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税务岗位职责
税务稽查岗位职责:
(1)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查处,对检查组查处案件拟定的处理、处罚决定进行审核把关;
(2)对举报案件,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及时组织查处,督促检查组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将有关情况回复有关单位或个人;
(3)对分局、所移送的涉税案件及时组织查处,协调与相关单位配合,组织协调检查配合公、检、法机关对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
涉外税收稽查岗位职责:
(1)负责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工作,处理执行中的有关具体业务问题。
(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各项税收减免事宜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
(3)负责跨国纳税人税务管理事宜及国与国之间的情报交换工作。
(4)负责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出具税务凭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筛选、上报避税嫌疑户,配合市局搞好避税嫌疑大户的调查工作。
(6)负责反避税价格信息采集工作。
(7)负责贯彻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对全局范围内涉外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税务审计。
(8)负责组织实施外商独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由分局受理纳税人申报,并开展一级审核;由本科汇总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并开展二级审核。
(9)负责指导、监督办税服务厅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申报(含基础会计资料的录入)、税款征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监督办税服务厅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相关事宜的工作。(指导全局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年检和所得税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各分局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组织涉外税收的日常管理检查,参与涉外税收执法检查和政策调研工作。
流转税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对享受流转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认定、审核、报批和组织年审工作;
(2)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审核、报批和年审工作;
(3)负责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金银首饰购货(加工)管理证明单的管理工作;
(4)负责车辆购置税的车籍、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本岗位税收资料的整理、归集工作;
稽核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数据采集及其管理工作
(2)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有关设备领购、发放和安全保管工作;
(3)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税务发售及其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对企业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维护服务工作;
(5)负责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控、上报管理工作;
(6)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税务行政许可工作;
(7)负责本岗位税收资料的整理、归集工作;
所得税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所得税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
(2)负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汇总纳税成员企业的所得税监管工作;
(4)负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所得税减免审批、审核上报及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审核上报工作;
(5)负责利息所得税的管理工作;
(6)负责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增值税、所得税评估指标体系、相关数值的确定及对评估工作开展的政策指导工作;
(8)负责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9)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10)负责本岗位税收资料的整理、归集工作;
出口退税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出口退税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2)负责出口退税政策法规的辅导、培训;
(3)负责出口退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4)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清算工作;
(5)负责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和退税申报资料预审工作;
(6)负责对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报批工作;
(7)负责本岗位税收资料的整理、归集工作;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督导落实工作;
(2)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划编制、接收发放、安全运输保管工作;
(3)负责《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领发及开具和核销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专用发票的缴销管理工作;
(5)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日常及专项检查;
(6)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日常核算和票款结算工作;
(7)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台帐登记和有关报表资料的编报分析工作;
(8)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的领发及使用管理工作;
(9)负责本岗位税收资料的整理、归集工作;
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
(1)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开展纳税服务,提供税法咨询辅导,督促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
(2)搞好税源监控,调查核实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等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情况。
(3)催报催缴税款,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督促纳税人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
(4)开展纳税评估,进行实地调查,对违反规定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5)采集涉税信息,及时采集、整理、更新和存储信息资料,实行信息共享。
纳税评估岗位职责:
根据掌握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政策,运用科学的业务手段和分析方法,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和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的错误,实现对纳税人整体、实时监控,同时为稽查环节提供案源的税收管理服务。
票证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局税收票证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
(3)负责税收票证安全保管、正确使用的检查工作;
(4)负责税收票证的领、用、存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税收票证供应及时、安全完整、规范使用、严格审核;
(5)负责向市局及时报送《票证月报表》、《票证领用计划表》、《代征单位票证使用情况表》、《基层单位票证使用情况表》;
第2篇:税务经理岗位职责
税务经理岗位职责
1.日常账务处理、报表
(1)负责母公司各类月份、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2)负责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 2.负责税务办理和发票管理
(1)办理各类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工作;(2)建立纳税辅助账簿和年度纳税档案;
(3)落实公司经营亏损的税务签定及税前弥补工作;(4)填写每月公司的会计利润及税务数据统计表;(5)各类发票的开具,发票专用章管理 3.负责税务审核
(1)审核所有对外报送的纳税资料和文件;(2)指导、审核公司会计人员的税务工作;
(3)对各种税费凭证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 4.内外部咨询沟通
(1)研究各类税务问题,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税务咨询;(2)配合公司外聘税务专家实施税收筹划;(3)针对公司经营业务,提出相应的税收建议;(4)解答公司内部有关税收方面的日常咨询;
(5)与主管税务局、财政局和税务顾问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统筹各项税务关系。
第3篇:税务会计 岗位职责
税务会计岗位职责
1 岗位职责
1.1每月月初报税前必须对本企业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抄税,以核实企业的销项税额情况。完成清卡工作
1.2负责到税务局领购发票并保管空白及作废发票。月末对发票进行盘点
1.3负责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出口发票,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设票据领取登记簿
1.4月初纳税征期之前,进行国、地税及出口退税的纳税申报工作,按时交纳各项税费
1.5负责进项发票的抵扣工作,月末并对进项抵扣发票进行装订成册 1.6负责对申报过的纳税申报表进行装订成册 1.7配合完成税务部门安排的各种检查以及其他工作。2 上岗标准
2.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
2.1.1执行公司一般管理人员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通用标准; 2.1.2执行国家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
2.1.3执行公司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细则。 2.2 文化程度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3 专业知识
2.3.1 熟悉国家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 2.3.1具备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29 2.4 业务能力
2.4.1对帐务处理有审核能力。
2.4.2掌握计算机一般应用技术,并取得公司培训中心颁发的资格证书。 2.5 工作经历
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统一上岗证书。2.6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需要。3.岗位的纵向联系
直接受部门经理的领导。4.岗位的横向联系
与税务及公司内部有关岗位联系,协调业务工作。
第4篇:税务分局岗位职责
税务分局岗位职责 第一条 分局长职责
1.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保证税收政策和上级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认真抓好本职工作,履行职责,统筹安排,保证全局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带领分局同志努力完成上级分配的税收任务。
4.主持召开分局局务会议和分局全体人员会议,做好工作规划,抓好工作落实。
5.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做到岗责明晰,奖惩严明。
6.认真抓好分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抓好队伍廉政建设。
7.认真抓好经费管理,严格经费开支,把好审批关。
第二条 副分局长职责
1.协助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维护班子团结,确保队伍稳定,促进全分局税收任务的全面完成。 2.完成本人分管税收征管任务,协助分局长做好税收计划的分配调度,组织指导征收工作。
3.协调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4.建立健全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和操作规程,努力推进税收征管工作。
5.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税收业务辅导和税法宣传教育工作。
6.教育和监督所分管的干部职工,做到依法治税,廉洁自律。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税管员职责
1.强化税收宣传辅导职责,及时为纳税人辅导讲解新的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业务水平,避免出现少缴、漏缴税款现象。
2.强化动态管理职责,将纳税人档案与资料与税源清查结合起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增强日常管理的实效性。 3.强化税源监控职责,落实税收征管制度,通过实时掌握辖区内纳税申报情况,对未按期申报纳税户及时进行催报催缴和税务处理。
4.强化情况反馈职责,管理员定期对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资格认定、发票使用定额变化,税款缴纳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高管户征管水平。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税管员具体岗位分配以会议决议为准。具体岗位分配详见分局会议记录。
第5篇:税务经理岗位职责书
税务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一、任职要求:
1.四年以上集团公司税务工作经验
2.熟悉商业、工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的行业生产经营流程和财务核算特点;
3.具备较强的领悟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预算管理经验,能够从相关数据中发现和解决问题。
4.具有较强的财务核算、税务风险控制和分析能力; 5.熟悉集团公司经营行业的财税政策,并定期搜集整理相关财税政策;
6.对国家税收政策有系统的研究,对集团公司经营行业的财税政策及特殊税务事项有深入的分析研究; 7.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8.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
9.熟练掌握集团公司经营行业的成本框架模型并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10.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敬业负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执行力。 11.二、岗位职责内容:
1.根据集团公司年度运营目标和全面预算,预测并制定集团公司整体税务规划,对集团公司税务成本进行统计、分析并控 制;
2.监督、评估各下属公司税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并编制、上报税务专题报告;
3.协助制订公司各项日常税务事项,建立并完善日常税务工作流程;
4.指导、审核各下属公司的税务申报表,制定并执行发票管理 制度;
5.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6.与各地税务局保持良好的沟通,处理好各种日常税务沟通事项;
7.参与构建下属公司的成本模型,并协助执行成本模型; 9.特殊交易事项的税收处理并提供建议;
10.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税务风险预警系统,对集团公司的税务事项进行跟踪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供处理建议,降低集团公司税务风险。
11.协助集团各下属公司的外部审计; 12.提供集团公司内部税务培训;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指标 1.考核频率 年度; 2.考核主体 财务总监; 3.考核指标
企业内控规范执行情况、部门工作计划完成率、税收预算达成率、税收筹划合理性、税收专题报告质量
第6篇:司法所岗位职责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二、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三、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七、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7篇:会所岗位职责
会所岗位职责
一、会所内保洁员
1 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视,维护公共秩序,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汇报领导。
2 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工作。
3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定时卫生巡查。
4 负责保管和使用保洁用具。
5 负责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6 负责责任区的各种垃圾定时清理,保持责任区内的卫生。
7 维护责任区卫生,劝阻和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8 接受部门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外场保洁员
1 自觉遵守公司、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员工手册》的要求。
2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工作3 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定时卫生巡查。
4 负责保管和使用保洁用具。
5 负责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6 负责责任区的各种垃圾定时清理,保持责任区内的卫生。
7 维护责任区卫生,劝阻和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
为。
8 接受部门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8篇:水管所岗位职责
配水工岗位职责
1.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能熟练使用测水设施、仪器量测水,并进行维修和保养 3.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及时准确地调配水
4.严格按照规定的观测时间和次数做到正点观测,记载清晰、真实、准确,并按时上报水情和水量结算单 5.与接水员共测、共记,发生水事纠纷,能正确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方法
6.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渠系、建筑物、通讯线路的管理、巡护、严防他人破坏或上闸偷放水
7.负责搞好配水点的美化、绿化、环境卫生、道路平整等工作
水文测工岗位职责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对技术精益求精,好学上进,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2.严格按照水文测验规范和上级要求进行水情测报,对特殊水清如冰洪、特大洪峰、暴雨等不得漏测、漏报、瞒报。 3.资料记载、保存完整齐全,数据清晰、真实、准确、严禁伪造资料
4.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及时准确地实施引水
5.洪水期要随时掌握水情、砂情,为合理引水、冲砂提供依据
6.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渠首建筑物、通讯线路、仪器设备等设施的管理、巡护,严防他人破坏
7.负责搞好配水点的环境美化、绿化、卫生、道路平整等工作
闸门运行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调度指令,调节流量及时准确,无漫闸、漫渠等责任事故
2.对电动、手动闸门做到安全正确操作,熟悉常见故障出现原因及预防措施,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并及时汇报 3.具备闸门启闭机的养护知识并能很好进行维护保养 4.闸门运行工必须随时掌握闸前淤砂情况,合理冲砂 5.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交接班和水情记录
6.严禁酒后上岗、替岗、睡岗、脱岗及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水利设施、道路、通讯及公共财物的看管
渠道维护工岗位职责
1.熟知所辖范围内渠段及工程建筑物状况和过水能力 2.及时发现险情如暴雨、泥石流、垮渠、漫渠等,汇报险情及时、属实,不得误报
3.停水期间能按要求及时检修,毁坏在一平方米以下的自行处理,一平方米以上的及时汇报
4.严禁酒后上岗、替岗、睡岗、脱岗及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骑车、坐车巡渠
5.发现异常情况确认本段正常时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并交代清楚
7.负责巡渠、道路平整和管理范围的水利设施、通讯线路及公共设施的看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第9篇:结核所岗位职责
鞍山市结核防治所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所办公室:
㈠、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编写大事记,安排使用会议室,负责各种行政工作会议接待、记录及业务工作会议接待工作;公布行政会议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督促上级指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全所行政文件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督办、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各科室工作的协调;负责复印机管理及资料复印;负责法定节假日所领导带班安排及上报主管部门工作;负责外来办事人员接待工作;负责所长、副所长的所内外联络等工作;保管、使用公章、介绍信、所长名章;负责资质证件管理及年检。
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退休、死亡职工档案、设备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结核病防治绩效考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分类、保管和借阅等工作;负责对各科室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对档案的安全保卫和查(借)阅利用工作。
㈢、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工作。制定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拟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进行政策宣传和工作反馈;负责信息收集和数据核查;负责货币化补贴金额计算、复核、公示、报批与发放工作。
㈣、所务公开工作。制定所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审定重大公开事项,监督检查《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具体指导全所的所务公开工作;所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查、决定公开的内容;及时答复所务公开监督小组所提出的意见和整改要求。
㈤、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登记,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发生突发、异常、重大的群体上访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共同做好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注意收集情况,为有关单位提供信访工作参考。
