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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时间

作者:allenchuan时间:2021-01-18 下载本文

第1篇:委托书委托时间

设计委托书

广西鸿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兹委托贵公司进行 工程的设计,并将设计图纸送玉林供电局审查。设计范围: 自接电点至低压配电箱止。我方将积极配合提供该工程的相关资料。

联系人: 电 话: 委托单位: 日 期: 年 月

设计文件审查申请书

玉林供电局:

我公司办理的 工程委托广西鸿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设计已完成,现申请贵局对该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联系人: 申请单位: 日 期:

年 月篇二:个人委托书范本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特委托 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篇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汉族,年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系平潭海峡如意城 苑 幢 室业主。联系电话:

受托人:,男/女,汉族,年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系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兹委托 代为本人办理有关海峡如意城项目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一切事宜,具体委托事宜如下:

1、代为签署相应确认书、承诺函等文件;

2、代为领取相应抵用卷等;

3、代为选择、认购车位并办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署手续;

4、代为办理车位的款项缴纳手续,并领取相应付款收据/发票;

5、代为领取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凭证原件。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尚需相关手续全部完成之日止。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作所为及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受托人有权转委托权。

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篇四:个人授权委托书范本(大全)个人授权委托书范本 个人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

兹委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代表本企业为×××(项目名称)的代理人,其权限如下:

×××(具体说明代理的事项和内容,包括谈判权、签订合同权、代为承认或者放弃一定权利权等)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书写委托书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为某种行为时,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指派他人去办理。这时,就需要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在授权的范围进行活动,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无效的。

如下授权委托书格式亦可: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 xxxxx(单位、个人)的 xxx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取货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收取委托人有权从xxxxx(单位、个人)收取的全部货物。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二o 年 月 日篇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周隆兵,男,生于1968年4月27日,汉族,三台县高堰乡九村六组。受委托人:涂久林,男,生于1971年10月10日,汉族,三台县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所长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为我方与绵阳市恒力通有限责任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全权委托,具体为:

1、代表委托人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2、有权代表委托人主张、变更、承认其请求。

受委托人:(签名)2009年5月28日 委托人:(签名)关于游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肖钛鳈 李支援 邹庆枉法裁决胡乱执法

损害申请人权益的检举控告书

游仙区党委、政府及劳动局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绵阳市恒力通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周隆兵(男,生于1968年4月27日)和何彦舜(男,生于1965年6月20日)。我们先后在2002年被恒力通公司招聘为员工,2007年12月31日,我们和恒力通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工作岗位是销售主管。2009年2月3日,恒力通人力资源部经理黄刚突然宣布我们不能在恒力通上班了。2009年2月4日,经理黄刚又责令我们办理移交后安排其他工作。我们便按其指意办理了移交手续。没想到黄经理一直不安排工作给我们。我们这才知道是公司想和我们解除合同。于是我们就提出解除合同必须给我们经济补偿和其他损失。经理黄刚就说给一定经济补偿是可以,但我们必须提出解除合同。我们以为只要公司愿意给予经济补偿和赔偿损失就可以。并且公司也没定期支付我们工资,也没有给我们买齐社会保险。况且公司已决定不要我们,我们在公司也没有发展前途,于是我们就写了申请。没想到黄经理拿到申请后,便说是我们提出的解除合同,不给我们经济补偿和赔偿损失,没想到一个企业的经理却利用这种手段来欺骗和愚弄我们,用这种手段来损害我们的利益。这种行为我们永远不能接受,也是坚决不能容忍的。

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相信了游仙区仲裁委员会,相信他们会主持公道,依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于是我们依法提出了仲裁申请,申请后,公司的部分领导威协我们说,你们撤了吧,我们和仲裁委的都是一家人,我们会让你们拿不到一分钱。我们没有惧怕公 司的威协和恐吓。我们相信仲裁委是会主持公平和正义的,不会被公司收买。2009年4月17日,仲裁委依法公开审庭,在审理过程中没想到仲裁员多次阻止我们的发言和辩论,我们预感到情况不妙,庭审中仲裁员问我们和公司是否愿意调解,我们都同意调解,但仲裁员们根本没主持调解。2009年5月18日,仲裁庭就叫我们去领裁决书。裁决书胡乱引用法律驳回了我们全部申请,并且裁决书中错别连篇。拿到裁决书后,我们都气极了,没有到仲裁庭竟是这样干事的难道真的走到了公司黄经理说的那条路上了吗?说实在的我们当时都想找仲裁庭的和公司经理一起拼了算了。但经亲威和朋友劝解,他们说要相信党委和政府,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光明总会战胜黑暗。

