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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汇报材料(共13篇)

作者:ken6633520时间:2020-05-18 下载本文

第1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汇报材料

科学组织 扎实推进

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XXX市XXXXX区委编办

2012年6月15日

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编办„2012‟32号),我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市编办的指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大力协助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科学

3月2日,区编办接到市编办确定我区为XX市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单位的通知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做到“三个到位”,即请示沟通到位、协调到位、落实到位;为确保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编委为编办配置了2台电脑。按照领导要求,区编办统一思想,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上报区编委会和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了以区长、编委主任为组长,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监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3月9日召开了由区长、编委主任做动员,常务副区长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了《XXXX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抓,指派一名同志为本部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联络员,主动配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二、积极创新,全面自查

区编办在省市9个统计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单位名称与公章对照表”、“离退休人员信息统计表”、“编外用人信息统计表”和“在编人员公示表”四张表格,并对各类表格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达到了核对各单位公章名称是否与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和“三定”规定相一致,公章与部门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有字迹模糊、规格大小不规范等现象的目的,维护了公章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同时,便于核查财政经费核拨情况,便于对未及时办理销编手续的已退休人员进行销编。为方便自查,编办为各单位提供机构编制信息xx份。各单位都能按时间、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自查、核对、公示,并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上报各类统计表、更新证明材料和自查报告。区编办在接到各单位上报的XX份自查报告和各类表格XXXX张后,与实名制数据库中的信息逐单位逐个人的进行了严格的核对,共核对了XXXXX人次的人员信息,为实地核查做好预热,便于实地直接纠错、核对确认,提出整改意见。

三、多措并举,实地核查

由区编办牵头,从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专业精、业务强的人员组成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小组,集中利用三周时间,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方法,赴各单位逐人逐项进行核查。进行查纪律与监察结合,看有没有长期无故不上班的,有没有上班时间违纪违规的;查领导职数配备与组织部结合。看是否按照“三定”规定配备领导职数,是否按组织程序配备领导干部;查用人与人社局结合。看是否按实名制台帐审核工资、发放医保,是否有编外用人,是否按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和办理退休手续;查经费与财政局结合。看经费预算、核拨与实名制台帐是否相一致,是否人员调出和长期不上班仍按标准核拨经费的“四查四看”。通过对全区XXX家单位每单位XX项信息,XXXX人的信息逐一核查,基本做到了“十清”。截止目前,已导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2086条,归纳文档资料(自查报告、销编报告、审批文件、任职文件、填报表格、规范文件、信息更新证明材料)7类27000多份。完善了区直机关台帐、乡镇机关台帐、街道机关台帐、政法机关台帐、区属事业单位台帐、乡镇事业单位台帐、街道事业单位台帐等7大类机构编制管理台帐。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作为各部门单位的“户口簿”,记载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变更、成立、撤消、合并时间,隶属关系,职权范围,编制扩大与缩小等变化情况。是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履行职能,合法开展业务的有效依据。通过单位自查与集中核查,帮助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文件档案库,理清本部门机构编制现状,促进单位开展业务有依有据,合理合法,为规范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在机构规格、编制数、供给渠道不变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的通知》(XX编办„2012‟3号),目前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已进入审批阶段,确保了事业单位审批文件清的要求。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要求所有人员变更信息都附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实现实名制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各单位收集所有在编人员电子版照片,完善实名制数据库;为保证实名制信息的及时性,每月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沟通衔接一次,做到及时更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申请制度,严格增(减)编制办理流程。并实行“一周一核、一月一清、一季一汇总”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五、存在问题

(一)审批文件不规范。一类是部分学校只成立单位而未对机构规格、领导职数明确核定。另一类是成立了单位,定了规格,确定了编制,但没有核定领导职数和职责。第三类是一些早期成立的单位,无审批文件或找不到审批文件。

(二)实名制数据库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原因是对人员信息变更没有进行及时修正。

(三)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从目前我区行政机关人员年龄分布来看,45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一半以上,30岁以下的只有6%,“老龄化”趋势日益突出。其原因是退出领导岗位的56人仍占用编制。

六、建议

一是在机构编制核查中,乡镇要求增加机构编制的呼声较高,建议在合理划分权责分工、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乡镇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二是建议在下一步全面展开的机构编制核查中,将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不留死角。

第2篇: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全县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逐步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现将我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市东大门,总面积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268个村民委员会,50个党政机关,251个事业单位,人口43万人。目前全县行政编制1165名,其中:县直机关434名,乡镇432名,政法编制331名。实有1122名,其中:县直机关418名,乡镇397名,政法编制307名。事业编制7792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5800名,差额补贴编制889名,自收自支编制1103名;实有7240名,其中:全额拨款5712名,差额补贴617名,自收自支1107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近年来,我县严格机构编制纪律,坚持落实机构编制“专题报告、专门机构审核、专项文件”下达的“一支笔”审批制度。为进一步搞好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我们在县编办和纪委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聘请了21名社会监督员,共同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举报。在机构编制工作中,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调控,严肃纪律,立足服务,采取有

效措施强化对机构编制的管理,根据市上核定的行政编制,没有新增行政编制,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超编进人现象,机构改革的成果得以较好巩固,机构编制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实行编制实名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约束机制。县编办对每个干部实行卡片动态管理,坚持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以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参加工作时间等为内容的人员编制卡,每人一卡,编制到人,卡片随人员调动及时调整。对新招录人员,办理完各种手续后,填写编制卡片,予以纳编。同时,加强与组织、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编制控制制度,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约束机制,把机构编制作为行政事业经费预算拨款的主要依据,只有在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

