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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心得体会

作者:peg2009时间:2020-11-10 下载本文

第1篇:惩戒心得体会

篇一:路来勇学会惩戒心得体会

走出教育惩戒困局

那么如何才能成为学生们心中的好老师呢?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了解学生。要把学生当作自己的朋友,有的学生问:“老师,咱们上课你是老师我是学生,下可我们是朋友可以吗?”在我看来上课下课都可以和学生成为朋友。因为只有成为朋友,他才会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你,你才能了解他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你才可以“对症下药”。

第二,要尊重学生。现在提倡“以人为本”,学生也是一个独立个体的人,他的人格应该受到充分的尊重。我们现在的人民教师担负的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如果不充分的尊重学生的意见和人格尊严,就会出现“出力不讨好,好心办坏事”的现象。

第三,要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记的有一次,某大学请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讲课,陶老师并没有像其他老师那样手拿教案去上课。他左手抓了一把米,右手抓了一只饿了三天的大公鸡,走上讲台,他先把米放在讲台上,然后双手抓住大公鸡,让它嘴对着大米,10分钟过去了,大公鸡就是不吃。陶行知改变了方法,他把大公鸡放在地上自己走的远远的,结果奇迹出现了,大公鸡飞快地飞上讲台,三下五去二就把大米给吃完了。陶行知再次走上讲台向大家鞠了个躬说我的课讲完了。既然我们不能改变他人,就先改变自己的方式和方法,同样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要改变以往的“灌输”为“潜移默化”。现在的学生逆反的心理特别的严重,恶劣的态度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有时候还是需要“温声细气”、需要“和风细雨”,学会宽容和理解学生,多一些耐心“摆事实,讲道理”,用情感人、用实际行动感化人。第四,要充分代表学生的利益。学生的利益不容侵犯,因为他们是一个社会的人、一个有独立人格尊严的人,如果他们的利益受到侵犯,他们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反映,将会严重影响到你的教学和他们的学习。

第五,注意你自己。“德高为师,学高为范”,作为人民教师应该注意你的一言一行,“上要所好,下必盛焉”,一个人可以影响一批人。“不让学生做的,老师坚决不做;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首先做到。”我们有些老师要加强自身修养,“在学习中不断改变自己,在教学中不断影响祖国下一代”。教师有三个任务:一,教会学生做人;二,教会学生学习;三,教会学生如何适应这个社会。做人是关键,学习是重点,适应社会是核心。我们培养人才的最终目标就是让这个个体的独立的人能够在这个社会更好的生存发展。

其实,做名好老师的方法还有很多,只要我们有一颗善于发现的眼睛。如果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我们的素质教育才真正不会落空。才能达到我们预定的目标,完成我们的教育大计。为他们下一步达到高等教育做好有利的铺垫。

新尚小学:路来勇 2013.11 篇二:学习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通知》的心得体会

近日,我认真研读学习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信用办联合公布的《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通知》,该通知针对城市治理重点领域,暂行规定将个人的失信行为分为轻微、较重、严重3个等次,总计40种失信行为,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轻微失信行为16种。就连随地吐痰、乱停车、闯红灯这些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小事情的行为,今后将与公职人员考录、升职评优、评审职称等挂钩了。从这里我们看到了相关部门建设美丽、文明南宁的决心和魄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人员,掌握着国家和政府的权利,执行国家公务,宣传相应政策,肩负着“治国”的使命,为民服务的责任。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应成为整个社会诚信的示范者,诚实守信的表率;他们应以身作则,才能引领社会风气诚信发展,才能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他们应“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受得住金钱诱惑,抗得住权势吸引,在工作中坚持真理,坚持实事求是。而通过制度规定,惩戒失信人员,约束失信行为,营造出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环

境,这才能长远。我相信通知的出台将会使得这座城市充满正能量,充满诚信,让大家相互信任,让这个城市充满和谐。今后,我会以通知要求严格鞭策自己,时刻给自己提个醒,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不闯红绿灯,不乱扔果皮废物,文明用语,遵纪守法,做文明市民,为建设美丽南宁增光添彩。

