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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工作心得体会(共10篇)

作者:shjjf2008时间:2020-05-18 下载本文

第1篇:医保学习吴大观心得体会

这几天,新闻一直在报道我国“新中国航空发动机之父”的党员专家——吴大观同志的事迹,我有很大的体会。

吴大观同志江苏镇江人,我国著名的航空发动机专家,是中国航空工业发动机事业的奠基人和创始人之一,被誉为“中国航空发动机之父”。“不研究出中国的发动机我死不瞑目”,这是吴大观一生践行的铮铮誓言。

吴大观同志于2009年3月18日因病去世,享年93岁。在吴老93年的生命历程中,有68年是与航空相依为命的。他创造了我国航空工业的九项第一,为新中国航空发动机事业立下了卓越的功勋。他是我国航空发动机事业的创始人、奠基人、开拓者。在他的领导下,制造出了涡扇5(ws-5)涡扇6(ws-6)涡轮风扇发动机,并为昆仑发动机和太行发动机的定型起了很大影响。

吴老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对社会主义无限热爱,对党无限忠诚,是“两个务必”的忠实践行者,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实践者。他的业绩和优秀品格,赢得了广大科技人员、工人和干部的敬佩和赞扬。作为技术主帅,他高瞻远瞩,运筹帷幄,谦虚谨慎,注意发扬技术民主,正确决策;作为专家,他知识渊博,精通业务,治学严谨,释疑解惑,传经授道,精心培养年青一代;作为领导干部,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作风正派,敢于管理,身先士卒,平易近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作为共产党员,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充分发www.xiexiebang.com挥先锋模范作用。吴老生前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他一生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他坚持每月上缴100元党费,直至去世前,累计缴纳党费11万多元。他表示,自己所缴党费对于党的事业和国家经济建设是微不足道的,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为党和国家分忧解难,尽自己所能多做一点贡献。他一生用行动实践“人生是施与不是索取”的人生格言。他生活俭朴,但为救济www.xiexiebang.com农村贫困地区失学儿童,表示对失学儿童的一片爱心,多次向“希望工程”捐款。他向大学、中学母校以及社会慈善机构捐款总数超过20万元。

吴老一生为祖国航空工业奋勇拼搏,在他九十高龄时,写下了“我愿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继续为我们的航空工业尽心尽力,为实现今生‘航空报国’的夙愿,奉献一颗赤诚的心”的人生感言。

从吴老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老科学家,一名共产党员的伟大胸怀和高尚品德,一个党的优秀领导干部的光辉形象。他以自己一生的实际行动,昭示了他对党的一片忠诚和对祖国的拳拳报国之心。吴老的一生是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的一生,是致力于建设航空强国的一生,是无私奉献的一生。他是党的领导干部学习的楷模,是党员学习的榜样,他崇高的爱国主义、共产主义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第2篇:医保行风评议心得体会(推荐)

2013年行风政风评议心得体会

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关于政风行风的正确领导下,社保局对行风评议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坚持边评边改,以评促改,狠抓行风建设,为行评工作向纵深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此项活动,我认真自查自纠,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学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意识不够等问题。针对这些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整改的标准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归根到底是要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因此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改起,以行评推动为民办实事。

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树立医保良好形象

为了进一步树立医保良好的服务形象和社会形象,本着“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办事公道、群众满意”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把窗口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环节,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

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围绕“三抓一促”要求,采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有效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影响单位工作效能的问题。要为老百姓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时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工作态度和思想理念。

四是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自身素质,全面提高医保经办机构对社会服务形象。“用心工作、真诚待人、换位思考、亲情服务”作为工作指南。要为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营造“一句话向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水请用”的和谐氛围,让他们拥有宾至如归的感受。认真接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合理的要求要积极帮助解决。

五是务实创新,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围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加强沟通与交流。一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对话交流与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虚心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有关政策和服务程序,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开展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为全市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第3篇:医保工作医保工作管理规定

医保工作医保工作管理规定

一.根据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保)有关规定和我院市医保中 心协议,结合医院医保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医保工作管理规定。

二.医务人员应增强医保意识,掌握医保基本知识及相关政策,掌握医保认真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基本知药品目录以及医保诊疗项目及设施目录范围;正确引导参保人员就医。

三.IC卡管理:挂号处挂号,门急诊医师就诊、收费处收费、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住院主管医生和住院收费处收费必须认真核对IC卡,发现冒用IC卡行为,应扣压IC卡,同时停止操作,并及时通知医保科。

