问向主席团和部长请教获取更多信息。常委会也可从中进一步了解侯选人。4各侯选人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及相关记录将作为换届选举的主要参考依据。第五章 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制度 1 为全面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留下详细的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以备用特指定本制度。2 每阶段计划书收集 1 为使各部工作更具体有目的性开学之初各部将本部全年工作提案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由主席团负责审核通过。并由主席团根据计划制定学生会全年的工作计划上交指导老师审核通过。主席团以此督促各部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及各部特色工作。2 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需至少提前两周向主席团提出该次活动方案。在工作中具体提议由部长向主席团提出计划经上级审批后执行由主管的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整个活动过程。此计划书提倡部长在与干事共同商定的情况下决定实行参与制与协商式管理。3 大型活动均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目的、活动时间、活动流程、经费预算、人员安排、宣传方案等事宜。根据活动特点、具体需要可添加或删减某些部分。3 干事培养心得 1 定期总结一次培养心得对象可针对个人或群体。2 心得内容包括对象情况简单介绍、培养方式、经验总结。4 活动总结 1 每次大型活动结束后 各部或各工作组内部总结主要负责该活动的主席团成员必须参加总结会。总结会中干事要对自己的表现给予自我评价部长要对部门的工作状态作出总结对于不 足之处、工作需改进之处要展开讨论同时对做出特殊贡献人员和影响好的事迹给予口头表扬并由副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书面文字上交一份存档。于总结会 前参与活动的干事需书写一份自我总结交与部长。2 学期结束学生会内各部门应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交存档。3 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活动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等。5 以上资料均一式两份一份自留部门内部保存用于传承后届另一份则上交秘书处用作资料保存 第六章 信息管理制度 1 为建立健全校学生会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学生会制度化配合老师开展指导工作增强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执行力度规范学生会活动和人事信息建立便捷的信息查询体系使各项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好地创新进步特指定本制度。2 学生会的工作档案是学生会工作的历史记录由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应及时对校学生会的各级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各种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存档。3 档案分类为

第8篇:建设工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第一章

1.1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充分体现企业整体管理素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应变能力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管理体制在现代市场发展中的有效运行和不断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办法依据《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项目施工、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的单位、部门、均适用本《规定》。

1.3 在此之前所有与本《规定》有违的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此后如有新的规定以行文为准。

第二章 企业的体制、领导机构

2.1 本公司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总公司---项目公司---施工班组三级管理;财务管理实行二级核算二级管理模式。

2.1.1 总公司统一下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劳务、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指挥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均衡生产、经营,在经济上进行各项经济、指标的总体核算。

2.1.2 项目经理部(厂、分公司、站)中心任务是参与工程竟标投标承揽任务,组织劳务组合,生产配置,合理使用资金、材料,保证优质高效的目标实现。2.1.3 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终身责任人,且对工程项目施工拥有决策权和行使全面指挥权,对项目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

2.2 公司建立党支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培训管理人才,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监督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和企业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经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中心地位。2.3 公司在各级党政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经理负责制。2.3.1 经理有决策企业经营、管理等项工作的权利。2.3.2 经理是企业唯一的法人代表。

2.3.3 凡公司经理或经理会议研究的决议,在全公司范围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不同形式提出,对于阳奉阴违、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拒不执行者,视其情节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2.4 公司在实行经理负责制的基础上,下设办公室、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工程造价部、设备管理站,等办公机构,各部门配正、副部长(主任、站长)各一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2.5.1 基层单位设: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

2.5.2 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管理班子设5—8人,其中项目经理、副经理、财务会计各一名,专职抓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各一名,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名,必须报公司批准。2.5.3 施工班组可按工程类型、工种划分,设正、副职班组长各一人,其中设专职抓质量、安全工作者一人,班组长的人选由项目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2.6 总经理的工作与要求: 2.7.1.1 规划目标,确定计划,制定案略。2.7.1.2 设计组织,选贤任能,协调关系。2.7.1.3 制定规范,严明奖惩,严格考绩。

2.7.1.4 必须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固树立与企业经济发展兴衰与共、甘苦与共的无私奉献精神。

2.7.1.5 同广大职工协手并肩,团结共奋,不断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

2.8 副经理的工作要求:

2.8.1 正确贯彻和执行总经理在企业的一切决策、决议。2.8.2 积极协助总经理制订规划、落实目标,卓越完成总经理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8.3 收集情况、反馈信息,努力搞好各类协调工作。2.8.4 模范执行企业的各项决议,规章制度。

2.8.5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干部、职工为企业的振兴和发展努力奋斗。2.9 办公室工作要求: 2.9.1 严格执行公司领导的决议

2.9.2 准确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与经理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2.9.3 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各有关部门项目部、(厂)的工作情况。2.9.4 随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厂)的工作动态,准确无误地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9.5 认真做好不同岗位、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与沟通,准确及时的把领导交办的工作布置下去。

2.9.6 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记录工作。2.9.7 保存好公司的一切应存资料。

2.9.8 努力做好行管人员的考勤及其它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 财务管理

3.1 在公司经理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正确处理好财务与各方面的经济业务关系。

3.1.1 严格执行《会计法》、《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1.2 进一步加强完善和执行企业“财务资金统管不统用”,材料统管不统购的管理制度。

3.1.3 积极帮助各单位(即:项目部、分公司、构件厂)相互之间的关系协调,沟通与经济业务往来。

3.1.4 认真做好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协作。3.2 财务的人员配置与管理: 3.2.1 建立健全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措施、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的人员配置、明确职责、权限。

