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分管领导岗位职责
分管领导岗位职责
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本矿职业危害治理工作。
二、明确科室相关人员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制定年度预防职业危害知识及相关技术人员学习计划。四、建立职业健康体检与预防实训机制。
五、监督专科室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种记录及档案。 六、严格落实、执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试行)规定》,确保治理与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经费的投入。
七、指定专人,制定专项作业流程,协助监测与检验机构完成相关工作,保证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正常运行。
八、定期总结与评估本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并上报辖区煤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
专职科室职责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种记录及档案。
二、制定全面应急救援预案、配置紧急救援设施,绘制作业场所平面图。
三、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四、在矿区地面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职业卫生相关信息公示栏。
五、制定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计划并签定年度检测委托合同。
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七、协助管理机构与检测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部设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制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计划并依次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与评价,确保监测正常运行。
三、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浓度、强度的测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方法、监测周期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要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工作。
五、监测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定期检定。 六、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七、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将监测对象、监测地点、监测结果、监测方法等记录并上报单位领导。
八、监测所需经费应纳入专项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职业危害防止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二、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试行)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三、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证者,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四、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五、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六、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七、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
八、职工调离时,其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要随其它档案一起带至新单位。
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是教育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教育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从而真正起到预防、控制职业危害的作用。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和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培训计划,依法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监督有关部门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三、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四、因岗位变动而接触与原岗位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时,要重新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五、职工培训档案要与其它职业健康档案一起,由专人负责保管。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在工人入井的必经处设置公示栏。
二、签订各类员工聘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全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三、因工作性质改变等原因造成员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与劳动合同中所列明的不一致时,要如实告知员工,必要时变更劳动合同。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与评价可采取书面、口头、公示等方式告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要使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员工本人。
五、不得隐瞒、修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六、不得隐瞒、篡改有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结果。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一、井下所有产尘地点必须安装有防尘洒水管理,所有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皮带巷和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并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
二、所有采掘工作面都要安设喷雾洒水装置,并按规定正常使用,以减少二次扬尘,降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三、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湿式打眼,降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四、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要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五、要对职工进行按期、定期的体检。
粉尘检测
为了加强对井下各种粉尘的管理,及时有效采取各种防治措施。尽可能保障井下工人作业身体健康和预防粉尘事故,依据(规程)有关规定特规定以下粉尘测试制度:
一、粉尘定期测试工作由测尘工负责组织,并进行相关资料、数据整理汇总,根据测试结果提出合理可行性处理与防治措施
二、具体测试规定如下: 1、总粉尘
2、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 3、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三、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采样时一个班最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碳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四、在操作粉尘测定仪时,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要详细。 五、记录清测试时间,测试浓度值,并要做到及时记录。六、毒物、噪声及其它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第2篇: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职责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职责
一、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我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增强档案意识,重视档案工作,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
二、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制定出兼职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三、选配兼职档案人员,并为其提供兼职档案工作的必备条件。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档案工作会议和有关活动,支持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发现失密或其他损害档案事情,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并组织处理。
第3篇:乡镇分管领导综治平安建设述职报告
乡镇分管领导综治平安建设述职报告
今年,我镇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平安XX”、“法治XX”为抓手,紧紧围绕发展经济的主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本镇实际,突出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大防控”“大调解”体系的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年初以来,镇党委、政府把综治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中之重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五到位”。一是思想到位,在党政联席会上,多次传达区文件精神,使大家对加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领导到位,党委、政府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镇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政法书记负总责、分管镇长具体负责、政法支委分工负责。三是机构、人员到位,规范综治工作制度,综治办人员专职专用,抓好日常工作。每月召开平安建设工作分析会,并请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参会,分析研究部署各项综治工作,每季度召开综治委全委会,抓好综治分析会各项措施落实,并反馈综治信息。四是责任到位,实行党政主要领导 进一步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对镇、村的专职巡防队员进行了培训,并配备了头盔、橡皮棍等警用器械,提高了他们识别发现、抓获犯罪、安全防范宣传的能力,有效地发挥了人防作用。
部门联动,建立“大调解”机制。我镇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遇有重大疑难纠纷,协调镇各成员单位的力量,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从而提高“大调处”中心的运行质量,调动调处的积极性。各村和规模企业都建立了调解委员会,主要领导兼任调委会负责人和调解委员,重大民间纠纷在调委会得到公开、公正、规范的调解。各村的干部每月用半天时间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排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调处中心。同时,拓展公调、检调、诉调、信调机制,各项对接进入正轨。全镇在6月至11月的“四项排查”专项活动中,共排查矛盾纠纷44起,化解37起。今年以来,我镇镇村两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种类型的民间纠纷83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便捷、及时、低成本地化解矛盾纠纷,增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 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创安办坚持每月两次的民间纠纷隐患排查例会,宁密不疏,在农忙和节假日还临时用电话向各村、企事业单位了解情况,排查纠纷隐患。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疏导化解。三、弱势群体,真情关怀倾力相助。对有特殊情况的弱势群体,我们千方百计地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避免他们因生活无着落而产生偏激想法。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以上是我在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比起上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不足。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综治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努力,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扎实工作,真正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建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XX”。
第4篇:乡镇领导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职责一:乡镇党委书记职责
一、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
三、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是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四、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五、负责党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职能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七、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委和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党委副书记除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的日常工作外,还可负责党委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职责二:乡镇党委书记职责
1、负责镇党委的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全镇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讨论安排党委工作,负责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抓好“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3、研究制定全镇党建、和谐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配备好基层班子。
4、抓好全镇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并保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抓好党委班子成员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6、抓好全镇的安全稳定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承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镇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研究安排党委工作,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2、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
