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3.系统查实认定。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特别提示:1.二手房买卖中,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2.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开具新购房证明地点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地点
【银行说法】
南京房贷
政策不变
南京房产限购令出台后,有市民担心银行的房贷政策会不会更加严厉,原本就很紧的房贷政策会不会雪上加霜。昨日南京市多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的房贷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化。南京一银行房贷部负责人称,这次限购令最大的变化就是三套房不给买了,而对银行房贷政策来说,三套房贷款早就禁止发放了,所以在限购令出台前,三套房不能贷款购买但仍可以全款购买,限购令出台后,全款购买三套房也被限制了。
“被限购令限制的人群也不可能钻到房贷的空子。”一银行人士表示,在判断多套房时,所有银行执行的都是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对购买二套房的客户,必须首付六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
南京前晚出台了地方版的楼市细则,其中“限购令”最受买房人的关注,究竟哪些人具备购房资格,“限购令”后的购房流程又有哪些变化呢?记者昨日来到位于华侨路上的南京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看到一楼大厅里已经张贴出新政后详细的购房说明,买房人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才能买到房子。记者昨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昨天一个上午共开出了7份证明。
证明单位:房管部门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操作流程是昨天上午刚刚印制出来的,主要是为了配合南京新政细则中关于住房限购的规定。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据了解,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都要提供
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
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证明内容:在南京市11区内的购房状况
房管部门表示,所谓《新购住房证明》指的是在南京11个区内的购房证明,这11个区包括江南八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与溧水县并不包含在内。
“这是因为目前南京的11个区的房产登记信息已经联网,高淳溧水暂时还没有联网,不过估计也快了。”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在这11个区内有1套购房记录的,再次购房则属于二套房,需按照二套房的首付6成、贷款1.1倍的政策购房;如果在11个区内没有购房记录的,则属于家庭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措施。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有2套及2套以上的购房记录,房管部门表示,这种情况是无法开出《新购住房证明》的,也就是说,这样的买房人已经不具备再次购房的资格了。
证明时限:5日内有效
购买商品住房的买房人开出了《新购住房证明》后,开发商凭此证明才可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要将此《证明》提交到房产登记的受理窗口。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开出《新购住房证明》,在买卖双方办理登记收件时,也要将此《证明》交到受理窗口。
记者注意到,这份证明的有效期只有5日,超过期限没办理购房手续的,必须要重开。房管部门解释说,5天内有效,过期就作废,以避免一些人利用时间差购置多套房产,钻政策的空子。
第2篇: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精选多篇)
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
1.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2.在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3.系统查实认定。4.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5.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6.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特别提示:1.二手房买卖中,要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2.外地买房人,要先去税务和社保部门开具证明。
开具新购房证明地点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地点
南京房贷
政策不变
南京房产限购令出台后,有市民担心银行的房贷政策会不会更加严厉,原本就很紧的房贷政策会不会雪上加霜。昨日南京市多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的房贷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化。南京一银行房贷部负责人称,这次限购令最大的变化就是三套房不给买了,而对银行房贷政策来说,三套房贷款早就禁止发放了,所以在限购令出台前,三套房不能贷款购买但仍可以全款购买,限购令出台后,全款购买三套房也被限制了。
“被限购令限制的人群也不可能钻到房贷的空子。”一银行人士表示,在判断多套房时,所有银行执行的都是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对购买二套房的客户,必须首付六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
南京前晚出台了地方版的楼市细则,其中“限购令”最受买房人的关注,究竟哪些人具备购房资格,“限购令”后的购房流程又有哪些变化呢?记者昨日
来到位于华侨路上的南京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看到一楼大厅里已经张贴出新政后详细的购房说明,买房人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才能买到房子。记者昨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昨天一个上午共开出了7份证明。