3、坚持“凡进必考”政策,把好进人关。积极组织实施《县人事人才工作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关于实施人才战略,加快人才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并实施《县“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公开招考100名乡镇公务员,对全县招录公务员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做了大量的相关工作。公开招考的100名乡镇公务员已在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大公检法部门工作力度,来,积极配合省市人事部门为我县公检法部门公开招考公安干警19名,法院工作人员17名,检察院工作人员5名。

以来,根据县政府[]162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增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实行公开招考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县事业单位进人方面,实行公开招考聘用办法,公开招考教师104名,招考教师100名。为县党史办、县党校、县城

管执法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5名。在全县卫生类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考乡镇计生服务人员17名。聘用工勤人员38名。

4、建立全县机构编制和人才信息库。加强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建设是机构编制和人才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方便快捷的查询信息,从开始,按照省、市编办的要求,我们抽调专人,对全县党政、政法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机构性质、编制、职数、实有人员,进行了统计,列入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做到了机构和人员编制底子清、情况明;同时组织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摸底填报,与档案核实基本情况后,建立每个职工的信息资料,完成了全县1万多人的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根据省市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摸底调查,宣传动员,落实方案,分工负责的基础

上,完成对县政府涉及改革的11个单位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乡镇机构改革在去年乡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三个乡扩大试点,年底完成剩余16个乡镇的改革。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要求,乡镇政府职能向执行政策法律,推动经济发展,强化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维护安全稳定方面转移。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合理界定乡镇事业单位职能,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要利用自身优势,强化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规范机构设置。乡镇党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特点,按照便于统一领导和管理的原则,撤消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科学设置职位,将工作任务直接分配到人,各负其责。调整乡镇事业单位设置布局,规范事业单位名称,按照事权、财权和人权相统一的要求,理顺条块关系,改革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真正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地位,推动事业单位社会化进程。三是竞争上岗,优化结构。不断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重新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竞争上岗,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并结合实际,多渠道分流富余人员。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为四个中心,即:农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财经工作服务中心。

四、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综合改革 我县被省编委、省人事厅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综合改革试点县后,我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派相关人员赴辽宁鞍山、江苏宿迁、甘肃武威、天水学习考察后,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一是以科学分类和转换机制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二是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和实行岗位管理为

重点,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三是以搞活内部分配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四是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改革。县人事部门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县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聘任暂行办法》、《县事业单位推行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县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县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榆中县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推行聘评分开工作实施意见》、《县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实施办法》、《关于县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七个配套的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市人事局,4月份我根据市人事局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已上报省人事厅审批。成立了县事业单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组织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县事业单位改

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完成了140个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目前对7个试点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由主管部门先行聘用后,按照方案进行综合改革,为下一步事业全面改革打好基础。

五、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自1999年开展以来,现有法人事业单位198个。近年来,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我们严格规范登记程序,努力提高登记质量。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要求,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督导与处罚相结合、查处违法活动与保护合法权益相结合、审查《年度报告》与运用其他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彻底改变了以往“重登记、轻监管”或“只登记、不监管”的状况。去年在对全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部进行首轮培训的基础上,今年以贯彻落实中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为契机,积极探索,进行事业单位章程及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并落实事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资制度,积极筹备县级事业单位法人协会,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估、诚信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制,努力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第3篇:编制工作汇报材料

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一、县委编办设立的情况

2015年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全州机构编制部门与人社局分开实行单列。我县编办于去年年底实现机构单列,办公独立,2016年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目前编办有8个编制,7个工作人员。编办设在县委,同时挂“中共兰坪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和“兰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两块牌子。由县长任编委会主任,直接分管编办工作。由于新单列机构,基本白手起家。还有许多单位自身建设和单位制度需要完善。

二、2015年编办主要工作

(一)按《兰坪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进行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共设置了23个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了11个党委工作部门、8个乡镇党政机关、9个群团机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3个、事业单位174个(其中政府直属3个)、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1个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全县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203项,清理权责事项7598项。

(三)基本完成机构实名制数据的录入,建立管理数据库。实名制管理网络平台建设资金(72000元)已到位。设备购置已到位,机房建设已落实,并待付款安装设备。

(四)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政务和公益机构中文域名注册61家。

(五)参与公车改革前期工作;申报了2016年公务员招录用编计划共39人;参与清理规范人员混编混岗的工作,参与清理吃空饷等。

(六)新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等18个机构,机构编制日常事务工作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我县编制现状分析

(一)按照以往的编制管理口径统计,我县总编制6300名。目前按照实名制统计数据共在职6198人,则空编102人。

(二)按目前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剔除自控编制287名及其省控交警编制数10名、社区民警控制数24名。实际统计编制为6187名,全县在职6198名,则超编11名。

(三)以编制分类来看全县行政编制1313(1213+100)名,在职行政人员1356名,超编43名;全县事业编制4775名,在职人员4591人(其中事业工勤295名、参公人员224名),空编184名;全县工勤编制99名,在职行政工勤251名,超编152 名。

(四)以县乡两级编制分布看:

县级:行政编制1090名,在职1134名,超编 44名; 事业编制4297名,在职4199名,空编98名;

-2-工勤编制83(77+6)名,在职 191 名,超编 108名; 乡镇:行政编制223名,在职222名,空编1名;

