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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000字的读书心得
——《海伦娜的奇迹》心得
开学到现在,我一直在读《海伦娜的奇迹》这本书。由于教育体制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读的时候总感觉离我自己的教育“远”了一些,也就读得慢了一些。慢有慢的好处,当我坚持把这本书“啃”完的时候,内心被一种强烈的力量占据着——任何国家、任何教育体制、任何文化背景下的教育人,拥有梦想就能创造奇迹!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恩雅·瑞格,她担任德国威斯巴登市海伦娜中学校长长达19年。她以先进的理念和革新的手法建立起了独到的教育方法,在激励孩子自我管理、激发孩子学习热情等方面卓有成效。本书是她一生教育经验的总结,她的作品还有《另外一种学习、计划与实现》。
《海伦娜的奇迹》一书共分十五章,分别向我们介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学习读和写、主题教学和在实践中学习、想象与学习等)、综合发展(宗教课、舞台表演、学习民主和承担责任、社会实践等),以及老师在教学中的团队精神和对学生的评分与评价,另外还讲述了学校的仪式、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一所德国中学的管理和教学模式的介绍,虽然在文化、体制、学段方面不尽相同,但教育的本质却是相同的。
对阅读的重视:作者认为只有怀着好奇心并渐渐学会批判性阅读的人,才能学会理智看待各种媒体介绍的所谓的“事实”,才能改变自己以至于改变社会。书中介绍海伦娜中学鼓励学生阅读的方法有“新书介绍”、“阅读之夜”、“读书笔记”等。这些我们现在大部分学校和老师都在做,像书中介绍海伦娜中学读书笔记的方式各式各样,如短评、图画、自创续集、编写剧本、写信给作者等,这和现在校讯通倡导我们博友读书写博的方向有许多共同之处。“阅读之夜”是在教室里铺好睡袋,然后一起用晚餐,饭后,老师和学生轮换朗读文章,直到几乎所有人都睡去为止。在阅读之夜,学生们能够感觉到阅读的体验和看电视不太一样。第二天早上,就会有学生向老师借这本书,迫不及待想把它看完。这种方法虽然在我们不住宿的学校没有实践过,但这种理念是有的。每当我想给班级的孩子推荐图书的时候,我都会先在读书课上由我读给学生听,读到关键时刻就不再读,这样有很多同学课下会主动来借阅这本书,而且课下这本书也会成为他们讨论的共同话题。通过这样的方式我成功地引导孩子们读了一本又一本的经典图书,比如《夏洛的网》、《狼王梦》、《稻草人》、《一百条裙子》等。
对写作的引导:多写、多读不但能让人文思顺畅,也是让人喜欢上写作和阅读的最佳途径。激发孩子对写作的兴趣有很多做法,比如:编墙报、写班级日记、表演自己写的剧本、老师和学生之间互相通信,或者与其他城市学校的学生通信,或者班级自己出版一本书,等等。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让学生“自选文章”,朗读给大家听,然后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甚至可以在学校节日的时候出售。平时我评改学生的作文时,对于写得好的文章总是在文章末尾得一个“选”字,表示文章写的很成功,被老师选出来读给大家听,每次读的时候我总是嫌学生的声音小而自己代劳去读。看来以后还是让学生自己选择自己的优秀文章然后自己读给大家听,这样会培养学生对自己和他人文章的欣赏水平,并激发写作兴趣和动力。另外,我们班里有一台电脑,上课的时候用课件的时候才会用到,闲置的时间较多,看了书中孩子们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我也想让班里的同学试一试。学生们可以在课下借助电脑来打印自己的文章,然后全班进行汇集编总,制作封面、封底和目录,最后打印成册。在这个学期的“六一”儿童节上,也让学生试着销售自己制作的班级文集。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们知道自己的文章会被同学和更多的读者欣赏,这将让他们更有动力和信心,在写作时也能得到更多的乐趣。
对“精英”的定义:《海伦娜的奇迹》一书中除了像上面两点很实用又很新颖的教学方法的介绍让我耳目一新外,关于“精英”教育的理念更是让我认识到了教育的本真——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
海伦娜中学的不少孩子来自贫穷的移民家庭,甚至还有一些连工读学校或少管所都不肯收的问题少女。然而,从这里毕业的孩子,不论是在职业生涯,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成了众人眼中的精英。那海伦娜中学是不是精英学校呢?作者坦诚:如果从每一科成绩都能得到“优良”这样的标准来定义“精英”,那海伦娜学校不能称之为精英学校。坐在海伦娜学校教室里的,绝大部分都是中等程度的学生。作者对精英学校的理解是这样的:当一所学校能够引导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并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建立其稳定的自信心和团队精神时,这所学校就做到了它可能做到的一切,从这所学校走出来的学生,将来进入社会时,不论在职业上,还是在众人眼中,都是一名精英。
我非常认同作者的这一观点。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学生的成绩和能力都达到优秀,但是我们可以使原本优秀的同学保持优秀或更优秀,使原本良好的学生达到优秀,使原本及格的学生达到良好,让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更重要的是使每一个学生都对自己充满信心。学校和老师怎么做,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呢?书中给出的答案是:给学生环境——创造读写环境;给学生帮助——让学生从最基础处提高;给学生舞台——让学生找到自己的特长,对自己充满自信;给学生评价——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优势……
“鼓励每个孩子在自己原有基础上进步提高,让每个孩子对自己充满自信。”这也是我最朴素的教育梦想。