3.2.2 公司财务部设主管会计、出纳会计、内部银行、会计各一人。

3.2.3 (项目部、分公司、构件厂、设备管理站)必须配一名具有一定财务知识的财会人员任职。

3.2.4 公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通过该帐户进行存入和付出。

3.2.5 引入银行机制,在经营范围内建立内部银行,各单位(即项目部、厂、分公司、站)必须在企业内部银行开设帐户。3.2.6 严格履行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付款方式,及时进行摧办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

3.2.7 严格执行公司所签订的内部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生产经营需要。

3.2.8 认真做好企业财务两级核算和两级管理工作,并经常对基层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辅导,通过组织或参加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

第四章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4.1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4.1.1 项目经理的职责。

4.1.2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4.1.3 对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内外发包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4.1.4 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1.5 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调配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提高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任务。

4.1.6 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经理汇报工作。

4.1.7 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4.2 施工项目经理的权限

4.2.1 在企业法人授权的前提下有权以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洽谈业务,签署洽商有关项目业务性文件。

4.2.2 对工程项目有经营决策和生产指挥权,对凡进入现场的人、财、物有统一调配使用权。

4.2.3 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有聘任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选择劳务输入单位的权力。

4.2.4 有内部承包方式的选择和工人工资、资金分配权、以及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地职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和奖惩权。4.2.5 对公司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乱摊派、乱收费等有权拒绝接受,并对对方违反经济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索赔要求权。

第五章 工程造价管理

5.1 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及时的编制投标预算书,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报价依据。

5.2 严格执行标准,深入一线,及时正确的核实工程变更、记录、签证资料,客观公正地做好工程决算。

5.3 配合经营管理部做好施工图纸绘审、合同会签工作。5.4 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工程预、决算书、经常了解掌握市场材料价格,做好经济核算工作。

5.5 为企业完善管理机制、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献计献策。

5.6 格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机密,对玩忽职守,泄露企业机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或开除。

5.7 要求各项目部必须实事求是提供工程变更资料,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项目所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者由当事人或项目部负责。

5.8 凡由公司负责编制的工程予、决算书,统一由造价部审核并加盖个人予算印章和公司印章。

5.9 在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的情况下,造价部可对外承揽业务,但应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5.9.1 外揽业务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内的项目,公司按总造价的3‰收取服务费。5.9.2 工程造价在100—300万元的项目,公司按总造价的2‰收取服务费。

5.9.3 工程价在300万元以上者,公司按总造价的1.5‰收取服务费。

5.10 造价部收取服务费用60%作为公司管理费上交财务,剩余的40%做为造价部加班、误餐办公等费用。

第六章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6.1 公司质量管理部专职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遵照监督、协调、服务的方针,负责公司在建工程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现行规范和“强制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都要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如有违规者公司严肃查处。

6.2 公司质量检查人员,要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和道德修养,熟练掌握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覆行自己的职责,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6.3 质量检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6.3.1.1 质量检查人员职责

6.3.1.2 负责工程项目中重要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6.3.1.3 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的初审。6.3.1.4 负责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6.3.1.5 负责对“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监控情况进行抽查。

6.3.1.6 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6.3.1.7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6.3.1.8 负责建设、监理单位通知例会、接触等形式进行沟通,获取顾客满意度信息,以便持续改进。

6.3.1.9 负责工程重要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6.3.1.10 负责与重大不合格的评审和处置,并跟踪验证。6.3.2 质量检查人员的权限

6.3.2.1 公司质量检查人员代表经理对工程项目行施质量管理工作,有权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拒绝验收。并责令项目部以退货、报废、返工、返修等形式进行处置。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

6.3.2 .2 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存在隐患,向检查员提出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有权停止签发该项目部的工资单.并上报公司,进行处罚.6.4 公司每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全面检查,奖优罚劣,具体按文件通知执行。6.5 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6.5.1 国优工程“鲁班奖”:凡工程总造价在300万元之内的,按总造价的4%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5%奖励.6.5.2 在获省主体优质结构的基础上获得“中州杯”奖工程的,凡工程总造价在300万元以下的按总造价的2%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5%奖励。

6.5.3 获省优良工程的,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按总造价的1%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2%奖励。

6.5.4 在获市级“结构样板”工程的基础上获“沙澧杯”工程奖的,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按总造价的0.1%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2%奖励.6.5.5 在获市级“结构样板”工程的基础上获“市优质工程”的,按工程总造价的0.5%奖励该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2%奖励。6.5.6 竣工工程不能被评为市级优良工程的,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罚总造价的0.5%,超出部分按0.2%处罚。评不上用户满意工程的罚项目部10000元,并修至满意。

6.5.7 凡因项目部管理不到位,出现质量事故,后果严重的,且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罚项目部10000-50000元,视挽回影响的程度定具体罚额。6.6 安全奖罚规定。

6.6.1 “中州平安杯”工程:在省级文明工地的基础上加奖项目经理10000元。

6.6.2省级文明工地: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奖总造价的1%,超出部分按0.2%奖励。

6.6.3 市级文明工地: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按总造价的0.5%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2%奖励。

6.6.4 凡市区内工程达不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的罚总造价的0.2%。

6.6.5 有以下行为的,取消奖励。6.6.5.1 有违章行为的(甲方因素除外)。6.6.5.2 有违犯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的。

