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制度 第一条 成果申报。
公司批准组织实施的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程师办公室。
(1)研究报告。
(2)测试和实验报告。
(3)技术设定方案、数据、图表及照片。
(4)质量标准。
(5)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6)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7)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二条 成果的评审、鉴定。
总工程师办公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 1 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评审结果登记公示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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