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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虚无读后感

作者:fdtyral001时间:2021-01-03 下载本文

第1篇:存在与虚无读后感

读《存在与虚无》有感

经济学院 国贸1301班 喻筱 1330250015 《存在与虚无》由法国的让·保罗·萨特 著。他“孤零零地活着,完全孤零零一个人”。以哲学家的坦率点出了人的存在的本质特征:是虚无之上存在起来的存在,是活着但又必然死去而重归虚无的存在。在本书中,萨特确定了存在的范畴,确定了自为的存在的结构与特性及其存在规律。在这个基础上,探讨自为的存在与其他的自为的存在、与自在即与处境的具体关系,从而论证了人的自由,并且最终以现象学的“存在精神分析”的方法描述了自由的伦理意义,这也是“现象学本体论”的落脚点。

书中提到“自为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和“自在的存在”相反,它是指人的意识的存在,它是以对“自在的存在”的内在否定来规定自身的。自为的存在就是意识面对自我的在场。意识不能与自身重合,它是存在的减压。意识由于就是自己虚无化的能力,就是它固有的存在方式的原因,但没有任何东西是意识的原因,所以,意识在其存在中既不能被异于自己的东西解释,也不能被自身解释。“自力的存在是自我规定自己存在的,因为它不能与自身重合。由此而来的结论是:人是虚无由之来到世界上的存在,意识于是成为自为的存在即人的内在结构。人是“存在的虚无”,又是变成存在的虚无。自为不断地存在着,不断地显现,在消失之前无限地成为“自在”,也就是说从外部把握这个自为,意识就在“对某物的意识”时,成为对事物的某些“观点”,事物从而就有了规律或必然性,有了规定。意识与事物的关系就使意识成为与事物同类的存在,这种存在就表明了人的外在结构,就是“人为性”。自在的存在是脱离时间性的,而自为的存在是在时间化的过程中实现的。萨特对三维(过去、现在、将来)时间的现象学进行分析,目的是要达到对时间性的整体直观。“过去,就是我作为超越物所是的自在”。“现在不存在,现在的瞬间源于自为的一种正在实现的、物化的概念”(第172页),现在不是其所是(过去),又不是它所不是(将来)。而将来,则是现在朝着它超越的可能,它永远在人的前方,等待他去实现。所以这将来的“现在’实质是一种作为将来的虚无,在它过渡到显现出来的“现在”状态时,它的实现就变成了虚无。这就赋予作为整体结构的时间性以应有的意义。到底什么是虚无?实际上,虚无什么也不是,因为虚无就是什么也没有。我们不能像思考实有的东西一样来思考虚无,虚无是实有的对立面,其性质与任何“有”完全不同,但没有“无”也就没有“有”,老子不就说“有无相生”吗?没有“虚无”也就没有无所谓“存在”,逻辑上“有”就是靠“无”才能加以定义,虚无不在别处,就在存在内部。

虚无本身的性质决定它并不存在,它是“被存在”,它不可能自我虚无化,必须要有一种存在(不可能是自在的存在),这种存在具有一种性质,能使虚无虚无化,能用它的存在承担虚无,并以自己生存不断支撑虚无,通过这种存在,虚无来到事物中。就是说虚无由之来到世界上的存在应该在其存在中使虚无虚无化。而这种存在也就是它自己的虚无。这种要求通过虚无化(对自身和世界)去追求存在(自在的存在)的存在的脱离,就是人的过程。

从自然的眼光来看,世间万物,能量守衡,物质不灭,是不会有真正的“死”或者“虚无”的。在自然界,“死”不过是物质形态的转换,“虚无”不过是物与物之间的空间;只有人才把“死”与“虚无”带给了世界,因为人之为人,在本质上不是物,而是一种意识、一种精神,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意识和精神支配下的一种自强不息的创造性生命活动。人的存在当然也是一种物质存在,当然也受物质规律的支配和制约,但人的创造性生命活动与自然物质之间是根本不可通融的,人的生命活动中止以后,人就不存在,他存在,是对不存在即虚无的抗争;他的死,对他而言是真正的虚无。可见,虚无虽然什么也不是,但却在人生中无处不在,就像中国民间传说中的“无常”。

在本体论的层面上泊在与自为的关系不是互相独立的,而是自为通过内在关系与自在发生关系且努力要去构成理想的整体。如果没有自在就不会有具体的自为。而人就是不断企图要成为作为这个整体的“上帝”的存在,就是“自为的自在的存在”,就是说人的实在和他要成为的自因的存在之间没有共同的尺度,每个人要成为的上帝不同,每个自为的虚无化过程也就不同,统一的人类价值是没有的。人本身就是一个道德主体,就是各种价值赖以生存的那个存在。所以,存在精神分析法就是要揭示:人就是要追求成为自在与自为综合为一体的存在。人的过程就是对理想目标的追求和超越,就是自为向自在的整体化过程。真正要解决有关自由的各种问题,只有在道德的基础上找到答案。

从本质上说,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并非缘于某种规定或“天定”的意义,事物的发生本身就是它存在的原因;因此万物具有“自由”的天性,具有按照自我意愿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事物的存在不是一个停滞的状态,而总是处于一种不断进取的过程,这种运动不是一时之态而是存在的常态,一旦进取停止,存在也就陷入了虚无。由此出发,萨特所倡导的价值观和生存主张就非常自然了:强调“自由选择”并以此创造生存的意义,在行动之前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强调对未来的永不停止的设计、谋划和开拓,因为进取一旦停滞,生存的意义将同时断裂。所谓“存在的即合理的”,就是在这里与真正的存在主义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对立,因为后者要求你不要把停滞的东西视为存在的合理状态。

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是积极的,十分富有哲理性的思想。其实萨特留给我们的远不止这些,剩下的些许其他惟有等我们自己去发现,去感悟——也许你会因此发现另一处风景。

第2篇:存在与虚无读后感_存在与虚无心得体会

《存在与虚无》读后感_《存在与虚无》心得体会范文

《存在与虚无》,法国的让·保罗·萨特著。其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对存在的探索(导言);虚无的起源;自为的存在;我和他人;拥有、作为和存在。它是一部关于存在主义代表作,在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下面是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

不知道怎么的,读《存在与虚无》就成为了我一个久未实现的夙愿。因为这书实在难找,书店不卖,网上不刊,我都差点想邮购了(好象三联有个版本)。还好,就像海德格尔说的一样,事物总是呈现在因缘之中,既然我有此意向,这事物就会有与我照面之时。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因缘之点竟然会集在一个旧书店里,一看到此书,立马买下,价钱很便宜,不到一半,而且是全新的,这不禁让我感叹:谁跟它怎么没缘呀!

萨特在《虚》中是这样来理解人自身和他的存在的:“人是自为的存在,即是说,人是对他自己是什么以一种有所作为的方式的存在,他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自身的。正是因为他具有时间性,所以人不像一棵树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不存在。而‘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的选择,正是在自由的选择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以上是从编者序里抄出来的话,因为我还未完成这书的阅读,所以为了要在这里先来个总括性的描述,我不得不借用别人的话,其实,是在借用别人的理解,而且正因为是借用,我才发现,如果到最后要我来写这个总括的话,我可能是不会这样写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在乱写,而是因为写得还不够精彩。

如今这80页的阅读,只是我对本书导言部分的把握,对导言三遍下来的反刍充分地带领我进入了萨特《虚》书的境界,也就是进入了萨特明显的现象学思维的境界,此时,萨特传记中对他第一次接触现象学事件的描述正历历在目,的确,正如萨特自己说的,哲学就应该是一种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而不是书斋里的文字的思维的游戏,当一种能够把弄我们面前的一支活生生的高脚杯的哲学竟能存在时,风华正貌的萨特渴望赴德求学的心情也就活生生地被揭示到我的面前了。

现象学不是一门普遍意义上的‘学问’,不如说它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现象学当年之所以能有那么大的声势,想来也是合理的,我们难道不是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来关照一样事物的吗?如果说先入为主的是一些不大碍事的东西也就罢了,可是,一旦牵扯到关键性的问题,我们的先入为主就是致命性的,扼杀的不只是我们对事物的理解与关照,还有我们的整个意义世界的基础。所以现象学要指涉‘存在’问题,所以现象学要‘走向事情本身’,全都是因为我们以事物不是的样子来使事物‘是’这样。海德格尔说我们遗忘了‘存在’,这足以导致一切‘存在者’的基础陷于荒谬与崩溃。

