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 总则 ............................................. | 1 |
第二章 | 术语 ............................................. | 2 |
第三章 | 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 | 4 |
第四章 | 技术管理职责 ..................................... | 5 |
第五章 | 工程项目技术分类、分级管理和管理程序 ............ | 14 |
第六章 | 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 | 20 |
第七章 | 工程实施前期技术工作 ............................ | 21 |
第八章 | 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 ............................ | 23 |
第九章 |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 | 24 |
第十章 |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评审 .................... | 28 |
第十一章 |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评审 ............ | 30 |
第十二章 | 施工技术交底 .................................. | 31 |
第十三章 | 施工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 ........................ | 33 |
第十四章 | 设计变更 ...................................... | 35 |
第十五章 | 临时工程设计管理 .............................. | 36 |
第十六章 | 分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 | 37 |
第十七章 | 施工技术总结 .................................. | 38 |
第十八章 | 技术交流与培训 ................................ | 39 |
第十九章 | 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 | 40 |
附则 .................................................. 44
第一章总则
1.1为提高公司工程技术管理水平,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分)公司和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公司技术管理实行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公司所有 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3有关安全、环保、节能、船舶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相应管理办法的规定。
1.4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按《中交二航局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办法》执行。
1.5工程测量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按《中交二航局工程测量管理办法》执行。
1.6设计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相应管理办法的规定。
1.7科技开发管理按《中交二航局科技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中交二航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执行。
1.8工法、专利管理按《中交二航局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和《中交二航局企业专利管理办法》执行。
1.9公司技术中心管理按《中交二航局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执行。
1.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按《中交二航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1.11工程项目设计、监测监控、临时工程设计等在资质和技术能力满足要求时,应优先委托武港院、技术中心承担。
第二章术语
2.1建设工程项目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 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
2.2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技术活动和构成施工技术的各项要素进行科学管理的总称。
2.3项目经理部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现场组织机构。
2.4项目公司
是指公司通过政府特许权协议,独资或联合其他公司/ 股东为某项目成立专门的以具体项目为载体的公司制经营实体。
2.5投资项目
是指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目标, 谋取更高的资本收益, 投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形成股权或实际生产经营能力, 具体指实业投资中的 BT、BOT、BOO等项目投资。
2.6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
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模式。
2.7联营项目
由公司或子(分)公司联合其他分包或合作单位共同实施、管理的项目。
2.8设计交底
是指由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向所有工程承建单位进行施工图的设
计交底, 主要交待工程设计概况以及主要建筑物的功能与特点、设计意图与要求等。
2.9施工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分项技术负责人向参与项目管理与实施的人员了解、掌握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工艺、质量安全要求及保证措施等,便于科学合理组织施工。
2.10施工技术总结
施工技术总结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施工方法、工艺、遇到的技术难题、经验教训进行系统性总结。
2.11技术交流
是指由公司或子 (分)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等参与的一项技术活动。
2.12归档
是指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整理后并按有关要求立卷并及时移交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作行为。
第三章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3.1公司技术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公司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公司总工程师、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总经济师、公司总会计师、公司安全总监等。 公司总经理任主任, 公司党委书记和公司总工程师任副主任,根据需要由主任组织召集会议。
3.2公司技术委员会决定或批准下列事项:
( 1) 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
( 2) 有关科技管理及奖励文件;
( 3) 重大技术和设备的引进。
3.3公司技术委员会在决定或批准某一事项之前,如有必要,由公 司总工程师主持召开公司专家委员会会议, 就拟决定事项提出咨询或评估意见,供公司技术委员会参考。
3.4公司专家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公司总工程师、公司副总工
程师、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总部技术(总工办和技术中心)、工程(含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公司总工程师任主任,总
工办负责人任副主任。
3.5公司技术委员会和公司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总工办,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
第四章技术管理职责
4.1公司实行分级技术管理职责。
4.2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3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其主要职责:
(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令和决定;
( 2)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制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公司技术发展方向;
( 3)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组织学习和应用有关国际标准;
( 4)组织由公司主持或参加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企业技术标准和工法;
( 5)主持重大工程项目的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研讨;
( 6)主持重大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
( 7)主持审定公司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
( 8)主持审批按本办法规定由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9)主持重大工程项目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技术会审;组织解决重点工程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
( 10)主持公司重大技术交流活动;
( 11)主持公司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验收(鉴定),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技术开发;
( 12)主持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
( 13)主持公司企业工法的评审;
( 14)签署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技术文件。
4.4公司总工办的主要技术管理职责:
( 1)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制定公司科技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制定公司年度科技工作计划;
( 2)主持或参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编制;收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最新信息,及时向全公司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的征订、学习和贯彻执行工作;
( 3)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研讨;
( 4)组织重大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
( 5)组织或参与公司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评审;
( 6)组织按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
( 7)组织、参与解决重大工程项目的关键技术问题;
( 8)组织或参与有关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9)负责科技开发管理,组织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包括申报
上级科技开发项目) 、进度和经费管理、验收(鉴定)及推广应用;
( 10)组织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及上级科技进步奖的申
报;
( 11)组织工法的编制、评审和申报;
( 12)组织专利的申报、维护管理和推广应用;
( 13)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负责公司知识管理系统工程技术版块的管理和更新;
( 14)完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公司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 15)根据《中交二航局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技术中心有关的业务归口管理。
4.5公司技术中心的主要技术职责:
( 1)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决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提出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技术中心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 制定年度技术中心工作计划;
( 2)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政策和有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 3)承担公司内外科研项目的技术研发工作;
( 4)负责或参与重大工程投标和实施期间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 5)承担临时工程结构设计、复核验算;
( 6)参与公司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评审;
( 7)参与按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
( 8)参与公司内其他技术服务。
4.6子(分)公司经理负责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技术指令。
4.7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子(分)公司的技术管理,其主要技术管理职责:
(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令和决定;
( 2)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技术政策,按照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制订子(分)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子(分)公司技术发展方向;
( 3)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组织学习和应用有关国际标准;
( 4)参与由公司主持或参加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 5)主持工程项目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咨询与研讨;
( 6)主持或参加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
( 7)主持公司一般投资项目、一般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技术方案评审;
( 8)主持编制和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
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按本办法规定需由公司审批的, 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必须审查签名并提出审查意见) ;
( 9)主持解决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 10)主持审查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
( 11)主持子(分)公司技术交流活动;
( 12)组织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申请、完成公司下达的技术开发任务;
( 13)主持子(分)公司科技开发成果验收;
( 14)组织上级科技进步奖的申报;
( 15)组织工法编制和应用,组织专利申报、维护管理和推广应
用;
( 16)负责子(分)公司技术分中心的管理;
( 17)签署以子(分)公司名义发出的技术文件。
4.8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技术管理职责:
( 1)编制子(分)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子(分)公司年度科技工作计划;
( 2)负责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的征订、学习和贯彻执行工作;
( 3)参与工程项目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研讨;
( 4)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
( 5)组织或参与公司一般投资项目、一般总承包项目和海外项目技术方案评审;
( 6)组织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按本办法规定需由公司审批的,必须提出审查意见);
( 7)参与解决工程项目的技术问题;
( 8)组织或参与有关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 9)负责施工技术总结的管理;
