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重视对庸官懒官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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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对庸官懒官的治理
谈起干部作风问题,人们往往对贪污腐败反映最为强烈,认为以权谋私、大肆索贿受贿的贪官对政权和社会危害极大;而对于庸官、懒官,一些人则不以为然,认为他们没有往自己腰包里搂钱,只不过是平庸一些、懒惰一些,无伤大局。一些庸官、懒官玩忽职守、渎职犯罪后,甚至还有人为之讲情、开脱罪责。实际上,从一定角度看,庸官懒政对党和国家事业危害很大,治懒治庸是加强干部管理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任务。
庸官、懒官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近年来,国内有的地方频频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里的一些官员是庸官,不懂得怎样抓好、管好安全生产;是懒官,不愿意深入生产第一线,不肯动脑、动手去解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问题。据200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报告,2003年以来的5年间,我国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973件,涉及42010人,其中已被判决有罪的16060人,是前5年的2.3倍;被查办的各类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57.3亿元。2003年至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21553件渎职侵权案件,共造成1263人重伤、8722人死亡。这说明,与贪官一样,庸官、懒官不但浪费大量国家资源和财产,而且使众多无辜的人丧失生命和健康,其危害甚大,决不容等闲视之。
庸官、懒官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公信力是党和政府的命根子。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从哪里来?从正确决策中来,更从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成效中来。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坚持“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始终保持崇高的威信。但确有那么一些人,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谋公事:“混”字当头,尸位素餐,碌碌无为;和尚撞钟,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效能低下;吃喝玩乐,追求安逸。群众到他们那里办事,常常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些作风和做法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伤害,丝毫不逊色于贪腐。
庸官、懒官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庸官、懒官最大的特点,是散漫拖沓、暮气沉沉。不论发展压力多么大、民生问题多么急、机遇变化多么快、上级要求多么紧迫,他们却总是快不起来,悠悠然地磨蹭着,心懒、嘴懒、手懒、身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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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多了,我们党就会失掉在艰巨复杂的革命、建设、改革考验中形成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变得迟钝、保守甚至麻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最后就会失去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如果说贪污腐败是我们党的“致命伤”,那么,庸官、懒官则会使党染上“慢性病”,同样会严重危害党的生命力和先进性。对贪污受贿的贪官可以依据党纪国法以“动手术”的方式予以清除,而对那些似乎“无大错”的庸官、懒官带来的“慢性病”,治疗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更加说明,对党中央提出的治懒治庸决策万万不可掉以轻心,非高度重视不可。
治懒治庸是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是党的作风建设问题,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大问题。事实上,有的庸官、懒官同贪官是合而为一的,不少腐败分子就是从庸、懒的路子走到贪的。因此,治懒治庸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才能为治懒治庸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也只有切实整治庸官、懒官,才能使反腐倡廉建设的道路越走越宽广。
资料来源:http://www.xiexiebang.com/data/grcl/
第2篇:整治四官问题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懒官”“庸官
整治四官问题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懒官”“庸
官”“乖官”“巧官”)
一、存在问题
(一)“懒官”问题
1、思想懒惰、精神萎靡,对上级精神不学习不了解,对新部署新要求不研究不掌握。具体表现为: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主动,被动应付的情况突出,存在“我是干党务的,很多东西我都学过”的思想,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不积极,分数排名总是垫底,还洋洋自得“我才不干刷分这种形式主义的事情”“天天刷分还干不干工作”其实就是思想懒惰,对学习不够重视,还总找借口搪塞。
2、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具体表现为:对工作前途不思考,对工作成绩不关心,与自己工作范围不同的领域不过问、不打听,还对其他追求上进的同志冷嘲热讽,嘴上总说“干得多错的多”打消他人工作积极性,自以为“安贫乐道”“清心寡欲”,其实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的突出表现。3、工作不积极,办事拖拉,习惯“攒一批”再办。具体表现为:本应该是实时做完的工作,按季度、月完成的工作,总想攒一批一起完成,很多事情办完后的材料、信息总喜欢过一段时间再补,不但对工作开展不利,对个人习惯也有不良影响。
4、遇事等待观望、推诿扯皮,议而不定、决而不行。具体表现为:遇到棘手的事情习惯于拖一拖、等一等,认为有些事情拖一段时间再干无所谓,或者拖着自己就能解决,积极主动解决,一开始入职时那种“立刻办”的劲头丧失殆尽。
(二)“庸官”问题
1、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争不抢、不温不火,成绩平平。具体表现为:抱着“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的消极思想,不贪不占,不争不抢,总抱着“现在干公务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求进步代价太大,现在挺好”“不求干的多好,对得起党和政府给我的钱就够了”“都说公私分明,我不占公家一分便宜,凭什么公家要求我公而忘私”的想法,缺乏无私奉献之心。
2、观念保守、思维僵化,干工作没有思路,遇问题缺少方法,习惯凭经验办事,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具体表现为:感觉自己在公务员队伍中时间也不短了,满足于办事求稳妥不出差,刚开始来时那种创新、拼搏的劲头被磨光了,现在也学会了很多不良习气,成了“老油条”。
(三)“乖官”问题 不存在此项问题。(四)“巧官”问题
1、干工作耍“花架子”,把主要精力放在搞“材料工程”“形象工程”上,只注重留痕、不注重实效,靠编数据、做假账出成绩。具体表现为:党务个别工作不实,全靠检查前突击出材料,做档案,还洋洋自得于每次检查都能成功应付。
二、改进措施
(一)“懒官”问题
1、针对“思想懒惰、精神萎靡,对上级精神不学习不了解,对新部署新要求不研究不掌握”问题,在组织好单位的学习活动同时,利用好学习强国APP,每天拿出时间,达到一定的学习数量。