西方哲学从柏拉图伊始就正式迈入二元论的圈圈,虽然作为其第子的亚里斯多德似乎对此兆头有所领悟,在他的《物理学》中企图一探‘存在’究竟,但依我们后世看来,其不过为一‘回光返照’罢了。到了笛卡儿,他的‘我思’也只是一种‘努力’,有一线现象学的曙光似乎射进了他那间破陋的小屋,但恰好没射入他的眼中,而是射入了他的火炉中(据说笛卡儿就是在这火炉旁感叹‘人生如梦’的)。他想用‘我思’来统一精神,而把物质留给了‘广延’,并且还有一个自因的‘上帝’,所以,他不是对柏拉图哲学的反省,而不如说他走得更远,走到了三元论去了。

萨特开篇就说‘现象的观念’就是可以理解的了,他必须要站在一个新的视野之上来建构新的哲学,别忘了,在他之前已经有了叔本华、尼采、胡塞尔和海德格尔。

‘现象的观念’里是说,得以摆脱古典二元论的是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示着存在物的'现象',这些现象显示的就是存在物的本身,这里没有像古典二元思维把世界划分为现象-本体、对象-本质、主体-客体那样的格局了。“存在物的‘本质’并不是潜藏在存在物内部的某个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示序列的显示法则。”萨特在这里用普鲁斯特来打比方是比较有趣的,他说,人们说普鲁斯特的‘天才’或说普鲁斯特‘是天才’并不是说普鲁斯特本人有一种被称作‘天才’的‘特性’,它不是普鲁斯特本人的一种特性,不能像说普鲁斯特长着一对好眼睛那样去理解普鲁斯特的‘天才’,普鲁斯特的‘天才’是在他本人作为人在一系列作品中的显露总和。因为说不管《追忆似水年华》其体系有多庞大,其内容有多丰富,其含义有多深刻,它实际上都是以普鲁斯特这个人(作为它的作者)为背景映衬着的,在《追忆似水年华》这本书渐次地一页一页呈现在读者意识中的时候,读者总是暗含着对普鲁斯特本人的某种理解,实际上是普鲁斯特作为一个‘天才’的形象被渐次的展露在读者面前的。再比如说爱因斯坦,我们对相对论的理解是始终暗含着一种对爱因斯坦作为一个天才的被展现的。到不是说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他才有相对论的,而显然地是,正因为相对论,爱因斯坦才被展现为一个‘天才’。

之后,萨特还更深入地分析了现象的问题。但我想,对我们这些初涉当代哲学的人来说,深奥的东西并不是很适合在这里讨论,过多的往实际上不明其意的深奥中纠缠,往往会落于文字概念的圈套。还不如回到先前的第一个问题中:为什么当代思想汲汲于想要扬弃那个古典的二元论?这个问题的探讨可能对我们来说还比较实际,因为这是一个哲学的入门问题,它在一方面连接的是古典的和现代的西方哲学。

因此,首先在我看来,二元论是一种分裂,它把世界分裂为单个的现象与本质,把人和世界的关系分裂为人与物,把人与人的关系分裂为自我和他人。这样,不可否认的是有一种对峙的紧张状态被安排进了这个‘人与物’之间,有一个对抗的急迫力量被镶嵌进了这个‘人与人’之间,前者的直接后果就是生态环境的如今状态,后者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环境的如今状态。如果一种‘对象意识(把事物孤立地对象化起来的思维方式)’成为统治我们人的思维认识的绝对局面的话,将来的世界将走向何方?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存在与虚无》,法国的让·保罗·萨特著。其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对存在的探索(导言);虚无的起源;自为的存在;我和他人;拥有、作为和存在。它是一部关于存在主义代表作,在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正如萨特自己说的,哲学就应该是一种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而不是书斋里的文字的思维的游戏。他的哲学主要思想来源,从传统来讲,一个是胡塞尔的现象学,一个是笛卡尔的理性哲学。而更多的是他自己对生活的体验,特别是关于自由和偶然性的思想,也关涉到他同女人的关系、爱情、性欲、肉体、„„他把这一切都揉和在一起,以一种哲学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这部著作的确具有独特价值,它是自黑格尔以来新的精神现象学。萨特终于找到了解决自己根本难题的哲学,那不是任何一种现成的哲学思想,而是他自己经过十年探索得出来的。他能够把我们面前的一支活生生的高脚杯的哲学很生活化的呈现。

萨特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就石头来说,它是其所是,这件事物的存在总与它本身相合,这就是“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实际是指人的存在。在萨特看来,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未来的我不一样,我的意识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正因为有意识,所以人的本质就不固定。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而只好做为存在体存在世界上,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意识选择是纯粹个人化的事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因此,人的本质也不相同。“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这个。但是人总不能忍受人的本质的不固定性,这种情境造成人的不安全感受,所以,人要努力寻找使自己由“自为的存在”变为“自在的存在”,变得像那磐石一般有不可动摇的坚实性。然而这可能吗?萨特沮丧地看到,由于人有意识,这可恶的意识,使人总处于摇摆之境。只要人活着,他就找不到他的坚实性。人的存在的极端不稳定性和偶然性是他命中注定,是悻论。

萨特在《虚》中是这样来理解人自身和他的存在的:“人是自为的存在,即是说,人是对他自己是什么以一种有所作为的方式的存在,他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自身的。正是因为他具有时间性,所以人不像一棵树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不存在。而‘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的选择,正是在自由的选择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存在物的‘本质’并不是潜藏在存在物内部的某个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示序列的显示法则。”

从本质上说,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并非缘于某种规定或“天定”的意义,事物的发生本身就是它存在的原因;因此万物具有“自由”的天性,具有按照自我意愿发展的无限可能性。事物的存在不是一个停滞的状态,而总是处于一种不断进取的过程,这种运动不是一时之态而是存在的常态,一旦进取停止,存在也就陷入了虚无。由此出发,萨特所倡导的价值观和生存主张就非常自然了:强调“自由选择”并以此创造生存的意义,在行动之前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强调对未来的永不停止的设计、谋划和开拓,因为进取一旦停滞,生存的意义将同时断裂。所谓“存在的即合理的”,就是在这里与真正的存在主义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对立,因为后者要求你不要把停滞的东西视为存在的合理状态。

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是积极的,十分富有哲理性的思想。其实萨特留给我们的远不止这些,剩下的些许其他惟有等我们自己去发现,去感悟——也许你会因此发现另一处风景。

让-保罗·萨特(法国人),1905-1980。与大多数一流的知识分子一样,萨特也是个自我中心主义者。他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独生子女的典型。在他的自传《词语》一书中,他把自己描写成了一个早熟的天 才,成名的欲望是他奋斗的重大动力。他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人。对于萨特的学术地位、文学成就、人格与操守,历来有着褒贬不一的各种声音。然而有一点是肯定 的,他生前的影响是巨大的,他受着无数大学生的顶礼膜拜,直到现在,人们还在谈论他,关于他的著作,关于他的为人,关于他和那些女人们的恩恩怨怨。可见,无论他是思想家,还是小丑,一点无可置疑:他激起了人们的兴趣。

萨特的《存在与虚无》的成功是不言而喻的。当然,它最终为人瞩目,还是要到1945年 战争结束之后。那是存在主义的时代:战争之后的气氛使人们不得不怀着一种悲怆的心情关注个人与历史的关系,实质上还是知识界如何面对现实的问题。与其说 《存在与虚无》以哲学著作的身份吸引了广大读者,毋宁说是这本书所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色彩,或者干脆可以说是由于他的作者在书中所散发的本人的独特魅力,即 由于萨特哲学家与作家的双重身份造成的结果。到了五十年代,存在主义在法国思想界发展成为最具影响的思潮,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思想领域,超出了法国国界。而 这部《存在与虚无》也就被视为法国存在主义运动的奠基之作,萨特本人也确定了自己在这个运动中的无可争议的领导地位。

萨特给予我们的是什么?在阅读他的一些非常艰涩的哲学著作和体现他思想的文学作品时,我常常在想这个问题。作为一个思想家(或许应该称之为哲学家、作家和 社会活动家,但我认为他最本质的是一个思想者),他已不再“时髦”,除了供专门的学术研究外,他以及他的思想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到底还能发生什么样的作 用?