( 10)负责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申请,完成公司下达的技术开发任务;负责、参与各级科技进步奖的申报;
( 11)组织工法的编制、申报和推广应用;
( 12)组织专利的申报、维护管理和推广应用;
( 13)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4.9公司投资事业部总工程师的主要技术管理职责: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令和决定;
(2)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政策和有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组织或参与投资工程项目前期技术方案的编制与评审;
( 4)组织编制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技术文件;
( 5)组织审定投资项目公司编制的投资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 6)参与有关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4.10投资项目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投资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其主要技术管理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与项目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负责贯彻落实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规划的目标和指标;
( 3)组织或参与投资工程项目前期技术方案的编制与评审;
( 4)组织或参与编制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技术文件;
( 5)组织或参与编制投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办法;
( 6)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技术方案;
( 7)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 8)组织或参与有关技术交流和创新活动。
4.11公司海外事业部总工师的主要技术管理职责: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令和决定;
(2)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工程相关国家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
( 3)组织或参与海外工程项目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研讨;
( 4)参与海外工程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的策划;
( 5)组织或参与海外工程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评审;
( 6)参与有关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4.12项目部经理应参与工程项目技术方案制定,是工程项目技术方案贯彻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4.13项目部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与项目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负责贯彻落实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规划的目标和指标;
( 3)组织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熟悉并执行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监理细则中与技术管理工作有关的全部内容;
( 4)组织项目经理部工程、合同、测量、试验等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审核;
( 5)主持编制本项目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施工组织
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实施细则;
( 6)主持或参与组织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 7)主持项目施工技术交底;
( 8)负责项目经理部测量和试验检测的管理工作;
( 9)建立并保持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技术工作关系,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沟通,研究解决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组织有关设计变更工作;
( 10)组织、监督施工原始记录和施工日志的填写工作;
( 11)审查中间交工验收资料,组织编制项目交工和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技术文件;
( 12)主持编写项目施工技术总结;
( 13)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 14)组织开展项目技术交流和创新活动。
4.14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的主要技术职责:
( 1)组织编制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实施细则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 2)严格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文件、监理要求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加强现场技术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技术人员履行职责;
( 3)组织施工技术方案研讨和技术交底;
( 4)汇集、整理工程项目的各种技术文件和资料,并负责向公司或子(分)公司档案部门归档;
( 5)负责对分包单位或劳务队伍的施工技术能力考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 6)参与组织项目技术交流与创新活动。
4.15项目经理部单项技术负责人的主要技术职责:
( 1)严格执行有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 2)学习、熟悉和执行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监理细则中有关施工技术的内容;
( 3)参加编制前期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实施细则。严格按批准的方案组织现场施工,协调和处理现场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 4)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负责技术方案的贯彻实
施;
( 5)主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 6)记载、收集、整理有关施工原始记录和施工日志,填写有关报表,编制验收资料和文件;
( 7)参与编写施工技术总结;
( 8)参加项目技术交流与创新活动。
第五章工程项目技术分类、分级管理和管理程序
5.1工程项目分类:
(1)按其地域属性分为两大类:国内项目和海外项目。
(2)按其管理性质分为两大类 : 自营项目和联营项目。
(3)按其产品模式分为分为三大类:施工总承包项目,投资项目及设计项目等。
5.2工程项目技术分级管理:
(1)按工程规模、特点及技术复杂程度分为两级:公司重点工 程项目和一般工程项目两级管理。 重点工程包括公司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技术复杂及风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 重大和技术复杂的投资项目、重大和技术复杂的总承包项目、所有海外工程项目;一般工程项 目是除重点工程项目外的所有工程项目。
(2)按技术管理职责分为三级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由公司进行 重点管理和监控, 一般工程项目由子 (分)公司进行监控和职能管理, 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过程控制和管理,执行全公司统一的管理标准, 接受公司、子(分)公司领导。
5.3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5.3.1重点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1)项目经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投标施工技术方案为基础编制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
