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物业租户管理协议书
西安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租户管理协议书
日期:年月日序号:
甲方(业主):
房间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于年日租住甲方位于楼_____层房,为便于今后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需携带《租房合同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等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该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西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乙方如属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3、乙方需向物业公司交纳1个月物业管理费及300元的水电气费作为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后经甲方确认,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乙方在房屋出租时必须结清该房屋的物管、水、电、气等费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垃圾清运费、中央空调使用费和光钎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缴纳。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甲方,若乙方没缴纳相关费用,甲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西安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根据《西安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或指定的机关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者,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7、乙方应与甲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小区有关规定,共同管理住宅区,使住宅区保持良好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8、住宅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商铺用于商业零售用,乙方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9、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西安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甲方(单位盖章或个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或个人签章):
年月日
第2篇:租户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租户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中心
甲方于年月日租住中山市住宅区(大厦栋(楼,为维护小区(大厦)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便于今后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需携带《租赁合同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等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甲方如属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3.入住后,于每月日向乙方按时交纳当月物业服务费、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逾期按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甲方如须装修房屋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 否则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住宅区良好的生活环境,严禁高空抛物、无证养犬、在楼道摆放物品等,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危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甲方必须按时如数交纳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等费用,否则按政府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7.甲方应按租赁合同的条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提请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
1.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楼)房乙方:物业服务中心签约人:签约人:
年日年
第3篇:租户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安全对于人们来说太重要了,水火不留情。签一份协议会让自己记得更清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租户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篇1: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房屋地址:
承诺人承租了(以下简称该房屋)。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确定承诺人为防火责任人,其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火灾发生,对该房屋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教育本处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对该房屋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房屋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该房屋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甲方对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八、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电褥子、煤炉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九、出租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十、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十一、乙方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不能影响甲方的房屋设施,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承租区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及房屋损坏,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任何事故,由承诺人负全部刑事、民事责任及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三、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租人完全搬离该房屋时为止。
承诺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2: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承 诺 人:
房屋地址:
承诺人承租了(以下简称该物业)。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确定承诺人为防火责任人,其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该物业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教育本处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对该物业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物业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该物业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甲方对本单元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九、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承诺人负全部刑事、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赁合同期满或承租人完全搬离该物业时为止(以发生时间后到者为准)。
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执一份,房屋出租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3:公司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维护公司内部正常工作秩序及消防安全,确保公司内租户财产及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机关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公司内经营的租户,须签订本责任书,在签订责任书时,由公司保卫部负责对租户介绍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租户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物业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的具体情况。
三、租户在经营期间至少有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员变更,应重新到保卫部备案。
四、租户在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租户员工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可自行培训或委托公司保卫部进行培训,经公司保卫部审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租户员工需遵守有关规定,在工作区域,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3、租户员工不得在下班后留宿等,若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况,须向物业部书面或邮件知会,以便于部门之间的协调安排。
4、保留好印章、贵重物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和清点交接工作。
5、下班后,将所有柜灯、广告、电源、电气设备关闭,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6、公司内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器材、配电电盘、电气设备附近区域,空调门前及防火卷帘门下及均不能堆放商品或设置摊位及堵塞。
7、公司内货区、库存区、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商品,库房内部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得擅自装临时电源、未许可使用的各种电器;商品、物品存放与墙、柱、梁、顶、灯具、感烟探头的距离不得少于50CM,与喷淋头的距离不得少于90CM。
8、公司内租户如需加装电源线、插座开关等必须由公司物业部布电接装,不得擅自安装、挪用、改变电气设备,营业、下班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9、本公司内属无烟公司,在各租户、店内严谨吸烟。
10、租户因更改布局、装修改造工程需使用明火,先到物业部的保卫部、装修工程部申报、审核、备案,领取动火证,方能进行施工,商家在施工期间,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严禁无证施工,违者必究。
11、租户所辖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由自行负责,如因安全工作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影响,租户负有全部责任。
12、租户必须接受公安、消防、商场保卫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上述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租户必须无条件及时予以整改。
13、对租户配置在租户防火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应爱护使用,如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所造成损失由商家承担。
14、租户在公司经营的工作区域,为租户的防火安全责任区。
五、保卫部消防安全巡检员全面负责检查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责任书的租户及个人,保卫部有权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或建议取消其在本公司内的业务活动和经营资格;对触犯法规的租户和个人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责任书由本公司(甲方)的物业部负责人与租户(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定。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备案,公司保卫部一份备案。
八、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执行。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4篇:Z物业公司租户管理协议书
Z物业公司租户管理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乙方: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处
甲方于
****年**月**日租住武汉市
住宅区(大厦)
栋(楼)
房,为维护房屋建筑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需携带《租房合同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等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2.甲方如属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3.甲方需向乙方交纳3个月管理费及水电费作为管理保证金,期满后凭乙方凭证退款。
4.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请勿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者,否则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损害程度,甲方须负责其他相应的赔偿。
5.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共同管理住宅区,使住宅区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危害时,将请公安机关处理。
6.根据市政府有关收取管理费文件,甲方必须按时如数交纳管理费,否则按规定计收滞纳金,如拖欠一个月者,乙方可停其水电,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7.甲方应按租赁合同的条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