《存在与虚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述虚无问题;第二部分论述为自身的存在;第三部分论述为他人;第四部分论述有、做和存在。萨特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就石头来说,它是其所是,这件事物的存在总与它本身相 合,这就是“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实际是指人的存在。在萨特看来,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未来的我不一样,我的意识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正因为有意 识,所以人的本质就不固定。人一生下来,他没有本质,而只好做为存在体存在世界上,本质是后天的,是通过人的意识自由选择的,意识选择是纯粹个人化的事 情,每个人的选择都不相同,因此,人的本质也不相同。“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这个。但是人总不能忍受人的本质的不固定性,这种情境造成人的不安全感受,所以,人要努力寻找使自己由“自为的存在”变为“自在的存在”,变得像那磐石一般有不 可动摇的坚实性。然而这可能吗?萨特沮丧地看到,由于人有意识,这可恶的意识,使人总处于摇摆之境。只要人活着,他就找不到他的坚实性。人的存在的极端不 稳定性和偶然性是他命中注定,是悻论。

第3篇:存在与虚无读书笔记

《存在与虚无》读书笔记

会计10559107105548朱新宇

去年我第一次接触《存在与虚无》,硬着头皮看导言,感觉文字艰涩,难以把握,且我本身缺乏必要的积淀。于是导言没有全部看完就放弃了该书的阅读。大三伊始,课业并不繁重,于是有时间仔细琢磨这本大部头的著作。加之此前的阅读(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也是我第一篇读书报告的内容)让我觉得目前思维还算敏捷。这给了我足够的信心。我遂确定乘着假期尽我所能地理解这部书。《存在与虚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述虚无问题;第二部分论述为自身的存在;第三部分论述为他人;第四部分论述为有、做和存在。

传统哲学对物质世界的认识是以区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为前提的,萨特却要用现象一元论来取代原先的二元论。在他看来,现象本身就是存在,超越本质、超越现象的本质是没有的。研究人的本质就必须从现象入手。

通过这种现象本质一元论,萨特将存在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两种存在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没有“自在”,“自为”就是某种抽象的东西,一个无物的意识;没有“自为”,“自在”就是不可说明的东西。现象的存在显露其自身,它就像显露它的存在一样显露它的本质,它无非是把这些显露紧密联系起来的系列而已。任何显露都是对一个处在经常变动之中的主体的关系。

所谓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是指意识的存在只体现在对某物、即对某个超越的存在的揭示性直观上。然而进行揭示的直观意味着有某种被揭示的东西存在,绝对的主观性只能面对一个被揭示的东西才能成立,内在性只能在对一个超越的东西的把握中来定义。意识是一种由实体设定其本质的存在,而且,反过来说,意识是对一个其本质意味着实存的存在的意识,就是说,其中显象呼唤着存在。存在是无处不在的。意识是这样的一种存在,只要这个存在暗指一个异于其自身的存在,它在它的存在中关心的就是它自己的存在。

天地万物无不在自身内兼含存在与虚无两者。存在不是“众多结构中的一个结构”,也不是对象的某个环节,而一切结构和一切环节的条件本身,也不是对象的各种特性赖以表现的基础,同样,不能认为事物的存在“在于表露它们的本质”。虚无纠缠着存在,不存在的虚无,只可能有一个借来的实存,它只是从存在中获得其存在的;它的存在的虚无只是处在存在的范围中,而存在的完全消失并不是非存在统治的降临,相反是虚无的同时消失。非存在只存在于存在的表面。唯有存在才能自我虚无化。

意识是存的要求,我思直接把意识的对象推到自在的存在,自为是自在的纯粹虚无化,他作为“存在”的洞孔包含在存在之中。自我显现为起源于“存在”内部的一个细微的虚无化;而这个虚无化足以达到自在的极度动荡。自为除了是

存在的虚无化之外,没有别的实在。来自个别特殊的自在的确虚无化而不是来自一般的存在的虚无化。

和萨特名字紧密联系的存在主义,他的价值始于尖锐地指出了传统哲学中最严重的疏漏------各类学派都努力解释生命,寻索生命背后的抽象原理原则,但对于解决人 ‘活着’ 的实质困扰却毫无见第,爱莫能助。源自现实的存在现象,经过哲理智慧的归纳衍发后,形成了深奥漂亮的哲学体系,可对解决现实存在的 ‘活着’ 问题却无能为力,这岂不是一大讽刺?

要回答过去各类学派哲学不能解释的生命存在的困扰与痛苦,就必须证明;

1、这种困扰与痛苦的表现特征与产生根源。

2、提出切实解决方案,让人活得明白。

存在主义试着探问: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都诚实地剔除所有不能被证明的价值意义和自我欺骗,我们还能正常地活下去吗?将上帝、信仰、理想都还原为仅是人类自已虚构的精神寄托,我们生活会有变化吗?要是明天我是否还活着?和身边亲人关系能否不变?都不能被证明。丧失了这些生活依赖的前提,我们又将会以什么姿势、什么心态独立于世呢?

《存在与虚无》提出的就是;回到原点。从人的瞬间意识可以把握的绝对起始点上,重建一套阐释这种意识存在的新哲学,一套勇敢地直面活着------排除 ‘ 活着 ’ 本身以外的任何保障条件的哲学。用和萨特同时代的另一位存在主义者加谬的话,就是如何‘ 诚实 ’活着的哲学。加谬的‘ 诚实 ’,意味着承认在没有既定的生命意义情况下,我们仍勇敢地紧耵着事实存在的大空洞,用力疑视;看穿生命本身就没有的那些意义,绝不逃避。这种哲学对 ‘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 的中国人来说,可能不但有点陌生,还有点决绝、有点残酷。

萨特认为,自由是人存在的基础,人比物高贵,是因为人可以自由地决定自己的存在,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本质。因此萨特提出:存在先于本质。弄清楚“存在”、“虚无”、“自由”和“他人”的关系,就基本理出了《存在与虚无》的精神脉络。存在主义的理论为我们指出了一条路------人的自我选择。生命对于我们只有虚无的一次,为什么要追寻那些遥不可及的东西呢?有时迷失方向,不是缺少地图,而是自已根本没有目的地。

《存在与虚无》是萨特对我们的挑战之书,他的挑战不在于这本书你是否能读懂,而在于你敢不敢认真地读到生命的骨子里去,敢不敢接受这种哲学思辨------破灭所有让我们活得舒适、活得虚妄、活得借口的骗局,敢不敢跟他走一趟从虚无的灰烬中脱胎重生的旅程。

第4篇: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一)

作/陆家浩

"废除死刑论中最强烈的意见,就是可能会因为冤假错案造成枉死,但我的主张稍微不同。我质疑死刑,是因为我认为死刑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假设有一起A事件,凶手被判处死刑。另有一起B事件,凶手也被判处了死刑。虽然是两起完全不同的事件,遗族也不一样,但结论都一样,都是简单的一句死刑。我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 《虚无的十字架》是东野圭吾的一部比较出名的小说,里面描述了有一对平原夫妇(老公平原,妻子小夜子)因为他们的女儿被强盗杀死了,这对夫妇成为了遗族(死者的亲属)。他们对杀死女儿的强盗十分怨恨,一直在法庭上诉,一定要让凶手"以死谢罪".因为凶手一直装得悔过的样子,法官一直不判他死刑。直到把这件案子上诉到最高法庭,凶手已经厌倦了这种法庭上的争吵,请求法官判他死刑,虽然知道凶手要判死刑,但是这对夫妇并不高兴,因为凶手并没有因为他所犯下的罪过而感到悔恨,而是因为厌烦才请求法官判处死刑。

后来这对夫妇因为女儿的死离婚了。几年后,平原被警察通知他的前妻小夜子死了,在路上被人抢劫杀死了,然后他知道了小夜子离婚后几年成为了一个作家,还在写一本关于反对"废除死刑"的书,认为只有凶手的死才能抚平遗族的伤口,杀人者必须偿命。主人公和前妻一样因为女儿的死想让凶手都死,他想完成妻子的书,在访问前妻的采访对象途中发现了妻子的死不是单纯的抢劫杀人,而是有一场谋杀(没有预谋的杀人在日本不用判死刑)。

平原知道了前妻死的原因,她的采访对象中有一个人叫沙织,跟她说二十多年前与作为学生的初恋男友怀孕把儿子生出来杀死儿子的事,小夜子认为他们杀了人,要求沙织和她的前男友史也去自首,而史也因为当初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直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并拯救了他的现任妻子花惠(因为被男人骗财骗色怀孕并没有钱和勇气生活下去想自杀的女人),而花惠的父亲想女儿的老公史也不因为年轻的过错坐牢,去把得知真相的小夜子杀死了,这样就不会有人告发女婿史也的杀子之过。