四.出入院管理:严格掌握住院标准,门诊能诊治的病人不得收住入院;不应出院的病人不得赶病人提前出院。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立即通知住院收费和停止记帐,并及时通知院医保科,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

五.综合管理:不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医保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服务态度好,全年无医疗事故。

六.门诊治疗管理:门诊处方坚持"急三慢七,最长不超过2-4周量"的原则;严禁分解门诊处方;次均门诊费用不得超过规定金额。

七.住院治疗管理: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医保用药规定、用药范围,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全年目录外药品及检查项目不得超过医保病人总药品费及检查费用的10%比例。

八.特殊病种管理,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有关规定执行,医生为特殊病种病人出具诊断证明书应准确、真实,申请单必须填写规范,内容包括病史、体征、申请理由,已做何种辅助检查和治疗情况应填写清楚。

九.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住院病历整理好送病案室,必须确保病历资料保证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规格、用量。完整(包括检查报告单).应严格执行医嘱,次数、费用等电脑录入的准确性.十.医务人员遇到医保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院医保科联系:当与参保人员发生医疗纠纷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当事科室应在当日内向医务部报告.十一.医保中心规定的具体管理指标以同年度的管理指标为准.院医保科应及时将具体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个科室,各科室负责传达到每个医务人员。十二.违反以上规定者,科室及当事人应负相应责任.其中,医保目录外项目未征得患者同意所发生的患者拒付费用,由经管治疗组医师承担。

十三.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医保科负责解释。上级部门如有新的规定出台,医保科将适时予以公布,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职工就诊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院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医院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保障职工的合理医疗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保)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我院所有正式职工(含退休人员)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部参加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离休,5,12退休干部、非离休二级保健人员享受政府特殊医疗保健待遇,普通职工参加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院职工除了享受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医保待遇外, 三.医院对参保职工实行补助参照公务员执行。四.本院职工就诊须知

(一)本院职工要自觉学习和遵守医保制度,加强法律意识,防范各种骗保行为,不得冒名顶替使用就诊卡。若发现本院职工故意提供就诊卡给他人使用,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门诊每次处方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常用量,慢性病不超过7日常用量。特殊情况一般不应超过2周常用量,不得擅自超剂量用药,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离休干部每次处方金额不超过450元;5.12退休干部每次处方金额普通病不超过80元,特殊病种不超过200元.(三)参保职工就诊使用医保目录: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离休干部使用医保目录及公费医疗目录:5.12退休干部使用医保目录,目录外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按自费处理。

(四)参保职工、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离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到外地就医,须填写《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表》,按照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管理办法执行.(五)本管理办法,由医保科负责解释。 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

一.根据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文件(泉劳医[2000]210乙类根据号)规定,门诊特殊病种分为甲、乙两类。其中甲类省政府统一制定。实际情况由我市自行制定。

(一)甲类

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 3.结核病规范治疗; 4.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 5.精神分裂症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二)乙类

7.高血压病Ⅱ期、Ⅲ期;8.糖尿病Ⅰ型、Ⅱ型;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心功能衰竭(Ⅱ、Ⅲ级);11.系统性红斑儿狼疮。

二、门诊特殊病种的审批办法

(一)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诊断及确定,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并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机构的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的医师做出,书,最后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二)凡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参保职工(其中危重病抢救须在事后三日内須携帶以下材料交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1.(门诊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审批表》一式两份:

2、医院诊断证明书; 3.辅助检查及化验报告单等资料,具体按各病种规定执行;4.本人IC卡;5.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1张:(三)批准后发给《泉州市特殊病种诊疗证》作为就医、结算凭证。

(四)自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确认之日起,有效期定为半年或一年时间,逾期自动失效,如病情需要,必须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门诊特殊病种人费用结算

(一)参保职工的门诊特殊病种只能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具体规定见附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合并计算(一个人两个以上特殊病种也合并计算),视为一次住院,个人分担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结算办法,均与住院费用有关规定相同。其中经医院同意持专用处方单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再凭原处方及发票到医院录入结算。医院按发票金额兑付现金、医院直接列支成本。

(二)经批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的参保职工,进行非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门诊治疗的,其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四.就医管理

(一)门诊特殊病种指定医院、临床诊治范围等,按各病种管理办执行。

(二)参保人员凭《泉州市特殊病种诊疗证》及IC卡在指定医院就医,经治医师应详细记录诊治情况及开具药方。

(三)享受特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同时诊治普通病种应按普通门诊处理。 五,关于门诊特殊病种执行规定

(一)严格按照"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诊治范围诊治 ★恶性肿瘤病门诊化疗和放疗管理办法

