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韩非子》读后感
《韩非子》读后感
阅读《韩非子》一书,给我最主观的感受是其中的“阴冷”。似乎朝野中的一切都是针锋相对,不争个你死我活决不罢休:先看君主,虽然手握大权,身居高位,可因为担心身边的人谋权篡位,只得把自己的一切好恶都深藏起来,终日戴着“面具”示人,惶惶不得安宁。这样的君主看似风光无限,可实则怎一个“累”字了得。再论人臣,似乎都是乱臣贼子,心怀鬼胎,对权力地位虎视眈眈,处心积虑想钻君主的空子以图私利。人臣之间自然更加“玄妙”,充斥着政治阴谋、离间术,人人自危,仿佛一不小心就会遭奸人陷害,蒙冤而死。
这些阅读文本后直接的感受,与韩非子把其政治学理论建立在“人性好利论”前提上关系甚密。韩非曾说:“人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上掌好以驭民力,事实不宜失矣。”(《韩非子.制分》)虽然师承荀子,但在“人性恶”上,韩非子的观点明显更进老师一筹。“荀子谓人之性恶而可以为善”,而韩非子“认定人之性恶而无为善之可能”在他看来,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不仅在君臣间是一种赤裸裸的利害交易关系,即使在父子、夫妻间也存在着算计之心,利益之虑。如他说:“父母之于子女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故父母之于子女也,犹用计算之心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
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他将商鞍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三大法家学派融会贯通为一体,希望达到上能明主之法,下能铲除奸臣,从而致主尊国安的目的。当然,由于时代的原因,他的政治学说中还存在诸多弊端:如“君在法上”使他的法治主张注定只能成为人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非道德主义及高度的君主专制思想,使其治国思想体系中君权与民权处于极端对立状态;急于想救国图强的抱负使他的政治学说看起来太过激进等等,但我们似乎不应该以现在的眼光去评判几千年前的政治思想。
作为一部关于帝王统治的教科书,《韩非子》无疑对秦的统一以及其后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韩非所说的“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既是一个封建大帝国维护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局面所必须的,又是中国历史上一切封建大帝国实施统治的真实写照,所以韩非被称为“中国倡导专制独裁政体第一人”,可谓当之无愧。而就先秦历史背景言,则为法家思想之最高发展。其地位之重要,诚不容否定也。”
虽然《韩非子》中赤裸裸地表现了人性恶的一面,里面充斥着争权夺利的“战争”,想要致人于死地的政治阴谋,让人读来感到“阴冷”,但我们并不能就此否定其在中国历史中的重要作用。韩非的一整套帝王政治学,毕竟顺应了由群雄割据向大一统君主专制集权发展的历史潮流,促进了历史划时代的转变。他的这种治国之术无声无息地化人了长达两千年的君主专制体系中,对整个封建社会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第2篇:韩非子读后感
《韩非子》观后感
韩非子其人,战国著名思想家,法家学派集大成者。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提倡用严刑峻法来统治国家,用详实的法律来规范百姓的生活,但法律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韩非曾说过,严刑峻法是看上去很危险的东西,就像熊熊燃烧的大火,走近的人就会被烧伤,它是如此的危险,以至于没有人敢接近它,所以没有人会被它烧伤。由此可见,法家只是想通过法律来告诉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做了该做的事有利,做了不该做的事有害,从而使人民养成守法的习惯,人们在做事之前潜意识中会判断这件事是否合法,这样天下就没有几个人会去犯法,从而天下大治。
他生活的战国末年七雄争霸,韩国国力弱小,饱受强国欺凌,但韩王仍不思进取,任用奸邪小人,使国家更加衰败,身为王室宗亲的韩非子在自己的国家里郁郁不得志,满腹经纶却无可用之处,反观天下,唯有秦国朝气蓬勃,大有一统天下的趋势,秦王嬴政励精图治,秦国国力蒸蒸日上,丞相李斯也是法家成员,如果自己也去秦国应该可以一展抱负,于是,他来到了秦国。就自然山川而言,地理书上说:离河流之源的水系越远越清澈。因为水流千里,许多泥沙都沉积到河床里,留下的水便清澈起来,自然河流是这样,但人类文化现象却不然。一种文化现象的诞生,最初总是很单纯、明澈,但随着历史岁月的沧桑巨变,到后来,再单纯的现象也会复杂模糊起来闲读先秦史书《韩非子》,对“滥竽充数”一事,总有疑惑,思来想去觉得有点感触便信笔写下,权当一家之言吧。