为此我们强烈请求游仙区党委、政府以及劳动局严厉查处仲裁庭可能存在的贪赃枉法,在执法中不认真负责,胡乱作为,损害申请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责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此事,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相信区委、区政府以及劳动局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此事。如果此事不能得到合理合法处理,我们将请求绵阳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2篇: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时间

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时间

委托书公证处公证时间

篇1:

去公证处开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 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性别),年 月 日出生,住 址:。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沈房权证____字 4、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5、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产 权交易、更名、过户、查档等与出售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宜;

6、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 回答上述房产产权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_,兹委托_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委托期限:

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

二○___年_____月_____日篇 四:

公证处委托书格式委托书 委托人:

**,女,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生,现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井南街482 号,身份证号**************。委托人:

**,男,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一日出生,现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井南街482 号,身份证号码**************.受托人:

高祥飞,男,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出生,住址: 山东省菏泽市菏建小区,公 民身份号码:

***510。我与**是夫妻关系,是位于牡丹区*****的所有权人(房权证号:

鲁菏市字 1、向山东省菏泽市房产管理部门或山东省菏泽市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屋进行查档。

2、代为出售上述房屋,代为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到山东省菏泽市房产管理部门 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注销、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及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3、到山东省菏泽市地税局申请减免和缴纳有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资料。

4、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物业、有线电视过户及房屋交接的相关手续。

5、代收全部售房款。 委托期限:

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完为止。在委托期内,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行为,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 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

年 月 日篇5:

深圳公证处委托书范文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我拥有位于 的房产,现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 在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银行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代为签署融资担保协议,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产证等产权证明。

2、全权办理转让、出售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打印房产买卖合同,代为签署房产买卖合 同及相关文件,受托人代为收取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部楼款或银行按揭楼款。

3、委托人办理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全部楼款。

4、受托人办理公证、到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签署、递交有关文件,办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物业管理费、缴税或免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5、到有关部门办理与房产转让一切有关手续。

6、受托人办理上述房产解除国土局买卖合同公证书以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7、办理出租管理房产及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 格。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 认。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的本人份额的房产。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篇2:

委托书公证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 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性别),年 月 日出生,住 址:。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沈房权证____字 9、代为到当地 税务部门交纳该房产交易时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并在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税费单上 签字确认,同时办理、领取该房产的《契证》;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 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 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 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 2、代为办理该房产室内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 视、宽带网、电话、物业、采暖等配套设施更名手续; 1 3、代为协助买房人办理该房产的银 行交易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协助买房人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 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 4、代交各种费用、代 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 5、上述房产如遇动迁,受托 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动迁(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 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动迁补偿款。1 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 签署相关文件; 1 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的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本项授权为我 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委托期限:

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

委托人:

二 o一年_____月_____日 篇2:

公证处委托书格式委托书 委托人:

**,女,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生,现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井南街482 号,身份证号**************。委托人:

**,男,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一日出生,现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井南街482 号,身份证号码**************.受托人:

高祥飞,男,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出生,住址: 山东省菏泽市菏建小区,公 民身份号码:

***510。我与**是夫妻关系,是位于牡丹区*****的所有权人(房权证号:

鲁菏市字 4、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物业、有线电视过户及房屋交接的相关手续。

5、代收全部售房款。 委托期限:

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完为止。在委托期内,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行为,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 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篇3:

公证委托书 委 托 书六盘水市公证处:

兹委托我 同志(职务)为我单位和我个人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和我个人前来办理与签订的 的公证。代理人在办理与 签订的 的公证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和我个人均予承认。委托单位: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委托人: 职务 姓名 201X年X月X日篇 四:

公证处委托书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 ………… 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我单位的(姓名),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办理……工程规划报建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篇3:

公证处委托书范文 公证处委托书范文 公证处房产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

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

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______ 的房产,现委托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内,办理如下事项:

1、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代为签署融资担保协议,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产证等产权证明。

2、全权办理转让、出售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打印房产买卖合同,代为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受托人代为收取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部楼款或银行按揭楼款。

3、委托人办理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全部楼款。

4、受托人办理公证、到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签署、递交有关文件,办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物业管理费、缴税或免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5、到有关部门办理与房产转让一切有关手续。

6、受托人办理上述房产解除国土局买卖合同公证书以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7、办理出租管理房产及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的本人份额的房产。受托人转委托权。委托人:

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处股权转让委托书 委托人:

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受托人:

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_,兹委托_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委托期限:

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

二○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送:

委托书授权书的区别

委托书授权书的区别

公司的,其身份证(护照)号码,作为我公司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 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以下事宜:

1、2、3、4、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授权范围和期限内,授权代表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 力,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职务: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通用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我(公司/自然人)委托上述受托人办理XXXXXXXXXXXXXXXXXXXX 事项,特此授权。权限范围:

1、2、3、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X年X月X日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XXXXXXXX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XXX 代表本公司授 权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项目的询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 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201X年X月X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职 务:

总经理 单位名称:

XXXXXX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X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XXXXXX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公司(工厂)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总公司委托分支机构《委托授权书》(总公司委托分支机构)委托人:

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电话:,邮政编码: ; 受委托人:

(分支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 兹委托上述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参加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 投标中心网站上所进行的政府采购询价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一、以委托人的名义交纳询价保证金;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领取退回保证金;

三、依法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报价;

四、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 托人确认的质疑、投诉;

五、领取书面成交通知书以及负责询价采购项目的有关联系工作;

六、办理交货、参加项目验收、提供售后服务、签订供货合同等; 上述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所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 享有,所产生的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因违反法律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本《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从委托人成为XXXXXX工程招投标中心网 站上的政府采购询价供应商会员之日起。委托人(公章):

受委托人(分支机构公章): 201X年X月X日 篇2:

公司委托授权书范文 公司授权委托书范文 法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λ: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λ:

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λ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后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和法人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委托单λ: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说明:

1、法人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时间。

2、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4、代理人根据授权范Χ,以委托单λ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XXX公司、总经理、XXX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合法代表本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授权:

XXX为XXX公司的合法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XXXXXXX工程的招标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贵单位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本委托有效期限为本次招标活动终止之日。投标人(盖章):

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法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责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和法人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委托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篇3:

执行阶段授权委托书 众所周知,执行程序和诉讼程序是两种相互独立的司法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审判和执行相互分离,审判员负责公平公正的审理好案件,而执行庭的执行员要严格按照文书内容并参照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依法果断的动用各种执行措施,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但是,在我的基层实践中,尤其是在立案阶段,当事人对执行程序和诉讼程序有时会提交相同的授权委托

书,大多当事人或受托人提交的授权事项是诉讼程序的授权范围,对执行程序的特别授权知之甚少。每当为询问时,对方总是振振有词,以“以前就是这么立案的,一直提交诉讼授权书”来抗辩。对此,我开始对基层法院立案工作中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事项有了些思考。

在诉讼程序中,授权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特别的规定:

托还可以往下续写。此做法实施后,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执行人员都对委托事项一目了然,大 大减少了在执行程序中因授权事项不明确而发生争议的可能。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因 事由,需经办理,特委托河南群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权限如下:

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放弃、变更执行内容,签收法律文书,领取执行案款等。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委托人:

年 月日

第3篇:委托书之委托公证书办理时间

委托公证书办理时间

【篇1:公证委托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篇1: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

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

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

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

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

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

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

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

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篇2: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浅谈

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作者:廖继楣

来源:《职工法律天

摘要:委托期限是

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

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

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委托期限 委托书公证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

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

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

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

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

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

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

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

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

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

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

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

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

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 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

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

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

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

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

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

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

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

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

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

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

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

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

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 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

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

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

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

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

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

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

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

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

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 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

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

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

综上所述,我认为

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

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

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

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书公证效率的保障。

篇3: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想学

法律?找律师?请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

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

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

《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

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

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篇4: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

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

一、公证书中未规

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

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

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

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

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

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

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篇5:公证书授权委托书

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限:。

人身份证明

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地 址: 年月委托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件1:法定代表附件2: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附件1:法定代表单位性质:(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篇2:公证委托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

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 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关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

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

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

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

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

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 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

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

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

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

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

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

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

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

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

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

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

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

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

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

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

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

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

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

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

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

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

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

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

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

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

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

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

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

书公证效率的保障。篇3: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

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

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申请人: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申请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篇5:公正委托书委 托 书 委托人:帅艳(女),1986 年 09 月 12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527。受托人: 赵晓兰男(女),1985 年 10月 11 日出生,身份证号 码: ***627。我的徽商银行黄山卡号为603601 07030 000880 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因我工作繁忙,特全权委托赵晓兰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到徽商银行及相关部门办理上述徽商银行黄山