(2)公司总工办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召开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会的要求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上报子(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子(分)公司将审查意见和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报公司总工办审核。
(5)公司总工办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 召开审核会形成审核意见, 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 及时将审批文件下发至子(分) 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反馈。
(6)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根据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实施细则) ,并根据需要履行相关手续。
(7)项目经理部根据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现场施工,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整理并归档,编制技术总结,并对相关技术创新成果进行总结。
5.3.2一般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1)项目经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投标施工技术方案为基础编制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
(2)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召开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会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后上报子(分)公司,由技术管理部
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组织召开审核会形成审核
意见,报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将审批文件下发至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反馈。
(6)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根据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实施细则) ,并根据需要履行相关手续。
(7)项目经理部根据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现场施工,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整理并归档,编制技术总结,并对相关技术创新成果进行总结。
5.3.3施工设计总承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1)重点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由公司总工办组织编制投标技术文件,一般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由公司总承包部组织编制投标技术文件。
(2)中标后,总承包部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招投标技术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3)公司总工程师主持评审重点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总体设计 方案,总承包部组织评审一般施工设计总承包项目设计方案。 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完善设计。
(4)总承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和施工技术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3.4海外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
( 1)海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按照重点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程序执行。
( 2)海外工程的设计管理工作参照施工设计总承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程序执行。
5.3.5投资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程序
(1)投资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资项目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文件并组织评审。
(2)投资项目前期技术方案由项目公司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并组织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完善设计。
(3)公司总工程师主持评审重点投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投资 项目公司组织评审一般投资项目设计方案。 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完善设计。
(4)投资项目公司组织编制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投标技术文件。
(5)投资项目公司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该投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办法。
(6)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项目公司组织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技术方案。
(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部分项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履行内部评审程序后,报监理单位审批,经总监代表和项目公司批复后施工单位方可现场实施。
(8)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项目公司按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设计和施工技术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投资项目公司及时组织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项目技术
总结编制及技术创新成果总结。
5.3.6设计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程序:
( 1)项目设计组收集相关图纸及说明、顾客要求及建议、相关水文气象地质条件,组织地质勘探和相关专题研究等。
(2)项目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初步方案设计,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方案策划,形成会议纪要。
(3)项目设计组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方案设计,设计完成后经校核、审核及审定,并组织评审和第三方审查。
(4)根据校核、审核和审定意见进行修改。
(5)设计文件完成后,经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进行出版并交付委托单位。
(6)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进行设计交底,必要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变更,出具设计更改通知单。
(7)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并归档,编制技术总结,对相关技术创新成果进行总结。
5.3.7联营项目的技术管理程序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3.8科技开发项目管理程序:
(1)公司总工办制定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发布年度科研立项通
知。
(2)分(子)公司、有关部门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报送年度科技开发项目申请立项报告。
(3)公司总工办对立项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提交公司专家委
员会进行会议评审,经公司技术委员会批准后,下达年度科研计划。