齐宣王是一个音乐爱好者,尤其喜爱管弦乐,象笙、竽、角、筝、琴等。据史载,每逢听起这些器乐曲,他几达废寝忘食之境。宣王喜爱音乐与别人不同,他专爱听规模比较大的集体乐,觉得这样才有阵势、才美、才符合自己的身份。属下们倘若安排了一人演奏、他常常“逐之户外而鞭之”。因之,臣子们常常为他组织庞大的乐队为之助兴。一次大臣们给他们安排了一个足足三百人的乐队。演奏时,那阵势、那声音、那旋律,“震五岳之灵,摇九州之气”,“王闻之,乐而忘归,进食于坛前”。由此可知,齐宣王之喜爱音乐达到何等痴迷程度。就在这个大乐队中,有这样一个人,其姿势,其情态,其仪容,引得宣王目不流彩,调息静坐。他吹竽,微微的嘴唇如两片柳叶随风抖动;长长的手指如五月的水葱,嫩白美丽;双眸似合非合,仿佛进入一种沉迷的仙境。仔细观赏,他象吹,又不象吹;不象吹,又却实实在在是在吹。他的一举一动,一音一调,一招一式,都招来宣王的连连喝彩。在十几年的宫廷音乐生涯中,宣王爱之甚深,常常招之门下,与其谈论竽之技巧,并授之以“乐师”之美称。然而,时隔不久,这位酷爱音乐的国王死了,这位“乐师”的艺术环境竟发生了难以想象的变故。有谁知,就是这样一种变故,给他的艺术人生蒙上了许多不白之冤。
面对人生的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对这位“乐师”来说,也许他深谙这样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人的生存,不管你怎样伟大,都不可能在任何一种环境中,任何一种条件下完全体现自身的价值。只有正确地估价现实,估价自我,方可找到理想的生存归宿,这是一个人发展的基本准则。也许正是因为认识并掌握了这一人生要则,才使这位“乐师”在日后的人生之路上,很明智地为自己找到了一条退身进取之路。
齐宣王死后,齐泯王成了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在对音乐的兴趣上,父子俩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对“竽”乐酷爱至极,其不同之处在于,父子俩一个爱好合奏,另一个喜欢独奏。尽管所需的“乐师”人数也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但人们都清楚,这是一次地地道道的、前所未有的宫廷音乐生活的改革。从泯王的“改
革”看,这固然是帝王的一种情绪使然,但从目的性上说,无非有两条:其一是,或许是他试图想通过“独奏”来检验每个“乐师”的音乐技能,进而为以后欣赏音乐寻找上乘演奏家;其二是,或许他想以此为手段,为那些不再对当宫廷乐师感兴趣者,提供一个选择“好单位”的机会。不管泯王抱着一种怎样的目的,事实已经清楚地告诉每位“乐师”,从此宫廷音乐生活就要改革了,“乐师”们哪个有门路,赶紧找一找,否则,休怪我把你们赶到没钱没势的单位去。面对这种现实,我想当时的音乐家们肯定都在思索着自己的前途。因为这不单纯是一次简单的“工作调动”,更重要的是一次心灵的征战。征战有喜也有忧,所谓喜,是说有的人通过关系,张三李四找一找,从此就可能走上一条腾达之路;所谓忧,是说那些只会吹竽,没有门路的人,这下可能连一般单位也难以找到。正是在这喜与忧的改革氛围中,那位倍受宣王宠爱的“乐师”南郭毅然绝然地退出了泯王的大乐队,走出宫廷,当了文化“个体户”,去寻求自身的艺术归宿(以往人们都说这位“乐师”是假的,他是混到宣王乐队里去的。其实这种说法并不正确。要知道,在封建等级制相当森严的齐宣王时代,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要混入国王跟前,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如果从泯王的改革目的性看,我认为,这位“乐师”的举动是伟大而明智的。他深知自己的爱好、情趣和动机值此都不一定再象以前那样与统治者的口味相吻合了,留下来一定再能发挥自己的长处。相反,还可能各方面都要受到限制,于是他选择了“走”。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位“乐师”确实为泯王的音乐生活改革率先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的明智之处在于:他能够正确估计驾驭自己,具有一种豁达、实在、磊落的高贵品格;他能够在关键的时刻辨清是非,把握大局;能够找准自己的位置。我认为,他的这种作法是对泯王实施改革措施的最大支持。试想,这位“乐师”倘若在泯王改革时硬着头皮不走,或搬出宣王对他的宠爱,或采
取贿赂等别的手段来争得泯王的爱心,或许也不失为一种保全自己的良方,况且以前的基础还不错,但他并没有这样。在求实与弄虚、理解与怨愤的生活焦点上,他坚定地选择了前者,这不能不说是这位“乐师”的可贵之处。
