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调解协议(民间借贷案件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三诉杨玲、李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被告杨玲、李仪于2016年1月20日之前共同连带偿还原告王三借款款项19.5万元,款项共分十期支付;其中第一期2万元于2015年4月20日前支付; 第二期2万元于2015年5月20日前支付; 第三期2万元于2015年6月20日前支付; 第四期2万元于2015年7月20日前支付; 第五期2万元于2015年8月20日前支付; 第六期2万元于2015年9月20日前支付;
第七期2万元于2015年10月20日前支付;
第八期2万元于2015年11月20日前支付; 第九期2万元于2015年12月20日前支付; 第十期1.5万元于2016年1月20日之前支付。(王三接收上述款项的银行账号:62220*****************,持卡人王三,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2、如果两被告未能按照上述任意一期还款计划按时、足额付款,原告可就全部款项立即申请执行,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自本案立案之日起计算利息至款项的实际支付之日时止。
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5125元,减半收取2562.5元,保全费计1795元,两项合计4357.5元,由原告负担2178.75元,被告负担2178.75元(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原告: 被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南京律师咨询QQ:2426672690
南京债务律师咨询QQ:2426672690
第2篇:民间借贷还款协议书
民间借贷还款协议书
甲方:杨玉宝,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柳志强,男,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于2015年2月1日向因资金周转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十二万元(¥120000元),现经甲、乙及担保人三方友好协商,本着互解互谅、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乙方抵押的车辆鲁HBR719号工程车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保证在2016年2月6日返还借款给甲方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余款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在2016年4月6日返还给甲方。
三、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约定还清任何一笔(即足额),鲁HBR719号工程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更车辆的所有权登记(即车辆行驶证登记)。
四、乙方保证:在甲方给予还款宽限期期间,不转移、不出售、不抵押、不变卖,否则,自愿承担违约金伍万元。
五、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
‰(大写:)计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因追偿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公告费等等,诉讼管辖地为:莱西市人民法院。立此为据。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民间借贷还款协议书
民间借贷还款协议书
【篇1:民间借款还款协议】
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
甲方(出借方即债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即债务人)姓名: 身份证号:丙方(担保人即保证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① 甲方借给乙方现金人民币限额不超过壹佰万元整(含壹佰万元)的借款,具体数额依照乙方出具的借条为准。
② 本合同借款限定乙方只能用于购买原材料、用于生产及给第三方供货,不得购买设备资产类或挪作他用。当出现第三条所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资产或第三方所欠乙方的货款。
③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2%(月息贰分),利息于每月的25号至月底之前以现金人民币结付。
⑤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⑥ 乙方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明复印件,企业的经营证照复印件(证照变更应提供变更后新的复印件)。
⑦ 担保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名下企业的经营证照复印件(证照变更应提供变更后新的复印件)。
⑧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按指印)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⑨ 还款:甲方需用资金时应提前电话或书面告知乙方,便于乙方筹措资金,约定为需用资金肆拾万以上的需提前60日告知,贰拾万至肆拾万(含肆拾万元)之间的需提前40日告知,拾万元至贰拾万(含贰拾万)元之间的需提前30日告知,拾万元(含拾万元)以内的需提前15日告知。还款时并当期利息一起支付。
⑩ 乙方、丙方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时,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条保证条款:
①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②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③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下甲乙双方债务解除。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① 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③ 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的行为。
④ 乙、丙方变更营业执照、住址、联系方式3日内未通知甲方。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①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② 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
目下的抵、质押物(乙方资产或第三方所欠乙方的货款)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③ 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合同签订及说明
①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② 本合同签订地点:河南省长垣县甲方办公室
③ 本协议约定需交由长垣县司法公证处公证,公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丙方住址: 丙方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丙方住址: 丙方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 月 日
本合同共计三页以下空白
【篇2:民间借贷 还款协议书】
分期还款协议书 借款人系电话: 于2015年12月16日向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双方协议如下:
一、偿还办法:
借款人每月向出借人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作为本金,直到还清出借人本金为止。每月产生的利息由借款人让利给借款人,即停止利息的支付。
二、偿还日期及期限
