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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作者:danielito时间:2023-06-06 下载本文

2022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投资一部 **

2022年,我继续深入贯彻公司战略规划,坚定落实公司年度工作会和战略研讨会部署安排的重点内容,主动扩展市场营销渠道,全力做好老挝电力市场研究和电力消纳工作,稳步推动水电和新能源项目开发,较好地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我成功通过集团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个人知识和理论架构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现将我2022年的主要工作内容及2023年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加强学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思想方面,积极参加公司党委和第三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领会二十大核心思想和精神主旨,更加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守初心,担使命,抓落实,奋力开拓海外投资市场。

二、廉政方面,严格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从学习理论、实践验证、查摆问题、完善改进四个方面,不断保持政治清醒和正确站位。二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利用多种机会和场合与部门同事和驻外同事加强沟通交流,听取建议并做好服务。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日常工作和经营管理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做到及时总结、及时纠偏。四是坚守廉洁从业准则,做到“无腐败问题,无违法犯罪,无违规操作”,没有任何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三、工作上态度认真,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全力开展中国—老挝电力互联及老挝电力市场和电力消纳工作。

1、推动老挝电力市场和电力消纳议题上中国—老挝能源合作高层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历经一年有余的大力推动和协调,海投公司老挝片区运营项目(南欧江水电站和南俄5水电站)电费拖欠问题和电力消纳问题引起中国国家能源局、外交部、商务部、国资委、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等部委的高度重视。2022年3月9日,中国—老挝能源合作高层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任京东与老挝能源和矿产部部长岛翁•蓬乔共同主持会议。电建集团党委副书记李燕明出席会议,海投公司董事长盛玉明、总经理钟海祥陪同参会。

会上,我代表公司作题为《中资在老投资水电站电力消纳情况》专项报告,代表在老挝能源领域投资的7家中资企业,就老挝各中资电力项目运行情况、营销现状、面临风险和消纳挑战等方面进行充分汇报,重点强调老挝电力消纳瓶颈和电费延缓支付对各企业经营造成的风险,希望在国家战略层面化解电力消纳系统性问题,建议在两国政府领导下成立电力消纳专项工作组,与银保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制定近期和中长期行动计划,形成一揽子解决方案。

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任京东表示,中国企业在老投资的水电站是中老电力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老开展电力合作,不仅有助于提高老挝电力供应水平,还可以充分发挥中国企业在电源建设和项目运行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将老挝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为加强澜湄区域电力贸易发挥重要影响。中国国家能源局愿与老挝政府和中资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就中资企业在老投资电站电力消纳问题进行磋商,寻求双方可接受的实施方案。

老挝能源与矿产部部长岛翁•蓬乔表示,老挝政府持续关注中资水电站电力消纳问题,将探讨通过创新渠道和灵活方式协助中资企业稳定运营。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同意成立电力消纳专项工作组,建立双边协同工作机制。

在中老建交61周年之际,海投公司首次作为中资在老电源企业代表参加两国政府间高层会议,展示了践行社会责任和推动良性发展的努力,表达了与老挝政府深化交流和共同面对风险的诚意,也彰显了直面挑战和贡献海投智慧的担当。中国驻老挝大使馆、云南省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及主要中资在老电源企业出席会议。

会前,我密切配合国家能源局进行会议议程安排和筹备;会后,通过与两国政府的密切协商,海投公司电费拖欠问题以书面形式列入会议纪要,得到两国政府高层重视,为问题解决奠定坚实基础。

2、向国家能源局、银保机构和电建集团投运部进行多次专项汇报。

2022年,共协调海投公司主要领导向国家能源局汇报3次,与南网、三峡等主要在老中资发电企业召开专项会议8次,向电建集团投运部专项汇报1次,并协调配合海投公司与南欧江二期项目银团、中信保理赔部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全面介绍老挝电力市场相关情况,确保统一思路,一致对外。在中老电力互联合作专项工作组框架下,介绍了老挝电力市场情况及中资企业在老经营情况,重点分享了EDL调整PPA协议的最新进展,就下一步工作计划达成共识,探讨电力营销路径与解决方案。