事业编制 478名,在职392名,空编86名;

工勤编制16(8+8)名,在职 60 名,超编44名;

(五)从系统上看,编制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系统。

教育系统事业编制2635名,在职2569名,空编66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占全县事业编制的56.38%。

卫生系统事业编制707名,在职670名,空编37 名;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占全县事业编制的15.13%。

教育、卫生系统共占全县事业编制的71.51%。

四、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矛盾问题

(一)减编控编压力大,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省州编办要求我们2017年实现减编控编任务。按目前的统计数据,至少有11名的超编人员要消化。

(二)减编控编任务和党委政府用人需求矛盾突出。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党委政府工作量加大,对人力资源需求量增加。一方面实行减编控编,县乡各部门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工勤人员过多,编制和人员使用效率低。

(三)部门编制管理意识差,合理规划使用编制的能力弱。

(四)由于编办刚刚开始单列,目前7个人中大多数人

-3-新参加工作,编办工作新业务多,工作量也大,需要我们尽快熟悉业务,学习新知识。编办工作体制机制也需要从上到下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比如编委会议事规程,领导职数使用审核,调动录用的编制前置审批等。

(五)一些单位历史遗留的超编问题消化难度大,如农科局等。教育卫生两个编制使用大户的编制内部管理水平需要加强,最好做到精细科学管理。

(六)其他问题:1.武装部武器仓库编制问题。2.城市管理执法体制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州委要求的时间(2017年)编制总量上实现减编控编任务,至少要消化11名超编人员。针对公务员、行政工勤人员严重超编情况,一是在正常退休的基础上希望县委政府加大提前退休的力度。二是工勤人员严重超编问题,抓住公车改革的机遇加以消化。三是放宽病退的控制。四是用事业编制来置换参公机构行政编制,释放行政编制,同时消化工勤人员。五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对政府中承担服务类、一般技术性的工作岗位,不再增加行政编制;对事业单位中部分辅助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不再核定事业编制,以上岗位实行购买服务,对现有在岗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妥善安置,其占用的行政事业编制,采取“退一收一”的办法逐步收回。六是以空出的部分事业编制

-4-增加参公单位的事业编制,消化公务员,关系社会保障和民生的部门,如社保、环保。七是进人控制(退二进一)和人员调动、编制调整三管齐下,实现减编控编和机构编制优化调整。

(二)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按“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编制总量管理上实行总量分级负责制和编制总量分类管理制(分为党政群系统行政编制、政法系统专项编制、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群团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和机关工勤编制,共5类)。建立健全编制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空编集中管理制度,编制待分配制度,超编人员消化调控制度,编制使用年度申报制度及建立系统统筹制度,实现编制的精确科学管理。二是制定《编委会工作规则》规范机构编制议事决策机制。三是启用“机构编制管理卡”,落实机构编制部门在人事录用调动中的前置审批作用,没有编制审批的调人录用人,编制部门将视其为编外人员。四是实行干部领导职数使用的超空编审核,避免造成“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三)加快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平台建设,尽快实现机构编制的动态精细、科学管理,编制管理目标要实现零误差。

(四)加强对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业务上的指导,提高

-5-部门科学合理规范的编制管理水平。

(五)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编制管理督查审计,将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二是把减编控编纳入到党委政府考核体系。三是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巡视督查工作范围。四是加大对违反规定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混编混岗、虚报人数占用编制等的督查。

以上汇报请领导给予意见,并给予支持。

中共兰坪县委编办 2016年2月17日

第4篇: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文章标题: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

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人单位在编制管理方面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除了单位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知情掌握外,其他人员很少了解编制情况。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当事人遇到个人利益受到磨擦后才知情。二是给一些用人单位在人事工作纪律上留下了可乘之机和隐患,包括编制使用上的随意性,尤其是大系统单位,在编制性质、工资、经费来源渠道以及其他方面的弊端较多。三是鱼目混珠,吃财政空饷,长期在编不在岗,既占据编制,又冒领工资,或由所在单位长期领用该员工资。四是退(离)休人员经费来源不清,退(离)休前属于企业的人员,退(离)休后混入财政统发范围等等,使机构编制管理和用人单位在人员变更等相关问题上诸多“后遗症”。所以因为人员身份、入编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上访、滋事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出现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积极查找属于编办工作环节上的原因,那就是机构编制管理透明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编制管理程序的操作性较差,在属于我们掌握的管理资料中表现出“只见数字不见人”的状况。

二、善于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实为提高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我们从机制上入手加大管理力度,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从1998年3月份开始,经过大量的前期调研,悉心探索,创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雏形,从可操作性入手,重新设计制作了“机构编制管理证”。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除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基本内容外,还增设了年末在编人员花名册和退休人员花名册,年度审核记录等内容。在编人员花名册细化到人员的姓名、性别、族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内容。不但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内容及变化情况,对机构中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也能一清二楚,对机构人员增减、流动状况也可一目了然。这为建立机构编制长效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另外我们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资料,重点是建立《机构编制台账》、《组织机构台账》、《退(离)休人员台账》3本台账,台账在表现形式上采取了表、图、文相结合,展示清晰,便于查阅。近几年来,对台帐的内容不断延伸,成为我市组织机构沿革、编制核定沿革、在编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等方面的纵横向史料的宝典。目前已将三本台账的全部信息录入到微机,建立了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经过几年的运行和改善,现在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包括:实名制登记程序化配套管理、微机化机构编制台账详情资料、强硬化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

