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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村建规范化工作汇报

作者:大熊时间:2020-10-02 下载本文

第1篇:撤村建居工作意见

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被征地农民撤村建居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被征地农民撤村建居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05]45号)精神,我局草拟了《西安市被征地农民撤村建居工作意见》,经市政府2005年4月29日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当地实际,遵照执行。附:西安市被征地农民撤村建居工作意见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

西安市被征地农民撤村建居工作意见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国家民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市被征地农民撤村建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撤村建居工作的原则

(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撤村建居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民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使农民生活有保障,民主化程度不降低。

(二)依法办事。要以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严格掌握必要条件,遵守法定程序,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把撤村建居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

(三)因地制宜。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区域特点、人文自然环境和民族习俗,尊重客观规律,把握政策尺度,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量力而行。

(四)平稳过渡。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成熟一个村,改造一个村。既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又要审势度势、稳妥有序,实现组织机构、干部队伍的平衡过渡,认真仔细地做好土地管理、集体资产处置、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呼机变更、基础设施等环节的工作。

二、撤村建居的条件

(一)拟撤销的村民委员会,应当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全部或大部分由国家依法征收或征用,耕地面积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

(二)村(组)集体资产经过量化改造,产权关系明晰,村民委员会的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

(三)农村户籍人口已转为城市居民户口,劳动适龄人口主要从事非农产业。

(四)地方财政能够负担原村民居住地区道路交通、水、电、燃气、供暖等基本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公益事业发展的开支。

(五)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居民公共活动和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面积以及室外活动空间和绿化等公益性建设用地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

三、撤村建居的程序

(一)提出方案。由村民委员会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城三区社区经济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撤村建居的方案,并说明撤村建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民主讨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城三区社区经济提出撤村建居的方案,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统一。涉及村集体资产处置或产权形式变更的事项,应当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不得进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程序。

(三)审核批准。经村民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撤村建居的方案,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经济局报请县(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请示报告应附有村民会议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影印件)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采纳村民会议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情况的说明等。

需要提交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撤村建居的方案,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四)组织实施。经批准同意的撤村建居方案,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件〉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的精神,科学合理划分社区范围,新成立的社区规模应掌握在一千至三千户左右。对人口较少不便单独设立社区的可就近并入某一社区。也可以原村级规模为单位整建制改居。要及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被撤销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新组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时实施办法远举生,特殊情况的,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原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履行居民委员会成员职责,实现基层组织的平稳过渡。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民政基层政权通知

西安市民政局办公室2005年5月27日印发

第2篇:撤村建居动员大会

撤村建居动员大会报告

各区、镇委领导、党员、组组长、村民代表: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我村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为了积极实施“融入大都市,建设新余杭”的战略,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镇委《关于开展撤村建居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村被列入今年第一批撤村建居改革名单,为确保我村撤村建居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现就对我村撤村建居改革工作做如下动员:

一、撤村建居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撤村建居是一场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利益的革命,同时又是城市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革命,是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的重要内容。

我村撤村建居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两轮驱动,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农民变居民”的新途径,实现物质形态城市化经济形态城市化、社会管理城市化以及人的城市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着力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区。为此,要求镇、村各级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改革的思路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在撤村建居改革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原则。以推进城乡统筹、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城市化步伐。

2、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操作,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创造条件,精心准备,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4、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撤村建居是农民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一次革命。各级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的理念、思路与方法,加快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进程。

5、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思想引导工

1 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改革氛围。

二、撤村建居主要内容和政策

1、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撤村建居的社区尽快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班子的组建工作。撤村建居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予保留,由镇党委发文成立新建社区党组织。组建各社区居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社区工作,待条件成熟时进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成立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由社区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共建单位代表、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私业主代表、养殖户代表等组成。社区居务领导小组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由社区居民成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2、规范和保障社区建设条件。

按照我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区委办[2005]164号)和区委组织部等六单位《关于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余民[2007]45号)的规定,撤村建居的社区一律按社区建制享受相关政策,镇政府将依据政策落实撤村建居社区的工作经费,保障社区工作条件,兑现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

3、落实村民“农转非”政策。

撤村建居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村民就地“农转非”手续。由闲林派出所集中力量对辖区所有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除核对户籍记载人员外,重点调查空挂户、下落不明、被捕或正接受刑罚而被注销户口的人员和义务兵及大学生户籍外迁的人员情况,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所生未登记入户和事实收养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人员,经计生部门处理后,核对户口薄、居民身份证,进行审核确认盖章后报区公安分局审批。

