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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汇报(共8篇)

作者:qidian时间:2020-06-14 下载本文

第1篇:土地增减挂钩汇报材料

四川祥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汇报材料

一、四川祥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介绍:

四川祥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农业技术开发及服务、园林技术服务等。公司于2013年在高县投资收购了庆符商场(原北城农贸市场),并成功打造了以农贸市场为基础,涵盖精品超市、幼儿园和健身俱乐部的县城区域综合服务中心。此外,公司在屏山县投资成立的慧雅实业有限公司成功实施了富荣镇水果交易中心、龙溪乡晒谷新村、书楼镇石岗村民俗文化街和“梯田花海”等多个土地增减挂钩和农业观光旅游项目。

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是促进县域城镇化发展、优化县域产业结构、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利好和重要机遇。高县应抢抓机遇,通过成功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高兴之县”:

(一)通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高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城乡联动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结合当地特色进行科学选址、合理规划,高标准推进新型村庄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

2、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产业发展,引导农村人口向新型村庄、镇乡和县城转移,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

3、利用挂构政策优势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解决资金短缺、开放合作不足、农村人口购买力偏弱等县域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在重点推动县城建设的同时实现各乡镇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4、有条件的镇乡可根据当地区位、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产业等特点打造特色小镇。

(二)通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推动高县美丽乡村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打造绿色高县、生态高县,助力高县脱贫攻坚工作。

1、项目规划要充分体现生态优先,统筹好“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要素,打造绿色高县、生态高县。

2、在拆旧区和建新区周边采取“农户+市场+龙头+企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土地流转以实现集约化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引导部分农民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3、注重产业建设,通过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生态产业,实现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4、力争培育多个农业观光旅游和现代化农业项目示范区。

(三)、建议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应该多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实施,避免出现以下问题,错失发展良机。

1、选址不当、规划不合理,特别是农户集中居住区选址没有考虑生活和生产的便利性,没有顺应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和趋势。导致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项目效果有限,无法实现规模化优势和产业化发展。

2、挂钩政策没有与其他农业、旅游、扶贫等政策充分结合,没有与其他项目统筹规划实施,目标单一。导致项目成为单纯的“新村建设”,对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优化产业结构不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错失发展良机。

三、展示土地增减挂钩和相关项目结合的案例。(可请欧博士提供一些全国范围内的优秀项目资料)

四、祥乐农业在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方面具备的优势:

1、与多家金融机构战略合作,资金实力强大。

2、熟悉本地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有利于立足于吃透本县总体规划意图、中长期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出更符合高县特色的具体实施方案。

3、有多个增减挂钩和相关工作的成功经验,能确保项目科学合理策划和高效、高质完成。可为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以及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探索更多成功经验。

4、长期与北大、台大、川大、川农等高校专家合作,具备丰富的专家团队资源。对土地增减挂钩如何与各项工作相结合服务于中心工作,项目规划如何融合生产、生活、生态,通过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农村电商平台配套发展地方产业,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同时带动农户就业、创业等课题有较深认识。

第2篇:增减挂钩试点评估

今年6~8月,部规划司会同整治中心和信息中心,依据增减挂钩试点在线监管系统,对除新疆、西藏等地以外的29个试点省份的试点情况进行了评估,对部分省份进行了实地核查,形成了评估报告。评估情况显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经清查整改后,管理比较规范,进展比较顺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促进了耕地保护,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确保了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耕地面积有增加;实现了农田集中布局,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用地流转,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二是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优化了城乡用地布局。对闲置、低效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和布局调整,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为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提供了空间;对布局散乱的村庄进行合理迁并,改善了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三是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各地将增减挂钩获得的收益返还农村,有效解决了试点地区新农村建设缺资金的问题,落实了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的要求,支持了农民住房、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

会议指出,当前试点工作也存在部分地区试点进度较慢、在线报备时效和管理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少数地方未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未及时将收益足额返还农村及未足额预留农村发展建设用地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民权益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会议强调,要着眼长远,加强制度设计,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管长远的制度,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新农村建设以及“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上发挥更大作用。一方面,要突出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组织开展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制度研究,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提升试点工作的管理水平,完善在线报备制度等。

会议还研究落实了《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8个文件精神,审议了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检查评估情况报告。

第3篇: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盘活闲置土地,挖掘土地潜力

1、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是对空心村、闲置房、危旧房等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重新规划、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净增的耕地指标可用于城镇建设,将经营城镇土地所得的收益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可用于拆旧区房屋拆迁补偿及新农村建设。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盘活了农村的土地资源,农村提前获得未来的土地增值收益。

二是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农村居住环境和布局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规范了城镇化建设进程,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促进谐调发展。