借款人于2016年5月30日开始至2017年4月30日分12个月向出借人偿还本金。每月30日为偿还日。
三、偿还违约
如果借款人每月30日不能还款,按借款人违约处理,如预期超
过3日,借款人将向担保人催促款项。
四、偿还担保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保证日期偿还分期本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无条件代为偿还。
五、法律诉讼
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分期本金,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并同意承担本协议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有争议,在惠阳区人民法院执行。
特此为据
出借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篇3:还款协议书】
还款协议书
甲方:武汉南洋金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孙元和
丙方:郑全进
甲乙双方基于201 0年元月20日签订的二份《借款合同》,甲方借取乙方2000万元,在借款逾期后,甲方仍然不能还款。针对还款事宜,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特签订此还款协议:
一、甲方借取乙方的2000万元本金,自201 2年4月1 9日起仍按月利率35‰计息。此2000万元本息,甲方分三次全部还清,分别于 年 月日偿还乙方本息 万元、于2012年 月 日偿还乙方本息 万元、余下的借款本息于2012年月 日前全部还清。还款方式按先息后本、利随本清的方式进行。
二、在甲方未还清乙方的2000万元借款本息前,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的______________项目的销售资金管理,甲方有义务配合和保障乙方参与该项目的销售资金管理,具体方式是在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的_____________项目的所有的销售资金银行帐户的印鉴中加入乙方本人的印章,该印章由乙方保管和使用,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消或变更该印鉴印章,乙方退出该项目的资金管理。
三、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除借款本金仍按月利率35‰
计息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同时将乙方的借款本息一次性全部还清。
四、丙方自愿为甲方履行上述协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在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武汉南洋金地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
乙 方:丙 方:
二○一二年月日
第4篇:民间借贷协议
民间借贷协议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将用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贷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分期划款的,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实际放款时间分别计算起止日期。
第三条 贷款利率
本贷款按月计息,实行固定利率,为月息百分之,贷款期间内不作变动调整。
第四条 贷款发放
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
乙方授权甲方将贷款划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五条 还款
1、按月结息,乙方收到贷款后5日内为每月结息支付时间,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并结清剩余利息:
2、支付利息或者归还本金时,应支付至甲方授权的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甲方均有权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4、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提前还款申请不可撤销,一经提出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甲方有权收取提前还款部分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补偿金。另有约定的遵从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按月结息的,贷款结息的每月30日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 担保措施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证明材料,真实披露收入来源、收入状况、资产以及负债情况等甲方需要的信息,并保证所作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完整、合法并且有效;
2、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真实披露任何未了结的仲裁、诉讼或对其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争议;真实披露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其承担本合同债务的情祝;
3、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 拾 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末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等甲方所需的乙方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
4、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及乙方资产、经营或收入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保证给予充分协助和配合;
5、乙方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向金融机构、其他单位、个人借款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当发生经营亏损、财务状况恶化、遭受行政处罚、涉及重大法律纠纷、涉及刑事犯罪、被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等可能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情况时,乙方或担保人应当按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或落实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能够全额清偿的保障措施;
7、保证人履约能力下降,或抵押、质押财产价值减少、毁损、灭失的,乙方应立即将该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或由乙方或担保人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8、乙方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发生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歇业、解散、清算、注销以及其他改制行为,乙方应当提前30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或担保人按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或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9、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章程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工作单位、职务调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亦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10、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资信调查、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足以影响甲方放贷决策的重要信息;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3、乙方未清偿甲方及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