三、善于运用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强强硬化的逢年必审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是我们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成内容之一,它可以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市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工作自1998年以来,已形成惯例。我办每年用近1到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我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每年年

第5篇: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

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

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人单位在编制管理方面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除了单位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知情掌握外,其他人员很少了解编制情况。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当事人遇到个人利益受到磨擦后才知情。二是给一些用人单位在人事工作纪律上留下了可乘之机和隐患,包括编制使用上的随意性,尤其是大系统单位,在编制性质、工资、经费来源渠道

以及其他方面的弊端较多。三是鱼目混珠,吃财政空饷,长期在编不在岗,既占据编制,又冒领工资,或由所在单位长期领用该员工资。四是退(离)休人员经费来源不清,退(离)休前属于企业的人员,退(离)休后混入财政统发范围等等,使机构编制管理和用人单位在人员变更等相关问题上诸多“后遗症”。所以因为人员身份、入编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上访、滋事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出现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积极查找属于编办工作环节上的原因,那就是机构编制管理透明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编制管理程序的操作性较差,在属于我们掌握的管理资料中表现出“只见数字不见人”的状况。

二、善于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实

为提高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我们从机制上入手加大管理力度,控制机构编制的增长。从1998年3月份开始,经过大量的前期

调研,悉心探索,创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雏形,从可操作性入手,重新设计制作了“机构编制管理证”。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除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基本内容外,还增设了年末在编人员花名册和退休人员花名册,年度审核记录等内容。在编人员花名册细化到人员的姓名、性别、族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内容。不但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内容及变化情况,对机构中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也能一清二楚,对机构人员增减、流动状况也可一目了然。这为建立机构编制长效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另外我们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资料,重点是建立《机构编制台账》、《组织机构台账》、《退(离)休人员台账》3本台账,台账在表现形式上采取了表、图、文相结合,展示清晰,便于查阅。近几

年来,对台帐的内容不断延伸,成为我市组织机构沿革、编制核定沿革、在编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等方面的纵横向史料的宝典。目前已将三本台账的全部信息录入到微机,建立了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经过几年的运行和改善,现在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包括:实名制登记程序化配套管理、微机化机构编制台账详情资料、强硬化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

三、善于运用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强

强硬化的逢年必审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是我们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成内容之一,它可以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市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工作自1998年以来,已形成惯例。我办每年用近1到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我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

每年年初书面通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序参加年审,对部分情况复杂的单位,我们同时组织力量到单位审核,这项工作始终得到了用工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仅以2003年编制审核处理为例,按照惯例,2004年初,我办对2003年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全市各种

情况的在编不在岗人员113人。其中,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69人,内退人员20人,长期病假人员13人,退休未减编4人,其他情况7人。年审后我办立即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开会商讨,马上着手纠正。对长期由职工个人或用工单位冒领工资的,予以停发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清退已领工资;对调出人员、死亡人员及其他情况未予销编的立即注销编制;对于混岗混编的予以“正位”处理;对于违反规定单位内部搞“停薪留职”的予以纠正,当事人要么返回单位上班,要么注销编制;对其他形式在编不在岗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了处理,达到正本清源。这样做,既杜绝了吃财政空饷,减少了财政开支,规范了用工行为,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是机构编

制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感到监督管理工作能否产生良好的效应,前提是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核心是我们自身行为的公正、公道。近几年来,我们在监督管理工作上始终抓住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几个基本方面:

一是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防止机构编制膨胀

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事宜,全部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一条龙运行机制。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把好编制入口关

凡属入编进人,除极个别情况外,均报编办办理或由编办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近年来由于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指令性分配安置等原因,一些用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把握政策上口径不一,不按分配工作程序操作,人为地形成分配事实。针对这种不良倾向,我们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编制控制,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减轻财政负担的建议》,从做好政策把关和宣传疏导工作、严格分配工作的业务程序、坚持层层把关、堵住源头、严肃工作纪律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引起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业务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做好宣传疏导工作,严格分配业务程序,堵住源头,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有效遏制了超编进人的势头,在一定幅度内减轻了财政负担。

三是营造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强化综合调控

机构编制工作,从单纯业务角度看

是编办一家的事,但从业务的涉及面看,仅凭编办一家从管理到管理,往往效果欠佳。领导的理解支持,综合部门的密切配合,管理对象的积极参与等,都是我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主要元素和必备条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始终注意加强与相关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用工单位之间密切合作,本着“协作、支持、监督”的原则,遇事同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坦诚合作,有效地避免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制肘,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变了编制部门一家守关,两目相视的管理格局。逐步形成了以编办、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的运行体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的约束管理机制。工作中,我们坚持平等协商,和睦相处,和谐协作,各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携手把关、齐抓共管的格局。通过财政预算管理手段,强化编制管理;通过编制核定,确定人头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自觉控编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为我办正

常有序地开展编制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6篇:高台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创新思路 创新机制 强化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范县编办】

作者:管理中心来源: 发布日期:2010-12-8 点击次数:40

全省征文活动濮阳市范县编办征文之八

创新思路 创新机制 强化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范县编办

机构编制管理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执政资源,是党委、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也是巩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成果、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手段。就监督检查工作现状谈一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重心存在偏差。近几年来,各级编办按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定位,虽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致力于建立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动态管理的机制,但重审批、轻监管或只审批、不监管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在日常管理中,比较重视职能和机构编制的调整和优化,而忽略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较少,造成审批与监管“一手硬、一手软”。