四是保障了耕地数量不减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要求。

五是缓解了用地不足的问题,给地方经济的建设带来发展的空间。

第4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省厅领导的支持帮助下,河东区第一批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已顺利完成。通过项目的实施,2006年以来河东新增耕地97.3公顷,项目区取得了群众收益增加,新村建设加快,配套设施完善,村容村貌改善的可喜变化;通过挂钩试点河东区新增挂钩周转指标68.6公顷,用于支持河东区17个工业项目发展,2008年,企业利税已达亿元以上,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践证明挂钩试点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下面就河东区第一批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河东区是1995年初临沂撤地设市时建立的新区,是市委、市政府致力打造的“半壁江山”,是“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节水先进区”、“全国综合利用先进区”、“中国脱水蔬菜加工城”、“中国五金加工城”、“中国地热城”,是“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区”、“山东省投资环境十佳县区”、“山东省县域经济最具发展潜力十佳县区”、“山东省农业产业化先进县区”、“山东省教育先进区”。全区辖9个乡镇、街道和1个省级工业园区、1个临沂汤泉旅游区,306个行政村,45个城市社区、11个农村社区,总面积547.8平方公里,人口47.5万。

河东区是典型的农业大区,工业基础薄弱。建区以来,我们始终把工业作为强区之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积极搞好服务,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河东经济正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面对用地矛盾突出的问题,近年来,我区以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试点县区为契机,周密组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走出了一条破解项目用地制约、加快推进旧村改造的新路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新的切入点。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我区第一批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共有3个乡镇、街道4个项目区列入省级挂钩试点单位,分别是:汤头塔桥—九曲项目区、汤头前西沂—九曲项目区、刘店子沂自庄—九曲项目区和凤凰岭田黑墩—九曲项目区,总规模为97.3公顷,其中安置用地2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68.6公顷。

(一)汤头塔桥—九曲项目区。该项目区拆旧范围为塔桥村旧址,现已全部拆除,土地复垦造田完毕。项目实现整理农村居民点33.15公顷,其中新增加耕地30.17公顷,增加耕地面积比率91%。该项目共拆迁房屋1920间,550户、2158名村民全部得到安置,其中新村迁入269户,平房安置230户,新建老年房117间、安置老人39户。同时相应建设了硬化道路、绿化、亮化、排水等配套设施。

(二)汤头前西沂—九曲项目区。该项目区拆旧范围为前西沂村旧址,现已全部拆除并复垦造田。项目实现整理农村居民点16.15公顷,其中新增加耕地14.54公顷,增加耕地面积比率90%。该项目共拆迁房屋730间,210户、630名村面全部得到安置,其中新建老年房60间、安置老人20户,其它形式安置村民110户。同时配套建设了硬化道路1600米,亮化安路灯18盏,并实现户户通自来水。

(三)刘店子沂自庄—九曲项目区和凤凰岭田黑墩—九曲项目区。以上两上项目区由于在选点时不够细致,在实际拆旧过程中存在拆迁成本过高、整体搬迁难度过大等原因。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领导进行了汇报,得到了省厅各位领导的支持,同意对项目区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区工作进展迅速,现已完成拆旧复耕任务。

刘店子沂自庄村原拆旧区面积为38.07公顷,范围为刘店子乡沂自庄村的原村庄旧址。调整后,沂自庄村拆旧地块面积为4.86公顷,朱赤草坡村拆旧地块面积为4.4公顷,王十二湖村拆旧地块面积为6.65公顷,树沂庄拆旧地块面积为6.98公顷。拆旧工作于2006年9月开工,2008年10月全部结束。共拆迁房屋1220间,并复垦造田。其中,朱赤草坡村、王十二湖村属于成片拆除,拆除后拆旧地块与周围耕地相连成片;沂自庄和树沂庄拆旧地块采取先易后难、规划控制的方式进行局部拆除,以后我们将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再逐步拆除。项目区内整理农村居民点22.89公顷,其中新增加耕地20.6公顷,增加耕地面积比率90%。整理区内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既能保肥又能保水,整理后的土地适宜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适种范围广。根据村民大会意见,按照“宅田合一”的形式,现已全部分配给原旧宅所有者耕种。

