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实施方案 自查报告 整改措施 先进事迹材料 应急预案 工作计划 调研报告 调查报告 工作汇报 其他范文
首页 > 其他范文 > 应急预案

药物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作者:zhuifengwenyun时间:2020-10-10 下载本文

第1篇:药物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药物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1、2、3、阅读药物使用说明书 正确使用药物

病人若出现药物说明书上提到的不适主诉或症状

(1)、症状轻微,病人能耐受,应减慢滴速或减少口服剂量,并配以能减轻副作用的药物,继续观察症状。若症状仍未消失或有加重趋向,即停药,如静滴则更换输液器及液体,并保持原输液器及液体,按医嘱进行抗药物不良反应。继续观察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进行护理记录,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督察员或直接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2)、症状严重,病人不能耐受,即停药,如静滴则更换输液器及液体,并保持原输液器及液体,按医嘱进行抗药物不良反应。继续观察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进行护理记录,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督察员或直接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4、病人若出现药物说明书上未提到的不良反应,症状严重,病人不能耐受,即停药,如静滴则更换输液器及液体,并保持原输液器及液体,按医嘱进行抗药物不良反应。继续观察病人的症状和体征。进行护理记录,并报告药物不良反应督察员或直接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第2篇:药物不良反应

104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摘要】目的 通过研究分析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为临床合理安全用药提供科学的依据,减少ADR事件的发生。方法 对我院2014.4.1-2014.6.30.发生的104例ADR报告,按药物的种类、剂型、患者的年龄及性别、给药途径、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进行汇总分析。结果 发生不良反应的104例中女性所占比高于男性;药物剂型中,注射液比例最高,其次为粉针剂;给药途径中,主要是静脉滴注;临床表现以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多,其次为胃肠出系统损害;药物种类中,以抗菌药物为主。结论 通过对我院不良反应的观察,临床应加强ADR监测工作,以减少ADR的发生,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了依据。【关键词】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药物不良反应(adwerse drug reactions,简称ADR)是指患者服用正常剂量的药物用于预防、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反应【1】。ADR的监测是加强药物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合理安全用药的最重要措施。对我院2014.4.1-2014.6.31发生的104例ADR报告,通过汇总分析,现ADR报告进行回顾性分析如下。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04例ADR报告中,其中男性发生44例,占42.31%;女性发生60例,占57.70%。男女比例0.73:1。年龄15~44岁29例,占27.88%;年龄45~64例52例,占50%;年龄≥65岁23例,占22.12%。

1.2 研究方法 通过分析104例ADR 报告,按药物剂型、给药途径、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与严重的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等进行汇总分析。2 结果

2.1 药物不良反应的剂型分布 104例ADR报告中涉及的药物剂型,其中注射液比例最高,占32.14%,其次为粉针剂和片剂均占30.71%和14.29%。见表1。

表1药物不良反应的剂型分布

药物剂型 数量(例)

比例(%)

注射液 45 32.14 粉针剂 43 30.71 片剂 20 14.29 胶囊 16 11.43 肠溶胶囊 2 1.43 颗粒 2 1.43 其它 12 8.52 合计 140 100

2.2 药物不良反应的给药途径分布 104例不良反应报告涉及的给药途径主要为静脉滴注,占57.14%。见表2。

表2 药物不良反应的给药途径 用药途径 数(例)比例(%)

静脉滴注 80 57.14 口服 49 35.00 肌内注射 4 2.86 静脉注射 3 2.14 鼻饲 1 0.71 其它 3 2.14 合计 140 100.00 2.3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 所收集的不良反应中,新的、严重的报表为54例,占51.92%。其中,新的严重的为7例,新的一般的为27例,严重的为20例,一般的为50例。104例不良反应报告所累及的器官中,以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多,占35.58%;其次为胃肠出系统损害,占33.56%,所涉及的具体的不良反应见表3。

表3 104例ADR病例的临床表现及涉及的系统

分类

不良反应名称 皮肤及附件损害 皮疹、瘙痒、潮红、局部红肿、多汗、静脉炎、水肿、冷汗、紫绀、皮肤湿冷

胃肠系统损害 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灼热、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神经系统损害 头晕、失眠、麻木、头痛、疼痛、眩晕

2.4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种类 发生不良以抗菌药物为主。不良反应发生率排在前10位的药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6例,注射用依替米星5例,哌拉西林舒巴坦钠5例,甲硝唑氯化钠5例,注射用阿洛西林钠4例,乙哌立松片3例,注射用头孢美唑钠3例、注射用环磷酰胺3例,紫杉醇3例,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3例。其中,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依替米星、哌拉西林舒巴坦钠和甲硝唑氯化钠的不良反应最多。3讨论

从本组ADR报告分析的结果看,药物不良反应的比例中女性所占比高于男性,45~64岁年龄段患者所占比例也比其他年龄段高;药物剂型中,注射液比例最高,其次为粉针剂和片剂;给药途径主要为静脉滴注;以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多,其次为胃肠出系统损害;发生不良以抗菌药物为主。

本组ADR报告中,药物剂型中注射液所占比例最高,而且静脉滴注给药途径的比例也最高。这主要与静脉滴注时药物直接进入血液,无肝脏首过效应有关。另外,与医护人员的给药操作、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药物的PH、渗透压、药物浓度、放置时间、药物的滴

例次 构成比(%)37

35.58

35 33.65

21 20.19 注速度等诱因密切相关。因此,静脉给药应用予急重症病情,能口服用药者应尽量避免静脉给药【2】。

本组ADR报告中,以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多,主要表现为皮疹和瘙痒。这可能与皮肤损害的临床表现易于观察和诊断有关,且不易于其他疾病混淆。此外,目前临床上常用的一些抗生素抗原性较强易引起药疹。所有不良反应一经发现均立即停药。症状较轻的停药后则自行恢复。症状严重的需静推地塞米松、非那根等抗过敏药物或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在病人用药时,要密切观察病人生理情况的变化。