南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年6月9日 2014 篇三:失信惩戒学心心得体会

失信惩戒学习心得体会

诚信是一个古老的道德命题,是我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要内容。诚信乃立身之本,人无信不立。对于国家来讲,诚信是其在国际社会站稳脚跟的力量之源;对于个人来讲,诚信是其踏入社会的基石。当今社会中,诚信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这次失信惩戒先从公职人员和国企员工开刀,看来政府要下狠手了,让公职人员和国企员工带头讲诚信。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一个人只有讲诚信,才可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才可能更好地提升自我,从而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一个社会只有讲诚信,才可以稳步前进,才可以形成健全的社会体系,才可以更好地实现现代文明,因此诚信绝不可失。

近日,我校组织学习了《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相关举措,将针对城市治理重点领域,暂行规定将个人的失信行为分为轻微、较重、严重3个等次,总计40种失信行为,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轻微失信行为16种。

长期以来,随地吐痰、乱停车、闯红灯等行为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小事情,大不了罚点款了事。可是,今后这类行为将与公职人员考录、升职评优、评审职称等挂钩。

我个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叫好,并且持赞成、支持的态度,正所谓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具体任务。实施失信从业惩戒,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实施失信从业惩戒,就是要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把关,以些带动社会形成诚信风尚。当然,实施失信人员从业惩戒,不仅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严要求,也对市民群众提出了规范和约束。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失信,在调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军转安置等方面受到惩戒;市民群众失信,在考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时也要受到惩戒。这是公平的体现,是打造诚信社会的关键性一步。通过制度规定,惩戒失信人员,约束失信行为,营造出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环境,这无疑也是我们每一位老百姓的心声,它使得这座城市充满正能量,充满诚信,让大家相互信任,让这个城市充满和谐。

2015年5月28日

篇四:失信行为惩戒规定学习心得

学习失信行为惩戒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本人认真学习了《南宁市直属机关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规定中明确了暂行规定将个人的失信行为分为稍微、较重、严重3个等次,总计40种失信行为,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稍微失信行为16种。什么是个人失信行为?在《规定》中有明确地规定,个人失信行为是指个人在从事相关社会经济活动中,反映其不诚实守信、不遵纪守法并被我市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记录的行为。《规定》罗列了40种失信行为及惩戒措施,内容包括对个人在交通违规违法、生活作风以及信息传播等方面出现问题后的处理,特别是在考录、聘用、调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军转安置等活动中涉及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和管理。“规定”特别强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重失信人员“两年内不得申请交流调动、不得晋升职务(岗位)、不予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足以见得失信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无处不在的。

诚信是诚信者的通行证,失信是失信者的墓志铭。人无信则不立,《规定》的出台,犹如给失信者划定了一条高压线。失信者一旦触碰了这条高压线,那失信者就要为自己失信行为买单。

诚信是一个古老的道德命题,是我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要内容。诚是诚实,诚心诚意;信是信用,遵守诺言。“正心诚意”的儒家经典、“民无信不立”的悠悠古训在炎黄之地源远流长。

如今,我市将惩戒失信行为立下规矩、制度。有了好制度,要有更好的作为,就必须将制度严格落实下去。惩戒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是对公职人员最好的束缚,也是对群众利益最好的维护,假如将严格对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落到实处,将极大提升政府机关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从而极大推动社会诚信建设。重在落实,把制度延续执行下去;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手软,时刻提示干部诚信做人、诚信为民。我相信,有了《惩戒暂行规定》的约束,我市的随地吐痰、乱停车、闯红灯等行为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小事情,大不了罚点款了事的现象将渐渐减少。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也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惩戒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做个诚信而不失信的人,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我市的首位度,为我市举办世锦赛营造文明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4年5月30日