凤凰岭田黑墩原拆旧区面积为9.91公顷,范围为凤凰岭街道田黑墩村的原村庄旧址。调整后,田黑墩村拆旧区面积为3.62公顷,范围为凤凰岭街道田黑墩村的原村庄旧址,于2006年9月开工,2008年9月结束,拆除旧村房屋220间并复垦造田。赵黑墩村拆旧区面积为6.38公顷,范围为凤凰岭街道赵黑墩村的原村庄旧址,于2008年8月开工,2008年10月结束,现已全部拆除旧并复垦造田。其中,赵黑墩村属于旧村全部成片拆除,拆除后拆旧地块与周围耕地相连成片;田黑墩自2000年以来始终坚持旧村不再划批民房,今后所有住宅全部纳入田园小区,旧村规划于2010年全部拆除。项目区内实现整理农村居民点10公顷,其中新增加耕地9公顷,增加耕地面积比率90%。整理区内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既能保肥又能保水,整理后的土地适宜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适种范围广,根据村民大会意见现已分配给全体村民耕种。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选址,因地制宜。在申报第一批挂钩试点时,由于认识到位,组织健全,宣传发动较好,群众热情高涨,有50多个村庄积极申报纳入挂钩试点。我们立足实际,选取优势明显、易于实施的村庄纳入项目区,为挂钩试点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建新区选址过程中,优先选用丘陵、山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符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标准。建设前合理安排新村建设规划,做到选址符合城镇规划总体要求,水电路等设施配套完备,各项公共福利事业协调安排,使之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二)民主决策,服务到位。区政府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5]207号文件、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发[2005]168号文件、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文件以及市政府临政发

[2005]42号文件精神,结合河东实际,制定出台了《河东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行办法》,明确了挂钩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在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时,采取“先建后拆,边补边拆,占劣补优”的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项目区选点布局时,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以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确定拆迁和补偿方案。在实施拆迁时,按照批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村民委员会和实施搬迁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强化服务(组织搬家、拆迁服务队等),明确各方责任,乡镇、街道及时提供好的服务,做到积极稳妥进行。通过挂钩项目拆旧建新和土地整理,农用地规模扩大,农民收入有所增加,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

(三)强化领导,保障有力。由于挂钩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综合性的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规划、建设、发改、农业、审计、水务、国土资源和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区委区政府对土地挂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将挂钩试点项目列入全区十五个重点项目之一,成立了项目指挥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并解决。国土分局作为主管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经常深入挂钩试点项目现场,与挂钩试点所在乡镇村保持密切联系,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协调、沟通,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帮助解决。根据项目区双重管理的规定,每个项目区也分别成立了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村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并具体落实挂钩试点工作。汤头街道党工委在项目实施紧张阶段,从街道干部中抽调了一支30多人的队伍,进驻汤头街道2个项目区现场,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一直吃住在工地,狠抓工程进度,在全区率先完成了土地增减挂钩任务。

(四)广泛宣传,环境优越。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挂钩试点工作,在全区一些重要会议上多次进行动员部署。多次在土地挂钩试点项目区召开由各乡镇、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组织拆迁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到外地参观学习,让他们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理解、支持、参与这项工作。各级媒体十分重视我区土地挂钩试点工作,省、市、区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多次给予宣传报道,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强化措施,稳步推进。一是抓资金管理。按照土地挂钩试点工作的要求,区政府设立专门账户,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目前,我区使用挂钩周转指标项目的相关费用已全部收缴,工业园区内17个工业项目按规定,共收取耕地开垦费1075.1154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955.6246万元,均已入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在资金使用和筹集上,我们对旧村拆迁安置和土地开发复垦给予补贴,对新村道路、供电、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特别是对公共事业如老年房、学校建设等给予重点扶持,按工程进度及时给予资金拨付,加快推进项目区实施。在资金拨付上,实行资金与进度挂钩的制度,财政国土部门根据规划和进度情况,制定资金拨付计划,按照乡镇、街道提报的工程进度报告,经共同审查后,由财政直接拨付项目区实施单位。二是抓整理质量。挂钩试点实施过程中,项目区拆旧地块整理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土地整理要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沟、渠、路、桥涵、闸综合配套,无水土流失,土壤中无基石、砾石,无泥灰残渣,土层厚度达到60厘米以上。所整理的土地要达到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并实现全区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达到基本农田质量。比如汤头前西沂村通过与远宇食品有限公司合作,对复耕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对土地重新进行深翻,配备喷灌、滴灌设施,通过追加农家肥提高土壤肥力,复耕土地已达到基本农田标准。

三、取得的成效

(一)旧村改造步伐加快。一批土地增减挂钩四个项目区涉及凤凰岭街道田黑墩等四个村的新村建设,通过挂钩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在利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建起了一大批新的社区和还建房屋。新村规划整齐,配套完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凤凰岭田黑墩项目区建成农民新社区—田园小区,小区内建成居民楼6栋,老年房38套,小区配套体育休闲设施、亮化路灯70盏、硬化道路4500米,沿街建设2层沿街楼2排,村委办公使用一处,商业、饭店等小区配套使用一处。以上建设至少把田黑墩村旧村改造的步伐提前了五年,通过田黑墩的示范作用,周围村庄对挂钩认识的程度逐步提高,参与挂钩的热情逐步升温。相邻张黑墩村已申报二批挂钩,并且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就全面完成了3年拆旧任务。其他3个项目区也采用类似的办法,因地制宜进行合理安置。特别是项目区老年房安置的做法,通过由村集体统一为60岁以上及困难户建设老年周转房,经济条件好的一次性买断使用权,经济条件差的无偿使用,去世后再交还村集体循环使用,不仅破解了旧村改造的瓶颈,为旧村全面改造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老年人提供了较好的生活居住条件,深受群众欢迎。

