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自查签认制度 ⑴ 本项目工程质量实行三级自查签认制:即一级自查签认由施工班组长实施;二级自查签认由现场施工员或技术员(质检员)实施;三级自查签认由项目质检工程师实施。
⑵ 各级对工程质量检查的内容、责权、申报程序和手续:
一级自查应根据技术交底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保证所用材料、施工工艺、结构物的位置及几何尺寸符合技术要求,接受任何形式的质量监督,无条件服从上级质检人员对工程质量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有权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提出处理意见,有权拒绝违反技术要求的任何指令;自查合格后及时填写“自检记录表”并签认齐全,向上一级申请查验。
二级自查应根据设计文件、技术交底、施工规范对报验的部位或工序进行仔细核对,并对 “自检记录表”中所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查,确保报验部位或工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或质检人员对工程质量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监督落实;有权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对违反技术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有权拒绝违反技术要求的任何指令;自查合格后记录好相关原始数据并报作业队技术主管进行复核,作好“复检记录”及相关“检验批”资料并签认后,向上一级申请查验。
三级自查除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现行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报验的部位或工序进行现场仔细核对外,并对填报的“检验批”资料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内业资料与现场相符合,谨防弄虚作假,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或质检人员对工程质量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监督落实;有权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对违反技术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有权拒绝违反技术要求的任何指令;自查合格后作好相关记录并签字齐全,同时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
⑶ 工序施工完毕并经自查合格后,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填写工程报验单,并严格按照《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中的规定划分检验批进行报验,同时备齐相关基础资料以供监理工程师核对。内业资料检查无误后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现行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报验的部位或工序进行现场确认后签字。
⑷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一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