然而,千百年来,不知为什么,人们却将这一事件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阴云,进而用它来不断地讽刺、鞭笞那些没有真才实学、浑水摸鱼、装腔作势的无知之徒,并劝谕人们无论办什么事情都应实事求是,万不能象这位“乐师”那样不会装会,投其所好。并说,这就是出自《韩非子》一书中“滥竽充数”一词的本身含义。其实,《韩非子》在记载这件事时,并未绝对地用“滥竽”来指责南郭先生为“充数”,而是从艺术的角度来向人们讲述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问题,由于年代久远,加之后人的添油加醋,其真实意图显得很模糊。后人在成语词典上标明的所谓“滥竽充数”,只不过是一些人的鹦鹉学舌罢了。因为《韩非子》描述的是一个故事,而故事毕竟有别于历史。故事做为艺术范畴,它是一种动态的表现,年代愈久远其可信度愈低,直至失去本来面目。而历史,则是一种真实,尽管它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但它属于一种实体文化,与艺术文化截然不同。假如我们把《韩非子》看成是一种历史事实,那么这位南郭乐师,无论如何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赞赏,因为他毕竟不明不白地离开了泯王的乐队,说他是“滥竽”是应当的。但《韩非子》并不是历史,它是故事,是一种艺术表现。既然是一种艺术表现,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有谁知它溶进了多少主观的恩恩怨怨呢!近读这部典籍,细细品来,我觉得它所记载的一系列人物、事件,都融铸着作者及后人整理此书时浓重的个人情感。本书将历史的点点滴滴都揉进每个故事中,其目的并不是在向人们宣讲历史,而是向后人阐述一种思想观念,借助于这种思想观念达到丰富历史、深化历史的目的。作者在这里塑造的南郭乐师,做为一种艺术形象,有其特定时代的内涵,我们不能单纯地象读成语那样去理解其价值。
大凡读过《韩非子》的人都清楚,作者在描述这个故事时,重在写变革时期南郭乐师的行为变化,先写他的随和,继写他的出离,由随和到出离是经过了一次较大的变革。作者写到出离,其实并未再写什么。为什么没再写?我觉得作者对南郭乐师有肯定的一面、赞赏的一面。所谓肯定和赞赏,是指这个南郭乐师在泯王的宫廷音乐生活改革时,他真的响应国王的号召走了,他很明智,也很豁达。泯王刚改革他就离开了这里,没有再借助别的力量为自己寻找留下的机会,而是去寻找别的一种出路,这表明这位南郭乐师的光明与坦荡。做为一名曾经辉煌过的“乐师”,作者对他的行为倾注着复杂的思想情感。
第3篇:韩非子读后感
《韩非子》读后感
高三暑假,读了《韩非子》,着实是有趣味。
就记得别人说:春秋战国,那是一个烽火四起,战祸连年的年代,更是一个英雄辈出,百家争鸣的光辉时期。就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韩非子并没有因自身的生理缺陷以及无孔子周游列国劝说的丰功伟绩而被人们所抛弃忘记,恰恰相反,韩非子以其依法治国的思想主张和《韩非子》一书使法家在诸子百家中稳占一席之地,更被历史所铭记。那么,《韩非子》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它的主要精髓又是什么,以及它对现实又有什么意义呢?
韩非子,战国末韩国人,法家学派的创始人,中国古代古代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相传韩非子“为人口吃,不善言谈”,但他却笔撰著文,著述观点鲜明,文章洋洋洒洒,感情激起,笔锋犀利,而《韩非子》这部鸿篇巨著绝大部分出自韩非子笔下。《韩非子》共5,分为20卷,约10万字,为法家集大成之作。纵观全书,构思精巧,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语言幽默。书中重点宣扬了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同时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给人以智慧的启迪。
粗略浏览《韩非子》一书,就其所表达的思想主张而言,给我最的印象感触莫过于用人、赏罚这两个方面。一、用人
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治国之臣,效功于国以履位,见能于官而受职,尽力于权衡以任事。——《韩非子.用人》
在《韩非子》中,韩非子认为用人不避亲仇,能者居之。
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国度,用人不避亲仇,能者居之这个思想永远不能真正被贯彻落实的,即使是接受过西化教育的华侨华人也不是百分百做到,例如黄安电脑公司的失败就是典型的例子。现实中,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在大学里,大学生为进入团委工作,为入党而争破了头颅而无所不用其极,但如愿以偿后,又有多少是真心想并且有能力为广大学生和人民服务呢?猜其初衷,绝大部分人无非是为拉关系、捞资本罢了。而让大量无能自私之人高居要职无疑就是庸医司人命,俗子议文章,其结果不然而喻。同时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出现中国老百姓“仇富”的现象,广大老百姓其实并非因为贫穷而对有财有势者眼红,而是许多有财有势者的“财”和“势”并非通过合法劳动取得,而是来源不明甚至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简单一想,广大老百姓兢兢业业,遵纪守法地辛勤打拼数十年甚至一辈子才能过上小康或温饱的生活,而少数人却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了,并且生活条件往往是更加优越。那么,岂有不仇富之理?总之,我认为能者居之,多劳多得就是用人的一个基本原则,同时在和平年代所需要的人才更应是以德为重、德才兼备,否则只会徒添高知识犯罪分子。二、赏罚