(二)农民增收实现新突破。一批挂钩四个项目区共拆旧复耕土地1450亩,复耕后的土地土壤肥沃,沟、路、渠等设施完善,受益群众达5000人。比如汤头前西沂村,按照“明

确所有权、搞活经营权、实行集约化、分配到个人”的要求,先后与5家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进行了洽谈,并最终与临沂远宇食品公司达成协议。通过与远宇食品有限公司合作,以700元/亩总体承包,获得了较大的土地收益,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了56人为远宇公司进行农业种植,又一次为农民增收。同时,远宇食品公司对复耕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对土地重新进行深翻细作,配备喷灌、滴灌设施,通过追加农家肥提高土壤肥力,复耕土地已达到基本农田标准。在该村现已建成了200亩的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并且通过市级标准化基地认证。按照协议,前西沂村村民每年可增收14万元,人均年增165元,前西沂村级积累年增1.5万元。以上做法为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土地流转进行了较好的探索。

(三)经济发展得到有力支持。我区第一批土地挂钩周转指标68.6公顷。工业园区内建新区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共报3个批次17个项目,征地面积70.905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8.2589公顷。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以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厂前区比例等指标控制建设项目的集约利用程度,严格审核把关。其中,临沂远宇食品公司占用周转指标174.4亩,总投资1.2亿元,已建成投产,年实现产值2亿元,出口创汇1600万美元,实现利税2000万元。临沂六和配合饲料有限公司占地面积63.7亩,其中占用周转指标30亩,总投资4080万元,已建成投产,年实现产值3亿元,利税3000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区第一批土地挂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上级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经验不足。由于挂钩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边摸索边前进,没有现成的经验。在项目选址时与规划、建设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使部门之间的规划更加协调,防止资源浪费。二是资金制约问题严重。旧村改造是一项周期长、耗资大的复杂的工程,仅靠挂钩周转资金无法弥补工程所需资金的缺口。建议在今后各部门进行协调,进一步加大投入资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土地挂钩试点工作。下一步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程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好更快地发展。另外,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土地挂钩专项规划,为全区土地合理布局提供方案,为今后城乡统筹、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摸索更好的经验。

第5篇: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

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国务院47号文件系列解读之一

编者按 新近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深广大读者对有关土地整治政策的了解,特邀请国土资源部有关专家,对国务院47号文件进行系列解读。系列解读分九篇,内容涉及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并重方面的新要求、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组织实施、科学规划、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土地整治的土地权属管理、网上监管以及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的新要求等方面。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国发28号文件精神,国土资源部从2006年开始,先后4次共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73.9万亩,涉及27个省(区、市)。各试点地区充分运用这项新政策,对利用不合理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总体进展顺利,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推进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但有的省份超过下达的周转指标,甚至未经批准、没有挂钩周转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及以各种名义的土地置换,经批准的挂钩试点也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这些问题亟待纠正。《通知》的重点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增减挂钩试点,确保增减挂钩试点规范、健康、有序开展。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用地指标的倾向。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其实质是在我国人多地少基本国情和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以城乡用地结构调整为纽带,显化城镇土地价值,并将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不得以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目的,片面追求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导致农村大拆大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各试点地区亟须提高对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的认识水平,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范推进。

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必须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国土资源部相继制定了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但是,近几年一些地方出现了未经批准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严重扰乱了挂钩试点工作秩序,影响宏观调控。为了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通知》再次强调“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均可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增减挂钩试点必须控制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挂钩试点通过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进行”,挂钩周转指标由国土资源部批准下达。挂钩周转指标是控制建新区和拆旧区规模的重要手段,也是考核试点工作进展的重要标准。从2009年起,周转指标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统筹管理。实践中,个别省份超过下达的周转指标开展“增减挂钩”或多次使用同一批次周转指标,导致变相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通知》明确提出,“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严禁循环使用周转指标”,“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组织审批和实施试点项目”,“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实行全程监管”。试点省(区、市)要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组织实施,对未能按计划及时归还指标的省(区、市),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挂钩试点工作;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停止该省(区、市)的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未纳入项目区、无挂钩周转指标的地块,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合理设置项目区是顺利实施挂钩试点的关键。增减挂钩试点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挂钩试点项目区,由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实践中,多数试点省(区、市)按要求选择确定项目区,并对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进行整体审批。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有的地方片面追求土地级差收益,违反规定超出县域范围进行增减挂钩;有的地方不顾农村发展需要,将周转指标集中安排在城镇使用;有的地方未将拆旧、建新地块封闭实施,将节余的指标用在中心城市。《通知》提出,以“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为核心,“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各地开展挂钩试点,一要通过项目区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又增加、质量有提高。二要将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相对接近,并避让基本农田。三要合理安排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

