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
杨树中心校 陶永亮
在最近一段时期之内,我们学校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活动,在学校大力提倡学好普通话的今天,我们也进入了学习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列中来。《通用法》已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
通过学习《通用法》,我渐渐的明白了:这是一部实现顺畅交流,拉近你我距离的好法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 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在教育领域,可能因为教师的普通话不好,使学生听不懂课;在商业领域,可能因为语言不通,错失许多商机,或者因为合同文字不同,造成歧义而打官司。
大量事实说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性文件,规范性差,权威性小。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于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呕心沥血、付出辛勤劳动的前贤以及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立法呼吁和做了大量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五千年的中华民族文明史,终于诞生了第一部语言文字法,很多现状表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文件,规范性差,没有力度,只有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律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有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人民的自提高中,相信中华会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大融合。
这是我国语文生活中的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语言文字法,是一部消除语言文字障碍,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好法律!
2012.4
第2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
闽侯实小 洪碧芳在最近一段时期之内,我们学校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活动,在学校大力提倡学好普通话的今天,我们也进入了学习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列中来。《通用法》已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通过学习《通用法》,我渐渐的明白了:这是一部实现顺畅交流,拉近你我距离的好法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 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在教育领域,可能因为教师的普通话不好,使学生听不懂课;在商业领域,可能因为语言不通,错失许多商机,或者因为合同文字不同,造成歧义而打官司。大量事实说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性文件,规范性差,权威性小。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于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呕心沥血、付出辛勤劳动的前贤以及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立法呼吁和做了大量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五千年的中华民族文明史,终于诞生了第一部语言文字法,很多现状表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文件,规范性差,没有力度,只有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律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有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人民的自提高中,相信中华会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大融合。这是我国语文生活中的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语言文字法,是一部消除语言文字障碍,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好法律!
第3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
丰乐中学
张玉霞
在上大学以前,对于《国家语言文字法》一点都不了解,一直认为跟我没什么关系。在做作业的时候才初步了解了一点《国家语言文字法》,原来不止跟我的工作有关系,还与每个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去学习的。现在才了解到,语言文字跟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关系,语言文字也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团结的象征,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标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来维护,我相信有一天,世界主要语言应该是中文,是我们的国语,而不应该是英语。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用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规定了使用范围。有利于社会适应,有利于民族之间的交往,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为纠正社会用语用字混乱的现象,推进语言文字的依法管理提供了基础。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文字。汉字的数量很多,总数约6万个,常用字约6000个。汉字有悠久的历史。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汉字,是距今3400多年前的甲骨文,它们已是很成熟、很发达的文字。据科学家推算,汉字的历史有5000年左右。汉字,就是记录汉语的文字。它是我国各民族团结的纽带,是国家统一的象征,中华文化的瑰宝。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各地方言复杂,分歧很大,而汉字是超方言的,它打破了地域的局限,为不同地域间的交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汉字适应汉语的特点,记录和传播了汉民族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今天,汉字在信息处理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人们可以在电脑、网络上直接使用汉字处理和传输各种信息,从而显示出它的强大的生命力。汉字不同于英语、俄语等拼音文字,它是一种形、音、义相结合的独特的文字体系。也就是说,一个汉字不仅有一定的形体,有一定的读音,还往往能直接体现一定的意义。因此,我们说汉字是一种意表文字,也有人称意音文字。从字形上说,汉字是一种方块文字,是通过横、竖、撇、点、折等各种不同的笔画构成的。从形体看,汉字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独体字,一类是合体字。文字不仅是中华文化的载体,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灿烂的文化。但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人们对中国文字传统的写法有所改造,产生了所谓的“现代字”,也就是错别字,这种轻易的“改写”,使得中国文字失去了她原本的韵味。平时,有很多人为了一时的方便,而把很多字简写;或是不会写的,就用另一个同音的字代替原本的字,这样就可能使原来的句意改变了。
如果细心观察,你将会发现身边的环境中,有很多的错别字。平时,为了简便、节省时间,把“点”字下面的四点水写成提横线,或是把四点水写成“大”,这是一个什么字呢?在字典上找不到的字,算是一个字吗?这么一简化,变成了一个最新型的现代人发明的字。如果这个简化了的字继续写下去,那么以后中国文字会变成什么样呢?文字的发展历史是否会被扭曲呢?