(二)机构编制立法滞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央编办和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以及各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机构编制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提供了法定依据,但总的看立法层次还不够高,刚性约束力不够强。根据《条例》和《暂行规定》规定,机构编制部门和监察机关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主要限于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以及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等行政手段,实际工作中,这些措施尚不足以震慑和遏制有关问题的发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因此受到挑战。

(三)制度建设缺失。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目前,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相继建立了机构编制“三个一”、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但与监督检查密切相关的机构编制公开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等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导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长期以来一直缺少有力的抓手,实际效果不够理想。

二、应对措施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必须遵循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在规律,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向深入。

(一)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研究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在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着力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各项改革措施和机构编制方案的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执行力,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二是研究制定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和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使责

任追究有法可依,便于操作。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河南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真督实查,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推进制度建设,充实监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提高12310举报受理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力量。由于各级编办特别是基层编办人员少,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多是兼职人员,精力投入有限,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加上业务培训尤其是省以下业务培训开展较少,导致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与不断增加的监督检查任务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队伍。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央编办和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相继出台,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是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二是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机构编制与人员、经费等密切相关,对此,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综合性督促或专项检查,促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只有以法律形式对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问题的处理力度,为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提供有力保障,才能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第7篇: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汇报总结

从严把关 科学管理 努力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局面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及规定的同时,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在注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三个一”制度,初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化管理模式,较好地遏制了机构编制的膨胀。截止目前,从全县各种编制总数和在职人数看,保持了编制和在职人员的平衡与节余,确保了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项方案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做法有六点。

一、求真务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领导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第一注重学习,掌握政策。组织、人事、编办全体干部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还要求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参加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培训。第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编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确保了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只减不增”、“编内进人”等规定得以落实。在务求实效上一是耐心细致,有针对性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二是齐抓共管,编办是办事机构,必然责无旁贷,其他相关部门也积极行动,主动配合,密切工作,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常抓不懈,县委、政府定期听取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机构编制工作原则性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了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严格按原则办事。

二、理顺关系,建立完善的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多年来编办在上级编办及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强化政策观念,提高理论水平,明确工作重点,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规定。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执行第一、办事第一、服务第一、协调第一的观念,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汇报、多协调,得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党政机构改革后,布尔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每年年中和年底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做到了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好机构编制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统一管理,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切实减轻了财政负担,严肃了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出自-]

三、严格审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严格实行“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都由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需经党委、政府批准的,先由县编委会议审议后,再由县编办报县党委、政府决定。对于不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编制部门不予处理。为使我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行了“双证”管理,又相继出台了《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实行了空编增人审批制度、编委会审议审批等制度。

四、做到“三个从严”,把好机构编制管理的“进口”关2002年以来,县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严格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积极精简人员编制,把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妥善分流富足人员,使机关人员编制出现负增长。我们做到了“三个从严”:一是从严执行“三定”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的内容,不得超越“三定”规定行使职能、设置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配领导职数。对上级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严格遵守,不予突破;上级要求撤销的机构,坚决撤销,不作变通处理;上级批准的人员编制精简数量,坚决精简,不擅自增加;上级核定的领导职数,严格执行,不进行超配。二是从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我们注重日常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了帐、卡、册等台帐,并对变化内容做了及时变更,保证台帐显示当前的基本情况。每年年初县编办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从而掌握了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第一手资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坚持先出后进,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无论从何种渠道进人,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使用所空编制的数量、新增人员类别,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填写《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办理调动、派遣手续,编委办公室盖章签发“五联单”,由进人单位、人事、组织、财政、计委五部门盖章审批监督,坚决杜绝超编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补充科员以下职位的人员,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统一由区公开招考,招录人员凭编制部门发放的《用编进人通知单》办理相关人事、工资等手续。

第8篇: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汇报

XXX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编办:

根据XXX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发„2012‟3号)精神,结合当前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化管理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等工作要求,XXX编委办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采取集中培训、单位自查和县编委办核查的方式,按期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将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核查情况。

1、本次核查涉及行政机构56个,其中:县委机构9个、人大机关1个、政协机关1个、县直政府工作部门21个、县直群团机构9个、15个乡镇;事业机构345个,其中:县210个,乡镇135个。现目前根据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市编委办的批复,正在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或撤销。

2、本次核查统计行政编制数1012名,实有1009人,其中:县直行政编制数468名,实有517人。乡镇行政编制数544名,实有492人;事业编制8256名,实有6806人,其中:县直事业编制7374名,实有5964人。乡镇事业编制882名,实有842人;工勤编制115名,实有122人,其中:县 1

直工勤编制50名,实有51人。乡镇工勤编制65名,实有71人。

3、本次核查统计党政群机关及乡镇部门领导职数282名,配备295名,内设机构领导职级352名,配备294名。

4、统计编外聘用人员1865人,其中公益性岗位699人,其他聘用人员1166人。

(二)使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及数据录入工作情况。

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培训结束后,我县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对相关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县编委办于3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培训会,同时将建立和完善了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目录,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培训会的要求,认真填报了相关信息和资料,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编委办完善了相关录入统计汇总程序。目前县编办正在对各单位的上报信息逐人逐条复审和打印《机构编制证》。