在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了杀人凶手杀人后的处境,并讨论一个严肃的社会话题,是不是杀人犯都要判死刑,死刑是否真的能让凶手悔过(有一部分杀人有期徒刑结束后出来还是会继续杀人)。而且书中有一个地方:遗族一致强调判处罪犯死刑,即使最后不能判处,也一定要向法庭提出死刑的建议,要让罪犯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我认为这个虚无的十字架也是这本书的中的精华,失去了亲人的遗族都想让凶手判处死刑,但其中真正的原因是想让凶手在死刑之前一直悔恨过他曾经杀过人,我也曾经思考过,如果法院没有判处凶手死刑,为什么不亲手去了结凶手的生命来为亲人报仇,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就知道这样报仇并不能抚平失去亲人的痛苦,只是满足了复仇的欲望而已。(书中失去女儿的平原夫妇一直在上诉,在最高法院上诉的时候,已经做好如果没有判处死刑就在法院前面自焚以示抗议,即使自杀也不去杀死凶手报仇。)

书中有三件杀人事件。第一件杀人事件:平原夫妇女儿被杀,凶手在最高法院请求法官判处死刑结束;第二件杀人事件则是平原君前妻小夜子被要拯救女婿史也的老人杀死,老人的律师利用老人为了掩护女婿的罪过杀人打人情牌请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第三件则是小夜子发现的年轻的情侣史也和沙织杀死他们的亲生儿子这件二十年前的杀人事件。在男主平原君揭开所有谜题后,发现史也和沙织已经背负了二十年的虚无的十字架,史也不仅不顾拯救了他的妻子把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当作儿子,还成为了儿科医生去救每一个儿童,沙织因为杀子一直过得不好。

在男主揭开真相后,这对情侣一起自首,但是警察去寻找他们儿子的尸骨取证却没有找到,因此不得不撤销对这对情侣的公诉,根据书中的线索我推断:即使法院撤销了对他们所犯下的罪过的处罚,他们的内心也会对自己进行处罚,身上的虚无的十字架仍然不能放下,并且比死刑还要严重,死刑是死了就一了百了,而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却在接下来的人生一直生活在悔过当中。这也是作者所希望的,杀人犯对他们的罪过而悔过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处罚,而且他们如果后悔了自己的罪过,一定会努力重新做人去造福社会,像史也一样,拯救他的妻子成为一个医生去救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而且大概小夜子或者平原君把史也和沙织的儿子的尸骨偷走了,认为他们一直为所犯下的罪过而受到足够的惩罚了,只差去自首直面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过而已,只要他们去自首,也会因为找不到尸骨而不会对他们提出公诉。

书中虽然一直强调不能废除死刑,每一个杀人必须以死谢罪(明面上表达的意思),却用故事来说对于不同的杀人应该有不同的判处,可能有人会觉得:又要一致判处凶手死刑,又要对凶手有不单单于死刑的惩罚,你这不是矛盾吗,我应该相信哪一个才好,作者你的观点是什么?

在我看来这正是东野圭吾这本书的精华所在,他这本书立身于一个社会热门的话题(死刑废除),如果他偏向于一边,另一边的人就不会看了。但是他把可以选择的观点都列出来,并用事件来向人们说明,很多人其实与杀人事件相离很远,如果单单靠感觉和口耳相传的故事来做出是否支持废除死刑的决定是不科学的,因此就把几件杀人的事件用小说展现出来,引发人们对死刑废除的思考。对于读书如果单纯的欣赏是不够的,要多加思考,可是思考那么麻烦,又有多少人能去做,而东野圭吾则把思考和阅读联系起来,用悬疑的笔触调动读者的兴趣对事件的思考,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东野圭吾的书能那么流行的原因吧,不单单写得很深入人心,还能带读者一起来思考。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二)

闲暇时读毕东野圭吾的小说《虚无的十字架》,竟然讨论的是【死刑存废】的问题。

感叹这位作者把这个题材驾驭得很好。

【死刑存废】在眼下中国的司法学界讨论得轰轰烈烈,随着最高法不断收回死刑核准的权力,死刑谨慎化的趋势愈发明显。

一方面,有佘祥林之类的翻案案件成为废除死刑派(也称【废死派】)的有力论据。

另一方面,【以命偿命】的朴素自然法则以及【不死不足以平民愤】的民间惯性思维,使得死刑作为公权力的最严厉的惩罚形式不可能完全消除。

作者通过小说的不同角色,探讨起是否应当判处嫌疑人死刑的问题,很值得读者深思,究竟死刑对于受害者(及家属)、施暴者、社会民众、国家公器都意味着什么?

作者认为:

对于受害者(及家属)而言,死刑无非是填补其心灵空缺与情感宣泄的一个休息站,死刑不能完全弥补他们所受的伤害,也不能保证他们今后的生活能延着原有的轨道继续前行。但即便明知道是这样,受害者(及家属)除了要求死刑之外,似乎也不能从加害者、社会及国家公器里索取到更多补偿,所以他们无论如何还是会要求死刑。

对于施暴者而言,死刑可能只是一个【明确的生命终结】而已,是他们逃离这个不愿意存活之世界的出口。即便为了减刑需要作出虚假的悔过,他们也有可能基于【太麻烦了】的原因放弃。

对于社会民众而言,针对一个家庭里出现因犯下罪行而受到刑罚的人,那么这个家庭成员在近邻社会的生存会受到极大的排斥,这是社会成员的正常反应。

对于国家公器而言,管理社会秩序是首要任务。针对社会成员不当行为的惩戒,一方面是希望通过此惩戒来改善行为人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警示并教育其他社会成员的作用。

但最新的研究表明,即便是接受了惩戒的社会成员,再犯同样类型错误的机率比普通社会成员更高。

虽然这不能代表惩戒无效或可以取消,也不代表说只要犯罪就要接受死刑。

但着就最终引出了作者想要讨论的问题: 如果死刑都不能让人悔过,那是什么让人反省呢? 作者的答案是:

其实让人为自己行为产生悔意的,其实并非惩戒本身,而在于人是否真正的意识到自己的作为以及后果,并且有直面该后果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简而言之,也就是古话说的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小说里用强烈的对比来体现了这个道理,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与真实,以至于有一部分我都需要暂停阅读,喝杯水喘口气才能继续(也许你读了之后也就知道是哪个部分了)。

至于死刑存废,作者认为只能从最功利的角度出发予以支持:防止犯罪者再次有机会给其他社会人员造成伤害。我觉得小说很棒,推荐给大家。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三)罪与罚 王艳

罪与罚是个横亘人类历史的话题,弥漫了整个人类发展历程。然而惩罚真的能减少犯罪吗?这个讨论一直在进行,我不知道答案。

前段时间因《虚无的十字架》如火如荼的占据着各大电商的榜单前列,于是决定一看。书的腰封上写的是:《白夜行》后,东野圭吾最刺痛人心的代表作。虽然没看过《白夜行》,但是完全没有阻挡我对十字架的好奇。十字架在书中是什么?为什么是虚无的?

文章的开头异常的平淡,一个个的凶手自首、认罪,在阅读时感到的愤懑----难道故事就这么结束了,难道只是在探讨杀人罪给遗族(被害者家属)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以及遗族与审判机构对于法律适用判断的不同?不,文章远不止这些,随着看似不相干的人的粉墨登场,对死刑的存废开始思考,对究竟什么才是赎罪进行思考,对死刑与赎罪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进行思考。

东野圭吾通过三个故事、简单的十几个人将对死刑的思考表达出来。第一个是关于小叶子八岁女儿的死亡,是蛭川的第二次抢劫杀人。这个无辜女孩的死亡是蛭川出狱后为了生存的牺牲品,或者说是蛭川在监狱中不但没有改造悔过,出狱后反倒更加的容易犯罪的表现。这个结论在小夜子痛失女儿后,通过调查、数据收集进行了论证----杀人抢劫后再次发生此事件的概率大大提高,这是对审判时将"被告人具有悔过表现"作为减刑依据的否定,也是对被告人因为在监狱中表现良好、悔过明显,提前释放的否定。故事讲到此处,仿佛是死刑有了结论----为防止此事件再次发生,不让悲伤再出现,只有让凶手死去,除去后患。然而,蛭川在从开始想要争取无期徒刑、想要生存到后来接受死刑,心态上转变为死刑是他的解脱,他的淡漠仿佛是对死刑作为刑罚的否定,罪犯没有觉得那是惩罚,也没有思考过赎罪,这时的死刑是虚无的,甚至是被告人情愿看到的。再者,遗族也没有从死刑中获得解脱,小叶子与道正在杀害女儿的凶手被判处死刑后,夫妻两看痛苦,分道扬镳,仍继续生活在心痛中。

第二个是小叶子的被害,町村为了女儿花惠,为女婿掩盖二十一年前的罪行,将其自认为会揭露女婿的小叶子杀害,后自首并自认抢劫杀人。在被害人小叶子年迈的父母希望可以参加到庭审中并请求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作为前夫的道正参与到案件中,并积极的收集小叶子多年的调查、采访、收集的数据和手稿,希望可以将小叶子在女儿遇害后所做的对死刑及对被告人进行刑罚的思考表达出来,但是故事的发展超乎想象,正是道正的参与及调查发现前妻小叶子被害远远不是町村自首那么简单,里面牵扯到二十一年前的另外一宗杀人案,但是这真相并没有让小夜子的父母宽慰,杀害女儿的凶手有了为自己女儿的幸福杀人的动机。"与动机无关,无论基于任何理由的杀人,遗族无法远离伤痛,他们依旧希望能判处死刑。"也使得道正开始思考,死刑真的可以惩罚到罪犯吗?什么才是真正的赎罪?