证明单位:房管部门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操作流程是昨天上午刚刚印制出来的,主要是为了配合南京新政细则中关于住房限购的规定。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据了解,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都要提供
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
房证明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4、户口本。
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证明内容:在南京市11区内的购房状况
房管部门表示,所谓《新购住房证明》指的是在南京11个区内的购房证明,这11个区包括江南八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与溧水县并不包含在内。
“这是因为目前南京的11个区的房产登记信息已经联网,高淳溧水暂时还没有联网,不过估计也快了。”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在这11个区内有1套购房记录的,再次购房则属于二套房,需按照二套房的首付6成、贷款1.1倍的政策购房;如果在11个区内没有购房记录的,则属于家庭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措施。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有2套及2套以上的购房记录,房管部门表示,这种情况是无法开出《新购住房证明》的,也就是说,这样的买房人已经不具备再次购房的资格了。
证明时限:5日内有效
购买商品住房的买房人开出了《新购住房证明》后,开发商凭此证明才可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要将此《证明》提交到房产登记的受理窗口。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开出《新购住房证明》,在买卖双方办理登记收件时,也要将此《证明》交到受理窗口。
记者注意到,这份证明的有效期只有5日,超过期限没办理购房手续的,必须要重开。房管部门解释说,5天内有效,过期就作废,以避免一些人利用时间差购置多套房产,钻政策的空子。
南京新购房证明
南京新购房
证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拟购房人需向本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现将开具新购住房证明说明如下:
一、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向开发企业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企业凭证明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办理备案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购存量住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买卖双方在办理登记收件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二、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三、购房人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须本人到场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对符合新购住房条件的,出具《新购住房证明》。该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五日内有效。
五、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开发企业、销售公司、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购房人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办理新购房证明开具地点:
一、主城区
南京市产权市场处:
华侨路登记中心
地址:鼓楼区华侨路35号
大光路登记分中心
地址:白下区大光路49号
中央门登记分中心
地址:玄武区龙蟠路218号
二、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三、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四、六合区
1、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六合区政务中心2楼雄州东路1号
2、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大厂分中心
地址: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申请购房人
姓名证件
名称证件
号码
户籍□本市居民□外地居民联系
电话
拟购住房
名称或地址□新建住房□存量住房
购房人家庭拥有市区住房情况□2套及以上住房□1套住房□无住房
购房人家庭成员
情况称谓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南京市关于“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的规定,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购房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结婚证记载为准。
证 明
兹有购买我公司开发的小区栋单元号房屋壹套,建筑面积平方米,购房款总计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缴清,购房合同签定于年月日,此房屋产权属购买人所有。
特此证明!
xx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
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行政办证大厅:
购买的新华小区幢单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办证。
特此证明
沭阳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兹证明**,性别*,身份证号**************,此人为本单位职工,本公司可证明**于****年**月**日购买位于**市*****************小区*号楼*单元***室住房一套,面积为***㎡,购房一次性付全款*****元整。以上情况属实!
