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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红高粱》有感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篇2:读《红高粱》有感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现在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知道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你如果看了,元芳,你怎么看?
篇3:读《红高粱》有感
这是一部解放人性,灌注了无穷无尽生命力的小说。作者莫言用最直接,最朴实无华的语言,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充满压抑与反抗,逃避与面对,彷徨与坚定的现实世界。在那一望无际的高粱地中,穿梭于内心渴望与外部束缚的xx儿女们,用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深刻地诠释了他们对于自由幸福的追求和对民族大义的坚守,向那压抑本性的封建礼法做着最有力的抗争。
在读过这部名作之后,我对于书中那片高粱地产生了无比的憧憬与向往之情。所幸本人所在地与书中所描述的那个神秘而震撼的高密东北乡不远。于是,去年夏天,终于能够一睹其真容。那时候眼前所展现的一切,那直击人心的视觉冲击力,令我至今都难以忘怀。我去的当口恰逢高粱地刚刚被浇灌,甚至连枝叶上的水珠还未彻底蒸散。一根根大红色高粱如同一位位正在孕育生命的母亲,骄傲的挺直着身躯,向前来膜拜的观者绽放出夺人心魄的生命力。站在高粱地中,仿佛能够听到高粱的每一段枝节都在嗡嗡作响,似乎一瞬间这些红色的生命就能够冲向云霄。而那饱满的红穗头更是如同姚撑破自身的束缚,坠落到那粘稠黄土地一般硕大,美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红高粱地所独有的风情。
只有在如此充满原始魅力的地方,才会成长出如同书中那群有血有肉,叛逆张扬的人,才会产生那么一个石破天惊的故事。在高粱地里长出的人们是人类最初的情感最不加雕琢的展现,是最为坚定与执着的生命体。当时社会的压抑如同一张无形的大网,企图剥夺人性中最富有朝气的生命力量,让人们沿着所谓的固定轨道艰难爬行。可是书中的人物,无论是看似柔弱的“我奶奶”九儿,还是土匪与英雄气并存的“我爷爷”占鳌,甚至于恋儿,罗汉都在用生命呐喊着不屈与坚韧,顽强与执着。正是有了这股挣破一切的勇气,人们才能够不断地改变现有的环境,才能够追求到如此清明美好的时代。
如今,离这部作品发表的时间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但是其魅力却丝毫没有减退,反而更加熠熠生辉。最近几年,根据这部作品所改变的电视更是被搬上了屏幕,继续用其独特的影响力感染着九零,零零后的新一代读者。相信无论是何时期,那一片大红色的都会绽放在读者们的心中,屹立不倒。
篇4:读《红高粱》有感
在充满封建气息的朝代,出现了几个追求个性自由、生活洒脱的人会让周围的人大吃一惊,甚至会因此而厌恶摒弃他们。而这些人是开拓者,是划时代的先驱,只有像他们这类人去改变,时代才会变迁。
《红高粱》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作品之一,讲述的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民间故事,故事发生于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与以往的抗日战争题材不同,大多的作家都会把主人公塑造成侠肝义胆、嫉恶如仇的英雄主义形象,纵观现有的抗日作品,无不夸大其词,甚至有些更改历史,违背了作品应有的风度。而莫言的这幅作品是以第一人称来写,记述的是“我”爷爷和奶奶之间的生活琐事。本部书的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土匪英雄形象,他没有谦谦君子的温润如玉,也没有土匪的杀气满满。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给了当时社会一大触动。