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负责全所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和交流工作;落实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职工的奖励政策;保管各类计生档案资料并存档。
二、党务工作部(包括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
党委办公室工作:
㈠、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及文件;组织党委政治学习、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会议接待、记录工作;负责制定全
1 所政治学习计划和措施;负责党委和党办印章、党委书记名章及党委介绍信管理、使用。
㈡、负责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所内外联络等工作。
㈢、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工作。负责党委换届选举;负责党员干部出国政审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到党校学习、进修工作;负责管理岗位人员聘任、考核、备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退伍军人的管理工作;发展新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收缴党费。
㈣、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全所整体形象宣传规划,负责全所重大事件和党务活动的的媒体宣传、报道,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撰写对外宣传报道稿件。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工会工作:
㈠、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体系、基层分工会、工会小组、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办理接转会员关系;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工作;加强会员会籍管理。
㈡、贯彻执行《工会法》。开展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职工文化教育;监督人事部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调家庭纠纷。
㈢、做好干部职工的困难帮扶救济工作;监督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的落实;关心干部职工的生老病死和离退休管理工作。
㈣、定期编制工会的预算和决算,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定期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㈤、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㈥、负责结防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团委工作
㈠、拟定团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团的宣传工作;做好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开具介绍信、转接团关系及团员证管理。
㈡、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办理超龄团员离团工作。
㈢、协助党委办公室做好宣传工作。纪委监察工作:
㈠、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所党委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组织检查所领导班子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㈡、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
2 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提出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㈢、开展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㈣、参加部分信访调查、案件查处的工作。
㈤、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年内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医德医风教育工作,督促检查行风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3、负责医德医风年度评价工作,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建立医德医风档案。
4、调查处理群众反映、投诉的医德医风问题、案件。 综合治理工作:
㈠、负责拟订所综治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㈡、做好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人员队伍和制度建设及管理工作。㈢、负责综治文件资料、工作台账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㈣、负责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所综治办会议的准备及记录。㈤、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安排工作。
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治理的学习培训和理论研究。
㈦、组织指导综合治理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每月对全所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重大事(案)件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处置。
㈧、做好上级综合治理部门及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㈠、负责医院的业务收入、上级拨入经费及其它经费的收支、核算和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组织收入、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
㈡、组织编制预决算。按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㈢、建立健全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所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物价管理、成本管理等。
㈣、负责诊疗项目收费价格和医疗收费工作的管理。做好医疗项目名称、代
3 码、收费标准的设置工作;负责对执行收费科室和部门进行收费培训和指导;负责接待、配合物价部门对所物价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核定和申报工作。每月与挂号结算室进行一次费用对账。
㈤、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管理。催收、结算各种应收账款和清理各项应付款项,每月按时编制费用报表。
㈥、负责成本核算工作。对各科室提供的数据进行整理,准确、及时地计算医院的成本费用和消耗;做好成本分析和考核。
㈦、负责所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办理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手续;编报收费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费票据明细报表。做好收、发、存报表和已核销收费票据的存档工作。㈧、完成工资及福利性补贴的发放任务。
㈨、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各类报表和会计报告、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做好需销毁会计档案的清理。
㈩、审查各种经济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参与所经营决策及经济合同、协议、方案的签订;参与所药品、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
四、人事科
㈠、人事工作:负责全所机构编制工作:编制方案拟定、提交及报批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引进人才及各类人员调配工作:报批用人计划;负责人才引进;负责军转干部、退伍军人接收安置;负责毕业生考察、接收;负责办理辞职、解聘人员手续;负责员工探亲、出国、留学审批;负责出国(境)逾期未归人员清理工作;负责工作证制作、发放、回收;负责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待聘人员管理和思想教育,安排待聘人员岗位培训;负责职称评定、晋级考试;负责制定各科室岗位职责。
㈡、劳资工作:负责工资计划编制和工资报表统计上报;负责工资晋升、各项津贴核定;负责丧葬费计算;负责办理职工离退休手续;负责安排员工技能培训;负责考勤工作、探亲假制度制定、检查、落实;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㈢、负责人事局专业技术处及计划工资福利处备案人员聘任、考核、备案、档案管理。
㈣、负责集体人员及临时劳务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五、医教科
㈠、医疗、护理工作:制定撰写结防所医疗、护理工作计划、总结、制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结防所医疗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医疗纠纷、投诉调查处理工作;安排疑难病人讨论、院内外会诊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管理工作;负
4 责执业医师、注册护士考核工作;协调各科室业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服务的管理工作。
㈡、院内感染工作:负责食堂餐具、消毒剂、灭菌剂、高压灭菌锅、干燥灭菌器、紫外线灭菌灯具、医用垃圾等管理工作。
㈢、负责制定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总结,组织、安排所内放射线人员体检、培训及上岗操作证管理。
㈣、科教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科研计划制定及成果推广应用。做好所内进修人员及来所进修人员管理工作;选派业务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学习班;安排学术讲座;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工作。㈤、负责健康促进管理、情况汇总、检查工作:
1、负责鞍山市区的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工作,制定健康促进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对各科室的健康促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及指导(对肺结核患者、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医院、社区、学校、厂矿、流动人口等方面),并做好评估和总结工作。
2、负责制作及发放结核病防治健康宣教材料。
六、督导管理科:全市结核病防治督导管理工作:
㈠、根据省级结核病防治规划,为鞍山市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
㈡、制定鞍山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培训计划,开展对鞍山地区医疗单位的肺科、传染科和防保科医生及基层专职或兼职结防医生进行培训,并接受上级的培训。
㈢、对鞍山地区的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鞍山地区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医防合作;检查和指导市辖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将结核病一律归口到当地结防机构管理;加强网报直接监管工作,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报病督导并有督导报告,发放报病费。
㈣、负责对海、台、岫、千山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
㈤、对海、台、岫、千山区的健康促进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做好评估和总结工作。
㈥、做好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鞍山市结核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群体性结核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群体性结核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㈦、负责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防治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鞍山地区结防工作会议组织、人员安排、接待工作。
七、行政保卫科
㈠、后勤服务:包括物资(非医疗使用:含办公用品、维修材料、日常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等)采购、入帐、发放、使用工作;设备维修及管理;水、电、取暖、照明等工作;被服清洗、修补更换;所内环境卫生;浴池、食堂管理及伙食费用核算;车辆管理(包括维修、油料费用、调度等);负责员工通勤;电话管理。
㈡、基建工程管理。做好基建项目的工程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基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具体的设计、招标、审图、报建、施工等工作;对基建用材料进行严格管理;严把基建工程质量关和费用关,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验收规范;负责房屋维修的报修工作。
㈢、负责临时劳务人员签订合同、发放劳务费用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临时工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
㈣、负责门卫及总值班人员值班安排及管理工作。加强值班人员管理,落实值班人员管理职责,明确人员分工与协作,制订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㈤、防火、防爆、防盗、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组织安全检查;负责查处治安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和政治案件;做好结防所的内部保卫工作;加强对保安队伍的领导、督察。负责结防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突发事宜;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性事故工作,坚持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㈥、房屋及住房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全所房屋、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全所房产安全使用情况;负责全所新建房屋、新征土地以及修缮后交付使用房屋的接管、验收工作;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负责各种房产报表数据的统计;建立健全全所房地产档案和职工住房档案;为本单位职工查阅、借阅档案、对外查询、出具证明等;收集、整理、保管文书、实物、音像、照片等住房档案资料;
八、统计科
㈠、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负责鞍山地区大疫情网报及统计各种报表(卡)工作;监测网报;疑似结核病人的订正、删除、下载并转交到防治科室;建立交接双签字工作程序及报卡管理。
㈡、负责全地区结核病专报网的监测、管理及大疫情网报(报卡)管理督导工作,形成建立鞍山地区结核病疫情监测中心。
㈢、艾滋病报告、报表管理。
6 ㈣、负责全所各种统计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和保管。负责中国卫生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结防所领导及医疗、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将防治科及有关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定期进行医疗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并向领导汇报;汇集保管有关医学统计资料。
㈤、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并给予指导和帮助。㈥、协助督导管理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㈦、负责图书管理工作:负责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订购工作;负责职工阅览室的管理与使用;按要求装订并保管好有关报纸、杂志、资料;书籍每年清点一次;按照要求及时下架过期图书、刊物。
九、预防接种管理科
㈠、负责鞍山市辖卡介苗接种点管理督导及人员培训工作。每季度对县市区至少督导一次并形成一次督导分析报告,每月对市辖接种医院至少进行督导一次,每两月形成一次督导分析报告;对卡介苗接种技术人员定期培训。
㈡、负责鞍山地区卡介苗供应、冷链运输及冷藏管理,做好接收、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卡,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好菌苗接收、登记、保管和发放的相关记录;经常核对卡介苗出入库情况,㈢、做好基础材料的登记和统计,完成卡介苗报表及统计汇总。㈣、负责鞍山地区卡介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工作。
㈤、负责鞍山市辖卡介苗补种及阳转试验处置工作。做好儿童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信息科
㈠、负责结防所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及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软件开发,利用计算机进行医保病人医疗管理,为医保管理提供配套服务。
㈡、负责结防所计算机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制定和落实结核所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保证结核所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㈢、协助、监督和指导相关科室加强对结防所重要数据的管理,保证结防所信息资源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所内人员的工作内容,做好网络用户使用权限的设定和管理。
㈣、编制结防所信息设备计划。负责处理结防所信息设施与设备、计算机及计算机相关易耗品的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和维护并做好信息设备的资产管理。
㈤、完成结防所网站建设工作并做好维护,落实信息保密制度。
㈥、做好结防所计算机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做好医学信息技术
7 教学的协助与技术服务工作。
㈦、负责结防所信息管理的收集和贮存工作。
㈧、负责采集、整理和保存音像资料,为结防所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十
一、防治一(
二、三)科
㈠、一科负责立山区、文化旅游开发区、外市县及所辖鞍钢厂区、矿山人口覆盖, 二科负责铁西区、达道湾、千山区、千山风景区及所辖鞍钢厂区、矿山人口覆盖, 三科负责铁东区、高新区及所辖鞍钢厂区、矿山人口覆盖,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登记、治疗、转诊工作。负责结核病患者资料信息的收集、录入、核对、分析评价和上报工作。开展肺结核病人的追踪调查工作。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全程管理和督导管理工作。
㈡、负责凃阳病人密切接触者初筛工作。
㈢、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结核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完善结核病网络报告系统,定期对辖区结核病发现流行趋势进行预警分析;负责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单位或学校疑似病人的个案现场流调,撰写流调报告。
㈣、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
针对肺结核患者的健康促进活动主要包括:
1、在患者门诊就诊时采用口头宣传、黑板报、图片、手册、传单等方式进行结核病防治的健康教育。
2、肺结核患者就诊时,医生应根据不同患者的具体情况(如是否排菌、不同病史及病程、不同化疗疗程),对患者及家庭成员进行针对性的结核病防治宣传及健康教育。
3、肺结核患者不住院期间,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交流,如督导医生督导患者服药及复查时的交流等。举办患者座谈会,交流治疗经验,征求改善服务的意见。
针对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健康促进活动主要包括:
1、在患者就诊时,医生应当对陪伴患者前来就诊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面对面的讲解。
2、通过患者为其密切接触者及时发放结核病宣传材料和现场问卷调查。
3、在对患者进行现场督导时,主动对患者周围的人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针对医务人员的健康促进活动主要包括:
1、为所辖区医院的医务人员分发结核病健康教育手册。
2、在医疗卫生机构张贴结核病防治的宣传画。
针对普通公众的健康促进活动主要包括:
1、针对不同人群采用墙体广告、宣传画、布告、标语、橱窗、报纸、广播、电影、电视、黑板报、知识问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结核病的相关知识。
2、对社区医生及社区干部进行有关结核病基本知识培训。
针对学生的健康促进活动主要包括:
1、对学校医务室医生和卫生课老师进行结核病知识培训,发放适合学生使用的宣传材料,如连环画、动画片等。
2、在卫生课中讲解结核病防治的有关知识。
3、利用班会、知识竞赛、同伴教育、校园广
8 播、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结核病的健康促进活动。
4、在初中、高中等高年级学生中,与相关学科教育结合,将有关预防结核病的知识渗透到思想品德、生物、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
5、通过“教师-学生-家长-社区”链,将国家免费诊治结核病的政策、结核病防治的科普知识向家庭和社区辐射,使更多人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以提高全社会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针对流动人口的健康促进活动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活动,将材料发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2、在春节等节后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及时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3、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张贴结核病防治宣传画。
4、与有关部门合作,编排有关结核病防治信息的文艺节目,为流动人口集中的单位免费演出。
针对鞍钢厂区、矿山的健康促进活动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所辖鞍钢厂区、矿山的健康教育活动,将材料发到职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2、在厂区内张贴结核病防治宣传画。
3、编排有关结核病防治信息的文艺节目,为所辖鞍钢厂区、矿山的职工免费演出。
㈤、负责所辖区内域厂矿、学校、社区、流动人口等健康体检工作:负责所辖区域的体检联系、手续的办理、体检登记等工作;负责体检预约及医生的安排;负责体检报告的录入、保存及发放工作。十
二、处置室
㈠、负责结核菌素实验工作。
㈡、负责防治科科病人的换药、药物注射治疗任务;辅助医生抢救治疗;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查对制度。
㈢、负责注射治疗器材、急救器材和药品的准备工作。负责物资清领、保管、报销工作。
㈣、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灭菌、保管、供应和紫外线消毒、检测等工作。
㈤、定期检查高压灭菌器的效能和各种消毒液的浓度,经常鉴定器材和敷料的灭菌效果。
㈥、做好高压锅的维修、保养,做好使用情况的登记。㈦、深人临床科室了解供应的器材、敷料的使用情况。十
三、电诊科
㈠、负责所内就医患者心电图和B超诊断,提供诊断报告。
9 ㈡、保管、保养设备,建立耗材和仪器使用记录。
㈢、制定仪器操作规程,对仪器的安全性负责检查。掌握科内仪器、设备的一般原理、性能和操作技术,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㈣、参加病人抢救工作。参加集体阅片,对重要、疑难的诊断报告单进行讨论,参加病例会诊和病列讨论会。十
四、挂号结算室
㈠、负责全所就诊患者的挂号和登记工作。负责病历登记、查找、传送、回收、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㈡、负责诊疗项目收费和医疗收费工作。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交接班制度,每日现金当日汇总,做到钱帐相符并上交财务科;每月与财务科进行一次费用对账。
