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生守则 1、实习生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刻苦钻研业务,做到又红又专。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上级医生的领导,尊敬师长,虚心向老师学习,及时完成交给的任务。
3、要确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关心、爱护、体贴病人,对病人及其家属的馈赠应一律婉言谢绝,培养高尚医德。
4、工作上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男实习生在给女病人作体格检查或有关诊疗操作时应有第三者(带教老师)在场。
5、提倡五讲四美,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搞好宿舍和周围环境卫生。实习结束时,由实习组长将宿舍有关设施、锁匙等物品清点,向医教科移交。
6、养成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励行节约,爱护公物。损坏公物应主动报告。贵重仪器未经上级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7、同学之间及与兄弟院校实习生、进修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互助互让,共同提高。
8、应集中精力,刻苦学习,提倡不谈恋爱,不准结婚。
9、实习生不享受双休日及其他节假日,应坚持在病区上班。每天上班时间从上午 8:00-到晚上 10:30 均在病区上班(中午休息时间除外)、双休日和节假日处理好所管病人情况下可适当就地休息。值
夜班者班前不休息,班后下午补休半天。如不能解决值班床位的科室,值班实习医生一般晚上 10 时后离开病房,次日不补休。如遇急诊或抢救病人,必须完成任务后方能离开,超过晚上 12 时者,第二天下午补休半天。
10、实习期间不放寒暑假和节假日(春节放假 1 周除外)11、实习医生应遵守医院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因故离开科室时应经上级医师同意,并告知去向。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实习一天计。
12、实习期间旷课 4 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旷课累计达 8 学时以上者,将上报该实习生学校学生处。
13、实习期间,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凭学院请假卡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事假在 2 天内由病区主任审批报医院医教科登记,3-7天经病区同意后报医院医教科审批。
14、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随便向外透露病人病情或预后情况,对病人家属及单位介绍病人情况时,应接上级医师意图进行。
15、注意加强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克服好高骛远,单纯追求技术操作,忽视基础训练的倾向,扎扎实实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