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白痴读后感(共17篇),希望大家喜欢。在此,感谢网友“”投稿本文!
篇1: 《白痴》读后感
《白痴》读后感
这个世界上本不该有镜子与宝石的存在的。
但当我们对谎言已经习以为常,对黑暗已经麻木冷漠,对扭曲与变态已经认为是顺理成章了的时候,最让人痛苦的,反而是一面镜子。
当有一个人,心中只有对这个世界的宽恕,只有对这个世界的怜悯,这个人就是一面镜子。读者无法忘记《白痴》这本小说,其实是忘不掉梅诗金公爵,忘不掉这个世界上竟有人真正明亮如一面镜子,纯洁如一颗无瑕的钻石。而这颗并不结实,并不为书中人,甚至不为当今世人所理解的钻石令人震惊,在文学史上熠熠生辉。
《白痴》这本书写于1867年,于1868年出版,距离《罪与罚》的出版只过了两年的光景,而距离陀翁真正思想的最高峰作品《卡拉马佐夫兄弟》还需要等待。19世纪下半叶的俄国,正是农奴制改革的关键节点,在《白痴》这本书中,其宗教意味其实远远浓于陀翁的其他作品。这正是陀翁背叛自己原本固有思想,把灵魂交给上帝的体现。无论对于哪个并不短命的伟大作家来说,成长无疑是一次次的决裂与背叛。举两个其他俄国巨匠的作品来说吧,对活了四十四岁的契诃夫来说,访问萨哈林岛也是他生命中的一次裂变,但上天给他揭露人世间真相的时间不多了,这是人类的遗憾。托翁,在八十二岁的时候,与不理解他的夫人,与富庶的庄园生活决裂,毅然出走,把生命交给自然,交给清风。
而陀翁则在流放西伯利亚归来之后,把信仰交给钢笔与上帝,这是出于什么目的忏悔,亦或是出于什么目的赎罪,我不得而知,但梅诗金公爵,正是这样一个圣愚般的基督,俄国的唐吉柯德。梅诗金公爵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告诉别人,陌生人,甚至害他嘲讽他的人,他的嘴里没有假话,只有“美能拯救一切“,他的的确确患有癫痫,是个常人可以判断出来的“白痴”,但他的的确确也是一面镜子,照映出了世间的一切黑暗,不公,憎恨与无耻。他可以对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袒露自己的怜悯与心声,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是真实的.,正常的。而这种真实与正常在这个肮脏的现实社会中,在世人的眼里,却是一种白痴的行为。
呜呼哉!呜呼哉!难道造化的的确确是为庸人所设计吗?在这个观点上,陀翁竟与鲁迅有惊人的契合,难怪鲁迅会对陀翁做出“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人类灵魂的伟大审问者,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有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之下的真正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快地处死,竭力要放他们活得长久。”的评价!
小说的结局,定格在梅诗金公爵受到纳斯塔霞之死刺激,成为真正的“白痴”的那一刻,这个结局是很多读者可以推断出来或者猜到的。因为这是必然的,当所有的白色都被染成乌黑之时,那么白的颜色便是乌黑的,这时如果有真正的白色出现,那么这抹白色的结局,必然是被践踏,被删刈。这个悲剧与纳斯塔霞无关,与托茨基无关,与叶班钦将军无关,与罗果仁无关,也与任何其他人物无关!这时西西弗斯式的必然悲壮与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史诗!小说以白痴开头,以白痴结尾,一切都是荒诞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
如果说作家是一场戏剧的编导,毋宁说作家是统治一个王国的暴君。戏剧的编导可以把喜剧改为悲剧,把悲剧变为喜剧。而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暴君只能统治主宰一时的情节,而无法改变这个文字世界的本质与规律。
这样的小说世界是真实的,是无法用数据量化的,作者何尝不想通过这样的结论告诉我们,我们在现实面前是苍白而无力的呢?告诉我们人类的骄傲自大,终不敌作者所说的规律即上帝呢?我想这就是陀翁在这本小说中对人性与神权的最深刻的思考与最伟大的尝试吧!