本组ADR报告中,抗菌药物引发的ADR居首,与国内报道一致【3】。这与抗菌药物使用频率高、用量大、合并用药多有关系。目前我国抗菌药物不合格使用的比例超过了50%,已成为世界上滥用抗菌药物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本组报告中抗菌药物中以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所引发的药物不良反应较为多见,表现为不规则红斑,瘙痒、静脉炎、腹痛、腹泻、失眠,严重的导致喉痉挛呼吸困难和过敏性休克等症状。喹诺酮类近年来发展迅速,在临床上应用越来越多,具有抗菌谱广,抗菌效果好等优点,但该类药物依然存在软骨神经、神经毒性等不良反应,临床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因此必须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避免无指征用药,减少过多的预防用药、联合用药、过大剂量和长疗程用药。

通过对ADR的分析评价,发现药品ADR的各项信息并及时反馈,提高临床对ADR的重视和警惕,主动干预某些ADR的发生、发展。因此要加强ADR监测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医、药、护三者之间的合作,共同做好ADR监测工作,避免和减少ADR的发生,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使患者得到最佳的药物治疗。

参考文献:

【1】 朱立忠,王宇军.195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中国中医药咨讯,2010,2(34):150 【2】 任新风.348例药品不良反应分析【J】.医药导报,2012,31(5):686-686.【3】 赵泉,梁延平,程东升,等。770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9,29(19):1649-1696

第3篇:药物不良反应

项目编号: 2013-16-01-001 项目名称:社区常用药物以及社区急救药物的安全应用(省必修)

1.下列哪一个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单选题)

A、酮康唑致肝功能受损

B、反应停(沙利度胺)致海豹儿 C、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致患者死亡 D、西立伐他汀致横纹肌溶解症

2.下列中的哪项不是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判断过程中须考虑的()

(单选题)

A、用药与不良反应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 B、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 C、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是否消失或减轻; D、是否属于门诊处方用药或住院医嘱用药

3.下列药物哪一个不是解痉止痛药()

(单选题)

A、硫酸阿托品 B、山莨菪碱 C、颠茄酊 D、阿司匹林

4.临床用药安全的主要影响因素不包括()

(单选题)

A、用药错误 B、药品质量问题 C、药品自身的不良反应 D、缺乏调研评价资料

5.高血压危象伴心功能不全者可选用()

(单选题)A、硝苯地平 B、硝普钠 C、硝酸甘油 D、普萘洛尔

6.低血压是指成年人血压长期低于()的情况。A、70/50 mmHg B、140/90 mmHg C、110/70 mmHg D、90/60mmHg

(单选题)

第4篇:药物不良反应

药物不良反应

酒泉市医院药剂科

郭晓玲

世界各国住院患者发生ADR比率约为10~20%,其中5%死于严重ADR。

我国ADR发生率约占住院患者的10~30%,每年因ADR入院患者达500万人/次,每年死于ADR约有19万人,也有资料表明为24万人。

一、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

 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首先应正确理解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 简称ADR)的含义。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该定义排除了意外的过量用药或用药不当所致不良反应。如通常所说的过敏反应、副作用、毒性作用。

药品的副作用,也叫副反应,是指药品按正常剂量服用时所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其它作用。

这些作用本来也是其药理作用的一部分,例如阿托品具有解除胃肠道肌肉组织痉挛作用,同时也具有扩大瞳孔的作用。当患者服用阿托品治疗胃肠道疼痛时,容易产生视物不清的副作用。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药品的副作用(副反应),还包括药品的毒性作用(毒性反应)等;副反应只是药品不良反应中的一部分。

一般情况下,药品的副作用程度较轻,如果有的人副作用程度很重,就要考虑改用别的药。患者初次服用某种药品,一般要从较低剂量开始,服用后仔细注意疗效怎样,有没有副作用;如疗效、副作用不明显,可适当增加剂量,但不能超过最大治疗剂量。增加剂量后更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

毒性反应也叫毒性作用,是指药物引起身体较重的功能紊乱或组织病理变化。一般是由于病人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它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而导致的。

那些药理作用较强,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容易引起毒性反应。此外,肝、肾功能不全者,老人、儿童易发生毒性反应。少数人对药物的作用过于敏感,或者自身的肝、肾功能等不正常,在常规治疗剂量范围就能出现别人过量用药时才出现的症状。

过敏反应是人体对药物一种超出限度的反应,它本质上属于一类免疫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对于人是一种外来的“异物”,人的身体生来就有一种对“外来异物”作出反应的能力,这本来是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但是这种反应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这里要着重指出,所要监测的药物不良反应是在“正常用量,正常用法”下出现的不

良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这一点将在客观上消除医护人员认为出现不良反应就是医疗事故的误解,提高填报积极性,以利于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开展。

二、药物不良反应的分类

药物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按病因将其分为A型不良反应和B型不良反应

(一)A型不良反应

 A型反应又称之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dose-related adverse reactions)是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和剂量有关,一般容易预测,其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抗凝血药所致出血,苯二氮药引起的瞌睡。药物的副作用、毒性作用、过度作用均属A型反应;继发反应、首剂反应、撤药综合征等由于和常规药理作用有关,也属A型反应范畴。

(二)B型反应

 B型反应又称之为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non-dose-related adverse reactions)是一种和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难预测,发生率低而死亡率高。药物变态反应和特异质反应均属B型反应。

三、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

药物种类繁多,用药途径不同,体质又因人而异。因此,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也是复杂的。

药物方面 机体方面 给药方法

(1)药物方面的原因:

1)药理作用:很多药物在应用一段时间后,由于其药理作用,可导致一些不良反应,例如,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能使毛细血管变性出血,以致皮肤、粘膜出现瘀点,瘀斑,同时出现类肾腺上皮质功能亢进症。

2)药物的杂质:药物生产中可能混入微量高分子杂质,亦常渗入赋形剂等,如胶囊的染料常会引起固定性皮疹。青霉素过敏反应是因制剂中含微量青霉素烯酸、青霉素噻唑酸及青霉素聚合物等物质引起的。

3)药物的污染:由于生产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常可引起严重反应。

4)药物的剂量:用药量过大,可发生中毒反应,甚至死亡。

5)剂型的影响:同一药物剂型不同。由于制造工艺和用药方法的不同,往往影响药物的吸收与血液中药物的浓度,亦即生物利用度有所不同,如不注意掌握,即会引起不良反应。

6)药物的质量问题:同一组成的药物,可因厂家不同,制剂技术差别、杂质的除去率不同,而影响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如冠心平中的不纯物对氯苯酚则是发生皮炎的原因。氨苄青霉素中的蛋白质则是发生药疹的原因等。

(2)机体方面的原因:

1)种族差别:在人类白色与有色人种之间对药的感受也有相当的差别。甲基多巴所诱发的溶血性贫血在不同种族间的发生率是不同的。如进行直接抗球蛋白试验时,服用此药的高加索人则15%出现阳性,而服用此药的印第安人和非洲人以及中国人都未发生阳性。解热消炎剂异丁苯酸在英国则多出现损伤,而在日本则比较少见等。

2)性别:在药物性皮炎中,男性发病者多于女性,其比率约为3:2。西咪替丁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保泰松和氯霉素导致的粒细胞缺乏症,妇女比男性高3倍,氯霉素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则为2倍。据报告:不良反应男性发生率占7.3%(50/682),女性则为14.2%(68/478)。

3)年龄:老年人、少年、儿童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例如青霉素,成年人的半衰期为0.55小时,而老年人则为1小时,老年人由于血浆蛋白浓度减少,与药物结合能力也降低,如苯妥英钠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较45岁以下的人低26%,小儿对中枢抑制药,影响水盐代谢及酸碱平衡的药物均较敏感。

一般地说,乳幼儿较成人易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有:药物代谢速度较成人慢,肾排泄较差,作用点上药物作用的感受性较高,且易进入人脑内等。据统计,不良反应发生率,60岁以下者为6.3%1(42/667),而60岁以上者为5.4%(76/493),老年人使用洋地黄及利血平等尤应注意。

4)个体差异:不同个体对同一剂量的相同药物有不同反应,这是正常的“生物学差异”现象。例如,对水杨酸钠的不良反应就是个体差异。300例男性病人用水杨酸钠治疗,约有2/3的病人在总量为6.5~13.0g时发生不良反应,但在总量仅为3.25g时,已有不数病人出现反应,也有个别病人在总量达30.0g左右时才出现反应,引起反应的剂量在不同个体中相差可达10倍。

有时,个体差异也影响到药物作用的性质,例如巴比妥类药物在一般催眠剂量时,对大多数人可产生催眠作用,但对个别人不但不催眠甚至引起焦躁不安、不能入睡。吗啡也有类似情况,对个别人不表现抑制作用,而是兴奋作用。前述之过敏反应和特异质即是个体差异的表现。

5)病理状态:病理状态能影响机体各种功能,因而也能影响药物作用。例如腹泻时,口服药的吸收差,作用小。肝肾功能减退时,可以显著延或加强许多药物的作用,甚至引起中毒。6)血型:据报告,女性口服避孕药引起血栓症,A型较O型者多。

7)营养状态:饮食的不平衡亦可影响药物的作用,如异烟肼引起的神经损伤,当处于维生素B6缺乏状态时则较正常情况更严重。对缺乏烟酸饲养的动物,当用硫喷妥钠麻酔时,作用增强。

(3)给药方法的影响:

1)误用、滥用、医护药人员处方配伍不当,病人滥用药物等均可发生不良反应。

2)用药途径:给药途径不同,关系到药的吸收、分布,也影响药物发挥作用的快慢强弱及持续时间,例如静脉直接进入血液循环,立即发生效应,较易发生不良反应,口服刺激性药物可引起恶心、呕吐等。

(4)用药持续时间: 长期用药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发生蓄积作用而中毒。

(5)药物相互作用:联合用药不当,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亦随之增高,据报告5种药并用的发生率为4.2%,6~10种为7.4%,11~15种为24.2%,16~20种为40%,21种以上达45%。

(6)减药或停药:减药或停药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例如治疗严重皮疹,停用糖皮质激素或减药过速时,会产生反跳现象。

四、监测报告系统

1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3 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二○○四年三月四日 起实行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厅(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五、监测报告方法

(一)自愿报告制度(spontaneous reporting system, SRS)

 自愿报告系统又称黄卡制度(yellow card system),因英国的报告卡为黄色而得此名。这是一种自愿而有组织的报告制度,监察中心通过监测报告单位把大量分散的不良反应病例收集起来,经加工、整理、因果关系评定后储存,并将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反馈给各监测报告单位以保障用药安全。目前,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成员国大多采用这种方法。自愿报告制度的优点是简单易行、监测覆盖面大,不足之处在于有漏报现象。

(二)义务性监测(mandatory or compulsory monitoring)

 1975年瑞典在自愿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发展成义务性监测报告制度,要求医师报告每一例不良反应,从而使报告率大为提高。

(三)重点医院监测(intensive hospital monitoring)

 重点医院监测系指定有条件的医院,报告不良反应和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系统监测研究。这种方法覆盖面虽然较小,但针对性和准确性提高。

(四)重点药物监测(intensive medicines monitoring)