坚持把切实维护农民权益贯穿始终。一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凡涉及村庄撤并的,要以农民为主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同意的不得强拆强建。二是在旧房拆迁、新居建设、土地互换、利用方式等方面要注重保持地方特色和风貌,尊重当地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为农民提供多种选择。三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所获收益,必须按照明晰产权、维护权益的原则,合理分配增值收益。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

第6篇: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关于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开拓用地空间,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国发[2008]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0]55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等文件精神。确定选取了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作为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为确保该项目能在全面分析项目特点、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以及技术要求等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本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根据土利用总厅规划,将若干块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l,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推进实施,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国土部门牵头组织,发改、住建、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及项 目所在乡镇政府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调配合,以项目区实施 为核心,共同推进工作。

2.统筹规划,增减平衡。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并合理组织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适度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建新区 占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提 高,并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水利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在封闭运行的 项目区内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农用地不减少、耕地数量和 质量不降低等增减动态平衡。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状况,结合地方生态、文化、民俗等特点,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项目区应优先选择政府领导重视、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具有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的乡镇先行开展工作。根据自身的条件,调控实施进度,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方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的负担,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这些地区的示范,循序渐进,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4.尊重民意,保障权益。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开展论证征求意见并实地踏勘,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及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拆迁补偿安置等,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程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从农民的实际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的社会稳定。

5.生态优先,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实行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危旧 房改造以及自治区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促进城镇与农村及矿 区工人村、建新与拆旧、自然形态与规划形态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挂钩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 建新地块数量和规模。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民的土地 面积不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建新地块中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 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应大于 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入制、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地权属代表参与工 程监理,监督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具体实施机构应依 法组织厂矿设施、房屋拆除,并按照批复的拆旧区整理复垦规划 设计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复垦。

根据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通过开展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集中各项涉农资金统筹开展老旧、空闲、粗放农村建设用地或废弃独立工矿用地等的拆迁安置以及整理 复垦,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 量。结合项目区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土地灾毁防治和 地质灾害防治,对农村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建设,改善农村或矿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三、挂钩工作具备的基础和主要条件

通过对建设用地供需情况以及乡村空闲废弃建设用地整理 复垦潜力的摸底了解和意愿调查,我区已经具备开展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条件: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区城镇化建设步 伐加快,对照《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新增

建设用地指标和实际需要,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需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缓解发展用地指标问题,逐步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目标。(二)当地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区拆旧地块所在的长洲镇龙华村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予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希望尽快启动项目。项目实施费用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开展前期投入资金有保证。

(三)群众积极性较高。拟申报的项目拆旧地块不涉及农民 安置,土地权属人均表示同意将本区域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拆旧地块。

(四)土地整理潜力较大。已选定的拆旧区现状地类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内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水电排泄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村民对集中居住、统一规划新村、统一布局基础设施的愿望较为强烈。拆旧地块地形平坦,土壤未受污染,气候、水分和土质等条件均适宜复垦为旱地,种植蔬菜、玉米等农作物,土地整理潜力较大。

(五)建新地块土地开发条件成熟.拟申报项目区建新地块 所在区域的市政配套基础实施基本到位,开发条件基本成熟,土 地征收环境良好,自治区下达挂钩周转指标后,可尽快组织土地 征收和出让,既可保障部分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又可确保项 目拆旧地块拆迁安置建新及整理复垦建设资金的落实。I

四、项目区基本情况。

根据梧州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长洲区长洲镇龙华村、兴龙办事处平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涉及拆旧地块总面2.19公顷,预计可整理复垦出农用地2.18公顷。

(一)拆旧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区内拆旧区范围是长洲镇龙华村泗恩洲岛上全部农村居民点,用地权属涉及泗恩1组、2组、3组等3个村民小组,涉及人口484人107户,拟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4854平方米,根据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权属界线清楚,符合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的选定条件,拆旧总面积2.19公顷,预计可整理复垦出农用地2.18公顷。(二)建新地块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新区选址初步拟定于兴龙办事处平浪村内,位于马梧高速公路西侧,用地面积2.16公顷,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地块现状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面积1.55公顷、林地面积.53公顷,园地面积0.08公顷,土地权属属平浪村集体所有。建新地块在梧州市长洲不锈钢产业园内,该产业园规划占地3000亩,计划引进企业40家,目前园内的一家热轧企业已建成投产,预计年加工不锈钢达100吨,产值超200亿元,税收达8亿元。由于梧州市年度计划用地指标有限,难以满足产业园的用地需求,大量企业用地无法落实,为缓解园区内用地紧张的局面,帮助企业解决用地难的问题,特将本项目城镇建新区地块安排在园内。

