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学员技能水平,检验学员掌握理论和实作技能程度,根据教学大纲规定, 培训部对各类技能培训学员进行相关理论知识、实作技能的考核指导,实行培训、考核、评定和存档制度。
1、考核对象 参加光缆接续操作培训、漏缆接续测试培训、通信机房配线工艺培训等各类理论知识、实作技能的培训人员。局集团每年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考核鉴定,由局集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其他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按培训组织单位或部门要求进行。
2、考核内容与方式 根据各项培训业务的教学大纲要求和培训安排,对参培人员进行书面试卷式考核,采用开卷或闭卷的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检验,以核定受训人员知识掌握程度。对于实作类技能水平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选取相应的实作考核内容,采用单人、双人配合以及小组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也可采取询问和开展讨论的形式进行,起到考核与辅导相结合的作用。
3、考核结果处理 理论或实作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特殊原因缺考的经批准可以补考。对考核内容中存在普遍性的错误及原则性的错误,培训部老师可采用“问题重定向”功能,在考核结束后予以纠正,并且在之后的培训辅导中给予重点指导,以不断提高课堂和实作教学水平。
4、考核组织 理论试题和实作项目分别从更新的题库中选取,专项培训由组织单位或部门负责考试内容及方式。培训部做好考前试卷、场地及工具材料的准备,考核前应宣布相应的考试纪律及安全注意事项。光电缆业务的培训考核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培训部其他老师配合。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和要求,配备主考老师、监考老师及考务工作人员等。
《汽车培训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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