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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例罪犯自杀闹事事件的思考分析

作者:高翔昵称风一般的少年。时间:2023-11-06 下载本文

对一例罪犯自杀闹事事件的思考分析

2013年8月某日下午,某监狱罪犯丁某在收工前半小时大约六点钟左右,拆下车间桥架上的日光灯管并折成两截,用断口处顶着自己的下颌,冲着在车间巡查的值班民警大声叫嚣,“你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们好过”,扬言自杀,威胁民警。值班民警沉着冷静,迅速将其制服。笔者做为当日值班组长,参与了整个事件的处理。现对此次事件的感触、思考、分析总结如下:

公正文明管理为处理事件奠定基础

先分析了解丁犯的基本情况、现实改造表现以及监狱、监区采取的管理手段、教育措施。

管理文明规范。2011年12月22日,丁犯调入本监区,理由是原监区未能治疗好他的疝气。针对该犯不安心改造的“病根”,监区积极联系相关部门,监狱邀请外面专家会诊,为其动了手术,帮他摆脱“病痛”,动手术住院期间,监区领导、分管民警都到医院送去温暖,给予关怀。出院回监区后,根据他生病的实际情况,安排其在轻松的劳动岗位上。可丁犯好逸恶劳,缺乏恒心、毅力,每个岗位干不到半年,就开始抱怨太苦太累,无法适应要求换工种。到本监区不到一年半时间,换了三个岗位。

教育用情用心。2013年6月,丁犯的哥哥来监会见,监区进行了特别安排,监区长和其哥哥、丁犯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亲情感召、监区鼓励,增强其改造信心,力求唤醒他的执迷不悟。可该犯不为所动,责怪家人受到了监狱的迷惑,蛊惑家人去京上访,反映监狱的“黑暗”,认为越往高层反映情况越有效果,越会引起重视。7月4日丁犯耍改造经验,对分管民警说自已的压力太大,准备明天撞墙自杀。监区立即向监狱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审查。审查期间,该犯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引起监狱、监区领导的重视,从而达到个人的目的。监区分析他主动悔改有一定的虚伪性,不可信,但本着“给希望、给出路”的态度,还是将丁犯解除隔离审查,带回监区正常改造。

不管是监狱将丁犯换个环境改造,还是到我监区后,就诊治疗、调换岗位、隔离审查及解除,事发当日丁犯违反规定私自脱离三联号回监房等各项管理公正、公开、文明、规范。监狱、监区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人为本。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基础,民警讲话底气才足,管理才理直气壮,处理事件时才毫不犹豫。

科学客观分析为处理事件提供保证

针对丁犯的现实表现,监区已重点关注,现对丁犯的自杀行为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探讨。

从物理学角度分析:罪犯用凶器如:剪刀、灯管、磨尖的铁器或牙刷柄等自杀,具体动作、效果可用物理学上的压强公式P=F/S分析。自杀效果取关于P值大小,F就是罪犯自杀时的力量,S就是罪犯所用凶器的锋利度。要使P变小,两种方法,一是作用力F变小,二是受力面积S增大,将罪犯使用的大剪刀头磨钝就是这个目的。罪犯自杀,要将凶器头磨尖减小受力面积和将凶器移离自己的身体一段距离作用力变大,这样效果才好。现实中罪犯自杀,一般都是用凶器顶着自已的身体某一部位,看上去很可怕,但自杀力量却很小,效果很差。丁犯用灯管断裂处顶着自己的下颌,当戳进皮肉时会很痛,但作用力小,无大碍。人的本能是将凶器拿离身体用力再来第二次,却给制服者提供了时间。虽然事发当时,笔者不可能想到物理学公式,但相信他的第一个自杀动作决不会有严重后果,笔者一定有时间将他手上的灯管击碎。

从行为学的角度分析:现代经济学上有一种显示偏好理论,其大意是,消费者在一定价格条件下的购买行为显示或透露了其内在的偏好倾向。这种理论注重根据对人的具体行为的实证观测来发现和确定其内心的偏好。人的行动显示的思想动机比他们口头宣示的思想动机更为真实可信。按照显示偏好原理,丁犯要求调监区、换岗位、不能参加劳动、向民警流露出自杀的念头,这些行为背后的真实想法是“不劳而获”或是少付出、多得到。当调监区、换岗位没有达到最终目的,就通过伤害自己这种消极的手段来获得和监狱谈判的资本,自认为将事件闹得越大越好,最希望监狱领导来和他对话,他可以提要求、谈条件,捞取好处。