篇五:把好尺度方能走出教育惩戒困局心得体会李云娥

《把好尺度方能走出教育惩戒困局》心得体会 李云娥 教育不能没有惩戒,这几乎已经是共识。但是,如何实施教育惩戒,国家有关部门或法律尚未有具体规定,因此,实施教育惩戒的教师便不免有如履薄冰之感。今天,各位老师在此畅谈在教育惩戒方面积累的一些经验教训,以便相互借鉴。“教育惩戒”是近年来不断被大家小心翼翼地讨论的话题,因为“该不该惩戒”被炒热了,有些教师已经有点谈“惩”色变了。显然有些人对“惩戒”有点误解,好像一提“惩戒”就是“打、骂、罚”之类的。其实,惩戒完全可以不是这个样子的。学生总是不免要犯错误,有意无意、大大小小,你要真是跟他计较起来,他烦你更累。有些学生的确不好“改造”,批评教育,说了劝了,苦口婆心总不管用,甚至任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根本就不在乎。“打、骂、罚”只能是穷途末路,收效甚微,有时还可能起反作用,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做了十几年班主任,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发现,让学生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倒也是一个可以试试的办法。谁毁坏了公物或别人的东西,他必须赔偿;谁伤害了别人的尊严,他就必须公开当面道歉;谁作业不能及时完成,他当天就不能跟同学们一起参加课外活动;谁课堂上不遵守纪律,他就必须在课外为大家做点公益服务;谁值日不够认真,就让他再来一次,直到他学会认真值日;谁做了有损集体利益的事,他应该及时做一件好事来补偿;无缘无故逃学、旷课、迟到,不让他反省思过,那还能怎样帮他改正?更严重的是有些学生逞强霸道欺负同学,甚至造成人身伤害,不让他

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岂不是对他的纵容?给他个处分理所应当„„也就是说,让学生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做错了事,就应该及时弥补,尽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这样做,也是以制度为根据的,学生比较容易接受,不用太多的大道理或说教,学生就在弥补错误的过程中,通过亲身体验自觉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予以纠正。由此也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对其他同学也是生动的警示。

让学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承担他自己错误行为造成的后果,是惩戒,也是教育。寓教育于惩戒中,是在制度下的一种文明的惩罚,对当事人的压力相对小得多,一般说也不至于对学生造成伤害。总之,教育惩戒是无法回避的,也是不能取消的。当然不能用暴力的野蛮的做法去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因为我们是为教育而惩戒,不是为惩戒而惩戒。因此,我们只能按制度惩戒,教育学生通过文明的行为纠正错误,做一个负责的人。

第2篇:失信惩戒学心心得体会

失信惩戒学习心得体会

诚信是一个古老的道德命题,是我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要内容。诚信乃立身之本,人无信不立。对于国家来讲,诚信是其在国际社会站稳脚跟的力量之源;对于个人来讲,诚信是其踏入社会的基石。当今社会中,诚信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这次失信惩戒先从公职人员和国企员工开刀,看来政府要下狠手了,让公职人员和国企员工带头讲诚信。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一个人只有讲诚信,才可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才可能更好地提升自我,从而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一个社会只有讲诚信,才可以稳步前进,才可以形成健全的社会体系,才可以更好地实现现代文明,因此诚信绝不可失。近日,我校组织学习了《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相关举措,将针对城市治理重点领域,暂行规定将个人的失信行为分为轻微、较重、严重3个等次,总计40种失信行为,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轻微失信行为16种。

长期以来,随地吐痰、乱停车、闯红灯等行为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小事情,大不了罚点款了事。可是,今后这类行为将与公职人员考录、升职评优、评审职称等挂钩。

我个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叫好,并且持赞成、支持的态度,正所谓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具体任务。实施失信从业惩戒,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实施失信从业惩戒,就是要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把关,以些带动社会形成诚信风尚。当然,实施失信人员从业惩戒,不仅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严要求,也对市民群众提出了规范和约束。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失信,在调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军转安置等方面受到惩戒;市民群众失信,在考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时也要受到惩戒。这是公平的体现,是打造诚信社会的关键性一步。通过制度规定,惩戒失信人员,约束失信行为,营造出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环境,这无疑也是我们每一位老百姓的心声,它使得这座城市充满正能量,充满诚信,让大家相互信任,让这个城市充满和谐。

