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贫困退出工作汇报材料
贫困退出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景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开展扶贫开发成效和贫困退出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景福镇党委、景福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迎接贫困退出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迎接贫困退出考核相关工作,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景福镇2016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及贫困退出工作汇报如下:
一、景福镇基本情况
景福镇地处无量山腹地,辖区面积309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36006亩,主要产业有烤烟、核桃、茶叶、蚕桑、畜牧业,2015年全镇经济总收入2.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62元。辖13个村190个村民小组,共有人口22114人,2011年,我镇共识别出贫困户2338户8069人,贫困发生率36.4%,是建档立卡贫困乡镇。2014年建档立卡户1611户5182人,被列为2017年扶贫整乡推进项目乡镇。2014年至2015年脱贫503户1530人,今年“回头看”后,全镇共有建档立卡户1067户3611人;今年计划脱贫123户406人。年末,剩建档立卡户944户3205人,贫困发生率14.5%。
二、扶贫开发工作主要成效。
通过产业扶持初见成效
1.合理计划,贫困退出目标明确。景福镇围绕贫困人口退出6条标准、贫困村退出9条标准,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2016年脱贫攻坚任务是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勐片村)脱贫出列,全镇406人贫困人口脱贫。
2.对标对表,减贫成效初显。
(1)贫困人口退出达标
①贫困户人均纯收入。
2016年,景福镇纳入预脱贫的123户406人,通过享受易地搬迁、产业扶持项目(11户易地搬迁户补助1000元/户,其他建档立卡户补助4210元/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均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②有安全稳固的住房。
通过修缮农户住进了安全稳固的住房
2016年纳入预脱贫的123户对象中,C级危房户有14户,现已完成13户,完成率93%;D级危房户5户,已完成3户,完成率60%,剩余农户将于2017年3月15日前完工。其余人口房屋结构体系基本安全。
③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
已调查核实,纳入预脱贫的123户406人家中无孩童辍学情况,有在校生的均能享受到教育扶持和政策补贴。
④基本医疗有保障。
纳入预脱贫的406人100%参加了新农合。
⑤社会养老有保障。
纳入预脱贫的406人中已经应保尽保,参保率达100%。
⑥享受一项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
纳入预脱贫的406人已实现产业项目全覆盖,且享受了一项以上的支农惠民政策。
(2)贫困村退出达标
2016年勐片村脱贫出列,全村建立精准建档立卡户70户215人,今年如期脱贫49户144人,贫困发生率2.91﹪。
对照贫困户脱贫认定6条标准:
①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勐片村70户215人建档立卡户全部覆盖产业项目,其中,22户易地搬迁户户均产业补助1000元,其他48户户均产业补助4210元,年内脱贫的49户144人贫困户均有产业保障,其中,扶持养牛7户、养猪13户、养鸡29户。同时,镇党委、政府立足70户建档立卡户原有的泡核桃、茶叶、蚕桑和烤烟产业进行因村因户施策,确保贫困户经济支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3050元,平均达到3500元以上。
②有安全稳固住房:勐片村70户215人建档立卡户已全部纳入民房建设和修缮的项目中,有3户住房安全,有22户享受了扶贫易地搬迁政策,有1户享受D级危房重建政策,有44户享受了民房修缮政策,现已全部竣工。年内脱贫的49户144人均享受了住房建设政策。
③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年内脱贫的49户144人的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④基本医疗有保障:年内脱贫的49户144人全部参加新农合,参合率可以达到100%。
⑤社会养老有保障:年内脱贫的49户144人应保尽保,参保率达100%。
⑥ 年内脱贫的49户144人在享受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均享受了两项以上的扶贫政策。
对照贫困村脱贫认定9条标准:
①勐片村建档立卡户全部覆盖产业项目,镇党委、政府立足立足本村泡核桃、茶叶、蚕桑和烤烟产业进行因村因户施策,其发展规模持续壮大,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3050元。
②从村委会至镇政府公路15公里为柏油路,从油路上村委会340米,于2016年4月份硬化。
③已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
④广播电视覆盖率已达100%。
⑤网络覆盖了勐片村委会和勐片完小。
⑥全村有19个村民小组人畜安全饮水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上、中、下庄坡,河坝子,宋家,胡家铺,大地,豆腐塘,山头和三家村10个村民小组人畜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将于2017年3月15日前投入使用。
⑦村级卫生室正在装修中,将于2017年2月30日前投入使用;标配2名乡村医生。
⑧村级活动室已投入使用,三家村200人以上村民的小组活动室,文蚌组、家铺组10人以上党员的村民小组活动室主体工程已完成。
⑨全村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2016年扶贫工作的做法及措施
我镇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县委下派了1名副书记、市委组织部下派了1名副镇长专抓扶贫攻坚工作;镇党委、政府专设扶贫攻坚办公室,配齐了办公设施,专设2名副主任,抽调了5名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转有序。
景福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首先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抓扶贫。我镇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与“挂包帮”“转走访”活动相结合,将扶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总召集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镇长和副书记、分管扶贫副镇长为召集人,其余班子成员及相关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景福镇“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联席会议,设立了由分管扶贫副镇长任主任的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抓该项工作。并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抓紧落实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队员选派、任职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普组明电〔2015〕34号)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各村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等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队,增强了组织保障。