*******************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第3篇:南京开购房证明完整版
南京开购房证明
南京开购房证明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的房贷政策并没有大的变化。南京一银行房贷部负责人称,这次限购令最大的变化就是三套房不给买了,而对银行房贷政策来说,三套房贷款早就禁止发放了,所以在限购令出台前,三套房不能贷款购买但仍可以全款购买,限购令出台后,全款购买三套房也被限制了。
“被限购令限制的人群也不可能钻到房贷的空子。”一银行人士表示,在判断多套房时,所有银行执行的都是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对购买二套房的客户,必须首付六成以上、利率
1.1倍以上。
南京前晚出台了地方版的楼市细则,其中“限购令”最受买房人的关注,究竟哪些人具备购房资格,“限购令”后的购房流程又有哪些变化呢?记者昨日来到位于华侨路上的南京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看到一楼大厅里已经张贴出新政后详细的购房说明,买房人必须开具《新购住房证明》才能买到房子。记者昨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昨天一个上午共开出了7份证明。
证明单位: 房管部门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操作流程是昨天上午刚刚印制出来的,主要是为了配合南京新政细则中关于住房限购的规定。买房人无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据了解,开具此证明的单位共有七处,在江南八区购房的,需到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登记中心开具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购房的,在所辖区的房产登记中心开具证明。
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都要提供
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购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填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4、户口本。
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买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者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实在到不了场的,要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
证明内容:
在南京市11区内的购房状况
房管部门表示,所谓《新购住房证明》指的是在南京11个区内的购房证明,这11个区包括江南八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与溧水县并不包含在内。
“这是因为目前南京的11个区的房产登记信息已经联网,高淳溧水暂时还没有联网,不过估计也快了。”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在这11个区内有1套购房记录的,再次购房则属于二套房,需按照二套房的首付6成、贷款
1.1倍的政策购房;如果在11个区内没有购房记录的,则属于家庭首套房,可以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措施。
还有 证明时限: 5日内有效
购买商品住房的买房人开出了《新购住房证明》后,开发商凭此证明才可以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要将此《证明》提交到房产登记的受理窗口。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开出《新购住房证明》,在买卖双方办理登记收件时,也要将此《证明》交到受理窗口。
记者注意到,这份证明的有效期只有5日,超过期限没办理购房手续的,必须要重开。房管部门解释说,5天内有效,过期就作废,以避免一些人利用时间差购置多套房产,钻政策的空子。
二、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三、购房人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 《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须本人到场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对符合新购住房条件的,出具《新购住房证明》。该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五日内有效。