2015年5月28日

第3篇:学习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心得体会1

学习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心得体会(1)

最近,南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信用办联合向社会公布了《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相关举措,将针对城市治理重点领域,暂行规定将个人的失信行为分为轻微、较重、严重3个等次,总计40种失信行为,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轻微失信行为16种。通过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规定》能更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个人的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失信人员从业惩戒机制。失信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考录、聘用、调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军转安置等的认定、惩戒和管理方面受影响。

二、长期以来,随地吐痰、乱停车、闯红灯等行为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小事情,大不了罚点款了事。可是,今后这类行为将与公职人员考录、升职评优、评审职称等挂钩。

我个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叫好,并且持赞成、支持的态度,正所谓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思想家、教育家孔子也曾说过:“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人员,掌握着国家和政府的权利,执行国家公务,宣传相应政策,肩负着“治国”的使命,为民服务的责任。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应成为整个社会诚信的示范者,诚实守信的表率;他们应以身作则,才能引领社会风气诚信发展,才能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他们应“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受得住金钱诱惑,抗得住权势吸引,在工作中坚持真理,坚持实事求是。而通过制度规定,惩戒失信人员,约束失信行为,营造出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环境,这无疑也是我们每一位老百姓的心声。它使得这座城市充满正能量,充满诚信,让大家相互信任,让这个城市充满和谐。

第4篇:失信惩戒心得体会:好制度重在落实

失信惩戒心得体会:好制度重在落实

失信惩戒心得体会:好制度重在落实

心得体会失信惩戒心得体会:

好制度重在落实重在落实制度心得体会惩戒失信

为改进干部作风,4月11日,广西南宁市委组织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南宁市委管理干部失信行为惩戒规定》的32条相干举措,对市委管理干部在履行职责和从事相干社会活动中违反职务诚信和公民诚信的行为进行惩戒,失信行为划分为稍微、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其中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即失信。诚信乃立身之本,人无信不立。对国家来说,诚信是其在国际社会站稳脚根的气力之源;对个人来说,诚信是其踏进社会的基石。现今社会中,诚信对我们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对政府部分的干部而言,讲求诚信,坚持诚信,更加彰明显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不但可以加强干部本身的思想道德建设,进步其人文素养,而且可以为政府中的其他工作职员建立学习的典范,引导他们不断向领导看齐,从而有助于进步政府部分职员整体的思想觉悟及道德水平。除此以外,加强政府干部的诚信建设更有助于取信于民,建立政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真正践行人民公仆的职责,提升政府部分的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南宁市对干部的 失信惩戒 有多大威慑力?对针对失信行为,南宁市委明确了惩戒措施,其中,最稍微的惩戒措施是:

只要出现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擅自脱岗,或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或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等行为到达两次,就会被诫勉谈话,并取消该年度各类评优评先及表彰嘉奖

资历,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1年内不得提升职务,1年内不得交换到重要岗位。这还只是《规定》中:

;范文家:

最轻的惩戒措施,因而可知惩罚之严厉。打造诚信社会,我们的公职职员应当作出榜样。从这个意义上说,失信惩戒 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社会的诚信度,使社会愈来愈诚信,更有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令人民群众对政府愈来愈满意、信任。有了好制度,更要有好作为,就必须将制度严格落实下往。笔者以为,惩戒公职职员的失信行为,是对公职职员最好的束缚,也是对群众利益最好的维护,假如将严格对公职职员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落到实处,将极大提升政府机关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建立和谐的干群关系,从而极大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治标要为治本争取时间,对干部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能解一时之困,但从长远看,必须从提升领导干部本身思想道德素质进手,其实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惩办力度,让其成为领导干部头上的高悬利剑;必须重在落实,把制度推下往、起效果;发现题目、处理题目,要不遮掩、不护短、不手软,时刻提示干部诚信做人、诚信为民。