4、乙方拒绝或不配合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及资产、经营或收入状况的监督检查;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移资产或抽逃资金;
6、乙方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甲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
7、乙方或担保人未按第七条第5 至8 项约定履行义务,甲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贷款安全的;
8、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抵押人或质押人未按担保合同约定处置损害赔偿金或保险金的;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或质押人赠与、转让、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的;
10、虽经甲方书面同意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但抵押人、质押人未按担保合同约定处理抵押物或质押物处置价款的;
11、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12、保证合同、抵押权、质权未生效、无效、被撤销,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担保的。
13、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乙方或担保人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有效担保的;
14、借款人、担保人出现其他甲方认为可能损害贷款安全的事实或行为。
(二)违约救济措施
如出现第八条第一款所列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
1、停止发放贷款并解除合同,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到期,要求立即清偿并行使担保权利;
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应按贷款利率上浮100%计收罚息,自违约使用之日起至实际偿还日止,按实际天数计算;
3、乙方迟延偿还本合同项下任何到期贷款利息或本金的,应按贷款利率上浮100%计收罚息,自延迟偿还之日起至实际偿还日止,按实际天数计算。
4、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或故意隐瞒足以影响甲方放贷决策的重要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贷款金额的_10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所做承诺和保证或其他义务,乙方应对其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贷款金额 10%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与费用承担
1、本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当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等费用。
第十条 文本份数及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的资产、股权复印件及其他合同、协议均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送达
l、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以本合同首页载明的通讯方式及联系地址为准,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到达。乙方承诺在通讯方式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于变更后__10__日内通知甲方。如因一方通讯方式或联系地址变更未按约告知对方,导致未收到对方有关通知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2、获得乙方授权与申方接洽的人员,除乙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该人员无权签收往来资料、法律文书或有关通知的以外,该人员对往来资料、法律文书或有关通知的签收均视为已到达乙方。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让予第三人。
2、乙方承诺,乙方对甲方贷款的清偿顺序优先于乙方对乙方股东所负的债务,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甲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甲方制作或保留的乙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甲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乙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甲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4、其它约定: 。
第12条 声明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5篇:民间借贷(欠款)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范本[材料]
民间借贷/债务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范本
(一)民间借贷/债务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格式
人民调解协议书(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用)
()呼 人调字 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系被继承人的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系被继承人的纠纷的主要事实和争议事项: 年 月 日,被申请人
因,向申请人 借贷(或结欠)。被申请人 出具给申请人《借条》(或《欠条》)一张,约定内容:借款金额 ;
1 借款期限 ;利率。并。逾期后,被申请人还款情况:,未还。
因,引起纠纷,申请调解。
本案各方当事人自愿将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审查,本案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条件,在人民调解员 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申请人 偿还给申请人 借款(欠款)本金,利息,合计 元。还款期限,还款方式。
2、被申请人 承担但保责任,偿还给申请人 借款(欠款)本金,利息,合计 元。还款期限,还款方式。
本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自觉和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经司法确认,本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协议一式 份,由双方当事人、调解组织各执一份,2 由被申请人 提供担保,担保内容
尚余 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签名)被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调解员(签名)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年 月 日