五、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开发企业、销售公司、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购房人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办理新购房证明开具地点: 一、主城区 南京市产权市场处: 华侨路登记中心 地址:
鼓楼区华侨路35号 大光路登记分中心 地址:
白下区大光路49号 中央门登记分中心 地址:
玄武区龙蟠路218号
二、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三、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
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四、六合区
1、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
六合区政务中心2楼雄州东路1号 2、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大厂分中心 地址:
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申请购房人 姓名证件 名称证件 号码
户籍□本市居民□外地居民联系 电话 拟购住房
名称或地址□新建住房□存量住房
购房人家庭拥有市区住房情况□2套及以上住房□1套住房□无住房
购房人家庭成员
情况称谓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南京市关于“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的规定,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购房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结婚证记载为准。
xx公司 年月日 购房证明
兹证明**,性别*,身份证号**************,此人为本单位职工,本公司可证明**于****年**月**日购买位于**市*****************小区*号楼*单元***室住房一套,面积为***㎡,购房一次性付全款*****元整。以上情况属实!
*******************有限公司 201X年7月14日
南京开购房证明范文共有3224个字,可
附送:
南京总统府导游词
南京总统府导游词
腾达等好彩头。此石虽难与上海玉玲珑、苏州冠云峰、玄武湖观音石相比,但神韵独具,也堪称一绝。从月门入园,大家慢走细品。左边是一座由太湖石堆成的假山,山上有六角亭一座。此谓开门有山,入门见亭。有石阶可登顶。假山有如影壁,用来隔景,可造成悬念,激发游兴。假山的西北是 桐音馆。桐音出典于《后汉书.蔡邕传》:
吴人有烧桐木爨者,邕闻火烈之声,知其良木。因说而裁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犹焦,故时人名曰 焦尾琴。所以桐音即琴音。这里又有一个故事,说俞伯牙抚琴,惟钟子期闻而知雅意,有高山流水之想,俞遂引钟为知音。钟死后,伯牙因知音已逝,从此不再抚琴。所以琴音又引申为知音。故桐音者,知音也。这是主人款待知心好友的地方。桐音馆 三字为林散之先生题写。西南的一亭双顶就是方胜亭,俗称 鸳鸯亭。这也是民国前江南惟一的方胜亭。方胜,又称双菱,指两菱形相叠。亭基方胜,上为双顶、远观似双亭并立,近看却一亭独伫,小巧玲珑,颇为别致。飞檐翘角,如欲飞的鸳鸯,在枇杷和桂树的掩映下,十分生动。梁柱间有很大的彩绘 雀替木,这是清代建筑的特征之一。因其少用斗拱,为出挑檐,只得加大这种斜角支撑物。亭里可见一些龙凤狮虎等动物形状的刻绘。走进方胜亭,东观假山上的六角亭,西览水池中的不系舟,又是一处左右逢源的佳景。现在,我们来到了西花园西部的水池边。水池形如巨大的花瓶,池壁所砌的青砖都是太平军从明故宫城墙上拆来的。花瓶是中国的传统摆设,是一种吉祥物。过去客厅案桌上必放置花瓶,取意为平静、平安、平和、太平等。太平军将水池砌成瓶状,应是取平等之义。我们姑且称其为太平池。也有称为太平湖的,但因四壁都砌了砖,故称池更为贴切。太平池的南北对景是不系舟和漪澜阁,东西对景为喜上眉梢谢(又称忘飞阁)和夕佳楼。一座曲折的小石桥通往不系舟,入口处是太湖石叠成的门洞,依稀像一个繁体的 寿 字。这种叠石称作相形叠山。据说是由叠山高手作为相士,他边相,工匠边叠,叠出的假山形神兼备,气韵生动。这个 寿 字假山就是相形叠山的神来之笔。据传,每走过这里一次,可添一次寿算,久之就能长命百岁。前面就到了不系舟。这是一座建于水中的石舫,故称 不系之舟。它是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两江总督尹继善为迎接皇帝南巡而建造的。船形若江南花船(一种游览时吃船菜听小曲的船),舫下是青条石的船身,舱为木制,上覆卷棚瓦顶,长14.50米,船头宽4.63
米,尾宽4.56米,棚高2.77米。舫,俗称旱船,一般分为三部分。头舱俗称纱帽厅,占全舫的二分之一;中舱一隔为
