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内容
一、硬件建设
1.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2.标识标牌:在阵地外部显著位置悬挂全省统一的“党群服务中心”标牌,规格一般应在1m×3m以上。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
3.功能区设置:坚持服务最大化、办公最小化、去除行政化原则,一般按照“一厅二区N室”模式,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和党群活动区、协商议事区,结合实际设置特色功能室,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代表委员工作站、老书记工作室和社工师服务站。坚持一室多用、交叉共用、错时使用,进一步调整优化活动场所功能。
二、软件建设
1.规范党建信息。按规定设置党务公开栏,在适当位置集中展示特色党建工作的计划方案、整体思路、创新载体、做法成效、先进典型、活动剪影及区域共建“四项清单”落实情况等,要实化内容、及时更新,防止展板化形式化,做到“一社区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
2.公示服务事项。在“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面向群众公布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职责任务、服务理念、政策要求、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场所使用、“五长”信息、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3.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人员队伍管理、场所经费使用、联系服务群众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上墙公示。
4.完善便民服务。制作《社区便民服务手册》和“连心卡”,公示社区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及联系方式,开通服务热线,确保沟通联系畅通、访求及时办理、结果反馈回访。
5.加强力量配备。特别要配强社区书记及“两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社工岗”人员,按要求设立“三长”人员。推进工作力量下沉,每个社区在非集中性工作期间保留1-2个综合服务窗口,其他工作人员全部下沉网格。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党员佩戴党徽上岗。
三、功能室设置参考
序号 | 主要功能区 | 可设置或整合的功能室 |
1 | 一站式服务大厅 | 社区工作人员综合办公室、社工师服务站等 |
2 | 党群活动区 | 舞蹈室、音乐室、棋牌室、健身室、康复室、少儿托管室、妇女之家、手工艺创作室等 |
3 | 协商议事区 | 司法调解室、警务室、老书记工作室、百姓说事点、代表委员工作站、民情恳谈室、志愿者工作室等 |
4 | 多功能会议室 | 创业就业培训中心、居民课堂、老年大学、社区小剧场、大会议室等 |
5 | 党员学习室 | 党建书苑、党员电教室、社区主题党建展室、小会议室等 |
6 | 图书阅览室 | 电子阅览室、书画室、诗词楹联创作室等 |
7 | 日间照料室 | 医疗服务室、计生服务站等 |
8 | 爱心超市 | 微心愿认领室、便民服务站等 |
9 | 社区食堂 |
注:党员学习室要按照有标牌、有桌椅、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党员权利和义务、有学习管理制度、有学习资料、有电教设备的“八有”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其他功能室坚持因需设置、综合使用,并按照实际需要完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