2、针对“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问题,梳理年度工作,积极主动推动未解决工作完成,与统战系统其他部门就党务工作多沟通交流好经验好做法。
3、针对“工作不积极,办事拖拉,习惯‘攒一批’再办问题”,立刻解决手上拖延的工作,以后注意实时完结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4、针对“遇事等待观望、推诿扯皮,议而不定、决而不行”,确立“立刻办”的思想,重新找回自己的冲劲和干劲。
(二)“庸官”问题
1、针对“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争不抢、不温不火,成绩平平”问题,打消消极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在拼搏奋斗中活出自己的无悔青春。 2、针对“观念保守、思维僵化,干工作没有思路,遇问题缺少方法,习惯凭经验办事,因循守旧、墨守成规”问题,力戒“自以为是”思想,遇人遇事多问问他人的意见,抱着开放的态度去观察世界、思考世界、体悟世界。
(三)“乖官”问题 不存在此项问题。(四)“巧官”问题
针对“干工作耍‘花架子’,把主要精力放在搞‘材料工程’‘形象工程’上,只注重留痕、不注重实效,靠编数据、做假账出成绩”,工作做实做细,不搞形式主义,把工作做在平时,切实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工作。
三、原因剖析
(一)在政治站位的高度上有较大差距。持之以恒树牢“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够,放松了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种表现作出重要指示到位落实,放松了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放松了对党规党纪的敬畏,放松了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执行,从而导致自身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不严,执行决策部署不力,没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二)在理论学习的深度上有较大差距。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尤其是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主动性差,运用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论断指导推进工作不够。归根到底,是自己没有始终把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种政治任务、毕生追求,特别是在弄通、做实上下的功夫不够,导致贯彻落实不及时,学用结合不到位,学得不深、抓得不实,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还有差距。对学习理论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有差距,没有很好地用理论去指导工作,致使工作推进不够快。
(三)在作风建设的力度上有较大差距。一是在“深”字上没有下真功夫。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调研,解决实际问题较少,平时与其他科室同志交往少,存在工作上合力不够。二是在“严”字没有下硬功夫。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大胆真抓实干,有碍于面子,怕影响关系的想法,往往降低标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三是在“实”字上没有下苦功夫。工作抓落实的力度不够,特别是有时受到阶段性工作的影响,不能统筹兼顾,导致一些工作落实得不好,有些工作布置了没有回音,规划了没有行动,安排了没有落实。
(四)在自身建设的硬度上有较大差距。对自己的要求不够,觉得把本职工作做好就可以了,不一味追求完美,因此在思想.上有时候存在惰性和自满情绪,认为自己已经.做得不错了,以至于没有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有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有淡化的苗头。
(五)在担当作为的实度上有较大差距。一是在“责”字上担当不够。没有知责、明责、尽责、担责,不能精心谋划,围绕中心工作研究部署,用心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路线图、时间表。二是在“好”字上用心够。没有树牢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慢进则退的危机感,盯着决定了的事情,一件一件抓,一步一步干,早干快干。三是在“标”字上拉高不够。没有完全树立“对标意识”,拉高标杆,激发斗志,做到勇于对标先进、对标优秀,通过对标对比,找定位、明思路,形成积极担当作为、激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整改方向及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马上办”作风不做“懒官”。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钉钉子”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其蕴含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精准落实上见成效。二是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三是自觉执行做到“马.上办”工作制度。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工作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按规定及时办结各类服务事项,让“马上办”成为自觉行动,养成良好习惯。
(二)拉高工作标杆,强化“成绩单”意识不做“庸官”。一是具有高标追求。要持续自我加压,比照先进标兵寻找短板,参照优秀标杆度量差距,勇于“向高的攀”敢于“与快的赛”,全面提升工作标准,争创最好发展业绩。二是自晒“成绩单”。通过建立政绩公布机制,采取看得见、看得懂、能监督的方式自晒“成绩单”,激发动力活力。三是做到自奋蹄。通过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细化督查项目,加强跟踪督办,对在规定时限内工作任务未完成、完成不好,无法上交“成绩单”的个人,倒查责任、倒逼落实,激励奋斗。
(三)勇于担当作为,强化“重实干”导向不做“乖官”“巧官”。一是肩负责任抓落实。坚持以身作则、敢于担当,从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入手,尽职尽责,全面落实自己的岗位职责。二是敬业奉献千事业。要立足本职工作,严肃认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脚踏实地,一丝不苟的为人民服务。三是一“干”到底创一流。做到不是看嗓门叫得多敞亮、口号喊得多响亮、空话讲得多漂亮,关键是看干得如何,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行动是否雷厉风行?成效是否鲜明显著?业绩是否高效提升?真正用躬亲力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让“乖、巧”之人失去生存空间。
(四)清除“污染源”,强化“风险点”排查净化政治生态。将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的重要岗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通过程序防控、分权防控、预警防控、制度防控,构建集排查、监控、管理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采取岗位自查、集体排查等方式,逐项梳理职权目录,逐一列出廉政“风险点”,根据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评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风险,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风险,努力做到风险出现在哪里,制度机制就完善到哪里,坚决防止同类风险再次发生。
第3篇:绩效法制化破解庸官懒政
杭州立法管理政府绩效法制化破解庸官懒政
