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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工作表态发言(共11篇)

作者:小德子时间:2020-05-18 下载本文

第1篇: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

花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强化政府监管责任,通过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逐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使非法生产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加强零售网点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

二是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更加有力地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花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雷传维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天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陈斌 廖军 丁军 周小春 倪发好 汪召仁 杨楚华 陈先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站,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

(一)严查持证经营情况。检查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一致、有效;做到“三证”齐全,证照一致,亮证经营,严查无证、无照销售行为。

(二)严查安全经营条件。检查经营场所内是否存在高温高热辐射源(如煤气灶、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是否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是否符合周边安全要求;是否按规定控制零售单位配送存量。

(三)严查安全经营秩序是否超范围销售;是否销售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存在一证多点、私转私批行为。

(四)严查车辆私运。检查过往车辆是否具备运输资格;是否持准许运输证明;是否符合配载规定;是否遵守行车安全规定。

(五)打击非法窝点。严查镇内可能存在的私储窝点,打击“四私”违法行为的源头。

(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五、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藏、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礼花弹和无资质进行烟花爆竹批发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二)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领证后的“回头看”工作。对领证后放松安全管理要求、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特别是擅自变更经营地点,擅自增加储存设施,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实施行政处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三)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六、整治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安监站要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考核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11月)。安监站要对辖区内的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逐项治理、消除隐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和氯酸钾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各村、各单位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帐和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镇安委办,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

七、职责分工

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切实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烟花爆竹监管机制,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八、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依法整治。针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依法实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与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整治,推动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安监站对本镇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法,严肃责任。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坚决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篇:苏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苏禁放办(2017)16号

关于下发《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1 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下简称《禁放条例》)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在综合考虑禁放区域合理布局和征询民意的基础上,11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对原有禁放区域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市区禁放区域由原来的376.22平方公里扩大到464.3平方公里,新增禁放区域88.08平方公里。为了确保《禁放条例》和《通告》能够得到充分贯彻落实,真正实现烟花爆竹全面禁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践行“两聚一高”,争当全省“强富美高”先行区战略部署,积极回应民意呼声,着力推进和谐宜居、生态文明现代化城市建设,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禁放条例》和《通告》,重点突出新增禁放区域,全面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条例》,全面落实重点时期各项管控措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坚决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实现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销售”、“零燃放”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禁放条例》和《通告》内容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关键是宣传工作必须做到位,确保规定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市禁放办确定即日起至31日为“禁放宣传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宣传计划,从文明素养角度突出宣传今年来禁放取得的成效及群众的支持。在禁放区域的主要街道、城郊结合部、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禁放主题活动的集中宣传。新闻媒体要同步跟进,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响应、齐发力,集中宣传《禁放条例》和《通告》内容,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全面宣传。各地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广泛进行宣传告知。街道、社区要在新村小区、街巷出入口设置禁放标识牌,并在每一个社区开辟一个禁放工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资料。住建部门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和提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条件要在网络上要开辟专栏,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兴网络媒介及各种信息平台,广泛发布禁放提示。各有关部门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产权登记等业务时,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宣传。三是强化重点宣传。市容市政、公安、工

3 商、旅游、住建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旅游景点、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市容市政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交通运输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点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公交、轨道主管部门要在车载电视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开展禁放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组织,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工商联要对成员单位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四是媒体专题宣传。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博互动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对禁放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同时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深度报道,展开评论,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突出堵源截流,打击私贩私运。各级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是加强外围堵截。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各交通收费站点、各级治安卡点、公安检查站开展流动稽查活动,并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的巡查堵控,特别是重点对大货车、面包车、农用车的拦截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二是规范市场经营。安监、工商、市容市政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在确保禁放区域“零销售”的基础上,规范非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做到逐步减量。特别是加强禁放区域与非禁

4 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同时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形成连片销售的现象。三是联合清理整治。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四是注重日常置换。在日常管控工作中,要积极鼓励市民主动上交已购置的烟花爆竹,自觉放弃燃放行为。各区政府(管委会)应积极落实财政支持,购置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在居委会(村委会)、小区物业办公点等处设置烟花爆竹置换点,方便市民置换烟花爆竹。