1、恶性肿瘤病门诊化疗的临床诊治范围: (1)肿瘤化疗;

(2)化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及相关的治疗;(3)化疗后局部或全身反应的对症处理;(4)化疗中必需的检查。

2、恶性肿瘤门诊放疗的临床诊疗范围: (1)肿瘤放疗;(2)放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及相关的治疗;(3)放疗中必需的检查。

3、恶性肿瘤病门诊放疗的放射源种类和照射方式: (1)放射源种类:放射性同位素;X线治疗机和各类加速器;(2)照射方式:外照射;近距离照射;内用同位素治疗。

★结核病门诊规范治疗管理办法1,门诊结核病诊治范围的项目:(1)抗结核病的药物治疗;(2)必要的痰细菌学、影像学、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肝功能及相关的生化检查;(3)常规的保肝治疗;(4)抗结核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对症治疗,如胃肠道反应等。

★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门诊治疗管理暂行办法(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血管和骨髓五种移植术)1.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门诊诊疗范围:(1)抗排斥的药物治疗:如免疫抑制剂、抗凝剂治疗等;

(2)药物治疗期间的检查:肝、肾功能,血、尿常规.B型超声波、ECT、X线、组织活检及药物浓度的检测;

(3)器官移植后并发症的治疗:如感染、高血压、肝功能损害、外科并发症、再障等的治疗。

★高血压病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高血压病诊疗范围: 降压药物治疗用药范围,利尿剂;a受体R1滞剂:B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碍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降血脂药有关中药等。

2.对高血压病并发症:如心肌肥厚、心率失常,肾功能减退和伴发高脂症及中风恢复期的治疗。

3.高血压病门诊检查范围: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血糖:肾功能,血肌,电解质:血尿酸;眼底检查与心电图。

(必要时可做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B超/X线、胸片)★糖尿病Ⅰ型、2型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糖尿病Ⅰ型、2型门诊治疗用药范围: 可使用口服降糖药(磺酰脲类、双胍类,a糖苷酶抑制剂):胰岛素及有关中药等。2.对糖尿病并发症:如眼、肾、神经系统损害的诊疗 3.糖尿病门诊诊疗项目: 血糖、尿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糖化血红蛋白、基础血浆胰岛素.(必要时做心电图:胸部Ⅹ线:血脂:肾功能;尿蛋白排量:视力检查、眼底镜检查)★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用药范围:雄性激素、中枢神经兴奋剂、肾上腺皮质激素及相关的中药。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和免疫抑制剂环孢素的使用。

2.对再生障碍性贫血并发症:如并发感染、出血、药源性肝肾功能损害时的诊治。3.再生障碍性贫血在门诊治疗的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査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网织红细胞;(2)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3)肝脾B超、心电图、X线胸片;(4)骨髓象检查、骨髓活组织检查; ★慢性心功能衰竭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慢性心功能衰竭门诊治疗的诊疗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血电解质、血糖、血脂;(2)心电图、超声心动图、X线胸片、B超;(3)必要时做血气分析、动态心电图; 2.门诊治疗用药:

强心药、利尿药、血管扩张药(硝酸酯类肼屈嗪类、血管选择性钙阻滞剂,a受体阻滞剂血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B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11受体拮抗剂)、抗心律失常药及相关中药.3.对侵性心功能衰竭并发症的治疗:如并发感染、心律失常,水电解质紊乱等.★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治疗管理办法 1.系统性红斑狼疮的门诊诊疗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糖、血沉;(2)肾功能、心电图、胸片(3)血清蛋白;(4)免疫球蛋白;(5)抗核抗体试验(ANA);(6)抗双链DNA抗体(抗ds-DNA);(7)抗Sm抗体;(8)狼疮细胞检查;(9)皮肤活检;2.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药物治疗;非甾体抗炎药、抗疟药、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及药物引起不良反应(如胃肠道反应)的对症治疗和相关中药。

3.多脏器功能损害的各种治疗 ★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管理办法

1.急性重症尿毒症透析指征:临床诊断急性肾功能衰竭,出现少尿、无尿超过24-48小时,不管有无尿毒症状,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既可进行透析治疗。(1)血尿毒氮>28.56mmol/L,或血尿毒每天上升9mmol/L;(2)血肌酐>530.4mmol/L;

(3)血清钾>6mmol/L或心电图有高钾血症表现者;(4)代谢性酸中毒(HC03(s10mimol/L);(5)尿毒症症状:如恶心、呕吐、精神不振或烦躁等;(6)有液体潴留或早期充血性心衰表现;