新华社杭州讯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将再次审议《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是该市尝试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定政府绩效管理程序及方法,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绩效,整治庸官懒政和防止干部不作为现象。部分立法实践者和专家表示,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科学界定绩效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还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助推进一步简政放权。
管理政府绩效尚停留在“红头文件”层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之一。而现实中,管理政府绩效仍停留在“红头文件”阶段,缺乏法治思维和刚性约束。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敏表示,截止目前,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没有直接的法律支撑,大多由各地方通过政府“红头文件”形式推动。国内有些地方将政府绩效管理当作“一把手工程”,工作启动和开展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领导人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程度。在政府绩效评估和管理领域的立法缺失,已成为各级政府绩效管理深入有效开展的瓶颈。
“用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界定绩效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与责任,有利于提升绩效管理地位,强化绩效管理执行力度,增强权威性,提高公信力。”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解崇明、林丽雅表示,这是因为用法律形式对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各项内容以及实施方式、方法和步骤等作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是绩效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增强了规范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而且,地方实践也遇到了进一步提升的瓶颈。杭州市综合考评工作源自1992年实施的目标责任制考核,2000年在全国率先推行“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2005年开始实施目标考核、社会评价、领导考评“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2011年被国务院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列为全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建波、俞雪坤等认为,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可以对杭州的实践经验进行制度化、规范化,这也是推动“依法治市”的具体体现。
条例草案体现绩效管理注重第三方评估
即将提交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的《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草案)》共分8章53条,创造性地明确了杭州市绩效管理的机构、绩效评估、结果运作等内容。
法定化绩效管理机构。条例草案规定:“本市设立的绩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绩效会),依照本条例规定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是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绩效办)为市绩效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同时,把“市绩效管理相关部门(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等)工作职责”“绩效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等内容予以规范化、制度化。
界定绩效评估内容、方式。条例草案对年度绩效目标的执行与日常监督、绩效信息的报送和发布、日常绩效改进、回应群众诉求等进行具体规定,并强调突出公民导向,有序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与渠道,规定“市绩效办可以委托绩效评估专门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对部门绩效目标开展专业测评”,体现了绩效管理必须注重第三方评估的大趋势。
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本条例草案规定,探索建立“面向产出和结果”的绩效管理联动机制,将绩效管理结果与政绩衡量、领导决策、政策调校、预算安排、编制调配、行政奖惩、选任干部等人财物的投入适当挂钩。如规定“纳入绩效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问责:在绩效管理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列入综合考评’一票否决'的工作未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等等。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表示,《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被列入今年杭州地方性立法项目,是破解庸官懒政问题的举措之一。
将推动降低行政成本、简政放权、治理“庸懒散”
多位采访对象认为,杭州市通过地方性立法管理政府绩效,把多年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法定话,将进一步推动降低行政成本、简政放权、治理“庸懒散”,效果可以预见。
“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部门有了合法性地位。杭州市考评办主任伍彬表示,杭州2006年即在国内率先成立了专门从事党政机关绩效考评的职能部门—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增挂了杭州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考评办是杭州独有的,当时成立时“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没有上下级的部门。“我干了九年,基本上把人得罪光了。没有一定体制保障,很难推进下去、持续下去。因此,有必要把行之有效、运作良好的组织经验予以固化,以地方先行立法赋予绩效管理机构合法性地位,使其职责法定。”
分散的行政资源将会逐渐被整合,降低行政成本,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伍彬认为,多年来的绩效管理实践,从中可以发现很多问题,比如单位之间存在的资源不共享、建设与管理脱节、部门协调机制等等,而且都是普遍性存在的问题,也是长期困扰并影响机关效能提升的问题。多位受采访的对象表示,多年来的机构改革,背后的职能转变滞缓,反而造成权力过分集中,职能转变已经到了应该“痛下决心”的时候。通过地方性立法加强绩效管理这个抓手,将能进一步促进职能转变,并借此带来降低行政成本、加速减政放权等延伸效果。
通过立法布防“为官不为”,将让“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没有了生存空间。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龚正表示,“不但当、不作为、效率低等方面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杭州加快转型发展的最大阻碍。”浙江省社科院专家钟其等表示,要有效防止“为官不为”,依法管理是个刚性约束,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政府绩效管理程序及方法,尤其是条例草案中给出了行政问责的条款,重拳敲打“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以及“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为官不为”的苗头性倾向和问题,使之深入到每一个公职人员心中,使绩效管理办法内化为每个公务员的工作规范,用法律的形式治理庸官懒政。