3、推动国家能源局立项开展“老挝电力市场与电力消纳”专项研究。

在大力推动下,2022年7月21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文(国际司函【2022】771号),指出将从中资电源项目电力消纳、电网建设、电费回收等问题入手,探求老挝电力行业整体纾困的解决途径,并正式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作为牵头实施单位,海投公司作为在老中资企业代表,共同开展老挝电力市场与电力消纳专项调研。调研报告将通过国家能源局上报中国政府高层,从中老命运共同体战略高度出发,解决中资企业在老电费拖欠和电力消纳问题。

2022年8月16日,上述专项调研启动会在国家能源局主持下正式召开。各在老中资企业及银保机构均参会。会上,我代表海投公司作老挝电力市场与项目运营情况专项汇报,并提出了工作诉求及建议。

2022年9月7日,专项调研工作方案通过国家能源局批准。国家能源局表示,工作方案原则可行,支持尽快建立“中老电力合作问题专项工作组”,支持水电总院在海投公司配合下开展相关支撑性子课题研究,同时还对工作方案细化和下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建议,包括摸清风险爆点、确保我方底线、提前做好应对美日等外部干扰准备、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参与度等。

2023年1月4日,国家能源局向海投公司发来感谢信,对海投公司在中老能源合作工作组第二次会议、“老挝电力市场与电力消纳”专项研究、成立中老电力合作专项工作组等工作中向国家能源局提供的大力支持和有关同志的辛勤努力致以诚挚的谢意。感谢信中指出,在海投公司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上述工作顺利开展。海投公司充分发挥人员、资源与属地优势,精心选派骨干力量,积极与中老两国政府、银保机构、在老中资企业密切沟通,广泛协调,服务中老电力合作,为中老两国电力互联互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也展示了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推动良性发展和贡献中国智慧的担当。在新的一年中,国家能源局希与海投公司继续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老两国领导人高访成果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健康发展,助力中老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迈上新的台阶!

4、利用老挝主席访华契机,推动电力消纳问题引起两国领导人关注。

2022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牵头召开涉老挝问题专项会商会,讨论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伦访华相关事宜,研究探讨通过中老能矿领域战略合作帮助老挝摆脱债务负担的实施路径。会议由中联部二局局长赵世通主持,外交部、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国铁集团、南方电网公司、国投集团、中国稀土集团、中国电建集团参会。在大力推动下,中资企业电费拖欠和电力消纳议题顺利上会。海投公司作《老挝市场经营情况与重点工作专项汇报》,充分阐述了企业在老经营面临的困难和希望提请两国领导人关注的具体诉求。

中联部在听取各参会单位发言后,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党务外交”优势,聚焦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通过政治渠道传导给老挝政府高层,引起重视,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在开展对老工作过程中,应充分调动老方积极性,把中老双边合作提升至多维度层面观察。中联部表示,中老命运共同体大势已成,不可逆转。下一步将同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保持沟通,不断推动“一带一路”走实走深。

2022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通伦时表示,“中方将继续为老方纾解当前面临的困难提供帮助”。

5、全力配合水电总院开展“老挝电力市场与电力消纳”专项研究。

一是协调各部门与水电总院正式签署《老挝电力市场与电力消纳研究技术服务合同》并协调各中资发电企业国内总部做好合同费用分摊工作。二是协同总院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东盟能源中心、老挝能源研究所、东盟国家电力企业领导小组等外部机构对接,共同确定了“老挝电价机制及其可持续性”、“老挝债务关系及外部关系影响”、“基于老挝经贸现状和发展的消纳能力分析及建议”、“中老清洁能源产能合作机会”、“基于东盟电力互联互通规划目标的老挝电力市场建设”、“老挝周边外交及国际关系对湄公河区域能源合作影响”六个研究子课题。三是会同水电总院共同编写了调研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等纲领性文件。四是2022年11月,与水电总院和昆明院开展为期一月的集中办公,并协助水电总院赴老挝现场调研顺利开展。五是对电力营销2019年至今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提供完善的收资材料。向水电总院交底材料50余项,涵盖在老投资项目开发全流程、中老政府已有工作基础、老挝电力公司股权架构及财报、老挝政府主要债务情况、南欧江项目主要商务协议、老挝电力市场与电力消纳专项研究报告等六大门类,为形成上报中国政府报告奠定了坚实基础,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进展。