在下列情况下可进行紧急透析:二氧化碳结合力=884mmol钾>=mrnol/L;Ho=7.25mino1/L:血尿素氮>54mmol/L:/L:急性肺水肿。

2,慢性重症尿毒症透析指征: 具备下列(1)(2)(3)中两项以上,其中(1)项中需有三项以上:

临床症状:a.少尿或夜尿多.b.失眠、头痛、神志恍惚、嗜睡等精神症状。C.恶心、呕吐; d.肾性贫血;e.重症高血压;f.水潴留(浮肿、心包积水等)(2)化验室检查:血肌酐700mmol/L:肌酐清除率

3.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确认程序: 凡重症尿毒症患者需进行透析治疗的诊断应由专科副主任以上的医师(含副主任医师)作出, 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并经省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4.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临床诊治项目: 血液浄化:包知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单纯超滤、序贯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注、血液透析滤过(包括系列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重症尿毒症并发症的治疗:如高血压、贫血、骨病、低蛋白血症等。该并发症的诊断须由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含副主任医师)做出;进行透析所必需的化验:如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及电解质等检查。二.严格执行用药规定(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量,最长不超过2-4周量。)三.特殊病种的诊疗症必须书写规范、清晰、准确、完整,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其他收费项目应在申请医师签名注明"特殊病种"字样。

四.享受特殊病种等遇的参保人员同时诊治普通病种应使用普通门诊处方。五.违反规定,届时医保中心扣款、考核扣,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按医院规定执行。医保就医指南 就诊程序

一、挂号: 1.参保人就医时凭IC卡在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窗口刷卡挂号,同时缴纳挂号费、诊察费和病历工本费,领取挂号单后前往相应科室就诊。

2.诊病人先就医,再由家属或个人持IC卡补办挂号手续。

3.家属代行动不便的慢性病病人开药,应先出示参保病人IC卡,并有医院近期就诊病历为依据,方可挂号开药。

二、划价收费: 参保人员持医生开出的检查单或处方直接到医保专用结算窗口凭本人IC卡划价结算,门诊大厅设立的电子触摸屏、滚动电子显示屏可以查询收费标准

三、结算: (一)门诊医疗费用(除特殊病种费用外):如果个人帐户上有资金,则直接刷卡记帐;如果个人帐户上资金不足时,其差额部分用现金支付,结算后,收费处开给收据。

(二)住院医疗费用:凡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持医生开出的住院许可证及本人IC卡直接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填写《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登记表》,便可住院,费用分为个人负担部分和由统筹基金支付部分

1.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医院结算,如果个人帐户上有资金,则直接刷卡记帐,如果个人帐卡上资金不足时,其差額部分用现金支付.,结算后,收费处开给收据。

2.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统筹基金筹基金支付部份等于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扣除个人负担部, 具体规定如下:

①一年内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700元;第二次住院为500元;第三次及以后的住院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②一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二年以上的,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③一年内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具体比例如下: 医院级别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5000元5000元以上-10000元10000元以上--最高支付标准四.门诊特殊病种:(一)特殊病种项目;(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及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结核病规范治疗;(4)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5)精神分裂症治疗;(6)危重病的抢救(7)高血压病Ⅱ、Ⅲ期(8)糖尿病Ⅰ型、Ⅱ型(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Ⅲ、Ⅳ级)(11)系统性红斑狼疮

三级医院在职退休13%7.80%10%6%5%3%(一)特殊病种申办过程:由专科医生出具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诊断证明并填写申请单,报医保中心审批。

(二)门诊特殊病种就医:持医保中心签发的专用诊疗证和本人IC卡就诊。(四)特殊病种费用结算: 属于规定范围内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医疗费用,一年内起付标准次数与住院起付标准次数合并计算。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一年内达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主要从统筹基金支付,其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及个人分担比便参照住院标准执行。

第4篇:医保中心实习心得

实习心得

大学毕业前的实习已经完满结束了,在吴忠市医保中心实习期间,我经历了从丰富有序的校园生活到各尽其职的工作环境的转变。

我被分配到的是基金监控科,这个科室是近几年才成立的,主要职务是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的监控,对在医院就医参保的特大病患者和严重慢性病患者在计算机软件上进行报警检测,了解医院不合理用药以及不合理报销的现象。在刚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对监控科的各项业务的流程、内容都不太不熟悉,显得比较拘谨和紧张。在办公室里前辈们的耐心讲解和教导下,我很快的融入了工作中,逐渐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工作起来也轻松了许多,工作的熟练程度和效率也有了很大提高。