(记者 岳德亮 张乐)
第4篇:庸官懒政泛滥机理探查
庸官懒政泛滥机理探查
2012年07月10日 10:30 来源:《领导科学》2011年10上期 作者:周湘智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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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家汉娜·阿伦特说:“平庸的恶可以毁掉整个世界。”公务人员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组织和管理方面承担着重大责任,如果“仕而不优”、“仕而不勤”则“众必受弊”。有人说,如果把贪污腐败比作体制的“硬伤”,那么庸官懒政则是体制的“暗伤”。当前,庸官懒政已成为干部队伍中的一大顽疾,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绊脚石”和“拦路虎”,必须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治理。而要真正找到对症的解药,必须首先对它的病因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我们认为,庸官之所以能逍遥、懒政之所以能延续,主要源于九个方面的“过失”。
1.监督制约失衡。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缺乏监督的官员极易导致行为越轨。目前,我国虽已形成了以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执政党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监督体系,但由于民主政治发育不良、社会力量薄弱,人民群众难以有效监督官员的行为,对公务人员的监督主要来自体制内监督。同时,许多体制内的监督部门权威性、独立性不够,监督权限空泛、监督手段疲软,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缺乏监督启动程序,加上其他各种社会因素的干扰,导致监督的力度不大,监督的效能不高,“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制度监督太难、群众监督太空”的弊病仍未得到根治,制约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致使部分干部不能形成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缺乏对群众心声和民意的敬畏之心,更没有危机感,从而形成“弱作为”、“假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懒症候。
2.法律规章失宜。优良的法律制度能有效保障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实现规范化,但目前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在此方面还存在偏差与漏洞。我国除了湖南省出台了《行政程序规定》、《政府服务规定》等地方性专门法规外,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对公务人员行政行为方式、时效等作出明确规定的法律法规,对庸官懒政行为的治理面临无法可依、无规可依的尴尬局面。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亦未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还有一些法律法规或规章之间出现规范冲突或管辖权交叉,令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所适从。”(周艳华:《关于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及其治理的思考》,《法制与经济》2009年第12期)“我国现有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不作为的规定都是针对损害个人利益的情况,而没有规定针对公共利益损害时的起诉主体和责任追究方式,因此,无法从法律的角度来处分这类行政不作为。”(庞明礼:《行政不作为的根源考察》,《地方政府管理》2000年第8期)此外,我国的各种行政法绝大多数条款都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对行政主体的义务规定大多停留在程序的合法性规定上,而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不作为大多没有规定,少量有规定的也只是笼统地要求“行政主体应当履行职责”,极少数有“责任追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得不到彻底执行。这些都为公务人员的庸官懒政提供了空间。
3.单位职能失调。明晰的单位职能、顺畅的部门联动、确切的个人分工是杜绝公务人员行为角色失调,“防止权利与义务颠倒、服务与被服务颠倒、奉献与索取颠倒”的重要基础,但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存在部门之间管辖权交叉重叠、部门内部职责分工不明的状况,造成有事难做、合力难出的局面。职权交叉现象的存在极易形成角色错乱,相关部门往往会站在本部门利益角度“打小算盘”,对于可以增加利益的事务都竞先主张管辖权,而对于带有服务性、需要支出大量成本的事务则找各种理由进行敷衍塞责,使“好事可以揽进来,有理由;坏事可以推出去,没责任”的“责任空当”与“踢皮球”现象有生存的土壤。一些人即使想认真做点事,也往往由于部门之间的无谓牵绊而作罢。还有的单位内部人员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晰,造成工作人员各自为政、拈轻怕重、缺少协作,容易形成相互推诿拖延的“责任死角”与模糊地带,给庸官懒政提供了环境。
4.人员配备失当。治懒先治庸,治庸先治“肿”,精干的公务人员队伍是克服庸官懒政现象的前提条件,但目前许多地方对机构员额的掌控不当,工作岗位“摊大饼”现象严重,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许多地方本可由一个部门完成的工作分成几个部门来做,本可由一个人完成的工作分由几个人来做。有的科室只见官员不见干事,还有的部门把本该自己承担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急、难、险、重、脏、累、差的工作违规分包给编外的“雇佣兵”,自己则优哉游哉。俗话说:“母鸡多了不下蛋”、“三个和尚没水喝”,“十羊九牧”的结果就是造成一些部门和人员无事可做,“想勤快都没那么多事”,工作人员有效劳动时间太短、劳动强度太小、工作负荷太轻。由此,诸如“一包烟、一杯茶、一张报”以及“开机玩游戏,上网看美女,脱岗贪玩乐,演唱空城计”的现象就见怪不怪了。冗员过多既降低了办事效率,又滋生了严重的享乐淫逸思想,为庸官懒政创造了条件。
5.人事任用失公。“用坏人伤民心,用能人得民心,用庸人冷民心”。人事制度与用人导向对公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与积极性具有重大影响。目前,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在公务人员的录用、考核、晋升、监督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环节,主要表现为人治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民主性和科学性还有待提高,尚未形成较系统完整的、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工作机制。实践中,干部任用中少数人作主或个人说了算的情况还较为普遍,给部分领导干部“宁用庸才,不用人才”提供了便利。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任人唯亲”、“裙带关系”现象仍大量存在,致使一些公务人员自恃“朝中有人”,“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闲庭漫步游”。有些领导干部考虑自己亲近的人快要退了,就找个位子、做个人情让其养尊处优,对工作情况绝少过问,致使庸官在干部队伍中占据了不小比例。一些地方在人员的进退留转上未能真正做到提优、调庸、汰劣,有的甚至出现“表扬了溜须拍马的,提拔了指鹿为马的,冷落了当牛做马的”等不正之风,使一些原本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也不愿意埋头干事,转而行庸官懒政之实。此外,我国现行人事制度中的职务与级别设置还不够完善,职业发展阶梯过窄、过短,一些公务人员在碰到晋升“天花板”后便容易失去动力,转而“混混日子”。还有一些临近退休的公务人员则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得过且过,领导和同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庸官懒政也就应运而生了。