但归于这本小说的文字,陀翁是偏爱着梅诗金公爵的,虽然给他“白痴”的“身份”,但把如婴儿,如宝石一般的纯净也给了他。这正是陀翁无力的寄托与真诚的态度――用美拯救一切。
篇2:白痴读后感
其实很难明确地讲清楚梅什金公爵究竟是爱纳斯塔霞还是爱阿格拉娅。
一个无论是在那个“罪恶和铁路的时代”还是在如今,梅什金公爵这样的人无疑都会是社会中的异类,而这“异类”一词在此处无疑意义繁多。长期生活在偏僻的国外山村造就了他不食人间烟火、不谙世事的秉性。他满腹对世间的同情和怜悯,一味地忍让,诸事都逆来顺受。同时身为一个癫痫病人和拥有无比的慈悲之心,让梅什金公爵一出场就奠定了一种“救世主”的形象。“唐吉可德”式的英雄却只能是周围所谓正常人眼中的“白痴”。而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即便是这个人物本身的创造者,但也知道如此完美化的人是不存在的,梅什金公爵是注定要被这个社会毁灭的,“白痴”最终葬送了自己的所爱,进了疗养院,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一开始纳斯塔霞让我想到了俄罗斯文学史上另一位大师笔下饱受争议的女性――安娜・卡列尼娜。两者都是拥有超凡美貌,有着惊世骇俗人生的风云女性。同样是为自己的命运和爱情作斗争,相比之下,纳斯塔霞在各个角度都要比安娜更独立、更有个性,追求的方式因而也更激烈、更奋不顾身。因为安娜还是会受缚于世俗的目光,而她则是完完全全地高昂得抬起头,鄙夷地俯视着周围为利益屈膝的人们。
相信每个读者都会被纳斯塔霞焚烧十万卢布的强烈场景震撼。从死灰中匍匐而出,欲火而生,她是庸俗尘世中脱颖而出的凤凰。
与梅什金公爵而言,这种饱受苦难愈发艳丽的美是无法抗拒的。同情和怜悯让他无法不伸出援手想要解救她,他对纳斯塔霞是一种大爱,还有一种想要追求美的渴望。当然施比受多。
而阿格拉娅异于复杂的纳斯塔霞,更简单纯粹。她也让我想起另一位典型的女性――“海燕”般的叶莲娜,同样聪明美丽,为爱情奋不顾身。但她和梅什金公爵之间则是比较平等的关系,施与受大概成正比。或许她似乎爱得比梅什金公爵更专一,但是我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是同等的。
其实作者的两个反问“怎样去爱两个女人呢?”“用两种不同的爱情去爱吗?”就已经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我认为,梅什金公爵的确是同时爱着两个女人,用着不同的方式。但是硬要下结论的话,他应该是爱纳斯塔霞更多。毕竟,施比受有福。
篇3:白痴读后感
读完《白痴》这部作品后,感慨良多,本来以为主人公梅斯金会是一个真正的白痴,没想到他也是一个和港剧《笨小孩》中的笨小孩相似的角色,心地善良,但是却又因为不谙世故而遭到社会的“淘汰”。“白痴”和“笨小孩”的相似的悲剧命运让我们不得不对社会对人性重新进行一番深刻的思考……
梅斯金公爵是《白痴》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竭尽全力塑造的理想的“正面优秀人物”,他由于患有癫痫病从小离开祖国,在瑞士一个封闭偏远的山村长大,这样的隔绝让他身上有一种超凡越俗的孩童般的天真,就像他自称的那样,“完全是一个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婴儿”。 他也是背负苦难的人,不仅是因为他身世坎坷、不够世故常被欺负,更重要的,是他有非常严重的癫痫症,到达被人取笑为白痴的地步。但是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真的孩子,却有着圣徒般的胸怀,他以不避利害、不求回报的怜悯心对待世界,对待一切人,甚至同样对待伤害自己的人。他具有一种特质,就是能让人倾心吐意,他有异于常人的接纳与宽广,并对人的心灵 有敏锐的直觉。