赏贤罚暴,举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韩非子.初见秦》 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韩非子.饰邪》
在《韩非子》中,韩非子认为君主必须要善用“赏罚”这把双仞合剑来治理臣民,并且要赏罚有度。
无论是小到一家企业还是大到治国的层面都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赏罚制度,这样才可以让人令行禁止,同时激发人的创造力和活力。在现实生活中,对功过之人赏罚什么是件很容易做到的,难的是如何判别确定谁是该受罚或受赏之人。人往往容易被事物的现象所迷惑而把握不了其本质甚至本末倒置,从而导致该赏的人被罚了,而该罚的人却受赏。有这么一个小故事能说明了上述问题:东河乡和西河乡的乡长是同学,他们都预计到夏天要发大水。东河乡的乡长每天组织群众修筑抗水工程,西河乡的乡长整天在打麻将和出入歌厅,根本就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眼里。夏天到了,洪水爆发了,东河乡毫发未损,百姓安然无恙;西河乡损失惨重,百姓人心惶惶,乡长积极组织大家抗洪救灾,表现那是相当英勇。另外,因为受灾严重,上面拨款,全国捐款,西河乡乡长私人的腰包里多了100万之多;再最后,市里面要提拔县长,因西河乡乡长抗洪救灾表现好而提拔为县长,东河乡的乡长依然是一届不起眼的乡长,群众自掏腰包进行着自力更生的生活。除了上述问题,人们更多的纠结于该如何处置赏罚同存的人,我的态度是:量功抵过,赏罚分明。对于赏罚共存的人,我们不应该因其功而忘其过,更不可以因其过而抹其功,适当的做法是功过相抵,功赏过罚。例如在前不久发生的王家岭矿难中,其负责人在救援过程中发挥了相当重要正面的作用,该赏,但却不能因此忘记TA同时是今次矿难中该罚之人!我认为其功不抵过,应该对TA作减刑的处罚。最后赏罚要有度,否则会让赏罚机制失去作用。
第4篇:《韩非子》读后感(优秀)
《韩非子》读后感
2010年09月08日 17:44:25 浙江文明网
来源: 浙江文明网
作者: 胡珊
编辑: 毛昌伟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社会秩序失衡,人心秩序也失去依托。在战乱纷争的时代,诸子百家纷纷著书立说,奔走于各国之间,推行自己的理想。韩非子,作为韩国诸公子之一,看到韩国在战争中屡次败北,面临被秦亡国的危险,多次上书韩王变法图强,但均未被采纳,因而只有退而著书述志。在《韩非子》中,他作《孤愤》、《说难》等五十五篇,洋洋洒洒十万余言,表明了他依法治国,重视耕战的主张,阐述了变法的重要性和其治国理论。阅读《韩非子》一书,给我最主观的感受是其中的“阴冷”。似乎朝野中的一切都是针锋相对,不争个你死我活决不罢休:先看君主,虽然手握大权,身居高位,可因为担心身边的人谋权篡位,只得把自己的一切好恶都深藏起来,终日戴着“面具”示人,惶惶不得安宁。这样的君主看似风光无限,可实则怎一个“累”字了得。再论人臣,似乎都是乱臣贼子,心怀鬼胎,对权力地位虎视眈眈,处心积虑想钻君主的空子以图私利。人臣之间自然更加“玄妙”,充斥着政治阴谋、离间术,人人自危,仿佛一不小心就会遭奸人陷害,蒙冤而死。这些阅读文本后直接的感受,与韩非子把其政治学理论建立在“人性好利论”前提上关系甚密。韩非曾说:“人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上掌好以驭民力,事实不宜失矣。”(《韩非子.制分》)虽然师承荀子,但在“人性恶”上,韩非子的观点明显更进老师一筹。“荀子谓人之性恶而可以为善”,而韩非子“认定人之性恶而无为善之可能”在他看来,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不仅在君臣间是一种赤裸裸的利害交易关系,即使在父子、夫妻间也存在着算计之心,利益之虑。如他说:“父母之于子女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故父母之于子女也,犹用计算之心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
(《韩非子.大体》)。既然连父子这样的至亲也不可信,一般人之间的仁义忠信就更不足以恃了。既然认为人际关系是如此险恶,那么自古以来在宗法制中温情脉脉的人伦情感“假像”自然不攻自破,儒家所推崇的君臣间有如父子般的道德希望也断然无立足之地。此外,韩非子认为在利益驱动下,一切道德说教和道德修养都会变得苍白无力,“陈轻货于幽隐,虽曾,史可疑也”。(《韩非子.六反》)既然认定人性如此,那么如果还在政治中坚持道德原则,岂不是缘木求鱼?
