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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里奇案读后感

作者:kuxiku时间:2020-09-24 下载本文

第1篇: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作文里的奇案》,它的作者是法国的伊夫?格勒韦,是由晨光出版社出版的。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破案,他们竟从同学的作文里寻找线索。最后,他们居然真的找到了“凶手”。

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暗藏着什么蛛丝马迹,无意中写下了最为关键的线索……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却变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我喜欢这本书,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我看完第一页就想看第二页,看完第二页还想看第三页……而且,这本书的意思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强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学习。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本书,并且像书中的主人翁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样细心观察、思考,拥有一颗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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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200字300字400字500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作文里的奇案》。

这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大意是这样的:美国知名报纸报道了一个惊人的事实:2月4日,一名公务员被一辆车撞死了。这一场平常的车祸引起了一名小学男孩乔治的注意。

因为车祸发生时,他们正在仔细观察社会,学写作文。而他发现不寻常的地方是,如果有人看见车祸并写下作文,那他应该首先报警啊,可为什么没人报警呢?所以他借来了2作文,终于把事情查了个水落石出。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觉想起了数学家伽利略出名前的一个故事:原来人们都相信一个叫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家的话。有一次,他说“一个一磅重的铁球和一个十磅重的铁球同时从高处掉下来,十磅重的铁球肯定先落地。”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可是,伽利略却听着不太对劲:如果亚里士多德说的这句话是真的,那么把两个铁球绑起来,从高处扔下去,那个一磅重的必然托着十磅重的铁球。于是他就做了个实验,但实验的结果和亚里士多德说的正好相反。经过多次的试验,他向世人展示了他的发现,并在比萨斜塔上亲自做了这个实验,实验结果竟然和伽利略预测的一模一样。

《作文里的奇案》告诉我:不要盲目迷信权威,什么事都要亲自去体验,去观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在同学们写街头观察作文的同一天,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破案,他们竟从同学的作文里寻找线索。最后,他们居然真的找到了“凶手”。

我喜欢这本书,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我看完第一页就想看第二页,看完第二页还想看第三页,而且,这本书的意思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强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学习。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本书,并且像书中的主人翁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样细心观察、思考,拥有一颗好奇心。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老师给我们介绍了几本书,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就是这本《作文里的奇案》了。

故事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生埃尔万的老师给埃尔万班级的25个人布置了一项特别的作业:让大家在上午的9点到10点半之间的一个半小时当中,到这个小镇的各个地方观察,然后写下自己看到的东西。可是就在这个时间段中,这个只有三万人的和平的小镇中发生了一件离奇的谋杀案:一位公证员离奇的死在了自己车里!不过男孩埃尔万号召他的24个同学们在他们写的2作文里找到了关键的线索,从而破解了这一桩公证员谋杀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如果在生活中留心观察任何一件事,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作文里的奇案》,它的作者是法国的伊夫•格勒韦,是由晨光出版社出版的。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事

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

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

谋杀案——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

破案,他们竟从同学的作文里寻找线索。最后,他们居然真的找到

了“凶手”。

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

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暗藏着什么蛛丝马迹,无意中写

下了最为关键的线索……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却变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我喜欢这本书,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我看完第一页就想

看第二页,看完第二页还想看第三页……而且,这本书的意思容易

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强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学习。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本书,并且像书中的主