实习对我们一直在校学习的大学生来说是比较有挑战性的,在校期间我们虽然学习了很多的专业知识,但是到了实习单位的工作中,我们学以致用的能力有所欠缺,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作为实习生,我们要想做得好,就应该主动出击而非等待机会,努力向周围有经验的同事虚心学习,从他们办事的程序,与人交流的过程中学习工作的技巧。在实习时我对于一些办公器材的运用还不熟练,比如传真机、复印机,而且在对办公软件的操作上还有需要学习更多的使用技巧。在这三个月时间内的所见所闻和自己的经历都让我受益匪浅。

通过这次在医保中心的实习,使我对医保工作的氛围和流程,有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认识。一直觉得离我很远的医保也渐渐在我的意识中变得熟悉和重要起来。我觉得在工作中人与人的沟通交流,让我增

长了不少见闻,学会了解别人的需求,尽自己的能力给予别人帮助。在生活中要养成主动与别人交流沟通的习惯,不要过于被动。医保中心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很好,同事也都很友善,领导也很平易近人,我喜欢这种工作的氛围,同时觉得自己的经验和阅历还很浅显,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还需不断完善。

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时间让我感受到了上班族的生活,早晨坐公交看着车上拥挤的人群、车窗外急促的脚步,让我感到一丝不安、一丝紧迫,对自己的以后的路途产生了一丝疑问与迷茫,但是同时更坚定了我明确目标的信念。我想作为将要走出学校的学生来说,更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加强实践和设计能力,这样更有利于将来的发展,使自己在此领域内也有所作为。

我很感谢这次实习机会,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三个月的实习工作经验,重要的是在实习的过程中拓展了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同时也让我对自己的以后做了重新的定位,我会牢记这次实习的经验和感受,将其充分融入到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使自己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第5篇:医保工作简况

医保待遇相关政策

一、医保基本情况

施甸县城镇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两部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都已经参加市级统筹,与市里实行统一政策。并且两个医保都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系统中心机房在市里,我县医保中心医保系统只作为使用终端。所有医保缴费、报销等参数都由市里在系统中设定。

对零星报销住院费人员的费用支付方式,过去使用支票支付,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网上银行支付。参保人员因病住院,需要到医保中心报销住院费,应携带个人在建设银行或者农业银行、信用社的存折或银行卡。由医保中心将报销的住院费划入个人银行账户。需要说明的是,目前邮政储蓄的存折或卡,公务卡还不能从网银中划入住院费。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施甸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改制退休人员等。

执行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基数缴费,即: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基数缴费,退休人员不计入缴费范围。

缴费:缴费工资基数为当年社平工资(具体由市里确定)。缴费比例:一是以单位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7.5%,个人缴费比例为2%。以个人参保的,单建统筹缴费比例为6%,统账结合缴费比例为9.5%。

单位已经改制退休人员缴费:在单位改制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只缴大病补充保险费。改制后退休人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要求男满30年,女满25年,而且实际缴费必须满10年,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须补足10年。同时每年缴大病补充保险费。

还未改制单位退休人员,在改制时由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还应缴大病补充保险费。

住院:在保山市范围内住院,必须在具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医院住院,住院凭医疗保险(IC)卡住院,不需要报告医保中心。出院时凭医保卡现场报销。

一般要求先在县内医院住院,若病情需要,再进行转诊转院。在县内医院住院,需要转院时,须持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医保中心进行审批并加盖公章,病人或家属携带医保卡和“转诊转院证明”批复到新入院住院(登记后,该次住院无起付标准)。

报销:

方法:市内医院住院,凭医保卡在医院现场报销;到市外医院住院,能进行异地结算的医院在医院现场报销。不能进行异地结算的医院,住院后带着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普通疾病市内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94%,46岁以上在职人员91%,31-45岁人员86%,30岁及其以下人员81%。

二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93%,46岁以上在职人员90%,31-45岁人员85%,30岁及其以下人员80%。

三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92%,46岁以上在职人员89%,31-45岁人员84%,30岁及其以下人员79%。

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96%,在职94%

二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95%,在职93%

三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94%,在职92%

特殊疾病指各种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和肾移植术后抗排斥、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四类。

普通疾病市外住院报销比例

在市外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8个百分点。

意外伤害住院报销

对交通事故和有第三方负责的意外伤害住院不在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

不分医院级别,退休人员报销80%,在职人员报销70%。

报销方式

意外伤害住院,病人在出院时全部结清住院费,携带医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所在单位的伤情证明,到医保中心报销。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年内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住院160元,第三次住院120元;

二级医院:年内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320元,第三次住院240元;