“我”的爷爷余占鳌,他彪悍狂妄,风流倜傥,他生活在高密东北乡,这个时代是个动荡的时代,他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这一生不平凡的经历,他作为一个率真的人,在抗日打鬼子这件事上毫不懈怠,对于生活,他有仇必报,敢于突破陈规,杀人越货,似匪非匪,人们对他是既害怕又尊敬。莫言将余占鳌塑造成了一个集善恶美丑于一身的典型形象,在抗日方面,他杀伐果断,对于日军,丝毫不留情面,他的反抗是全面的,对于民族来说,他的行为是“善”,但是由于他弑杀的性格,他杀了亲叔叔余大牙,对手花脖子,情敌单家父子。这种胡乱杀人的行为在道德理念中又属于“恶”。他的善恶都是时代的产物,善恶难辨,美丑难分,余占鳌在这个特定的时代里有着所有人都有的特性,在道德层面和法律方面,余占鳌的行为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在那个预付迂腐的时代,有着这独特的性格,谁人又能准确的判断出这种人的好坏呢,这只是顽强的.民族意识和生存意识的体现罢了。
而对于另一个主人公——“我”的奶奶戴凤莲,也是一个充满色彩的人物。作为生活在高密东北乡的地地道道的农民,有着醇厚的质朴之气,她生活在有着封建气息的时代,从小被裹了小脚,也正是因为这双小脚和较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而自己的曾外祖父因为贪财就把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儿子单扁郎。戴凤莲不忍自己下嫁给一个麻风病患者,她自身的勇气鼓励她追求幸福,她和余占鳌相识,日久生情。余占鳌在她的鼓励下加入了打鬼子的行列,使得余占鳌的形象更加丰富,自己也成为了一个抗日女英雄。作为一个热烈、泼辣、敢爱敢恨的女英雄形象,在那个女性角色地位低下的时代,她的所作所为会遭受一堆人的冷嘲热讽,但又有何惧,自己的个性解放是最重要的。他人的眼光丝毫没有影响。
正如书中想要表达的主题:在迂腐的时代,将个性解放,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在抗日的乱世,作为爱国人士,勇敢的加入革命行列。余占鳌和戴凤莲两个人都是拥有这种血性的人,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出一股拼搏的精神,敢作敢当,奋勇前行。相比于他们,“我”的父亲余豆官则准确的验证了那句俗语:“虎父无犬子。”在没了余占鳌和戴凤莲两位精神领袖的带领下,那些后辈的麻木不仁与胆小怕事全都显现出来,这个时代由先辈们开启,由晚辈们败坏,时代需要人们去引领,而社会也在进步,希望先辈们的光环照耀后辈们前行的路,后辈们到达彼岸时将先辈们的遗愿完成。
《红高粱故事》这部小说记录着莫言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在这片土地上最丑陋最美丽最超凡最脱俗的事发生了种种,莫言对于这片土地的情感,对于那个时代的怀念,全部寄托在主人公身上,让人们见证了历史,也启迪了下一代人的爱国情怀和追求自由的目标,作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最具影响力小说,值得细细品读。
篇5:《红高粱》读后感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篇6:《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篇7:《红高粱》读后感
第一次看莫言的书是在我高三的时候,当时自己周遭充斥着一种十分不好的氛围,加之上有一种比较大的压力就难免使得自己在看莫言的书的时候出现很多的新的感触。
我的人格形成和鲁迅先生有着十分大的关联,对于莫言或者汪曾祺一类的作家其实在一开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在某个特定的环境再到特定的时间节点之时,就好似一种蛮深刻的缘分一般,突兀地看见对方的面颊。
当时看莫言的一本散文集子,也就是那本《会唱歌的墙》。莫言在自己的书中写下了很多的比较新鲜的事物感觉,让人读罢深感共鸣。在莫言的书中有一种十分明显的饥饿记忆,这个是和他小时候存在着的那种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据他自己说,小时候家乡有过很多的自然灾害。
再加上一些时代特有的一种触感,就使得在莫言的书中充斥着一种大快朵颐的饭香味。孔夫子都说“食色性也”。
那种插着红枣的饽饽就成为了莫言对女性乳房十分深刻的描写。这种来自山东人的不加掩饰的描述依旧是存在着一种浓重的个人或者地域特色。《红高粱家族》是莫言较为早期的作品,我们在看的时候也是突然意识到在其中是有着一种时代的印记。