上图为县政协何献春主席到贫困户家帮助出谋划策指导建房
通过易地搬迁建房贫困户住进了安全稳固的住房
其次是政策明晰宣传到位抓扶贫。景福镇于2016年9月1日召开“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培训会,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挂钩工作组长;各村支书、主任,新农村指导员,第一书记,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参加会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培春对“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作了全面培训:会议传达省、市、县扶 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镇上下准确把握“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重点,要求全镇干部职工求真务实,确保“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成效。
第三,人员到位快速推进抓扶贫。一是按照县委、政府《县级领导扶贫攻坚包乡帮村方案》和《县级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市驻景单位扶贫攻坚挂包帮贫困村方案》文件精神及县挂联领导的指示安排,四级部门共计834人,分别挂13个村,包190个村民小组,帮扶16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182个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合力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按照处级领导挂联不少于5户,科级干部不少于4户,站所负责人不少于3户,一般工作人员挂联2户以上,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从2016年9月20日开展第一轮“转走访”,走访中认真填写《景东县遍访贫困村访谈问卷》、《景东县遍访贫困户访谈问卷》,重点查看了有没有饭吃,吃些什么?有没有肉吃,粮从哪里来。查看了贫困户的住房破不破、安不安全、有没有危险,并且引导农户通过勤劳自筹一些钱,争取民居保安工程的支持,解决有房住的问题。查看了有没有劳力,存不存在好吃懒做,或者找不到活计做等情况,存不存在因病致贫的情况。查看了有没有因娃娃读书导致贫困的情况,已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轮16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工作;三是根据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积极推广“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及发展措施明白卡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第二轮走访,认真填写了《景东彝族自治县“挂包帮”结对扶贫及发展措施明白卡》;四是按“回头看”工作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再识别再筛查,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通过“回头看”,全镇共有建档立卡户1067户3611人。根据县委、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末脱贫123户406人。之后,全镇建档立卡户944户3205人,贫困发生率14.5%。
第四,科学谋划扶贫整乡推进项目。我镇的整乡项目规划总投资1.88亿元,省级以上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6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5亿元,群众筹资16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000.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604.2万元,比例30.21%;基础设施1031.8万元,比例51.59%,安居工程投资364万元,比例18.20%。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项目落地时间相对较晚,推进速度慢,存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
二是部分攻坚对象不具备社会兜底条件,但懒惰、酗酒、享乐成性,完全放弃了自身管理,得过且过,靠家中老人生活补助苟活,存在返贫隐患。
三是扶贫项目资金整合难,补助标准低,群众自筹能力弱,扶贫攻坚任务重。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我镇上下将紧紧围绕“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安居工程、深度贫困人口解困”这四项重点,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五大工程,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聚焦问题,抓重点、解难题,紧扣“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关键问题,做到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功夫、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一)精准施策促脱贫。继续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精准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意愿等,实现贫困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建档立卡数据的应用,真正瞄准贫困户所需、所急,实施到户扶贫,争取实现“瞄准重点、精准制导、定点清除”的目标。逐步完善扶贫到户机制,加快探索扶贫到户的有效措施和方式,采取“产业扶贫到户、扶贫培训到户、扶贫搬迁到户、贷款贴息到户、资金互助到户”等项目扶持到户的方式,彻底改善贫困面貌。
(二)真抓实干促脱贫。深入践行“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抓实镇村两级队伍,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农村党员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挂包帮”“转走访”活动的作用。
(三)产业支撑促脱贫。立足贫困户实际,充分利用贫困户产业发展基础和条件合理施策,科学配套扶持产业。同时,抓实镇农业科技服务单位科技培训和进户指导工作,确保措施、人员、服务到位。