五、拟申请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及归还计划

本批次项目区拟向自治区申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 指标2.18公顷,以实施拆旧地块整理复垦农用地指标归还。项目区实施期限为三年,即从上级批复立项实施开始三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指标归还分别为:第一年归还周转指标的30%,第二年归还周转指标的30%,第三年归还周转指标的40%,挂钩周转指标计划2013年12月前全部完成。l

六、资金筹措计划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土地整理项目资金,有国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衔接筹集;(2)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有项目投融资建设单位筹集;(3)农村基础建设、文化建设、农田水利等涉农资金,有项目投融资建设公司与发改、建设、交通、财政、农业、环保等部门衔接筹集;(4)城镇建新地块有偿供地所得收益。(5)水库移民专项资金。

(二)资金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土地整 治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预算除安排规定 科目外要合理安排拆迁补偿费、工作协调经费等必要的费用。资 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严格按 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接受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与检 查。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挂钩项目的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 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凡挤占、挪用和截留的,要依法依规严肃 处理,以保障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完成项目建设各项 目标任务。

七、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根据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筹措及建新地块用地 需求的实际情况,我区拟采取“先建后拆、边建边拆”的方式实 施,即建新地块土地开发和拆旧地块整理复垦工作同步进行。具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如下:(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2011年1月; 2.规划设计,2011年12月前完成。(二)建新地块开发

1.权属调查,2011年3月前完成; 2.征收报批,2011年5月前完成; 3.征地补偿,2011年1 0月前完成; 4.组织供地,2011年12月。(三)拆旧地块整理复垦

2013年10月完成整理复垦,201 3年12月底全部完成验收。

(四)挂钩周转指标归还

项目区实施期限为三年,即从上级批复立项实施开始三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及指标归还工作,指标归还计划分别为:第一年归还周转指标的30%,第二年归还周转指标的30%,第三年归还周转指标的40%,挂钩周转指标计划2013年12月前全部完成。

(五)权属调整和登记造册

项目竣工验收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批 准,收回整理复垦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使用证书。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经确认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时进行土地权 属调整,调整完成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开展变更登记发证 工作,并登记造册、归档入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1.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 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成立了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国土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府办、国土、发改、住建、农业、水利,林业、财政、交通、人社局、以及各 乡镇政府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长洲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 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挂 钧工作相关政策,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中落实挂钩项目专 项资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的组织协调,组织项目的审核、论证和自查等,确保项目有组织 地实施。

2、成立项目区所在乡镇工作协调小组,人员由项目区所在乡 镇政府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有组织号召能力的 村民代表组成。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群众宣传、工程监督、矛盾纠 纷调解等工作,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 性,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编制专项规划和项目区实施规划。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调查,在摸清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权 属、等级,分析全区农村建设用地和独立工矿整理复垦潜力及城 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见 的基础上,依据长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委托资质部门编制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分别统筹指导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和各个项目区的组织实施。

(三)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项目区经自治区批复立项后,编制项目区实施工作方案,按 “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原则,制定项目设计和实施 作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三位 体”监督体系,并组成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督导组,各项目区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 改正,对推进不力的要追究责任。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具体承担 安施工作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依法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切 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资金的审批、使用,并及时公开、公示,使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 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管力度,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程监 督。做到按规程检查验收。

主题词:土地 城乡建设 增减挂钩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至,区法院,区检察院。

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印发

第7篇: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方案一: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每个项目区的规模不得大于500亩。

3、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4、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 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 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 号);

6、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 号);

7、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试点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函》(晋国土资发〔20xx〕169 号);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

9、其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等。

三、增减挂钩实施的基本程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从宣传动员开始,通过分析研究、专家论证、方案决策、成果报批、竣工验收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的合法使用。

四、增减挂钩实施的工作部署

(一)前期准备

1、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监察、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审计、农业、水利、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挂钩试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具体任务是:

(1)拟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2)负责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确定规划基础调查研究,并组织抽查核实;

(4)提出规划文本编写大纲,落实规划编制具体事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旧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配合人民政府落实农民安置、拆迁、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二)摸底调查

1、准备阶段

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明确分工,落实方案编制及摸底调查协作单位,根据用地单位性质落实项目经费,制定>工作计划。

2、调查阶段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前开展的挂钩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所需要的资料,并逐村进行实地踏勘,并对照有关资料,重点了解项目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交通区位等,将拟开展的村庄和废弃工矿用地填表、拍照留档。(相关表格见附件)

3、论证阶段

在前期准备的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基础上,对拆旧区的土地进行复垦潜力、建新区规划条件、筹资渠道进行科学分析,论证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

4、听证阶段

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听取各方对项目规划方案、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的意见,取得各方的认可与支持。并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影像,与涉及农户签定相关协议。

(三)确定项目

1、拟定拆旧整治区域,明确整理规模和分布情况;