人翁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样细心观察、思考,拥有一颗好奇心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200字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有两个主角——埃尔万和卡桑德拉。在同学们写街头观察日记时,有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他俩竟从同学们的日记里找到了那个“凶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了那几本书时,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书,我看第一页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而且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第3篇: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一)宋浩然 在这个暑假,老师给我们介绍了几本书,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就是这本《作文里的奇案》了。>故事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生埃尔万的老师给埃尔万班级的25个人布置了一项特别的作业:让大家在上午的9点到10点半之间的一个半小时当中,到这个小镇的各个地方观察,然后写下自己看到的东西。可是就在这个时间段中,这个只有三万人的和平的小镇中发生了一件离奇的谋杀案:一位公证员离奇的死在了自己车里!不过男孩埃尔万号召他的24个同学们在他们写的2作文里找到了关键的线索,从而破解了这一桩公证员谋杀案!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如果在生活中留心观察任何一件事,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二)在2015年的2月26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爸爸送了我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峻尔是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答案,那就是:认真观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写好作文的秘密。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三)《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著,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很不错的适合中小学生的读物,在陪孩子读这部小说时,他很专心且热情高涨,我们一起读得很轻松。这是一部视角独特的推理侦探小说,事情起于一堂中学生法语课,法语老师布置采风作文,范围在一个小镇上,时间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内容是通过各自的观察写一篇文章。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往常平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警方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孩子喜欢本书最大的原因是他热衷于侦探小说,以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曾爱不释手,我喜欢本书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节紧凑,推理缜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学生,天性烂漫天真,充满了对社会的好奇,调皮又不失社会责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中学生作文,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谈到读完小说的启发,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要进一步培养小孩的观察能力,有良好的观察力和观察习惯,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长;二是作文要思路开阔,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1律,要有作者对生活的理解,要天马行空,发挥想像力,思想有多丰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会有多精彩,国内的学生作文指导,传统呆板,很难激发学生的想像力,这种走出课堂,走向生活,从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鉴意义。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四)《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有两个主角——埃尔万和卡桑德拉。在同学们写街头观察日记时,有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他俩竟从同学们的日记里找到了那个'凶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了那几本书时,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书,我看第一页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而且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第4篇: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一)

宋浩然

在这个暑假,老师给我们介绍了几本书,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就是这本《作文里的奇案》了。

故事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生埃尔万的老师给埃尔万班级的25个人布置了一项特别的作业:让大家在上午的9点到10点半之间的一个半小时当中,到这个小镇的各个地方观察,然后写下自己看到的东西。可是就在这个时间段中,这个只有三万人的和平的小镇中发生了一件离奇的谋杀案:一位公证员离奇的死在了自己车里!不过男孩埃尔万号召他的24个同学们在他们写的25篇作文里找到了关键的线索,从而破解了这一桩公证员谋杀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如果在生活中留心观察任何一件事,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二)

在2015年的2月26日,也就是我生日那天,我爸爸送了我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峻尔是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之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二十五片作文最终让二十五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蜘丝马迹。

在最初写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答案,那就是:认真观察,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写好作文的秘密。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三)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著,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很不错的适合中小学生的读物,在陪孩子读这部小说时,他很专心且热情高涨,我们一起读得很轻松。

这是一部视角独特的推理侦探小说,事情起于一堂中学生法语课,法语老师布置采风作文,范围在一个小镇上,时间是某一天的上午9:00至10:30,作文内容是通过各自的观察写一篇文章。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往常平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警方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

孩子喜欢本书最大的原因是他热衷于侦探小说,()以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曾爱不释手,我喜欢本书原因就多了,其一是故事情节紧凑,推理缜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其二是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大多是中小学生,天性烂漫天真,充满了对社会的好奇,调皮又不失社会责任感;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故事中的25篇中学生作文,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谈到读完小说的启发,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要进一步培养小孩的观察能力,有良好的观察力和观察习惯,有利于小孩心智的成长;二是作文要思路开阔,不能拘泥于形式,不能千篇1律,要有作者对生活的理解,要天马行空,发挥想像力,思想有多丰富,想像有多大跨度,文章就会有多精彩,国内的学生作文指导,传统呆板,很难激发学生的想像力,这种走出课堂,走向生活,从生活中就地取材的作文思路很具有借鉴意义。

第5篇:《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宏星小学 二一班 薛凌岳

今年暑假,在学校的推荐阅读书单中,我看到一本书《作文里的奇案》,马上就被书的名字吸引了。作文里有案件,写作文也能破案,太奇妙了!我马上要求爸爸帮我买这本书。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来。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法语老师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观察来往的行人,从而写出一篇作文,文体不限。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名疑似公证员的男子,被发现死在一辆车里。主人公埃尔万和他的同学们在作文里寻找蛛丝马迹,最终帮助警察将案子的罪犯——公证员自己以及他的同伙捉拿归案。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做个作文"小侦探"并不难,难的是要细心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找出事物表面之下的联系,那些离奇的、丰富的想象力也会为写作的源泉。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发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善于思考的品质。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坚持努力,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读《作文里的奇案》有感

暑假了,梁老师给我们布置了假期读三本好书,写三篇读后感的学习任务。这不,妈妈给我首推的是《作文里的奇案》,这是一本推理小说,由23位学生写的25篇作文形成的一起谜案。