二,旁设木窗,供人宴饮观赏;后为尾舱。不系舟分为前后两舱,前舱以一套根雕家具布置成客厅。全船木雕十分富丽堂皇。门楣上雕刻的蝙蝠、梅花鹿、山猫(兽)分别喻意福、禄、寿、其他还有牡丹、万年青、仙鹤等,都是长寿富贵之意。石舫门柱上有木雕彩塑狮子两个,额部有 王 字。匾额原为乾隆所题,已无存,现为书法家费新我左书。乾隆、洪秀全、孙中山等都曾于此休憩。江南园林中石舫较为常见,此处乾隆称其为不系舟,又是何故呢?我们可以从唐太宗的一段话里找出答案。唐太宗告诫太子李治(高宗)说:
是以庶黎比做水,君王比做舟。水亦载舟,水亦覆舟。就是说,要善待百姓,居安思危,有忧患意识。可见,乾隆称其为不系舟,是说自己的江山社稷稳如磐石。沿着小石桥,我们来到太平池的西岸。位于池西的夕佳楼,双层檐顶,三面临水。取名夕佳,意为黄昏赏景佳地。夕阳西下,登楼而望,亭、台、阁、榭,无不光彩四射,水中倒影亦是摇曳生辉。夕佳楼围以曲栏,名为 吴王靠。因过去的绘画作品中常见仕女临水半倚,团扇轻拂,故又称 美人靠。夕佳楼西的平台上有木廊可通,台上有一 五爪团龙壁。壁为九块水磨青砖雕刻而成,面北而立,极富动态,疑为天王府遗物。凉台旁接高墙,起伏似龙,上盖龙凤瓦当,极似龙麟。在水池西南,有一四方亭,名为 望亭。此亭上虚下实,上部为望楼,地势最高,能俯视全园。下部为方室,即 印心石屋 碑亭。正中有一方砖壁,一面为二龙戏珠浮雕,另一面嵌道光年间两江总督陶澍故里 资江印心石屋山水全图 和陶澍呈给道光的谢恩奏折。碑高48厘米,宽155厘米。夕佳楼后廊壁
上嵌有一碑,黝黑斑烂,称 天发神谶碑。它原为东吴孙皓 天玺记功碑,因发现时即断为三截,故又有 三段碑 之名。原碑是东吴孙皓天玺元年发现的,意为上天保佑江山稳固,孙皓因此将年号改为天玺。可惜孙皓这番装神弄鬼并未能保佑他坐稳江山。此碑系宣统无年两江总督端方复制。碑文用篆文笔法写隶书,笔致苍润古朴。后代书家称其如折古剑,如断玉簪,是罕见的书法珍品。北行可见御碑亭。内存乾隆赐萨载和书麟这两位两江总督的诗碑,其一已断,但字迹明晰。现在我们往前走,在右手边有一个院落,大家可以看到里面有一幢黄色西式平房,这就是孙中山的办公室,原为清末两江总督端方建造的花厅。辛亥革命成功后,1912年元旦当选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乘专车由沪抵宁,当晚十时在原两江总督署的大堂暖阁举行宣誓仪式,正式就任临时大总统职,总统府就设在现在的西花园。平房坐北朝南,七开间。正中一间为穿堂,其西三大间是会议室,其东是小会议室兼临时大总统会客室,又东为办公室,顶东为孙中山休息室,现以旧物陈列供人瞻仰。孙先生卧室位于西花园东北角的小院内,这里有一幢三开间的二层小楼。楼上西为浴室,中为餐室,东为卧室。楼下为眷属住房。小楼为60年代重修,但花坛及树木仍是旧物。1912年4月3日孙先生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离开南京。袁世凯窃取大总统一职,复迁政府往北京。此地为黄兴留守府。出了这个院落,往北走就来到与不系舟遥相对应的漪澜阁。它建于池中露台之上,四面环水。前有平台,围以石栏,栏上十数只小狮,古拙形象。两旁以单孔石拱桥与两岸相接。阁开三楹,正面为屏风式门,上雕图案均系瓶鼎,谐音平等。檐柱有金狮雕刻。阁为砖木结构,灰瓦覆顶,雕花门窗。南面的露台,可作拜月及听曲之用。中秋之夜,以女人为主祭月
神,男人陪祭。祭品多为月饼、水果、菱藕之类。祭毕全家边吃边赏月,同时请乐师隔水奏乐。乐曲声从水面上传过来,格外清润悦耳,这叫 水音。因其正对不系舟,所以又有 水舟双鉴 之名。民国初年,临时大总统孙文每日往返住所和办公室,这里是必经之地并在此设办公室,故后人称 中山堂。从漪澜阁回到池的东岸,南行即到夕佳楼的对景--喜上眉梢榭。榭者,借也。广三楹,正中一间向前延伸,三面临水迎风。四角有卷曲成梅花绽放枝头状的木雕,上各有两只喜鹊,称为喜鹊登枝,又称为 喜上梅(眉)梢。这里是赏晨曦的佳处,也是早读的好地方。忘飞阁东南有一草棚名棕榈亭。棕榈亭以树木原干为柱,棕榈为盖,本色本样,未髹油漆,十分古拙。亭中置一块巨大的扁平太湖石,形如屏幢,中有一圆形大洞,仿佛嵌入一镜,故称 一鉴石。在唐代,魏徵是一个敢于直谏的大臣。他死后,唐太宗李世民说,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魏徵死后,我就少了一鉴了。一鉴石 借此意得名。从棕榈亭向东就到了桐音馆的后面。这里有一大型太湖石假山。此山堆砌颇具匠心,石径萦纡,高处石梁空架,行若古栈;低处幽径回旋,如入荒谷;内有拱门数重,石洞透光,不辨远近高低。山顶湖石,形态各异,若从不同方向细观,可寻出数种动物形状。假山中有道光皇帝亲书 印心石屋 碑。此碑原在西南角的望亭中,后来移到这里做了假山的垫脚石,被发现后即嵌在假山里。此碑是道光帝为陶澍写的题词,褒奖他在治黄治淮上的功勋。在游廊的最南端,也就是园门的右边,有一碑亭,内有一块汉白玉石碑。石碑正面镌唐张继《枫桥夜泊》诗:
月落鸟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碑的背面有清末名学者俞樾考证该诗的碑文。侧面有当时江苏省督军陈夔龙(号筱石)写的跋文。此碑是汪伪考试院长江亢虎附庸风雅,仿照苏州寒山寺碑复制的。当时伪考试院就设于此地。此碑原立于路旁,80年代后移到这里。我们现在就要走出煦园,大家可以看到月门背面的题额,是篆字的 纶音。这是太平天国时期布告碑上的碑额,不知何故嵌到了这里。纶音,本指美妙的声音,后来用以指天国里神仙或佛祖的声音,又被引申为皇帝的旨意。其中之意,大家不妨自行体味。好,今天的游览就到这里,谢谢!