通常,很易看透他人内心世界的人,总是给人一种威胁感让人想远离,而梅斯金最不一样的,是他能从邪-恶行为中看见当事者的良善,因而使被唾弃的、被厌烦的、自暴自弃的人感动莫名。人人锱铢必较、梦寐以求的金钱,在他身上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他像个散财童子一样把自己的钱分给所有想得到的人。他念念不忘的事情就是想用自己的爱 、用自己的献身搭救被男人们欺辱的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当梅斯金把一桩外表邪-恶的行为看透,却看见邪-恶行为背后某些让人同情之处,因而为邪-恶者做出解释;他一方面就被某些是非分明正义感强烈的直率人士讥为虚无主义、愚昧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也遭受因心怀鬼胎而自惭形秽的人的毁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主人公梅斯金一直的默默无闻的付出,他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他尽全力去帮助她们,他做每一件事都是以不伤害任何人为出发点,可就是这样一位圣徒般的赤子,这样一个最优秀的“正面人物”,在这个羊狠狼贪的龌龊的世界上终于还是一事无成,他不但搭救不了任何一个别人,他甚至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他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陀思妥耶夫斯基以此来揭示社会弊病和人性的缺失,我们人类不能什么 事情都是奉行“利益至上”,如果是这样,我们不如回归动物的单纯的本性,难道人类在进化的同时就一定要伴随着这么多的弊病吗?我们不可以像梅斯金那样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保留着孩童般的天真吗?其实人世间是有真爱的,我们要心地善良,我们要看到世界的美好,不能因为暂时身处某个黑暗的角落就放弃对光明的追求……
篇4:白痴读后感
陀思妥耶夫斯基《白痴》作题,达到了强烈的反讽的效果。掩卷沉思,叹服陀翁之博大与深沉的人文主义与对全人类无比沉重的思考与关爱。
梅什金公爵作为一位伟大的人本主义者,作为一位圣徒,完全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对自身成败得失的算计与计较。他自己完全没有心计与博弈,所以使周遭的人也提升了自己的境界与高度。在彼得堡,就像在任何地方,人欲横流,弱肉强食已经成为见怪不怪的现象。对于托茨基对纳斯塔霞的摧残,作者行文中使用的是世俗中普通的观点,大家对于前程远大而有权有势的托茨基,对其道德上的污点称之为男人不可救药的好色,而他通过金钱的补偿和腐化纳斯塔霞的作为,反而称之为通达事理和巧妙手段。然而罪恶就是在人类自以为有了权势,有了安排别人命运,有了类似于上帝的权力时所犯下的,但世俗对之见怪不怪,反而甚至认为公爵这样有家世有遗产的人,完全不仗势欺人,完全的以诚相待是“白痴”。
陀翁的探讨还不止于此。下一个令人惊叹的维度是感情纠葛。公爵对纳斯塔霞的爱,可能有超过一半来自于他对其身世的怜悯与命运的关注。就像他讲在瑞士时爱玛丽一样。这种人类大爱是公爵之成为圣徒的标志。然而,公爵与一般的标榜圣徒不同,当自己真心爱的姑娘阿格拉娅带着他去与纳斯塔霞对质时,他在大爱与私爱之间的平衡与兼爱被迫打破,他自觉地将自己泯灭,也不能让纳斯塔霞去死,去疯,去成为自己幸福的附带伤害。而这当然是阿格拉娅那个追求自我性格,我行我素和予取予求的绝顶美女所无法理解和无法忍受的。这种悲剧当然是命运注定的。可是陀翁写四人相见直接对质的一场,其戏剧性和鲜活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感情本身必然包含着很大程度的自私与自我,而纳斯塔霞当然了解公爵之爱的大爱性质,反之罗戈仁之爱带着很强的私有性质,甚至扭曲到牺牲自尊与自爱,但仍以占有与归属自己为目的。纳斯塔霞本来已经决定了或者自我毁灭或者嫁给罗戈仁做一名小妇人,然而公爵的大爱让她炫目且疯狂,反复摇摆,不顾一切,她为罗戈仁所害也是她自己追求的变态归宿,她在死前就心知肚明。这一切的反复纠缠,是陀翁给我们揭示的人类复杂矛盾并与人性、性格、命运交错的感情世界。
