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检察院党组)
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检察院党组)
一、我院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院党组在市委、省院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检察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建设过硬支部为目标,夯基础、强支撑、聚能量、促工作,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提升,促进了市院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二、我院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我院党组制定了市检察院《开展学习十九大新高潮“十个一”活动实施方案》,机关党委为每名党员干警购买了辅导书籍和专用学习笔记本,要求党支部组织领学原文,并结合十九大报告、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市院全体干警积极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精读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加深对报告和党章深刻内涵的理解领会,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积极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就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宣讲和专题辅导,从理论层面帮助全体干警加深对十九大精神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二)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X同志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带领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相关制度,强化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五专一改”等硬性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内容明确、责任具体的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责、确责、考责,强化监督检查,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健全党建目标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变硬变实。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执纪、问责、追究”规定》、《执行纪律作风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工作规定》等制度,促进监督责任由虚变实,党风检风得到持续改进和加强。
(三)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专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各项工作,并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XXX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由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督导、组织工作。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学习教育要求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各内设科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全院173名干警全员参与,学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组织了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全市两级院理论调研,共收集理论调研文章7篇,择优挑选2篇优秀文章向省院推荐,得到了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四)关于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坚持党员标准,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将思想纯、品行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组织培养和考察符合党员标准的1名同志发展为预备党员;1名积极履行党员义务的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我院按照支部为单位,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纳数额,确保核算准确,经公示后上缴至市直机关工委,并认真填写《党员手册》,严格按比例做好党费收缴测算工作,并对党费收支、结存情况向院党组作专题报告。
(五)贯彻落实市委《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等相关文件情况。党组、机关党委及基层党支部责任层层落实、层层压实,做到活动有照片、有记录,痕迹,落实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责任制。市检察院党组坚持将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更加规范的制度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结合市委《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等相关文件情况,市院党组组织专班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党组会议事规则》、《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若干规定》等,实现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机关党委根据市委《关于务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强党的基层组织,抓实党建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5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市院党建工作高起点实施、高标准运行、高效率推进。
三、我院党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省院巡视组和市委党建工作督导组对我院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提出的主要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根据查阅资料情况来看,大部分支部开展了“三会一课”,但坚持得不够好,记录不规范。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活动制度落实的不够好,部分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开展组织活动有时存在为业务工作让路的现象。
二是组织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特别是会前交心谈心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咬耳扯袖做到了,红脸出汗不经常;党组成员与普通党员和一般干警联系沟通不够,交心谈心还不够深入,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迅速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办。对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将整改任务细化到项、责任到部门,倒排时间,严肃纪律,严格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党支部将整改落实工作贯穿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中,并组织召开专题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分别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自我剖析、相互批评、督促整改。整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党支部认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及时向院党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四、我院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员活动形式还比较单一,在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加强党员教育的主题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在更加规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升效果上还需不断努力深化;三是在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需做更多的教育引导工作。2019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
第2篇: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2011年,本人分管公诉科、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四个业务科室工作;2012年底,分管工作有所调整,除继续分管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工作外,另分管控告申诉监察科。三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依照院党组、检察长年度工作部署,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分管领导,面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深刻认识到,必须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形势的能力。三年来,本人围绕上述能力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从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执法思维的维度来深刻认识检察官的人民性。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综合水平和网络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努力加强向实践学习,提高对社会社情的关注能力,提高懂大事、知方向、促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建议权。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服务大局效果。