㈢、负责患者医药费用单据和结算单的装订保管。
㈣、负责与药械科进行药品对账清点。每月与药械科进行一次费用对账。
㈤、负责病志借阅管理。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各科室需要借阅病志,可办理借阅手续,医疗鉴定借阅病志需持有效证件经所医务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㈥、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提供临床经验总结、教学、科研等使用的病案。十
五、放射线科
㈠、负责进行X线之投照、洗片工作。负责X线检查病人的接诊、登记、编号的填写等工作;负责X光室的摄影、特殊摄影、团检、暗室的技术操作等工作。
㈡、做好各种检查申请单及储片袋请领工作。负责机器附件、显定影药、胶片的请领、使用、资料保管、登记统计工作。
㈢、负责对X光机清洁、检修、保养、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检查X光片质量。
㈣、负责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十
六、检验科
㈠、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制定本所结核病实验室工作计划。
㈡、负责鞍山地区(海、台、岫、千山区)医院、实验室及乡镇卫生院痰检点督导检查,建立鞍山地区痰检中心工作。
㈢、培训所辖县(区)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
㈣、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鞍山地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的数据。
10 ㈤、按国家统一的标准化操作程序开展痰涂片镜检工作及普通菌培养药物敏感性测定工作。
㈥、负责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患者的常规检查化验(血、尿、便、胸水常规、肝功、肾功、血糖、血沉、离子),免疫项目(结核抗体、乙肝系列、丙肝、癌胚抗原、肺炎支原体)及脱落细胞(痰、胸液)等项目的检验。
㈦、负责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等工作。负责检验药品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㈧、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十
七、药械科
㈠、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负责所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㈡、负责所药品调配工作,保证采购的药品质量合格。
㈢、负责督促和检查毒、麻、剧、贵重药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㈣、负责督促和检查各科室的药品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全所医疗器械不良事故报告的具体工作。
㈤、负责组织全所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质量认证工作,保证医疗、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㈥、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㈦、负责鞍山地区结核项目药品发放、管理;上报药品收、发、存报表。㈧、严格执行药品报销制度。包装破损、残缺、无标签的药品贮存时间较长,出现引起风化、潮解、挥发等不能使用的药品、药品超过有效期及必备急救药品超过有效期时,专人监督销毁;定期审定需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鞍山市结核防治所 2012年2月10日
第10篇:运管所岗位职责
办公室岗位职责:
1、协调全所各股室站队的工作,督促完善各项内部基础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负责通知筹备各种会议,草拟全所性工作计划及安排、总结、报告、简报等有关文件资料。
3、搞好全所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撰写新闻稿件和通讯,及时报道全旗道路运输工作的成就和亮点,完成各种报刊杂志的订阅及发放任务。
4、做好来文和本所文件的登记和传递,搞好各类文件的分类立卷建档和其他各种档案资料的归档及保存工作。
5、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回复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6、负责党务、机关效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受理来信来访。
7、负责宣传教育、劳动人事等工作,组织对外宣传和岗位培训,及时上报各类相关统计报表;
8、做好全所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9、负责政务公开及运政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升级做好全所的工作考勤、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0、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管理股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制订的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旗实际,搞好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高效、繁荣、有序发展。
(二)、负责对全旗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审核道路客(含出租车)、货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审验经营车辆的经营行为,协助制定本地区的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旗客运车辆营运路单、线路标志牌等单证的管理发放工作,实施对客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审核客运票价执行情况和业户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督察工作。
(五)、抓好全旗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站场集散物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维护合同运输,调解运输纠纷。
(六)、会同有关股室协调解决运输管理业务问题,协调搞好源头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主要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上报,为上级制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八)、负责全旗营运性车辆道路运输证发放、审验工作,安排布置旗内客运线路,协助办理跨区以上客运企业或业户新增班线和核发新证及标贴工作。
(九)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场监管股岗位职责:
1、指导、监督、纠正辖区内道路运输违章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纠正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3、负责对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构成违章的,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将查处情况进行反馈;
4、负责对维修、驾培行业开业申请的现场勘验和质量信誉考核,并对相关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指导以及技术培训,帮助改善经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旗道路运输应急突发事件,并作出快速反应及妥善处置;
6、严格执行稽查规章制度和建立、健全台帐档案,按时公布、报送信息;
7、协助抓好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8、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满都拉口岸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9、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法令、制度,宣传学习财经法规,维护财经法令。
(二)、负责本辖区内燃油补贴的统计、审核、发放工作。
(三)、加强经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时编报收支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资料。
(四)、负责全所各种票证的领取、保管、发放、核销工作。加强票证管理,保证各项票证的供给的工作。保障各项规费及时足额上缴主管部门。
(五)、负责运管所各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对增减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各种手续。
(六)、积极协调、配合各业务股室开展各项业务,保证合理的资金供应。
(七)、考核、评价各项财务计划的落实情况。
(八)、完成所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所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协调本所各股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做好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工作;
2、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各项应急处置预案;
3、认真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做好检查督查记录;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和本所相关股室做好企业、车站安全资质评估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5、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报告存档立卷;
6、承办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业统计岗位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上级机关相关的方针、政策,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二、努力钻研业务,掌握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口径,做到计算方法正确,统计数据一致。
三、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上报各种统计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四、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运输行业基础数据的异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搞好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制定年度计划,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发挥统计监督服务作用。
六、督促道路运输相关企业及所相关股室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七、做好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妥善保管好统计资料。
八、认真完成好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所长工作职责:
(1)、负责达茂运输管理所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政令、方针、政策、法规;
(3)、配合旗政府组织制定全旗公路运输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主持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所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5)、抓好所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建设和本所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以及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大会,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全面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及上级组织汇报。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8、教育党员和群众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副所长工作职责:
(1)协助所长分管相关业务及分工股室;
(2)组织编制分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制定全旗运输管理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分管股室组织实施;
(3)组织处理分管工作中的事项,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交所长办公会讨论;(4)主持召开分管业务工作会议;
(5)组织开展分管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市场秩序;(6)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纪检员工作职责:
(一)具体实施对所内干部职工的党纪党风教育;
(二)接待有关党纪党风方面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完成登记、转递等工作;
(三)对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初步核实并撰写书面报告,上报上级纪委;
(四)参加所内三重一大、行政许可、职工考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的检查和监督;
(五)监督检查所内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
(六)负责组织本所纪检工作会议;
(七)负责纪检工作各种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印制和发送;
(八)向上级纪委请示和报告工作;
(九)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纪检工作任务。
第11篇:运管所岗位职责
所 长 岗 位 职 责
一、所长是运管所的法定代表人,协调上级及驻区的有关单位的关系,在市运管处的领导下负责客运所的全面工作,保证所内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认真组织全所职工完成客运公路运输行政管理任务,努力实现运管处下达的工作目标责任状。
三、负责制定全所的工作计划,确定所内机构岗位制,合理调配工作人员。
四、负责制定所内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负责主持所长办公会议及职工大会,定期进行研究和部署工作,并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
六、负责对所内一切重要事项的审定。
七、负责全所的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所的政治业务素质。
八、负责本所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负责对所内工作的考核及对工作人员的奖惩,并注意总结经验。
十、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协调所内领导的关系。
副 所 长 岗 位 职 责
一、在所长的带领下,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二、负责分管股室的业务工作及所里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负责考核股股室、股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
四、负责监督检查分管股室的执法遵纪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五、在所长带领下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向所长汇报,发挥助手的作用。
六、经常性的核查,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各股站队之间的业务工作。
八、负责所长交办的其它事宜。
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综合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及分管工作的统筹安排、监督检 查、落实及工作的汇报。
2、负责所内各类会议及活动的准备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负责所内考勤、着装等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执行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总上报,下发奖惩考核的通知。
4、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上传下达及收发文的登记、拟号、打印、传阅、催办、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职工的政治、业务、文化、法律学习,使各项学习有计划、有记录,并做好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
6、负责公章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公章的严肃性。
7、加强车辆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美化,绿化办公环境。
8、负责所内固定资产的登记、建档、立帐,做好防火、防盗和对临时员工的管理工作。
9、负责个类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计划、预算、发放和报账,要做好各类证件、福利、服装的发放和收缴登记工作。
10、积极配合领导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 项工作,负责所内的宣传报道工作。
11、做好所内来宾来客的接待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综合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一、做好综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及分工工作。
二、做好收发文工作以及对文件的签收、登记、催办、整理、归
档、保存工作。
三、负责所长办公室各类文件资料的存档、收集和整理。
四、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五、负责所内考勤记录的汇总和上报。
六、负责所内固定资产的登记、建档立帐。
七、负责所内各类证件、福利、服装的发放和收领。
八、负责所内各类会议通知,上传下达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前的准 备工作。
九、负责所内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做好所内来宾来客的接待任务。 十
一、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业务股股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调查、处理、回复各类运营纠纷。
二、负责客运车辆台帐的建立保管工作。
三、负责客运车辆报表统计工作。
四、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做好从业资格证的年审,诚信考核工作,严格审核、签发、收缴包车客运标志牌。
五、负责做好车辆停运、变更情况的统计管理和存档工作,做到
心中有数,及时报送有关报表。
业务股办事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二、负责客运车辆建账立卡工作。
三、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四、做好窗口业务接待和年审登记工作。
站务股股长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所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本股的全面工作。
3、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负责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台帐管理制度。
5、建立工作日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表。
6、定期组织全股的政治,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并做好记录。
7、负责全股稽查执法工作的安排,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8、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9、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站务股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汽车站内营运客车和过往客车的市场管理工作及车站站场秩序的管理。
2、负责如实签发路单,做好客运量的基础统计工作。
3、负责做好“三关一监督”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客运车辆的安全生产运输。
4、做好客运车辆出站检查,严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5、在处理案件中,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客观出正。
6、执法中造成过错的应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承担责任。 站务股内勤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处罚规定。
二、执法文书填写要求书写准确、规范,必须做到一案一卷。
三、严格按规定使用票据,票款及时进帐,不得挪用截留。
四、在处理案件中,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客观公正。
五、执法中造成过错的应按《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承担责任。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管理在全所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的档案资料,做好所内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工作。
二、档案员要熟悉室藏档案,主动了解机关内部对档案利用的要求,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三、档案员要保持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要随时进行扫除,做到窗明几净,卷柜排列有序。
四、档案员要每周进行一次温湿度记录,每季度做出分析,有问题及时解决。
五、积极收集、认真清理、保管与档案有关的资料,配合档案提供利用。
六、档案员应对借阅档案的目的和利用效果及时做好收集工作,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七、根据所内工作性质和档案具体情况,编制发票的检索工具,提高档案利用的半途而废率和查全率。
八、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出记录和分析。
九、档案员要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受表彰,有失职的视其情节严重进行查处。
十、档案员要定期对所机关各股室、档案管理进行目标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驾驶员岗位职责
在车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对所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一、凭派车单出车,并及时填写,出车后交回综合办,未经所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并有责任监督车辆使用,确保公车共用。
二、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三、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四、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章其罚款由驾驶员自负。
五、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
客运所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岗位职责
一、接听举报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记录准确,答复认真。
二、三、在岗期间不误接、不脱岗。
遇有举报投诉需出现场的,及时与稽查中队、管理股联系。
四、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责成各客运企业落实,并有处理反馈记录。
第12篇:工商所岗位职责
篇1:工商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附件1 工商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
