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一年来,我坚持坚持以理论武装统领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第十届全会部署,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统筹推进“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整治、困境儿童监护问题专项整治、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民政财务收支专项整治”等民政领域七大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现将个人2022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武装,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以来,本人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自学及党组会议、总支会议、机关支部会议等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七一”重要讲话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党章》等,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二、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举措,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区委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我结合民政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圆满完成了民政领域深化改革工作任务,有效推动了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一是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全面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100%安排入住供养服务机构。100%乡镇(街道)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依托省核对系统实行“异地申请,全省通办”,困难群众可就近向任一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社会救助申请。依托“粤省事”政务微信小程序上线社会救助在线申请服务,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指尖办理”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二是全面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全面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牵头的曲仁和田螺冲办事处优化整合。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意识形态是系统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政治制度和文化模式的思想体系。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一种有目的的思想工作,主要通过引导思想观念、凝聚政治认同、推动文化传承等,以建构具有思想吸引力和政治凝聚力的、系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人在工作丰富和发展先进的理论,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带领干部职工的思想与时俱进,通过多种渠道学习与更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持续强化对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的管理工作,对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及时进行预判,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今年参加单位组织参观学习省委旧址和市博物馆,开展红色教育;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廉洁自律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保持战略定力、耐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风廉政教育文件等,进一步增强了自身廉洁自律意识。不存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情况;没有参与赌博情况;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过高消费活动;没有经商及在企业兼职的情况。
五、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的工作中去,坚持服从命令,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执行从严治党相关纪律规定,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一是压实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加强教育。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有关民政工作的部署精神和任务要求。规范党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针对性加强教育引导。三是严格监督。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四是健全机制。盯紧重点关键岗位、领域和环节,紧盯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认真梳理制度流程,修改完善,强化约束。五是以上率下。把“做好自己”作为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第一步,做对党忠诚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履职担当的表率,用实际行动给全局民政干部做示范、树榜样,凝聚起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的强大力量。
六、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
我结合《公务员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一是本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全局制度汇编,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会参加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注重对照党纪、国法检查,若与党纪、国法冲突,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和建议,涉及到相关法律决策会联系局法律顾问给予指导,如相关起诉和应诉工作在起草法律文书后多次与法律顾问研究修改,并提交党组会议进行了集体决策,给予法律、规章政策指导,确保相关工作得以依法、依规进行。二是推进公开,不断提高“阳光民政”质量和水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将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职能、办事程序、各类资金发放情况、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让阳光民政温暖每一名服务对象,让民政全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根据省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确保了整改事项如期整改到位。
八、配合做好平安创建工作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我带领各业务股室切实做好民政领域的平安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民政领域平安建设各项任务。一是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的规范管理。扩大“分类施保、分类管理”的范围,坚持低保条件,严格审批程序,重点整治低保领域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少数人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做好低保边缘户、生活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工作,落实应救尽救。二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切实做好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加大街头主动救助力度,迅速开展集中救助行动,深入开展关怀救助、亲情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稳定。三是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以及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工作,通过微信、下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