4、集体土地处理。

经依法批准撤村建居后,其剩余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也可暂时仍由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在国家未实施城市建设开发前,可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继续使用,因城市建设开发需要使用土地时,应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5、加快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

2 为鼓励农民入住农村居民多层公寓,政府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确定购买价格,并根据购买对象和面积的不同,分为优惠价、特惠价和成本价三种价格。农村居民多层公寓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由区建设局、国土部门按照房改房在6个月内予以办理,产权转让时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按房改房转让政策办理。

6、集体资产处理。

村建制撤销后,原村集体资产、集体积累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所有和享用,不得平调和剥夺,严禁非法侵占、私分和破坏。成建制设立的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产权属社区股份制组织所有。

7、落实社会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

村建制撤销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村民农转非手续。撤村建居的社区,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转为国有的,按人耕比安置涉及的人口应按余政发[2003]207号文件规定实行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对农村集体土地暂时未被征收转为国有的社区,为保障农转非人员老有所养,在撤村建居一年内办理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手续的农转非人员,2.4万元缴费标准由本人交付1.5万元,政府补助0.9万元(按土地出让金分配比例承担)。对逾期参保的,不再享受政府参保补助。对未实行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安置或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障)且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农转非人员,由政府发给每人每月90元生活补助费。

“农转非”人员中符合优抚政策的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相应标准落实待遇。“农转非”后,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随低保政策作动态管理和调整。

撤村建居后,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室”,承担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劳动就业服务和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等。对男50周岁、女40周岁及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其他长期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重点扶持。承担帮扶救助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受理低保、困难家庭和持证人员医疗救助申请、核实、公示,并提出审核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困难家庭的帮扶救助工作。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3 撤村建居后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其生育政策按《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按余政发[2006]61号文件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及手术并发症治疗费用报销按区委办[2004]178号文件执行。

9、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及管理。

撤村建居后,对原农村道路、环卫、路灯、绿化、排水、消防等市政设施,要强化管理措施,按照城市管理办法,统一纳入镇城建部门建设和管理。镇里对原村负责的治安管理等社会事务要增加投入,逐步达到中心城区的管理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可预留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社区的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和改善本辖区居民生活坏境。

10、加强村级档案管理。

村建制撤销后,应按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原村档案的整理、鉴定、移交、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镇里要及时收缴村级各组织的旧印章,同时,负责下发新牌子和新印章。

三、前期准备工作

我村撤村建居改革工作开始以来,以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12月11日村召开三付班子会议,统一思想,研究工作安排,并制定我村撤村建居实施方案;12月12日召开村民恳谈会,收集干部党员组长代表对撤村建居改革的思想和涉及的政策问题,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明确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做好撤村建居改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措施,认真细致地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讲清撤村建居改革的重大意义,讲清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法规。要做深做细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忌简单化和少数人说了算,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起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个别非法串联、无理取闹者要严肃处理。要坚持依法办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严肃党纪政纪,加强纪检监察,确保这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15日-18日召开各小组户主会议,并鼓励广大户主“同意撤村建居的意见” 书上签名。24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公示,决议公示三天。

四、撤村建居后的工作展望

1.新社区建立后,我们要做到两手抓,一手是抓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发展,确保社区股份经济的保值,增值,是广大居民受益更多;一手是抓社区服务,要坚

4 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认得全面发展,不断满足全体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真正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社区居民群众。

2.撤村建居后对农民的利益不仅是物质利益的维护,更重要的是帮助农民从思想上、文化上、素质上全面融入城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居民。

同志们,这次撤村建居的动员大会,对于我们村的撤村建居改革和集体经济建设工作而言,还只是一个起步,今天这个会议既是动员大会,又是培训会议,也是工作会议。今后,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指导思想,不断提高认识,努力创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脚踏实地做好撤村建居改革各项工作,为加速我村融城战略,促进我村各项工作稳步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3篇:贾村乡撤乡建镇汇报材料

夯基础 优环境

全力开创贾村工作新局面

——贾村撤乡建镇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贾村乡党委政府欢迎各位领导前来检查指导贾村乡撤乡建镇工作。下面我就贾村乡撤乡建镇工作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贾村乡基本情况