主持工商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
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所长岗
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
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事务岗
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
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
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窗口服务岗
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
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
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
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工商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场监管岗
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
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申投诉调处工作。
5其他工作。
区、中心集镇工商所设置)
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
主要职责:
1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
2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
3整治执法行动。
4其他工作。
村、山区工商所设置)
中心集镇工商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
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
1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2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
3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
4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
5其他工作。
篇2:工商所职责 工商所所长职责_工商所各岗位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六、执法办案岗(城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按照权限,依法、负责本所各类行、组织开展各专项、完成上级交办的七、监管执法岗(农主要职责:同城区、八、法制员岗 主要负责案件的核主要职责:、按照权限,核审、负责组织开展本、负责组织行政执、负责组织学习、完成上级交办的 工商所主要职责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接受上级工商局的委托,工商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验照工作,并依据委托行使登记机关的登记管理职权,履行相关登记服务职能。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济户口,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五、负责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
六、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商标印制单位管理,指导申请商标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对辖区内设置、张贴、发布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等进行监管,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
八、负责辖区合同监管工作,推荐上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九、负责辖区消费维权工作,建立“1 23 l 5”维权网络,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和咨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负责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和经济违法行为监管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不正当竞争和相关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十
一、充分发挥服务发展职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辖区经济发展。
十
二、按规定上缴罚没款物。
十
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工商所所长职责
一、负责抓工商所全面工作,是本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各项部署、决定,抓好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三、指导、督查全所人员岗位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全所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廉政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抓好工商所绩效考核。
五、指导辖区内个私协分会、12315投诉站等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六、负责本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决策,认真审查需呈报上级审批的各种材料、报表、处罚意见等,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七、不断创新工商所工作,坚持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改进本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八、协调本所与辖区内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二、抓好分管工作计划、目标落实,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所长对所内各项重大问题进行谋划、分析,当好参谋,认真审查与本人分管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四、协助所长抓好分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重要事项及时向所长请示汇报,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四节 工商所法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以本所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为,对违规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保障依法行政。并向法制机构反馈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对本所查办的行政处罚一般案件进行初审把关,主要审查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定性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审查法律文书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条理清晰、措词恰当、符合法定形式。
四、定期对本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检查,并报上级局法制机构备案。
五、负责本所执法情况统计、上报及执法证件的统计、发放工作,对已结案的一般案件处罚案卷及时督促成卷,移交给档案员保管。
六、协助法制机构办理本所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纠纷和矛盾的调处工作。
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八、负责制定法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学习培训。
九、在上级局法制机构的指导下,协助所长抓好各项法制工作。
第五节 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长抓好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本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规定和各项制度情况,监督检查本所人员廉洁从政情况。
三、负责对本所登记注册、监管处罚等行政行为进行效能监察。
四、负责对本所人员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进行监察。
五、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的举报投诉、来信来访。
六、负责本所廉政教育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七、经批准协查本所人员涉嫌违纪案件。
八、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总结、汇报工作,统计上报相关情况。
九、完成所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节 工商所巡查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向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
二、按照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负责对巡查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综合监管,对辖区情况做到“六清”,即名称清、户数清、地址清、行业分类清、负责人情况清、守法经营情况清。巡查监管信息要及时录入微机,并及时
认领新设立的经济户口。
三、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案源、共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所领导报告,为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促进监管到位提供可靠的依据。协助办案人员查办案件。
四、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调节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所领导和上级部署的各种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片区主体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六、完成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七节 工商所执法办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查处巡查发现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二、查处重大和临时举报的案件。
三、按照办案程序开展立案、涮查、取证工作,及时向所长汇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
四、与法制员共同商议案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案件结论,并严格履行案件审批程序。
五、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并及时向综合组移交案件档案。
第八节 工商所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受理审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申请,颁发营业执照。
二、负责归口建立并管理本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认真做好各类经济主体的登记管理台帐记载、登记数据录人和登记备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
三、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耐心回答群众的咨询,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六项制度”,争创文明服务窗u和义明示范岗。 篇3:工商所职责和权限
1、工商所职责
1991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 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工商所长岗位职责
所长在上级局领导下对本所的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团结本所领导班子,带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工作。
一、主持全所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分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工商所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分工科学、责任落实、措施得当,做好分管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协调内外关系,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辖区内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五、按规定权限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全分局人员执行。
六、认真抓好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抓好工商支部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七、指导辖区内个私协会、消协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八、做好全所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其学习、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全所人员积极性。
九、加强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副所长在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所长工作,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长不在位时,根据上级或者所长的指定代行所长职责。
一、协助分所长开展工作,兼任工商所法制员和纪检监察员。
二、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巡查工作。
三、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区域巡管方案,指导巡查监管员开展工作。
四、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执法检查。
五、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印制、广告经营、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所的行政处罚工作,查处辖区内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法律文书的起草或初审。
七、定期向所长汇报工作,及时分析、综合监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八、协助所长抓好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处理好内外关系,掌握本所人员思想、工作动态。
九、所长外出期间,主持本所工作,确保全所工作顺利进行。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和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在所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办理县级工商局委托的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事宜,依法做好登记注册的其他有关工作,按规定或受所长委托颁发、换发营业执照。
三、办理管理权限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年度验照贴花或检验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咨询。
五、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登记户外广告等。
六、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初审。
七、加强与巡查监管组的协调,建立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档案。
八、接受对各项工商业务的咨询,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
九、承办以上工作事项的统计汇总填制报表,做好各种受理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所长、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在所长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搞好咨询服务工作。
三、根据授权对申请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初审。
四、开展市场巡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
五、监督检查注册商标的使用、印制,以及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六、监督管理各类市场,指导市场争先创优活动。
七、调解合同争议,处理投诉、举报,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八、做好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九、完成所长、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6、工商所档内勤员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做好本所日常行政事务和文秘工作,协助所领导搞好内外协调。
三、负责本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争先创优活动。
四、做好文件资料的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报表、文档及有关业务资料的管理。
五、负责工商所用印及印章管理,做好本所安全、保密工作。
六、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及接待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所固定资产及办公设施,负责办公用品购买、分发及保管,管理好食堂。
八、负责督促检查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九、开展综合调查研究,为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工商所基本任务及职责
工商所基本任务及职责 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其具体职责是: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调节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工商所长职责
一、领导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
二、组织实施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抓好勤政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廉政纪律强化监督机制,做好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四、掌握时事政治,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工商所干部整体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负责工商所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奖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惩劣。
六、协调好当地政府机关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指导好消协、个协分会工作。
七、搞好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化工商所”要求,做好软硬件规范达标。
八、保持机关环境卫生,搞好文明单位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首办负责制度
一、首先接待来办事的询问人,为本局受理首办负责人的责任人。
二、首办负责制负责人职责如下:
1、回答办事者的询问,介绍有关工作程序、法律依据及收费标准,做到一次清、一口准,用语文明规范。
2、属于首办负责人工作范围内的事务,必须认真复制的办好。
3、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物、要全程陪同办事者,为办事者指引业务股室和办理的工作人员,直到有人受理办事者的事务方可离开。
三、首办责任人要热情、礼貌、认真地接待受理办事者的询问,不和敷衍塞责,推脱责任,不得违反工作程序,越权办事、不得态度粗暴、蛮横对待办事者,不得索贿受贿,如有违反依纪严惩。
四、实行首办负责制监督。
电话:0915-4428006 学习制度
一、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工商管理业务知识。
二、坚持自学,提高文化、政策和业务知识。
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培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接受各级组织的测试。
五、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函授学习,面授期间按出勤对待,所需费用按县局规定处理。
六、坚持定期学法制度和星期五例会制度,学习新法规和政策或总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
七、无故不参加学习按旷工处理。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须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凡从事个体户经营,均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一定的经营能力、技术水平会经营经验;有一定的资金;有一定的场地和设备。经营特种行业还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的登记申请书》;
2、申请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登记注册程序
个体公产商户登记注册实行一审一核工作制度。即申请人应向经营所在地工商所或县工商局注册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如实填写并备齐应提交的证件,向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请或直接到县工商局注册分局申请登记,由工商所审查员或注册分局审查员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条
件提出审查意见,报注册分局核准员核准,并制发营业执照,同时收取相关费用。
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紫阳县工商局关于财务统收统支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好本所财务。会计、出纳分别由内勤兼任。
二、收缴各种规费一律使用县局发给的专用统一票据,不准自制收款收据。
三、对县局发给的各种票据要按类登记建帐,做到领、用、退、存手续完备,不混用、不丢失。
四、对收回的各种规费和罚没款、物都要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及时解交县局。做到收有据出有凭,账项清楚,数字准确,不挪用、截留。
五、对县局核拨给本所的经费或其他专项费用都应建账管好,按批准项目开支。一切支出均应经所长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六、一切财务收支,都应做到日清月结,保证钱、票、帐三相符。
七、对经办的暂付款、应收应付款、预付款等,经办人必须负责及时清结,不得长期挂账。
八、认真填写财务报表,按规定建立和管好财务档案。 篇5:工商所所长岗位职责
第一节 工商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抓工商所全面工作,是本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各项部署、决定,抓好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三、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四、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五、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六、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七、指导、督查全所人员岗位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全所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廉政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抓好工商所绩效考核。