附送:

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汇报材料

工作汇报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工作安置农民无业失地

自201X年9月21日市失地无业农民安置领导小组扩大会后,我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失地农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高度重视,奋力推进,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近期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六项举措,贯彻扩大会议精神9月22日,我区召开失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专题会,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专题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了六项举措:

一是将区政府相关副区长全部纳入领导小组任副组长,加强了工作力量。二是制定了例行会议、专项信访接待等5项制度。三是再次对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做到不重、不漏,同时建立健全台帐。四是在 任务。三是启动失地无业农民就业安置体系,对符合劳动力就业条件的5234人,实施了再就业培训,近期开设了9个再就业培训班,共培训450人,在10月12日市就业局招聘会上,签定意向协议26人,为67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四是启动文教、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就近入学、一视同仁”和“低费率就医”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解决了58名失地农民子女就学,减免教育学杂费、住院费、手术费、门诊挂号费等共

75万元。五是启动住房安置体系,自201X年9月1日起,我区严格按照“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落实了安置方案和措施,住房安置预计年底前得到全部解决。六是启动信访接待体系,成立了以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处置突出信访问题工作组,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失地农民信访案件,近段时间共受理安置补偿信访案件15件,接待信访群众44人次,处理15件,回复率达到100%,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纠纷和矛盾。七是启动司法救助体系,对失地无业农民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采取设立流动法庭、咨询点,代理服务,开辟救助热线等形式,重点解决工资、赡养费、抚恤金等问题,共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10件,做到了早受理、早执行、早解决。八是启动资金扶持体系,努力克服偿债高峰期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建立了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九是启动便民服务体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全区16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部门、涉及69个行政许可项目进入政务中心,简化了办事程序,确保各项扶持和救助政策及时落实。

三、强化四个到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活动月中,我区把解决好XXX补偿金拖欠和XXXX“一碗水”动迁58户未入住安置房作为失地农民安置集中兑付阶段的起点和突破口,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一是领导指挥到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达现场听汇报、抓协调、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宣传引导到位,专门组建了由所在乡镇分管书记任组长的群众工作组,深入基层,宣传政策,积极化解矛盾。三是管理监督到位,派出专门力量直接参与安置房的施工管理,特别是对工程涉及到的水、电、气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工程的质量,避免了出现“豆腐渣”工程。四是资金补偿到位,采取缓发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向乡属企业借款筹资、加大现有存量资产盘活变现等措施,筹集资金349万元,集中解决了XXXX拖欠补偿和XXX动迁58户安置房的问题。

(完)

第5篇:学习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心得体会(材料)

关于学习《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通知》的心得体会

近日,我认真研读学习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信用办联合公布的《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通知》,该通知针对城市治理重点领域,暂行规定将个人的失信行为分为轻微、较重、严重3个等次,总计40种失信行为,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轻微失信行为16种。就连随地吐痰、乱停车、闯红灯这些在很多人看来都只是小事情的行为,今后将与公职人员考录、升职评优、评审职称等挂钩了。从这里我们看到了相关部门建设美丽、文明南宁的决心和魄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人员,掌握着国家和政府的权利,执行国家公务,宣传相应政策,肩负着“治国”的使命,为民服务的责任。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应成为整个社会诚信的示范者,诚实守信的表率;他们应以身作则,才能引领社会风气诚信发展,才能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他们应“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受得住金钱诱惑,抗得住权势吸引,在工作中坚持真理,坚持实事求是。而通过制度规定,惩戒失信人员,约束失信行为,营造出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环

境,这才能长远。我相信通知的出台将会使得这座城市充满正能量,充满诚信,让大家相互信任,让这个城市充满和谐。今后,我会以通知要求严格鞭策自己,时刻给自己提个醒,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不闯红绿灯,不乱扔果皮废物,文明用语,遵纪守法,做文明市民,为建设美丽南宁增光添彩。

南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年6月9日2014

第6篇:惩戒制度

本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规范对员工的惩戒事项,以透明、公开的惩戒方式,确立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顺利执行,并在企业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和办公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奖惩的原则、种类以及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含 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评,实施奖惩。