(4)课题组编制研究工作大纲。对公司拨经费项目,由公司总工办组织审核研究工作大纲;对其他经费自筹项目,由分(子)公司组织审核。
(5)对公司拨经费项目,公司总工办与其承担单位签订科研合同;对经费自筹项目,分(子)公司组织与项目依托工程的项目经理部签订科研合同。
(6)课题组组织开展项目研究。
(7)公司总工办或分(子)公司依据合同对项目进行进度和经费管理。
(8)课题组完成项目研究后,编制最终成果报告。
(9)对公司拨经费项目,公司总工办组织验收;对经费自筹项目,分(子)公司组织验收。
(10)公司总工办组织优秀成果的鉴定、报奖和推广工作。
。
第六章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6.1投标施工技术方案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分级组织编制,对重大工 程项目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编制。 拟担任投标工程的项目部经理和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参加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必要时, 可邀请公司内外专家参与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或提供技术咨询。
6.2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前,根据需要由公司总工办或子(分) 公司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方案的研究、咨询或征集工作。
6.3编制投标施工技术方案的人员组成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
6.4编写投标施工技术方案前,主要编写人员应进行工程项目现场 调查,投标阶段的现场调查由经营部门组织, 现场考察完毕后应提交考察报告。现场调查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1)搜集与施工有关的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和地质等资料;
(2)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包括已有构筑物、障碍物状况、社情民情、交通情况等) ;
(3)收集与施工总平面布置有关的资料;
(4)收集与工程项目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5)收集与工程项目施工有关的周边资源情况。
6.5投标施工技术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
第七章工程实施前期技术工作
7.1工程开工前,应及时开展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工作。
7.2除进行相关技术方案的准备外,还应进行如下准备工作。
7.2.1项目部总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并对施工设计图进行核对,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经理部技术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图纸, 了解本工程和所负责项目的设计内容、要求和技术标准, 梳理工序间的逻辑关系,明确工艺流程。
(2)在学习、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复核相关工程数量、结构及工艺等,提出需要澄清、解决和协调的问题及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参与图纸会审。
(3)需要设计优化或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项目经理部要提前策划。
7.2.2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应重点了解以下内容:
(1)工程特点;
(2)设计意图;
(3)结构特征;
(4)有关设计数据;
(5)对施工的要求;
(6)采用的技术规范;
(7)质量标准及工艺要求;
( 8)设计单位提请注意的事项等
7.2.3项目部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监理大纲, 熟悉监理程序。
7.2.4项目部总工程师应组织测量部门会同监理对建设单位单位提供的测量控制网(点)进行复核和验收。
7.2.5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经理部应在投标阶段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再组织人员进行详细调查。
7.2.6具备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开工报告。
第八章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
8.1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分级组织实施。对重点 和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 公司总工办组织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 对
技术复杂程度较低的公司重点工程项目,可由公司总工办委托子 (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策划会议纪要原则上需报公司总工办备案;对一般工程项目,各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
门组织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
8.2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书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8.3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应编制策划书,其编制要求如下:
( 1)原则上在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进场20 天内,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策划书并报送上级技术管理部门;
( 2)策划书应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投标施工技术方案为基础进行编制;
( 3)策划书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总体部署及节点工期安排、总体施工方案简述、重点及难点施工技术分析和预案措施、待 解决的技术问题、重要技术方案编制计划、项目科技创新计划等。
8.4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以会议形式进行, 由公司总工办或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
8.5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策划会所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指导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9.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文件,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9.2.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
9.2.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长、作业组长及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研讨,必要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 广泛听取公司内外专家意见,慎重决定。
9.2.3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原则上应在进场 45 天内完成,若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批部门。
9.2.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编写人员应熟悉设计资料、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并掌握有关的现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应达到切合实际、先进、科学、经济合理、指导性强的要求。
9.2.5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如下:
(1)合同文件;
(2)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3)设计文件和图纸;
(4)经鉴定认可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5)投标施工技术方案及总体施工技术方案策划意见与建议;
(6)现场实际自然条件及资源供应情况;
(7)公司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