第七章 生产技术管理

7.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条例等。7.2 强化劳动纪律、加强操作规程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7.3 企业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

7.4 积极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7.5 以计划指导生产、科学编制施工方案。

7.6 认真细致的做好图纸会审,科学有理地提出变更意见。7.7 严格审批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确保施工顺利实施和竣工验收。

7.8 定期组织和参加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为领导决策加强管理提供依据。

7.9 为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增强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认真做到科学、准确及时完整的汇总统计有关生产、技术的各类报表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应急救援预案。

7.9.2 公司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7.9.3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检科管理人员组成。

7.9.4 各项目部设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

7.10 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机构: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7.11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预防安全事故的扩大发展,公司制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预案对事故进行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

第八章 安全生产管理

8.1 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予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8.2 公司、项目部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都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切实做到领导重视、思想重视、组织落实、措施得力、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8.3 公司成立以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安全科为首的五大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十名,各单位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一名,使公司管理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控保格局。

8.4 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8.5 公司每年年初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8.6 工程项目开工前须报安全科对其临建、临电等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经济承包合同。

8.7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与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8.8 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劳动竞赛等活动,根据每年的活动在公司内部深入开展。

8.9 机械设备管理执行公司现行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8.1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执行目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T59-99的各项条款。8.11 安全监督检查

8.11.1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生产单位分片包干,坚持巡检随时抽检,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处理措施。

8.11.2 公司实行月、季、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综合评比,实行奖优罚劣、奖罚对现。8.11.3 对专业性较强,(如:塔吊、物料提升机、临时用电、外架等)或施工中存在普遍性的安全问题,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报公司安检科审核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11.4 安全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负责整改的单位人员采取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安检科派人复查,经复查合格进行销案。

8.11.5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暑季、雨季等)和节假日(如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时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下通知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8.11.6 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项目,停止其分项的验收,并拒绝签工资表,情况严重的予以经济处罚或责令停工。8.12 文明施工

8.12.1 凡具备“文明工地”申报标准的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应积极提出申报。

8.12.2凡被评为文明工地的项目,按照公司现行安全管理奖罚规定执行。 8.13 事故管理

8.13.1 安检科每季度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8.13.2 各单位每月28日前应向公司安检科报送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预期不报者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8.13.3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8.13.4 对于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缓不报、破坏现场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8.14 各单位应积极参加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为职工配备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8.15 企业应制定革新计划和措施,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方法,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章 经营管理

9.1 经营管理部职责。

9.1.1 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9.1.2 加强外部联系,收集工程信息。

9.1.3 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搞好公司的招投标工作。9.1.4 参与组织承揽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9.1.5 代表总经理与项目签订内部承包责任书。9.1.6 积极配合办理所承揽工程项目的施工手续。9.1.7 负责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的日常工作。9.1.8 负责公司施工统计及财务统计工作。

第十章 民主管理

10.1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0.1.1 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10.1.2 征询职工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体现职工在企业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

10.1.3 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经营管理。

10.1.4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监督领导和管理人员更好的工作。

10.2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要求行使下列职权: 10.2.1 听取和审议公司经理的工作报告。

10.2.2 审议通过公司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本年度施工计划,财务完成情况以及重大改革方案。

10.2.3 讨论决定全公司职工的福利、奖励、劳保、惩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10.2.4 监督公司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一贯努力并创出优异成绩的干部,建议领导和上级给予表扬、奖励,对不负责任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领导或上级给予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党的纪检部门和政法机关严肃处理。10.3 职工代表

凡本单位合同制工人均可当选为代表。

10.3.1 职工代表的产生,以项目部、站、行管为单位,由群众选举产生、实行代表责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10.3.2 职工代表的比例,原则上按公司正式职工的15%为宜,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它工作人员,工人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技术、行管和女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党、政、工人中)可分配到所属单位,经群众选举产生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10.3.3 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原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调离原选举单位,应视为自然失去代表资格,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补选职工代表并报主席团备案。10.4 职工代表的权利

10.4.1 有权参加公司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所作报告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10.4.2 有权参加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科室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参加对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质询,受质询的领导和部门必须负责答复。

10.4.3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权权。10.4.4 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所占用的生产和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有的待遇。

10.4.5 因行驶正当权利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10.5 职工代表的义务

10.5.1 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纪律,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10.5.2 积极和带头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0.5.3 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10.5.4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10.5.5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领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10.5.6 各级参加企业管理,努力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

10.6 工作机构

10.6.1 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工作,并处理日常事务。

10.6.2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大会提案。

10.6.3 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第十一章 劳保 工伤 福利

11.1 凡因工受伤的职工,药费报销单据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公司专职技安员证明,经理审定方能报销,其受伤全部医疗费用由项目部负责。

11.2 由于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自伤事故者,经批准药费可由项目经理负担,工资由责任人负担50%。

11.3 批准工伤休息的工资,在一月时间内发全月基本工资;第二个月发50%,此后酌情发给生活费。

11.4 重大工伤在治疗期间、由项目部安排护理人员一人,如因工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工死亡者,除享受本章11.1、11.3、11.4一次性照顾1000元.其它公司不在承担。

11.5 公司(合同制工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工令,凡连续工令在九年以上,男职工年满55岁,女职工年满55岁的可写出书面申请退休报告,经公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直至送终。