3.2 厂、部级单位在遵循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的实施细则。

4 奖惩原则

4.1 “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4.2 对违纪职工,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4.3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手抓先进典型的奖励,弘扬先进事迹,引导主流方向;一手抓落后典型的惩罚,鞭策后进,扼制不良倾向。

5 奖励

5.1 奖励的形式:嘉奖、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以及实物、现金奖励。

5.2 获奖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金:

1)对提高产品质量,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节约原辅材料、能源、物资或节约资金、人力等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3)在生产、科研、产品开发、改善劳动条件、环保治理等方面有发明创造、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果的;

4)在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5)在市场开拓,产品营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6)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中作出较大贡献,使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取得显著成绩的;

8)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9)服从分配、忠于职守、拒腐倡廉、舍已为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的; 10)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方面表现突出的; 11)在文化、技术学习中成绩显著的;

12)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突击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13)在提升企业文化,参加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1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5.3 奖励的程序与规定

5.3.1 集团公司一级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由各基层单位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以集团公司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奖金一般由集团公司承担。

5.3.2 厂、部级单位的奖励,包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嘉奖四种,由科一级单位按厂、部级单位内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厂、部级单位奖励的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请集团公司予以奖励。

5.3.3 科级单位对员工的奖励,由科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进行,最高限额为 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分厂予以奖励。

5.3.4 厂、部级、科级单位的奖励,所需资金在厂、部级、科级单位的考核所得中列支。5.3.5 对全体员工完成本岗位职责工作的常规性的奖励,依据相关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5.3.6集团公司外部对员工的各级各类奖励,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推荐,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并由上级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5.3.7 集团公司对员工的精神奖励,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存入员工档案。

6 惩戒 6.1 惩戒原则

6.1.1 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企业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惩戒的种类给与处分。

6.1.2 本制度已明确的违纪行为,按本规定予以惩戒;本规定未详尽的违纪行为,其他制度中有明确惩戒规定的,按其他制度惩戒规定执行;各项制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中最相近似条款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如也无最相近似条款,若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向公司提出惩戒建议的,公司可以采纳其惩戒建议。

6.1.3 惩戒应按照违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违纪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对违纪行为的人是态度做出处罚。

6.1.4 故意违纪的从重处罚,过失违纪的酌情从轻处罚。6.1.5 下列行为从重惩戒: 1)屡教不改的;

2)教唆或指使他人违纪的;

3)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本人拒不配合及不接受调查的; 4)不听劝阻造成违纪的;

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6.2 惩戒的种类 6.2.1 对员工惩戒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6.2.2附加惩戒种类包括: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可附加在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执行。扣除奖金指在当月绩效考核基础上再处以一定金额的奖金扣罚。

6.3 惩戒的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惩戒: 1)违反集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中有关劳动纪律、个人素养、工作礼仪等规定的; 2)个人行为违反集团公司“5S”管理制度要求;

3)违反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造成产品产量或质量损失的;

4)工作中不注意节约,造成集团公司原辅材料、能源、物资、资金、人力等资源浪费的;

5)不积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造成负面影响,致使集团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 6)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害集团公司利益行为的; 7)违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 8)违反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

9)其他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6.4 惩戒的程序与权限

1)惩戒员工的依据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检查小组、事故事件调查组、总值班、警卫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及调查的结果。

2)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权限为警告、扣除奖金两种,并将惩戒结果报所在厂部级单位备案,其他形式的惩戒必须经所在厂部级部门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3)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形式包括警告、记过、扣除奖金三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厂、部级单位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集团公司一级对员工的惩戒包括各类惩戒形式,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管理监控部以集团公司文件予以通报。5)厂、部级及科级单位作出的扣除奖金惩戒决定,分别由厂、部级、科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纳入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厂、部级单位批准;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5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6)由集团公司进行扣除奖金惩戒,须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相关考核部门在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惩戒金额最高以 元/人次为限。

