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成都社保证明
成都社保证明
外地户口需要准备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年以上成都社保证明或1年纳税证明
4成都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5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9张1寸白底背景证件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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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成都学生需要准备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
4学校在校证明
59张1寸白底背景证件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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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需要准备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9张1寸白底背景证件彩照
为打击个别不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利用房屋限购政策非法牟利的不法行为,市社保局主动与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取得联系,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研究解决措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社保证明开具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一是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本市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须持本人社会保险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参保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影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作为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二是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购房者及时登录“成都市劳动保障网”,复核其个人参保缴费信息。三是购房者在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指导购房者及时登录“成都市劳动保障网”,复核其个人参保缴费信息。
(1)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资料:《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人员个人帐户明细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转移资料中有视同教费月数介绍的,还需带上个人人事档案(密封)(4)原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还应出具其缴费原始凭据,(如缴费手册等)
1、《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成委发52号);
2、《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现行户口政策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6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127号)。
第2篇:成都社保标准
成都市2011年社保缴费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险种单位承担部份 个人承担部份小计 养老保险20.00%8.00%28.00% 医疗保险7.50%2.00%9.50% 失业保险2.00%1.00%3.00% 工伤保险0.60%0.60% 生育保险0.60%0.60% 合计30.70%11.00%41.70% 成都籍农村户口:
险种单位承担部份个人承担部份小计 养老保险12.00%8.00%20.00% 医疗保险4.50%2.00%6.50% 失业保险2.00%1.00%3.00% 工伤保险0.60%0.60% 生育保险0.60%0.60% 合计19.70%11.00%30.70%非成都籍农村户口:
险种单位承担部份 个人承担部份 小计 养老保险12.00%8.00%20.00% 医疗保险2.50%2.50% 失业保险2.00%2.00% 工伤保险0.60%0.60% 生育保险0.60%0.60% 合计17.70%8.00%25.70%
(1)现在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养老1655元,其余险种1526元,单位缴费
494.29元,个人缴费178.18元,共计672.47元。
(2)成都市2012年社保基数为:养老保险的基数为下限1896元,上限9481
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数为下限1700元,上限8502元。
(3)新开办的公司,首先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开户,跟银行开户差不多,需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但必须盖有单位公章。还需填写两份社保所的开户资料(加盖公章),上面需填写单位开户行的明细,开完后之后,就可以办理员工的社保了。
第3篇:社保证 明
情况说明书
公司名称:深圳市莱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彭湘宇
组织机构代码证:57635595-5 开户行及帐号: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公明支行***02 社保号:102096 事由:因公司原经办人在离职时对社保办理情况交接不清楚,现导致公司办理社保延误且密码丢失,今办理登记时密码已被锁,现申请解锁并重置密码,望有关部门给予办理,为谢!
深圳市莱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8日
第4篇:社保证明
证明
兹证明
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为XXX公司员工,于2013年2月止已经在XX市社保局参保满一年。特此证明
XX市社保局2013年2月28日
第5篇:社保证明
证明
兹证明汪芳(身份证号为)为我公司在职员工,社保编号为,此证明仅为办理社保卡使用。
XXXXXXXX
2013年6月14日
第6篇: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
兹证明陈×(身份证号:×××××××××)同志,为我公司正式员工,我司于2012年11月1日始为其缴纳社保,至2013年11月1日已满一年,投保编号为:×××××××。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7篇:社 保 证 明
医保缴纳证明
****,现工作于*********公司,身份证号:
****************,医保个人编号:***********,自****年**月开始缴纳西安市医疗保险至今,中途无断交、欠费等不良记录,因购买商品房,特此证明。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第8篇: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申请书 广西区社保局: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目前在XXXXXXX就职,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希望贵局能给予办理。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2012年10月15日
第9篇:社保证明
证明
???由?????????在我局缴纳了近三个月的社保。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社保局单位名称2014-2-11
第10篇:社保证明
证明
姓名身份证号己于年月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至年月月己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特此证明。
所属社会养老保险机构
(签章)
年月日
第11篇:社保证明
乙类计划
会员参保证明
从2010年06月至2011年10月,(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已经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目前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为有限公司。园区公积金(社保)包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11-16
第12篇:证明社保
证 明
兹有我村村民 于 年 月去世,家有直系亲属 人。经家庭成员商议,由(与死者生前为 关系)前来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家庭成员签字:
广阳镇 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第13篇: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参考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xxx,单位社保登记号为:
xxxxxxxxxx。自 xxxx 年 xx 月至今共计 x 人在我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正常,从未
间断。特此证明!
xx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X 年 X 月 X 日
第14篇: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
王怀芬、女、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每月领取社保金
特此证明
于
年买入社保,现已领取社保金。
天池大水井社区
2017.11.09
第15篇:社保证明
证明
南昌利道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高新区参保编号:6155251,在我处已办理开户并为员工按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特此证明!
南昌高新社保处
2018年3月16日
第16篇:社保证明
证明
兹有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有限公司,已按当地政府的要求购买了各项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未要求非户籍员工购买)。特此证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06年月日
第17篇:社保证明
说明
致:
兹因XXXXXXX有限公司员工XXXX(身份证:)于2011年1月1日到我司就职并办理社保登记及缴交,原单位XXXXX有限公司未及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导致XXXX年XX月份、XXXX年XX月份广州与厦门均同时缴交社保费用。为办理广州公司XXXX年XX月及XXXX年XX月的社保的退费手续!需开具XXXX年XX月及XXXX年XX月份在我司的社保缴交证明。特此说明!
XXXXXX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
说明
致:
兹因厦门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罗承钢(身份证:2011年1月1日到我司就职并办理社保登记及缴交,原单位广东瑞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办理社保停缴手续,导致2011年1月份、2011年2月份广州与厦门均同时缴交社保费用。为办理广州公司2011年1月及2011年2月的社保的退费手续!需开具罗承钢2011年1月及2011年2月份在我司的社保缴交证明。
特此说明!
厦门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
第18篇: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
兹我公司员工***,身份证编号***325,目前在湖北省养老保险局缴纳社保,缴纳时间为,公司社保号:,个人社保号:。
***公司
第19篇: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356号),2009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563元,根据《成都市统计局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9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成统计发[2010]19号),2009年度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即原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7272元。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注: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如何确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的函》(成社险[2007]17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按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9]52号)的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的医疗、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按实际工资申报,按60%保底,300%封顶后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