9.2.6施工组织设计除有关行业和建设单位要求外应按以下内容和格式编写。
第 1 章编制依据第 2 章概述
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工程特点等。
第 3 章施工组织与总体部署
3.1施工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目标等。
3.2施工组织机构
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图、职能分配及职责等。
3.3施工总体安排
内容包括总体施工方案、施工顺序及流程、施工组织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 、关键节点工期安排等。
3.4资源配置
内容包括主要船机设备配备及需求计划与来源、主要材料使用计划及供应安排、成品、半成品需求及供应安排、劳动力需求计划等。
3.5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
内容包括驻地建设、生产区建设、施工便道、临时设施、试验室、供水供电、通讯等。
第 4 章主要项目施工工艺和方法
4.1施工工艺、方法
4.2关键工序技术措施第 5 章 工程质量管理
5.1质量保证体系
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管理制度等。
5.2质量保证措施
内容包括质量薄弱环节分析与质量预控、关键工序的过程质量控制、检验与试验、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
第 6 章安全管理
6.1安全保证体系
内容包括安全保证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制度”)等。
6.2安全保证措施
内容包括重大安全风险分析与安全保证措施、安全预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安全专项费用计划与使用控制等。
6.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编制、实施,安全隐患与事故的处理,消防安保措施等。
第 7 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7.1环保、水保管理体系
7.2环保、水保管理措施
内容包括重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与环保水保措施及预案、环保水保治理成效验证与改进等。
第 8 章施工风险防范
内容包括施工风险辨识,施工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管理责任划分
等。
第 9 章文明施工、节能减排
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标识标牌、绿化、节能减排等。
第 10 章资料及档案管理
第 11 章项目科研及试验计划 第 12 章施工技术总结编制计划
9.3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9.3.1施工组织设计由审批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设备、物资、质量、安监、企划等有关部门和技术中心(分中心)参加审核,审批主管部门汇总形成批复意见,经公司总工程师或子(分)公司审定批准。
9.3.2公司重点或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经子(分)公司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公司审批。为加快审批进度,由公司总工办组织召开审核会,形成批复意见。
9.3.3一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报送子(分)公司审批,根据需要可召开审核会。以公司名义中标的一般项目,若需公司办理审批手续的,应至少提前 7 天告知公司总工办进行处理。
9.3.4书面形式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叁份, 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必要时还应提供有关图纸、 资料。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以书面(一份)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备审批部门。
9.3.5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采用统一扉页,扉页格式见附表 1。
9.3.6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20 天。
9.4项目经理部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时函复审批主管部门。
9.5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修改,若有重大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审批单位,并补报
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章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评审
10.1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指在施工总体组织设计编制基础上, 针对技术复杂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单独编制的技术文件, 范围至少应包括:
(1)深水基础工程、沉井基础、锚碇基础等;
(2)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桥塔模板,挂篮模板工程;
(4)大型桥梁工程的挂索、主缆安装、钢箱梁安装等;
(5)山岭隧道、地下隧道工程等;
(6)大型起重安装拆除工程;
(7)其他技术复杂的、危险性较大的、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要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工程。
10.2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的深化、细化、补充和完善,必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1)工程概况;
( 2)施工总体流程、工艺、方法、关键技术参数与技术措施等;
( 3)临时结构设计;
( 4)安全、环保、质量保证及文明施工措施;
( 5)进度计划;
( 6)资源使用计划;
( 7)预案措施;
( 8)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的其它内容。
10.3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 特别重要和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公司总工办组织评审。
10.4若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对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审批的项目, 由公司总工办或子(分)公司技术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形成审 批意见。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表见附表 2。
10.5若建设单位另有要求的,应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一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评审
11.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实施细则)是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流程、工艺、方法以及资源需求计划进行详细的编制。
11.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 1)分部分项工程概述;
( 2)施工流程、工艺、方法、技术参数与技术措施等;
( 3)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环保、质量保证及施工措施;
( 4)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 5)资源需求计划;(包括劳动力需求、施工材料需求、船机设备需求等)
( 6)施工组织、人员分工及职责。
11.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分项技术主管负责编制,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审核, 对特别重要或技术复杂、 施工风险大的分部分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子(分)公司组织评审。
11.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后需向参与本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测量队、试验室、合约部、生产调度及作业层等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章施工技术交底