11.6 企业合同制工自九一年起将根据工令长短贡献大小办理退休保险金劳保统筹,逐年分期分批进行。

11.7 凡公司合同制工人、项目部经理、无故脱岗三两个月以上者,公司将视为自动离职解除其一切工作关系,终止劳动合同。11.8 凡被公司除名的人员,其在职时的所有行使的债权债务均自行承担,影响到企业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第9篇:工作室建设管理章程

教师工作室规章制度

为加强本工作室的规范管理,较好地发挥名师工作室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室的顺利开展,创设语文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梯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结合“广东省郝洁教师工作室”的特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 人员组成工作室主要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2、3、工作室主持人,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 工作室顾问,对于工作室的开展给予技术和理论上的指导。工作室指导教师(工作室成员),经本人申请,工作室主持人邀请市级以上语文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学科中心组成员(名单需报省教育局备案),协助工作室主持人开展工作。

4、工作室学员,由省教育厅安排的省级骨干教师。

主持人职责 第二条

1、全面主持本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本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等;制订每学年本工作室培养计划,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培养步骤、考核评价等。

2、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实践活动,根据需要参与市教师研修工作;负责邀请市内外专家、教授指导工作,组织学员外出学习、交流。

3、负责指导本工作室成员制订自我发展计划,实施对成员业绩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

4、制订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传播推广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

第三条 成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潜心语文教学,有强烈的教科研意识;

3、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有较踏实的工作作风。

4、具有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积极性主动性强。

5、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和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6、具有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基础和比较扎实专业功底。

第四条 成员职责

1、参加本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及实践活动。

2、协助负责人建设工作室和教育教学资源库。

3、协助开展研修活动,主动提供研究课。

4、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负责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

5、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

6、向全省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传播新的、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

7、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学员条件

符合省教育厅安排进行教育培训的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第六条 学员职责

1、完成省教育厅设定的培训任务,并达到预期培训目标。

2、跟岗学习期间,执行与完成工作室主持人与指导教师指定的培养计划。

3、积极参加工作室跟岗培训,有特殊事情需请假,请假时间超过10%者,不得结业。按时完成跟岗学习全部作业。

第七条 附则

1、工作室对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成员通过考核即可享受工作室的指导与培养;

2、工作室成员未能通过考核即按工作室要求进行辞退;成员申请退出工作

室需经工作室主持人报请教育局审批同意;

3、工作室学员跟岗学习期满即自动退出工作室,表现突出者可以调入工作

室,晋级为工作室成员;

4、本规章由工作室负责解释。

第10篇:建设银行信用卡章程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领 第三章 使用

第四章 计息、还款及账户管理 第五章 本行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持卡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为持卡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龙卡信用卡是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持卡人可在本行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先用款后还款、并可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下同)和境外(含港澳台,下同)使用的信用支付工具。龙卡信用卡具有消费、取现、转账结算等功能,本章程另作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龙卡信用卡按账户币种不同分为双币种信用卡和单币种信用卡;按发卡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持卡人信用等级和产品功能、服务不同分为普通卡、金卡和白金卡等;按信用卡组织不同分为VISA卡、万事达卡、银联卡等;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

第四条 本行、持卡人、担保人和特约单位及其他相关当事人须共同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 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

“持卡人”指向本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单位或个人。单位卡持卡人应由其单位指定;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

“信用额度”指本行根据持卡人的资信情况等为其核定的、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内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包括固定额度、临时额度、专用额度等。

“交易日”指持卡人实际用卡消费、取现或转账的日期。“银行记账日”指本行在持卡人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其龙卡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有关费用、利息等记入其龙卡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账单日”指本行每月对持卡人的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取现交易本金、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并计算出持卡人当期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本行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其全部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还款日”指持卡人实际向本行偿还其欠款的日期。“全部应还款额”指截至当前账单日,持卡人累计未还的费用、交易本金以及利息等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指本行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包括累计未还消费交易本金、取现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所有费用、利息、超过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以及以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总和。

“免息还款期”指在持卡人于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消费交易的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之间的时间。

“超限费”指当持卡人累计未还用款金额超过本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时,按规定应向本行支付的费用。

“滞纳金”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本行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申 领

第六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能力的自然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主卡,还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许可)申领附属卡。每张主卡最多可申请三张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属卡。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由主卡持卡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主卡持卡人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对所欠银行款项互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只对其所持附属卡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七条 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并具有偿还能力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可凭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申领单位卡。单位卡持卡人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书面指定。各持卡人的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该单位龙卡信用卡账户内,由单位承担还款责任。单位可随时申请注销持卡人用卡资格或变更持卡人。

第八条 申请人申领龙卡信用卡须同意遵守本章程,正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供本行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交本行审核。申请人应对申请表填写内容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本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等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本行也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保证人担保、质押担保或交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物仅限凭证式国库券或本行开具的定期存款权利凭证等本行认可的质物。

第十条 对申领单位卡的,本行根据申请单位的资信情况等核定其总信用额度,各持卡人的信用额度由申请单位在其总信用额度内确定,本行核批;对申领个人卡的,本行根据主卡申请人的资信情况等核定其信用额度,如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持卡人共用此信用额度或由主卡持卡人在本人信用额度内单独确定其信用额度。本行为持卡人设立人民币及/或外币账户,可供持卡人选择的外币账户种类由本行指定。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一条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用卡权益不受侵犯,持卡人在收到龙卡信用卡卡片后,应及时办理开卡,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常用签名,并在用卡交易时使用此签名。因卡片未按本规定签名导致的交易责任及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二条 持卡人在境内外的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特约单位及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等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持卡人凭卡面上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VISA、万事达卡、银联),可在境内外带有该受理标识的特约单位以及本行指定的其他特约单位消费,在境内外该信用卡组织或公司、本行指定的取现网点或带有其受理标识的ATM上取现,并享受本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单位卡在境内不能提取现金。