(四)合力攻坚促脱贫。一是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岔河村建档立卡村扶贫发展规划项目进入全县项目规划盘子,并优先启动实施,如期完成岔河村脱贫任务。二是实施好在建项目工程。三是构建“三位一体”格局,加强对各单位各村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出口信用社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县中医院,银生中学,县水务局湾水河水库管理所,邮政集团景东公司,县法院,县政协,县人社局,景东二中等挂钩联系单位的联络、协调和服务,争取更多政策机遇和项目配套。
(五)营造氛围促脱贫。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进一步改进扶贫工作作风建设,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切实发挥好扶贫资金保民生、“兜底线”的重要作用,以作风建设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精细化管理。加大向贫困人口宣传新阶段扶贫开发政策的力度,帮助他们转变“等、靠、要”思想,要大力宣传扶贫开发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为扶贫攻坚加油鼓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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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县贫困退出情况汇报
**县贫困退出情况汇报
**县有省级贫困村83个,市级贫困村48个;其中2019年预脱贫的省级贫困村16个,市级贫困村15个。**县全社会共有系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19006户,38738人,其中纳入兜底保障的14033人(低保的10878人,五保的3155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目前,全县纳入兜底保障的有12619户,20736人(低保户16229人,五保4507人)。
2019年预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823户,844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定的人均收入标准为年人均3442元;低保核定标准为年人均4764元,比2018年的4176元提高14%;今年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以上纳入低保;20%以上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实现综合低保兜底率在80%以上。1至6月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纳入低保兜底保障的3513户,5279人,分别占今年预脱贫的建挡立卡贫困户的73%,63%。
**县贫困退出要以总书记脱贫攻坚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为指针,以“五个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为依托,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三项支持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功坚,全面实现真脱贫,脱真贫的战略目标。
一、兜底保障是基础。通过“提标扩面”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分类施保”放宽一批,“单独施保”填补一批,“渐进核算”延退一批的五项保障措施,确保贫困户脱贫不脱保,脱贫不脱政策,让贫困群众不愁近忧,又解远愁;要通过低保兜底来解决扶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坚持标准是底线。不搞锦上添花,只须雪中送炭,保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不能降低标准,影响成色;也不能脱离实际,吊高胃口。
三、产业支撑是关健。增强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强化“造血”功能,把更多的精力,资金用在产业覆盖上,让更多的贫困户有力所能及的,符合实际的,可持续稳定的精准扶贫项目,即不搞大水漫瀼,也不搞手榴弹炸跳蚤,差异化推进,精准化实施,集小胜为大胜,要在绝对贫困人口上做足文章。
四、扶“志"和“扶智”是重点。教育引导有基本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打消“等,靠,要”的懒汉思想,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提高他们的脱贫致富本领,全面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避免剔头挑子一头热现象,形成良性的积极的“互动”效应。
五、全方位脱贫是目的。老百姓相信眼晴,不相信耳朵;要走多元化扶贫之路,使更多的贫困群众体验到精准扶贫政策的公共成果,乡村振兴的不断变化。
六、教育引导是根本。强化宣传发动,让困难群体真正认识到“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的深刻思想内涵,消除靠施舍,靠可怜,靠穷就是理的不健康心态;感悟,知政府难;感动,知党恩深;提振贫困群众艰苦奋斗,勇于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七、长效机制是保障。扶贫攻坚是长期的,与时偕行的,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调整优化扶贫政策,手段和措施,使扶贫攻坚工作持续,健康推进,全天候地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特别要长期重点关注脱贫又返贫的问题。
八、讲政治顾大局是责任。实现贫困退出,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小康路上不落一戸,不少一人"是总书记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嘱托,也是贫困群众的殷切期盼;这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这是党员干部的大责任,必须以一往无前的斗志,功坚克难的勇气,科学有效的举措,超出常规的担当,园满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第3篇:建立贫困退出机制
建立贫困退出机制
作者: 《光明日报》(2016年04月29日 03版)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现就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坚持分级负责。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统一的退出标准和程序,负责督促指导、抽查核查、评估考核、备案登记等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地脱贫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地)县汇总数据,甄别情况,具体落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贫困人口退出必须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必须进行审核审查,退出结果公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坚持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对提前退出的贫困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鼓励脱贫摘帽。