12.1施工技术交底是让所有参与项目管理与实施的人员了解、掌握 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工艺、质量安全要求及保证措施等。施工技术交底分项目总体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和工序技术交底。
12.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层、管理部 门及施工作业层的有关人员进行项目总体技术交底, 交底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书面交底材料,交底内容一般为: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总进度计划,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和关键项目节点工期要求及保证工期的措施;
(3)施工总体方案、施工总体流程、主要施工工艺、方法、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技术,以及工程质量标准;
(4)实施施工安全、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技术措施;
(5)实施质量计划的技术措施;
(6)大型船机、设备、材料、劳动力组织计划。
12.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由分项技术负责人负责,重要分项 工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 交底前由分项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书面交底材料,并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参与该分项工程施工的工长、 技术人员、班组长及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遇设计变更时应补充交底。交底的内容一般为:
(1)工程概况;
(2)交待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工艺、方法及施工关键部位和操 作要点,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的要求, 提出确保完成计划的措施;
(3)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工序质量控制要求和质量标准及保证质量、预防质量事故的有效措施;
(4)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提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证措施。
(5)结合工程施工作业场所,对影响环境和职工健康的因素进行识别,并提出实现预定目标的控制措施;
(6)工序的岗位分工和责任等。
12.4工序技术交底由单项技术负责人或班组长召集班组工人进行,其内容一般为:
(1)施工方法及保证质量、环境、安全健康的操作要领;
(2)工序交接注意事项。
12.5操作人员达不到技术要求,人员更换,现场工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进行工序技术交底。
12.6施工技术交底一般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宜采用多媒体演示等方式进行交底。
12.7交底记录:单位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采用会议纪要的形式, 并经参加人员签认;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和工序技术交底记录格式应采用施工技术交底通知单形式保存, 施工技术交底通知单格式见附表 3。
第十三章施工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
13.1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程序需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执行。
13.2施工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
(2)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覆盖。
13.3工序监督:每道工序转换及首次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按交底的要求认真执行。
13.4工序验收。
13.4.1工序验收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13.4.2工序验收是在班组自检、互检基础上进行的专项验收,应由项目经理部单项技术员填写验收记录。
13.4.3监理要求需要报验的,应按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工序报验”。
13.4.4重要的分项工程应实施工程首件制。首件完成后,应及时总结并验收,指导后续工程施工。
13.5隐蔽工程验收
13.5.1下道工序施工前,应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13.5.2下道工序施工前单项技术员应先组织自检。
13.5.3自检合格后,由项目单项技术员填写自检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单,并通知项目专职质检员验收。
13.5.4专检合格后,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报请监理单位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经签认后,即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3.5.5经检验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必须返工直至合格。
13.6工序交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监理表格规定进行填写,并报监理工程师。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时宜留下影像资料。
第十四章设计变更
14.1施工图设计变更,应按程序办理。
14.2由设计单位提出的施工图设计变更, 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后组织实施。
14.3施工中需变更设计, 项目经理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其内容主要包括:
(1)要求变更设计的原因;
(2)变更设计的依据;
(3)变更设计后的主要施工方法、技术依据、工程造价与工程工期等。
14.4变更申请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送监理, 在收到监理正式下达的设计变更文件后方可组织实施。
14.5所有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合同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4.6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变更图纸和文件的时效性控制。
第十五章临时工程设计管理
15.1临时工程设计内容包括:
(1)临时码头、临时栈桥、大型围堰、水上施工平台等设计;
(2)大型或特殊的模板、支架、吊架等设计;
(3)施工所需的大型非标准设备设计。
15.2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技术标准、 规范、规程,满足设计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条件,遵守安全、可靠、经济、
适用的原则,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5.3设计文件及图纸必须严格执行自检、 校核、审核和设计文件会签制度。
15.4子(分)公司必须委外的临时工程设计,应优先委托公司技术中心或武港院,严禁委托给无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设计。
15.5子(分)公司自行承担的一般临时工程设计,由子(分)公司组织复核;子(分)公司自行承担的重要临时工程设计,应选择公司技术中心或武港院进行复核,并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第十六章分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16.1工程分包前, 技术部门应参加对分包单位的考察, 了解分包队伍施工能力、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16.2项目经理部应向分包单位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 施工图纸,平面与高程控制点。明确分包项目应执行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提出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要求。
16.3分包单位应参加施工技术交底。 对相对独立或施工技术复杂的专业分包,项目经理部应专门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16.4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控制下, 自行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部审核, 由项目经理部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监督执行。