《作文里的奇案》讲述了主人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等二十三位同学在街头写观察日记时,一位公务员恰好在同学们的观察地点离奇死亡,警方对此事迷惑不解。可就在这时,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卡桑德拉的阿姨竟然被警方怀疑成凶手。一天,埃尔万翻看了同学们的作文,竟然从同学们的观察作文中发现了极其重要的线索,通过埃尔万不断的仔细观察与思考,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步一步解开了幕后凶手的真面目,证明了卡桑德拉的阿姨是清白。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吸引人了,处处留下悬念,()让读者情不自禁的想往下读。这本书其实很容易读懂,书中的埃尔万有着很大的好奇心,他观察时十分仔细,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虽然埃尔万他们遇到了很多挫折,但是他们没有放弃,最终成功破案。这让我想到了很多伟大的名人也都是通过仔细观察和不断实践,最终有了新的发明,如:鲁班通过观察茅草发明了锯,牛顿看到苹果落地发现了万有引力,瓦特通过观察壶盖会被蒸汽掀起发明了蒸汽机……可见观察是何其重要。

其实,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也要学会留心观察。上学期,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盒蚕宝宝让我们养。在养蚕过程中,我每天仔细观察,通过观察知道了什么时候是二龄蚕、三龄蚕、四龄蚕、五龄蚕,发现它们是怎样蜕皮的,如何吐丝结茧,最后破茧变成飞蛾……这些都是需要细心观察才能知道的,由于我的细心观察,我的绪多发现,在班级养蚕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读完《作文里的奇案》,我受到的启示是: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我们都要善于观察,养成学会观察的好习惯,善于思考问题,遇到困难时也就能容易解决了。(文/五1班学生方铭言 供图/铭言妈妈 指导老师:梁荣)

第6篇:读后感作文之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篇1:《洞穴奇案》读书笔记】

《洞穴奇案》读书笔记

一.本书背景

1949年,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l.l.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上提出了一个虚拟的人吃人案件,这个名为“洞穴探险”的案例后来被称为“史上最伟大的虚拟案例”,“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必读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

二本书简介

《洞穴奇案》虽然是一个虚拟的案例,但书中十四个观点反映了20世纪不同流派的法哲学思想。在我们看来,对被告人的认定要么是有罪,要么是无罪,但本书的作者(包括富勒)却能从不同的角度对被告人是否有罪或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从而衍生出了十四个判决观点。这些观点中,有的认为应严格适用法律条文不应有例外;有的认为应探究立法精神,从目的解释的角度来分析出他们无罪;有的认为根据常识可以判定被告人无罪;还有观点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法律与道德的两难选择,从而拒绝作出裁判。萨伯所虚拟的九位大法官更是从紧急避难、法律解释、犯罪意图、刑事处罚性、生命的价值、囚徒困境、社会契约等不同角度进行了周密而详细的分析,个个观点明确、论点充分、论证严谨,让人感觉大法官们的结论在法律上都是天经地义,但结论却相差甚远。

三.作者简介

富勒(lon fuller):美国德克萨斯州人,曾就读于斯坦福大学,后在哈佛大学任教。他撰写了八部法律专著和大量论文,是20世纪极优秀的法理学家。西方法学界认为富勒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权威的法律哲学家之一。他的洞穴探险者案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在《洞穴奇案》中,就包含其最早提出的5个经典的观点。

萨伯(peter suber):影响甚广的“开放近用运动”的发起人,1973年毕业于美国叶尔汉姆学院,1978年获西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萨伯从事很多领域的向社会活动,兼任耶鲁大学法学院信息社会项目访问学者等多项职务。1991年出版专著《自我修正的悖论》。在其所著的《洞穴奇案》中,结合富勒的五个观点,又提出别具一格的9个新观点。

四。主要内容简述

第一位特鲁派尼:认为法律有条文:“任何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都必须被判死刑”,认为被告有罪,但应获得行政赦免。

第二位福斯特法官:福斯特法官从探究立法精神上展开,以自然法和法律精神为

由,认为被告完全无罪。具体理由有二: 第一,案发时被告们处在“自然状态”而非“社会文明状态”,现行法律对他们不起作用。第二,正如假定自我防卫而致施暴者于死地则自我防卫者犯了谋杀罪并不会威慑自我防卫者那样(因为人被置于生死的险境,根本不会考虑这么多),本案的被告也处于那样的境地,所以实定法的效力是退隐的。