(三)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禁放条例》实施后,对于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推动《禁放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突出基层执法指导。各执法部门针对《禁放条例》要制定查处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指导意见,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几方面加强对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行为的执法指引,规范化、精细化执法行为。并对基层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执法行为规范严谨。二是突出违法燃放处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中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法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节日期间违法燃放的一律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以妨碍公务依法严厉处罚。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突出销售运输严控。对在禁

5 放区域仍在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安监部门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公安、交通要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控和打击力度。四是突出典型案例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区两级禁放办,由新闻单位予以曝光。同时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进行核查反馈。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禁放责任,全面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各项管控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禁放管控任务的部署实施,着力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禁放管控网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方面,全面加强社会面禁放工作的组织部署。要制定周密详实工作方案,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将管控任务分解到每人,管控范围延伸至每条小街小巷、每个新村小区、每户商家店面、每家企业单位,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公安、安监、工商、市容市政等职能部门也要积极行动,在各区的统一组织下,全力投入到管控工作中去。二是突出重点管控。各街

6 道、社区要全面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落实巡查执法力量,确保禁放工作切实有效。三是全面动员组织。各地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在校大学生和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织本地常住人口3%比例的禁放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幢新村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布建有管控人员。市、区委组织部和市、区级机关工委应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织党员至社区参加“党员禁放志愿者”活动。各街道、社区负责具体组织安排,并将活动情况反馈党员所在单位。公安部门要全面动员广大干警投入到禁放管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四是落实分级管控。各地要根据不同重点时段要求,实行三级禁放管控。12月31日、元旦、大年三

十、年初

一、年初

四、年初

五、正月十五七天内,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街道、社区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禁放志愿者,公安部门要出动二分之一以上警力参与管控行动,管控力量要分布到每幢新村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家企业单位,要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元月2日、3日,大年三十至元宵节其余时间及其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实行二级禁放管控,禁放志愿者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安机关参与管控警力不少于四分之一,要在每7 个新村、小区、广场、商业区都部署有管控人员,加强区域内巡逻检查,及时规劝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其他节日期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街道、社区要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禁放志愿者加强新村社区、小街小巷、广场公园的巡查,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主动进行劝阻。公安部门民警在日常社区管理、路面巡防工作中,要注意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五)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联动融合。公安、安监、工商、供销、民政、市容市政、教育等禁放工作职能部门,要制定禁放责任清单,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同时要加强联动融合、无缝对接,避免推诿扯皮等问题发生。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切实加强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市、区两级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禁放工作的具体责任层层分解,做到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层层落实,扎实有效推进禁放措施落实。市、区两级禁放办根据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禁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协调。二是明晰职责任务。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禁放工作强力支撑。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禁放工作的牵头组织工作,在宣传、管控、整治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好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全面营造禁放舆论氛围。市容市政、交通运输、安监、工商等部门负责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稽查整治工作,由安监部门牵头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源头稽查管控。法制部门负责加强对相关烟花爆竹执法行为的规范指

8 导。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发动党员干部开展禁放工作。教育、民政、司法、住建等部门和市工商联负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做好本系统服务管理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财政、卫计、环保等部门要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在强化责任落实基础上,各部门必须加强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协调组织推进禁放工作。

(六)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措施落实。为抓好禁放各项措施落实,市政府将组织安监、公安、工商、市容市政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实地督导。各地也要做好对街道、社区组织工作、派出所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一是明确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要做到“四看”:一看宣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各小区禁放提示牌是否悬挂,新增禁放区域内《致市民朋友一封信》是否发放到每家每户,易燃放群体的宣传告知是否执行到位。二看源头治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禁放区域内是否真正实现“零销售”,烟花爆竹置换工作是否全面开展。三看依法查处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要重点检查不听劝阻人员、大量燃放人员或在重点、要害部位燃放的人员,是否带至派出所询问查证并严格按照一般行政程序进行处罚。四看重点时段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力量是否组织到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任务目标是否细化。二是加强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

