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县城乡居保中心根据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太人社组〔2022〕30号)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继续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抓好城乡居保领域的廉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的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有了极大变化,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使中心整体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为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心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单位的首要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
二、建章立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分解等。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了干部廉洁自律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和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政约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装订成册,并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加强学习,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围绕年度工作重点、主要目标任务、“三公”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通过定期抽查、通报等方式,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奢侈浪费等“三公一奢”问题整治力度;加强领导干部执行婚丧喜庆“两报告一承诺”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利用婚丧喜庆敛财行为。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为官不为”行为,防止作风问题反弹,确保上级交(转)办、群众咨询和投诉办理回复率达100%
四、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制度,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持实施考勤制度,定期、不定期对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
(二)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按时申报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约束人、监督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没有发钱物、津补贴、福利情况;没有索要、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其他馈赠情况;没有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情况。
五、全面推行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细化公开项目,丰富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进一步深化政务党务公开工作,保证了干部职工以及社会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了权力运行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半年来,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总体上看,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工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经过自查和总结,也发现在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对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法上还不够创新。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