(三)党政内网连接开通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办积极主动向编委领导请示汇报,找有关沟通协调,建成了一间达标的机要室,配备了公文传输系统,开通连接了党政内网,实现了在党政内网上业务办公。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保障,舆论先行。

根据市编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精神,在征得县编委领导的同意后,县编委办制定了《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印发了《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县编委办领导为核查工作第一负责人,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县编委办业务股室牵头负责的机构编制核查小组。同时还通过《绥阳新闻》和行政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开展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核查不是查处、清底不是清人、管住不是管死,主要目标是摸清情况、解决问题、规范管理,从思想上解除了大家的顾虑,得到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核准查实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

编制与实有人员信息准确与否,是顺利推进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关键。针对过去编制管理存在的人员信息数据不够真实准确的问题,这次自查和上报的信息严格要求各单位经办人必须根据组织、人事、档案等部门的相关文件填报个人信息,上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经本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上报的信息县编办逐个机构、逐个编制、逐人进行核对,挤掉了实有人员中的“水份”。通过“地毯式”核查,逐个“过筛子”,实现了单位《机构编制证》上的人数、财政开支人数和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网

络管理系统的人数相一致,为推进实名制管理提供了关键性支撑。

(三)实行“两证二台帐”管理。

实行 “两证二台帐”管理模式,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单位机构台帐”、“单位人员台帐”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软件,核心是以电子信息为基础,以软件系统为平台,实现一人一编一号相对应,对超编人员使用编制控制号管理,以实时监控为手段,逐步实现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四)力求审批文件的完整。

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作为各单位 的“户口簿”,记载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变更、成立、撤消、合并时间,隶属关系,职权范围,编制扩大与缩小等变化情况,对各单位非常重要。这次核查工作编办作了硬性要求,对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的,必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文件,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各单位完善了个人档案,确保了单位机构编制审批文件的连续性、完整性,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五)结合事业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市编委办的批复文件,撤销整合了部分“空壳类、职责混淆类、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解决了一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出矛盾。

(六)严肃工作纪律。

县编办要求不管自查还是核查,程序必须严谨,纪律一定要严格,组织原则要明确,所属责任要清晰,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及时请示汇报,不马虎、不大意,不弄虚作假,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实职领导改非后,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占单位编制,进而使工作人员不足,部分单位采取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的办法解决,导致部分单位混岗,进而出现编内管理人员信息与实际工作人员不相吻合。

二是2010年县乡两级政府机构改革,超编人员向空编单位竞争上岗,由于竞争后的单位与本人专业不符,进而无法聘岗,导致少数编制结构与实际人员情况不相符的情况。

三是2010年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原政府6个直属事业单位撤销,工作职责并入行政单位,但6个事业单位的54名参公人员归属问题没有管理权限的文件,无法归类,现目前统计到相应的行政单位的。

四、下步工作建议意见

一是上级编制部门应加大对县级的督查力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应做为县级四大班子调动普级考核的内容之一,从而约束县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随意性。

二是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信息软件。调整软件功能,使之与年报软件功能相匹配,里面的人员信息应趋于基层,使之好用适用,早日实现系统高效运转。

三是积极破解机构编制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实职改非占编问题,县级政府机构改革造成行政超编、混岗问题,乡镇机构改革造成事业单位编制结合与实际不相符的问题,建议尽快调研,加大解决力度,早日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基层实际矛盾。

XXX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8日

XXX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5月28日

第9篇:张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张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09年11月13日 | 浏览835 次] 字体:[大 中 小]

省编委办督查组: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县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

一、贯彻落实《通知》、《条例》情况

1、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条例》规定。省、市召开贯彻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通知》、《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后,县编委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落实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通知》、《条例》专门会议。认真贯彻学习了《通知》、《条例》,使全县广大干部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地了解,部门办理机构编制事宜有了头绪和准则。我们还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对《通知》、《条例》内容进行了大力宣传。为了把《通知》、《条例》精神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根据《通知》、《条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共张北县委、张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张北字[2007]77号),和中共张北县委、张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规定》(张北字[2007]82号)印发到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2、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根据《通知》、《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制定的《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全县政府工作部门20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1个,政府直属事业机

构5个;党委工作部门8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挂靠机构1个,党委直属事业机构1个;各类事业单位347个,均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机构升格、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反《通知》、《条例》规定的问题。

3、细心查阅,坚决清理与《通知》、《条例》精神不符合的文件。我们利用两周的时间对近二十年所有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的文件进行了详细查阅,没有发现与《通知》、《条例》精神不符的文件。

4、协调配合,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我们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列入各部门年终考核范围,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每年要与监察局共同对党政群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进行一次机构编制运行情况监督检查。检查各单位“三定”方案运行情况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执行情况。

5、积极构建,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互相制约的新机制。行政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增加机构编制、调整补充人员必须报编委批准。在编委批准的机构编制范围内,组织、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配、录用手续并核定人员工资标准,财政部门方可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方可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

6、加强领导,树立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明确了机构编制委员会成员,制定了编委会制度,凡属机构编制事宜集体研究决策,建立编委“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按规定权限审批的事项一律无效。

近年来,编委办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权威性日益突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达到了加强。

二、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特别是从2002年机构改革之后,我们非常注重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增加。我县从2001年到2004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化情况看,乡镇人员只减不增。截止到2007年底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492名,实有人员402名,空编90名;事业编制492名,实有人员338名,空编154 名。这主要得益于严把进人关和加强实名制管理。一是凡不属省、市选调生和军转干人员一律不予安置,乡镇事业单位也严禁调人。二是加强实名制管理,2002年机构改革我们已经严格区分了乡镇行政事业人员,并登记造册。从2005年起进一步加强了实名制管理,发放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个人机构编制证,每个乡镇就人员情况进行了公示。