7)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惩戒的,应事先通知被惩戒人所在的工会,工会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对被惩戒人作出相应惩戒;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公司应当研究其意见后再作出惩戒决定。

6.5 警告

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惩戒。(员工在年度内首次出现下列行为的可免除警告惩戒,只作扣除奖金惩戒)

1)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乱串其它岗位者,扣除奖金30元,若因此造成生产、工作、质量等出现不良后果的,另行处理; 2)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3)厂区宿舍(含门口)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出口骂人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奖金100—1000元。打人致伤者,除负担被打方的医药费用及误工费用外,并需承担其他相关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4)随意乱倒剩饭剩菜,乱丢果壳、纸屑和其它污物、杂物、废物,随地吐痰的,扣除奖金10元;

5)在厂区内任意采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者,扣除奖金20元; 6)在厂区内随地大”愕模鄢苯50元;

7)食堂工作人员违反食品卫生要求,供应变质饭菜或在饭菜中发现有苍蝇、蚊子等虫类的,对责任人扣除奖金50元;

8)员工上班(泛指厂区内)不佩戴岗位证者,扣除奖金10元;岗位证不是规范佩于胸前的,扣除奖金5元;岗位证遗失的,应提前主动向警卫人员说明和登记备案,并在三天内完成补办后进行消案,可免于惩戒。

9)生产员工在生产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的,扣除奖金10元;

10)员工穿拖鞋(包括拖鞋式凉鞋)、背心、短裤或光背上班的,扣除奖金10元; 11)工作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的,扣除奖金10元;

1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或在休息室、更衣室长时间闲坐的,扣除奖金20元/人; 13)上班时打瞌睡者,扣除奖金20元;

14)上班时间消极工作,懒散怠工、不执行领导指示的,扣除奖金50元/次; 15)上班时睡觉的,聚众打牌的,该工作日作旷工处理; 16)不遵守就餐时间,提前去餐厅就餐的,扣除奖金20元;

17)就餐时间以外,在厂区内、餐厅外(包括厂道、工作场所)吃早点、半夜餐或其他食品的,扣除奖金10元(集团公司夏季发放的防暑降温冷饮、饮品除外);

18)违反集体宿舍住宿规定的,扣除奖金20—100元;

19)未经直接领导允许,在上班时间会见非工作原因来访的私人亲朋好友的,扣除奖金20元;

20)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扣除奖金100元;

21)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机动车者,扣除奖金20元(批准者除外); 22)在非吸烟点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使用明火的,扣除奖金50元; 23)下班铃响以前,在本岗位工作场所外等候下班或提前洗浴者,扣除奖金20元。24)带小孩到生产、办公区域场所的,扣除奖金20元;

25)违反集团公司保密制度,有遗失集团公司技术文件或其他过失泄密行为,未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视情况扣除奖金50-200元;

26)酒后上班影响工作的,扣除奖金50—100元; 27)违反交接班规定交接或擅自离岗,扣除奖金20—50元; 28)因管理不力或交待不清造成操作失误,扣除奖金50—100元;

29)擅自使用或玩弄专用设备、特种专管设备(车辆)、设施,扣除奖金50—100元; 30)发现下属违规违纪不及时制止、处理的,扣除奖金50元;

31)公共场所或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嬉闹、拥挤、起哄、闹事、插队、逃票及其他破坏、妨碍公共秩序的,扣除奖金20—50元;

32)未按规定关锁门窗或切断电源及做好其他安全防范措施的,未引发安全事故的扣除奖金20元,引发安全事故扣除奖金100—300元;

33)门岗保安人员对违反进出厂门规定的行为不加制止的,扣除奖金20元; 34)面对公司内危机及公司利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消极逃避的,扣除奖金50—100元;

35)违反6.3条或集团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视情况扣除奖金30-200元,特别严重的另行处理。

36)员工提出辞职,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或未达到法定间隔天数便无故矿工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6 记过

6.6.1员工多次出现6.5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6.3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其他员工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形象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500元以上的责任损失的,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记过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惩戒。