九、指导辖区内个私协分会、12315投诉站等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十、负责审批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及签署以上级工商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机构的意见。
十
一、负责本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决策,认真审查需呈报上级审批的各种材料、报表、处罚意见等,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十
二、负责本所固定资产和核拨经费的使用管理,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十
三、负责对本所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检查和德、能、勤、绩定期考核。
十
四、不断创新工商所工作,坚持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改进本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十
五、协调本所与辖区内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十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二、协助所长开展工作,所长离岗期间,履行所长职责
三、抓好分管工作计划、目标落实,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
五、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六、协助所长对所内各项重大问题进行谋划、分析,当好参谋,认真审查与本人分管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七、协助所长组织对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分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向所长请示汇报,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协助所长抓好
九、重要事项及时
第13篇:供电所岗位职责
供电所岗位职责
(一)供电所所长(副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带领全所员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2.制订本所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优质供电;
4.加强电力营销工作,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供电量、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等进行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考核;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所内全部资产,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8.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9.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及时编制和按时、准确报送;
10.全面处理好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受所长委托管理分工的任务,并对所长负责。
(二)线路维护班班长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拟定本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安全考核;
4.负责10千伏线路及主要控制设备的日常巡视、维护检修、事故抢修及设备管理,加强10千伏网络及台变的损耗控制和管理;
5.组织对10千伏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管理;
6.抓好安全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7.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详细做好记录,向领导汇报;
8.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 9.负责全所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和考试的具体组织,按时、准确填报安全报表。
(三)设备运行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全所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开关站、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正常运行;
3.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的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规定对供电设备组织测量检查,包括配变的接地电阻、线路的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的测试,并做好记录;
5.负责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鉴定,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
6.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电力设备的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
7.建立健全供电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资产台帐,加强备品备件管理,按规定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修复、补充,满足事故抢修需要; 8.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四)电费管理(核算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价政策,负责电费电价管理和客户的电费电价查询工作; 2.负责抄表卡(抄表器)的发放与回收、电费发票的领取与管理,负责组织按时并准确地输入、核算、打印、分发电费票据;
3.负责本所抄表卡(抄表器)、电费结算单、电费票据、应收电费清单的审核与传递,健全客户电费台帐资料,编制应(实)收电费月报表,按时完成电费回收核算工作;
4.负责计算退补电费,填写退补电费审批表,办理退补电费手续;
5.监督供电营业中的“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执行情况,防止供电用电中的“三乱”(乱加价、乱收费、乱罚款)和“三电”(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发生;
6.对本所售电量、供(售)电均价、抄表率、电费回收率、客户用电的波动情况开展统计分析;
7.负责供电所账户和相关费用的收支管理,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自觉杜绝“小金库”,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五)营业管理班班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业扩报装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本所的业扩报装工作,严格按照业扩报装流程和服务承诺,为客户办理业扩报装相关手续;
2.负责组织营业管理工作,建立客户台账,做好用电明白卡的发放管理,接待客户有关业扩报装及用电业务的咨询和服务;
3.按照业务界定,负责办理营业区域内客户的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临时用电业务;
4.经公司授权,与客户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
5.负责营业区域内的负荷预测和需求预测管理,参与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6.负责完成供电营业的各项营销目标,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六)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计量法》和有关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方面的规定,负责全所的计量管理工作,参与用电检查和反窃电工作;
2.负责计量装置的检查、检定和维护管理方面的工作;
3.负责《计量法》在本所的贯彻实施与落实,按规定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电能计量装置的定期检修、校验和轮换工作;
4.按业务界定的要求,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地配置、安装计量装置,建立计量管理档案,记录客户计量装置的新装、暂停、迁址、轮换等相关资料;
5.负责客户表计和用电数据管理,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台账;
6.编制本所计量装置的定期轮换计量器具、仪表的送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用电检查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线损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线损指标;
2.编制10千伏及低压线损管理工作计划和指标分解方案,并协助所长提出对本所人员的线损考核和奖惩;
3.提出并落实供电区域内的电网结构优化、无功补偿配置、改善电压质量及其降损节能的技术措施;
4.按时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压质量、线路功率因数和负荷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定期组织营业普查,查处违法用电,打击窃电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对用电量波动异常的客户,及时调查分析;
6.协助所长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提供各种分析资料,制定并落实降损措施; 7.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八)专职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供电责任区域内配电台区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2.负责供电责任区域内低压客户计量表计的抄表和电费收取工作;
3.负责供电责任区域内低压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和低压报装申请的传递工作; 4.负责完成供电所下达的营业管理目标任务,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5.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履行供电服务承诺,做到廉洁自律,服从统一调配工作,主动配合参加有关紧急业务处理;
6.做好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做好漏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有效电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7.完成供电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收费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电力营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和发票管理制度; 2.负责收取电费、违约金、预售电费及相关报表上报; 3.负责保管票据、凭证等单据;
4.负责为客户提供电费、电价咨询服务; 5.协助收集客户基础档案;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办公室工作员岗位职责
⒈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主任工作,加强企业管理,直接向主任负责; ⒉负责单位内政事项,做好上传下达,并及时向主任汇报;
⒊负责单位劳动管理,正确执行上级有关的劳动保护,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
⒋接受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协助搞好计划管理,严格奖惩兑现;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4篇:工商所职责 工商所所长职责_工商所各岗位职责
工商所主要职责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接受上级工商局的委托,工商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验照工作,并依据委托行使登记机关的登记管理职权,履行相关登记服务职能。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济户口,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五、负责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
六、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商标印制单位管理,指导申请商标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对辖区内设置、张贴、发布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等进行监管,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
八、负责辖区合同监管工作,推荐上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九、负责辖区消费维权工作,建立“1 23 l 5”维权网络,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和咨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负责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和经济违法行为监管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不正当竞争和相关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十一、充分发挥服务发展职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辖区经济发展。
十二、按规定上缴罚没款物。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工商所所长职责
一、负责抓工商所全面工作,是本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各项部署、决定,抓好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三、指导、督查全所人员岗位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全所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廉政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抓好工商所绩效考核。
五、指导辖区内个私协分会、12315投诉站等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六、负责本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决策,认真审查需呈报上级审批的各种材料、报表、处罚意见等,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七、不断创新工商所工作,坚持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改进本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八、协调本所与辖区内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二、抓好分管工作计划、目标落实,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所长对所内各项重大问题进行谋划、分析,当好参谋,认真审查与本人分管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四、协助所长抓好分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重要事项及时向所长请示汇报,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四节
工商所法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以本所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为,对违规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保障依法行政。并向法制机构反馈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对本所查办的行政处罚一般案件进行初审把关,主要审查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定性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审查法律文书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条理清晰、措词恰当、符合法定形式。
四、定期对本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检查,并报上级局法制机构备案。
五、负责本所执法情况统计、上报及执法证件的统计、发放工作,对已结案的一般案件处罚案卷及时督促成卷,移交给档案员保管。
六、协助法制机构办理本所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纠纷和矛盾的调处工作。
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八、负责制定法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学习培训。
九、在上级局法制机构的指导下,协助所长抓好各项法制工作。 第五节
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长抓好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本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规定和各项制度情况,监督检查本所人员廉洁从政情况。
三、负责对本所登记注册、监管处罚等行政行为进行效能监察。
四、负责对本所人员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进行监察。
五、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的举报投诉、来信来访。
六、负责本所廉政教育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七、经批准协查本所人员涉嫌违纪案件。
八、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总结、汇报工作,统计上报相关情况。
九、完成所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节
工商所巡查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向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
二、按照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负责对巡查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综合监管,对辖区情况做到“六清”,即名称清、户数清、地址清、行业分类清、负责人情况清、守法经营情况清。巡查监管信息要及时录入微机,并及时
认领新设立的经济户口。
三、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案源、共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所领导报告,为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促进监管到位提供可靠的依据。协助办案人员查办案件。
四、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调节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所领导和上级部署的各种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片区主体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六、完成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七节
工商所执法办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查处巡查发现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二、查处重大和临时举报的案件。
三、按照办案程序开展立案、涮查、取证工作,及时向所长汇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
四、与法制员共同商议案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案件结论,并严格履行案件审批程序。
五、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并及时向综合组移交案件档案。 第八节 工商所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受理审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申请,颁发营业执照。
二、负责归口建立并管理本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认真做好各类经济主体的登记管理台帐记载、登记数据录人和登记备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
三、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耐心回答群众的咨询,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六项制度”,争创文明服务窗u和义明示范岗。
四、受理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工作,受理上级机关指派的申诉举报,并按规定分流到相关巡查组。做好微机信息录人和结果反馈工作。
五、依据对申诉举报统计分析情况向所领导建议发布消费警示。
六、搞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并负责督办。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记录的整理工作。
七、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配置和对财物的登记保管,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核销手续。
八、负责对财务收支进行汇总、报帐,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报表及时。
九、负责各种票据的领取、发放和保管工作,监督正确使用票据,做到日清月结。
十、及时上报本所各项工作计划、汇报和工作信息。
十
一、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
十
二、负责档案保管与查询工作。
十三、负责全所的考勤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助所领导抓好内务管理。
十四、完成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工商所业务工作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一、登记条件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登记收费标准
(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每户收取二十元。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三)个体工商户补(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四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或自愿增领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登记程序及期限
(一)登记程序。受理、审查和准予登记,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二)登记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 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和有关批准文件。
(六)委托代理人中请设立登记的需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五、登记信息派送个体工商户核准没立登记后,登记信息应按规定及时派送到辖区巡查组,巡查组开始按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进行巡查监管。
第二节
工商所个体工商户换、验照工作制度
一、发布公示
(一)告知换、验照的范围、起止时间、办公地点,并公示咨询办公电话。