去年任教六一班,这个班是我从一年级带到六年级的。班中大部分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秀。但是到六年时,我发现两极分化开始严重,学习优秀的学生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对自己充满自信并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自暴自弃、消极落后、对自己放松要求。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相信自己,心存梦想,不懈努力。记得很清楚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含义深刻,具有引导意义。于是在语文课上我给学生朗读了这篇文章,并引导学生对比生活对比自己说一说其中蕴含的道理。通过读这篇文章,孩子们懂得了:不要管别人的嘲笑和讥讽,相信自己,心中怀有梦想,并朝着梦想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开出属于自己的花。这朵花也行是国色天香红牡丹,也行是路边野花小雏菊,但是,花儿没有贵贱,只要开花就是成功!除了让孩子认识自己、相信自己,我还调动一切力量给予学生帮助。学习成绩差的同学他们也有自尊心,他们不是不想学习好,只是由于很多原因导致现在的学习成绩差。他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帮助——帮助他们发现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并帮助他们战胜困难。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作为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我经常和他们谈心,帮他们找出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然后联系父母,鼓励周围的同学来帮助他们战胜困难。梦梦就是这样一位同学,她在最后一个学期的表现最让老师欣慰和同学们震撼。她在最后一个学期对自己的要求和学习上的进步让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更加相信——自己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就能进步。六年级毕业的时候班级中的学生差距缩小,最重要的是,班里大部分学生都能理智的面对自己,规划自己,并朝着自己的目标勤奋努力。升入中学后,无论是第一次考试,还是期中、期末的考试,他们都捷报频传——无论是全市第一名还是班级中默默“无名”的同学,我认为他们拥有了“自信”,他们能够不懈努力,将他们每个人最大的能力发挥到极致,这就是他们自己的成功,也是教育的本质,更是我最大的教育梦想。
我想,书中无论是关于阅读的重视,还是关于写作的引导,以及作者其他一些优秀的做法,这都是源于作者有一个“梦”,一个关于教育改革的梦,一个关于学生最好发展的梦,一个关于教育本真的梦。因为有梦,所以作者创造了属于海伦娜的奇迹!做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老师,做为一个最基层最普通的教育人,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具有一份朴素的教育情怀,拥有一个关于教育的梦想。读了《海伦娜的奇迹》一书,我更坚定了我的教育梦——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让每个孩子找到属于自己的成功!
篇2:3000字的读书心得
小王子——一个童话。但是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一个故事,但是也是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小王子——一个寓言,一个孩子可能还无法理解的寓言,告诉我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这是一个童话,平淡的在作者的回忆中慢慢展开的一个记忆。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在变成大人的思想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个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然后和小王子邂逅了。他静静的听着小王子说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听他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听到他来到地球上,遇到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我们做过孩子。是的。为了一颗丢失的糖果而哭泣,为了一条花裙子而开心的孩子。我们那曾经还是孩子的世界里,太阳不一定是金色的,圆的,月亮可能会睡着,草不一定是绿的,只要愿意,我们可以让它像鲜花一样微笑。
但是我们长大了。
就好象修伯里所说的那样,长大了的我们只关心我们字典里那所谓“重要”的事情,那些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年龄,金钱,成绩。长大了的我们就用着大人的眼睛来看待这个世界了,变成了遵守“规律”的忙碌者。
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我们开始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我们开始丢掉了自我。我们开始,开始——长大了。
小王子是个小小的忧伤的人儿,柔情善感,让人心疼。他用他旅行的故事,来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想象力的翅膀就开始变得嬴弱甚至到了最后,我们完全丧失了它呢?是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仰望星空,却感觉只能看到星星而不是许多善良的眼睛在眨动?是什么时候,我们开始认为天空就是兰色草地就是绿色,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开始以为世界就是它所看到的那个样子,而再没有多余的思考和想象了呢?