第4篇:南京 新购房证明
南京新购房证明
南京新购房证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拟购房人需向本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含商品房、存量房)。现将开具新购住房证明说明如下:
一、拟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向开发企业提交《新购住房证明》,开发企业凭证明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办理备案(预告登记)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拟购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人,需在房产登记测绘配图之前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买卖双方在办理登记收件时,需将《新购住房证明》作为登记要件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窗口。
二、在主城八区购房的,由华侨路、中央门、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在江宁、浦口、六合三区购房的,由所辖区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窗口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三、购房人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需提交以下要件:(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或未婚证明;(4)户口簿;(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须本人到场申请,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对符合新购住房条件的,出具《新购住房证明》。该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五日内有效。(因特殊情况过期未办购房手续的需要重新申请,由登记机构的查询窗口开具新的《新购住房证明》并收回原证明)
五、全市十一区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已联网,拟购房人无需重复查询和申请。开发企业、销售公司、中介机构有义务提醒购房人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新购住房证明》。
办理新购房证明开具地点:
一、主城区(八区)
南京市产权市场处:
(1)华侨路登记中心(二楼)
地址:鼓楼区华侨路35号
(2)大光路登记分中心(四楼)
地址:白下区大光路49号
(3)中央门登记分中心(五楼)
地址:玄武区龙蟠路218号
二、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三、江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四、六合区
1、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地址:六合区政务中心2楼雄州东路1号
2、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大厂分中心
地址:沿江开发区新华西路328号
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申请购房人
姓名证件
名称证件
号码
户籍□本市居民□外地居民联系
电话
拟购住房
名称或地址□新建住房□存量住房
购房人家庭拥有市区住房情况□2套及以上住房□1套住房□无住房
购房人家庭成员
情况称谓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全面如实填报上述情况,保证遵守南京市关于“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的规定,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购房人(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结婚证记载为准。
第5篇:南京购房证明申请
南京购房证明
1、已婚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2、单身
(1)未婚: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离婚: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如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协议上约定未成年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3)丧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如果户口簿婚姻状况未显示丧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
注:单身人士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3、非南京户籍的:
除提交上述相应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近3年内满24个月(扣除补缴月份)的南京市社保缴纳证明或者南京市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2)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提交职称或学位证书,盖章有效的与宁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注:a、提交此材料要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b、国外或者台湾发放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认可。
友情提示:
1、所有材料要原件。
2、户口簿要带全(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购房证明有效期为180天,购房证明过期,需重新提供材料申请开具。
4、未过期的,只能在过期前7个工作日内申请重新开具。
第6篇: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南京购房证明作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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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南京购房
证明作用有哪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许多人现在心中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攒钱购买一套房子,想买房固然是好事,但是房产交易并非那么容易,要知道,如果想要买房,不仅仅要有足够的资金,还得满足一些条件才行,而且交易时也要签署很多的证明,那么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南京购房证明作用有哪些?
