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农村婚丧喜庆奢办和铺张浪费的晒习屡禁不止,大操大办,互相攀比愈演愈热,造成村民严重的精神和物质的负担,致使一些经济处于中下层次家庭压力巨大。根据晋江市委文明办关于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深化移风易俗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摒弃陈规陋俗、深化移风易俗改革,弘扬科学文明社会新风,减轻村民经济负担。经村两村委会、老人协会共同研究,并征得各房头一些贤达人士对我村婚丧喜庆村规民约的提议,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老人协会于2016年9月1日研究表决通过,制定如下规定:
一、喜事新办
1、大力提倡婚事新办、一切从简,厉行节约的原则:嫁女儿、娶媳妇,帮工人员严禁分发香烟,严禁按户分送“口灶份”物品,严禁分发女婿烟或其它物品,娶媳妇七日内放鞭炮闹新婚时,严禁设酒宴接待。
2、小孩出生日禁止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外来宗亲及亲堂;14天满月、四个月、周岁、16岁一律禁止按户分送“口灶份”物品,及宴请本村亲堂及相关人员:如果需要设宴小孩周岁、16岁,不能超出20席,每超过1席罚款300元(以实际席数计算)。
3、老人祝寿按内外子孙实际人数备办,其它人员不必宴请,严禁分发“口灶份”物品。
4、新居乔迁严禁送烛炮及回送礼俗物品。
二、丧事简办
1、治丧期间,金银礼最低50元,帮工人员严禁分发香烟,送殡、出殡严禁分发雨伞,安骸悼祭之日送葬人员就餐饭菜,除有特殊情况外限共5道菜(不准变相添菜,超过5道以上,每道菜罚款3000元)。
2、出殡当日葬礼阵头不超过5阵,每超出1阵,每阵罚款1000元,挽轴不超过10块,花圈不得超过10个,每超过1个,每个罚款50元。车辆除本份以外不准调外份车辆参加火化葬(华侨不在其限)。
3、送库钱之日不准设宴招待帮工人员及其他人士。
4、三载除服,除子孙以外,严禁宴请其它人员。
三、其它规定
1、华侨及个别户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越以上民约,必须提前一星期与老协会协商,报经村两委核准后,方可进行。
2、丧葬阵头若确需要超过规定限额须经村两委及老人会核准。
3、以上各项罚款均作为洋南村老人协会基金。
注:故意违反上述规定或捐款不交者,村委会有权停止一切服务及以行政干预。
以上规定从2017年1月28日(正月初一)正式实施,希各位村民互相监督,共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