于是韩非子适时地提出一套以“尊君”为主旨,以势(严刑峻法形成的高压)为体,以法(普遍主义的赏罚规定)术(通过分权制衡驾驭群臣的权术)为用的专制理论,也都在情理之中了。
作为一部关于帝王统治的教科书,《韩非子》无疑对秦的统一以及其后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韩非所说的“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既是一个封建大帝国维护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局面所必须的,又是中国历史上一切封建
大帝国实施统治的真实写照,所以韩非被称为“中国倡导专制独裁政体第一人”,可谓当之无愧。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他将商鞍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三大法家学派融会贯通为一体,希望达到上能明主之法,下能铲除奸臣,从而致主尊国安的目的。当然,由于时代的原因,他的政治学说中还存在诸多弊端:如“君在法上”使他的法治主张注定只能成为人治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非道德主义及高度的君主专制思想,使其治国思想体系中君权与民权处于极端对立状态;急于想救国图强的抱负使他的政治学说看起来太过激进等等,但我们似乎不应该以现在的眼光去评判几千年前的政治思想。就如萧公权先生所说:“韩子之学就近代法治思想言,不免为‘祖型再现’之退化,而就先秦历史背景言,则为法家思想之最高发展。其地位之重要,诚不容否定也。”虽然《韩非子》中赤裸裸地表现了人性恶的一面,里面充斥着争权夺利的“战争”,想要致人于死地的政治阴谋,让人读来感到“阴冷”,但我们并不能就此否定其在中国历史中的重要作用。韩非的一整套帝王政治学,毕竟顺应了由群雄割据向大一统君主专制集权发展的历史潮流,促进了历史划时代的转变。他的这种治国之术无声无息地化人了长达两千年的君主专制体系中,对整个封建社会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第5篇:韩非子
韩非子的思想与现代管理学
——《韩非子》读书笔记
思政专业09级2班
张悦辞 10082120219
[摘 要] 韩非子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构建了以性恶论为基点,以法治思想教君主以法、术、势为核心维护君王地位的巩固和权势的独尊的法家的思想体系。虽然这是封建社会中的御民之术,但在这其中包含了形形色色的管理学知识:他不仅是理论家还是实践家,在提出了明确的管理目标的同时,他还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和思路,使其具有实践意义。此外,韩非子的一系列寓言、格言,以及独到的思维方式,也都能够对现代管理学和不论是组织、企业抑或、公共部门乃至国家的管理十分有启发作用。本文试图从管理学的角度分享分析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并研究它对现代管理学的启示。
关键词;韩非子/现代管理学/性恶论/管理活动/法制
韩非子继承和发展了先秦各位法家思想家,如申不害、慎到、商鞅等人的思想,还融汇了儒家、道家、墨家等学派的一些理念。虽然他的贵族经历局限了他不能与孔孟等人有一样的对下等阶级的人的同情心,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充满了作为管理者的实用主义的现实情结。而历史和现实的两方面的结合,才使得韩非子的思想具有了强大的穿透力,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而其间内容对现代管理学十分契合,且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我试图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韩非子的思想。
一、管理中必须有明确的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是管理的目的,明确管理目标是管理成功的必要条件。只有管理者明确了正确的管理目标,才能有组织有目的有效率地进行管理活动。
韩非子在其著作中提出了两方面的管理目标——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还提出了每个目标下的直接目标和终极目标,无疑是管理理念的有效运用。在我们的管理中,不能只有一个大目标,这是没有现实意义的,在实践中必须要将其明确为几个方面的小目标。比如在企业管理中我们就会把公司的的终极目标——盈利分解为市场部、销售部、技术部、营业部等多个部门的目标。一次来确保其落到实处。而仅有横向的分解还不够,还要纵向分解。同样在企业中,我们还会将公司发展的专辑目标分为现阶段盈利增加多少,企业规模,时间段内的发展规划等等。而在公共部门乃至国家的管理中更需要精心规划终极目标和每一个时间段的阶段目标,一经每个目标下的横向目标,比如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横向分化的目标就是每个五年、十年的目标,纵向分化就是比如经济目标,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社会发展的目标。而管理目标横向纵向的分解有利于实现管理目标。
1.政治目标
韩非子设想和倡导的政治管理目标可以分为远近两个层次。他提出的较直接的目标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扬权》)。就是说,管理良好的政府的常态表现,就是由地方各级政府及官员处理日常事务,而中央政府,或者说最高统治者来把握住原则和基本要求。
有智慧的最高管理者,只要掌控好权力,监督确保下级各部门围绕基本原则与要求开展工作,而不必事必躬亲,即“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上级把握原则,下级处理事
务,一切都可井然有序,这样的管理当然是良好的管理,是管理者应当追求的直接目标。
当然仅仅做到这些还是不够的。从长远的角度来讲,最高管理者不仅应当使管理规范有序,而且还要使管理良好的状态深入、细致、持久,最大限度地获得内外两方面的广泛认可和称颂,树立示范性的模式,以引导和教育天下的管理者,让他们从中体会、学习并且追求良好的管理。即,把通过法制建立“超五帝,侔三王”的伟业(五蠹)作为其终极目标。
2.经济目标
法家是现实主义者,从商鞅开始,就一直以“富国”为其直接的经济管理目标。富国有两个含义:其一,农业生产的水平和成果都比较高,即“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商君书·去强)。其二,家不积粟,即财富由国家统一支配。
韩非子继承了商鞅的思想,他认为,富足和事功的标准是“举事有道,计其入多,其出少者,可为也”(南面)。“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谓功。”(五蠹)在此基础上,他不仅明确倡言富国说,而且坚决反对富民,将人民视为低贱的工具,当然是他所处时代的局限性造成的。但这种将宏观目标具体为微观目标确实十分有利于管理活动的可操作性和管理活动的检验和总结。
二、韩非子将管理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点上,提出了以法术势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方法。其意义主要有两点:
(一)、韩非子作为法家代表,同许多法家思想家一样也主张“人性恶”。他不仅系统地阐述了性恶论,而且明确地把它同管理活动相联系,提出它是一切管理手段和思路的依据。韩非子认为,人性在本质上都是自私自利的,因此他主张人间的一切社会关系,归根到底都是利益关系,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这也是他功利主义的证明:
1、他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利害关系,充斥着算计之心。“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于父母之怀妊,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其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母之泽乎!”(六反)
2、他看来,君臣关系更是利益关系,其功利性质是最为典型的:“彼民之所以为我用者,非以吾爱之为我用者也,以吾势之为我用者也。”(《外储说右下》)“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难一)
君臣关系不仅是纯粹的利害交换关系,而且其中的利害大于其他利害,因此,君臣之间时刻都在计算对方“, 上下一日百战”“, 臣所以不弑其君者,党与不足也”(扬权)。君臣间毫无感情、道义而言。因此,统治者不应当相信儒家所倡导的“任”、“义”一类超功利的说教,而应当利用人的自利之心,掌握并运用“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外储说右下)的方法。