(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工商网站对换、验照文件及相关内容进行公开,让个体工商户了解相关内容及应准备的材料。
二、服务措施
印制并免费发放《个体工商户换、验照须知》。
三、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个体工商户换、验照办法》,全面落实一审一核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节
工商所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要根据其市场准人、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认定,按照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进行分类。
二、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要按照激励守信、惩治失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远距离”监管,一般不需要检查;对失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和重点、热点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近距离”监管,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零距离”监管,加强日常检查。
三、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信用度、行业风险度和监管区域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信用度为主,兼顾行业风险度和监管区域的原则,确定监管重点、监管频率和监管层次。
四、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经济户口数据,及时采集、录人新的登记监管信息,建立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新增加的信息数据要坚持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工作原则。
五、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主要用于分类监管,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公示。严禁利用信用分类搞评比、评定,颁发信用等级牌匾等活动。
第四节
工商所综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
第五节
一、城区工商所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管辖区域实行网格化综合巡查监管。
二、工商所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形成“网格”,每个网格确定一名监管员,该网格即为监管员的巡查监管责任区。监管组监管人员在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中实行AB角工作制度,A角监管员是其分管网格的主要责任人,按照监管职责和监管组长的指令,执行落实本网格的监管任务,在其它网格则作为B角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三、网格责任人应及时认领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录入回访信息。
四、网格责任人要按照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负责对巡查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综合巡查监管。
五、巡查人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将巡查信息录人“经济户口”。
六、巡查纪律
(一)巡查人员执行巡查任务时必须着装整齐,亮证检查,将巡查情况逐日逐户记人巡查记录。
(二)纠正违章时,应指出违章事实,讲清政策规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巡查组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四)对消费者投诉或群众举报,巡查人员应及时处理或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五)所长应将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纳人到考核内容,经常检查各组的巡查记录和巡查情况,对巡查人员进行监督制约。
七、农村工商所实行区域综合巡查监管。 第五节
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
工商所辖区发现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除依法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实施双向处罚。
二、片区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片区内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的审查、登记造册;负责查处食品商标标识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
(二)每个片区明确2名以上的巡查人员为责任人,与所长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与辖区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制,责任到人,承包到户。片区责任人负责对其管理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日常巡查,检查有关证照,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工作,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要求退市、下架、清除出流通领域的食品,要在4小时内予以执行。
(三)与市场开办单位、食品准人试点单位签订食品准人责任书,并指导督促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准人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四)及时上报本辖区的违法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食品信息。
三、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两图一书(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和与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工商所所长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食品安全巡查。各巡查组要分组划片(区域),责任到人。按照食品安全“六查六看”内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如实记录巡查情况,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归档,记录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三)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各片区责任人对管辖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日常巡查,对集贸市场内外的食品经营者要求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对易发黑加工点的城乡结合部进行经常性清理检查,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件;重点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批发企业及农村集市这四个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
(四)对辖区食品安全情况保持敏锐性和可控性,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所领导报告,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集中检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监督不合格食品退市要求
(一)在辖区内发现“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涉嫌不合格食品,又无索订F索票手续的,巡查人员要及时登记品种数量并取样送检,并在4个小时之内采取退市、下架、清除、立案查处等措施及时处理,防止其改头换面二次流人市场。
(二)对市场巡查监管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不合格食品,要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开予以封存扣留,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限令经营者必须当日追回。 第六节
工商所执法办案工作制度
一、强化执法责任制落实,确保完成执法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案件核审。查办的案件要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无被撤销或败诉,做到依法行政。
三、深化科所联动执法办案机制。互相协作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四、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工商所负责人对依法管辖的各类违法案件,应从2名以上办案人员中指定1名案件主办人。
五、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查办案件。 第七节
工商所消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
一、对比较简单的消费争议,可以口头申诉,由受理申诉的工商所人员记人笔录或者登记,并及时告知
被申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工商所人员可以口头告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记人笔录或者进行登记。
二、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工商所请求处理的,受理人员可以根据情况即时处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处理。
三、消费者申诉后,可以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工商所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结果,调解书由办理人员签名,加盖工商所印章,送双方当事人。
四、经调解达成协议并能够及时履行的,可以形成调解协议,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纪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办理人员签名或盖章。该调解协议与调解书有同等效力。
五、经营者拒不履行调解书,且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案处理。
六、当事人自行和解后一方反悔的,或经消协分会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虽达成协议但未能履行,消费者又向工商所申诉的,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作为独立申诉处理。
七、工商所在处理消费争议时,发现经营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案处理。
八、对不属于本所辖区管辖的申诉、举报,应当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及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工商所或有关部门,需要上报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局。
九、工商所在接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一般应在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也应当终止调解,经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工商所应当告知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中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工商所文明服务和内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文明服务规范
一、常用礼貌用语 (一)日常用语。
1、请(坐)。
2、您好。
3、谢谢。
4、对不起(不客气)。
5、再见。
(二)回复群众谢意用语。
1、不客气。
2、不用谢。
3、谢谢您鼓励,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三)接受群众提出批评用语。
1、很抱歉,我们的工作没做好,请您谅解
2、实在对不起,这是我们工作ffl的疏忽,今后-定注意。
3、您的意见很好,我们今后一定注意改正,谢谢。
二、接待群众用语
(一)办理证照业务用语。
l、您好,欢迎您。
2、请问办理什么手续?您请坐,我这就给你办理。
3、对不起,请稍等。
4、请您提交手续。
5、对不起,您还需要增补***手续,请到*** 地方(部门)办理。
6、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
7、(对群众不明白的问题,应说)好,我向您介绍一下。
8、您出具的**手续不符合要求,请按**规定或依照**须知完善后再来。
9、请您到*处交款,到*处盖章。
10、您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我帮您解决。
11、请您签字,谢谢合作。
12、您好,这件事给您办好了,请您拿好全部材料(手续)。
(二)接待查询服务用语。
1、你需要我们提供哪些服务?
2、对不起,你所要查询的事宜,不属于我(股、所、室)范围,请您到**部门查询。
3、请稍等,我尽快为您查找。
4、您走好,欢迎下次再来。
5、(在接待中有急事需要离岗时,应说)对不起,现在有另外一件事需要我立即办理,请这位同志接待您。
6、(办事人多时应说)请大家配合我们的工作,排好队,按次序办理。
7、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8、请稍候,马上为您办理。
(三)处理消费者投诉业务用语。
1、您请坐,喝口水慢慢讲。
2、别着急,我们马上处理。
3、对不起,你的投诉不属于我们受理范围,请您向***部门去投诉。
4、处理结果,我们会很快通知您;
(四)执法检查与日常管理用语。
I、同志,这是我的证什.我们来进行**项检查,希望得到你们的配合。
2、您经营的**质量有问题,请停止销售,并按**条款接受处理。
3、同志,您违章占道经营,请按市场管理规定接受处罚。
4、同志,请您将执照、卫生许可征等悬挂在规定位置。
5、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条**款),请立即停止*种做法,并接受处理。
6、(被罚款对象套近乎时)对不起,我们是执行政策法规,请你配合工作。
7、如果您对我们的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部门提出复议。
三、工商人员文明服务要求
(一)“一个标准”:群众满意。
(二)“三指”:指路、指门、指人。
(三)“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四个不”:热情接待,不让群众久等;语言文明,不让群众生气;服务周到,不让群众为难;一次讲清,不让群众反复跑。
(五)“五个一”:一把倚子、一杯水、一次说清、一次受理、一次办完。 第二节
工商所仪表形象
一、着标准装、佩戴恂卡_卜岗。
二、服装整洁干净:
三、非公务时间不得着工商装。
四、着装时不得配带首饰、不得化浓妆。 第三节
工商所环境形象
一、物品摆放整齐。
二、档案存放规范。
三、图版悬挂得当。
四、环境卫生清洁。
五、室内花卉装点。
第四节
工商所行政执法六项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一)当事人来电询问或到工商所办理有关事务,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理程序及要求,并负责处理、答复。
(三)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作好解释和说明,并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位置,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
二、服务承诺制
(一)通过上网、图板、公示栏、媒体公示等形式,把工商所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向社会承诺。
(二)工作人员要佩戴胸签、摆放桌签,明示工作责任和纪律要求。
(三)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着装整齐,自觉接受监督,为企业、业户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限时办结制
工商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和换验照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消费者申诉举报事项的处理工作。
四、否定报箭制
(一)经办人员对不符合手续而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应呈报所长审批,不得擅自否定不办。
(二)否定报备事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用《不予核准登记通知书》告知当事人。
(三)受理窗口对不予核准登记的事项,由内勤负责将否定报备的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核查。
五、失职追究制
对下列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未按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作为的。
(二)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明知故犯或放任错误。
(三)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因工作过失,泄漏党和国家秘密的。
(五)其他失职类错误。
六、无偿代办制
凡由本所负责受理的事项,如果涉及到两个以上环节办理,要确定专人无偿代理并负责联系、协调相关人员进行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第五节
工商所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制度
一、所有固定资产必须实行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固定资产的使用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不得私自转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要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所长为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所内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三、所长工作变动,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派出局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监督,重新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
四、使用人因工作变更或调离,须将配备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完好无缺地交还所里,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五、工商所只有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的权利,没有处置调配的权利,固定资产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派出局报告,由上级局解决。
六、工商所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向派出局报告,按财务规定登记人账,纳入派出局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不得出现任何帐外资产和小金库。
七、对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要精心维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八、丢失、损坏公共财产要视情节予以赔偿。 第六节
工商所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一、执法车必须专人驾驶,使用车辆时,必须向所长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司机要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清洁和保养,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每日出车前、驾车后均要进行安全检查,保障车辆的安全行驶和正常使用,并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三、司机违章或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失的,视车辆损失情况给予处罚,并赔偿修理费用。
四、司机发生违章行为,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给予适当处罚并与评优挂钩。
五、司机要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驾驶。
六、认真做好车辆年检工作。 第七节
工商所登记费收缴制度
一、登记费的收取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足额收取,任何人不得随意减免登记费的收取额度,降低收费标准。
二、登记费的收取,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不得使用其它票据收费。
三、收取的款额,要及时上缴上级财务部门,做到即结即清。 第八节
工商所票证管理制度
一、严格履行票证领发手续,使用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和打印票证。出现使用失误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领发的各种票证都要逐一登记,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三、每本票据上存根的数额与实际收款数额必须 相符。
四、按时上报票证使用统计报表。 第九节
工商所安全保卫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岗位到人,措施落实到人的原则。以预防为主,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
二、要经常对于部职工、值班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杜绝值班脱岗、漏班、空岗等不负责的现象。
三、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要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置,始终保持有效的状态。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要置于安全地点存放。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及加热衣物,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有安全合格证并保证不超电容量,做到安全用电。
四、财务人员要执行上级关于财务管理和现金管理的规定。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五、每日下班前,应对文件、物品、用电设备、门窗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去。
六、值班人员应认真巡查安全状况,消除不安全隐患。值班人员不得饮酒、聚众娱乐、赌博,不得擅自带外来人,要加强巡视、防盗、防爆,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七、对安全保卫工作不重视、不俑责,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损失严重的,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节
工商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二、查询档案必须经所长签字批准,档案员要认真核对查询人员出示的介绍信、工作证和身份证。
三、建立档案查询、借阅登记簿,档案员要对查询事项逐一进行登记。
四、查询人员需要借阅或复印档案资料,必须请示和贵重物品。
五、每日下班前,应对文件、物品、用电设备、门窗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去。
六、值班人员应认真巡查安全状况,消除不安全隐患。值班人员不得饮酒、聚众娱乐、赌博,不得擅自带外来人,要加强巡视、防盗、防爆,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七、对安全保卫工作不重视、不俑责,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损失严重的,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节
工商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二、查询档案必须经所长签字批准,档案员要认真核对查询人员出示的介绍信、工作证和身份证。
三、建立档案查询、借阅登记簿,档案员要对查询事项逐一进行登记。
四、查询人员需要借阅或复印档案资料,必须请示所长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
五、档案员要对借出的档案进行逐页登记(简要目录或内容)装人档案袋中,交给借阅人。
六、档案归还后,档案员要认真核对,确定无误后,及时归档。 第十一节
工商所考勤、请销假制度
一、认真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每个工作日考勤实行签到签离制度。