从流行病学角度分析:自杀是个人最隐私的孤独行为①。丁犯叫嚷着要自杀,其实并不真想死。虽然丁犯不是真的想死,但丁犯思维方式简单、解决问题的手段直接,具有抑郁症状,存有自杀意念,不能不引起重视。学者把自杀分为情绪性自杀和理智性自杀两类。情绪型自杀常常由于爆发性的情绪所引起,此类自杀进程比较迅速,发展期短,甚至呈现即时的冲动性或突发性。丁犯的性格特征极容易引起情绪性自杀。自杀有多种原因,其中有一种为报复性自杀。自杀是为了报复某个人或某个群体,当当事人无法改变他报复对象的观点或行为时,自杀者试图使用自杀的方法来达到改变的目的②。丁犯的行为正是这样,因为事发前两天,丁犯违反规定,跟其他生产组提前回监房,被笔者叫回。事发当日,笔者值班,丁犯就预谋好,如果这次违规还被纠正就实施自杀进行报复。丁犯现场的叫喊也证明了这点。

快速有效突击处置是处理事件关键

对罪犯自杀闹事分析再透、再细,演练再多,现场处置不当,依然功亏一篑。实战水平是处理事件的关键。

罪犯自杀闹事事件的特点:1、时间不定。此类事件何时、何地发生不定,无法预测。2、情况多变。一是处置事件前一些细节未曾发现或考虑到,二是处置过程中存在变数。3、引起联动。自杀闹事事件具有传染性,处理不恰当,不彻底,易引起其他罪犯的起哄或效仿。

针对以上特点应有之策:1、判断准确。笔者听到丁犯叫嚣声的地点到他自杀闹事处这段距离,事后笔者测算正常行走用时8秒,事发时,笔者表面故作镇静,但下意识行走的速度必然会加快,应该在6秒钟内。几秒钟时间内必须决定采取何种措施,时间长了则易生变,你在想办法的同时,罪犯也会想出新的花样。某监区曾发生罪犯用小剪刀自杀闹事,在民警劝说过程中,又拿下车间桥架上的一根日光灯管折成两截顶着自己脖颈的事例。笔者的反应是用手上的对讲机将日光灯管砸断,基本可以消除危险,

2、行动迅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好的决策并以最快的速度实施。事发当时,笔者佩带的警棍、辣椒水都未使用,一方面怕罪犯看到笔者拿警具“狗急跳墙”,另一方面笔者也无法保证警棍的使用效果强于对讲机。因为拿警具至少要花费几秒钟,担心给罪犯反制胜提供了思考的时间、机会,丧失了最佳出手制服的时机。在本次事件中,如果罪犯随手拉一台机器挡在自己的前面,无法使民警在最短时间内接近消除危险,接应民警也不能及时跟上,势必会给制服增加困难,提高风险系数。

3、配合默契。监区刘警官在听到丁犯的叫嚣后,边喊你干什么,边向其走过去。在他吸引丁犯的注意力时,笔者迅速越过他,来到丁犯的面前,丁犯见状大叫:你不要过来。可话音未落,笔者已经出手用对讲机将日光灯管打掉。他随即用削尖的筷子戳向肚子,笔者急忙去搿他的手,头脑中也冒出怎么又多出个筷子的疑问?这个念头还未落下,已经多出了两三双手,刘警官已带人冲上去,强行将丁犯的手搿开,夺下筷子。至此,危险程度已经大为降低。民警将他押到警务室,反铐双手,按倒在地,防止发生撞墙、办公桌等第二次自伤自残事件,并立即搜身,防止该犯身上还有其他预备的凶器,并且“不经意”间检查“伤情”。这时危险性已经完全消除,一切都在民警的掌控之中。

事件处置流畅、干净。民警完全掌握着主动,没有被罪犯“绑架”,按照他的思路处理事件。大部分罪犯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件,没有罪犯交头接耳谈论此事,生产现场一切正常。笔者向监狱督查组汇报,两名民警在罪犯现场巡查,一名民警带人看管丁犯,一名民警对自杀抗改现场、行凶器具、罪犯本人进行拍照取证。

