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宗教管理工作制度
(一)中心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宗教事务的领导和管理。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中心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主任为成员。
(二)中心班子帮助有宗教信仰职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积极为信教职工推荐教职人员,组织教民协商推选寺管会负责人,并报街道备案。
(三)中心办公室负责建立当地宗教负责人档案、宗教人士和宗教工作档案、经常进寺参加活动人员档案。
(四)建立干部联系基督教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宗教活动,每月将掌握的宗教活动情况做书面记录。
(五)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向职工广泛开展宗教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六)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拓宽情报信息渠道,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方面的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宗教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桦甸市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5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述职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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