通过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了条块关系,县乡建立了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管理新机制。凡规定由县级政府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政府承担。应该由县级政府部门完成的行政事务,实行以县为主、乡镇协助的体制,确需乡镇协助或负责完成的工作,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并提供经费保障。县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改变领导和工作方式,严格控制对乡镇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的考核、检查和达标、评比活动。对乡镇工作的考核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组织实施,不属于乡镇职能范围的事项不

得列入考核;对“以县为主、乡镇协助”的工作,主要考核县级主管部门。

三、贯彻落实省编委下达行政编制通知情况

按照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全市行政编制的通知》(张机编字[2007]39号),根据部门职责及人员情况,我县把增加的44名行政编全部分解到党政机关,用于解决公务员登记中遗留的历史问题及补充部门缺编情况。根据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重新核定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专项编制的通知,核销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省自定政法编制26,公安纯增政法专项编制26名。党政机关没有混用事业编制,也不存在新批事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推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行实名制管理。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严禁党政机关超编进人,不得将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混用。

第10篇: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定稿]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

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

为建立机构编制长效动态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另外我们完善机构编制台账资料,重点是建立《机构编制台账》、《组织机构台账》、《退(离)休人员台账》本台账,台账在表现形式上采取了表、图、文相结合,展示清晰,便于查阅。近几年来,对台帐的内容不断延伸,成为我市组织机构沿革、编制核定沿革、在编人员和退(离)休人员等方面的纵横向史料的宝典。目前已将三本台账的全部信息录入到微机,建立了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经过几年的运行和改善,现在我市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实用的“编制实名制管理”模式,包括:实名制登记程序化配套管理、微机化机构编制台账详情资料、强硬化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

三、善于运用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强

强硬化的逢年必审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与纠正处理,是我们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成内容之一,它可以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我市的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工作自年以来,已形成惯例。我办每年用近到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我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

每年年初书面通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序参加年审,对部分情况复杂的单位,我们同时组织力量到单位审核,这项工作始终得到了用工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仅以××年编制审核处理为例,按照惯例,××年初,我办对××年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全市各种情况的在编不在岗人员人。其中,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人,内退人员人,长期病假人员人,退休未减编人,其他情况人。年审后我办立即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开会商讨,马上着手纠正。对长期由职工个人或用工单位冒领工资的,予以停发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清退已领工资;对调出人员、死亡人员及其他情况未予销编的立即注销编制;对于混岗混编的予以“正位”处理;对于违反规定单位内部搞“停薪留职”的予以纠正,当事人要么返回单位上班,要么注销编制;对其他形式在编不在岗人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了处理,达到正本清源。这样做,既杜绝了吃财政空饷,减少了财政开支,规范了用工行为,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维护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感到监督管理工作能否产生良好的效应,前提是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核心是我们自身行为的公正、公道。近几年来,我们在监督管理工作上始终抓住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几个基本方面:

一是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防止机构编制膨胀

严格执行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严禁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变更机构名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事宜,全部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一条龙运行机制。

第11篇:烟台机构编制工作

烟台机构编制工作 2015年第7期(总第19期)

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本 期 要 目

● 工作交流··················································2 牟平区“容缺预审”引来“凤凰”栖枝

福山区“三到位”提升事业单位工作联席会议监管水平莱阳市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 招远市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开发区开展自行设立机构和中层科级干部混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牟平区编办 福山区编办 莱阳市编办 招远市编办 开发区编办

● 工作快讯·················································11

【工作交流】

牟平区“容缺预审”引来“凤凰”栖枝

牟平区编办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将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牟平区结合本地实际,率先打造“容缺预审”体系,把原来“材料不齐不能办”的事,变为代理准备材料、边准备边审批的模式,通过“保姆式”服务为企业落户排忧解难,帮助招商引资引来的“凤凰”顺利“落户”牟平。2015年上半年,该区为5923个市场主体顺利登记落户,同比增长140%。

一是推进“三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无例外集中办公。按照“三集中两到位”改革要求,将全区35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单位的办事窗口无例外集中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82项审批服务事项无例外纳入大厅办理,所有审批环节和流程全部在中心完成并无例外对窗口授权到位。在此基础上,将全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无例外集中办公,部门办公楼紧邻办事大厅,形成“南北相邻”的格局,最大程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确保“一次办妥所有事”。

二是开展“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服务,简化办事程序。设计《建设项目审批材料一览表》、《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办

结完成的审批事项比例达到73.3%。今年以来,先后落实了6个总投资80多亿元的大项目集中签约,办结审批服务事项11.88万件,同比增长264%。

福山区“三到位”

提升事业单位工作联席会议监管水平

福山区编办

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事业单位监管机制,福山区出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监管覆盖、责任落实和效能发挥“三到位”,全面做好事业单位监管工作。

一、多方联动,监管覆盖到位

修订完善了《福山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在编办、人社、公安等15家成员单位基础上,新增审计、教育体育等5家职能部门,成员单位总数达到20家,实现了对事业单位业务办理的全面覆盖。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编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编办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兼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参加。

二、分工明晰,责任落实到位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确保监管职能落到实处。联席会议主要履行贯彻落实事业单