三、考勤记录交专人保存,请假的同志应将假条、病假证明等统一交专人记录保存。
四、请假(包括公假、事假、病假)须经所长批准,否则视为旷工。休假时应提前填写“休假单”,经所长签批后,报上级局相关部门备案。
五、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所长审批,正、副所长请事假超过3天和休公假的,须经上级局主管局长审批,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六、休假期满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履行销假手续。
七、当月考勤表,于次月7日前由所长签字审核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八、考勤结果列为目标考评内容,与奖惩挂钩。 第十二节
工商所值班值宿制度
一、工商所值宿时间为l 7:00一次日早8:00。节假日白天值班时间为上午8:00一下午1 7:00。
二、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认真接待电话查询,及时处理应急问题,作好安全保卫工作,如遇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问清情况,认真记录并立即向所长报告。
三、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按时到岗,严禁漏班空岗。值班时擅离职守,造成漏班空岗的,对相关负责人员批评教育,给予一定惩罚并与评优挂钩,造成失火、失窃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不地随意向外人提供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五、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值班人员不得将外人带到值班室。
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四章
工商所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政治学习制度
一、学习安排。按照派出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落实到位,保证学习时间。
二、学习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时事政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组织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教育等。
三、学习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要认真记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四、学习由所长主持,全所人员在学习中都要积极踊跃发言,遵守学习纪律。
五、个人学习情况与年终目标考评和奖惩挂钩。 第二节 工商所业务学习制度
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年度业务学习计划,确保业务学习落实到位。
二、结合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内容要突出重点,有较强针对性。
三、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根据工商所监管执法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强化执法办案技能,提高素质,增强效能。加强网络技能培训,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工作。
四、业务学习、测试情况要有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
五、学习成绩与年终目标考评、与公务员考核挂钩。 第五章
工商所会议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所务会议制度
一、工商所不定期召开所务会议。所务会议由所长主持,所长有特殊事情无法主持的,由副所长主持。
二、所务会主要内容。
(一)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会议精神及上级文件。
(二)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开展业务交流、案例分析。
(三)汇报总结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讲评和布置下步工作。
(四)其他急事特事需集体研究决定的内容。
(五)因故不能参加所务会议的,须事先向所长请假。无故不参加所务会议的,视情况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六)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节
工商所班子例会制度
一、班子例会每周一次,由所长主持,副所长、法制员、纪检监察员参加,主要议题是总结阶段性工作并布置下一步工作,交流工作体会,传达上级文件。
二、例会时间、地点自定。
三、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席,会议应做好笔记,提高会议效率。
四、因事不能参加例会的须向所长请假。无故不到会者,依照考勤管理制度处理。第六章
工商所绩效考评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绩效考评工作组织领导制度
一、派出局成立工商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考核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商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派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基层教育、财审、法制、企业登记监管、个体、人事、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办等有考核项目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工商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商所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本局年度工商所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工商所考核评价工作运行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审定年度工商所考核评价结果。
四、工商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可下设办公室(考评办),考评办设在基层教育部门,考评办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派出局领导兼任,也可以由基层教育部门的负责人兼任。
五、考评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工商所考核评价工作。
六、工商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考评办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根据各自工作职能承担对工商所对口业务目标的考评。
七、工商所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节
工商所绩效考评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各派出局明确界定工商所各项工作职能,准确定位工商所的职责、权限,明确各项工作目标,制定考评标准。
二、全面落实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辖区监管责任。
三、落实层级责任制。工商所内部按照职能分工,定岗、定员、定责,划分监管责任区,派出局主管局长与所长、所长与副所长、副所长与管理员、工商所与辖区业户分别签订监管责任状,分区包干、黄任到区、责任到组、责任到人、责任到户,建立责任链条,形成权责对等、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责任追究制。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核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层级责任追究制”,出现问题追究相关管理员、巡查组长、副所长、所长、内勤、法制员、监察员乃至主管局长的责任以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考评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节
工商所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一、工商所绩效考核评价对象,为各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
二、工商所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应涵盖工商所工作的全部内容,包括监管、执法、服务、维权、党建、廉政、文明单位建设、行风建设、调研宣传、工作创新等重点工作,以及工作纪律、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财务管理、学习培训等常规性工作。
三、工商所考核评价项目可以分为基础项目和加分项目。基础项目可由公共考核、所长考核、管理员考核、内勤考核、培训测试考核等项目组成;加分项目可由专项工作评比、业务工作创新、执法办案、调研宣传等项目组成,根据不同项目内容和业绩创新突破程
度确定适当的加分。
四、考核评价基础项目中的公共考核、所长考核、管理员考核、内勤考核及培训测试考核项目由各派出局考评办统一进行考评,也可以由工商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考评
考核结果作为T商所评先评优和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分项目由各工商所年终一次性向考评办申报,考评办依据相关材料予以认定,据实评分,也可以由工商所自行评分。
(五)、考评工作可以采取按月考评、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等办法,基础项目由各派出局或工商所分别组织实施,年终根据基础项目得分和加分项目得分进行总体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得出每个工商所集体排名和每个所内人员个人排名,结果在全局和所内给予公示。
第四节 工商所奖惩激励制度
一、工商所绩效考评结果要与奖惩措施挂钩。
二、在年终总评中,对考评总分进人前三名的工商所,优先授予先进单位荣誉,颁发奖牌,全局通报表彰。
三、在工商所绩效考评中,没有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指标的,或因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等影响全局工作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各种先进资格,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严重的撤销其职务。
四、被评为先进的AAA级r商所,在优秀公务员评选比例分配上应予以倾斜,并优先配备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
五、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的,陔工商所所长给予记功奖励。 第七章
工商所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制度
一、工商所工作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是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对履行职贞、执法行为、廉政情况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使工商干部随时置于被监督之下,确保正确履行职责。
三、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工商所全体工作人员,每年度进行一次。
四、工商所|丁作人员在广泛征求管理对象意见的基础上,撰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在面向监管服务对象等代表述职述廉时,既要报告本人履行职责情况、遵守廉洁从政符项规定的情况,又要报告本人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五、参加述职述廉活动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在工商所管辖区域内的监管服务对象中产生,由派出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全部监管服务对象中随机抽取,并邀请地方街道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代表、义务监督员代表、协会理事代表参加。参加评议代表人数不低于30人。
六、述职述廉的程序
(一)由派出局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主持述职述廉会议。由主持人介绍参评代表构成及人数,公布会场设置的意见测评箱,宣布监票、计票人员名单。监票、计票人员中要有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二)工商所工作人员向评议代表作述职述廉报告。
(三)参加述职述廉评议代表发言。
(四)向评议代表发放测评票,进行测评。
(五)由监票人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及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七、述职述廉结果的处理
(一)要在述职述廉会议结束后,及时对测评结果进行梳理归类,属需要加强或改进工作类的意见、建议,要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属于工作失误,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要及时核实纠正。属于违纪违法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提交派出局纪检监察部门凋查处理。
(二)建立回访制度,要在一个月内将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措施、整改的结果等,通过有效途径向评议代表和社会公示,并报派出局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同时要建立回访记录、记录评议代表对整改工作的评价,巩固述职述廉成果。
第二节
工商所工作人员廉政制度
一、严禁在发照、办案、监管等工作中以权谋私。
二、严禁利用职权接受宴请、送礼。
三、严禁利用职权以借为名或以其它形式侵占、接受财物。
四、严禁非法扣留财物、吊销营业执照。
五、严禁对管理对象故意进行刁难、随意罚没。
六、严禁参与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中兼职、领取报酬、人权力股分取红利。
七、严禁截留、挪用、私分、擅自处理罚没财物。
八、严禁为违法单位或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责任、干扰正常办案。
九、严禁包庇、纵容违法分子或参与违法活动。
十、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和其它影响形象的活动。 第三节
工商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诫勉谈话制度,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商所的党员、所长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酬、教育挽救的目的。
二、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活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对工商所的党员、所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活。
(一)未能很好地落实党风赚政建设不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节较轻,未达到追究责任的。
(二)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示今后加以注意的。
四、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有下列悄形之一的,应进行减勉谈话。
(一)不严格执行廉洁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节较轻的。
(二)单位或个人出现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报告或不采取措施解决的。
(三)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影响较小的。
(五)对苗头性、倾向性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及时查处纠正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外还要根据情节给予以下棚应的警诚。(一)责令作出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当年度不能评先进、评奖。
(四)由监察部门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五)由考核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六)情节较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
五、对工商所的党员、所长进行诫勉谈话,通常由派出局纪检组长、主管局长、监察室主任负责。谈话应先提出拟办意见,报党委审批,谈话时应做好记录。
六、监察室建立诫勉谈话档案,记载谈话的对象、内容等情况。 第四节
工商所警示教育制度
一、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负责警示教育活动的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工作。
二、警示教育的内容为先进人物事迹报告、职务犯罪案例分析、违法违纪者现身说法,剖析错误根源等。
三、警示教育的形式为观看教育片、现身说法、渎具有警示意义的好书,组织座谈讨论等。
四、警示教育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要求有计划、有记录,人人有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
第五节工商干部“六项禁令"
一、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
二、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
三、严禁索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
五、严禁酒后执法。
六、严禁着工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第八章
工商所党组织建设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经常在群众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随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并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基本知识和思想政治教育。
二、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支部工作总结。
三、党支部每季对党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并搞好总结。
四、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及时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弄清思想,达到团结同志的目的。
五、党支部每月要开展好各项活动,组织党员搞好文体、业务、科学知识的学习讨论等活动,力求一次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六、每月按比例收齐党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缴上级党组织。 第二节
工商所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
二、党员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周定期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可串不可占,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
三、支部学习要结合实际、突出主题和重点,把学习党章、时事政治、工商业务、廉洁自律、科技知识等方面作为主要学习内容。
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针对性组织学习。党员自学要有选择地进行,学习要有专用笔记,有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5000字。
第三节
工商所党员谈话制度
一、组织形式。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对辖属党员定期进行谈话。
二、谈话时间。党支部每季对辖属党员谈话一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进行谈话。
三、谈话内容。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征求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出或批评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克服解决。
四、谈话原则。一是平等。支委成员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党员相处,不得盛气凌人;二是诚恳。要对人诚心实意,要别人说心里话,首先自己要说心里话;三是锲而不舍。要不怕麻烦,不怕碰钉子,不怕反复;四是讲求艺术性。要善于选择时机,善于把握分寸,要有进有退,有理有节找准问题。
第四节
工商所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积极作好组织发展工作。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写实,落实专人培
三、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写实。 第五节
工商所“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委会j二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二、支部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党员大会决议;党员教育、管理;支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群众组织工作;支部日常事务;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要报告的工作;保证行政以及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等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开展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等。
四、党课。每季讲一次。党课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自编自写。党课内容必须联系支部党员思想实际或根据形势发展、任务要求进行确定。每个党员教师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活动。
第六节
工商所党员责任区工作制度
一、根据每个责任区的实际,明确党员责任,考核党员作用。
二、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岗位,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责任内容,要与辖区监管执法结合起来,经常给党员出题目,交任务,丰富责任区工作内容,发挥党员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并不断完善分工负责,定期汇报,检查指导和总结评比责任区工作制度。责任区党员要定期向支部汇报责任区工作情况,按时填写责任区工作卡片和记实。支部对党员在责任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以量化为主,认真记载考核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
四、建立党员与群众联系人制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培养和考察工作。 第九章
工商所政务公开制度
一、职责、范围明确公开。
二、办(验)证照的条件、程序、期限公开。
三、各项收费的依据、标准公开。
四、处理违法、违章案件的依据、权限、程序、处理结果公开。
五、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措施公开。
六、工作人员违纪处罚办法和结果公开。 第十章
工商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一、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工商所或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纠正的行政行为。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纪检监察和人事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工商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公开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行为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擅自改变、增减行政许可条件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应当做出行政许可决定而不予许可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应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作出许可决定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五)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乱收费用或非法代收费用的。