三、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人口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贫困村退出。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 2 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在乡镇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三)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及相关力量对地方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贫困退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中央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地方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层层抓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地方各级扶贫部门要认真履职,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方面做好调查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做好退出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的要求,因地制宜,尽快制定贫困退出具体方案,明确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退出方案要符合脱贫攻坚实际情况,防止片面追求脱贫进度。
(三)完善退出机制。贫困退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要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贫困退出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强化监督问责。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组织开展扶贫巡查工作,分年度、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和专项检查。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4篇:贫困退出资料参考目录清单
贫困退出资料参考目录清单
一、贫困户退出资料清单
1.农户家庭资料
1.1xx年度贫困户退出申请书
1.2xx年度拟退出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情况调查表 1.3xx年度拟退出贫困户村级核实表 1.4县级行业部门认定资料
1.5贫困户家庭享受各项帮扶政策落实情况佐证资料(含产业帮扶、入股分红、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大病报销等)
1.6xx年度贫困户脱贫告知书 2.村级资料
2.1全村xx年度退出贫困户名单 2.2xx年度贫困户退出申请书
2.3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资料(包括会议记录、参会的村民代表签到册、贫困户退出民主评议表及汇总表、村民代表名单、会场照片等)
2.4xx年度全村拟退出贫困户名单
2.5xx年度拟退出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情况调查表 2.6xx年度拟退出贫困户村级核实表
二、贫困村退出资料
1.村级资料
1.1xx年度贫困村退出申请、自查自验报告 1.2xx年度镇级对贫困村退出核实表 1.3县级行业部门认定资料
1.3.1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资料
1.3.2县级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佐证资料、市级统计部门出具的当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测分析资料
1.3.3县级农业部门出具的村集体经济认定资料
1.3.4县级交通部门出具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认定资料
1.3.5县级水利部门出具的安全饮水认定资料 1.3.6县级发改部门出具的电力入户认定资料 1.3.7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资料 1.4xx年度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公示及照片资料 1.5xx年度县级对贫困村退出交叉核查表
1.6xx年度市级对贫困村退出抽查表(抽查村做好资料留存)1.7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镇级印发的贫困村退出批复、县政府批准退出公告截图 1.8贫困村退出其他佐证资料 2.镇级资料
2.1全镇xx年度退出贫困村名单
2.2xx年度贫困村退出申请、自查自验报告
2.3贫困村退出民主评议会议资料(含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册、贫困村退出民主评议表及汇总表、会场照片等)2.4xx年度贫困村退出核实表 2.5县级行业部门认定资料
2.5.1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资料
2.5.2县级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佐证资料、市级统计部门出具的当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测分析资料
2.5.3县级农业部门出具的村集体经济认定资料
2.5.4县级交通部门出具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认定资料
2.5.5县级水利部门出具的安全饮水认定资料 2.5.6县级发改部门出具的电力入户认定资料 2.5.7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资料 2.6召开会议审定贫困村退出核实结果,形成拟退出贫困村名单会议记录
2.7xx年度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公示及照片资料 2.8申报贫困村退出的核查请示
2.9县级对贫困村退出交叉核查的工作通知 2.10xx年度县级贫困村退出交叉核查表
2.11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镇级下达的贫困村退出批复、县政府批准退出公告截图 2.12贫困村退出其他佐证资料
-56
三、贫困县退出资料
1.县级资料
1.1贫困县退出自查自评方案 1.2县级行业部门认定资料
1.2.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发生率相关截图及县级扶贫部门核查测算结果
1.2.2县级统计部门出具的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的统计分析资料 1.2.3县级交通部门出具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达标认定资料