第十四条 持卡人在境外带有VISA、万事达卡等信用卡组织或公司受理标识的特约单位消费时无须输入密码或出示身份证件,在境外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单位消费或境内联机消费时须按预先与本行的约定输入或无须输入密码,在境内压单消费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在境外取现网点提取现金时须根据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在境内取现网点联机提取人民币现金时须输入密码,压单提取人民币现金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在ATM上提取现金须输入密码。交易成功后,应在相关单据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相同的签名。

第十五条 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相应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不凭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持卡人姓名的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互联网(INTERNET)上交易、电话/传真交易及邮购交易除外。第十六条 持卡人取现产生的欠款金额不得超过本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的一定比例。

第十七条 持卡人如遇信用卡遗失、被窃或遭他人占用,应立即通过本行提供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上银行等方式办理挂失,挂失经本行确认后即时生效。自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持卡人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持卡人承担,但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债务和损失除外:持卡人未办妥挂失手续前发生的交易,持卡人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本行调查情况遭持卡人拒绝,遗失或被窃信用卡无持卡人签名。

第十八条 本行对龙卡信用卡设定有效期,过期后卡片不能继续使用,但其账户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本行为持卡人提供到期自动换卡服务,在有效期届满前将新卡直接邮寄至持卡人的账单地址。若持卡人到期不再换卡,应于卡片有效期到期一个月前通过本行提供的客户服务电话或本行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行。如因特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本行与合作单位、信用卡组织/公司终止合作,导致无法用卡的,本行将视情况发放其他同信用等级卡片。

第四章 计息、还款及账户管理

第十九条 持卡人在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单位、ATM及本行指定的营业网点进行消费或取现交易时,交易款项及相应的费用、利息记入人民币账户;在带有VISA、万事达卡等信用卡组织或公司受理标识的特约单位、取现网点或ATM进行消费或取现交易时,交易款项及相应的费用、利息记入外币账户。

第二十条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其当期对账单上本期发生的消费交易款项享受自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期间的免息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0天。第二十一条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不能或不愿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可按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任意金额还款,但应还款中的消费交易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提取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本行对持卡人不符合免息还款条件的交易款项、费用等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按月计收复利。

第二十二条 本行对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的存款不计付利息。

第二十三条 单位卡持卡单位偿还外汇欠款的,须从其单位外汇账户转账存入,该外汇账户的开立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在其收支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支付内容;偿还人民币欠款的,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直接以销货收入或现金存入。

第二十四条 个人卡持卡人偿还外汇欠款的,须以其持有或按规定购买的外币现钞存入或从其在本行开立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偿还人民币欠款的,须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从其在本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若从单位存款账户转入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持卡人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的,本行将于到期还款日从其指定的在本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用于归还其龙卡信用卡账户欠款。

第二十六条 持卡人偿还账单所列明的款项时,按照费用、利息、取现交易(含转账交易)本金、消费交易本金的顺序逐项抵偿其欠款。

第二十七条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申请注销该单位部分单位卡或个人卡主卡持卡人申请注销附属卡,应预先通知本行并将申请注销的卡片剪断磁条销毁处理。第二十八条 主卡持卡人或持卡单位在信用卡卡片有效期内或到期后不再使用卡片的,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后向本行提出账户结清申请并将同一账户下所有卡片剪断磁条销毁处理,本行在受理账户结清申请45天后为其办理正式结清手续(卡片到期已超过45天的除外)。单位卡结清账户时,账户内剩余的人民币资金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外汇资金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第五章 本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本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向任何有关方面查核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是否要求其提供担保,并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发卡的种类及信用额度。对未批准的申请,本行无须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有权保留有关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第三十条 本行有权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调整龙卡信用卡的收费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如有变动,以本行最新公告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行有权根据持卡单位或持卡人的资信变动情况、用卡情况或其他因素,对单位卡持卡单位的总信用额度或个人卡持卡人的信用额度或卡片等级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卡片注销或账户结清后,本行保留对该卡片在此后发生的、因非本行原因而导致的有效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的追索权。

第三十三条 若持卡人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本行有权选择采取如下一种或几种措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信函、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上门、公告等方式向其催收欠款;停止该卡使用;停止持卡人所有龙卡信用卡使用;要求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处臵其保证金或质物;从持卡人在本行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必要时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持卡人的法律责任或采取其他相应的追索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本行有权基于持卡人资信状况下降等原因或为维护持卡人账户资金安全等目的,暂时停止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如有利用龙卡信用卡进行欺诈等恶意行为或存在其他风险,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章程和领用协议约定的,本行有权暂停其卡片使用或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手段,采取措施追回欠款,必要时可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行有权依照有权机关的指令,查询或冻结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

第三十六条 本行为持卡人的交易累计积分或向持卡人提供增值服务的,本行保留变更积分累计规则、增值服务种类及内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行可通过信函、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持卡人发送对账单、其他与本行相关的信息。

第三十八条 因供电、通讯、网络故障或不可抗力等非本行原因导致持卡人不能正常用卡的,本行可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对因此而可能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本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行有权根据规定将持卡人的资信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披露。