第三位:唐丁法官弃权,在法律与道德的两难中选择回避。

第四位:基恩法官维持原告有罪,从立法至上的原则出发,认为法官的义务是忠实的是用法律条文认为法律不能参考个人意愿与个人的正义观念。对于第二位法官认为法律的目的是威慑,表达了不同观点,认为法律的目的谁也说不清,而我们只能履行法律。而所谓“正当防卫”也不成立,因为死者并没有威胁到被告们的生命。

第五位:汉迪法官认为被告无罪。认为法律必须为人服务,而根据民意调查,有九成的人认为应该宽恕被告或给予象征性的处罚后释放,而法律不能成为少数派,这样与暴政无异。人们应该根据人的常识来判断,它涉及到实践,而不是抽象的理论。

最终判决:被告有罪,处于绞刑。

洞穴第六人出现,与他四个朋友一样吃了威特摩尔,但至今才被发现。第六位:伯纳姆法官认为被告有罪。认为立法机关必须考虑道德,正因为考虑了道德,所以才认为谋杀是有罪的。而司法机关无关乎同情,司法机关与道德是独立的。

对于所谓“紧急避难”即被告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去杀人的,同样认为不成立:第一,假若紧急避难成立,那么所有罪犯都会辩称自己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犯罪的,会造成对法治的破坏。第二,人因为饥饿去偷窃并不能赦免偷窃罪,同样因为饥饿去杀人也不能赦免杀人罪。第三,有其他方法减轻饥饿,比如等待最虚弱者先行死亡,或者吃掉自己身上不重要的末端,或者多等几天都可以。第四,对造成危害者不能受惠于紧急避难。第五,被告对危机准备不足。第六,抽签的选择并不公平。

总而言之,法律并不能因为个人道德喜好而有所改变,法官的职责就是维护法律,不能徇私。

第七位:斯普林汉姆法官认为被告无罪。因为被告虽然故意杀人,但是却没有犯罪意图。被告是处于紧急避难的条件下,因为自我保存的意识而去故意杀人,并没有任何邪恶的动机,也即没有犯罪意图的自我防卫罢了。被告已经处在“死亡的必然性”之下,而杀人是当时想要生存的唯一选择,而被害人的同意无关紧要,因为我们考虑的是被告有无故意犯罪的企图。所以惩罚这名被告是取抽象的形式而舍弃实质的正义。

第八位:塔利法官认为被告无罪。预防性杀人与自我防御杀人成立的理由就是让对方死去比让被害者或者更多被害者死去更合理一些。也就是这种方式可以让对社会和他人的危害降到最低。洞穴中的被告们如果不进行杀人,则他们就都要死去,这是一项划算的交易,并且通过抽签平摊死亡的可能对每个人来说是公平的,而从紧急避难上来说,被告也完全符合。

第九位:海伦法官认为被告无罪。虽然被告进行紧急避难或者自我防卫是在有完全自我意识的情况下的故意行为,但是这种故意行为却是当时唯一的出路,面对当时的行为,他只能顺从于这一种选择,所以尽管是自发的有意识的杀人,仍应当认为是紧急避难行为。对于一个没有邪恶杀人意图的杀人犯,对其的邪恶杀人行为处于极刑,无疑是没有意义的惩罚。法律不能脱离现实抽象的存在。

第十位:特朗派特法官从生命的绝对价值出发,认为被告有罪。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和无限珍贵的,生命有平等的价值。没有哪一个生命可以超越另一个生命。所有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不然就是侵犯了法律所确认的生命平等和神圣尊严。被害者不仅没有对其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并且并未同意以自我牺牲来拯救大家,所以其他人对他生命的剥夺必须得到惩罚。

第十一位:戈德法官从法律契约论的观点出发,综合上述各种观点进行契约论的分析,然后提出无罪判决将会导致悲剧的重复发生,认为本案应该判被告有罪;并且认为被害者并未同意牺牲自己以救大家,也即被害者的生存权利被恶意剥夺了。紧急避难或者自我防卫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但不是免责事由,被告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十二位:法兰克法官认为被告无罪。如果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即使是法官本人在洞穴中,也一定会赞成这样的做法。而如果所有法官都在宣判一个不比自己坏得人,那无疑是法律的耻辱。

第十三位:雷肯法官从判决的意义上出发,认为被告有罪。因为刑法的首要作用就是保护公民免受犯罪所带来的伤害,如果对心理免责事由继续承认会加剧问题,只有严格惩罚犯罪才是预防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被告所谓的紧急避难只不过建立在“心理抗辩”之上,而心理是个人的、主观的,我们不应该承认心理或者意志力方面的任何理由。再者,被害人曾请求过再等几天,但是被漠视了。意识形态不应该左右法律,而法官的职责就是勇敢的依法判案。