 重点药物监测主要是对一部分新药进行上市后监察,以便及时发现一些未知或非预期的不良反应,并作为这类药品的早期预警系统。哪些新药需要重要监测由药物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决定。专家委员会根据该药品是否为新型药物;其相关药品是否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并估计该药是否会被广泛应用而决定取舍。

(五)速报制度(expedited reporting)

 许多国家要求制药企业对其产品有关的药物不良反应作出“迅速报告”,这种报告在时间选择上各有解释,美国FDA要求制药企业在收到或获悉不良反应报告后15日之内将收集的病例上报,FDA根据报告作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六、报告程序

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厅(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每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一般不良反应报告;对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应当进行核实,并于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报告,同时抄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局);每年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定期汇总报告。

我国目前医院报告不良反应的程序,一般均由医师或临床药师填写报告表,交本院药剂科临床药学组,该组对收集的报表进行整理、加工,然后全部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定期向各医院反馈本地区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并将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报告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预防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是一个关系全社会的系统工程。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个工作,起草有关法规,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给以各方面必要的支持,及时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其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该设立相应的部门,认真地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病例;

然后,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杂志应该经常宣传普及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知识;最后医药院校应该对学生加强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教育,消费者也应该努力学习一些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知识,提高这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不一定停产

有的药品不良反应虽然严重,但是发生率很低,不良反应可以治愈,临床上还需要这个药品,这样的药品可以严格管理,必要时修改药品使用说明书,不一定停产。换句话说,一种药品是否应该停止使用,要对其进行获益与风险的综合衡量才能决定。人体对不良反应的不同表现

人体原来没有接触过某种药品,体内没有对这种药品的抗体,一般不会发生过敏反应。接触过这种药品后,身体里有了抗体,再遇到这种药品,就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另外,有些人的过敏反应主要是对药品里的杂质、辅料、添加剂过敏。不同厂家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同的辅料、添加剂,产品的杂质情况不同,也会出现“原来不过敏、后来过敏”的情况。所有的药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

任何药品都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但是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可以有很大的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

许多人认为,只有质量不合格的假药、劣药、医务人员或患者自己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事实上,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也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不良反应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责令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通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是我国新建立的一项及时反馈药品安全性隐患的制度。有关专家表示,被通报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通报旨在提醒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建立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及时报告已经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以各种方式发布信息,限制、停止有关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甚至保护下一代的安全和健康。

医院不良反应的报告

医院的医师、药师、护士都有责任报告。医务人员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首先应停用可疑药物,对不良反应给予适当的治疗,并按规定及时向本院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部门报告(我院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是临床药学室),并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医院应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收集与上报工作。各科室应设立两名兼职监测员(通常可为一名医师和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及上报工作。

科室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表中内容、信息、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等必须真实、完整。

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填写 应做到以下要求:

1.“三个时间”的描述: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采取措施干预不良反应的时间;不良反应终结的时间。

2.“三个项目”的描述:不良反应初始发生时的相关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动态变化的相关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采取干预措施后的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

3.做到“两个尽可能”:不良反应/事件的表现填写时要尽可能明确、具体,有关辅助检查结果要尽可能明确填写。(1)药品的相关信息(2)原患疾病的信息 2)常见的错误

药剂科应经常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查实后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科室对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及救治情况,需在病历中如实体现,药剂科会在病历信息系统记录中进行核实。

谢谢!

第5篇:药物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打印)

药物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应严格适应症,出现不良反应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

2、若为一般过敏反应,情况好转者可继续观察并做好记录。

3、患者在注射或输液时发生反应,如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寒战、面色苍白、皮疹、发热等,就地抢救,必要时行心肺复苏。

4、出现休克者,行抗休克治疗

5、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6、及时报告药剂科、护理部。

7、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液器具和药物进行封存。

二、处理程序

停药→报告医生并遵医嘱处理→就地抢救 →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记录抢救过程→及时上报→保留药物→送检

用药错误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用药,静脉用药者保留静脉通路,改换其他液体和输液器。 2.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药。

3.情况严重者就地抢救,必要时行心肺复苏,口服者清除胃内容物。 4.记录患者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5.及时报告药剂科、护理部。6.保留输液器和药物送药剂科。

7.患者家属有异议时,立即按有关程序对输液器具进行封存。

二、程序

立即停止用药→更换液体和输液器→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就地抢救→观察生命体征→记录抢救过程→及时上报→保留输液器和药物→送检 化疗药物外渗应急预案及流程

1.立即停药,回抽残留药物,回抽的血及液体量以3~5ML为宜。

2.在渗漏部位皮下环行注射相应的解毒剂:A:蒽环类抗生素:局部注射地塞米松5mg+2%利多卡因100mg,1次/天,连续三天,减少局部疼痛和炎症反应;或局部注射8.4%碳酸氢钠5ml+地塞米松5mg,减少药物与NDA结合,减少炎症反应。B:氮芥、丝裂霉素:10%硫代硫酸钠4ml+0.9%NS6ml混合局部注射,使药物迅速碱化,减少与DNA结合,减少损伤。或维生素C1ml+5%GS5ml,局部注射,阻止药物与局部组织发生氧化还原反应。C植物碱类:也与蒽环类一样,用8.4%碳酸氢钠5ml+地塞米松5mg局部注射,起化学中和作用。3.抬高患肢24~48小时,避免局部受压,促进血液回流,减少局部组织肿胀。

4.局部用冰袋冷敷,冷敷温度4~6℃,每隔15分钟冷敷15分钟,最长48小时,以降低药物活性,减轻局部肿胀。但植物碱类不能冰敷,应给予局部间断热敷,温度56~60℃。5.疼痛剧烈者,2%利多卡因100mg局部封闭。6.密切观察,观察时间不得少于10天。