第三个故事在小叶子被害的调查中被牵扯出来----二十一年前,年轻的中学生史也与纱织,因惧怕而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年少犯下的这一错误,随着孩子的埋葬,两人感情走到尽头,并且两人为此背负二十一年的十字架----史也在树海悼念孩子时遇到被负心汉欺骗怀孕想要自杀的花惠,以娶她并抚养她未出生的小孩作为一生的弥补,而沙织二十一年来认为自己没有资格活在世上,没有资格再做一个母亲,觉得自己只配吃偷来的食物并染上偷窃瘾,通过不断偷盗进监狱然后惩戒自己。

随着小叶子被害真相浮出水面,史也二十一年前的秘密曝光于世面临作为杀人凶手被处罚,东野圭吾借花惠之口探寻什么是赎罪,史也和花惠结婚,善待花惠的流氓父亲,做儿科医生,这与抢劫杀人后淡漠的蛭川(杀害小叶子女儿的凶手)、与为了自己女儿幸福杀人的町村是不是更多的表现出悔罪、赎罪,是不是应该与蛭川、町村受到不一样的惩罚?到底是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这沉重的赎罪十字架相比那虚无的死刑十字架,到底应该做出怎样的抉择?当我们知道这些凶手已经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的时候,已经在赎罪的时候,我们是否还要再让他们背负十字架?刑罚、监狱那虚无的十字架并没有起到救赎遗族的作用,也没有使罪犯悔过,赎罪的改变是由罪犯自身发生的。那么死刑及刑罚的意义在哪里?文章留下开放式的结尾,带给读者以思考。

东野圭吾这本书,于其说是推理小说,不如说是借此来引出一个个社会现象的思考,关于死刑,关于赎罪,关于遗族(被害人家属)。

第5篇:虚无的十字架 读后感

罪与罚

——读《虚无的十字架》有感

我读东野圭吾的第一本书是当时大热的《解忧杂货店》,后经两个晚上读完这本书后,我便掉进了东野圭吾这个大坑里了,至今未出来。《虚无的十字架》应该是我读的第四或第五本书。首先看到标题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小说写的是关于死刑的问题,我料想可能是某个人背负着某种罪恶,某种谴责。但实际上整本书不仅带有悬疑色彩,还触碰到人心与人性,使我读后久久不能忘怀。

故事讲述了男主人公中原的女儿在家里被人杀害,杀人凶手是在26年前杀了两个人后坐牢,现在处于假释有前科的一个惯犯蛭川,中原和妻子小夜子在女儿杀害后悲痛欲绝,致力让法院做出判决蛭川死刑的决定,最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他们如愿以偿。但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后,发现彼此都走不出丧女之痛的阴影中,后来分居离婚了。离婚后的中原继承了叔叔的工作,经营一个为宠物焚烧的火葬场,小夜子从事自由撰稿人,突然有一天,中原接到警官的电话,告知小夜子被杀害了,虽然凶手已经自首,但是觉得背后另有隐情,希望了解小夜子的中原能够提供帮助。中原参与到了这次刑事案件中来,在葬礼上遇见了杂志社编辑和一个举止奇怪的女人,杂志社编辑告知小夜子在遇害前发表了一篇关于偷瘾癖的文章,还正在写一本书《以废除死刑为名的暴力》。在这本书稿中得知原来小夜子在女儿出事后,一直从事死刑工作的调研,小夜子认为杀了人就要判处死刑,否则杀人犯在狱中假装悔悟,出来后仍然作恶多端,残害更多的人。这本书和偷瘾癖的文章让中原对小夜子死亡的事情产生兴趣,在追查过程中,事情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偷瘾癖文章中第四个女子向小夜子袒露心胸,说自己在多年前读高中时和男朋友杀害了他们刚出生的婴儿,小夜子得知后,劝她自首,并且找到那个男同学,现在是一名儿科医生,劝他也自首,在医生家里的时候,说出了这件事,医生的岳父因为要保护医生和自己的女儿,杀了小夜子,在医生的劝告下,岳父自首了,但是一人承担了所有的罪名。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是被中原给揭露了。而医生在当年犯错后,一直想要弥补,在埋葬婴儿的地方救了准备自杀的未婚妈妈,也就是现在的妻子,这让中原开始思考,杀了人是否一定要判处死刑,如果给他们一次机会,他们也是否也会重新做人的故事。

故事不难理解,但背后的问题却引人深思。

“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

两个少年因为二十一年前犯下的错误,改变了各自的命运。原本简单的爱情,在背负了沉重的错误后,像一个诅咒,更像一个病毒,在二十一年后扩散到更多的家庭。二十一年间,史也努力弥补着自己的过错,希望可以改变和帮助更多;纱织则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得到任何东西,过着卑微不堪的生活。

史也和纱织二十一年不同的发展轨迹;小夜子和道正在离婚后对于爱女死亡所做的不同行为;死者家属希望凶手能因死刑而反省自己的错,而凶手至死都认为死刑是自己的命运。这些充满着对立和矛盾的线索都指向同一个问题:怎样才是真正为自己的过错承担?

书中的辩方律师也曾说“死刑很无力”。因为虽然完成“一命抵一命”的弥补形式,却不能真正让受害者家属感到欣慰,因为伤害已成事实。且有时,希望执行死刑,并不是表面上愤怒的延伸,更多的是受害者家属潜意识中希望通过夺走犯人生命这一严重的惩罚,让犯人能够反省的表达。同时,也是避免更多同样悲剧发生的方式。可是,真的可以吗?真的有效吗?

如若犯人早已觉得生无可恋,才丧心病狂地犯罪,或是觉得走到如今的田地,是由于自己从小缺爱坎坷的经历,一切都是自己的命运。那任何的惩罚,还有意义吗?死刑,恐怕反而成为了逃避承担更多责任的解脱。死刑过后,留给受害者家属的,只是顿时失去了目标的迷茫和空虚。所以书中辩方律师才会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不同的结局”,但是还有怎样的结局,没有人能答得上来。

此时,我也不禁好奇,监狱里的那么多罪犯中,有多少是因为被剥夺了自由的惩罚而进行反省的?如果都进行了深刻的反省,那不该有那么多的前科罪犯再度入狱了。可即便知道犯人并不都能自我惩戒,还是要让他们在狱中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这,便是现状。在生活中,并非每个错误都需要入狱或被判死刑,甚至当犯错的时候会轻易地被原谅。但人有时仍会因某个错误感到自责、愧疚、内心惶恐终日不安,这份不能自我原谅的心情,或许才是真正的审判,是最沉重的十字架。

书中最后,逃避了二十一年的史也和纱织最后选择面对自己的过错,进行了自首。这应该是符合大多数读者对于伦理的要求的。可作者却在结尾戏剧性地安排了作为纱织和仁科杀人证据的婴儿的尸体不见了,案子很难成立了,因为无法证明他们杀了婴儿,无法定罪的情节。我想这也恰恰是作者内心矛盾的体现。

小说对于杀人所判处的刑罚描写的很深刻,死刑,死缓,无期,法律所判处的刑罚意义究竟是什么?如果刑罚不能使人反省,刑罚又有何用?死刑很直接,没有犯罪的机会就不会再犯罪;史也虽然没有被法律制裁,但是他背负着那份悔恨几十年,谨记并且深以为虑,以此为救赎。所以,有的刑罚虽涉及生命,却无法使人反省;而有些人没有被惩罚,却背负着一生的悔恨,那个错误就像一个十字架,禁锢了人的一生。

“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也许这说明人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

第6篇: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一)

借了一本《虚无的十字架》,借阅期为三天,今天是最后一天,为了不辜负我当初借书的初衷,决定看完它。

竟然一上午就看完了,果真是"书非借不能读也".应该说这是我看东野圭吾的第三本书。第一本是《白夜行》,第二本《解忧杂货店》。看完有一个总体的感觉就是,书中的人物关系构思很巧妙,总是那么引人入胜、出其不意。

看这本书时,也是如此。本书开篇写的是一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当我特别好奇他俩到底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时,作者却笔锋一转,写到了一个小女孩的被害。当时就一直在想,开篇的少男少女肯定会再次出现,但是以什么形式、什么内容出现呢?强烈的好奇心促使着我往下看,有一种根本停不下来的感觉。

书中作者花了大幅的篇幅讨论了死刑是否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如果小夜子没有被杀害,她的立场到底会不会动摇呢?会不会奔走呼告,坚持让史也和纱织为自己年轻时所犯的罪,接受应有的惩罚呢?