3、既然父子之亲都可以被置换为利害关系,那么一切社会关系就是一种纯粹的利害关系。韩非子列举了若干有代表性的社会关系,通过揭示其中的功利性质,进而认定一切社会关系,本质上均是利害关系。他说:“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备内)表面上,王良勾践,医生舆人,都是一副与人为善、,但实质上,他们和欲人死亡的卖棺人一样,其心理和行为,都是利益驱使之使然,没有什么善恶之分。
(二)、管理中不仅要理性管理,还应重视人的主体性和内在需求。
就像美国管理心理学家道格拉斯·麦格雷所主张的,“在每一个管理决策或管理措施背后,都必有某些关于人性本质及人性行为的假设”。无独有偶,当代企业家也普遍开始认为应该从人的基本欲望出发,对组织成员加以外在的控制,从而实现既定的目标。
人的欲望是构成人性的基本结构,是人生历程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所以人性才应该成为管理的真正出发点。实践也证明,在奉行科学理性精神的早期西方管理模式中,其缺陷
就在于忽略了人的主体性与内在需求。管理的主体,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是人,而只有重视人的主体性和其内在需求才真正有利于管理活动的进行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而韩非子的管理思想恰恰是以人性论为基础的,因此也是一种意义上的管理哲学。
三、管理者要针对管理对象,建立自己的管理理念体系,找出高效的管理方法。
韩非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所有人的心中,在一切社会关系中,只有利益。因此,管理者的一切思路、选择和技巧策略,全都要立足于利害关系视野下的人性论上,这样的管理才会是真正有效的。
正如《制分》篇所说:“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和《内储说上七术》说的:臣下“犹兽鹿也,唯荐草而就。还由此得出了结论——统治者或者说是管理者“蓄”、“牧”人民,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赏罚。
应该承认,赏罚二字确实抓住了人们为求生存而普遍存在的趋利避害心理。这也是十分有现实意义的。在管理过程中,势必会有各种不同的人,作为管理者则必须发现他们的共同点并以此奠定自己宏观的管理基础,而针对个人的不同特点来进行微观管理。
韩非提出:“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他称赏罚为“二柄”。他说:“明主其所导致其臣者,二柄而已也。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 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也。”(二柄)应当说,这是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思想最早的系统表述。君主用刑德指挥群臣,群臣又用刑德指挥自己的下级,层层管理,直至普通百姓,则自君主而下,莫不畏诛罚而利庆赏,自觉把行动统一到法令的基础上,于是,管理便得到了完全的贯彻,组织活动得以有序进行,进而可以达到管理的目标。
但他虽然指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无疑过分夸大了人的趋利性,忽视了社会中的善和人性的善。而且,赏罚对于管理的作用固然很大,但是现代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的改变以及各种因素的影响,管理中有更多需要注意的,比如组织文化、团队合作、组织纪律和人性化管理等等,而不能仅仅以利益、赏罚来管理团队、企业、更不用说是现代国家。
四、关于韩非子的用人观
总的来说,韩非子的思想体系对组织如何培养人才、挽留人才涉及不多。主要探讨的是管理者应该如何选拔人才、使用人才、考核人才等,其中的“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等观点是管理学中人力资源管理的的经典,也是现代许多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所在。而且充分体现与其法治思想中。
1、主张通过制度选拔人才。
从法治、术治、势治三者兼用的原则出发为君主知人提供了许多方法,可以总结为:听其言,观其行。“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有度》)要论之于任,试之于事,还要课之于功,就是选择人才时,要先对其办事能力测试,然后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试用,最后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而法制的标准和原则在选拔人才的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依法择人,依法试用,依法考核。
2、提出了许多选拔人才的基准,许多以法律形式出现,并提出应严格执行。
在实际工作中,韩非子十分重视下属特长的发挥,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他说:“人臣失所长而奉难给,则伏怨结用。”(《用人》)他还主张“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反对任人唯亲也使得有才能的人不被束缚,是十分有远见的。直至当今,许多家族企业仍会因任人唯亲而濒临绝境,也显示了他的历史眼光。同时他强调人才的德才兼备,有才无德或有德无才的人均不能任用。
3、他提出了对被管理者严格的考核标准。
提出了“循名而责实,因任而授官”作为君主考核提拔官员的两大基本原则,认为循名责实可以促使臣民尽心竭力的把本职工作做好。同时,韩非子在任命主要官员的问题上,还强调一职一官的原则。他说:“欲治其外,官置一人。”(《扬权》)认为 “官有一人,„„ 则万物皆尽”,(《主道》)如果一个职位只配置一名官员,那么就很容易对官员的功过进行考查。
建立考核标准和制度对于管理活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直到现在,这都是检查管理目标是否完成,评判的标准,也是其保证。
4、对于管理者本身出他还提出了一定要求。
他认为管理者应该具有重视基层工作经验。韩非子主张高级官吏应多到基层去锻炼,认为“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乎卒伍”。(《显学》)他指出:“夫无毛伯之试,州部之关,岂明主之备哉。”(《问田》)
他认为经过基层工作锻炼的人往往能更实际、更理性地看待与解决问题,更能避免问题处理过程中的理想化、空洞化,处理问题的手段也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他反对将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提拔为管理者,认为这样用人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主张“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这在当今也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如现在公务员要有两到三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这十分有助于管理者了解基层情况,以便实施有效管理。
此外,他还强调管理者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管理工作专业化是管理工作科学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组织建设、反正的必然要求。管理者的专业化素养不仅有利于管理者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还能防止“外行领导内行”,避免因不懂或排斥具体业务要求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促进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韩非子的思想中有许多精华之处,直到现在还有其积极意义。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其间有许多糟粕。比如君主靠“术”来蒙蔽臣下,保持其神秘性以产生“势”来威吓被统治者,这是不利于真正的管理的;再者,性恶论对于人性的真善美的全盘否定;再如,注重人才的选拔,却极少注重对于人才的培养,这无疑不符合人类进步以顺应时代发展的主旋律;还有过于强调功利而忽视道德的作用;再有,纯粹站在统治者或者说管理者的角度为其牟利,而不可能涉及现代社会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平等、自由、民主的管理。
总而言之,我们对于韩非子的思想,及其中的管理思想,乃至各种历史文化遗产,都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不断地进步、发展。
第6篇:韩非子
韩非子
郑沛东【16122052】