(六)明知或应当知道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重要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而仍作出行政许可的。
(七)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
(八)违法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及的财物因保管不善而遗失、毁损的。
(九)行政执法不作为行为。
(十)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行政执法过错。
(一)故意对上级虚报、瞒报真实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涂改、隐匿、销毁主要证据、证明的。
(三)制作、提供虚假文书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四)泄露执法、办案行动秘密,给行政执法、办案造成严重困难的。
(五)泄露与举报人有关的保密信息,致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
(六)因管理不善,丢失、损毁行政管理档案和所扣留的相对人财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应当经有关机构审核、会签而未经核审、会签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由承办工商所承担过错责任。工商所在执法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情况,隐匿案件事实或证据,造成核审、会签或审批错误,导致最终行政行为发生过错的,工商所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经核审、会签的行政行为出现过错,核审、会签机构与工商所意见一致的,核审、会签机构和工商所为共同过错责任人;核市、会签机构与工商所意见不一致,因未采纳核市、会签意见导致执法过错的,工商所为过错责任人,凶采纳核审、会签意见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核审、会签机构为过错责任人。
八、工商所和执法人员在其职责权限内独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过错的,该工商所负责人和执法人员为过错责任人;工商所在作出过错行政行为时,负责人与其承办人员意见一致的,负责人与承办人为共同过错责任人;负责人与其承办人员意见不一致的,因未采纳承办人员正确意见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负责人为过错责任人。
执法人员隐匿案件事实、证据或徇私舞弊,致使最终行政行为违法的,该执法人员为过错责任人。
因批准人的过错导致违法行政的,批准人为过错责任人;经集体讨论作出的行政行为造成执法过错的,主持人及讨论集体为共同过错责任人,但提出并坚持正确意见的不负过错责任。
九、根据不同情节,对具有行政执法过错人员追究责任。
(一)过错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过错情节和后果较重,影响较大,造成行政赔偿后果的,停职检查、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需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三)因主观臆断、野蛮执法、玩忽职守、索贿受贿、徇私枉法造成执法过错的,根据情节轻重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十、发生行政过错后,及时采取纠正或补救措施的,对责任人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在行政执法过错发生后,有隐瞒、掩盖、包庇、拒不配合有关调查或展开反调查活动等情节的,要从重处理有关责任人。
十一、对经调查属于应当追究过错责任的行政行为,应当制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经上级局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需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内容包括过错责任人基本情况,行政执法过错的事实、性质,过错责任的分担,追究过错责任的依据、追究过错责任的形式建议等。
十二、因行政执法过错造成的行政赔偿案件,经上级局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决定后,对责任人进行追偿。
十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作出之前,应告知责任人过错的事实、追究依据及应承担的过错责任,责任人有权申辩和申请复查、复核。
十四、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工商所登记注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登记注册过错,是指工商所登记注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损害服务相对人合法权益,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二、工商所登记注册人员必须依法定条件、内容、程序、时限为服务相对人办理登记注册。
三、工商所登记注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登记注册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的。
(二)受理应开具受理回执而不开具的。
(三)不予受理、许可而不告知理由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申请资料不全而未一次清楚告知补充事项,或者首问不予清楚告知申请具体要求的。
(五)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完成许可事项或者应告知办事结果而不告知的。
(六)应公开受理登记结果而不公开的。
(七)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不按时限移交其他部门,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
(八)违法、违规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和受理登记费用的。
(九)违法委托中介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代行受理登记权的。
(十)违法准许中介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登记代理活动的。
(十一)非法设立咨询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二)无规定依据实施许可的。
(十三)不依照规定程序,或者非法设立登记程序实施登记的。
(十四)超越规定权限实施登记注册的。
(十五)其他违反登记注册工作规定的。
四、对登记注册工作人员的违规责任,视情节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责任人进行内部批评教育。
(二)责令违规者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三)减扣违规者奖金。
(四)责令违规者公开检查或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五)调离岗位。
(六)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
(七)触犯刑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群众反映、企业举报、投诉的违规行为,由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三节
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一、积极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度,细化、量化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行“定责任区、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把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区、每个岗位。对责任不清或没有落实责任的责任区,该管辖区食品安全流通领域的责任全部由该辖区的工商所所长承担。
二、实行食品安全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分解制,根据职责划分,建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杜绝行政不作为行为。工商所所长为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流通领域的第一责任人,工商所副所长为本辖区内食品安全流通领域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区负责人为本片区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巡查员是本巡查区域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三、各责任人、所要虚心接受上级部门对本所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行政执法督查,及时反馈纠正辖区流通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对辖管区域凡被督查发现或出现流通领域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视情节分别给予口头警告、绩效考评为一般、取消绩效考评推荐优秀人选资格、取消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等惩戒措施。
四、对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度、规定未落实;食品准人、交易、退市和其他食品经营行为管理等执法监管不到位,检查落实不力、把关不严或者未及时作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消费者申诉举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交办或者转办、新闻媒体反映、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通报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或者移送的;对应当进行应急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按照有关规定、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地方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提前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对按照规定应当公
示、上报或者通报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及时公示或者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或者在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处置不当、工作不力的。因上述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食品经营者登记注册工作中审核不严,对不符合登汜注册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予以登记注册的,或者违反登记注册规定的;在食品监督检查、食品违法违章案件查处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法不严或者执法违法,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错案的。
(四)有其他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工商所执法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追究其岗位监管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所的领导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追究其领导责任。同时,根据过错程度、具体情节和后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口头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公务员法》和有关纪律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四节
工商所人员违反行政执法
六项制度责任追究办法
一、第一次予以诫免教育。
二、第二次在所务会上检讨,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三、告诫仍不改正的,报请上级局建议予以换岗或待岗处理。 第五节
工商所人员违反廉政规定处罚办法
一、处罚种类。
(一)经济处罚。罚款。
(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对于违反工商所工作人员廉政规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本着严肃和慎重的方针,按照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参照本人平常的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予以适当的处罚。情节较轻,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降级降职处分;情节较重,经教育不改,造成较坏影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情节明显轻微的,经批评教育可免予处罚。
三、实施处罚时,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以并用。对经济违纪的,除责令退回财物外,没收其非法所得;给予行政处分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奖惩规定办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党员违反工商所工作人员廉政规定,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主管行政领导建议党组织按照违反党纪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
工商所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肃执纪,违纪必究的原则。
二、工商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违反政务公开责任。
(一)没有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或内容的。
(二)公开的事项或内容不全面的。
(三)公开的事项或内容发生变更后,公开不及时的。
(四)公开形式不符合便民原则、法定要求或不能保证公开有效性的。
(五)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
(六)对事关全局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
(七)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搞假公开,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八)未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应付,走形式、走过场的。
三、对违反政务公开责任,视情节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工商所主要领导诫勉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给予工商所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并取消工商所和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或组织处理。
(四)对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不予配合或抵制的,对工商所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或组织处理。
四、工商所要定期向上级局监察和人事部门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局党组报告。
五、对违反本制度,需要作出组织处理的,由上级局监察、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一章
工商所社会监督制度
一、群众监督评议的主要内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执行党纪政纪情况,以及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
二、公开举报电话。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所内设专人值班,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存档记录。
三、设立举报信箱。在工商所适当位置设立举报信箱,定期收集社会各界对工商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
四、建立信访接待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所领导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案件,并及时进行反馈,公布处理结果。
五、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监督征求意见,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公布处理结果。
六、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界人士、离休干部、群众团体等社会人士中聘请义务监督员,明确其职责权限,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执法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
七、进行行风测评。通过召开座谈、发征求信的形式或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行风测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测评结果与绩效考评结合起来。
八、经常向社会宣传工商法律法规,让社会各界了解工商工作,争取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支持。
九、所内设立公示图板,向社会公布所内人员职责分工,公开办事制度、程序,行政处罚的范围及违法责任,接受业户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15篇:税务专员岗位职责(航空运输)1.严格按照税务申报流程完成纳税申报工作。2.完成纳税申报系统的升级及培训工作。3.公司涉税事务的管理,主管税务机关的变化、联系以及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等。4.完成薪资发放后续的账户处理及列账。5.完成各税种应纳税额计提及交纳税金的账户处理,配合财务分析系统完成体系设置、账务设置。6.填报当期应纳税额本月度预估、调整、总结数据,并完成总结数与预估数重大差异说明。第16篇:税务专员岗位职责(制药公司)1.协助税务经理组织拟定企业整体税务计划,确保企业税务目标的实现。2.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地方的财税政策。3.购买发票,并负责发票的保管、领用;审核开票内容,及时正确开具发票。4.准备纳税资料,填报纳税申报表。5.负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6.负责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7.负责整理与税务相关资料。8.负责税务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第17篇:税务所征收前台工作职责一、征收前台工作职责 负责前台税款征收和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纳税咨询、受理、核批的操作型业务。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行政许可(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受理税务登记;普通发票发售、验旧、比对及缴销;金税工程的防伪税控发票发行、发售、认证及报税;发票代开,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受理、审核纳税申报,延期申报、延期缴纳受理报批;税款征收及税务行政性收费解缴;受理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承办有关适用简易程序的税务违法行为处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违章行为);涉税文书受理、核批;涉税征管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一户式”电子资料采集管理,征管电子台帐采集管理;票证管理、税收会计核算及统计分析;编制、报送各类报表和资料;税收法规、政策宣传及其他纳税服务项目。
二、岗位设置
(一)、征收一岗(基础分140分)工作职责:
1、负责税务登记的管理(包括开业、变更、注销、临时户登记、停复业、验证、换证、非正常户的认定)工作以及附列资料、税种登记、认定项目的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证件。
2、受理增值税、消费税、个人利息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税票销号等征收系列工作,以及申报征收类违章处罚。
3、受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纳税人自查申报、结算查补的开票工作。
4、银行POS机划卡缴税的管理及数据的传递。
5、新办定期定额户的电脑定税测评工作和相应文书的打印,以及新办定额达起征点户税网认定项目后续录入处理工作。
6、税收票证的领用和管理。
7、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代开专票的电子数据采集、传递,“一窗式”报表的填制上报工作。
8、征管六率考核的数据资料核对、传递工作。
9、代开普通发票工作,超定额户向管理员提出调增定额意见。
10、专票、普票、收购发票的购买、使用情况查验、缴销录入工作。
11、协助金税工程(征收系列)副岗工作。
12、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工作。
13、税收会计工作。
14、分发税票,以及所有征收涉税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及按规定装订,并保证资料齐全以备随时查阅。
15、负责人教科、办公室资料传递以及其他联系工作。
16、负责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3、14、税收计划的分解落实等系列工作。
15、电子文件的归档、整理和会议记录(不含廉政会议记录)。
16、(二)、征收二岗(基础分140分)工作职责:
1、负责金税工程系列工作中的征收工作,报税、认证系列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
2、受理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审批工作。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有: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的审批;收购发票领购资格审核;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查;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申请拆本使用发票;申请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申请批准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3、普票准购证的办理、发放及查验工作。
4、普通发票的领购、发售工作。
5、普通发票的代管监开。
6、专票、普票、收购发票的购买、使用情况查验、缴销录入工作。
7、在征期内协助征收一岗搞好各项征收工作。
8、负责税政科资料传递以及其他联系工作。
9、各类税收宣传资料的领取发放工作。
10、工作联系单的制作、回复、接收、分发、登记、装订。
11、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征收三岗(基础分140分)工作职责:
1、负责税务登记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传递工作。
2、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
3、受理调增、调减定额申请、调查、录入工作,和定额调整、定额达起征点户征收、催报催缴,以及调整定额后,纳税户在税网中认定项目的录入后续工作。
4、定期定额户定额情况公开上墙,以及违章处理曝光工作。
5、开具外销证明、进货退出、折让证明单。
5、农贸市场、代征单位、代征员的管理工作。
6、工资、奖金发放,水电费缴纳等所内出纳工作。
7、各种法律文书的管理及归档后的检查资料管理。
8、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各种办公用品、公共设施和所貌的管理。
9、负责税收票证的发放、结报、管理工作。
10、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登记、分办、回复。
11、各种报刊的收集、整理、分发。
12、负责服务中心资料传递以及其他联系工作。
13、负责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8篇:调度所所长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调度所生产管理工作。2.对本所生产、行政集中统一指挥,落实“公开调度、公平调度、公正调度”制度。3.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安全、经济调度。4.经常深入群众,配合党支部、工会等群团组织,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职工困难。5.领导并督促搞好职工的培训工作。6.定期召开生产和民主生活会议。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