化疗药物外渗应急流程

立即停药→回抽残留药物及血液→在渗漏部位皮下环行注射相应的解毒剂→抬高患肢→局部冷敷或热敷→疼痛剧烈者给予局部封闭→密切观察

第6篇:药物过敏反应应急预案

药物过敏反应应急预案

《预防措施》

填写知情同意书;详细询问病史(特别是过敏史),药量自少至检查治疗量,并认真观察病人反应适时终止用药。

《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用药并终止检查,使病人平卧。 2、大流量高浓度吸氧。

3、建立静脉通道,快速输入生理盐水。

4、甲强龙40-80mg,加生理盐水100ml快速静滴或用氢化可的松200mg加5%或 10%葡萄糖100ml静脉滴注。

5、苯海拉明20mg,肌肉注射。皮下注射盐酸肾上腺素0.5~1mg,如症状不缓解,可隔10-15分钟重复给药。

6、呼吸困难不缓解甚至加重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或配合施行气管切开术。 7、在上述抢救的同时,通知急诊科或麻醉科等相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救护,适时 转送相关科室。

第7篇:输血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输血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为更好地控制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医护人员应该知晓识别和确定潜在的输血不良反应症状和标准,一旦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规范应急处理,为此特制定本预案。

1.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护士依据血液输注与护理管理程序观察记录病人症状和体征,发生疑似输血反应时应立即通知主管医师和血库人员,一旦出现可能为速发型输血反应症状时(不包括风疹和循环超负荷),立即停止输血,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1.1发热反应:

输血中或输血后1-2小时内,体温升高1℃或以上,有时伴头痛、烦躁、皮肤潮红等。1.2溶血反应:

急性溶血反应:寒战、发热、头痛、腰背痛、恶心、呼吸困难、血红蛋白尿、尿少,严重者出现DIC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全麻下手术区出现严重出血及低血压。

迟发性溶血反应:输血后1天以后出现低热、黄疸、血红蛋白尿。1.3过敏反应:

荨麻疹、皮疹、哮喘、腹泻、血管神经性水肿,严重可出现过敏性休克。1.4输血后紫癜:

输血一周后出现瘀斑、瘀点、黏膜出血、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出现内脏和颅内出血。1.5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

常在输血后30-60分钟内突然寒战、发热、干咳、哮喘、呼吸急促窘迫、紫绀,伴有血压下降、休克、肾功能衰竭。1.6肺微血管栓塞:

临床表现为突然烦躁,极度呼吸困难,严重缺氧。1.7循环超负荷:

输血过快或过量导致心力衰竭或急性肺水肿。1.8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

常发生于输血后2-30天,发热、红斑,严重者出现红皮病、水疱和皮肤剥脱,多伴有全血细胞减少。1.9细菌性输血反应:

低血压、发热、发冷、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少尿、休克甚至DIC。2.血库工作人员查找原因,首先血库应调查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确定是否发生了溶血性输血反应。立即查证:

2.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同时用受血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标本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需外送)。

2.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2.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2.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2.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2.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2.8输血后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应依法至少保存7天,以便出现输血反应时重新进行测试。3.临床医师对症处理措施

3.1依据输血不良反应识别和处理措施对症处理。

3.2临床医生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送血库,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4.血库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相关检测和评价,与临床医师尽快找出输血反应原因,职能部门会同血库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评价,由血库详细填写输血反应反馈单送回临床。危及生命的反应立即上报医务科及输血管理委员会,相关资料长期保存。

第8篇:肿瘤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

肿瘤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抗肿瘤药物在抑制或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机体的某些正常器官细胞同样有毒害作用,主要是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粘膜上皮细胞和生殖细胞等。为临床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提高临床治疗效果,预防或减少不良反应的产生,提高肿瘤患患者生存质量。特制定本预案。

二、人员职责

护士职责:

(一)主动发现患者化疗中和化疗后的不良反应。

(二)认真倾听患者的不适主诉。

(三)对患者进行安慰和解释。

(四)及时向医生汇报患者的不适主诉。

(五)将患者不良反应及医生处理情况记录在患者护理记录中。

医生职责:

(一)主动发现患者不良反应。

(二)对护士汇报的情况认真核实。

(三)对不良反应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在病程中。

(四)死亡或严重不良反应在24小时内向药学部作出书面汇报,并按医院不良

反应处理程序处置。

三、抗肿瘤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

(一)骨髓抑制

绝大多数抗肿瘤药物对造血系统都有不同程度的毒性。骨髓抑制毒性较明显的药物有氮芥、甲氨蝶呤、丝裂霉素、替尼泊苷、长春瑞滨、拓扑替康、多西他赛、紫杉醇、吉西他滨、顺铂、卡铂、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诺维本、开普拓等。

(二)消化道反应

临床主要表现:恶心、呕吐、厌食、急性胃炎、腹泻、便秘等,严重时出现胃肠道出血、肠梗阻、肠坏死,还有不同程度的肝损伤。致吐机制较为复杂,致吐作用也程度不同。明显致吐的药物(致吐率90-100%):顺铂、氮芥等。较强致吐(致吐率60-90%):环磷酰胺、阿霉素、卡铂、亚硝脲类等。中度致吐(致吐率30-60%):异环磷酰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地辛等。弱致吐(致吐率6-30%):博来霉素、长春新碱等。

(三)神经系统反应

临床主要表现:外围神经包括肢体麻木和感觉异常、可逆性末梢神经炎、深腱反应消失、下肢无力。中枢神经包括短暂语言障碍、意识混乱、昏睡、罕见惊厥和意识丧失。植物神经包括小肠麻痹引起的便秘、腹胀。听神经包括耳鸣、耳聋、头晕,严重者有高频听力丧失。引起神经系统毒性的药物有:紫杉醇、异环磷酰胺、丙卡巴肼、长春新碱、奥沙利铂等,且神经毒性多与药物剂量相关。