为;是否存在超出行政编制总额、事业编制总量核增编制行为;是否存在超职数和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行为;是否存在超编进人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行为。

二、完善审计程序,注重审计方法

按照“制定方案、下达通知,召开进点会议、发布公告,实施审计、出具报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步骤依次进行。充分利用实名制信息系统、部门和单位的“三定”、“九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审批文件,并与现场核查相结合,采取听、查、谈三种方式,多方面、多渠道掌握意见。听,主要是听取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查,主要是查看党委政府、编委、编办研究选拔任用干部和人事、机构管理等会议记录和发文通知,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与实名制信息系统在职人员数量是否相一致、有无超编问题,查看办公场所和挂牌情况、翻阅部门在职人员花名册;谈,即与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座谈,听取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督促整改落实,提高监管水平

及时向部门(单位)反馈机构编制审计结果,并与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换审计意见,指出存在的不足或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对于共性问题,找出问题根源,切实改进管理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强化部门(单位)负责人的机构编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突出机构

(三)增加对各考核小组牵头部门激励政策。考虑到各牵头部门承担大量的工作任务,并且其工作责任心和质量直接影响到本组考核工作成败,对工作责任心强、完成质量高的牵头部门,增加奖励一个A类单位评选指标;反之,对责任心不强、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牵头部门,则取消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评A资格。

二、“三不变”

(一)被考单位范围不变。仍为政府口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不变。仍分为四大部分,即共性指标中的监督管理部分和社会评价两个部分,以及个性指标部分和重大事项加减分部分。

(三)考核实施主体不变。上述四大部分考核,仍分别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市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机关工委负责)、各分管市长任组长的考核小组和市事业单位考核办公室负责。

开发区开展自行设立机构和中层科级干部混岗

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开发区编办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杜绝制度漏洞,增强刚性约束,从6月份开始,开发区编办会同区组织部,针对各

严格审核把关,逐机构、逐人建立台帐,定岗定员。对各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干部实际在岗情况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邮箱,公开接受各层面监督。在此基础上,派出督查组逐一进行实地督查核实,对发现瞒报漏报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立即责令整改,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仍然执行不力的,给予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

该市编办研究制定了2016-2020年五年编制使用计划意见。意见制定中,做到了“四个坚持”:坚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贯彻落实五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新增人员总量不超过年度自然减员数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新增人员总量按照自然减员数额的90%确定。坚持向基层倾斜。鼓励基层单位引进优秀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虑缺口较大的镇区(街道)用人计划。坚持向中心工作倾斜,优先满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用人需求,支持新建学校、医院、幼儿园和直接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坚持依法进人,凡超、满编单位一律不安排进人计划;空编单位进人后,原则上还要空编1人以上;严禁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工勤人员和职能弱化、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

长岛县: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共精减11个政府部门的13名领导职数,精减部门个数占政府工作部门总数的52%。同时,针对2001年党委部门改革后领导职数多年未调整的情况,加强与组织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对党委部门领导职数进行了调研,提出了纪委监察局机关、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部门领导职数的规范意见,明确了部门常务职数和兼任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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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机构编制工作简报

机构编制工作简报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月16日

2011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按照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把机构编制信息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围绕机构编制“2221”工程,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制度创新和法制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进一步推进了各级机构编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各单位也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为信息工作提供了保障,在健全信息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奖惩机制等方面稳步推进,信息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为推进信息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从全年情况来看,有关单位在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上亟需提

高。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工作,现对2011年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予以通报。

2011年信息上报与采用情况

第13篇:机构编制工作信息

第1期

渭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7月5日

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务求实效

----渭源县编制部门开展自身建设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意见》(甘机编办发【2011】124号)、《省编办关于印发〈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开展自身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1】27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贯彻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市编办关于印发〈定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自身建设年活动安排〉的通知》(定编办发【2011】11号)文件精神,今年是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一年。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扎扎实实开展了活动。按照省市有

关要求和我县实施方案,目前,我县第一、二阶段的主要工作已全部完成,开展自身建设年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了思想建设。我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了《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等政策法规,通过学习,达到了“两增强,两提高”的学习目的(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了组织建设。编办单设后,我县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职能配置,给编办调剂增加了3名行政编制和1名机关后勤编制。增设了1名副主任的领导职数。增设了机构编制督查股。配备了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专职主任,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了工作力量。

三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度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我县在充分调研分析、切实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座谈认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编办廉政建设制度》、《编办例会会议制度》、《编办首问责任制度》等涵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和细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16项制度,形成了《编办制度汇编》,并下发到每位编制干部手中,进一步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提高了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加强了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和艰苦奋斗之风,我县一改以往坐在办公室搞机构编制工作的状况,8次深入到申请成立机构、调整编制的单位,认真听取各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建议,座谈、讨论机构编制调整的必要性,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租、借车辆,先后2次到全县16个乡镇进行调研、督查乡镇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切实增强了公仆意识。

五是加强了业务建设。我县结合自身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根据《市编办关于转发〈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定编办发[2011]10号)精神,将加强自身建设和编制实名制管理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向编委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做了详细汇报,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在工作谋划上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报:市编办,县编委主任、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创先争优活

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

(共印30份)

机构编制工作汇报(共4篇)

局机构编制自查报告(共13篇)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汇报(共7篇)

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汇报

上半年机构编制工作汇报

《上半年机构编制工作汇报.docx》
上半年机构编制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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