长大了,是么?如果给你选择的权力,不知道是否愿意,再用孩子的心去感受一下,或许可以是绿色的天空?
关于玫瑰的寓言
小王子还是要走的。离开他的星球,还有这星球上的一朵玫瑰花。
说再见的时候,他们都很悲伤。
花儿有点责怪自己,其实她很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只是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爱还有小王子的关注。所以她宁可要求得到一个玻璃罩子,隔开了她和这个世界的交流,而仅仅是为了得到小王子一个人更多的关爱吧。但是小王子要走了,那一刻玫瑰花也突然明白,他们两个都错了。她希望小王子可以得到快乐,所以,她没有留他,甚至没有责怪他。
她只是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
从那天起,玫瑰花可以有更多的朋友,比如风,还有蝴蝶,或者其他的什么。虽然小王子走了。她的爱,也就凋谢了。她甚至没有哭,因为要知道,她可是朵勇敢的花。
爱一个人需要他和自己一样快乐的。哪怕眼泪在心里积成了深深的一个海洋。
关于人性和矛盾
小王子开始了在星球中的旅行。除了地球外,他先前去的几个星球都很小,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可以看到许多的落日和日出,每个星球都只住着一个人,他们各不相同。重要的是,那些星球居住者都已经是大人了。他们的世界——用小王子的话来说——很奇特。
第一个星球住着一个国王。他是的统治者也是的居住者。他能统治的只有他自己,但是他感觉自己至高无上。他喜欢发号师令来安排这个和那个,虽然,臣民也只有他。他渴望权力也膜拜权力,但事实上,他拥有的权力,也只是管好自己罢了。其实不可否认地球上也有不少人就是这样,当他高高在上的发着号师令的时候,其实,或许在别人的眼中,不过是一种可笑的自说自话。
第二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戴着奇怪的帽子,听不到任何批评的话。一听到有人的夸奖,他就会必恭必敬的把帽子摘下,举帽子致意。他每天都在等着别人的赞扬,一次次的表演这样的仪式,而毫不理会头顶的那只帽子有多么可笑。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是个矛盾体。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他惭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酒鬼。不要笑他。其实人就是这样。我们总在做自我反省,而做一些事情来对自己进行惩罚,而实际上这种惩罚只是更进一步的堕落而非根本的改变方法。于是就在这种矛盾中不断的自我消化,一直到星球消亡。
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个商人。他很忙碌。他在不停的数着天上的星星。他认为数到了的星星都属于他,他认为自己是个大富翁,因为他拥有了那么多的星星。小王子问:你要拿这些星星做什么呢?可是商人除了觉得自己拥有了这些星星之外,甚至不知道应该干吗?他觉得自己很富有,可是实际上他拥有的也只是他连摸都摸不到的星星罢了。人类有时候追逐太多东西,其实却没有好好的问过自己,要用来干吗?只是为了满足内心的某种感受和需要,而不断的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追求着它。
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灯夫,和一盏灯。他很辛苦。因为他的星球转得很快,导致每次落日和日出的时间间隔甚至只有几分钟。他不得不飞快的点燃灯然后在熄灭他,循环往复。他很困倦,因为星球越转越快,而他只能根据日出和日落来工作,他遵循着不变的规律,然后将自己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他是一个不为自己忙碌的人,但是他却因为被“规律”捆住了手脚而永远无法得到真正的休息了。
第六个星球上有一个地理学家。奇怪的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星球上有几条河流有几个山脉。他只要别人来告诉他。对他来说一朵花的生命并不重要,因为他觉得他追求的是永恒的东西。这是一个不合格的地理学家,因为他太狭隘也因为他被自己的“规定”限制掉了。
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即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
有许多的故事吗?是啊。在小王子的世界里,连一朵花都会说话,那么这个故事里,能有的角色就太多了。
等爱的狐狸
小王子遇到了一头狐狸。伤心的小王子邀请狐狸和它一起玩。狐狸拒绝了。
狐狸说他需要被“驯养”。小王子无法理解驯养的意思,狐狸说,驯养的意思就是——建立关系。
狐狸接着说: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千万万的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不过是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就将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的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的了。
小王子有点懂了。因为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他应该是驯养了他的玫瑰花的。因为他们是彼此的,彼此需要。
狐狸说:驯养我吧。小王子问狐狸,驯养你需要什么呢?