6.考核评价失真。公正、严密的考核是正确评价公务人员德才的重要依据,也是促进公务人员模范履职的重要手段。庸官之所以能混,懒政之所以能撑,跟目前比较模糊的考绩方法不无关系。现行考核制度的考核主体、考核方式都比较单一。从考核评价的主体来看,主要是体制内的上级与下级参与的考核评价,公众对考核缺乏参与权、监督权。从考核评价的指标来看,针对少数“混日子、熬年头”、“混职称、熬位子”的干部,未制定科学严谨的考核指标,涉及“治懒治庸”的分值权重过小。从考核评价的方式来看,干部考核往往体现在年终的本人述职上。一个公务人员,一般来说只要不违反原则、没做太出格的事情,往往很容易通过群众和组织的测评和考核。公正、严密的考核的缺失,使有的单位在庸懒治理上的时间和精力上投放不足,工作思路不清晰、方法不对路、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由于缺乏科学的干部业绩评价机制,“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先”的不“进”,“后”的不“落”,一些官员“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同时,对于考核结果的应用也流于形式,“优秀”等次的固然有奖励,但对排名靠后的却没有惩罚,导致这些公务人员心存侥幸,克服庸懒的念头也很难入心入脑。
7.庸懒问责失严。对公务人员的庸懒行为实行科学、严格的问责能产生强大的震慑与规制作用。现有制度对于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隐性失职”的行为尚未实行有效问责,缺乏具体的惩戒措施,顶多不过是不褒奖、不重用,“庸官”该加薪加薪,该升职升职,相关待遇“一个也不能少”。一些地方在干部管理上存在“无为而治”的思想,一些主要领导对于庸官懒官不以为意,认为他们没有往自己的腰包里装钱,只不过是平庸一些、懒惰一些,无伤大局,对庸懒治理多数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总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危及不到庸官懒官的官帽子,庸懒多年,依然能够稳坐钓鱼台。因此,当干与不干差别不大的时候,当务实和务虚一个样的时候,当勤奋的干部和懒散的干部同样待遇的时候,实干的干部也会变得假干,多干的干部也会变得少干。从政策制度的双因素理论分析来看,目前,主要表现为保障性制度作用偏大,竞争惩罚性制度作用不足。对于广大公务人员而言,一旦入职或晋升,只要不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错误决策、“一票否决”等“显性失职”错误,则意味着其具有稳定的职权、不断改善的工作环境和与时俱进的福利待遇。公务人员能进难出,能上难下,一旦有了“名分”,就意味着进了“保险箱”,就能获得一辈子的职业平安。“铁饭碗”、“铁交椅”的保障很容易释放人类安于现状、好逸恶劳的懒惰本性,造就公务员精神懈怠、职务疲劳心理,工作不求上进,只求安稳,服务观念淡漠、效率观念淡薄也就自然而然了。
8.行政文化失度。文化是观念的沉淀,对继承者的精神、意志具有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我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中的部分糟粕相互交织与激荡,对我国的庸官懒政行为产生了持续的影响,提供了直接的文化背景,成为外在的思想污染源。我国传统文化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限权思想,延续到现在,“权本位”意识、“官本位”意识、“恩赐”意识、“权力寻租”意识在中国仍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基础,折射到政府工作人员身上就体现为“权本位”观念相当浓厚,认为行政管理就是命令与服从,把行政机关向相对人提供的服务视为赏赐,个别公务人员甚至将公权私权化,为个人谋取私利。同时,“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等传统“中庸”思想也根深蒂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务人员创新、冒尖的热情。而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中国传统社会并不以保护个人权利为基本原则,重义务、轻权利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精神实质”,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淡薄。长期的人治历史和传统文化“无讼”的基本价值取向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行为习惯,“百忍成金”、“民不与官争”仍是老百姓的政治生活信条,强“臣民”意识、弱“主人翁”意识助长和放纵了部分人员的庸懒之气。同时,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忽视了教育引导,现代西方文化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等腐朽思想肆意渗透,大行其道,也对公务人员的思想意识产生了强烈腐蚀,对行政惰性与责任疲劳的产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9.个人素质失格。打铁还需自身硬。公务人员良好的个人品格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是避免庸官懒政侵害的防火墙,庸官懒政的泛滥与部分公务人员的素质不高有着直接关系。一些人平时疏于学习,“工作凭感觉,办事凭经验,服务凭心情”,业务水平较低,遇到问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工作措施不分层次地“一般粗”、不分类别地“一锅煮”、不分时期地“一贯制”。一些领导干部对自身负责的工作心中无数,要么任务在手,手段没有;要么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点子多式地瞎指挥,经常是“领导召见不献一计,同级会商不见一词,下属请示不发一令”,浪费了许多行政资源。一些公务人员宗旨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化,摘不清楚“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把个人利益置于群众利益之上,把追求享乐置于干事创业之上。有的人未当领导之前勤奋实干,仕途小有成就之后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工作岗位当作个人享受的场所和满足私欲的平台。也有一些干部由于看不到进步前景,就失去了进步动力,整天团团伙伙、吃吃喝喝、拉拉扯扯。还有的人认为,只要没有“把柄”和“硬伤”,懒散一点、平庸一点没关系,工作起来有剑无锋、有气无力,对群众的事不关心、对民生的事不关注。一些领导干部对治理庸官懒政的思想认识也不到位,认为抓经济建设是硬指标,抓庸懒治理是软指标,导致与中心工作脱节,放任了庸懒现象的蔓延。
综上所述,庸官懒政有着复杂的成因,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复杂大背景下形成的政治现象,其形成与长期存在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既有个人的原因,又有社会的原因;既有内部的原因,又有外部的原因;既有主观的原因,又有客观的原因。因此,在治理庸官懒政现象时就不能简单地将板子打在公务人员个人身上,而应放宽眼界,拓展思路,抓住重点,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有序推进,以时间换空间,以有力换有效,以实干换实绩,使平庸者感到羞耻,懈怠者受到鞭策,奋进者看到希望。
【作者简介】周湘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建研究室主任
第5篇:整治庸官
整治庸官
来源: 时间:2011-06-22 14:25:06 【关键词】
治庸风暴 提高政府形象与公信力 制度建设 舆论监督 强化思想教育 【背景链接】
“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为此,武汉市以“打造全国发展软环境最优城市”为目标的“治庸问责”行动,剑指吃、拿、卡、要等50种损害发展环境行为,以及得过且过、业绩平庸等10种“庸病”。并开通“治庸”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电话举报投诉庸官、懒官和散漫官,还专门设置一个办事机构,称之为“治庸办”。
2011年4月,武汉市“治庸”办对武汉市3个区、5个市直部门所属的14家单位进行首次暗访,曝光29起偷菜、斗地主、聊天等“庸懒散”问题。湖南也针对治庸风暴专门出台文件,机关工作人员对企业和群众投诉、检举等无故不予受理或拖延,对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偷盗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类似的行为都将被严格问责。而与此同时,新疆、山西忻州等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