科学客观总结拓宽预防事件思路

如何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纵然发生,也能有效解决不至酿成严重后果是客观总结此类事件的根本目的。

树立科学安全观。确保安全是监狱的首位工作。一部分罪犯以为监狱、监区怕出安全事故,滋生错误思想,主动“找事”,想用短期痛苦(闹事特管)换来长期的安逸舒适(轻松的岗位、非生产型监区改造)。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会哭的孩子有奶喝”现象,会缠、会闹的罪犯获得改造实惠。这种“标签效应”的管理方式,短期有一定效果,长远看负面影响严重,破坏了制度,搞坏了风气。

科学的安全观就是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公平、公正、文明、规范的高度寻找良方对策。公平、公正是现代行刑理念的基本要求,是确保监狱机关公正执法,罪犯改造公平竞争的基础之所在,是保证监狱安全稳定的根基。文明、规范就是要大力弘扬改造正气,实施严格规范的考核管理制度,将法律对罪犯惩罚落到实处。

科学的安全观就是要认真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努力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既要做到“以人为本”,保障和尊重罪犯的合法权利,满足罪犯的合法要求,又要严厉打击罪犯的反改造行为,矫正罪犯不合理思维。丰富矫正手段方法,重视心理疏导,提高罪犯内心自我认识,壮大自我、自信、自我的控制,消除罪犯人身危险性,努力实现罪犯再社会化。

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平时演练与真正处置突发事件差别很大。具体表现在,1、在具体事件处理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不确定因素。前面已提到,笔者不再论述。出现新的状况后给处置者带来紧张、慌乱,这就容易造成处理结果的偏差。当笔者看到多出个筷子时,内心有点慌乱。2、在短短几秒钟时间内,当事人思想高度集中,紧盯各自所应承担的角色,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事件发生时笔者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灯管上面,根本没有注意到丁犯另一只手上削尖的筷子,结束后笔者脑海中只留下他用灯管顶着下颌的画面。跟上的民警以为是笔者踹了罪犯一脚消除危险,根本不知道是使用的对讲机。事后回想不可思议,局外人也表示异议,但实情就是这样。3、虽然有人说灯管搞不死人,丁犯自杀只想捞取改造资本,不真想死,但在制服过程中,罪犯本能反抗,急性应激强度增大,相持太久,极易产生严重后果。

如果丁犯将日光灯管断裂处顶着他脖子上的大动脉,能否这样处置?这给应急处置预案提出了要求:实用量化,同样是自杀,工具不同、部位不同,解决方式就要不同;灵活多变,不能完全按照预定科目演练,要增加不确定因素,提高实战时的应变处置能力;强化基层,一线实战单位的全体民警都要强化演练,分工明确,责任清楚,补位及时,力争将问题在萌芽状态解决。

鼓励积极进取的氛围。对类似事件最为稳妥的处置方式是一方面组织民警和自杀闹事者对话,另一方面迅速向督查组、监狱值班领导汇报,最后领导到场,进行劝说。民警规避了风险,监区解决了退路,这是最为稳妥、风险最低的处理方式,也是罪犯最希望的处理方式。虽然事件结束后,行凶罪犯也会受到处理,得不到任何好处,但易给罪犯留下监狱“软弱”的消极印象,其他罪犯也易盲目效仿。

处置突发事件具有一定的风险,此次事件的处理监狱很满意,给予了肯定。如果此次事件处理不理想,有后遗症,监狱又会持何态度?监狱的态度潜移默化决定着民警的思维方式,影响着民警遇到类似事件的态度,是积极的解决?还是消极的把困难问题上交?

如果民警只会把困难上交,民警肯定规避了风险,但却是监狱的悲哀。监狱要大力支持民警创新工作,培养民警积极的思维、乐观的心态,鼓励民警勇于进取、敢于承担责任,调动全体民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要自己独立思考,不能把脑袋放在别人的脖子上”。(列宁语)任何一名民警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每个个体都愿意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独立处置,监狱的综合实力必强。

①②山东省不同人群自杀死亡的特征:3种流行病学研究方法比较 作者:张敬悬;张艳;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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