(二)民间借贷/债务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格式说明
1、关于纠纷双方当事人。民间借贷或债务纠纷的当事人一般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担保人可列为被申请人一方,承担担保责任。
2、关于主要事实。(1)写明借款或债务欠款的时间和缘由。民间借贷可表述为:“×年×月×日,被申请人××因经商缺乏资金,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多少元。”债务纠纷的可表述为:“×年×月×日,被申请人××因向申请人××购买货物,结欠申请人××人民币××元。”(2)写明有无出具书面协议。书画协议即《借条》和《欠条》,如果没有书面协议,有无口头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的,在被申请人不认可的情况,是否有证人证明。(3)写明约定的内容。约定的内容包括:借款金额、利率标准、还款期限等。可表述为:“约定借款人民币××元,利率月利率×׉,还款期限限于×年×月×日还清。”等,注意:利率以月利率千分之几计算,年利率以百分之几计算。(4)写明担保情况。如有担保人的,应写明担保的情况。承担担保责任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5)写明被申请人的还款情况。如:“被申请人还款情况: 2011年5月1日被申请人还5000元,2011年7月1日被申请人还5000元,尚余40000元未还。”(6)写明纠纷的起因。如可表述为:“因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讨,被申请人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引起纠纷,申请调解。”
3、关于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协议内容。协议应包括债务金额、利率标准、还款方式、期限等。
4 民间借贷/债务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范例
人民调解协议书(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用)
(2015)呼大人调字1号
申请人姓名 石艳华 性别 女 出生年月日 1962年10月2日出生 民族 汉族 职业 农民 住址 呼图壁县大丰镇南村12号。身份证号码 ***222 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姓名石艳丽 性别女 出生年月日 1968年1月6 日出生民族汉族 职业农民 住址 呼图壁县大丰镇南村20号
身份证号码 ***222 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姓名 石卫东 性别 男 出生年月日 1969年5月12日出生 民族汉族 职业 农民 住址 呼图壁县大丰镇南村
身份证号码 ***221 联系方式 *** 纠纷的主要事实和争议事项: 2010 年 7 月 1 日,被申请人 石艳丽 因 经商缺乏资金,向申请人石艳华借贷人民币50000元。被申请人 石艳丽 出具给申请人《借条》一张,约定内容:借款金额 50000元 ;借款期限 一年 ;利率 15‰。并由被申请人石卫东提供担保,担保内容 连带担保责任
。逾期后,被申请人还款情况:
2011年9月1日还本金2000元、2011年11月1日还本金5000元,尚余本金43000元未还。因 申请人多次向被申
5 请人催讨,被申请人以没钱为由拒绝继续还款,引起纠纷,申请调解。
本案各方当事人自愿将继承遗产纠纷申请 大丰镇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审查,本案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条件,在人民调解员 张坚 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申请人 石艳丽 偿还给申请人石艳华借款(欠款)本金 43000元,利息 13875元,合计 56875 元。还款期限 2012年3月15日,还款方式 现金一次性付清。
2、被申请人 石卫东 承担连带但保责任。本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自觉和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自愿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经司法确认,本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协议一式 4 份,由双方当事人、调解组织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签名)石艳华等三人 被申请人(签名)黄绍泉
2012 年 2 月 1 日 2012 年 2 月 1 日
调解员(签名)张坚 记录人(签名)陈敏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2012 年 2 月 1 日
第6篇:借款协议书民间借贷(全文)
借款协议书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需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正,(小写: 元)。
二、借款期限:
三、借款月利率:
四、甲方支付账户: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委托甲方将借款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
开户行:
账号:
行号:(以下简称丙方))
五、任何一方违约,对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丙方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订立本(借款协议书),其为本协议书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利机关的授权或批准。丙方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七、甲乙双方自行保管好借款和付息原始凭据,甲方收回借款只出具收条,不提供发票。
八、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交渝北区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自甲方借款打入乙方账户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第7篇:民间借贷合伙协议
民间借贷合伙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信共赢的合作原则,为更好的明确风险责任、享有权利义务及利润,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建立民间借贷操作平台,甲方参与部分出资,乙方接洽客户、管理每项款项风险控制,乙方独立完成借款及催收本息操作流程。
2.借款及抵押合同板本由乙方提供,出借人及抵押权人均由甲方委托给乙方代为操作,每笔借款均应由甲方授权后进行;
3.乙方为甲方提供债权数额的担保并相应承担风险以及利润。若甲方本金受到损失,乙方则以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做为补偿。
付加:甲方提供的原始本金为 元整。乙方承诺给甲方的月息不低于 %
二、风险防范及承担
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完成放贷业务; 2.乙方应建立借款客户跟踪调查机制; 3.每笔借款偿还本息的宽限期为伍至柒天;
4.一旦借款人出现不良还款的状况,乙方可自主启动抵押物处理方案,与此同时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物买卖过户手续;
三、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资产状况,积极协助甲方收取本息;在约定期限日把利息打入甲方账户。
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寻找债权,经乙方担保后的债权必须由乙方独立操作该笔款项流程。
3.若甲方存在本金的损失,而由乙方的过失,且有乙方的书面担保等方式的,乙方需补偿甲方损失的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4.甲、乙双方都应履行客户资料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漏客户信息资料,如由此引起纠纷由泄密的一方单独承担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