16.5所有施工现场技术管理的要求,均适用于对分包工程的管理。 项目经理部要选配足够的人员, 专门进行分包工程管理, 监督分包商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的技术责任。 分包工程的交验和施工原始资料均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
第十七章施工技术总结
17.1施工技术总结是对施工过程中所用的施工方法、工艺、遇到的 技术难题、经验教训进行系统性总结, 对提高公司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17.2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工程完工后,项 目经理部必须及时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 原则上在交工 2 个月后编制完成,提交上级技术管理部门。
17.3施工技术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和工程特点;
(2) 主要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3) 观测、试验资料的整理与分析;
(4) 施工方案实施效果及评述。
17.4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写。
17.5施工技术总结应力求文字简练、条理清楚、内容具体、数据准确。
第十八章技术交流与培训
18.1公司和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召开技术交流会,集中展示和交流最新的工程技术和创新成果。
18.2根据需要, 可不定期组织专题技术交流会, 使新技术能够尽快得到推广应用。
18.3子(分) 公司技术管理部门需对在建项目中的技术创新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和整理, 每季度报送至公司总工办。 由公司总工办组织编制技术创新简报,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发布,达到信息共享与交流、促 进技术进步的目的。
18.4公司和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定期组织召开技术培训, 项目开工后及时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岗前培训。
第十九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19.1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资料的收集、 整理与归档工作; 子(分)公司应指导项目经理部做好交(竣)工资料的整理、验收、移交和归
档工作;项目经理部负责落实交(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
19.2施工过程原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9.2.1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与监理、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之间往来的文件、信函等施工原始资料。
19.2.2原始记录必须全面、真实,不得遗漏,严禁涂改或编造。记录字迹要清楚,数字准确。记录字迹清楚,数字准确。现场记录必须
在现场完成并及时整理,发现问题或错误立即查清更正。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施工原始资料的移交。
19.2.3施工日志:项目经理部总施工日志一般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人填写, 单项技术人员填写所主办工程的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应逐日填写,记事准确、简明,必要时绘制简图注明。施工日志内容内容应 包括:
(1)实际开工、停工及复工、竣工时间;
(2)施工进度情况;
(3)发生的问题及改正措施;
(4)与施工相关的水文、气象资料;
(5)施工设备使用、调遣情况;
(6)其它事项等。
19.3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9.3.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档
案部门门进行沟通, 然后根据要求制定竣工资料编制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19.3.2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职资料员,负责竣工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工作。
19. 4 工程竣工资料内容
19.4.1工程竣工综合资料:
(1)工程竣工说明 ( 包括工程简介、施工概况、工程质量情况、对工程使用和维护建议、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 ;
(2)开工报告;
(3)竣工报告;
(4)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 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证书 ) ;
(5)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6)单位工程质量检验 / 评定表;
(7)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8)工程竣工数量清单;
(9)工程结算清单或文件。
19.4.2工程技术管理综合资料:
( 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 2)图纸会审记录;
( 3)设计变更通知单;
( 4)工程业务联系单。
( 5)现场调查报告;
( 6)分项工程技术交底通知书;
( 7)混凝土、砂浆和特种材料配合比及主要施工记录、资料;
( 8)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资料;
( 9)企业内部有关技术质量和管理的报告、批复和会议纪要;
( 10)施工技术总结;
( 11)其他。
19.4.3施工过程验收资料:
( 1)施工基线、水准点、整体尺度验收记录;
(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3)沉降、位移观测成果等;
( 4)主要施工记录。
19.4.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 / 评定资料:
( 1)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 2)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 3)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19.4.5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相应标准规定的测量、试验、检测报告和记录。
19.4.6竣工图
19.4.7施工日志和大事记
19.4.8声像资料:
(1)工程录像;
(2)工程照片 ( 包括电子版及纸质) 。
19.4.9招投标文件资料:
(1)招标文件 ( 含澄清文件 ) ;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协议、公证书;
(5)有关工程工期、造价及项目重大增减的文件、纪要。
19.5资料归档
19.5.1工程竣工资料由项目经理部的质量部门门负责落实归档,并及时进行归档。
19.5.2归档的具体要求参见《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同时还应遵守地方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
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公司总工办负责解释。
3公司各单位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公司总工办。

附 表 1
中 交 第 二 航 务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工程名称
审批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审 批 者 编 制 者
审批日期 编制日期
45
附 表 2
施工技术方案审批表
工程名称
编 项目名称 (公章) 审 单位名称 (公章)
制
编制人日
单
批
审批人日
单

位 项目总工 期 位 总工程师 期
审批意见:
46
附 表 3
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单
单位工程 交底时间
分项工程 工程部位 接受班组
工程数量 进度要求
质量标准
施工程序及操作要点
及管理部门

47
施工程序及操作要点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详见《职业健康安全 /环保技术交底书》。
主要附件
设计图纸 其他
施工图 其他
配料单 其他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质量员 交底人
班组签认
序号 姓名 工种 序号 姓名 工种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