(四)心血管系统

临床主要表现:心电图改变、心律失常,非特异性ST-T段异常,少数患者可出现延迟性进行性心肌病变。蒽环类药物心脏毒性反应较为突出,呈剂量累积性,如阿霉素积累量超过600㎎/㎡时,心肌病发生率可达15%以上,目前推荐阿霉素的累积剂量不得超过500㎎/㎡。

(五)呼吸系统

临床主要表现:肺毒性包括间质性肺炎、肺水肿、肺纤维化、急性呼吸衰竭等。急性型可发生在治疗期间的任何剂量之间,初期发生干咳,X线检查阴性,几天到几周X线片显示快递进行性改变,血氧值降低而需要给氧。急性肺毒性作用不可逆。慢性型主要与剂量有关,开始时患者出现干咳但不发热,当X线片显示进行弥漫性浸润改变时,应进行肺活检并停止治疗。主要药物有博来霉素、卡莫司汀、丝裂霉素、甲氨蝶呤、吉非替尼等。

(六)泌尿系统

临床主要表现:肾损害包括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酐升高或蛋白尿,甚至少尿、无尿、急性肾功能衰竭。化学性膀胱炎包括尿频、尿急、尿痛及血尿、膀胱纤维化。代表药物为顺铂。

(七)变态反应

一般变态反应临床主要表现:皮疹、血管性水肿、呼吸困难、低血压、过敏性休克等。引起变态反应的常见药物有:左旋门冬酰胺酶、平阳霉素、博来霉素、紫杉醇、蒽环类药物、鬼臼毒类药物等。

(八)局部组织刺激反应

给药部位静脉炎。静脉注射时漏出血管外造成疼痛,引起局部皮肤组织溃疡,甚至坏死。常见外渗引起不同程度的局部损害药物有:胺苯丫啶、蒽环类、放线菌素D、丝裂霉素、长春碱类、鬼臼乙叉苷、氟尿嘧啶、紫杉醇、米托蒽醌、卡莫西汀、达卡巴嗪等。

(九)其他

脱发(常见,通常为可逆性),低钠(镁、钾)血症、高钙血症,刺激性结膜炎、视神经病、视网膜色素沉着、致盲,性腺功能失常,还可导致白血病、肾癌、膀胱癌。

四、应用抗肿瘤药物注意事项

(一)治疗前所有患者必须有明确的诊断,一般应当有病理或细胞学诊断。多数抗肿瘤药物有一定毒性,所以不能作“诊断性治疗”或安慰剂,以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二)患者需要一般状况良好(Karnofsky记分在50-60以上,WHO记分为0-1),记分和肝肾功能正常才能耐受抗肿瘤治疗。凡有以下情况者应当谨慎考虑药物和剂量:年老体弱、以往接受多程化疗或(及)放疗、肝肾功能异常、明显贫血、白细胞或(及)血小板减少、营养不良、肿瘤导致多发骨转移、肾上腺功能不全、有发热感染或其他并发症、心肌病变、过敏体质、有出血倾向、食管或胃肠有穿孔倾向者。已有明显恶液质的患者,除非所换是敏感肿瘤,由于不能耐受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一般应当不用化疗和生物治疗。

(三)确定抗肿瘤治疗后应定出具体计划,选用合适的药物、配伍、剂量、给药途径、方法和疗程。按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较为可靠,不可长期用药或提高剂量。治疗中必须密切观察有无过敏、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肝肾功能损伤等,并给予适当的对症处理。

(四)疗程结束后应当长期随访,观察可能的远期不良反应。

(五)在治疗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立即停药,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呕吐频繁、影响进食或电解质平衡;腹泻超过每日5次或出血性腹泻;任何3度以上的不良反应;心肌损伤;中毒性肝炎;中毒性肾炎;化学系肺炎或肺纤维化;穿孔、出血、栓塞、休克等严重并发症。

五、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对策

(一)外渗

抗肿瘤药物在输注过程中漏入或浸润到皮下会发生局部反应,包括局部渗漏引起组织反应或坏死,严重者可发生栓塞性静脉炎。这与抗肿瘤药物的组织刺激性有关。引起强刺激性的药物有:更生霉素、多柔比星、柔红霉素、丝裂霉素、氮芥、光辉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长春瑞宾等。如果发生药液外渗或栓塞性静脉炎,应立即停止输液,限动肢体,回抽外渗药物,拔针,外渗部位避免施压;局部使用解毒剂;按不同药物局部用冷敷或热敷;局部用中药或硫酸镁等。一般而言,静脉炎的处理防胜于治。在使用强刺激性药物时,应将药物稀释到一定浓度,滴注时调节好滴速,不宜过快。选择深静脉或中央静脉置管对预防栓塞性静脉炎有很大帮助。

(二)过敏反应

较易发生过敏反应的细胞毒药物有紫杉醇、多西他赛、依托泊苷、替尼泊苷、博来霉素、多柔比星、左旋门冬酰胺酶、顺铂、奥沙利铂等。分子靶向药物中,其中带有非全人源成分的单克隆抗体,如利妥昔单抗、西妥昔单抗等都可能导致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可分为局部和全身:局部过敏反应表现为沿静脉出现的风团、荨麻疹或红斑,常见于多柔比星和表柔比星;在用药开始后15分钟内出现的症状或体征应视为全身性过敏反应,可表现为颜面发红、荨麻疹、低血压、紫绀等。患者可诉有瘙痒、胸闷、言语困难、恶心、失听、眩晕、寒战、腹痛、排便感及焦虑等。应用易发生过敏的抗肿瘤药物前,可预防性使用地塞米松等药物,输液期间严密观察,并根据过敏反应分级情况,对症应用肾上腺素、沙丁胺醇、甲强龙等。