9 落实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对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部门,一律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本辖区、本条线禁放工作情况信息,实行每周信息反馈和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情况每周五前报市、区禁放办,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即时报送禁放办。要注意收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显著工作成效,做好推广宣传,针对负面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市、区两级禁放办要做好阶段性情况总结工作,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是禁放工作的第二年,是禁放工作取得常态长效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元旦春节很快到来,节日期间婚庆、喜庆活动多,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禁放工作对于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禁放标识设置等各项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控措施。各地禁放办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零销售”、“零燃放”的总体目标实现为导向,迅速制定细化本辖区具体的禁放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宣传部、公

10 安、市容市政、安监、工商、教育、住建、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周密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加强财政保障,提供有效支撑。市、区两级财政要保障禁放工作的资金需求。由市禁放办牵头,各地要制定志愿人员补贴、举报奖励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做好预算方案,确保社会力量召集、宣传品制作、烟花爆竹置换及回购、举报奖励等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四)加大督查力度,推动贯彻落实。市、区禁放办要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总体指导、监督和协调,建立长效检查督导机制,积极推动各项禁放措施的贯彻落实。由禁放办牵头,成立由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及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的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地禁放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督导检查组,按照重点督导内容,加强对本地禁放工作的督导检查。

第3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3篇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烟花爆竹 "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结合所辖区内实际经营户的情况,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本次活动作一个总结,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仅供参考。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一: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 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 "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 "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

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二: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三:

根据县安委会安排,我镇高度重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XX工商所、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办负责人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农药店XX个,烟花爆竹经营店XX个,烟花爆竹库房XX个。

通过本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2、多数经营业主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2、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经营业主"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第4篇:烟花爆竹演练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燃放应急演练总结

为适应风景线小区过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提高员工应对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检验各部门协同作战的统一性,根据项目对此项工作的布置,2018年1月28日下午,举行一次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现将演练情况汇报如下:

演练于下午15时30分开始。胡小刚扮演业主抱一箱烟花爆竹欲从12岗进入园区,门岗人员阻拦,告知其政府要求和易燃易爆品进入园区的危害性。业主配合工作应对其无法进入表示歉意。巡逻岗在巡查期间发现有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立即上前阻止,业主配合工作则对其表示歉意。如果不配合,再次告知其后果及严重性,对不听劝阻的将直接采取应急措施或上报公安部门。业主不在物业管辖区域但离园区较近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比如在西侧通道,巡逻岗应立即上前阻止并告知其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如不听劝阻,应立即进行警戒,防止火灾或伤人事故发生。

召集参加演练人员结合列队,由总指挥对本次预案演练进行点评:

本次演练时间紧、任务重,全体参演部门和人员没有丝毫懈怠,发扬了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整个演练工作体现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启动快速。体现特色,提前准备,重点推进。为加强演练组织领导,确保演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总指挥和各组人员分工。为增强演练效果,体现工作特色,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取得的具体成效同事一致认为:这次演练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创新性,评估等级为优秀,演练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反映在: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演练科目实际、参演人员齐全,内容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指挥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此次演练虽然取得了成功,但是,我们也从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各参与员工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急救援体系反应、救援以及协同作战能力。

2、秩序部应认真做好预案编辑审核,完善各项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到达准确位置开展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3、确保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能及时提出救援方案,报请决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事故救援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自救。

4、要加强救援演练的实战性,要在事先未知状况下不设脚本,实战检验各员工的快速反应能力。要进一步细化区域、以及便捷的救援线路,方便及时准确到达事故发生地点。

5、各成员应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熟悉各自工作内容,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为今后其他救援工作奠定基础。

总结人:秦增明 2018年1月28日

第5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2015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2015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 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 “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 “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

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第6篇:烟花爆竹检查工作总结

文峰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总结

为了做好春季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爆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认真组织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峰区安监局本着“科学合理、从严控制”的原则,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稳定,监管范围可控,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局已审批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6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7年烟花爆竹培训工作,我局于2017年1月11日召开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会,聘请烟花爆竹方面的专家进行现场讲授有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参加培训教育从业人员18人。