6、配合各兄弟部门与相关方对接。

2022年,持续配合法律风险部、财务资金部、融资创新部、运营管理部等兄弟部门,与中信保、开行、口行、建行等相关方对接,充分说明老挝市场面临困局,争取理解,达成共识。

(二)协助推动老挝芭莱水电站项目进入建设期。

一是推动中南院按期完成《基本设计报告》并取得老挝政府批复证书,为径流成果、洪水标准、地震标准、机组选型、施组设计和设计概算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也为CA协议和PPA协议谈判的全面展开提供稳定技术支撑。二是协助筹备组与中南院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谈判,全面梳理芭莱项目自2007年起与中南院所有合同费用情况并向筹备组交底,参与前期合同谈判,确保建设期设计工作与项目重大节点相匹配。三是协调水电总院向集团出具《对老挝湄公河芭莱水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议意见》,从技术层面确保项目顺利通过股份公司投资评审会评审。四是持续配合技术管理部开展芭莱项目重大专项课题研究,含《湄公河干流径流式电站关键技术研究》和《环境友好型电站关键技术研究》等。

(三)稳步推动新能源项目开发。

与阳光新能源公司合作,推动哈萨克斯坦多斯特克50MW风电项目开发。先后完成国别市场调研、项目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分析等,克服疫情影响,与阳光新能源召开多次专项会议,并正式报出两次非约束性报价(NBO)。

(四)做好已停止跟踪项目费用清算及压减工作。

牵头负责缅甸孟东水电站项目中方联营体前期费用清算及支付工作,与三峡国际和南网国际召开多次会议,联合聘请普华永道开展项目前期费用审核,同时启动费用分摊协议的草拟及谈判,为支付前期费用做好准备。

牵头负责坦桑尼亚玛斯吉瑞水电站项目压减工作,相关压减议题正式通过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议,成立海投公司压减工作组,全面启动两级项目公司压减。

(五)注重管理创新,加大对外营销力度。

我参与撰写的《基于湄公河委员会框架下的海外水电项目跨境投资开发实践》成果获2021年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创新优秀实践特等奖(国家级)。

2022年9月18日,在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我代表公司在中国-东盟共促发展民间论坛(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主办)上作题为《海外水电投资项目环境和社会管理实践——以老挝南欧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为例》的专项主旨报告,从可持续发展、绿色开发、属地化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全面阐述介绍海投公司项目管理理念,获与会嘉宾一致好评,扩大南欧江项目社会影响力。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高效推动电力营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在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下,通过外交部等途经向中国政府高层上报专项报告,引起中国政府高层对老挝中资企业经营和电力消纳问题的重视与关注。二是协调水电总院完成“老挝电力市场与电力消纳”专项调研及子课题研究,并履行相关合同。三是配合中国国家能源局和老挝能矿部成立中老电力合作专项工作组,会同各中资电力企业形成联动协调机制,与利益相关方开展沟通交流。四是落实中老能源合作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和两国领导人高访成果,形成具备高度可实施性并兼顾各方利益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五是配合财务资金部和融资创新部,争取南欧江项目贷款行给予南欧江一期和二期项目下调贷款利率及延展还款期限的实施方案。六是大力配合南方电网中老电力互联互通工作,加大对老挝跨境电网建设和电力交易合作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建议中国政府在电力交易政策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二)全力推动水电和新能源项目市场开发工作。

一是紧抓水电和新能源两条主线,力争实现国别市场和装机规模的双突破。二是高效推进芭莱项目进入建设期,全面配合筹备组开展中国政府报批,将项目纳入中国政府机制成果。三是持续推进坦桑尼亚玛斯吉瑞项目压减工作,确保各项节点按计划完成。四是合规推进缅甸孟东项目前期费用审定和支付工作。

(三)继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理论体系的培养,完善和提高自身综合能力与素质。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的完善,同时加大主动营销力度和对外战略合作,加强与国内主要光伏组件和风机整机厂商的战略合作,提升成本控制能力,提前做好专题调研。

上下同欲者胜,风雨同舟者兴。回顾2022年的工作,我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我深知自身还存在很多待完善的地方,如管理能力尚待提升、对细节和关键环节的把控能力还有待加强、思想的重视程度应坚持不懈、对国别市场的了解仍不够深入、技术专业知识方面有所欠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仍有待提高等。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领会、把握集团和公司的发展战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力推动部门市场开发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投资一部 **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2022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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