走在大街小巷中,你同样可以发现错别字比比皆是。有的是为了广告效益,有的是明显的低级错误。如:舞与伦比,这是一项街舞比赛的标题,有意将“无”改成“舞”,取之近音,为的是吸引过路人的眼球。又如在同一个地方的两个不同的招牌,居然会有两种不同的写法,虽是同音,但给消费者两种不同的概念。
表面上看,汉字不过是一个符号,指称着对应的事物,但就在这对应背后,还潜伏着中国人的情感、习惯甚至本能。这些情感、习惯、本能,我们可以随意更改吗?汉字它是产生汉字以前,我们远古人对社会的认识结晶,对自然的认识结晶,科学的认识结晶,还有哲学的认识结晶。难道,我们要否定这一切认识结晶吗?
语言文明、文字使用的规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文明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规范、优美的单位名称、招牌、标语、广告牌等是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能否正确书写、使用汉字,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人际交往以至发展经济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第4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汉语是我国的法定的通用语言是世界上使用最多的语言之一,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爱国爱党的具体表现,是做好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迫切需要,是促进各民族群众广泛就业解决民生问题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现实需要。
“双语教育”不是针对少数民族的“全民教育”。长期以来,敌对势力将“双语教育”污蔑为消灭新疆少数民族文化,实在难以自圆其说。众所周知,教育,需要花钱,作为国家向少数民族提供的公共资源,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广为“全民教育”,因为,教育的目的,是选拔人才。在新疆这一多民族聚居区,选拔出来的少数民族党政人才,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试想,若不通晓汉语,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人才,还能否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对上,能否准确反映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种意愿?对下,还能否正确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这恐怕要打上一个大问号。同样的道理,在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上,汉语掌握的越熟练,其技术掌握的也就越好,其发挥的作用空间也就越大,因为其不仅能为本民族服务,也能为其他民族的民众服务。这一道理,不言自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同时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义务。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并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为什么要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们的义务。二、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爱国的具体体现。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四、通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我们进一步提升自身发展能力。
如何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学习国家通用语言首先在态度上要端正,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要从内心深处认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真心喜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二、在每天的国语通用语言文字课程中要认真听老师讲课,认真做笔记,每天坚持学习一定数量的常用词语和句子持之以恒。三、习惯于每天阅读一定量的国家通用语言杂志报刊养成每天收听收看国家通用语言广播和电视节目努力提升,听说能力。四、不要拘束说错或发音不准,要积极主动多说经常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语教师同学交流,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唱红歌演讲比赛等各类活动形成一个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学习环境。
每一个人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富强,国家富强离不开安定团结安定团结,离不开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交往交流交融离不开语言相通,我们每个人要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我的祖国就是中国”的基本观念,认真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早日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向现代健康文明生活。
讲解党和政府在保护新疆各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的前提下,提倡学习汉语,是利国利民之策。各少数民族只有掌握了汉语这一通用的语言交流工具,才能无障碍的与外界交流。
语言,是信息的载体,是人们交流的工具。在新疆这一多民族、多语言并存的地区,各少数民族只有掌握了汉语这一通用的语言交流工具,才能无障碍的与外界交流。打个比方,就像黄金是商品交换过程中最好的“一般等价物”一样,汉语是新疆各民族之间信息交流过程中最好的“一般等价语”。商品交换是有形的,若没有黄金这种等价物,物质的交换、商品的流通,不知道该有多么困难。信息交流是无形的,同样的道理,若没有“一般等价语”的存在,语言的沟通、信息的交流,在新疆这一多民族、多语言并存的地区,其难度之高,无法想象。人天生是趋利避害的动物,汉语在新疆之所以成为最好的“一般等价语”,是各族人民在相互交往中自然选择的结果。
不同的语言代表着不同的文化。在文化多样性发展的今天,保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是时代发展的大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充分尊重新疆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来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事业,取得了许多成就,这是世人有目共睹的,党和政府为此做出的种种努力,得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普遍支持与认可。
教育,是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尊重规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少数民族青少年在“非母语”的学习上,非短期既能凑效。放慢脚步,会影响少数民族人力资源开发的速度,但急功近利,难免也会“好心办坏事”。当前,我们必须看到,新疆的“双语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努力探索从而找到解决的办法。但需要明确的是,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搞“双语教育”,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培养出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才,让他们引领各少数民族群众走上共同繁荣进步的光明大道。
第5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体会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体会
崔 瑞 峰
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全面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对于促进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意义重大。
通过学习《通用法》,我渐渐的明白了:这是一部实现顺畅交流,拉近你我距离的好法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在教育领域,可能因为教师的普通话不好,使学生听不懂课;在商业领域,可能因为语言不,错失许多商机,或者因为合同文字不同造成歧义而打官司等等。
大量事实说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性文件,规范性差,权威性小。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于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呕心沥血、付出辛勤劳动的前贤以及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立法呼吁和做了大量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五千年的中华民族文明史,终于诞生了第一部语言文字法!很多现状表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文件,规范性差,没有力度,只有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律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有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人民的自提高中,相信中华民族会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大融合。
这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语言文字法,是一部消除语言文字障碍,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好法律!