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
1、到房产交易中心档案室查档室窗口领号,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工作人员会询问单价,符合条件后,工作人员取号给你,同时还给你一份首次购房查询申请表。
2、填表。
3、第5号窗口专门办理首购证明。
4、5号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并交上身份证、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及查询申请表。
5、3个工作日后15天内持受理单、身份证件到窗口缴知识常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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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领取首购证明,费用100元。
南京购房证明作用有哪些?
1、购房证明的房产比例是可以根据购买人的意愿定的,但是房屋所有人只能是一个人,其他人作为共有人。另外,要是共有人不是夫妻关系(夫妻关系不选择比例就各为50%)就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说明你们的是共同出资购买,并各占多少比例(费用在200元左右,收费是按照公证的内容收取)主产权人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5%,在产权证办理的时候要填一个表,上面就会有相应的内容。
2、按揭的方式要是写父母的名字作为共同还款人,那么他们的年龄男的不能超过65,女的不能超过60。你的贷款年限就是你父亲或者母亲的最大贷款年龄减目前年龄的最小值,比如,你父亲62岁,你母亲56岁,那么贷款年限就只有3年,就是你父亲满65岁的年限,而不能用你母亲满60的年限。
3、过户的理由包括“继承、买卖、馈赠等”,不能直接更名,只有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在的时候才能更名,还要按照要求提供很多证明材料。而继承则是指房屋产权人去世以后,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如果你是主产权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就是父母产权的继承人,直接获得他们那部分产权。没有办法写成你弟弟的名字,只有采用馈赠的方式。当然,受赠方会交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和手续费用等,具体知识常识分享
买房知识常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的要按照馈赠发生时的收税标准。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小编对于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流程是什么?南京购房证明作用有哪些的总体介绍,购房证明在办理时不太简单,虽然总体上流程看着很简单,但是其中细节比较多,这大部分的细节也正是大家要去注意的,而购房证明的一些作用,在文中也都已经讲到了。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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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什么是购房证明 购房证明应该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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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购房证明 购房证明应该怎么开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买过房的人应该都知道,买房时需要提交一份重要的资料,那就是购房证明,可是对于没买过房的人来说,如何开具购房证明便成了一道难题,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一下购房证明到底什么?开具购房证明有哪些要求?具体如何开具?
一、什么是购房证明?
很多人常说的“购房证明”,其实就是“首次购房证明”,具体就是指户口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经查询后出具的无房证明,购房者买房可以凭借此证明享受契税、房贷的优惠。
二、开具购房证明有哪些要求?
1、查阅购房证明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2、如果是网签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应携带购房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3、购房者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应出具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4、购房者以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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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完整且真实,并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如果有虚报、瞒报的情况,应承担相关责任。
三、购房证明如何开具?
1、首先,购房者应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薄等相关的资料,前往欲购住房所在的房管部门办理手续。
2、购房者到达房管部门之后,需到查询窗口领取《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并且认真填写申请表上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和资料递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会将购房者的申请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并且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如无异议,便可认定。
4、经工作人员审核,如果购房者的相关信息无误,并且符合相应的条件,工作人员便会给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
四、哪些人需要开具购房证明?
1、在本市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人
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网签的购房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等资料,由购房者本人在查档窗口填写查档申请表即可。
2、因申请户口迁移的本市居民
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迁入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并且可委托他人代理。
3、在本市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人
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无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确知识常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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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的《家庭首次购房查询申请表》、网签的购房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即可。
4、在本市商业贷款购房的人
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申请表》,并且可委托他人代理查询。
5、在外地购房、贷款、申请经适房或户口迁的人
此类人查询时需提交由外地需要此证明的单位盖章确认并载明需要协助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的《协助查询联系函》或《介绍信》等书面申请,以及查询人的身份证件和《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即可。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证明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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