2、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安置区和建新区的面积、范围;

3、提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序;

4、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进估算,提出经费筹措途径;

5、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奖惩办法等。

6、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以项目区规模不超过500亩为限(33.3333公顷),合理确定项目区的范围、位置。

(四)方案编制

根据项目分析的结果和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组织并配合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以及相关图件的编制。

(五)项目申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编制完成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由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必须同时上报)。

方案二: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做好农村居民点合理布局,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天政办发[20xx]107号《天门市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挂钩专项规划,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拆除复垦(即折旧区),对农村居民点重新布局、集中还建(即还建区),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即建新区)的一项综合土地整治活动。增减挂钩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指导,推进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二)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根据情况统筹安排,零拆整建,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四)保障权益,促进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期限

通过复垦可净增耕地,涉及到二个村,二个项目区,按照"一次规划、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总体思路,最终达到全部复垦的目的,本次增减挂钩实施期限为2年,即20xx年8月至2013年8月。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15日)。一是召开全镇增减挂钩工作会议,布置增减挂钩工作,并结合镇里的实际现状,宣传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所面临的形势。二是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加强农村土地节约、合理、可持续利用的法规和政策,提高全镇人民的认识水平,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2、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16日至20xx年9月30日)。拆迁小组成员对规划区内的被拆迁户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掌握被拆迁户的家庭情况、经济条件、住房结构、建房结构、建房年限和拆迁安置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总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落实拆旧区,还建区,建设用地地块,制定还建区规划

设计方案。

4、拆迁评估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各村组织班子对每户房屋综合各种因素进行集中估价,并在村委会公示栏就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在全村公示,让广大群众对拆迁内容充分了解并进行监督,从而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拆造房屋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天门市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拆迁补偿标准》。

5、协议签订及拆除阶段(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5月30日)。拆迁领导小组成员分村到户,宣传拆迁政策,>鉴定拆迁协议。

6、复垦及验收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各村在拆迁协议签定后,应立即进行拆除并兑现各次补偿,同时立即组织复垦。项目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规划。项目完工后,项目区达到田成块、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灌得进、排得出。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对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张港镇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相彪任组长,副镇长刘竟成任副组长,党政办、国土所、村建服务中心、水利服务中心、财政所、司法所的负责人任成员,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由阳吉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具体指导,政策解释,费用核定及挂钩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对拓展用地空间,提高用地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优化城乡建设布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方案三:土地增减挂钩实施工作方案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及《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谷城县20xx年度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我镇20xx年度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实际,特制定五山镇20xx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以利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用地结构,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镇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对接四个襄阳和谷城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合理配置城乡资源,按照产业化、数字化、城镇化思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凸显魅力谷城的重要一"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发展为目标,统筹考虑经济快速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全面做好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盘活农村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继续推进"精品五山"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

依据"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总体思路,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增减挂钩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按照谷城县对五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要求,五山项目区涉及东湾、何家湾、黄龙沟、黄峪铺、金家店、九里岗、秦家畈、田家河、闻家畈、夏家寨、小星店、熊家岗、昝家铺、下七坪等14个村和闻畈、谢湾2个社区居委会。计划拆迁安置还建166户,拟拆迁区规模295.2亩,还建区规模29.9亩,拟储备挂钩周转指标265.3亩。

三、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为了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特成立五山镇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褚春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宋长青、副书记胡明富、副镇长杨光波任副组长,党政办、国土所、城建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财政所、农经中心、供电、供水、畜牧、广电、林业、民政、电信、移动等单位及项目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国土所,由盛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资料的发放、搜集,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项目实施中的其他信息。各村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2、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五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及拆迁补偿标准等具体政策,建立科学的保障机制。(1)房屋拆迁以村为主体负责实施,拆迁费用实行包干,即土木结构房屋每间1500元,砖混结构每间2000元(均含附属设施及地面附着物)。(2)拆迁复垦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调配用于耕种,同等条件下优先拆迁户。(3)对已纳入国土资源部门规划拆迁区内的房屋,凡就地改建的一律停止审批。(4)对拆迁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采取零星还建和集中还建两种方式,由拆迁户进行自建,国土所免费办理相关证件。①零星还建:在规划区内,在不新占耕地的前提下,无偿划拨宅基地;②集中还建:凡在谢湾还建区进行集中安置的拆迁户,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即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公益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予以适度补贴。其规划设计、三通一平、水电入户、户口迁移等均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5)所有拆迁户的原宅基地必须无偿退出,用于土地复垦。(6)未尽事宜,由镇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解答。

3、保障经费。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所需资金由上级补助和镇统筹解决,以村为主体负责土地平整及复垦。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实际复垦面积,按每亩2500元整体打包对村(社区)进行结算,各村项目启动后,向镇挂钩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拨付补助标准的30%,施工过程中,根据进度再拨付一定资金,余款在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对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下达任务的村,予以适当奖励。