(二)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经营许可。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

(三)加大宣传、落实举报制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村组和居民中。我局印制了烟花爆竹宣传挂图,全部发放给各镇办和烟花爆竹零售点,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二是我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对外进行了公示,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以提高全民参与。

第7篇:烟花爆竹检查工作计划

2011年 双节期间

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的旺季。为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xx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规范经营,针对xx区实际情况,制定此工作计划:

1.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2.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拟定于2011.12.1~2012.1.1集中检查和培训。

3.加大对烟花爆竹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和重大隐患整改的检查工作。

4.依法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群众举报的安全事故和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5.参与和组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小商户的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借助多方平台广泛加强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让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积极举报违规存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谨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本着防范本区安全事故的发生、锻炼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为目的,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2011年11月28日

第8篇: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方案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2008-2009年预防煤气中毒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市安全生产条例》和落实市有关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由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三、实施方案

(一)节假日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清扫

1、做好人员车辆准备工作

(1)清洁队清扫班全面准备,重点是城区繁华路段。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清扫人员早晨六点上班,清扫前夜烟花爆竹残渣,此项工作延续到正月十五。

(2)节假日期间车队准备好大型压缩车,装卸人员随时待命,早晨七点钟分别到岗,抢装燃放残渣。

2、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2)清扫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警惕,防止哑炮炸人事件的发生。中心要求清扫人员佩带眼镜、口罩,以防意外。

(3)垃圾清运人员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居民小区的垃圾清运人员,由于节日期间垃圾量的增加、人员多、路况复杂,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圆满完成节日期间清除烟花爆竹残渣的任务。

(二)燃气站点的巡查、看守

1、对 座天然气调压站(箱)及百余个闸井,进行拉网式巡查,增加力量重点对城区的天然气调压设施进行巡检。个液化气站点,均设在行政村的外围,且长期有人24小时 1

值班看守,两节燃放烟花爆竹时,主要责任人亲自值班。

2、对人群密集场所的调压设施(餐饮、商场和居民小区等),设专人进行盯守。

3、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每台设备都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有关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规定,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天然气高压设施周围15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两节期间,在每个调压站和液化气站外张贴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有关规定,并悬挂大幅警示标语提醒市民。

5、燃气公司和各燃气站点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在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期,实行昼夜轮流巡查制度,全力确保全区天然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供热企业加强易燃物管理

1、认真自查。各供热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可燃、易燃物的使用、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易燃物的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供热单位加强人员值守和巡逻检查,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增派巡逻力量,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严禁擅离职守。

3、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现场。

4、加强安全宣传工作。两节期间,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在存有易燃品德地点外张贴北京市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有关规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安全工作是当今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按计划、高标准得到落实。

2、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落实值班制度,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巡逻检查,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增派巡逻力量,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严禁擅离职守。

3、认真对待。各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无易燃物品外露、消防设施(消防栓等)完好、防火器材有效不过期,各供气、供热站都要张贴禁放标识,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强化安全工作汇报机制,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及时作出反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有关信息的传递工作,做到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及时准确。

4、切合实际。各项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运行需要,制定切实可行且符合专业特点、专业标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严格、周密的组织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互相协作。安全工作的很多项目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可以独立承担的,很多业务需要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才能完成。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9篇:打击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二、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10篇: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

2013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工作情况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3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13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

2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13]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4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第1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镇人民政府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有序合理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县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我镇认真进行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从而有效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现将这次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左凯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郑彩芹为副组长,镇企业办、综治办、司法所、城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按照“布局合理、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与各经营户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承诺书》,并向经营户发放了《烟花爆竹安全告知书》,强化了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杜绝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换届选举工作表态发言(共11篇)

打击烟花爆竹表态发言

信访稳定工作表态发言(共11篇)

社区综治工作表态发言(共11篇)

烟花爆竹限放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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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限放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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