我从内心深处来讲其实是不希望史也受到惩罚的,他在自己内心已经给自己判了刑,并将囚禁一生。相对于用一生默默赎罪、回报社会、造福群众,在监狱里背负着那虚无的十字架,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我以上的观点也仅限于这本书中的史也。毕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也只有在犯人受到应有的审判、接受应有的刑罚的基础上,再来探讨他们是否真的悔罪?刑罚对他们而言有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死刑是否真的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从小夜子的遗作来看,她当然是倾向于"杀人偿命",这是一种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她认为刑罚并没有让犯人改过自新,他们会凭着高超的演技假装悔罪而获得减刑和假释,走上社会后依然会成为社会的毒瘤,祸害苍生。

但是我从里面也读到了一位失去女儿的母亲深深置于内心的那种复仇感,坚定而执拗,让人不禁会掩卷深思。

另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两对人对命运各自不同的选择,史也和纱织,道正和小夜子。史也为了弥补自己年少时犯的罪,选择积极前行,为救治更多的人而不懈努力;纱织却沉浸在懊恼和悔恨中不能自拔,自暴自弃。道正选择了告别过去,重新开始;小夜子却作为受害人家属,做了更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研究。

我不敢说哪种选择更好,毕竟我不是他们,并不能感同身受地去理解他们当时的处境。但是,我更接近于选择一种全新的生活。逝者已逝,生者还要继续前行,每个人都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颓废和逃避显然解决不了任何事情。

本书的结尾,因为找不到婴儿的尸体,史也和纱织并没有受到审判,这无疑也说明了作者的态度。但是他们给自己的惩罚是一辈子,背负的是沉甸甸的十字架,而不是虚无的十字架。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二)

无解的审判——《虚无的十字架》读后小记

罪与罚的本质为何,是让犯错听到审判而感到内心解脱,还是让他重获自由用一生赎罪?

合上书,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

审判,死刑,虚无,沉重…在脑海中翻腾着。

两个少年因为二十一年前犯下的错误,改变了各自的命运。原本简单的爱情,在背负了沉重的错误后,像一个诅咒,更像一个病毒,在二十一年后扩散到更多的家庭。二十一年间,史也努力弥补着自己的过错,希望可以改变和帮助更多;纱织则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得到任何东西,过着卑微不堪的生活。

史也和纱织二十一年不同的发展轨迹;小夜子和道正在离婚后对于爱女死亡所做的不同行为;死者家属希望凶手能因死刑而反省自己的错,而凶手至死都认为死刑是自己的命运。充满着对立和矛盾的线索都指向同一个问题:怎样才是真正为自己的过错承担?

书中的辩方律师曾说"死刑很无力".因为虽然完成"一命抵一命"的弥补形式,却不能真正让受害者家属感到欣慰,因为伤害已成事实。且有时,希望执行死刑,并不是表面上愤怒的延伸,更多的是受害者家属潜意识中希望通过夺走犯人生命这一严重的惩罚,让犯人能够反省的表达。同时,也是避免更多同样悲剧发生的方式。可是,真的可以吗?

如若犯人早已觉得生无可恋,才丧心病狂地犯罪,或是觉得走到如今的田地,是由于自己从小缺爱坎坷的经历,一切都是自己的命运。那任何的惩罚,还有意义吗?死刑,恐怕反而成为了逃避承担更多责任的解脱。死刑过后,留给受害者家属的,只是顿时失去了目标的迷茫和空虚。所以书中辩方律师才会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不同的结局",只是还有怎样的结局,没有人能答得上来。死刑废除论因此悬而未决。

我不禁好奇,监狱里的那么多罪犯中,有多少是因为被剥夺了自由的惩罚而进行反省的?如果都进行了深刻的反省,那不该有那么多的前科罪犯再度入狱了。可即便知道犯人并不都能自我惩戒,还是要让他们在狱中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这,便是现状。而在生活中,并非每个错误都需要入狱或被判死刑,甚至当犯错的时候会轻易地被原谅。但人有时仍会因某个错误感到自责、愧疚、内心惶恐终日不安,这份不能自我原谅的心情,或许才是真正的审判,是最沉重的十字架。

最终,逃避了二十一年的史也和纱织最后选择面对自己的过错,进行了自首。这应该是符合大多数读者对于伦理的要求的。可作者却戏剧性地安排了警方找不到犯罪证据,无法定罪的情节。或许这也是作者内心矛盾的体现吧,正如书中写的"也许这代表人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

第7篇: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一)

作/陆家浩

"废除死刑论中最强烈的意见,就是可能会因为冤假错案造成枉死,但我的主张稍微不同。我质疑死刑,是因为我认为死刑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假设有一起A事件,凶手被判处死刑。另有一起B事件,凶手也被判处了死刑。虽然是两起完全不同的事件,遗族也不一样,但结论都一样,都是简单的一句死刑。我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

《虚无的十字架》是东野圭吾的一部比较出名的小说,里面描述了有一对平原夫妇(老公平原,妻子小夜子)因为他们的女儿被强盗杀死了,这对夫妇成为了遗族(死者的亲属)。他们对杀死女儿的强盗十分怨恨,一直在法庭上诉,一定要让凶手"以死谢罪".因为凶手一直装得悔过的样子,法官一直不判他死刑。直到把这件案子上诉到最高法庭,凶手已经厌倦了这种法庭上的争吵,请求法官判他死刑,虽然知道凶手要判死刑,但是这对夫妇并不高兴,因为凶手并没有因为他所犯下的罪过而感到悔恨,而是因为厌烦才请求法官判处死刑。

后来这对夫妇因为女儿的死离婚了。几年后,平原被警察通知他的前妻小夜子死了,在路上被人抢劫杀死了,然后他知道了小夜子离婚后几年成为了一个作家,还在写一本关于反对"废除死刑"的书,认为只有凶手的死才能抚平遗族的伤口,杀人者必须偿命。主人公和前妻一样因为女儿的死想让凶手都死,他想完成妻子的书,在访问前妻的采访对象途中发现了妻子的死不是单纯的抢劫杀人,而是有一场谋杀(没有预谋的杀人在日本不用判死刑)。

平原知道了前妻死的原因,她的采访对象中有一个人叫沙织,跟她说二十多年前与作为学生的初恋男友怀孕把儿子生出来杀死儿子的事,小夜子认为他们杀了人,要求沙织和她的前男友史也去自首,而史也因为当初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直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并拯救了他的现任妻子花惠(因为被男人骗财骗色怀孕并没有钱和勇气生活下去想自杀的女人),而花惠的父亲想女儿的老公史也不因为年轻的过错坐牢,去把得知真相的小夜子杀死了,这样就不会有人告发女婿史也的杀子之过。

在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了杀人凶手杀人后的处境,并讨论一个严肃的社会话题,是不是杀人犯都要判死刑,死刑是否真的能让凶手悔过(有一部分杀人有期徒刑结束后出来还是会继续杀人)。而且书中有一个地方:遗族一致强调判处罪犯死刑,即使最后不能判处,也一定要向法庭提出死刑的建议,要让罪犯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我认为这个虚无的十字架也是这本书的中的精华,失去了亲人的遗族都想让凶手判处死刑,但其中真正的原因是想让凶手在死刑之前一直悔恨过他曾经杀过人,我也曾经思考过,如果法院没有判处凶手死刑,为什么不亲手去了结凶手的生命来为亲人报仇,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就知道这样报仇并不能抚平失去亲人的痛苦,只是满足了复仇的欲望而已。(书中失去女儿的平原夫妇一直在上诉,在最高法院上诉的时候,已经做好如果没有判处死刑就在法院前面自焚以示抗议,即使自杀也不去杀死凶手报仇。)