与以上两个主题相比略弱的另一个主题是对死亡的探讨,从公爵自身的颠痫,到陀翁经过过的死而复生,再到断头台的画面,再到依鲍利特的《自白》,表达出陀翁对死亡的.深深沉浸的思考。我不敢说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结论,但至少是无比真诚的。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白痴》的翻译版本可能不少,目前本版是不错的版本,而另有一个所谓的白金收藏版,失去了至少三分之一的细节,致使很多情节的连贯都有问题。而陀翁的最大特点是大量细节造就的沉浸感和惊人的真实性。
篇5:关于白痴读后感
不知为什么,如今已经没有青少年时期那种持续沉浸其中达到忘我的的阅读体验,它开始变得断断续续,变得微弱了,更容易被打扰、被中止,或许是缺少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和持续不懈的阅读热情,因此在阅读《白痴》有时会感到困顿疲惫甚至打起瞌睡,有时能沉浸其中而感到畅快,总之阅读不再有那种废寝忘食、身临其境的愉悦,而常常需要一种自觉的坚持和刻意的努力,从无为而变得有为。
陀氏是特别善于描写、调度社交场合众人一堂的精彩场面,从《鬼》、《白痴》中都可以看到这一点。《白痴》中的人物多数都存在神经质的特征,显得古怪而易动感情,不是生气发怒就是纵声大笑或者涕泗横流。小说中的人物并非善恶分明,其中多数有恶、伪善、卑锁的一面,也不乏真诚的表现。陀氏之悲悯深刻大概来自对于基督的虔诚,他总是从基督的视角来理解人性,既了解人也理解人,甚至宽恕人,爱怜人。梅诗金公爵对娜斯塔霞的爱带有怜悯、同情的成分,对阿格拉雅的爱则应是男女间的挚诚爱情,这是陀氏理想人物既超凡入圣又处身世俗的两面,二者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矛盾,而恰恰相济相成。
陀氏为本书取名为《白痴》,未尝没有对世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嘲讽和激愤,相对于叶班契那家宴会上那些优雅温和的上流人物,他或许更喜欢另一些反复无常,动辄生气发怒,或涕泪涟涟的古怪又神经质的人物。无论《鬼》还是《白痴》,结局总是非死即伤,本书两个光彩照人的女主人公的结局亦使人悲从中来。她们虽都傲慢、任性、无常,却同样美丽、纯洁、天真和至诚,总是我想起《红楼梦》大观园众女儿的不幸来,那种美好最终破碎、凋落的切肤之痛不也异曲同工。只是《红楼梦》诗意盎然,而《白痴》阴气森森。陀氏对阿格拉雅的被骗轻描淡写,却令人唏嘘不已。至于娜斯塔霞的结局,小说写道:“床上睡着一个人,睡得很死,一动也不动;听不见丝毫窸窣之声,听不见半点儿呼吸的气息。床上的人给用一条白被单蒙头盖了起来,但身体四肢的轮廓依稀可辨。
篇6:关于白痴读后感
故事的情节很简单,梅诗金公爵是个没落的贵族,也是个癫痫病患者,故事从他回国开始。他在车厢结识了罗果仁,之后结识了叶班钦一家和加尼亚。卑鄙的地主托茨基愿拿出一大笔钱将收养的孤女娜斯塔霞嫁给无耻的加尼亚。在娜斯塔霞的生日宴上,被人们看为白痴的梅诗金公爵愿无条件娶娜斯塔霞为妻。就在婚礼的当天,娜斯塔霞觉得自己配不上公爵,最终选择了罗果仁,最后被罗果仁所杀。