如果将其放在现今的这种环境之中,《红高粱家族》不一定会火。但是,在那样的一个西方文学随着西方的相关物质产物出现在莫言这一代的作者中,奇妙的化学反应就出现了。
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被莫言运用到了自己的书中。但是,《红高粱家族》中的那种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并不是马尔克斯的一种衍生,按照莫言自己的话来说,其实在他写出这本书之后,西方的很多文学作品才开始大量涌入中国。
《红高粱家族》在现在的时代背景下来看的话,依旧是存在着其特有的性质的。单单是在体悟其中的种种,更多的却是一种开拓性。现如今在市面上出现的那些小说,露骨的不少,叙实的也不少。但是,终究是因为莫言之类的九头鸟将这个笼子撑大罢了。
在小说中,关于人性的探讨一直都未曾停歇。我们在理解这些林林总总的内容时,也一定是会有一些自我的共鸣。
总体便就是这样,大红的高粱啊,丰收的颜色。
篇8:《红高粱》读后感
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惭蟮难�海,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幽淡的薄荷气息成熟的高粱苦涩味甘的气味,当我合上书,一切如在眼前。我仿佛真到黑土地上周游一遭,回到了那个年代,在汇聚成海的高粱红中,寻找那生命中的色彩。在一望无际的血海中,在澄澈如许的苍穹下,我找到了高粱的自然,去感受那无法抑制的蓬勃,我看到了高粱宁折不弯一片片倒下,血色笼罩了天空,火红之中,是那百折不挠的生命力和民族魂。
自然是新生的绿和炽热的红。
将一个人放于什么样的环境,便会产生什么样的性格。无边无垠的高粱海,苍茫辽阔的天空也造就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各有性格,个性鲜明,仿佛从天地间脱生出一半,无拘无束,敢爱敢恨,敢想敢做,他们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也天真固执地坚守所爱之人,他们或许不明白信仰是为何物,但面对枪林弹雨,还是拿起了武器,拼尽全力的去保护生养自己的故乡和家中的妻儿;他们或许不知此去是否还有归期,但仍是点点头,回望炊烟袅袅,投身长雾漫漫中,正如号子所喊,“大胆走,莫回头”。
蓬勃是高昂的头和血染的土。
长雾漫漫,不见其道,他们将自己隐藏在一片绿与红中,攥着tu枪tu炮,奔袭在这�惭蟮难�海中,一浅一深地延长着离家的距离,俯身嗅到泥土的芬芳和雾的沉重,天边挂着一勾鱼肚白,而熟悉的炊烟
也终淡化消逝。一路上,他们强打精神,仿佛不知疲倦,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插科打诨,拨开一片高粱,没走几步便又被高粱笼罩,像个迷宫,他们恣意地笑着,像奔赴一场盛宴。那里,自己将化身为火红的高粱。而日寇,只能是围困在中间的野鸡野鸭,日寇已将铁蹄伸向这里,是时候告诉他们,这里是高粱海,这里是中国地。
生命力是顽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
面对日寇的残暴,他们表现出顽强的生存意志和不屈的斗争精神。正是源于这种生命力,源于对自由生命和生活的热爱,源于对家乡对妻儿的爱恋,当年轻的生命一个个倒下,如高粱随风飘扬荡,他们的身躯定格在落地的一瞬,鲜血还在流淌,浸入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如同火红的高粱浓烈的高粱酒。他们和这片生机勃勃而又不乏野性和传奇的土地已融为一体了。
爱国魂是无畏的战斗和不悔的青春。
太阳从天边升起,拨开浓雾,放出万丈光芒,将阴暗驱散。他们安静地躺在地上,金光笼罩,仿佛睡着了一般。或许,他们不懂得什么叫爱国,他们只是为家乡为亲人挺起血肉之躯,或许他们也惧怕死亡,踏上晨雾告别家乡,一切心甘情愿,没有人逞强;或许在最后一刻,他们也曾后悔,没多看妻儿几眼,留她们在炕头盼望;或许,这结束之后便可回到家乡,仔细回想,这一路跌跌撞撞只望天伦共享。
或许,似海的高粱记录着这一切,为诉说生命的释放、迸发与飞扬,便如血海般红得�惭蟆�
篇9:《红高粱》读后感
最近,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篇10:《红高粱》读后感
20xx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终成参天之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