第四十条 本行应书面或通过本行网站等提供龙卡信用卡使用的有关资料,包括章程、领用协议、使用指南、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第四十一条 本行应设立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向持卡人提供业务咨询、账户查询、投诉受理及挂失办理等服务。第四十二条 对有交易、费用发生,或虽未发生交易或费用但账户有未偿余额的持卡人,本行应在其每月账单日结计其账务,并以寄发对账单等方式将其账务情况通知持卡人;持卡人因对账务变动情况有疑义而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的,本行应及时给予答复。

第四十三条 本行有权使用、处理申请人和持卡人的个人资料,但应对该资料保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本行与申请人或持卡人另有约定除外。

第六章 持卡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持卡人有权享有本行承诺的各项服务,监督其服务质量,并对不满意的服务进行投诉。

第四十五条 持卡人在用卡交易后,有权向本行索取对账单(自索取日起前三个月内的对账单免费),或通过本行提供的客户服务电话以及其他渠道了解其账务变动情况;对账务变动情况有疑义的,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本行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必要时还可申请调阅签购单的服务,如调阅签购单后查明交易确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持卡人须按本行的规定支付签购单调阅手续费。

第四十六条 本行因持卡人交易及还款记录良好而调高持卡人信用额度的,如持卡人接到通知后不愿调高信用额度,有权要求本行恢复其原有信用额度。但持卡人对已发生的有效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负有清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持卡人应当知悉龙卡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第四十八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龙卡信用卡及其卡片信息、密码、交易凭证等,不应将卡片、密码等相关信息泄漏给他人,因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如卡片遗失或被盗,应立即通过本行提供的客户服务电话或本行网站办理挂失。

第四十九条 龙卡信用卡只能由持卡人本人使用,因出租、转让或转借信用卡而导致的经济责任及产生的风险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五十条 持卡人应在本行认可的安全网络环境下使用信用卡在互联网(INTERNET)上进行交易。

第五十一条 持卡人对其龙卡信用卡账户正式结清前发生的所有有效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均负有清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持卡人应在本行核定的信用额度内用款,并在到期还款日(含)前以欠款的相应币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持卡人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的,应当在指定还款账户中保留足够的余额。

第五十三条 持卡人与商户之间发生的任何交易纠纷,均应由双方自行解决,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持卡人不应以此为由拒绝向本行偿还所欠款项。

第五十四条 持卡人不得利用龙卡信用卡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资金。

第五十五条 持卡人用卡后应妥善保管交易凭证,以防卡片资料被他人盗取;注意查收对账单,如未按时收到对账单,应及时查询。持卡人不能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向本行支付欠款(包括相应的滞纳金、利息等)。

第五十六条 如持卡人个人资料、联系地址、通讯方式或指定的对账单寄送地址等发生变动,应在变动后立即通过本行提供的客户服务电话或以本行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行,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五十七条 本行根据有权机关的冻结指令冻结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如账户冻结期间因非本行的原因导致仍有交易发生的,持卡人对相应欠款仍负有清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领用协议和申请表中各项规定执行。持卡人用卡交易过程中涉及境外机构的,有关争议处理按照VISA、万事达卡、中国银联等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建设银行制定并负责解释。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本章程进行的修改,经批准公布后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六十条 中国建设银行以合法方式发布的公告均同样适用于龙卡信用卡申请人及持卡人。如该公告与本章程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发布在后的为准。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双币种信用卡章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自然适用于原龙卡信用卡持卡人。

第11篇:工作章程

共青团海南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海南大学农学院学生会

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团委、学生会的管理,加强团委、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建立民主管理和自我监督机制,体现团委、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发挥团结和服务学生的功能,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共青团海南大学农学院委员会(简称院团委)是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学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培养、锻炼广大团员青年的组织;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受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群众性组织,以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原则。

第二章 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一条 每学期末放假前两周,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把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草案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作学期工作总结。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应按照学院该时期的工作重点,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好的计划,上交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方能执行,另外,各部门需上交一份策划到办公室存档,同时方便相应活动与各部门的协调。团委、学生会应在开学两周内下发工作计划,并上交一份给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经费由团委、学生会独立管理。团委、学生会的账本及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干部组织每月一次的审核。

第二条 团学组织各部门活动预算的经费,首先由办公室初审,然后呈报主席团复审,最终由团学工作负责人终审。报销的单据应是正式发票(不是正式发票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必须写明用途上交办公室,最后由经办人、审批人签名后到校财务负责人处报账。

第三条 每学期开始,团委、学生会财务负责人依据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做出学期经费预算,使用时严格按预算拨款,不得随意突破预算。未向办公室申请而造成无法报账的情况,由该部门自行负责。

第四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主席团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是团委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包括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经团学组织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团学组织负责。

第二条 团委副书记全面负责团委的日常工作;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三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二节 职能部门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为团委、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团委、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第六条 凡受到国家、政府、学校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因病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七条 团委内部机构由书记处、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术科研部、志愿实践部组成;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娱部、外联部、心理辅导部、生活自律部、网络信息部组成。

第八条 各部门职能

(一)主席团职责

1、主持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

2、统一协调各部门工作,统筹规划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活动,负责团委、学生会重大事件的决策;

3、加强团学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题开展工作;

5、副主席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事务性工作。

(二)秘书处职责

1、校团委与院团委的联系桥梁,负责完成校团委各项工作安排;

2、是各部门信息整合中枢,负责协调团委各部门的工作安排;