6.6.2 对受记过处分的员工,同时被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的,由人力资源科、财务会计科按处分决定执行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6.6.3 厂、部级单位的记过期一般为6个月,集团公司一级的记过期一般12个月,员工在记过期内不能享受晋级晋档、工资普调、参加内部职称评比等奖励性待遇。

6.6.4 在记过期内,员工若有重大的突出表现,经本人申请或厂、部级单位建议,由做出处分一级的职能部门作出决定,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撤销记过处分,撤销后相关待遇按照同岗同级员工正常执行。

6.7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并附加扣除当月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等惩戒:

1)年度内同一员工5次(含5次)以上被警告惩戒的,或年度内同一员工3次(含3次)以上被记过惩戒的,或员工在记过期内又被警告惩戒的;

2)盗窃公司财物;

3)提供虚假发票、单据、票证,骗取公司财物; 4)模仿管理人员的签名或盗用公司印章;

5)在公司范围内争吵谩骂,经劝阻无效,或造成恶劣影响;

6)在公司范围内(含厂门口、宿舍)打架斗殴、起哄、寻衅滋事、围攻管理人员,或因个人原因引起亲友老乡在上述区域内做出以上行为; 7)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窃取、破坏电脑数据,或故意更改设备控制参数; 8)窃取工艺技术、信息、样品资料等商业秘密;

9)泄露集团公司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的,或疏于管理导致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泄露; 10)对领导、管理人员、调查工作人员、检举(举报人)、证人等进行恐吓、威胁或者打击报复;

11)聚众闹事或煽动他人聚众闹事,或煽动他人停工、怠工,或未经批准不来上班造成事实上的停产停工;

12)员工个人行为严重影响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13)违章作业,违规指挥等造成事故,使集团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

14)私自把本集团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或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回扣、中介费及其他谋取私利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15)擅离职守、玩忽职守、无视工作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经调查确认需承担的责任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形象、声誉的;

1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经调查确认需承担的责任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形象、声誉的;

17)蓄意或故意破坏集团公司公共财产财物,造成集团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0元以上,;

18)员工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集团公司财产,造成集团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特别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19)员工出现严重违纪情况后,态度极其恶劣,屡经教育后仍不改正或在集团公司内部造成极坏影响的;

20)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含5天)的; 21)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3天以上(含3天)无法上班的,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8 员工应督促其邀请进入公司拜访的亲友、老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的亲友(老乡)在公司内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惩戒。

7 其 他

7.1 各分厂制定的本单位区域内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执行。

7.2 分厂各工段也可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制定与本管辖区域内的奖惩措施,具体的奖惩限度应在本制度和分厂管理制度限度范围之内,并经分厂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实施执行。

7.3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如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7.4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员工应负的责任情况,须承担集团公司实际损失金额5%--100%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比例与金额由厂、部级单位提出,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交财务会计部督促执行。7.5在集团公司作出惩戒决定后三日内,被惩戒者可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但在集团公司未作出改变原惩戒决定前,仍按照原惩戒决定执行。

7.6 为鼓励受到惩戒的员工将功补过,对受惩戒后,员工对集团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而受到嘉奖记功表彰的,年度内处分后的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具体规定为:

a)一次嘉奖与一次警告相抵; b)一次记功与一次记过相抵;

c)受到处分后,员工所立功绩按规定抵消处分的,对加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7.7受到奖励的员工,除按规定获得荣誉及经济奖励外,集团公司还在住房、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7.8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取消奖励,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戒。7.9 对于滥用职权,通过惩戒员工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惩戒对象进行包庇的人员,一经查实,集团公司视情况给予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10有关各级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对违章违纪行为的惩戒标准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中的相应规定。

7.11 奖惩单位应将经公示或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奖惩材料存档,并报同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7.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监控部、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科)负责对员工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可能处以记过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各自范围组织进行调查,并最终形成调查意见。

7.13 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日后正式实施。

7.14 本规定实施后,原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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