4、强化责任。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各项目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区域内的挂钩项目负总责,其他领导按项目分别包保,为项目直接人;国土资源所全员参与,分别联络各村具体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度有关部门、单位,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包保工作落实到位。镇委镇政府将拿出50万元对项目包保责任进行考核奖惩。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2月20日)一是召开全镇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议,宣传增减挂钩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并结合我镇实际和现状,剖析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所面临的形势。二是在全镇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以及加强农村土地节约、合理、可持续利用的法规和政策,提高全镇人民的认识水平,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增减挂钩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2、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21日至2月29日)

拆迁小组成员和各村对规划区内的被拆迁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掌握被拆迁户的家庭情况、经济条件、住房结构、建房年限和拆迁安置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总上报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3、拆迁评估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村组织班子对每户房屋综合各种因素进行集体估价,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同时在村委会公示栏就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内容向社会公示,让广大群众对拆迁内容充分了解并进行监督,从而主动配合、积极参与。

4、协议签订及拆除阶段(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拆迁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各村(社区)项目区,与每一拆迁户笔对拆迁政策达成共识,并签订拆迁协议。在拆迁协议签订后,立即向拆迁户兑现各项补偿,并及时进行拆迁安置。

5、复垦及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完成拆迁安置后,立即组织复垦并及时申请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依照政策标准兑付建设资金,实现资金投入成效最大化和项目建设实效成果化,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

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对拓展用地空间,提高用地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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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浅析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摘 要:本文简要概述了土地增减挂钩的内涵和作用,分析了当前土地增减挂钩的问题及难点,提出了推进土地增减挂钩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问题;难点;对策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正式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近几年,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等多部委对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出台了系列文件,多省市.多地区深入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极大地促进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土地增减挂钩在实践中也遇到不少突出问题。在政策的积极宣示和实际工作中取得一定效果下,如何有效破解当前土地增减挂钩的难题则成了重点,下面就土地增减挂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谈点粗浅之见。

一、土地增减挂钩的内涵和作用

一般来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土地增减挂钩是一项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耕地,实现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充,从而促进城乡统筹中“保护耕地与保障建设”双赢的制度设计。增减挂钩是一项有利于保护耕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对拉动一方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土地增减挂钩的问题及难点

1.思想认识不高,有序推进不够。一方面,不少地方单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往往忽视其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深入宣传不够.积极主动性不高.耐心细致工作不足。另一方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相对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没有充分考虑复垦地的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和整体推进。另外,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才刚刚起步,操作制度不规范,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验相对缺乏等因素更是加重了土地增减挂钩有序推进的难度。

2.补偿标准偏低,利益驱动不强。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经济利益是最为关键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限制,农村长期积弱积贫,收入来源的有限和经济发展的滞后导致农民群体更加注重当前利益的及时.有效补偿。农村宅基地是国家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给予的优惠政策,房屋建设往往耗费农民大量心血和大部积蓄,甚至需长期积累和借贷,而现行拆旧补偿标准太低无法满足农民要求,农民对拆迁的积极性不高,会使拆旧阻力重重。

3.生活条件特定,拆旧困难较大。农村生活条件下,农民生活了十几年甚至几代人的地方,形成了特定的文化生活.特定的社会生态,甚至较为封闭,从而导致农民群体对于搬迁和家园环境改变持较大否定态度。

4.生产条件的特定,也是拆迁难的重要原因。农民最基本的职业是从事农业生产,农民要有大量的生产资料(牲畜.耕作工具,先进地方还会要各种农业机械等)这要求农村住宅要有足够的土地面积来存放这些生产资料;另外农民收获后的粮食也需有地方晾晒.存放,距离承包经营的土地远近等等这些都是农民所想的具体问题,也是农民不愿拆迁的顾虑所在。

三、推进土地增减挂钩的思路和对策

基于对土地增减挂钩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应着重从舆论宣传.政策配套.责任落实等“三个到位”来破解土地增减挂钩的难题。

1.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到位。要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目前,一些地方对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理解不深,对土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认识不清,因此,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工作的认知度,使政策理解正确.执行不走样.推进有效果。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应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推进,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实施,使操作规范.推进有力。三要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召开工作探讨会.项目调度会.群众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发动,层层造势;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浓厚氛围。让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宣传到位,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2.利益驱动,政策配套到位。作为一个现实性.整体性群体,农民最关心的是拆迁复垦补偿标准的高低和利益的多少。在相对公平的补偿和有效的利益驱动下,土地增减挂钩的推进是能得到广大农民积极支持和拥护的。

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共3篇)

乡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材料

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还建区工作汇报

土地增减挂表态发言(共7篇)

《土地增减挂表态发言(共7篇).docx》
土地增减挂表态发言(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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