第十四位:邦德法官回避判决。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这个案件涉及“故意”一词的使用范围的开放性。而甚至是立法者都会受到自身使用的语言的局限。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无可避免的,我们不应该回避,而应该负责地适用。而在洞穴中的人们是否已经缔结新的“社会契约”,这一点我们只能做出推测,因为当时我们与他们联系不上。所以我们只能做出回避的选择。

最终判决:被告有罪,处于绞刑。

重点问题感悟

看了这个案子,说实在的,觉得怎么判都有道理。我无法说清我支持哪一方,在此我就陈述一下我对里面一些问题的看法和自己的一些问题。

问题一:法官是应该严守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呢,还是应该对法律条文做出自己的解释呢?在我看来,这也许是整本书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由特鲁派尼法官首先提出,其他法官也都多多少少对此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我的回答是这样子的:理论上来说,如果法律条文非常明确的话,清楚到每一种情况都有一个确切的惩罚,那么法官们当然是应该忠实于法律条文的,但问题就在于,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条文往往并不是那么清楚,立法者根本不可能完全考虑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法官对法条做出自己的阐释则无可厚非。而且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在本案中,法条足够清楚明确吗?答案是否定的!法条并没有具体规定到发生这一种情况应该判处怎样的惩罚方式。所以在本案中法官们去对法律条文作出解释是合理的。事实上,法条的不确定性可能是内在的,立法者们不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情况,在我们制定法律的时候,我们当然应该把法条制定的尽可能的明确,但总的来说,法条注定了只能是大而化之的规则,其中的不甚明确之处,只能通过其他的手段来进行弥补。

问题二: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法官应该有自由裁量权吗?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不应该出现自由裁量权,法官们最好成为执行法条的机器,所有的东西都规定好了的,法官只是宣读一下内容,但正如我们在问题一中所看到的,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的法条尚不完善,机器又怎么能够执行尚不明确的法条呢。假如说我被审判,又必须接受法官的自由裁量,我希望法官拥有非常小的自由裁量权,越小越好,我可不想因为法官的个人原因而受到本可免去的惩罚,所以,我们还是给予法官们尽可能小的自由裁量权吧!

问题三:行政赦免的问题。说到行政赦免,我同意基恩大法官的意见,行政赦免就不应该是法官们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该考虑的问题,如果能够大赦的话,只会引发更多人的要求,造成难以判案的结果。

问题四:契约的神圣性。在我看来,契约神圣性是毋庸置疑的,只要这契约是自愿达成的,无论这些契约达成的是些什么内容当然了,也不管他们身处何地,都无所谓,这些契约都是有效的。本案中维特莫尔 提出达成那个契约,虽然中途要退出但最终还是默许了。所以它是有效的!

问题五:人的生命的价值。对于这个问题,特朗派特法官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生命是不可估价的,我和他一样,都认为塔利法官的看法纯属谬论,没有什么理由认为多数人的生命就要比少数人的生命重要。相反的,有时候少数人的生命会比多数人的生命重要,斯大林曾经说过一句话,“一个人得死是悲伤的,一百万人的死只是在统计数字”。并不能根据人数的多少

来判断人的生命的价值。人人生而平等,生命是不克估价的 问题六:法律的目的何在?要说法律的目的,要从立法者说起,立法者的意图也就是法律的目的,同时也是广大民众的意图,希望有一个安稳的社会生活环境,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威慑那些有犯罪想法的人,报复那些对人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人,矫正那些犯错以后知道悔改的人,兼而有之!在本案中,我认为只要把法律的目的达到就行。判不判死刑待定!问题七:法官们应不应该或者应该在多大程度上考虑判决所造成的影响?或者可以换一种问法,法官们应该考虑民意吗?我的意见是,如果法条不够明确的话,法官们在解释法条的时候或许可以考虑民意何在,但是如果事实已经很清楚了,法官们却要强行扭曲法律,作出迎合民意的判决的话,这就是大大的不对了。还有一点就是我认为在中国应该尽可能的少考虑民意,在中国有些人的能力是非常大的,他可以让社会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表达出不是他们自己想表达的想法。这不是真正的民意,说过多的考虑民意,就有可能导致错案的发生,以至于以后难于判案。