三级医院:年内第一次住院500元,第二次住院400元,第三次住院300元;

基本医疗报销封顶线为5万元。

2、城镇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施甸辖区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执行政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全市统一执行一个政策。

缴费:普通居民(一般成年人)年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70元,普通学生儿童年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院:在保山市范围内住院,必须在具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医院住院,住院凭医疗保险医保证住院,不需要报告医保中心。出院时凭医保证现场报销。

一般要求先在县内医院住院,若病情需要,再进行转诊转院。在县内医院住院,需要转院时,须持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医保中心进行审批并加盖公章,病人或家属携带医保卡和“转诊转院证明”批复到新入院住院(登记后,该次住院无起付标准)。

报销:

方法:市内医院住院,凭医保证在医院现场报销;到市外医院住院,能进行异地结算的医院在医院现场报销。不能进行异地结算的医院,住院后带着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市内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报销75%,二级医院:报销65%,三级医院:报销55%。

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在上述比例基础上降3个百分点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年内第一次住院100元,第二次住院70元,第三次住院50元;

二级医院:年内第一次住院300元,第二次住院150元,第三次住院100元;

三级医院:年内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200元,第三次住院150元;

基本医疗报销封顶线为3万元。

医保中心对医院的结算方式,参保人员住院由医院现场结算报销,次月月初将材料报送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审核后拨付。

3、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缴费200元,其中:单位140元,个人60元。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企业改制退休人员有个人自己承担,年缴费200元。

报销:一年内住院费累计报销满5万元,就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分年龄,不分医院级别,为90%。

大病保险报销最多可以报销18万元。

缴费:普通居民(一般成年人)年缴费大病补充保险费50元,普通学生儿童年缴费大病补充保险费50元,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年缴费大病补充保险费10元。报销:一年内住院费累计报销满3万元,就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分年龄,不分医院级别,为75%。

大病保险报销最多可以报销6万元。

4、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住院,只报销一般疾病和普通意外伤害住院费,对交通事故和有第三方负责的意外伤害住院不在报销范围。

二、现行政策执行情况

我县医保执行政策主要是《保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保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第6篇:医保工作记录本

医保工作记录本

潍坊市肿瘤医院

医保工作记录

时间: 地点: 题目: 主讲人: 参加人员:

内容:

第7篇:医保工作制度

医保工作制度

一、医保办工作制度

1、医保办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区、市的各项政策规定。

2、根据市、区医保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要求,制订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新政策要求,随时调整相关规定。

3、负责对外接待(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参观)。对内协调和相关科室的全面工作(病房、药房、信息科、财务科、药械科等)。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政策和管理规定。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好各层次人员的培训工作。

5、结合医院医保总额控制,指导临床科室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监督审核管理。定期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热情服务,周到细致,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礼貌待人。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

7、熟悉本岗工作流程,对业务精益求精,增强为参保患者服务能力。

8、做好医保病人费用结算、统计及上报工作。

二、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市、区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1、认真核对病人身份。首先由首诊医生核实身份,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录病史。住院后医保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参保住院病人进行稽查,再次核实病人身份或外伤性质,严禁挂床住院,弄虚作假。遇就诊患者与就医记录册身份不符合时,首诊医生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卡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其中自杀、斗殴、吸毒、酗酒、交通意外、工伤、生育及职业病等住院者,均不享受医保刷卡结算。

2、严格执行《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自费项目同意书上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3、严格按照《处(急)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4、病历书写须规范、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5、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6、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 按疾病目录进行

审批,不能报销的疾病做好病人告知工作。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7、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8、全体员工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9、信息科要妥善维护软件;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三、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1.医院电子处方的开具,药品的调剂、保管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规定。

2、处方使用电子处方,项目应完整,正确。门诊处方必须用钢笔书写,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分别标明甲乙类及自费药物,并有医师签名。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3、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4、每张西药处方限5个品种;中成药处方限3个品种;急诊用量限3天;西药、中成药用量限5天;中药汤剂用量限7天;门诊慢性病用量限2周。

5、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实行电子手工双处方,在完成电子处方后,应再用钢笔书写毒、麻、限剧药品专用处方笺,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6、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或超过15日量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

7、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医生在完成电子处方同时出具手工处方,麻醉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医院管理人员和计费人员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疗服务收费公示

(1)严格执行市物价政策规定及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制度。

(2)利用电子屏幕、电脑查询系统、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及常用药品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医疗服务项目及常用药品公示时,必须公示项目名称(药品名称、规格、剂型)、计价单位及价格。

(4)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的公示项目价格,确保医院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准确性。