书中有三件杀人事件。第一件杀人事件:平原夫妇女儿被杀,凶手在最高法院请求法官判处死刑结束;第二件杀人事件则是平原君前妻小夜子被要拯救女婿史也的老人杀死,()老人的律师利用老人为了掩护女婿的罪过杀人打人情牌请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第三件则是小夜子发现的年轻的情侣史也和沙织杀死他们的亲生儿子这件二十年前的杀人事件。

在男主平原君揭开所有谜题后,发现史也和沙织已经背负了二十年的虚无的十字架,史也不仅不顾拯救了他的妻子把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当作儿子,还成为了儿科医生去救每一个儿童,沙织因为杀子一直过得不好。

在男主揭开真相后,这对情侣一起自首,但是警察去寻找他们儿子的尸骨取证却没有找到,因此不得不撤销对这对情侣的公诉,根据书中的线索我推断:即使法院撤销了对他们所犯下的罪过的处罚,他们的内心也会对自己进行处罚,身上的虚无的十字架仍然不能放下,并且比死刑还要严重,死刑是死了就一了百了,而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却在接下来的人生一直生活在悔过当中。这也是作者所希望的,杀人犯对他们的罪过而悔过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处罚,而且他们如果后悔了自己的罪过,一定会努力重新做人去造福社会,像史也一样,拯救他的妻子成为一个医生去救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而且大概小夜子或者平原君把史也和沙织的儿子的尸骨偷走了,认为他们一直为所犯下的罪过而受到足够的惩罚了,只差去自首直面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过而已,只要他们去自首,也会因为找不到尸骨而不会对他们提出公诉。

书中虽然一直强调不能废除死刑,每一个杀人必须以死谢罪(明面上表达的意思),却用故事来说对于不同的杀人应该有不同的判处,可能有人会觉得:又要一致判处凶手死刑,又要对凶手有不单单于死刑的惩罚,你这不是矛盾吗,我应该相信哪一个才好,作者你的观点是什么?

在我看来这正是东野圭吾这本书的精华所在,他这本书立身于一个社会热门的话题(死刑废除),如果他偏向于一边,另一边的人就不会看了。但是他把可以选择的观点都列出来,并用事件来向人们说明,很多人其实与杀人事件相离很远,如果单单靠感觉和口耳相传的故事来做出是否支持废除死刑的决定是不科学的,因此就把几件杀人的事件用小说展现出来,引发人们对死刑废除的思考。对于读书如果单纯的欣赏是不够的,要多加思考,可是思考那么麻烦,又有多少人能去做,而东野圭吾则把思考和阅读联系起来,用悬疑的笔触调动读者的兴趣对事件的思考,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东野圭吾的书能那么流行的原因吧,不单单写得很深入人心,还能带读者一起来思考。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二)

闲暇时读毕东野圭吾的小说《虚无的十字架》,竟然讨论的是【死刑存废】的问题。

感叹这位作者把这个题材驾驭得很好。

【死刑存废】在眼下中国的司法学界讨论得轰轰烈烈,随着最高法不断收回死刑核准的权力,死刑谨慎化的趋势愈发明显。

一方面,有佘祥林之类的翻案案件成为废除死刑派(也称【废死派】)的有力论据。

另一方面,【以命偿命】的朴素自然法则以及【不死不足以平民愤】的民间惯性思维,使得死刑作为公权力的最严厉的惩罚形式不可能完全消除。

作者通过小说的不同角色,探讨起是否应当判处嫌疑人死刑的问题,很值得读者深思,究竟死刑对于受害者(及家属)、施暴者、社会民众、国家公器都意味着什么?

作者认为:

对于受害者(及家属)而言,死刑无非是填补其心灵空缺与情感宣泄的一个休息站,死刑不能完全弥补他们所受的伤害,也不能保证他们今后的生活能延着原有的轨道继续前行。但即便明知道是这样,受害者(及家属)除了要求死刑之外,似乎也不能从加害者、社会及国家公器里索取到更多补偿,所以他们无论如何还是会要求死刑。

对于施暴者而言,死刑可能只是一个【明确的生命终结】而已,是他们逃离这个不愿意存活之世界的出口。即便为了减刑需要作出虚假的悔过,他们也有可能基于【太麻烦了】的原因放弃。

对于社会民众而言,针对一个家庭里出现因犯下罪行而受到刑罚的人,那么这个家庭成员在近邻社会的生存会受到极大的排斥,这是社会成员的正常反应。

对于国家公器而言,管理社会秩序是首要任务。针对社会成员不当行为的惩戒,一方面是希望通过此惩戒来改善行为人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有警示并教育其他社会成员的作用。

但最新的研究表明,即便是接受了惩戒的社会成员,再犯同样类型错误的机率比普通社会成员更高。

虽然这不能代表惩戒无效或可以取消,也不代表说只要犯罪就要接受死刑。

但着就最终引出了作者想要讨论的问题:

如果死刑都不能让人悔过,那是什么让人反省呢?

作者的答案是:

其实让人为自己行为产生悔意的,其实并非惩戒本身,而在于人是否真正的意识到自己的作为以及后果,并且有直面该后果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简而言之,也就是古话说的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小说里用强烈的对比来体现了这个道理,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与真实,以至于有一部分我都需要暂停阅读,喝杯水喘口气才能继续(也许你读了之后也就知道是哪个部分了)。

至于死刑存废,作者认为只能从最功利的角度出发予以支持:防止犯罪者再次有机会给其他社会人员造成伤害。

我觉得小说很棒,推荐给大家。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三)

罪与罚

王艳

罪与罚是个横亘人类历史的话题,弥漫了整个人类发展历程。然而惩罚真的能减少犯罪吗?这个讨论一直在进行,我不知道答案。

前段时间因《虚无的十字架》如火如荼的占据着各大电商的榜单前列,于是决定一看。书的腰封上写的是:《白夜行》后,东野圭吾最刺痛人心的代表作。虽然没看过《白夜行》,但是完全没有阻挡我对十字架的好奇。十字架在书中是什么?为什么是虚无的?

文章的开头异常的平淡,一个个的凶手自首、认罪,在阅读时感到的愤懑----难道故事就这么结束了,难道只是在探讨杀人罪给遗族(被害者家属)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以及遗族与审判机构对于法律适用判断的不同?不,文章远不止这些,随着看似不相干的人的粉墨登场,对死刑的存废开始思考,对究竟什么才是赎罪进行思考,对死刑与赎罪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进行思考。

东野圭吾通过三个故事、简单的十几个人将对死刑的思考表达出来。第一个是关于小叶子八岁女儿的死亡,是蛭川的第二次抢劫杀人。这个无辜女孩的死亡是蛭川出狱后为了生存的牺牲品,或者说是蛭川在监狱中不但没有改造悔过,出狱后反倒更加的容易犯罪的表现。这个结论在小夜子痛失女儿后,通过调查、数据收集进行了论证----杀人抢劫后再次发生此事件的概率大大提高,这是对审判时将"被告人具有悔过表现"作为减刑依据的否定,也是对被告人因为在监狱中表现良好、悔过明显,提前释放的否定。故事讲到此处,仿佛是死刑有了结论----为防止此事件再次发生,不让悲伤再出现,只有让凶手死去,除去后患。然而,蛭川在从开始想要争取无期徒刑、想要生存到后来接受死刑,心态上转变为死刑是他的解脱,他的淡漠仿佛是对死刑作为刑罚的否定,罪犯没有觉得那是惩罚,也没有思考过赎罪,这时的死刑是虚无的,甚至是被告人情愿看到的。再者,遗族也没有从死刑中获得解脱,小叶子与道正在杀害女儿的凶手被判处死刑后,夫妻两看痛苦,分道扬镳,仍继续生活在心痛中。

第二个是小叶子的被害,町村为了女儿花惠,为女婿掩盖二十一年前的罪行,将其自认为会揭露女婿的小叶子杀害,后自首并自认抢劫杀人。在被害人小叶子年迈的父母希望可以参加到庭审中并请求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作为前夫的道正参与到案件中,并积极的收集小叶子多年的调查、采访、收集的数据和手稿,希望可以将小叶子在女儿遇害后所做的对死刑及对被告人进行刑罚的思考表达出来,但是故事的发展超乎想象,正是道正的参与及调查发现前妻小叶子被害远远不是町村自首那么简单,里面牵扯到二十一年前的另外一宗杀人案,但是这真相并没有让小夜子的父母宽慰,杀害女儿的凶手有了为自己女儿的幸福杀人的动机。"与动机无关,无论基于任何理由的杀人,遗族无法远离伤痛,他们依旧希望能判处死刑。"也使得道正开始思考,死刑真的可以惩罚到罪犯吗?什么才是真正的赎罪?