(三)发热

已知能引起发热化疗药物有:博来霉素、更生霉素、多柔比星、吉西他滨、氮芥、光辉霉素、氮烯咪胺、左旋门冬酰胺酶、高剂量甲氨蝶呤、阿糖胞苷等。大多数细胞因子和单克隆抗体也可引起发热反应。发热反应一般不需特别处理。有博来霉素引起的过高热,系罕见敏感个体直接释放致热源所致,也有与疾病相关的发热,如淋巴瘤患者在使用博来霉素过程中发热的现象,因此在淋巴瘤患者中使用博来霉素,应在用药前以低剂量(1㎎)做皮肤试验,严密观察体温、血压。如果有过敏反应发生,应及时补液,使用退热剂及激素处理,可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四)造血系统反应

在细胞毒药物中,除了博来霉素、门冬酰胺酶和长春新碱等少数药物有轻微的骨髓抑制作用外,几乎所有的细胞毒药物都有骨髓抑制反应。干扰素和三苯氧胺也可引起白细胞减少,但多不严重。皮质激素在某种程度上有骨髓保护作用。现在也发现少数靶向药物,如索拉菲尼也可有轻至中度的骨髓抑制作用。抗肿瘤药物引起骨髓抑制的程度与患者个体骨髓贮备能力关系密切。对于骨髓抑制的救治措施有:

粒细胞减少可选用利血生、鲨肝醇等口服,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避免损伤性、侵入性操作,避免交叉感染;粒细胞严重低下的患者应实行隔离。如体温超过38℃并持续存在,外周血中性粒细胞低于1.0×109/L,即应根据经验联合应用有效的广谱抗生素。如多种抗生素治疗无效,应考虑其他少见致病菌或真菌的感染。血小板低于20×109/L以下有发生自发性出血可能,必要时

可输注单采血小板,酌情皮下注射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1L-11)或血小板生长因子(TPO)。

(五)胃肠道反应

胃肠道反应也是常见的化疗不良反应,可表现为黏膜炎、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甚至出现血性腹泻。食欲不振为化疗最初反应,出现于化疗后1-2天,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孕酮类药物有助于改善食欲。

1.恶心和呕吐较易引起恶心呕吐的化疗药物有环己亚硝脲、甲基苄肼等药物或静脉滴注氮芥、顺铂、氮烯咪胺、多柔比星、链脲霉素等。目前用于止吐的药物有:①5-羟色胺3型(5-HT3)受体拮抗剂;②甲氧氯普胺;③地塞米松;④氯丙嗪等。目前常单用5-HT3受体拮抗剂或联合地塞米松,可加用镇静药物如地西泮、异丙嗪等。

2.黏膜炎在癌症治疗过程中,40%的标准化疗患者和60%的骨髓移植患者可有口腔黏膜炎。直接口腔毒性一般发生于化疗后5-7天。以抗代谢与抗生素类药物多见,往往首先见于颊粘膜和口唇交接处,对酸性刺激敏感为早期线索,有龋齿和牙周病者多较严重,反应常与剂量有关并呈累积性。体质衰弱和有免疫抑制的患者易继发真菌感染。在给予可能引起口腔炎的药物时,事先宜对患者介绍有关口腔卫生及护理的常识。发生口腔炎后的处理为:①持续而彻底的口腔护理,经常特别是进食后用复方硼砂液、3%重碳酸钠或3%双氧水漱口。出现霉菌感染多伴有白斑或白膜,应以制霉菌素液漱口或用含制霉菌素的口腔涂剂局部涂布。口腔溃疡还可选用中成药如冰硼散、珍珠散或锡类散涂布;②合理调整进食,应进相当于室温的高营养流汁或饮食,避免刺激性食物。急性期疼痛明显时可在进食前15-30分钟用抗组胺药物或表面麻醉剂如普鲁卡因或利多卡因止痛;③加强支持治疗,纠正水盐电解质失衡。

3.腹泻化疗药物引起的腹泻最常见于抗代谢药,如氟尿嘧啶、甲氨蝶呤、阿糖胞苷等。较常引起腹泻的有更生霉素、羟基脲、柔红霉素、伊立替康、亚硝脲类、紫杉醇、吉非替尼、索拉菲尼等。干扰素和白介素-2也可引起腹泻。如果出现化疗后的腹泻,处理原则:①进低纤维素、高蛋白食物,补充足够液体;②避免对胃肠道有刺激的药物;③多休息;④止泻药;⑤必要时静脉补充液体和电解质;⑥腹泻次数1日超过5次以上或有血性腹泻者应停用有关化疗药物。伊立替康引起的延迟性腹泻是指伊立替康化疗结束24小时后出现的腹泻,中位发生于5-7天,但整个化疗间歇期都有可能发生。一旦发生延迟性腹泻立即给予洛哌丁胺(易蒙停)2片并补充大量液体,继之每2小时1片,直至末次稀便后继续服12小时,最多不超过48小时以免引起麻痹性肠梗阻。值得注意的是不应预防性使用洛哌丁胺。如按上述治疗腹泻仍持续超过48小时,则应开始预防性口服广谱抗生素,并给予胃肠外支持治疗,同时改用其他抗腹泻治疗,如生长抑素八肽。

4.便秘使用有神经毒性的化疗药物有可能导致便秘,这些药物包括长春花生物碱(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长春酰胺、长春瑞滨)、依托泊苷和顺铂。其他如多西他赛、米托蒽醌等也有报告。长春花生物碱尤以长春新碱最为突出,偶可发生麻痹性肠梗阻。对高龄患者有必要减量使用。处理:①膳食富含纤维,多食新鲜水果和蔬菜,充分摄入液体;②缓泻剂软化大便③控制使用5-HT3受体拮抗剂的次数;④必要时通过腹部X光片了解肠道情况。