问题八: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于这个问题,先看看伯纳姆法官一样的观点。对立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不可分离,对司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立法机关禁止谋杀有其道德动机:它认为谋杀是错误的,因此禁止它。没有人怀疑这一点,也没有人会出于别的原因而禁止谋杀。但是,人民不允许法官们适用自己的道德观点。法官的任务是解释立法机关的语词,这些语词反映了立法机关的道德观点,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道德观点。有这样一个例子,甲乙丙三人在沙漠里不期而遇,甲和乙有世仇,所以甲在乙的水壶了放了毒药,想毒死他;丙和乙也有矛盾,也想让乙死,就把乙的水壶戳了个洞,水全漏了。最后已被渴死了。有人断言是丙害死的,因为他的动机是想渴死乙,但倘若丙不使水流光,甲即为毒死乙,丙拯救了乙,但此时甲的阴谋也未得逞,怎么分析才为真那??从伦理道德角度看甲与丙都心怀歹意,都犯了不可推卸的道德罪,却从法律上会因其没有造成事实而不构成犯罪!这个情况下的道德审判与法律裁决就会截然相反,所以我认为法律和道德这个关系不应该是伯纳姆法官那样理解的。

问题九:关于紧急避难的问题。本案中那几个人能算是紧急避难吗?几位大法官的表述让我不能分清到底孰对孰错,但就单单从辩论学的角度想问题,紧急避难,分为两部分,紧急和避难,紧急体现在时间上,我并不认为洞中的哪几个人处于一种紧急,千钧一发的状态。所以不能称之为紧急避难。问题十:公平究竟意味着什么,塔利法官认为,等待他们中最虚弱的人死去,从而享用他的血肉,这种做法是不公平的,我的观点恰恰与此相反,我觉得这还算是比较好的一种做法。需要指出的是,他的虚弱并非他人为之,而是他的不幸所造成的,这一点对五个人都是一样。

【篇2: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马文骁

在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细节决定成败

赵雪雯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丁月颖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因为知己

——读《福尔摩斯》有感

武金磊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一个神探,几乎有着各个领域的学识,超乎常人的逻辑思维和卓越的演绎推理,这一切的一切铸就了他的成功,也造成了他的孤单。因为优秀导致了他的骄傲,目空一切,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够被他放在心上的。为了排遣孤单,他选择用吸毒来解脱精神的束缚;因为孤单,他染上了生活中的许多陋习??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的苦衷?千金易寻,知己难求。寂寞路漫漫,天下之大,福尔摩斯的知己真的就不能找到吗?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因为知己,我们改变了许多,漫漫人生,不为知己还能为谁?你又能拥有几个知己呢?生活因你而风光无限,谁可曾读懂过你,谁又曾体谅过你,还有谁能够给你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见微以知著 见端以知末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雨雪其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篇3:四年级,读后感,600字,良心】

精选作文:良心的呼唤——读《农场疑案》有感600字作文 最后的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凶手竟然是农场中最温和的母鸡——若赛特。原来这一切都是“膨胀剂”惹得祸。农场主人从他表弟手上得到一种膨胀剂。这种膨胀剂可以让小牛快速成长,这样农场就可以售卖更多的牛。于是主人拿母鸡若赛特做实验,没想到若赛特吃了这种药剂后竟然变得凶猛异常,而且滥杀无辜。

看完了这本书,我心里感到又欣慰又气愤。欣慰的是书上的膨胀剂被毁灭了,滥用化学产品的表弟卡尔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动物们也以宽容的心态接纳了若赛特。同时,让我感到气愤的是,我们的生活环境每天都在遭受严重的破坏,我们也正受到隐形杀手袭击的危险。

这篇读后感概括故事内容简洁清晰,能在引述的基础上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并且善于结合现实阐述自己的看法。

篇1:良心的呼唤——读《农场疑案》有感

良心的呼唤——读《农场疑案》有感

最后的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凶手竟然是农场中最温和的母鸡——若赛特。原来这一切都是“膨胀剂”惹得祸。农场主人从他表弟手上得到一种膨胀剂。这种膨胀剂可以让小牛快速成长,这样农场就可以售卖更多的牛。于是主人拿母鸡若赛特做实验,没想到若赛特吃了这种药剂后竟然变得凶猛异常,而且滥杀无辜。