狐狸说:需要有非常的耐心。狐狸需要小王子离他远一点,然后一点点慢慢的靠近它。它需要小王子给它一个幸福的期待,比如每天4点出现,那么3点的时候,狐狸就可以在幸福的等待中迎接小王子的到来。
这听起来真像美好的爱情等待。那种小心翼翼的靠近和喜悦的等待心情。
小王子驯养了他的狐狸,是的,已经成了他的狐狸。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就好象他离开他的玫瑰花。
狐狸要哭了。小王子说:是你要我驯养你的,其实我不想伤害你。是你错了。
狐狸说:是啊。小王子说:那你除了伤心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呀。
狐狸不同意了。他告诉小王子,原来它从来不在乎麦子的金黄 色,但是自从他看到了小王子那金色的头发,它就永远的记住了麦子的色彩。是呀,虽然小王子离开了它,但是狐狸从被驯养的那一刻起,也终于得到了麦子的色彩啦。
然后狐狸让小王子去山底下看看那个花园里盛开着的5000朵玫瑰花。那些美丽的花朵曾经让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小王子原来以为,他的玫瑰花全世界只有一朵,却在地球上看到了那么多的相同。
但这一次小王子不再沮丧了。他告诉那些玫瑰花它们和他的玫瑰一点都不一样,因为他没有驯养她们。就好象那只狐狸,原来它和世界上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现在他们是朋友了,自从他驯养了它之后,它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和他的玫瑰花一样。
离开的时候,狐狸送给小王子一句话: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因为你把时间投 注在你的玫瑰花上,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
人类已经忘记这个简单的道理了。狐狸说“不过,你不可以忘记,你必须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关于爱与责任。
人与人之间总在建立着关系。其实我们必须明白,在某种关系建立的同时,我们本身就应该为这个关系承担起应该拥有的责任来。
这只狐狸是小王子这个故事里的智者。它看到了人间的一些关于等待和距离还有关于幸福的诠释,它也意识到了重要的东西该用怎样的方法去发现,它甚至还知道,驯养与爱,还有责任之间的关系。她是只可爱的狐狸。
关于死亡
小王子来到地球上整整一年了。他要走了。他一直有条毒蛇朋友,而这个夜晚,他的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来的地方。
小王子说: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因为它太重了。
我有种落泪的感觉。
小王子轻轻的倒下了,从那天起,天上那无数的星星都变成了一个个会唱歌的铃铛,或许还可以是朵朵漂亮的花。
小王子上路了。没有带他的躯壳,因为太重了。也许他又回到了他的玫瑰花身边,虽然他还驯养了一头狐狸,在地球上。
关于死亡,人类总是恐惧着的。可是小王子说:你没有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哀伤。
幸福可以是种简单的东西,包括死亡。
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另人伤心的童话?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童话的最后,小王子轻轻的消失了。更是因为这个童话,我们看到了太多的过去和哀伤,原来在小王子的世界里,也许都可以是那么微不足道。
这是一个成人也可以看的童话,这个世界里有一个永远不肯长大的小王子。这是一个寓言,看过了以后,你会觉得自己的心好象被温柔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让人好想去看看天空,还有在微风中绽放的星星啊。
篇3:红楼梦读书心得3000字
红楼梦读书心得3000字二: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欢的人物, 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不过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 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 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不过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名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应该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应该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不过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所以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子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 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 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 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写,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写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这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 可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 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写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同,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同,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人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系。先说夫妻关系。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不过王夫人应该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情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能力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应该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写,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介绍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 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不过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所以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讨厌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欢她。她应该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可以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所以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所以也就勉强容下了。
篇4: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3000字
由于喜欢细腻、有波澜的文字,简•奥斯汀的作品则是我假期选读的不二之选。
简•奥斯汀,英国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尽管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但却受到良好的教育,其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藏书。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故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由于简居住在乡村小镇,家道小康,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故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简的小说破陈出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 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 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简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虽然其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却可以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简介于新古典主义和浪漫运动的抒情主义之间的“小幅画家”和“家庭小说家”,是世界上为数极少的著名女性作家之一,在文学评论家眼里是堪与莎士比亚在不朽性方面相提并论的英国作家。