三年来,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追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坚持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及权利保护意识,保证执法活动运作规范,体现执法正义性、时效性;坚持以创新完善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手段,加强法律监督,积极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清醒认识到,对检察机关而言,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生命线,百分之一的错误对案件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司法不公。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仔细审查,严格把关。2011年,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7件799人,经审查把关,批准逮捕474件7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3件1004人;2012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0件7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4件731人;2011年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66件7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2件739人。做到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充分保障人权。三年来,案件没有出现错误逮捕或被判无罪情形。
二是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批捕起诉环节坚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市场秩序等案件坚决果断出手。尤其是“两抢一盗”案件、危害校园安全案件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件决不手软。三年来,从重从快处理了“城北敲头案”、“517持刀闯校案”、“杨某等18人的孕妇团伙案“、“郑某等21人的组织卖淫、拐卖妇女、协助卖淫团伙案”等严重刑事案件。积极试行“捕前调和”程序,对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邻里纠纷等引起的轻微案件以宽缓处理为主。对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予批捕,并责成有关监护人和责任单位严加监督管教。
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其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跟踪监督。2011年立案监督8人,撤案监督16人,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增诉罪名15人;2012年立案监督14人,撤案监督26件。2011年,立案监督14件14人,撤案监督12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份。坚持防错与防漏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
其二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抗诉是成绩,罢访息诉也是成绩”的民行工作指导思想,着眼提高民行检察监督的实效。2011年依法查处地区首起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主犯冯某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012年8月,省检察院基于本院以民行调处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践能够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较好地结合,在本院设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2011年3月,市检察院为表彰本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本院民行科记集体三等功。
其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秩序监督。三年来,督促监所部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认真督促驻看守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针对监管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其四规范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控告申诉线索的批转流程,明确了全院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登记和批转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了控告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对于非因本院工作原因产生的申诉信访工作,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理性平和地接待,不推诿、不扯皮。“钟某”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功接待转办,避免了众多涉案被害人群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三年来,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监督新途径。2011年,经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制定了本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的《意见》。《意见》规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程序,列席案件的范围等内容,为本院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奠定了制度依据。经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协商沟通,制定了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使得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及实体要求更加规范和明确。2012年,与法院、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底,根据实际,制定了本院《民事行政调处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了调处工作的内部机制。会同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联合调处实施办法》。
三、不断强化廉政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夯固服务大局基础。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廉洁自律从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政,努力做好表率作用。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正直无私、办事公道、淡薄名利,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法廉、法情、法权关系。
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以落实院党组对廉政建设工作整体部署为抓手,对所分管的部门做到及时传达、及时布置、及时落实。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抓手,进一步明确了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以剖析发生各种贪渎案例为抓手,及时研究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可能影响廉政和公正的问题,并对出现的苗头,做到及时提醒、及时指出,教育干警牢固树立道德和法纪防线,防患于未然。以严密案件程序和实体审查为抓手,勤于案件把关,防止出现有违责任制规定情形出现。
二是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继续把提高检察官执法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干警自觉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努力为业务科室配备购买有关权威性的执法办案资料,以便干警办案有据可查,有思路可循,也便于较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立法本意。另外抓引导。努力在批阅案件时,给办案人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报告和文书,传承办案技巧,提高其办案能力和质量,努力将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理念寓于案件的跟踪指导过程之中,增强办案人员的为民执法意识。
三年来,本人爱岗敬业、团结同仁,工作上有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有关要求,还存在差距。如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还需更上台阶,加快培养年轻人员执法能力上有待进一步强化举措,在管理实践中要进一步开拓创新等。今后工作中,将认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扎实作为,为建设新不懈努力。
第3篇:检察院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
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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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本人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省、市、县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现将抓党建工作述职如下:
一、党建工作履职情况
(一)统筹谋划,夯实工作责任。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政策,严格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建立了党组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纪检组、政工科、党支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细化、责任到人,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和日常工作中,把党建工作目标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加强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带头传达贯彻上级党建工作精神,组织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定期讨论、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共主持召开11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院支部工作汇报4次。