2、医疗服务收费查询

(1)设立门诊、住院部价格信息查询触摸屏。

(2)在门诊大厅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板等形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以供患者查询。

(3)为满足病人需求,方便患者查询,收款处及临床科室均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耐心解答患者咨询。

(4)医院实行首问负责制,导诊护士有义务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查询服务窗口及查询电脑位置;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须向患者告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

(5)为方便、快捷地做好医疗费用查询工作,财务科等有关科室将努力为患者提供方便。

4、医疗服务收费责任追究 (1)适用的范围:

为本院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药品、医用材料等医疗服务价格和行为。

(2)列入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 1)自立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2)擅自提高或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标准。3)重复收费、无医嘱记录收费。4)超医嘱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湖北省价格规定“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擅自增加卫生材料品种和服务内容并收费。7)药品和医用消耗材料不按规定加价。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收费;或虽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但相关收费不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的行为。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疗价格政策。

11)使用医用高值耗材(≥5000元),未征得患者同意的收费。(3)责任追究

医院对相关科室的违规行为,按下列原则追究责任:

1)凡因科室收费核对不准确,造成多收、漏收、少收等现象,引发患者投诉的,科室应立即予以纠正,全额退回多收费用。2)凡因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影响,以及科室自作主张而产生的串项收费、分解收费及降低标准收费等医疗收费违规行为,经查实认定后,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金额,原则上由科室承担相应费用,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由于网络信息系统的原因,造成误收费用,由网络中心立即整改,并作为月考核依据,按医院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参保人住院使用自费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鄂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鄂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对参保病人使用自费项目制订以下制度:

1、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使用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切实减轻参保人的负担。

2、在为参保病人提供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服务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应明确具体自费项目和费用,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3、需要签字确认的自费项目有: (1)提供超过标准的借床费

(2)未经同意准入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及特殊材料等)

(3)使用《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药品

六、门诊刷卡工作人员职责

1、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发票上病人签好全名。

4、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信息科,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粘贴好发票,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存交银行,医保刷卡金额汇总单和发票核对一致月底交医保科上报。

七、离休干部就医管理制度

1、离休干部应严格遵守三个目录的管理规定.确因病情需要,超出三个目录规定范围以及一次性收费在200元以上的检查费用,患者个人一律自费10%,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90%.

2、离休干部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持《鄂州市离休干部医疗证》和《专用处方》,接诊医生应先验证.后处置,所发生各项费用中需报销部分均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并填写费用清单,由患者本人签名,本人不能签字的,由主治医生和患者成年直系亲属共同代签.凡未经签名的医药费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3、特殊病人必须到指定科室就诊,只能使用与疾病相关的医保范围的药物。一般病情处方量严格控制在7天以内的药物剂量。病情严重者, 处方量严格控制在15天以内的药物剂量。

4、离休干部实行定额包干.超过部分,定点医院和市财政局各负担50%.

5、违反规定造成费用纠纷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参保职工重症慢性病病人就医管理制度

1.重症慢病门诊治疗采取定点就诊.定药施治.定量供药.定时治疗和定额管理等措施.2.重症慢病门诊治疗定额标准为:癌症300元/月;高血压III期150元/月;中风后遗症150元/月;冠心病150元/月;重症糖尿病150元/月;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1200元/月;肾移植抗排1000元/月;重症肝炎200元/月;若参保职工患 两种以上重症慢性病,其医疗费定额标准取其中最高的一种慢性病医疗费.3.参保职工患以上重症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在定额标标准以内的,个人自付40%,统筹基金报销60%(参保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各提高20%).当月医药费未达到定额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不结转使用;超过定额标准的,由个人自付.4.重症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每季度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一次.5.重症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在个人帐户中列支,但纳入本人12个月内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累计额.6.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超支自理.九、医疗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

1 充分发挥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研讨制定具体工作细则,提高医保工作质量及水平。

2 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科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3 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抽

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4 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 政策规定,按照医保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5 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6 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和其他不正当医疗行为,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率达标。

7 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8 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医保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9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10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第8篇:医保工作职责

医保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上海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制定本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检查和监督。

2、负责审核全院参保患者住院费用申报的审核。

3、负责本院医保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医院内各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全院医保费用定期对比增长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保日常工作的检查及医保知识的培训。严格做到“五合理”

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住院、合理收费。

6、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对在院期间突发危重或疑难病人,及时做好转诊或外出检查治疗的工作。对持有门诊大病医保证明的病人做好审核工作,保证医保资金不盲目流失。

7、接受上级领导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热情接待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