【标准表述】
[内涵]
懒政和庸政在本质上是一种政府不作为现象和行为,表现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和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及时履行、没有完全履行自身的法定职责。从治懒治庸的角度看,政府不作为又具体表现为政府“未作为”、“慢作为”、“弱作为”和“假作为”。
[深入分析]近年来,庸官懒政问题逐渐成为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突出矛盾,一些干部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追求安逸,集中表现为“心懒、嘴懒、手懒、身懒”。
而对于庸官懒政不断滋长的原因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竞争短缺,动力不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尚未形成竞争择优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未能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
二是问责短路,压力不大。现有制度对于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隐性失职”行为,尚未实行有效问责制度。
三是考评短腿,活力不强。庸官之所以能混,懒官之所以能撑,跟目前比较模糊的考核方法不无关系。同时,公众对领导干部的任命、升迁乃至考核、评价缺乏实质性的权力,甚至投诉无门,使那些没有“硬伤”的干部没有压力、没有敬畏之心、没有危机感。
[影响]
懒政庸政会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伤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感情,也会显著降低政府效能,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和党的伟大事业健康发展。
[措施]
“治庸”风暴挟雷霆之势对下面“庸、懒、散、拖”等现象亮出利剑,要想彻底的治理庸官懒政,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治庸”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要加强制度、规章建设,制定对不胜任、不称职的“懒官”、“庸官”进行组织调整的办法细则,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将办法细则对症下药,切实执行,让被治理的人员心服口服,并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职责所在,进而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只有这样才能让“治庸”成为有本之木,开花结果。
“治庸”要和个人考核评价相挂钩。现行的干部考核评价往往体现在年终的本人述职上。一个干部,只要不做太出格的事情,往往很容易通过群众和组织的测评和考核。如此一来,很容易出现混日子的庸官、懒官。同时,公众对领导干部的任命、升迁乃至考核、评价缺乏实质性的权力,使那些没有“硬伤”的干部没有压力、没有危机感。因此,必须加强监督,成立专门的信息通道,让个人的工作表现、精神风貌、工作效率也能和考核评价挂上钩,将其与每个人的年终考核优劣情况相联系,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只有这样“伤筋动骨”才能让“治庸” 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治庸”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当前信息逐渐透明,传播速度越来越快,网络媒体的监督日渐发挥重要的作用,甚至有许多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在网上开通微博,更新工作状态,网上与百姓沟通,解决问题。通过互联网,广大官员被置于人民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多方面的外部压力迫使他们不断地努力改进工作、改进作风、为民履职。机关人员内部监督和人民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治庸”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能不流于形式,让百姓叫好。
治庸还要强化思想教育和监督作用。一方面,党政机关需要加强干部思想教育,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大力转变作风,做到勤奋敬业、勤政为民;另一方面,党政机关需要引进监督机制,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和普通民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从“外围”给机关工作人员“施压”,使其不敢庸懒。
“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它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形象,而且影响了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政府工作效能的提高,
第6篇:11年4月关于治理庸官懒官逍遥官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治理“庸官懒官逍遥官”的探索与思考
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要“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这是我们党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去年以来,滕州市积极探索建立“治懒治庸”机制,坚持治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出重拳对“庸官懒官逍遥官”加以整治,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勤政务实、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竞争发展局面。
一、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评价标准,让懒庸干部如履薄冰。市委制定出台《关于治理“庸官、懒官、逍遥官”的实施意见》,把不作为、慢作为、不会作为、乱作为的“庸官懒官逍遥官”,明确规定为五大类、27种情形,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公布于众,为治懒治庸治逍遥提供界定标准和认定依据。根据不同干部岗位实际,界定不同岗位的权责范围,建立关键岗位敏感环节公开栏,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在全市深入开展抓三治(治庸治懒治逍遥)兴四风(大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之风)争做五型干部(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清廉型干部)活动,对“庸官懒
1 官逍遥官”进行集中治理,把干部的评价标准和所作所为完全曝露在群众的目光下,使干部不敢庸、不敢懒、不敢逍遥。
二是创新监督方法,让懒庸干部无处遁形。我们综合运用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方法和途径,通过群众评干部、干部评领导、上级评下级、下级评上级、镇街部门相互评等形式,对干部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严密监督。在此基础上,将“治懒治庸”民意测评纳入年度领导干部考核之中,印制《滕州市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议表》,分“勤官、廉官、称职官,庸官、懒官、逍遥官”六种类型进行测评,广泛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服务对象和机关干部对领导干部的评价意见,真正做到把监督权交给群众,让群众说了算,使懒庸干部无处藏身。根据2009年度考察结果,对28名被认定为“庸官懒官逍遥官”的科级干部实行了诫勉谈话,形成了庸官档案,组织纪检部门将其纳入2010年度重点监督管理对象,被谈话对象每季度向组织部门提交思想汇报材料。