(二)以上率下,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是对干部政治上的教导、思想上的指引、作风上的强化、工作能力的培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一是抓好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党建工作的本质是“政治思想工作”,今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自己带头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个人修养,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警例会集体学习,先后带领班子成员集体学习12次,全体干警集体学习40余次,开展理论研讨6次,个人全年记学习笔记3万余字,写心得体会5篇,写研讨文章3篇,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担当意识,提高了履职能力。二是抓好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按照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做到规定程序不简化、规定时间不拖延,规定标准不降低,依法顺利选举出新一届支部书记、支部委员5名;扎实抓好党员组织关系、违纪违法情况、党费收缴清理排查以及抓党建促脱贫等七项重点工作,模范遵守《党章》等党规党纪,带头按时按规定足额缴纳党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自觉参加支部党员大会3次、党小组会议9次,为全体党员讲党课2次,安排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讲党课3次;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据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在落实“两房”建设任务、干部调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财务支出等重大工作安排、重要事项决策时,我们都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班子成员和部分同志的意见,集思广益,努力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党员管理。制定了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将党员干警履职情况和党性修养表现用分值进行了量化。按照党建五大板块中机关党建要求,认真开展规范司法整治教育,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党员干警八小时外监督办法等制度,强化了对党员干警的监督管理。四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四是抓好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模范遵守“
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上级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扎实整改,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支持纪检工作,按照“三转”要求,把纪检组长从其他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人专职,从车辆、经费、人员等方面全力保障,支持巡查,严查违纪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强化干警纪律观念,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有效防止“四风”反弹,努力建设作风过硬检察队伍。
(三)示范引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目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三项机制”,凝聚干部力量,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等党建主题活动,提升“五个五”、“实施基层党建+、打造柞水二维码”党建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工作成效推动检察业务工作、脱贫攻坚、平安创建等重点工作,努力为“三个柞水”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在个人在抓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第一责任履行还不够好。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抓的不紧、不实,致使部分党员、干警对党建工作新要求、新规定不够明确,宗旨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还不够多。作为党组书记、检察长,平时工作中对检察业务工作和脱贫攻坚、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投入精力过多,无形中挤占了抓党建工作的时间,有时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的多,跟踪问效的少,责任不到位,影响了实际效果。三是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新常态对如何抓党建工作提出了更多新问题,例如干部思想转变、“互联网+党务”趋势等等,面对这些新问题,我解决问题的方法还不够多,对党建工作抓出新意,抓出特点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剖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党建工作的核心、本质和深远意义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思考如何利用党建破解各项工作发展中的难题,缺乏抓党建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性和主动性。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党建工作主要由分管的同志去做,有时在听汇报、提建议上,而没有把党建提到引领当前时事政策高度上来认识。三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思路、载体、措施研究的不够深入,不能将最新的党建理论同实际工作很好地结合,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党员干部存在求稳怕难思想,缺乏对新事物学习的主动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突出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党建职责。切实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责主业,主动适应新常态,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研究、部署、落实、督促四个同步推进。
(二)突出常抓不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以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通过召开会议、开办学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五好市民、五好干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及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能力建设;二是完善首问负责制、工作督查制度,创新绩效考核手段,建立健全党员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三是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加大对老干部、老党员的关怀力度,切实解决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四是建立健全激励关爱机制,定期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向基层倾斜激励机制,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将“三严三实”作为价值取向、行为准则和根本标尺,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定力、提升能力素质,集聚起推动猇亭发展转型升级大业的强大正能量。
(三)突出固本强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探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和落实服务群众联系卡、服务群众工作台账、落实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制度等,畅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信息平台,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评价监督。二是着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主动介入,超前谋划,抓好居委会、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基层干部队伍。三是强化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管理、使用三个关键环节,狠抓阵地建设,使其成为拉近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成为凝聚人心、迸发活力的主战场。全面建成六眼冲党群服务中心,启动磨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维修完善高湖村党群服务中心。四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抓好整改,在制订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点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方法。一是全面推行便民服务。加强街道及居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民事代办制度落实,及时办理审批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组建专门的制度落实督查、巡查工作组,加大对已建立和完善的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不定期对班子成员、村(社区)、机关干部进行交心谈心和诫勉谈话,时刻敲警钟、扯袖子;加强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集中观看廉政片至少4次;加强对案件的查办,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4篇: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
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
按照市院机关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院党建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材料。
一、关于一把手抓党建情况
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一把手”作为全院的领导核心
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工作起到直接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在几年来的党建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能够做到认真的谋划部署,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对推动我院党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一把手”抓党建的过程中,做到了:
一是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党建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组织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实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量化考核。
二是管人、管事相互结合。在抓党建的过程中,我院一把手从管好“班子一杆人”入手,一方面使班子成员能够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进而带动全院整体的发展。另一方面,管好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带动周围人,最终为全院整体检察工作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自身建设首先抓。“一把手”作为全院核心领导,自身的形象关系关乎整体的发展。因此,在抓党建的过程中,“一把手”首先从自身建设抓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为干警带个好头,认真履行一名党的领导干部的职责,用自身的形象树好榜样,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关于“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建立“一岗双责”党建保障机制,目的是依靠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根本性、稳
定性和长期性,改变以往那种单纯靠主要负责同志的个人素质来重视党建工作,依据领导者个人的党建意识决定党建工作位置的现象,为长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提供根本保障。本着这一目的,我们在制定责任制的时候,并不刻意追求形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新颖,而是特别注意从抓好机关党建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责任制的规范性和约束力,从而使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抓、抓领导”。院党组把党建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去抓,将党的工作纳入了党组工作的目标管理,坚持党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等相关制度,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总支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把机关党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把抓党建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配套抓、抓配套”。把机关党的建设同干警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将思想建设、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项任务具体分解,形成了一套分步实施的量化指标,从而避免了机关党建工作可能出现的“空转”现象。
三是“具体抓、抓具体”。我们在工作中强调,制订责任制和作出配套规划都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把大量具体的事情做好,真正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这一目的,从对责任制情况的督查中看到,各支部所在的科、局室在具体抓方面下了大量功夫,结合科室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比如在教育问题上,政工、办公室、后勤中心等综合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对干警的服务意识;反贪、法纪、批捕、公诉部门则重点突出大家的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民行、技术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干警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等。
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动全
院廉政建设。每年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检察长同各分管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把遵守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省院“六条禁令”等办案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应承担的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同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对党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目标考核中党建12全文查看
第5篇: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
按照市院机关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院党建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材料。
一、关于一把手抓党建情况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一把手”作为全院的领导核心
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工作起到直接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在几年来的党建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能够做到认真的谋划部署,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对推动我院党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一把手”抓党建的过程中,做到了:一是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党建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组织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实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量化考核。二是管人、管事相互结合。在抓党建的过程中,我院一把手从管好“班子一杆人”入手,一方面使班子成员能够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进而带动全院整体的发展。另一方面,管好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带动周围人,最终为全院整体检察工作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自身建设首先抓。“一把手”作为全院核心领导,自身的形象关系关乎整体的发展。因此,在抓党建的过程中,“一把手”首先从自身建设抓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为干警带个好头,认真履行一名党的领导干部的职责,用自身的形象树好榜样,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关于“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建立“一岗双责”党建保障机制,目的是依靠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变以往那种单纯靠主要负责同志的个人素质来重视党建工作,依据领导者个人的党建意识决定党建工作位置的现象,为长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提供根本保障。本着这一目的,我们在制定责任制的时候,并不刻意追求形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新颖,而是特别注意从抓好机关党建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责任制的规范性和约束力,从而使责任制落到实处。一是“领导抓、抓领导”。院党组把党建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去抓,将党的工作纳入了党组工作的目标管理,坚持党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等相关制度,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总支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把机关党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把抓党建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配套抓、抓配套”。把机关党的建设同干警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将思想建设、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项任务具体分解,形成了一套分步实施的量化指标,从而避免了机关党建工作可能出现的“空转”现象。三是“具体抓、抓具体”。我们在工作中强调,制订责任制和作出配套规划都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把大量具体的事情做好,真正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这一目的,从对责任制情况的督查中看到,各支部所在的科、局室在具体抓方面下了大量功夫,结合科室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比如在教育问题上,政工、办公室、后勤中心等综合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对干警的服务意识;反贪、法纪、批捕、公诉部门则重点突出大家的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民行、技术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干警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等。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动全院廉政建设。每年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检察长同各分管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把遵守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省院“六条禁令”等办案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应承担的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同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对党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目标考核中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