1.2.4县级水利部门出具的安全饮水达标认定资料 1.2.5县级发改部门出具的电力入户达标认定资料 1.2.6县级住建部门出具的住房安全达标认定资料 1.2.7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基本医疗有保障达标认定资料1.2.8县级农业部门出具的贫困村集体经济达标认定资料 1.3贫困县退出自查自评报告(主要包括①申请退出贫困县的基本情况;②脱贫攻坚工作总体情况;③中省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④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⑤贫困县约束机制落实情况;⑥县级退出程序履行情况和自查自评工作情况;⑦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4市级行业部门核查资料
1.5向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贫困县退出核查的请示,附贫困县退出自查自评报告、县级行业部门认定资料(县级行业部门认定资料另行装订成册)
1.6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成贫困县退出意见的会议纪要 1.7贫困县退出其他佐证资料 2.市级资料
2.1县级向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申请贫困县退出核查的请示、贫困县退出县级自查自评报告 2.2县级行业部门认定资料 2.3贫困县退出核查工作方案 2.4市级行业部门核查认定资料 2.5省级行业部门抽查认定资料 2.6各核查小组核查报告
2.7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各小组核查结果,形成贫困县退出意见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2.8贫困县退出的核查报告(主要包括①申请退出贫困县的基本情况;②脱贫攻坚总体情况,涵盖中省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市县脱贫攻坚开展情况、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约束机制等情况;③县级退出程序自查情况、市级核查程序履行情况;④市级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行业部门认定情况;⑤市级对贫困县退出的意见;⑥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2.9向省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请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的请示
2.10贫困县退出其他佐证资料
第5篇:畜禽集中退出工作汇报
龙化乡畜禽集中退出工作汇报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化乡坚持以“依法推进,注重民生;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畜禽养殖顺利退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龙化乡自2018年9月11日全域内开展养殖业整体退出,共排查确认各类养殖户160户,其中蛋鸡237581羽,羊3384只,猪5724头,牛马156头,鸭及其他家禽4115只,10月31前,全乡106户养殖户完成退出,退出蛋鸡60620羽,羊3302只,猪5082头,牛马60头,鸭及其他家禽4017只。
截止2月21日,龙化尚有未退出养殖户54户养殖户,其中县集中整治名单在册35户,鸡33户、17万只,生猪2户、65头,其他养殖户19户。20日县政府畜禽集中养退出会议召开后,龙化乡面对畜禽资金未奖补到位,蛋鸡数量庞大且全部处于产蛋高峰期等诸多不利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畜禽养殖业整体退出工作。
一、责任担当到位。龙化乡把畜禽退出作为当前全乡中心工作,全面部署。21日乡政府召开包片领导、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专题会议,层层传导压力,明确退出时间及退出方案;乡村联动成立分包工作小组,书记、乡长亲自挂帅分包乡养殖规模最大、数量最大的退出最困难户,其他乡村干部每组分包2至3户养殖户,逐户开展走访谈心谈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讲解白洋淀保护、讲新区建设、讲退出方针政策,要求养殖户按县会议精神有关要求退出。
二、宣传引导到位。印发《关于安新县龙化乡人民政府实行畜禽养殖业退出的通告》200余份,全部在村显要位置位置张;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及各村主要道路悬挂宣传退出标语60余条,逐户发放政策明白纸500份,通过高音喇每天不断循环播放畜禽整治音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整治退出要求,动员和鼓励养殖户按要求、按时限自行关闭或搬迁养殖场。
三、综合施策到位。坚持以退出为问题导向,逐户梳理了解未退出35养殖户的心理、家庭、养殖规模等基本情况。将关闭搬迁工作细化分解、分门别类,挂图作战,逐户开展细致工作,各养殖户明确提出退出方案及退出时间。重拳打击,对拒不配合未按时间要求提出退出方案的4户养殖户明确为户,我乡与水利部门联合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对未退出抱有继续养殖的人员形成强大的心理震慑;主动作为,对已经确定退出方案和时间的养殖户,逐户摸排,了解鸡龄,饲料剩余量等情况,主动联系肃宁、饶阳等地收鸡户,粮食收购点,帮助养殖户不低于市场价的前提下,有序售卖蛋鸡和养殖饲料减少经济损失,其中通过乡微信及各类网络渠道帮助养殖户售卖蛋鸡5000余只;强化扶持,对有就业意向的4名退出户,乡政府多渠道沟通联系致友、指北针等服装企业将其吸收就业,对于畜禽养殖退出造成生活困难的2名养殖户,协调民政等部门给予适当救济帮助,对无法舍弃养殖业,想继续从事蛋鸡养殖的退出户,多方联系高阳县硕丰农场及当地有关部门帮助转移设备再生产。
龙化乡在工作中将继续发扬敢于担当、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主动作为,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为县委、县政府保驾护航。
龙化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第6篇:贫困退出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贫困退出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人口方面
1、漏评:符合贫困识别标准但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力户;
2、错退:已脱贫户收入未达到3200元/人/年(2017年),或者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问题,重点关注已脱贫户住危房、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饮水未安全达标的问题;
3、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程序脱贫,重点关注贫困户脱贫未签字认可、脱贫未开展民主评议、脱贫未公示或公示时间未达7天等问题。
二、贫困村方面
1、退出未达标:贫困村退出未达到“一个确保、两个完善”标准;
2、退出程序不规范:贫困村退出未按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市区审核审批、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签字、市州核查、县市区退出销号;
三、贫困县方面
1、“三率一度”未达标:综合贫困发生率高于2%,脱贫人口错退率高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高于2%和群众认可度低于90%的问题;
2、工作未落实:基础设施、资金项目管理、台账资料、驻村帮扶、政策宣传等不到位的问题
3、摘帽程序不规范:摘帽退出未按贫困县摘帽程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