梅诗金公爵又称为“基督公爵”,他是作者理想的化身,也是堂吉诃德式的人物。他纯粹的爱别人,然而他却无力对身边的人产生影响。公爵虽然也爱上了叶班钦的女儿阿格拉雅,但他对娜斯塔霞的是怜悯式的爱,是拯救式的爱,或者说是基督式的爱,他想拯救她脱离罪。娜斯塔霞虽然也深爱着公爵,但是她内心中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仍持续性的陷在罪中,内心充满纠结和痛苦。娜斯塔霞被杀后,公爵彻底变成了白痴,以爱拯救世界的梦碎了。
篇7:关于白痴读后感
忽然,一只被惊动的苍蝇嗡嗡地从床的上方飞过,在床头那边止声。”陀氏描写娜斯塔霞的尸体时的这种故意不露声色,如此的寂静、悄无声息,仿佛一段很突兀的空白,在积蓄酝酿着何等悲哀的力量,梅诗金公爵和罗果仁就在一旁,前者变成白痴,而后者陷入狂乱和昏迷。“罗果仁间或突然开始喃喃自语,说得很响,语气生硬而不连贯;有时他开始叫喊、发笑;那时公爵就向他伸出一只哆嗦的手,轻轻地触到他的脑袋、头发,温柔地加以抚摩,还抚摸着他的面颊……”列夫·尼古拉耶维奇对杀人者罗果仁不是愤怒和憎恶,也没有进行报复,而是抚慰他。我想在他成为白痴之前,对罗果仁是怜悯和同情的,然而他究竟怜悯和同情他什么?这似乎更值得我们深思。我以为,罗果仁对娜斯塔霞爱而生恨,在她的反复无常和时常的轻蔑、侮辱下最终痛下杀手。梅诗金公爵在如此的人性之恶中依然愿意去理解他的痴,不错,罗果仁的确是个十足的小人,他杀死了娜斯塔霞,此前还欲对公爵下手。但公爵却能于人性之恶中去了解其背后的无奈、不幸和苦楚,他大概相信每一个恶者都是不幸的,这并非要为恶者辩护,而是对人性的理解,宽恕和怜悯。因此,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公爵相信了前者,却并不怀疑后者,善恶不过是人一刹那的选择,坚持善抑或屈从恶都并存于人性,他选择了善并不代表他心中没有恶,他选择了恶也不意味他心中没有善,因此公爵的宽恕、悲悯之心在于他能于自身选择善时感到心中恶的存在,于他人选择善时感到振奋感动,于他人选择恶时同情他在善恶之争中敗于恶。
创造梅诗金公爵这一形象,其实表达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于人性的洞幽烛微,是他本身伟大心灵的写照。也可以看到,陀氏对犯罪案例格外关注,因为从中可以看到人性的善恶,生与死,罪与罚,都在其中得到呈现,而这一切,我能感觉到,源自于他虔诚的基督信仰,他最初将梅诗金公爵构思成“基督公爵”便见其用心。因此,从宗教信仰入手,或许能更好地理解陀氏。
篇8:关于白痴读后感
咱们接下来看008页第二段。“像自己家一样大大方方”(他是真把他的管辖区域当成自己的地盘啊,目中无人,心无章法,不羞不臊),“扔石头打鸭子”(鸭子和007页首段的鸡、猪一样代指普通百姓)意为怪人领导仗势欺人,滥权枉法,利用权职之便欺压弱小百姓,而“来回捅猪的面目”可理解为对看上的民女实施恐吓和强奸,视女人为玩物,或是扬面唾弃百姓,进行尊严羞辱。后面就有趣了,“如影子般躲了进来”“屏住呼吸”“避难所”白痴女作为怪人的合法妻子不但遭其婆婆辱骂还惧怕其丈夫怪人男,看见丈夫羞辱他人就仿佛看见了平日自己被他羞辱一般,战战兢兢不敢出声,避之如怪物猛兽!担心一不小心被怪物发现再次经受与猪鸭一样的悲惨结局。此处描述生动,感同身受,令人害怕。读者应有毛骨悚然之感。
你以为到此结束了?不,怪人男的恐怖是你想象不到的!从对白痴女的描写可见一斑:听见有人似乎发现了并在喊自己就“缩成一团”“站立不稳”,这已经不是出现幻听的意思了,而是任何一点声响都能吓住此刻敏感畏惧的她。接下来还没完,“要经过很长时间”(能理解)“像虫子般”(有些夸张)“一点一点来回挪动”(这个已经不是夸张可以形容了,怪人男是魔鬼吗?)“最后才能慢慢走”等,白痴女不是等待然后伺机逃跑,而是一种腿软瘫痪状态!白痴女一系列夸张乃至怪异的举动和行为源自也衬托了怪人男对她及下等百姓的惨无人道之无下限!此刻,我们又对怪人男的性情有了新的认知。对白痴女也有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概念——胆小畏惧如鼠。