三是健全问责机制,让懒庸干部腾位让贤。市委出台了《滕州市机关干部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和细化了问责的内容、原则、对象、方式、程序以及处理办法,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胡作为”作为问责重点。组织部门牵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采取公开举报、明查暗访、目标考核等措施,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对查实的“庸官懒官逍遥官”严格进行问责,按程序分别给予诫勉谈
2 话、待岗学习、降职、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2009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暗访9次,集中检查21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2010年3月又对在工作期间出入娱乐场所的2名“逍遥官”给予调整到非领导职务岗位的处理,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四是完善干部考核办法,让懒庸干部难混日子。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把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点,实行镇街、部门工作类别分组、同类同考、重奖重罚,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客观地考核每一个班子、每一名干部的政绩。建立“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的抓落实机制,采取领导干部工作每周一报告、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排名的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绩效考评,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班子和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将受免职处理,真正使干部中的“南郭先生”无法生存。在全市形成了“论德才、讲实绩、重基层、凭公论”的用人标准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机制,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2009年以来,全市共公开招考科级干部13名,公开考选优秀青年后备干部54名,从根本上破灭了庸官的梦,切断了懒官的路。
二、初步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得到新提升。2010年以来,一批因工作不
3 作为、慢作为、不会作为、乱作为的“庸官懒官逍遥官”受到了组织上的严肃处理,此举在全市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和震动,使广大干部看到了市委治懒治庸的力度和决心。这些干部在市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有的长期担任一把手,有的是刚刚提拔不久的年轻干部,有的还是曾经的“老先进”,对他们动真碰硬的进行处理,使广大干部深刻地认识到“有错是过、无功也是过”的现代用人理念,在思想上普遍得到一次教育和洗礼,危机感、责任感明显增强,科学谋事、干事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高。
二是用人导向有了新标杆。一年多来,多名懒庸干部被诫勉谈话和调整,在全市掀起了治懒治庸的“风暴”,使“庸官懒官逍遥官们”不能再安享太平,不再有生存的空间。同时,向全市各级干部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市委的一种坚定态度,就是在选人用人上,要看德能识干部、凭实绩论英雄,德能好者上,德能差者下,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任机制。这既对广大干部产生了良好的教育和约束作用,更重要的是振奋了干部的精神,激励广大干部始终保持昂扬状态,全市各级干部达成了“勤政不当懒官、优政不当庸官、廉政不当贪官”的共识。
三是干部作风实现新转变。通过开展“庸官懒官逍遥官”集中治理活动,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注入了活力,广大干部的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空前高涨。治理工作中,全市各级领导班子
4 和领导干部主动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切实解决在思想状态、精神状态、工作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状态争创优异业绩。目前,全市广大干部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全市软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初步达到了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逍遥取信于民的目的。
三、几点思考
“治懒治庸”是一项艰巨性、复杂性与长期性并存的系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把“治懒治庸”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眼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积极探索创新,把“治懒治庸”工作向纵深推进,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常抓不懈、从长整治。
一是从根源上铲除滋生懒官庸官的土壤。一位刚提拔不久便被诫勉谈话的年轻干部说:“由于新的工作岗位不是很忙,自己觉得被提拔也算功成名就了,不自觉就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变得懒惰了,但万万没想到竟被评为了懒官!”从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干部还是想干事的,没有多少人甘于平庸。但是,在当前一些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的体制机制面前,不排除有想做“能官”而不能的情况。因此,懒官庸官要治理,产生懒官庸官的环境土壤更要铲除。改革不合理的行政体制、科学定岗定员、高效能的考核,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同时优化竞争、监督机制,让制度治理成为常态,应该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要
5 建立起严密的岗位责任体系和科学的工作运行流程,做到尽可能地减少职责交叉,不留责任死角,压缩相互推诿的模糊空间,让懒庸干部失去滥芋充数的环境。
二是抓紧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庸官懒官”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干部的官德修养出现了问题。所以,必须把官德修养作为干部教育的重点,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使各级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坚持对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失职必受罚”的法治意识,真正把思想从“我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转到“我当多大官就有多大责任”上来,切实做到知民情、懂民意、惜民力、解民难。要加强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对那些出现“庸、懒、散、涣”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指派专人通过谈话等方式进行早提醒、早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建立治懒治庸长效机制。制度机制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治理懒官庸官既要治标,严肃查处突出问题,更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制度,形成机制,真正把干部管住管好。在治懒治庸活动中,要注意克服运动式的短期效应、阶段动作,建立健全反懒治懒、拒庸防庸的长效机制。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绩效考核制度的同时,将机关内部的人事考评机制与社会公众的评价机制相衔接,将上级组织的认可度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相衔接,落实好“考事与考人、能