第6篇:《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学习心得
《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学习心得
江川一中
刘欢欢 语言文字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工具。因此,大力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已经 成为我国当前的迫切任务。作为一名年轻的教师,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在素质教育中具有重大的意义。
《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于2004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通过学习我充分地认识到自己应该要肩负的责任,从自己做起,自觉地学习语言文字法,平常利用空余的时间对我国的汉语言文字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努力地练习普通话的标准发音,纠正不正确的发音习惯;对汉字的发展历史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对我国的汉字演变过程有着清晰地了解,尤其是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错误进行梳理与纠正,确保自己能够正确的使用汉语言文字。
在教育领域,教师作为普通话的第一推广者,必须首先学好普通话。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运用和网络的普及,学生的语言素质面临严峻的挑战。当前十分流行的网络用语,随意改变语言的基本组合,随意使用错字、别字、怪字等等做法,冲击着学生的头脑,学生很难体会到语言文字的庄重与美感,写字能力差,字迹潦草,错别字多,词汇贫乏,说话和作文词不达意、语句不通等现象很普遍。
还有一种现象是交际语言的失范。我国素称礼仪之邦,敬语是特别发达的,甚至讲究过度而流于烦琐。然而近年来人际交往中,敬语尊称很少听见,比如对于上了年纪的人过去称“老先生”、“老大爷”,现在相当部分的青年人即使对于客气的对象也直呼“老头儿”。有关部门曾经花大力气推广“您好!”“再见!”“谢谢!”“对不起!”等四句话,本来是幼儿园的孩子就应该学会的。
在日常的教学中,应该传授给学生规范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认真的给学习跳出毛病,耐心的帮他们进行纠正,从一点一滴做起,慢慢的培养学习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
我们应自觉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和纯洁。同时,我国是一个多语言文字的国家,多种语言的存在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展现生命力的核心所在,所以我们要做好普通话的推广与地方语言传承的协同发展的工作。
第7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心得
江川一中 刘欢欢 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全面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对于促进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意义重大。10年来,围绕贯彻实施该法律,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国家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我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各级学校积极把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纳入学校管理常规,采取措施消除使用方言和不规范汉字的落后现象。
近年来,随着普及普通话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的实施,社会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逐渐增加。2004年起,每年的6月和12月,将定期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从而进一步促进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普及。
在国家机关,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均能自觉使用普通话。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也是高效执行公务、确保政令畅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要求。广播电视媒体也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阵地,多年来,我市广电部门积极实践这一精神,大力加强对普通话的普及。为了丰富节目形态,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更好地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在保持地方特色的同时,推出了一系列的普通话节目,有效地增强了市民的推普意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观念已然深入人心。然而,推进语言文 字的规范化工作并非易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社会用字不规范,不仅有损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对人们的思想,特别是对中小学生的认知会造成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城区社会用字工作;团市委也要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检查我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语等规范汉字使用情况,再交由工商、城建等部门进行整顿,以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
国家语委强调,维护语言文字的纯洁、健康,不但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大问题。当前,社会语言应用空前活跃,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的作用日益突出,这种情形下,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尤为迫切。国家语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键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时出台具体的相应法规或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监督。由于涉及面广,这项工作不仅要依靠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其他部门也必须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以举办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