(六)皮肤反应

常见的皮肤反应有脱发、荨麻疹、红斑浮肿、色素沉着症、皮疹等。脱发以

蒽环类和植物类药物最为明显,一般发生在首剂化疗后2-3周,在停化疗后6-8周可逐渐长出。应预先向患者说明可能出现的反应,减轻患者恐慌。吉非替尼、西妥昔单抗等可引起甲沟炎。手足综合征以卡培他滨和索拉菲尼最为明显,脂质体阿霉素也有报道。应预先向患者说明可能出现的反应,减轻患者恐慌。有文献报道塞米昔布(西乐葆)和维生素B6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七)心脏毒性

心脏毒性以蒽环类抗癌药最为常见,其中阿霉素的心脏毒性最为严重。阿霉素的心脏毒性通常分为两类急性毒性型,在用药后数小时至数天发生,可逆性的,停药后数天至2个月内可以恢复正常,但少数患者可能出现心包炎。延迟型发生于用药1-6个月后,主要表现为难逆转的心肌病变或心衰,大多发生于使用总量超过400㎎/㎡的患者。曲妥珠单抗(赫赛汀)所致的心脏毒性往往开始表现为舒张性左心室功能不全,而后发展成为收缩性左心室功能不全,大多都是轻微的、非特异性的,发生Ⅲ-Ⅳ度心功能不全者较少。表阿霉素的心脏毒性较阿霉素低,发生心脏毒性的累积剂量为900㎎/㎡。对于有心脏疾病的患者,或纵膈接受过放疗的患者,蒽环类药物需要慎用,累积剂量应低于上述标准。对于可能导致心脏毒性的药物,应根据说明,严格把握用药指征,控制用药累积剂量,联合化疗应注意避免心脏毒性药物合用,并应监测心电图、心功能,联合应用右丙亚胺等药物也有一定意义。

(八)肺毒性

约有10%接受化疗的患者出现肺损伤,绝大部分出现在治疗结束后2个月,最常见的表现为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炎和肺纤维化。最常见的药物是博来霉素和亚硝脲胺、丝裂霉素等。抗癌药物的肺损伤起病快慢不一,需密切观察化疗患者的临床表观改变,注意区别肺转移与肺部感染,及时发现和治疗抗肿瘤药物的肺毒性,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时间。

(九)肝毒性

抗肿瘤药物引起的肝脏毒性多为急性损害,表现为中毒性肝炎和胆汁淤积,严重者可致肝硬化。有肝功不全者应慎用或减量使用抗肿瘤药物,尤其是有肝损害的药物。化疗期间予保肝支持治疗,可以有效预防肝脏损伤。利妥昔单抗(美罗华)在乙肝病毒阳性患者中引起乙肝病毒激活,导致重症肝炎的报道屡有所见,因此在应用该药前应检测患者乙肝病毒DNA,DNA阳性者应慎用,或同时口服抗乙肝病毒药物。

(十)泌尿系统反应

大剂量抗肿瘤药物使用后肿瘤细胞短期内崩解,大量尿酸沉积,可影响排泄而导致肾功能损害。顺铂是最易引起肾脏损害的药物,每次用药前需监测肾功能水平,当肌酐清除率小于60mL/min时应给予减量25%,小于30mL/min时停止用药。顺铂用量较大时,要采用水化、利尿措施以保护肾功能,与还原性谷胱甘肽等保护剂合用,可减轻肾损害。环磷酰胺可引起出血性膀胱炎,贝伐单抗(阿互斯汀)可引起蛋白尿,严重时可引起肾病综合征。

(十一)神经系统反应

长春碱类药物对周围神经有较明显的毒副作用,可引起末梢神经炎,肠麻痹是其严重的不良反应。有效的治疗方案包括胆碱能受体激动剂,禁食和胃肠减压,静脉营养支持,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大剂量复合B族维生素,中医药,针灸,导泻灌肠等。异环磷酰胺和氟尿嘧啶可出现小脑共济失调。顺铂可引起耳鸣和高频听力减退,发生率高达11%,严重者可致耳聋。草酸铂可引起急性外周感觉

神经异常,偶见可逆性的急性咽喉感觉障碍。其可逆性的慢性外周神经病毒主要表现为肢体感觉迟钝和(或)感觉异常,在累积剂量达到850mg/m2以上时尤为明显,发生率为82%,在治疗过程中,应当叮嘱患者勿进冷食、冷饮及勿接触冷水或其他冷的物品。在以后的疗程中,将静脉输入的时间由2小时延长至6小时可以防止症状复发。

(十二)出凝血障碍及处理

光辉霉素和左旋门冬酰胺酶最易引起出凝血障碍、贝伐单抗可引起出血和伤口愈合延迟,吉非替尼可引起鼻出血,伊马替尼可致肿瘤瘤体出血,调整用药周期并减少药物剂量,小分子靶向药物引起的凝血障碍发生率可大为降低。对于可能出血的患者,必要时补充血小板治疗。

(十三)远期反应

较为常见的有生长迟缓、不育、免疫抑制、肝纤维化、神经损害和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化疗对性腺的影响可能是长时间的,甚至可能导致生殖能力的完全丧失。应用烷化剂类药物白消安、苯丁酸氮芥及环磷酰胺常发生闭经,甲基苄肼和长春花碱也有同样作用。甲氨蝶呤用于白血病维持治疗过程中,部分患者出现与肿瘤无关的骨折、骨质疏松和骨骼疼痛。第二个原发性肿瘤在有效治疗后发生率可达6%-15%,可发生于治疗后12个月至20年,高峰见于3-9年。化疗与放疗综合可使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发生率升高。

输血不良反应应急预案

药物过敏反应应急预案(共6篇)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a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岗位职责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岗位职责.docx》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岗位职责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