6 上与能下、官评与民评、对上与对下”的体系建设,以公正、透明、统一的尺度评价官员的优劣。同时,制定一套完整准确的对不胜任、不称职的懒官庸官进行组织调整的办法,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明确调整的情形,做到制度化、规范化,让被调整的干部心服口服,让其他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
四是积极探索庸官“下课”后的多种安排方式。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调整的干部妥善予以安置,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对被调整的干部,不能用“有色眼镜”看待,要多与他们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鼓励他们在新的岗位上积极工作。对在新的岗位表现较好、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符合任用条件的干部,根据其个人表现和民意情况,可以按规定重新任用,决不搞“一棍子打死”。要从健全教育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奖惩机制入手,提振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能力、水平,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011年4月15日
第7篇:国务院追责庸官懒官 首批59名干部受处分
国务院追责庸官懒官 首批59名干部受处分
2015-08-31 17:20
在国务院大督查逐渐常态化的背景下,针对所督查出问题的追责也首次“兑现”。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
根据官方公布信息,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
《第一财经日报》此前走访多个地方发现,在经济“新常态”和反腐风暴的双重高压下,一些地方的干部出现等待、观望情绪,庸政、懒政、怠政等现象抬头蔓延。一名地方官员对本报表示,“不做事不出事”的思维曾经很盛行。为遏止纠正这一不良风气,本届中央政府多次推出组合拳整治,追责曝光“为官不为”还首次被写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昭辉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监察机关偏离了效能建设,但这也应是其主要的职能之一,因此现在需要重新启动监察机关在效能建设上的主体位置。
记者从官方人士处了解到,第二次大督查的问责结果会陆续公布。未来,问责将和督查一样逐步常态化,更完善的问责细则也在研究之中。玩忽职守被撤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什么时候最严厉?本报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说起为官不为、尸位素餐等懒政、怠政问题,李克强总是最容易“生气”。他不仅言辞激烈地斥责庸政懒政行为是“官之耻辱”,更多次放出“狠话”,要“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
在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要求参会各部门负责人更加主动作为,“我们要锲而不舍、狠抓落实,坚决克服不作为的懒政、庸政!” 随着第二次督查情况结果的出炉,官方公布的追责结果再次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处置情况来看,不仅“问题地方”被点名,相关责任人更受到降职等处分。从查处问题来看,主要问题涉及甘肃省庆阳市规划局继续执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变相违规收费;吉林省四平市、安徽省淮南市在落实棚户区改造任务中,存在未按时限要求开工,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虚报完成任务量和整改情况;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旧楼改造工程招投标中发生串标。
此外,福建省华安县、四川省古蔺县以虚假文件取得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四川省酿酒研究所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青海省原海东地区和海南藏族自治州以虚假材料套取中央专项资金等行政不作为问题也被查处。从个人来看,前述问题的主要相关人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例如,甘肃省庆阳市人大财经工委原主任、规划局原局长罗俊峰,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存在失职、渎职的不作为情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职并降为副县级;淮南市副市长成祖德等17人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官方消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对财政资金沉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拖延、土地闲置问题和重大民生项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不少受访人士认为,“新常态”下的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担当与作为,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议题。毛昭辉表示,在当前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为官不为”日益突出,中央政府的表态和措施有很强的针对性。地方绷紧自查弦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三令五申抓落实的态势下,一些地方也开始主动作为,绷紧自查弦。如何整治为官不为,政府工作报告曾给出两剂“药方”:一是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二是加强监督问责,对为官不为,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河北省发改委一名官员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过去少奖少罚的风气确实在近年有所改变,“老好人”、“太平官”现象有所减少,能干肯干的人得到更多崭露头角的机会。
自去年来,辽宁、湖北、湖南、贵州、山西、重庆等多地已经开始对“为官不为”进行查处和追责。根据官方披露的信息,全国已有数千名“不作为”干部被处理。此外,地方政府对于官员的政绩考核,在导向与指标方面均出现转折性变化。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今年2月,湖北宜昌通过重拳整治混官、庸官、懒官、太平官“四官”问题,已处分200余人;贵州黔西南州对“为官不为”的干部实行“召回”制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培训、考核,截至今年1月,共召回干部1231人,其中,处级干部59人,科级干部185人。
此外,辽宁省去年底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领导干部中15种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将被问责。
近日,山西省发布消息称将对涉及国民经济、公共投入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以“谁决策、谁负责”为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做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前述河北地方官员对记者表示,地方官员应该认识到,奖惩并不是目的,在当前内外环境尤为复杂的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要坚持与民谋利,更要有全局观和大局观。(王子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