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开展打击河道违法行为利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打击河道违法行为利剑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和规范河道管理秩序,保障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石家庄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集中开展打击河道违法行为利剑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指导,按照“属地为主、区乡联动、专项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采取日常管理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整治和有效遏制河道违法行为,逐步建立监管严格、规范有序、协调联动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河道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维护河道良好的管理秩序,保障行洪安全。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宣传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重点区域内的洨河和泥河主要行洪河道管理秩序进行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种植、暴力抗法、取土、倾倒垃圾,拆除一批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障,规整河床,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河道畅通无阻,促进人水和谐。
三、主要任务 专项整治以清除违章阻水障碍物为主要任务。坚持“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全区行洪河道内的垃圾、违法建筑等违法违章阻水障碍物进行清除,并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区乡联动”的原则,由区水务局负责牵头抓总,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指导、督导、协调等工作,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本系统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一)水务局:负责专项行动沟通、协调、督导等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指导全区开展打击河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在专项行动过程中煽动闹事、暴力抗法、结伙斗殴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环保局:负责监察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影响,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参与调查处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四)交通局:负责通往河道道路交通的封堵、设障、管制等工作。
(五)监察局:负责做好对专项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等渎职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成果,及时报道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七)窦妪镇、西营乡:负责辖区河道内违章建筑、垃圾的清除工作。
五、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5 月 5 日至 5 月 10 日)。以区水务局为主,相关部门和窦妪镇、西营乡配合,对辖区河道清障任务进行一次彻底摸排,逐项进行登记造册。在摸清底数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方案,重点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工作措施等,并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5 月 11 日至 5 月 31 日)。各相关部门依据实施方案进行集中行动,按照“下猛药、出重拳、治顽疾、求实效”总体要求,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势,加大河道执法力度,对河道障碍物予以强行拆除,对河道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查处一批,法办一批,发挥震慑作用。
(三)巩固验收阶段(6 月 1 日至 6 月 5 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区政府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保障措施(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区领导任组长,区水务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监察局,区委宣传部以及有关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在全区上下形成打击河道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行动。要细化任务分解,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强力措施,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宣传报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设置告示牌、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让广大群众了解河道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治理的必要性,营造全民支持打击河道违法行为的浓厚工作氛围;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及报道专项行动成果,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区政府将按照区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开展督导检
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重影响专项行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