至此为止,以上主要描述了故事发生背景和邻居怪人男及其妻子白痴女的一点片段,片段之荒谬,怪人和白痴女的形象刻画入骨,就越能表达出坂口先生对领导者的残暴本性及对百姓迫害的强烈批判与鄙夷。
白痴读后感
篇9:《白痴》读后感
黑痴白痴?这是什么?是个什么故事?请听我说。
一户人家生下了一个可爱的男孩儿,全家人都沉浸在无边无际的幸福之中。后来,他们发现这个儿子却是个傻子。几年后,这户人家有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全家人的希望又寄托在了这个儿子身上。然而,一个残酷的事实几乎毁灭了这户人家﹕这个孩子也是傻子。
这两个傻子,哥哥叫丁丁,弟弟叫当当。可本来,哥哥叫“东林”,弟弟叫“西林”,“丁丁当当”是奶奶在爸爸过世后起的。当当生下后,大家就叫他们为“黑痴白痴”。
傻子兄弟无忧无虑地长大,两个肉体,好似一个灵魂。他们毎都在一起,还干了一些糊涂事。比如,在风雨中奔跑,坐在坟头,躲在空棺材里睡觉,收集木棍,拿人家晒的衣服,坏鱼,不小心用洋火放了大火……傻子兄弟的命很苦,先是妈妈不见了,后是爸爸累死了,可妈妈为她们留下了一年四季的衣服,爸爸为他们积攒了很多钱。后来,只有奶奶带他们了。
这一天,他们偶然走散。当丁丁回来的第二天,他就去找当当了。
虽然我知道,这一册书讲的是丁丁当当相互寻找的故事,可我认为,这本书讲的是亲情。他们的父母是因为生下了两个傻子而伤心,却又舍不得丢弃他们,而是想好好的抚养他们,让他们开开心心的长大。这就是亲情。
篇10:《白痴》读后感
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本《白痴》,前前后后用将近一个月时间,60万字的篇幅塑造了当时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俄国社会的一角。我对于故事的主人公梅诗金公爵没有那么喜爱,他太理想化与圣人化,让人生不出好感。反而是那些围绕在公爵身边个性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能把两天前看到的报纸上的新闻当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闻讲给别人听的吹牛大王。身患肺病马上就要死去发表长篇大论后自杀未遂的青年。
最让我深深着迷人物是娜斯塔霞。她充满了疯狂气息且性格鲜明。娜斯塔霞把罗果仁买她一夜的10万元打捆扔进燃烧的壁炉里,扬言如果加尼亚肯伸手进火里把钱扒出来就把钱给他,贪财的加尼亚经受了灵魂的考验,最终晕倒没有去火里扒钱。
娜斯塔霞从小被人蹂躏,她深深的厌弃自己,却又靠着自我折磨痛苦的活着。公爵想要用自己的理想主义去拯救他身边的人,对娜斯塔霞公爵充满了悲悯的爱怜,愿意为了救赎娜斯塔霞和她结婚,却完全没有成功。
娜斯塔霞在和公爵举行婚礼前逃跑了,最终走向死亡。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悲剧,想要救赎却走向死亡
篇11:《白痴》读后感
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白痴》,看完了。这是一部满厚的书,一直听说他的书写得好的,很好奇,就特意找他的书来看了。但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这作品的风格,很啰嗦的描写:人物之间的细节,聚会时都有什么人参加,谁说了哪些话……,琐碎,絮絮叨叨,不大气。而且,故事的结局也很不好,每个人都没有得到善终。女主人公娜斯塔西娅,应该说她的形象塑造得相当丰满,她性格刚烈、情感丰富,但心灵扭曲、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我感觉她自己似乎都不知道要如何活着,一会儿跟爱她的罗果仁跑了,却不嫁给这人,一会儿要跟男主角结婚,结果结婚仪式前又跟人跑了,很是混乱。