3、负责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建目标的实现,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4、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5、负责党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职能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委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作职责:
1、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协助书记抓好党委的日常工作,侧重抓好党建、组织人事、统战、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形 2 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4、抓好党的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及时组织讨论决定党员的奖惩。
5、熟悉党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业务,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各种规章制度。
6、认真执行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并同行政一道做好基层干部的考察了解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提出调配、任免和奖惩干部的建议。
7、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组织作用。
8、其他分管及临时性工作。
三、镇党委政法副书记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负责全镇政法工作。
3、主持制定全镇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
4、组织推进全镇政法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安排部署全镇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
6、指导监督全镇政法系统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调度重大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查处工作。
7、安排部署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8、指导全镇反邪教工作。
9、完成上级和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10、组织推进全镇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3、负责镇总工会工作。
4、抓好镇关心下一代工作。
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和县纪委的领导下,主持全镇纪检监察全面工作。
2、领导并主持制定全镇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
3、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
4、主持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和纪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反腐败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的重大事宜。
5、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6、负责全镇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7、完成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委委员、副镇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镇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协助镇长抓好政府全面工作。
4、抓好政府机关内勤工作,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证。
5、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分管部门及包村工作。
6、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以及上级的安排部署,加强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镇人民政府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武器装备管理和征兵等工作。
4、组织推进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地方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5、抓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6、组织推进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 作。
7、抓好民兵和预备役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8、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镇党委委员、大仓派出所所长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主持大仓派出所工作,负责抓好全镇社会治安管理和社会维稳工作。
3、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镇党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党委组织办公室工作,负责全镇组织工作。
4、主持制定全镇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组织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具体指导全镇村(居)“两委”班子配备调整和企业党建工作。
6、组织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镇党员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7、组织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指导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9、组织实施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做好全镇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镇党委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镇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制定全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组织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镇理论武装、党员教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5、组织推进宣传舆论工作,指导全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内对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6、组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镇文明创建活动、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
7、完成上级和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
一、镇党委委员、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主持镇团委全面工作。据镇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 6 年度工作计划和共青团工作规划,定期召开团委(扩大)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团的工作,作出团的决议等。
3、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团章》的要求定期进行团的各级组织的换届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整理保管团的工作档案,定期开展团员教育民主评议活动,负责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
4、代表、维护和关心青年的正当权益,负责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配合有关部门加以改进。
5、协助镇党委宣传委员抓好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5篇:某年度国土局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XX年度国土局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市纪委全委会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促进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面完成全市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要求,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责任对象
一、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局各分管领导;
二、根据本责任书,各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条
责任内容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责任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上级部门和局党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并督促落实。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工作,又带好队伍,经常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二、切实遵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党规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干部干好事,不出事。
三、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分管科室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抓好新修订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完成反腐倡廉信息、调研等工作。
四、坚持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
五、持续不断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厉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六、监督检查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大对所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尤其是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廉洁自律,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要结合实际,严肃认真的抓好牵头任务的落实,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八、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办理上级批转的信件,不瞒案,不压案,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九、定期报告履职情况。半年和年终将本人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局党总支进行报告。
第三条
责任考核
一、局党总支每年要对责任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责任对象要认真述职述廉述德,如实撰写专题报告。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述职述廉述责、群众评议、组织考核、查看实绩等方法进行。
第四条
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青铜峡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行一案双查,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分管科室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分管科室的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党总支书记、局长(签字):
分
管
领
导(签字):
二〇一七年二月
第6篇:分管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岗位安全职责
分管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分管单位和业务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业务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在计划、布置、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召开分管单位和业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单位和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单位及业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业务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行业或区域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按“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业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第7篇: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岗位安全职责
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处室和部门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局机关各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应急预案、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组织制定和完善局机关安全应急体系和“三防工作”。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海口市
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简称“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督促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及属事业单位逐条落实。
第8篇:其他指挥部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编号:FS-ZD-04017
其他指挥部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岗位
职责
The other command section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duties of leading
safety production position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一、履行指挥长委托的相应安全职责;
二、负责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在分管项目中得以贯彻实施;
三、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相应安全职能,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在主管范围内负有领导责任;
四、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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