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华夏族,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市)人,战国末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非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
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韩非是韩王之子,荀子的学生,李斯的同学。著有《韩非子》一书,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意”。说明韩非思想源于道家,但以老子的朴素的唯物主义道论与辩证法为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人南面之术”寻求哲学基础,而且开拓了道家的形下之道。在《韩非子》一书中,无论是《解老》、《喻老》,还是《主道》、《扬权》、《外储说右下》、《八经·主道》、《南面》等,所阐述的都是“道可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本道》)。韩非以“法、术、势”皆源自对道家的政治解释,使道家的“无为”内涵从形而上滑落到形而下,关注政治与人生。韩非在《解老》、《喻老》、《主道》、《扬权》诸篇中,都吸取了道家的思想。韩非思想的根源来自于老子。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法治思想,适应战国末期治理乱世的历史环境,对秦王朝统一中国功不可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提出的治国方略,韩非的法治思想是在战国末期礼制遭到严重破坏的形势下形成的治国思想。"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改造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现实的针对性指导意义。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有很强的借鉴意义。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第7篇:韩非子
韩非子言句
1、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2、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
3、目失镜,则无以正鬚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
4、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
5、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
6、悬衡而知平,没规而知圆
7、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
8、欲成方面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而万物莫不有规矩,议言之士,计会规矩也
9、宰相之耳,待天下之心识而后能发
10、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11、华而不实,虚而无用。
12、欲速则不达。
13、不吹毛而求小疵。
14、胜而不骄,败而不怨。
15、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快,苦则求乐,辱则求荣,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16、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17、欲成其事,先败其事。
18、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19、巧诈不如拙诚,惟诚可得人心。
20、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21、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22、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23、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
24、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
25、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
26、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27、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28、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
29、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
30、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
31、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
32、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
33、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
34、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35、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36、探其怀,夺之威。主上用之,若电若雷。
37、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38、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39、爱臣太亲,必危主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
40、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右丈者,可亡也。
41、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
42、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名人名言
43、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
44、涵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45、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
46、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
47、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
48、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
49、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
50、自胜谓之强。
51、自见之谓明。
52、是以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故曰:自胜之谓强。
53、一手独拍,虽疾无声。
54、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
55、举世有道,计入有计出。
56、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
57、君无见其所欲。
58、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59、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邀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
60、时有满虚,事有利害,物有生死。
61、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62、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
63、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64、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65、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
