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广大村民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1、建房应服从镇村建房规划,不扩占,不超高,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批准安排,严禁未经乡镇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建房、建物或占用公共面积、乱搭乱建。
2、凡养殖户不得在任何地方乱排乱放动物粪便及污水,必须按照要求对其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3、严禁在河道内乱采乱扔垃圾,不得损坏水利设施。违者在原价基础上给予两倍处罚。
4、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履行各种义务,主动参与公益事业,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村民服从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文明殡葬,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办家宴要主动申报,主动配合卫生检疫人员检查。
6、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
7、邻里间发生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能自行调解的自行调解处理,不能自行调解处理的可申请村委调解,逐级上报。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8、每个村民都要学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反对搞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与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
9、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私人私自改电和乱接线。
10、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有事通过正规渠道反映,不得非法越级上访。
11、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发生。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12、严禁焚烧秸秆及垃圾。违者按相关法规处罚外,责令户主在全村检讨。
13、严禁秸秆进村,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做好常态化管理。
15、主动参与梁岗村环境营造和对外宣传,服从梁岗村的统一规划和整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