3、组织开展全院班级文化节等活动。

(三)组织部职责

1、负责学院团档案管理,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按时收缴团费,做好团证的注册、补办以及团组织关系转入(出);

2、召开团支书例会,及时下达学习文件及有关指示精神,引导和监督各年级团支部认真开展团组织活动;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与学生党员的推优工作,以及组织团员组织生活会以及监督考评各支部的工作;

4、做好团内先进事迹和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的表彰工作;

5、协助系党总支做好建党程序、档案管理等党务工作。

(四)宣传部职责

1、以宣传横幅等宣传媒介对学生会各项大型活动做好前期、后期的宣传工作,必要时在活动现场进行实时宣传;

2、负责学生会的形象推广及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进行各项宣传工作;

3、负责学生会各大活动的舞台美术设计及现场布置,通过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媒体进行宣传;

4、负责管理日常新浪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实现团学虚拟-现实一体化。

(五)志愿实践部职责

1、负责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评比工作(活动前期动员,实践论文的收取、推选评优,实践活动的总结,优秀论文宣讲会等);

2、管理志愿团的各项事务,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招新,志愿活动的全部事宜);

(六)学术科研部职责

1、组织鼓励同学参与校内、外各种科研创新活动,并积极提供有力的学习资源和条件,推动我院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文化、学术、信息交流,将学生平时所学的知识付诸于实践;

2、紧密联系我院学术类协会,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培养动手能力,提高专业知识的学习兴趣。

(七)办公室职责

1、传达主席团的决议,协助主席团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协调、监督各部门工作,同时负责各部门的沟通和反馈;

2、联系各学院,负责贺函和信件的整理及通知;

3、负责办公室物品的整理及保存工作,管理办公室、学生会内部档案资料;

4、负责我院有关事宜的传达通知、学生工作相关文件的起草、打印,整理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和工作策划并及时呈报主席团,同时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门有关工作情况;

5、负责团委学生会所有的财务;

6、负责学生会印章管理。

(八)学习部职责

1、组织辩论赛、演讲比赛、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会、讲座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2、协助学院老师进行每年的评奖评优工作;

3、密切关注学院内外各种学术信息,协助学院搞好学风建设;领导和指导各班学习委员的工作。

(九)体育部职责

1、负责组织同学参加学校和学院的个性体育竞赛;

2、组织院里的各种球队,参与外学院的各种比赛和交流活动;

3、与学院有关部门(体育教研室等)建立密切关系,组织系列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体育锻炼的热情。增强我院学生的身体素质;

4、采集并反馈信息,不断改革体育设施,推动学院体育活动的开展。

(十)文娱部职责

1、负责学院各项文艺活动(如迎新晚会,十大歌手等)及赛事,让同学们在各项文艺活动中培养兴趣增进友谊;

2、协助学校做好各类文娱比赛的通知下发以及人员报名、排练等工作;

3、加强对班级文娱活动的指导,营造良好班级文艺氛围,努力开展学院间文娱活动交流。

(十一)外联部职责

1、加强对外交流联络,为团学争取个性活动赞助经费,组织各类商业赞助活动;

2、加强本会同其他学院间的沟通联系,将其成功的管理经验和优势活动引进,为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3、配合其他各部门对外交流活动;

4、搜集社会资料,提供对外联系信息。

(十二)生活自律部职责

1、组织检查学生宿舍卫生,进行宿舍评比活动;

2、开展多项宿舍活动(如宿舍文化节)丰富同学日常生活;

3、与校学生会共办图书漂流,以物换物等活动;

4、负责学院的信息反馈系统构建更新;

5、配合老师进行贫困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及奖助学金评比评定;负责各种活动的秩序维持,纪律考勤。

(十三)网络信息部职责

1、及时进行学院各项活动的新闻采集和报道,以及新闻稿的撰写;

2、以新闻稿的形式对学生工作的会议的记录和整理,以及进行各类重大活动主题的思想宣传。

(十四)心理辅导部职责

1、协助指导老师组织本部门成员及各班心理委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学术沙龙,论坛等交流活动,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督促各班定期开展心理排查;

3、组织各类心理健康主题教育(讲座、团体辅导、情景剧比赛、手语操比赛等)

第12篇: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新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章程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章程建设也是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学校章程的性质与地位

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学校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自律及政府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作为独立法人的必备条件。

二、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

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为:一是具有合法性,不得违背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二是具有规范性,对校内全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的约束力;三是具有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观念以及学校的奋斗目标、办学宗旨;四是具有可操作性,既是制定其他各类制度的基本依据,更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框架;五是具有个性和特色,反映学校在教育思想、观念、体制、内容、方法等多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三、学校章程应涵盖的内容

学校章程包含的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学校名称、校址、性质

学校的名称要真实、准确、反映学校的教育层次。学校的地址要具体、明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及具体地点。学校性质是指公、民办或其它。

2、办学宗旨

一般应包括办学方针、办学目标、办学理念以及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等。

3、办学规模

学校章程应载明学校现有教职工的基本编制数以及基本的班级数、学生数和学校的预期规模等。

4、内部管理体制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是校内设立的主要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和运行方式的总称。学校章程要根据“校长负责制”等不同的管理体制,根据各自的实际加以明确规定。要具体规定校长的职责、权限及履行职责、权限的方式,副校长及主要机构负责人等人员的职责权限、教师和学生职责、财务制度等等。