最后死于爱她的人之手,很悲惨。而男主角是作为正面人物的梅什金公爵,作品展现了他的善良与纯洁,使小说透出光明的色调。故事中的他陷于两个女人之间,不知所措,他想要充当救世主的形象,却谁也没救了,甚至害了她们。第二女主角也因爱生恨,被他间接的羞辱了,转而匆忙间嫁错了人,十分郁闷。而梅什金公爵,也因癫痫再度发作,而基本被废了,到外国继续去养病。所以,我想,书名叫白痴,是否也暗示了他不幸的一生和结局呢?当然,是我不会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根基不够啊,不要紧,先看我感兴趣的书籍吧,书有很多很多呢。
篇12:《白痴》读后感
其实很难明确地讲清楚梅什金公爵究竟是爱纳斯塔霞还是爱阿格拉娅。
一个无论是在那个“罪恶和铁路的时代”还是在如今,梅什金公爵这样的人无疑都会是社会中的异类,而这“异类”一词在此处无疑意义繁多。长期生活在偏僻的国外山村造就了他不食人间烟火、不谙世事的秉性。他满腹对世间的同情和怜悯,一味地忍让,诸事都逆来顺受。同时身为一个癫痫病人和拥有无比的慈悲之心,让梅什金公爵一出场就奠定了一种“救世主”的形象。“唐吉歌德”式的英雄却只能是周围所谓正常人眼中的“白痴”。而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即便是这个人物本身的创造者,但也知道如此完美化的人是不存在的,梅什金公爵是注定要被这个社会毁灭的,“白痴”最终葬送了自己的所爱,进了疗养院,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一开始纳斯塔霞让我想到了俄罗斯文学史上另一位大师笔下饱受争议的女性——安娜·卡列尼娜。两者都是拥有超凡美貌,有着惊世骇俗人生的风云女性。同样是为自己的命运和爱情作斗争,相比之下,纳斯塔霞在各个角度都要比安娜更独立、更有个性,追求的方式因而也更激烈、更奋不顾身。因为安娜还是会受缚于世俗的目光,而她则是完完全全地高昂得抬起头,鄙夷地俯视着周围为利益屈膝的人们。
篇13:《我是白痴》读后感
这些天,我一直在读一本很精彩的儿童文学――《我是白痴》,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王淑芬所写,王淑芬出生于台湾台南,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系毕业,已出版儿童文学书籍等五十余册。
这本书主要讲了“白痴”在学校里发生的一些故事,但我很敬佩书中另一个人物――跛脚,因为他有情有义。跛脚听到有人辱骂白痴,“白痴终归是白痴啊!”跛脚就站出来反驳他们,虽然他不够聪明,但请大家记住,他也是我们班中的一员,我们不可以这样歧视、嘲讽他。
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英语补习班》这一章了:放学后妈妈对白痴和他的妹妹说:“明天你们就要一起去补习英语了”。妹妹说,我不想和哥哥一起去。妈妈大声对妹妹说:“你不可以这样,他再怎么笨都是你哥哥”。白痴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妈妈和妹妹气呼呼地站着。
第二天去补习了,走到教室,哇!教室里有冷气真好,老师对他们说:你们要各自取个英文名字,老师笑着问白痴你要取什么名字――“酱”还是“咖哩”?
白痴回答:“酱”好了,我吃过咖哩,有点辣,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英文名叫好吃的,好奇怪。我还听到妹妹取的英文名字叫“鲈鱼丝”,可能是“鱿鱼丝”那一类的吧!
我来告诉你们这个“白痴”是谁吧!他叫彭铁男。说了这么多,我想说:“白痴不一定都是一些家境不好的人,再说了,白痴也是人,不能这么侮辱他们。”
我喜欢这本书《我是白痴》!