看完了这本书,我心里感到又欣慰又气愤。欣慰的是书上的膨胀剂被毁灭了,滥用化学产品的表弟卡尔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动物们也以宽容的心态接纳了若赛特。同时,让我感到气愤的是,我们的生活环境每天都在遭受严重的破坏,我们也正受到隐形杀手袭击的危险。

北京西城区五路通小学四年级:曾云菲

篇2:机智勇敢读《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有感

机智勇敢

——读《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童话故事书,名叫《了不起的狐狸爸爸》。

记得有一次,狐狸一家被三个饲养场场主困在地洞里饿了好几天了,它们饥饿难忍。狐狸爸爸想办法去邦斯的农场偷几只鸭子,结果洞口和周围都被三个饲养场场主给封住了,狐狸爸爸就想办法带领一家人挖洞到博吉斯的1号鸡舍,这是一条十分艰难的路,它们边挖洞边观察周围的动静,以防三个场主来攻击。当狐狸爸爸挖洞快成功时,不好的事情发生了,邦斯、博吉斯和比恩拿着三杆大枪守在洞口,看见了狐狸就朝它开枪,结果狐狸爸爸的尾巴被打断了,鲜血淋淋,疼痛难忍。狐狸爸爸机智地丢下尾巴躲进自己的洞里。

狐狸爸爸也爱分享,它经常冒着生命危险到比恩的秘密苹果酒窖去拿了一点东西。读了这本书,我们懂得了以后在学习的道路上,要像狐狸爸爸一

篇3:作文:读《虚实之间》有感

浅论奢侈品

——读《虚实之间》有感 2014级3班张圆梦

你如何看待奢侈品?

这就是奢侈品在不同人之间截然不同的态度,由于这一态度,致使中国奢侈品销费额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

篇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2.11)寒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

但是不管多么有经验,多么聪明、厉害,骄傲就会使人落后。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凭着聪明的头脑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悬案??。

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

第7篇: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作文读后感x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作文-读后感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是由伊夫.格勒韦写的一部视角独特的侦探小说,曾获拉图律文学奖在内的6个文学奖项。

法语老师达莱纳要搞一次写作体验活动,要班上的25个同学去市中心的街头扮演作家。要求在早上9点到10点半之间写一篇作文,可就在那时,一名公证员却离奇地死亡了。主人公埃尔万想通过同学们的作文来获取线索。于是,他邀请卡桑德拉来协助他。从这以后,他们就开始搜集全班同学的作文,并从埃尔万奶奶家的旧报纸里来寻找线索。从埃尔万奶奶家的邻居吉吉特太太那里知道了死亡的是公证员乔治.马里多,他死在自己的奔驰车后座上,停靠在约三百米处的群狗岛河边,而他的事务所位于巴赫路。而且,公证员是因为缺氧而死的。他们把线索写了一匿名信。没想到却抓了同学克莱亚的爸爸和表姐。所以,他们重新开始梳理线索,没想到原来所有同学的作文都含有线索。他们把线索交给警方,最终查出了结果:马里多其实没有死亡,他与希尔薇.拉鲁克串通和鲁迪一起杀害了一个叫克里斯托夫.昂拉尔的失业者,由于那名失业者与马里多长的很像,所以他们把公证员的文件包给了死者,让警方误以为死者是公证员。

我觉得这本书能够引人入胜,其中的奇思妙想所带来的喜悦感能够激出读者浓厚的阅读兴趣,作为一名教师和屡获大奖的儿童文学作家,格勒韦成功地创造出了一个鲜活的青少年世界。

第8篇: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_五级作文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精选作文里的奇案》,它的作者是法国的伊夫•格勒韦,是由晨光出版社出版的。

《精选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事情开始于一堂精选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教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认真观察和领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破案,他们竟从同学的精选作文里寻找线索。最后,他们居然真的找到了“凶手”。

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精选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暗藏着什么蛛丝马迹,无意中写下了最为关键的线索……

在最初写精选作文的时候,二十五个同学都没有预测到自己所写的一篇精选作文有一天会变成破案的依据。达莱纳女士也完全没有想到,她布置的观察写作任务会演变成侦探任务,而派她到小镇各个角落的二十五个同学,实际上却变成了二十五个小侦探。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供参考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我看完第一页就想看第二页,看完第二页还想看第三页……而且,这本书的意思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强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学习。我希望大家都喜爱这本书,并且像书中的主人翁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样细心观察、思考,领有一颗好奇心。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供参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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