(二)工作目标:控制我院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三)服务宗旨:为全院各个科室、和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一流的工作质量,快捷的办事效率。

(四)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

1、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遇到特殊情况给予耐心的解释。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进取,不断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医保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及精神。

3、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并能够正确运用到工作中。

4、遵纪守法,廉洁办公,公示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9篇:医保工作思路

医保工作思路

对接下来的医保工作上,进行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医保政策院内宣传。医保办作为连接医保中心和医生的中间环节,在向医生传达医保中心政策的时候,遭遇百般不理解。其实,不理解的根源是不了解。尽管医保政策复杂,但是作为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必须将政策化繁为简,做好正确的医保政策的解读,更好的为临床科室服务和宣教,将重点政策圈画出来做重点讲解,并汇编成小册子或图发放部门员工熟读熟记,且需要定时考核,让他们都成为政策的宣传员。医生一定要熟悉与本院有关的医保政策,才能开展与参保人医保政策的相关工作。

二、要保证医保办工作质量,也是需要定时和不定时的自查,只有做好自查才能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也需临床的配合,发现些什么问题能及时提出与探讨,以免问题积重难返。针对一些住院时间比较长、费用比较高的患者进行重点监控,对药品费用高的跟进病例的治疗情况,并及时沟通提示。医保办同时加强自身体素质提高,从运行病例或与患者沟通情况发现医生套用报销病种的问题,前期只是向CEO汇报与财务主任沟通,后期在医务群通报并请CEO处罚。同时思考怎么能发现医保管理中的问题,怎么找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方式方法。

三、医保问题沟通与培训。每日交班会上与医务沟通最近发现的问题商讨解决,每月大交班会上补充医保知识。一个季度医保培训一次。

四、制定医保定期与不定期查房制度,确保无挂床现象。如患者因事离院,必须写请假条,要是在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离院出去办事,查知后需给患者发短信告知患者赶紧回来,此举可以给医院降低风险,并且能留存证据是患者自主离院,且医务人员不知情,工作人员已发短信劝告患者赶紧回院,如该患者在住院期间离院发生事故,此短信也能作为证据,也是自身的保护伞。

五、加强与医保局的联系、沟通、政策、业务事项多请示,多学习。政策及要求及时认真落实。各项指示认真执行。

六、发掘可纳入医保的项目,参考其他医院眼科,思考哪些可以为医院带来正当收益。

第10篇:医保工作总结

XX年是我国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实现三年目标的最后一年。上半年我县医保中心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转换,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待遇水平,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参保扩面进展情况: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参保单位3461家,参保人员124944人,缴费人数114776人,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304家、18797人,企业(依照企业缴费事业单位)3457家、64189人(基本医疗保险46861人,外来务工11362人,住院医疗保险5966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1790人,比XX年净增3815人,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89.87%。

2、医保基金收支情况:1到6月份共征缴医保基金 9496.0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4945.66万元,个人帐户3233.79万元,公务员补助基金927.74万元,重大疾病救助金388.88万元。累计支付医疗费7535.80

万元。

3、医保基金结余情况:结余基金48001.0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30146.96万元,个帐结余11692.56万元,公务员补助金结余4527.81万元,重大疾病救助金结余1633.70万元。

4、截止6月份城镇居民参保21133人,已到位医疗保险资金0.31万元,其中参保人员缴费3100元。上半年共有27146人次,7494位参保人员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报销有效费用900.77万元,医疗保险资金支付493.77万元,其中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有效费用547.53万元,医疗保险资金支付369.74万元,结报支付率为67.53%。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立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医保市级统筹,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待遇水平,方便参保人员大市内就医

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性,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方便医保参保人员就医,提高其医保待遇,上半年,医保中心根据省、市相关政策,为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任务,提前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中心系统市级统筹的开发、升级;对疾病、药品、诊疗三大目录库的对照等工作;同时,医保中心对中心职责分工、协议签订、操作办法制订、网络互联、窗口设置、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也做了充分准备。另外,为了更好的配合宁波大市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保证市级统筹的顺利开展,新老政策的顺利衔接,医保中心出台了《关于宁海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相关办法和政策指南。并通过报纸分期刊登政策问答、电视流动播放等方式,使参保人员尽早熟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政策,便于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市级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

(二)加强医疗保险审核管理,规范基金支付管理,有效维护基金的安全运行,做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医保工作行风建设心得体会(共8篇)

医保办工作心得体会大全

工作心得体会(共10篇)

医保工作自查报告

医保工作汇报题目(共10篇)

《医保工作汇报题目(共10篇).docx》
医保工作汇报题目(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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