篇14:《我是白痴》读后感
寒假里,爸爸给我买了许多故事书,我被其中一本《我是白痴》的故事书所深深吸引-------书的名字太令人好奇了。我拿到书后就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名叫彭铁男,他被周围很多人叫做?白痴?。书中讲述了?白痴?彭铁男的许多?傻傻的?而又有趣的故事。在其中一个小故事?水球大战?中,彭铁男为了赚班费买饮水机,站在有一个大洞的木板后面让同学们拿水球砸,结果被人愚弄,他却毫不在乎。在另一个小故事?一条巧克力?中,阿财利用彭铁男的天真让他做苦工,结果却只给了他一条巧克力,但彭铁男仍感觉很快乐。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送给‘跛脚’的?的小故事。上体育课考试时,老师让同学们沿操场跑一圈。?跛脚?的腿一只长一只短,跑得很慢,彭铁男和?跛脚?一块跑,最终跑了两圈。体育老师问他为什么多跑了一圈,彭铁男说多跑一圈是送给?跛脚?的。读到这里,我内心被深深地感动了。
和周围的人相比,彭铁男学习不好、反应有点慢,但他没有感觉到痛苦,却总是笑呵呵的。遇到事情他也有自己的简单想法,他有他的快乐。我应该学习他乐于助人、乐观面对生活的态度。以后遇见像他一样的人时,我们不能看不起他们,要尊重这些人。
篇15:《我是白痴》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我是白痴》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彭铁男的小男孩的故事。他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白痴,他的智商很低,别人说的话总是似懂非懂,连丁同让他去掀班长的裙子就能当英雄这样的蠢事都会去做。但是他也做了许多令人感动的事,每天早早的去学校为班上提开水,月考的时候老师没让他去学校,同学们就没有水喝。别人都嘲笑“跛脚”但他和“跛脚”成为好朋友,为了让“跛脚”体育考试及格他多跑一圈送给“跛脚”。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彭铁男虽然智商很低,但他心地善良;虽然他听不懂但上课还是很认真的听讲;他爱护班集体。想想我的表现有些地方还不如彭铁男,上课经常做小动作不认真听讲,给老师添麻烦给家长添烦恼。我要学习彭铁男做一个家长的好孩子,老师的好学生。
篇16:我是白痴读后感
《我是白痴》这本书里讲了一位叫彭铁男的小朋友各种各样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送给‘跛脚’的”,故事讲得是:‘跛脚’是后天的倒霉,‘白痴’是天生的倒霉,他们俩的关系很好,想兄弟一样,‘跛脚’最害怕的是上体育课,他的脚一长一短,很害怕上体育课,因为跑起来比别人慢,老师总让‘跛脚’在一旁休息,可他不愿意,他想跑,可他跑起来,屁股就扭得厉害,别的同学看见了,都会嘲笑他,只有‘白痴’在一旁鼓励他、支持他,‘白痴’跑步很快,但每次都跑的慢,有时还存心一跳一跳的跑,陪着‘跛脚’。到了跑步考试时,‘白痴’和‘跛脚’一个组,‘跛脚’跑的很认真,但很慢,‘白痴’每次都会跑很快。到跑步考试时,只要跑一圈的他总是跑二圈,老师就会骂他白痴,可‘白痴’对老师说:“我多跑一圈,是要送给‘跛脚’的。老师突然笑起来,再也没有骂他白痴。
读了这本书,觉得‘白痴’并不是白痴,他乐于助人,不会嘲笑别人的缺点,会保护同伴,虽然在别人的眼里他是笨笨的,但他做每件事都很认真,很认真的学习。和他一比,觉得自己还不如‘白痴’,自己在学习上不太用心,在课堂上时常的捣乱,和同学之间会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还要动手,因为这样,时常给老师添麻烦,给同学添痛苦,给家长添烦恼。这些都是我要克服和改正的地方,我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争取做一个老师的好学生,同学的好朋友,家长的好孩子。
篇17:我是白痴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我是白痴》,这本书里的内容深深打动了我。
书中主角叫彭铁男,他是一个智力上有缺陷的人,也就是普通人口中的白痴。他在班上,总是扮演被欺负的角色,男生老爱指使他做各种坏事,捉弄他,但他从不斤斤计较,而是一笑了之。
可是他也是的个特别善良的孩子,他的班上有一个孩子是跛脚,他们是好朋友,由于这个情况,跛脚上体育课就很吃力,特别是跑步。考试对成绩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可是跛脚却不能完成,于是他就跑多几圈说是送给跛脚。他想帮助别人,用他自己的方式,虽然他也不知道那样的方式能不能帮到别人。但是他们心里充满了那份热情。
他诚实、快乐。如果犯了错,他会一五一十地交待清楚,不会不承认。每天他都要去给同学们打开水,每次路过操场时,他都会停下来,站在树下听鸟儿的叫声,他觉得鸟儿的叫声很好听,有一只鸟儿的声音像英语老师,他会偷笑。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身边这样的人也有很多,他们身体上有了这样那样缺陷,像彭铁男,他智力不足,像跛脚他有肢体残疾,但我们也应该当他们是我们的朋友,不能因为他们的缺陷而捉弄他们,嘲笑他们,他们已经很不幸了,我们应该更多少关心他们,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