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几乎影响了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奥斯汀经久不衰。这位女性堪称英国之骄傲。她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开启了19世纪30年代的现实主义小说高潮。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始笔,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简的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简重写了《最初的印象》,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出版。
简在《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简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故而这位伟大的英国文学家终身未嫁。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故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但之后伊丽莎白例行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作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结缔了美好的婚姻。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两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中产阶级家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些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其实《傲慢与偏见》是简自身的一种影射,但结局却不同于她自身的悲戚是出奇的美好,伊丽莎白的幸福面上为小说的一个结点,实则为她内心的一种强烈的愿望。
在《傲慢与偏见》中,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简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简都将他们写得真实动人。同时,简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傲慢与偏见》主要讲述的是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嫁闺中的千金,而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们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宾利说,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不料,伊丽莎白不小心听到他们的对话。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在举止言谈间,达西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一心想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却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班纳特家的财产是只能由男性继承的,而班纳特家的女儿们仅仅只能得到五千英镑作为嫁妆,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到伊丽莎白拒绝后,又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其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傲慢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汉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Lydia)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的爱恋。
宾利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他日后对伊丽莎白表白:You are too generous to trifle with me(你为人太真诚大方,不会以此来愚弄我)。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简在研究她所处的社会时,明显地表现出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正如她通过伊丽莎白的口所说的:“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于是她就拿起反讽和喜剧这两种有力的艺术武器来批判那些不合理的传统道德观念和乡绅贵族阶层的保守人物,揭露他们的虚伪,嘲弄他们的愚蠢。正如简借伊丽莎白口所说的:“我承认,愚蠢的行为、荒谬的事情、异想天开的古怪念头、前后矛盾的言行,都使我觉得好笑,只要有可能,我就要嘲笑它们。”简在《傲慢与偏见》中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如奥康瑙尔所说,奥斯汀是位“最杰出的道德家,她总是通过小说来教育读者,而且她教导的方式是谨慎而周到的”。她在小说中从不说教,而总是寓教于讽,寓教于乐,让读者从作品那些滑稽可笑人物的自相矛盾、荒谬可笑的言谈举止和适得其反的行为中得到乐趣与启迪。
《傲慢与偏见》主要通过十八世纪在英国发生的四门婚姻,描写了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男主角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 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但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
由于简使英国小说更臻完美,因此她的小说是最具经典意义的小说,值得细心一读。
篇5:名著读书心得3000字
一部书在两千五百年前编撰而成,现存二十篇,四百七十余章。它主要集中反映了某位圣贤的思想,成为了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对古代中国社会和现在中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就是《论语》,这位圣贤就是孔子。
自古有言读书要“知人论世”,现在读《论语》就必须要了解孔圣人。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三岁丧父,家境贫寒,但“志于学”,好学上进,“三十而立”,创立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家私塾,收徒讲学,传经授艺。50岁左右事政,颇有政绩,而后因不满鲁国国君的昏庸,带领颜回等弟子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十四年并一路宣传他的“仁礼”主张。之后回到鲁国专心于教育工作,收授弟子3000人,其中贤者72人。孔子一生为政教学贡献都很大,有人神化孔子,称“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句话虽不实且夸张,但也道出了孔子的思想和论著对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和历史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思想的主要载体,这本自古被誉为“四书”之一的经典,饱含了无数的道理。自古也有无数人不断地阅读和研究,但想要弄懂和看透它,绝非易事。今天,我只是在这里写下我所想到的和得到的一些启迪。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
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集合了一位伟大的古代圣人的思想,实在是博大精深,每一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的。
名著读书心得3000字范文二:《百年孤独》读书心得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篇6:名著读书心得3000字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