5、总则、分则、附则

学校章程的上述内容一般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构成。

总则部分,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性质、隶属关系、办学目的、培养目标、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办学规模及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

分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实体性内容。要注意三方面的要求:一要注意内容的全面性;二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设置好章、条、款、项;三要避免分则内容和总则内容相抵触、分则内容自身之间的矛盾。

附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作为总则与分则的辅助性部分,对前两者的实施有重要作用。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2月28日前)

教育局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2月25日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好本校的学校章程制度。

2、检查指导阶段(2014年3月1日到3月31日)

教育局督导组在3月1日后,对各校学校章程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校按照本方案制订学校章程制度,指导各校形成本校特点的学校章程制度。

3、督导整改阶段(2014年4月1日到4月8日)

教育局各督导组在4月8日后,对各校制定的学校章程制度进行督导,对没有完全按照本方案完成工作的,限定时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进行复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总结阶段(2014年11月30日前)

对学校章程制度建设进行两次总结,也就是上下学期各一次,最后汇总。在上学期就把先进校的做法进行宣传并发挥其引领作用,使各校有对照,有目标。11月30日前,对各校进行全面总结,表扬先进,对没按方案要求完成此项工作的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工作的督导和指导。综合组:

组 长:王化学

成 员:刘新功 陈校园

第一督导组: 组 长:张文平

成 员:张玉路 张举民 负责市区和松花江片 第二督导组:

组 长:顾绍江

成 员:张树林 王学刚 负责拉林河片

第三督导组: 组 长:张小力

成 员:郭树山 郭明丽 负责北卡岔河片 第四督导组:

组 长:李晓禹

组 员:王玉春 王中凯 负责南卡岔河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学校章程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完善工作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不断完善加强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工作机制,创新学校管理的方式,提高学校章程制度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成效显著的学校章程建设机制。

3、加强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将中小学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学期末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到榆树市级和长春市级依法治校先进校,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榆树市教育局

2014年2月8日 桂林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试行)》(桂教规范〔2014〕7号)精神,为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我市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章程核准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加快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使学校章程成为引领学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二、基本原则

制定和核准学校章程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

(二)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三)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四)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各方价值的共同体现。

三、对象范围

应当制定章程的学校包括:

(一)各县、区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含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县城公办幼儿园,村小分校和教学点不需制定)。

(二)市区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四、学校章程的内容

学校章程一般由前言(序言)、总则、分则、附则四部分构成。

(一)前言部分。

一般主要表述学校的办学历史。

(二)总则部分。

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等。

(三)分则部分。 分则是学校章程的实体性内容,一般应载明:学校的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内设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学校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学校的重要工作的管理,包括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学校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附则部分。

附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作为总则与分则的辅助性部分,对前两者的实施有重要说明作用。一般载明:章程的修改启动、审议程序、解释权归属以及生效日期等。

五、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

制定学校章程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一)成立专门起草小组。校长负总责,成立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应当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相关专家以及学校举办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可以邀请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参加。

(二)拟制学校章程草案。起草小组要在多方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起草完成学校章程草案。学校应聘请教育管理、法律专家对章程草案进行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论证。

(三)教代会审议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草案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教代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四)校务委员会讨论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章程草案及起草说明(包括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等),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的章程草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形成章程核准稿,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六、学校章程的核准

(一)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申请章程核准时,应提交如下材料:核准申请书(文件名称一般为《××学校关于申请核准〈××学校章程〉的报告》);章程核准稿;起草说明(包含章程核准稿起草的过程中征求校内外意见情况、有关意见的采纳和反馈情况、章程核准稿的主要内容及其说明、章程特色,以及办学自主权改革重大问题的说明等)。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或指定)工作机构初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学校章程报审材料后,应当由法制(或指定)工作机构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交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审查。初审发现材料不齐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学校予以补充。

(三)审查工作小组审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机构人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负责章程审查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学校章程审查采取书面审查和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赴学校实地调研。审查小组对核准稿条款、文字有修改的,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提出修改意见。

(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对审查工作小组审查通过的学校章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县、区)中小学校学校章程核准书》,予以发布。

(五)核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章程核准属于教育行政许可项目,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章程由县(区)教育局核准,核准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备案;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

七、学校章程的实施与监督

(一)章程的登记与公开。经核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为正式文本。学校应当持学校章程正式文本到编制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学校章程应当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校报校刊、宣传橱窗等载体向本校和社会公开。

(二)章程的修订。学校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学校发生分立、合并、终止,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可以依据章程制订程序,对章程进行修订,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到编制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保障学校章程的权威地位。学校章程是学校基于法定的权限和职责,就学校重大问题作出规定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学校应当依据章程对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符合章程规定。

(四)章程的内部监督。学校章程的实施由学校党组织、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负责监督。校长须每年度提交依学校章程履职报告,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章程的外部监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履行章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要纳入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督导评估,要作为对学校绩效考核和学校领导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办学、管理及其社会活动中有违反章程规定的,要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八、工作时限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底以前):制定《桂林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

(二)草案拟制阶段(2015年6月至8月底前):学校成立章程起草小组,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学习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形成学校章程草案。

(三)审议讨论阶段(2015年9月底以前):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和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修改完善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形成章程核准稿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审查核准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底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对学校章程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核准书,予以发布。

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计划

章程工作计划

制度建设工作计划(精选12篇)

规章制度章程(共6篇)

建设工作计划(共15篇)

《建设工作计划(共15篇).docx》
建设工作计划(共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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