卡的挂失,补办新卡等相关手续。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与材料我均予以承

认。

受托期限:直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 年月日 公 证 事 项 申 请 表(自然人)谈 话 笔 录

时间: 地点: 询问人: 被询问人: 问:请问你们申请办理何项公证? 答: 问:请问你们和受委托人的关系? 答: 问:请问你们所委托的事项是什么? 答: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的权限是哪些? 答: 问:请问你们委托的期限是多久?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有无转委托的权利? 答:问:请问此委托书是否是你们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答: 问:请问你们对委托书还有无其他补充意见? 答: 办理委托书公证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

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

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

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

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

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

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

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

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

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

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

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

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篇3:委托公证书有效期】

“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关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

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

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

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

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

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

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

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

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

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

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

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

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

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 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

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

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

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

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

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

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

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

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

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

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

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

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

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

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

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

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

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

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

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

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

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 书公证效率的保障。篇2: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

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

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 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

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

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

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

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

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

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篇5:

委托公证书

委托书

委托人:梁萍,女,一九 年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受托人:朱刚,男,一九七四年八月三日出生,身份证号:***519我委托朱刚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全权办理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对外融

资,资产抵押等事宜。具体事宜如下:

1、办理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58亩土地向银行(潼南县工业园南区b6-5/01号

地块,土地权证号:208d房地证2012字第00014号)抵押担保手续。2、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3、办理其他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资产抵押融资手续。 受托人在我的授权范围

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完为止。委托权限: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第4篇:公证委托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作者:廖继楣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1期

摘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书公证效率的保障。篇3: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篇5:公正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帅艳(女),1986 年 09 月 12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527。

受托人: 赵晓兰 男(女),1985 年 10 月 11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627。

我的徽商银行黄山卡号为603601 07030 000880 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因我工作繁忙,特全权委托 赵晓兰 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到徽商银行及相关部门办理上述徽商银行黄山卡的挂失,补办新卡等相关手续。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与材料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期限:直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公 证 事 项 申 请 表(自然人)

谈 话 笔 录

时间: 地点: 询问人: 被询问人:

问:请问你们申请办理何项公证? 答:

问:请问你们和受委托人的关系? 答:

问:请问你们所委托的事项是什么?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的权限是哪些? 答:

问:请问你们委托的期限是多久?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有无转委托的权利? 答:

问:请问此委托书是否是你们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答:

问:请问你们对委托书还有无其他补充意见? 答:

办理委托书公证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5篇:公证委托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作者:廖继楣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1期

摘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书公证效率的保障。篇3: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篇5:公正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帅艳(女),1986 年 09 月 12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527。

受托人: 赵晓兰 男(女),1985 年 10 月 11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627。

我的徽商银行黄山卡号为603601 07030 000880 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因我工作繁忙,特全权委托 赵晓兰 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到徽商银行及相关部门办理上述徽商银行黄山卡的挂失,补办新卡等相关手续。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与材料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期限:直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公 证 事 项 申 请 表(自然人)

谈 话 笔 录

时间: 地点: 询问人: 被询问人:

问:请问你们申请办理何项公证? 答:

问:请问你们和受委托人的关系? 答:

问:请问你们所委托的事项是什么?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的权限是哪些? 答:

问:请问你们委托的期限是多久?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有无转委托的权利? 答:

问:请问此委托书是否是你们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答:

问:请问你们对委托书还有无其他补充意见? 答:

办理委托书公证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6篇:公证委托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篇1: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篇2: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作者:廖继楣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1期

摘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书公证效率的保障。篇3: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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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篇4: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篇5:公证书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限:。

人身份证明

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地 址:

月 委托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件1:法定代表附件2: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附件1:法定代表单位性质: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第7篇:委托书学校委托书

xxxxx

委托方:xxx 受托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食堂的运营和卫生,特委托 全权负责学校食堂的油水分离器采购事宜,在采购过程中,受托人需遵守以下事项:

1、不得高于市价采购油水分离器

2、在采购过程中需与学校教师开会商量采购事宜

3、采购中如突然发生其他事宜,需与学校教师以及校长商量解决

4、本次授权期限为采购开始到采购物品结束

5、如有其他未定事宜可重新拟定或添加其他条款,且添加条款与本授权委托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生效,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委托方(公章):xxx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8篇:报名委托书、代领委托书、代办委托书

委托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本人因,特委托

代为办理

事项。

委托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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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担保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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