贾村乡位于望都县城东南26公里处,乡政府驻地北贾村。贾村建村始于宋代,贾姓农民移居此地,故称贾村。随着人口的增加,明末清初,分为三个贾村,并按方位称北贾村、南贾村、西贾村三个村。1984年撤公社建乡,因乡政府驻地贾村而命名为贾村乡。辖13个行政村,一个自然村。总面积42平方公里,耕地4.53万亩,8727余户,3.63万人口,其中非农业人口4032人。近几年来,贾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民营经济突飞猛进,农业效益连年递增,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由于城乡建设发展和人口增加,政府所在地北贾村与南贾村、西贾村现已连成一片,总面积 7.46平方公里,人口73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62人,流动人口2000多人,已成为我乡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商业中心。

2010年完成工农业产值36257万元,人均纯收入5457元。我乡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主要经济产业为苗木种植、轴承加工、畜牧养殖,新型建材。

二、地理区位优势

贾村乡位于望都县城东南26公里处,地处望都、安国、清苑、1博野、定州等五县市交界处,望安公路穿境而过。南距安国县城13公里,西南与定州重镇大辛庄镇仅4公里,北距京深高速仅20分钟车程。得益于独特的地理区域,贾村乡自古即为五县人民经贸交往的枢纽之地。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经济贸易往来的增加,贾村乡作为五县交通枢纽之地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自身在经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得到了繁荣发展,素有“望都县小金三角”之称。2010年,贾村乡投资120万元,建成了望都县第一个乡级汽车站,车站辐射周边县区,班车往来频繁,运行以后,平均每10分钟一趟班车,来往穿梭于望都、安国、定州、博野县城,更有直达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班车,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三、突出的产业和经济优势

我乡坚持以构建区域特色乡镇、和谐文明乡镇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一轴两区”发展战略(“一轴”即在望安公路沿线积极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餐饮业;“两区”:在我乡南部发展苗木及设施农业种植区,在中北部发展生猪、蛋鸡养殖区),进一步打造河北“万亩花卉苗木之乡”和“绿色生态食品”的品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工业带动作用突出,现有集体、个体和股份制企业630家,初步形成了以轴承制造和营销、生物燃油、化工、建材等四大支柱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

1、贾村商贸一条街项目:沿望安公路两侧集中打造贾村商贸一条街,共占地25亩,商贸街门脸都高标准装修,共有140多个,投资近千万元,现今人财兴旺,生意兴隆。

2、轴承交易市场项目:小寨子村的轴承交易市场占地80余亩,店铺林立,加工厂众多,仓储轴承品种丰富,年交易额达12亿元。所生产的轴承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俄罗斯、中亚国家和南

亚部分国家和地区。贾村在外轴承经销户549家,在成都有轴承销售一条街,商户大部分为贾村人;在昆明轴承销售市场出现了“贾村现象”;在北京、天津、兰州、太原等城市均有贾村大户经销商;贾村乡经销商代理的轴承运用在三峡水利枢纽、大亚湾核电站等国家重点工程。

3、生物燃油生产项目:河北中天明生物燃油有限公司总体规划年产生物柴油30万吨,总投资1200万美元,年产值人民币5亿元,年实现利税6000万元。2010年又投资1000万元进行续建项目;现今已与天工开物生物燃油公司达成协议,准备投资3000万元进行C

3、C4等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4、新型建材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的南贾村新型砖厂一期建成投产,第一期投资300万元,年产水泥砖60万块,由于今年销售形势喜人,二期建设正在筹划中。

5、服装加工项目:北贾村投资50万元、80万元兴建了两个服装加工厂,常年用工120余人;南韩庄投资80万元建成一家服装加工厂,与北京、天津、江苏、石家庄等地均有业务往来。

6、毛巾加工项目:毛巾加工摊点35家,较好地解决了当地的剩余劳动力,为农民创收增加了有力途径。在此基础上,采取面向全国,服务社会,以商招商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7、在农业上,以农业结构调整为重点,打造“一村一品、几村一品”为主线,已形成以新建安、西贾村、西新村为中心的花卉苗木种植区,产品远销全国各地,产销量占全县的80%以上。2002年被河北省政府授予“河北省花卉苗木之乡”,2011年春,苗木种植达到15000余亩,按亩均效益10000元算,我乡人均增收近5000元;以望京牧业有限公司、东城养殖场为龙头企业的规模养殖和北柳絮、建安村部分农户散养为主的养殖区,年出栏