第三个故事在小叶子被害的调查中被牵扯出来----二十一年前,年轻的中学生史也与纱织,因惧怕而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因为年少犯下的这一错误,随着孩子的埋葬,两人感情走到尽头,并且两人为此背负二十一年的十字架----史也在树海悼念孩子时遇到被负心汉欺骗怀孕想要自杀的花惠,以娶她并抚养她未出生的小孩作为一生的弥补,而沙织二十一年来认为自己没有资格活在世上,没有资格再做一个母亲,觉得自己只配吃偷来的食物并染上偷窃瘾,通过不断偷盗进监狱然后惩戒自己。

随着小叶子被害真相浮出水面,史也二十一年前的秘密曝光于世面临作为杀人凶手被处罚,东野圭吾借花惠之口探寻什么是赎罪,史也和花惠结婚,善待花惠的流氓父亲,做儿科医生,这与抢劫杀人后淡漠的蛭川(杀害小叶子女儿的凶手)、与为了自己女儿幸福杀人的町村是不是更多的表现出悔罪、赎罪,是不是应该与蛭川、町村受到不一样的惩罚?到底是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十字架?这沉重的赎罪十字架相比那虚无的死刑十字架,到底应该做出怎样的抉择?当我们知道这些凶手已经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的时候,已经在赎罪的时候,我们是否还要再让他们背负十字架?刑罚、监狱那虚无的十字架并没有起到救赎遗族的作用,也没有使罪犯悔过,赎罪的改变是由罪犯自身发生的。那么死刑及刑罚的意义在哪里?文章留下开放式的结尾,带给读者以思考。

东野圭吾这本书,于其说是推理小说,不如说是借此来引出一个个社会现象的思考,关于死刑,关于赎罪,关于遗族(被害人家属)。

第8篇:读《存在与虚无》有感

不知道怎么的,读《存在与虚无》就成为了我一个久未实现的夙愿。因为这书实在难找,书店不卖,网上不刊,我都差点想邮购了(好象三联有个版本)。还好,就像海德格尔说的一样,事物总是呈现在因缘之中,既然我有此意向,这事物就会有与我照面之时。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因缘之点竟然会集在一个旧书店里,一看到此书,立马买下,价钱很便宜,不

到一半,而且是全新的,这不禁让我感叹:谁跟它怎么没缘呀!加封面、扉页和译后记,全书802页,我一星期之后发现,我才读了80页,而且这一星期是全副精力灌之于斯的。可见,文本本身之晦涩跟读者本人之浑噩,对阅读进程有何等显著的反相关关系呀!对译者水平的质疑可能是没有多大理由的,通观几个出版社的《虚》书,都是用的陈宣良等人的译文,译者的水平可能用不着单个读者来怀疑,出版社早就是一种天然的考量机构了。所以,归根结底,还是本人的不佞。

铺垫过后,言归正传。萨特在《虚》中是这样来理解人自身和他的存在的:“人是自为的存在,即是说,人是对他自己是什么以一种有所作为的方式的存在,他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自身的。正是因为他具有时间性,所以人不像一棵树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不存在。而‘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的选择,正是在自由的选择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以上是从编者序里抄出来的话,因为我还未完成这书的阅读,所以为了要在这里先来个总括性的描述,我不得不借用别人的话,其实,是在借用别人的理解,而且正因为是借用,我才发现,如果到最后要我来写这个总括的话,我可能是不会这样写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在乱写,而是因为写得还不够精彩。

如今这80页的阅读,只是我对本书导言部分的把握,对导言三遍下来的反刍充分地带领我进入了萨特《虚》书的境界,也就是进入了萨特明显的现象学思维的境界,此时,萨特传记中对他第一次接触现象学事件的描述正历历在目,的确,正如萨特自己说的,哲学就应该是一种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而不是书斋里的文字的思维的游戏,当一种能够把弄我们面前的一支活生生的高脚杯的哲学竟能存在时,风华正貌的萨特渴望赴德求学的心情也就活生生地被揭示到我的面前了。

现象学不是一门普遍意义上的‘学问’,不如说它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现象学当年之所以能有那么大的声势,想来也是合理的,我们难道不是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来关照一样事物的吗?如果说先入为主的是一些不大碍事的东西也就罢了,可是,一旦牵扯到关键性的问题,我们的先入为主就是致命性的,扼杀的不只是我们对事物的理解与关照,还有我们的整个意义世界的基础。所以现象学要指涉‘存在’问题,所以现象学要‘走向事情本身’,全都是因为我们以事物不是的样子来使事物‘是’这样。海德格尔说我们遗忘了‘存在’,这足以导致一切‘存在者’的基础陷于荒谬与崩溃。

西方哲学从柏拉图伊始就正式迈入二元论的圈圈,虽然作为其第子的亚里斯多德似乎对此兆头有所领悟,在他的《物理学》中企图一探‘存在’究竟,但依我们后世看来,其不过为一‘回光返照’罢了。到了笛卡儿,他的‘我思’也只是一种‘努力’,有一线现象学的曙光似乎射进了他那间破陋的小屋,但恰好没射入他的眼中,而是射入了他的火炉中(据说笛卡儿就是在这火炉旁感叹‘人生如梦’的)。他想用‘我思’来统一精神,而把物质留给了‘广延’,并且还有一个自因的‘上帝’,所以,他不是对柏拉图哲学的反省,而不如说他走得更远,走到了三元论去了。

这之后也有个康德,在他哲学的很大一部分来说他都是前无古人的,康德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具有‘革命精神’的思想家,但不幸,他还是遗留下了一个‘物自体’,于是,世界没有超越二元论,只是换了一套说辞罢了,把柏拉图的‘个体物-理念’换成了‘现象-物自体’罢了。

所以,萨特开篇就说‘现象的观念’就是可以理解的了,他必须要站在一个新的视野之上来建构新的哲学,别忘了,在他之前已经有了叔本华、尼采、胡塞尔和海德格尔。

‘现象的观念’里是说,得以摆脱古典二元论的是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示着存在物的'现象',这些现象显示的就是存在物的本身,这里没有像古典二元思维把世界划分为现象-本体、对象-本质、主体-客体那样的格局了。“存在物的‘本质’并不是潜藏在存在物内部的某个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示序列的显示法则。”萨特在这里用普鲁斯特来打比方是比较有趣的,他

说,人们说普鲁斯特的‘天才’或说普鲁斯特‘是天才’并不是说普鲁斯特本人有一种被称作‘天才’的‘特性’,它不是普鲁斯特本人的一种特性,不能像说普鲁斯特长着一对好眼睛那样去理解普鲁斯特的‘天才’,普鲁斯特的‘天才’是在他本人作为人在一系列作品中的显露总和。因为说不管《追忆似水年华》其体系有多庞大,其内容有多丰富,其含义有多深刻,它实际

上都是以普鲁斯特这个人(作为它的作者)为背景映衬着的,在《追忆似水年华》这本书渐次地一页一页呈现在读者意识中的时候,读者总是暗含着对普鲁斯特本人的某种理解,实际上是普鲁斯特作为一个‘天才’的形象被渐次的展露在读者面前的。再比如说爱因斯坦,我们对相对论的理解是始终暗含着一种对爱因斯坦作为一个天才的被展现的。到不是说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他才有相对论的,而显然地是,正因为相对论,爱因斯坦才被展现为一个‘天才’。

之后,萨特还更深入地分析了现象的问题。但我想,对我们这些初涉当代哲学的人来说,深奥的东西并不是很适合在这里讨论,过多的往实际上不明其意的深奥中纠缠,往往会落于文字概念的圈套。还不如回到先前的第一个问题中:为什么当代思想汲汲于想要扬弃那个古典的二元论?这个问题的探讨可能对我们来说还比较实际,因为这是一个哲学的入门问题,它在一方面连接的是古典的和现代的西方哲学。

因此,首先在我看来,二元论是一种分裂,它把世界分裂为单个的现象与本质,把人和世界的关系分裂为人与物,把人与人的关系分裂为自我和他人。这样,不可否认的是有一种对峙的紧张状态被安排进了这个‘人与物’之间,有一个对抗的急迫力量被镶嵌进了这个‘人与人’之间,前者的直接后果就是生态环境的如今状态,后者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环境的如今状态。如果一种‘对象意识(把事物孤立地对象化起来的思维方式)’成为统治我们人的思维认识的绝对局面的话,将来的世界将走向何方?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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