66、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
67、虚静无事,以暗见疵。
68、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
69、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70、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
71、众人助之以力,近者结之以成,远者欲之以名,尊者载之以势。
72、君人者释其刑徳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 7
3、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
74、倒言反事以尝所疑。
75、不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见示,故有大功。
76、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
77、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78、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79、爱臣太亲,必威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
80、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
81、佯爱人,不得复憎也;佯憎人,不得复爱也。
82、树橘柚者,食之则甘,嗅之则香;树枳棘者,成而刺人。故君子慎所树。
83、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
84、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
85、一手独拍,虽疾无声。
86、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8
7、圣人之道,去智去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
88、巧为輗,拙为鸢。
89、荡而失水,蝼蚁得意焉。
90、事有举之而有败,而贤其毋举之者。
91、恬淡有趋舍之义,平安知祸福之计。 9
2、太山不立好恶,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
93、夫物者有所宜,才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
94、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人多溺。
95、故势不便,非所以逞能也。
96、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9
7、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
98、私行胜,则少公功。
99、诱道争远,非先则后也,而先后心皆在于臣,上何以调于马?
100、且夫物众而智寡,寡不胜众,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因物以治物。
1、去甚去泰,身乃无害。 10
2、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治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千仞之溪(xi1),材非长也,位高也。
3、故视强,则目不明;听甚,则耳不聪;思虑过度,则智识乱。
4、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
5、因可势,求易道。
6、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
7、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
第8篇:浅析韩非子
百家争鸣之韩非子
——浅析韩非子法治思想
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前475-前221)著名的哲学家、法家学说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治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
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说:“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信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韩非子对“父母官”的仁义施政很不乐观,他估计中间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可以信任,其它十分之九都是骗子、盗贼和无赖,所以,让这些人执政,不可能出现廉洁的政府,社会会乱套,百姓会遭殃。当然,那时候还没有现代意义的“人生而平等”的民权思想,孔子所谓爱民、亲民也不过是迎合最高统治者的御民需要,而不是主张,国家属于人民,即“民有”,何况,中国的老百姓向来是不关心政治的。韩非子的高明之处在于,提出了建立廉洁政府的行之有效的手段,是以“术”,也就是今天所谓的法律来约束官员,监督官员,而不是假定他们是圣人,便委任他们以治理国家的权利。
针对儒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特权思想和社会规范,韩非子提出鲜明的人权平等、法律至上的主张,他说:“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能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所设想的法律,人不论贵贱、贤愚都要一概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试想靠一套机械性的法律体系来维系政府的廉洁和行政效率。难能可贵的是 他在自己的思想体系里又加入了道家的成分,“明君无为于上”,最高统治者有了法律这部机器,什么事情都不要去问了,这跟在英国试行成功的君主立宪政体是惊人的相似的。
事实是,中国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个人治的国家,百姓管理国家的权利被所谓“仁义”君子所操纵,当然他们也并没有意识到参与国家管理应该是自己的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可悲的是,这些代替人民行使权利的官员,据韩非子乐观的估计,有十分之一的是好官就不错了,于是,出现“圣人在,则大盗不止”的局面,当权者享有特权可以为所欲为,百姓便只有被欺压和忍耐的份,很少有最基本的民权思想。今天,提倡“以法之国”,然而前提是,人民享有最基本的人权平等和自由。当警车开道,大小车辆威风凛凛穿行在大街上,百姓被驱逐在道路之外的时候,还谈什么以法治国。就如林语堂先生所说:“中国今天所需要的并不是对政治家们进行道德教化(就像进行先进性教育之类的),而是给他们多准备一些监狱(现在好多是政党内的纪律处分,或者罢免)。中国现在所需要的既不是仁慈,也不是正直或荣誉,而是简单的法律处治,或者说是将那些既不仁慈,也不正直,唯一能使官员们保持廉洁的办法是威胁说一旦劣迹被揭露就要处以死刑。韩非子最基本最伟大的主张是建立以法治国的廉洁政府,对官员最有效的约束监督方式就是法律,法律如绳,不仅对民,更对官。
韩非子法治思想的现实意义被秦始皇所欣赏,并为秦统一中国,建立中央集权所奉行的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在今天也有它一定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其“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目前,我国正处在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变革时期,原来单纯靠行政手段调节社会各个领域的方法已经不适用,需要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作为主要的调节手段。因此,国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韩非子“以法为本”的主张得到现实的实践,成为当代的主流思想。韩非子还强调“以法为教”,也使我们更加懂得,除了制定法律以外,还必须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民众知晓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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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