生猪3万头,占全县的25%以上;以东西新村蛋鸡养殖基地为依托规范蛋鸡养殖区,形成了1家10万只鸡场,3家2万只鸡场,存栏量占全县的60%以上;以王文百利番茄大棚为中心的设施农业发展区,年产百利番茄1200吨。南韩庄、北柳絮、南贾村、北贾村、张过村等以种植优质小麦为主,年产优质小麦10000吨,为欧麦公司小麦深加工定向提供绿色生态粮源。

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文化教育设施完善:继续实施教育强乡战略,全乡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教学条件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全乡拥有中学一所,较高标准小学4所,幼儿园7所,2010年投资200万元的贾村乡中心校综合楼已投入使用,今年建成的建安村、西新村3座小学综合教学楼也将投入使用,充实了教师队伍,平稳完成了教育布局调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全乡有综合文化站1个,农村书屋9个,村级文艺宣传队13个,村级活动场所13个,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十分丰富。

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贾村乡卫生院是条件优越的二级卫生院,设有妇儿科、内科、外科、妇幼防疫科等7个科室,投资150多万元购置、更新了医疗设备,能充分满足周围村民日常看病需要。建有村级医疗室13个,基本解决了群众就医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初具成效,我乡有2个省级文明生态村、5个市级文明生态村,南韩庄村新民居总投资200多万元,主体已全部竣工;同时,各村生活垃圾实现了集中化处理,做到定时倾倒,定点存放,专人处理,专车转运,保持了环境的整洁。

邮政电讯发展迅速:投资200万元建成标准供电所一座,拥有10万千伏变电站一座,邮政服务综合楼一座。移动、联通等服务设施齐全。

县直派出机构健全:有望都县公安局贾村乡派出所(2009年投资180万元建成标准化办公楼一座,极大的改善了办公条件)、望都县土地局贾村乡土地所、贾村乡信用社。

计生工作全面提高:投资35万元修建计生综合服务站,完成了人口控制出生指标。

民政工作引向深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实施了“一卡通”工程。“亲民爱民”活动中,我乡有64名群众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帮扶和救助。以发放“一卡通”为契机,开展全乡贫困群体大排查活动,利用群众工作站进站日展开逐户走访,同时进行“一卡通”领办代办服务工作。

道路建设飞速发展:贾村乡汽车站辐射周边县区,交通便利。2009至2010年全乡共硬化路面8万多平方米,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主要公路两侧全部实现绿化,森林覆盖率达到23.6%。

地名设置齐全。以地名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全乡13个村完成了农村地名专项规划,并按国家标准安装了村标、街路牌、户牌,地名标志设置齐全。

市场建设已具规模:全乡共有集贸市场、综合市场4处,涉及瓜果蔬菜、服装、建材等。

社会稳定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平安乡镇建设,由于工作突出,我乡被保定市委评为2005—2008年度市级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奥运、国庆安保期间,全乡没有发生一起赴市以上信访案件,获得奥运、国庆安保两个“市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全乡现有各类工商企业630家,各类产品满足了市场需求,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带动了我乡及周边地区工农业的快速发展,这样解决了周边3700余名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经乡党委、政府的充分调查、论证,多方面地征求意见,贾村乡撤乡设镇是可行的。我们本着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健全功

能,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小城镇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完成贾村乡镇域总体规划。

我们深信,在省、市、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贾村乡改镇,将本着立足自筹,争取上拨,面向社会,多方引资的办法筹措资金,完善休闲文化广场等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配套设施。依托小城镇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动

二、三产业的发展,贾村撤乡设镇的发展前景非常乐观,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贾村人民的美好愿望。贾村充分挖掘潜力,抢抓机遇,力争建成一个基础设施完备,产业特色明显,文化底蕴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城镇。建镇后,镇政府驻地和所辖区域不变,将进一步促进全镇区域经济的发展,提高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贾村乡人民政府

2011年6月22日

撤村建居工作汇报(共8篇)

撤村建社区工作总结

撤村并村工作汇报(共6篇)

村建承诺书

撤县设区工作汇报

《撤县设区工作汇报.docx》
撤县设区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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