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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申请书(共5篇)

作者:焯强继时间:2020-07-21 下载本文

第1篇:外管证延期申请书

我公司所承包工程“XXXXXXXXXXXXX”

所签的施工合同虽已到期,单工程尚未进行竣工结算,合同仍在履行中,计划延期至XXXX年X月XX日。

特此证明。

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第2篇:外管联络员

外管联络员须知

一、外管联络员是指我市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内专职负责本单位接待境外人员的住宿登记、证件管理、安全住宿等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宣传外管法律法规,交流信息、反映情况,依法保护境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境外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本单位境外人员及随行家属办理有关手续,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处理本单位内部的涉外案件(事)件的,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外资企业中物建的用于协助管理境外人员的中方管理人员。

外管联络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外资企业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

二、外管联络员职责

1、外管联络员应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培训合格,掌握一定的签证、居留许可知识,具备较强的外事业务能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积极向本单位的境外人员进行宣传。

3、按照公安部《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工作规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规定,代办上述《规范》中明确规定可由接待单位、在华亲属、代办人代为申请的有关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手续,履行有关职责。

4、协助本单位境外人员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

5、督促本单位境外人员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6、配合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快速、妥善处理涉及本单位境外人员的各类案(事)件及其他相关工作。

7、熟悉掌握本单位常住境外人员和临时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信息情况,提醒上述人员及时办理签证(注)、证件延期。

8、及时向分(市)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报本单位新增、离任常驻境外人员和其他短期来青境外人员;

9、外管联络员必须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外管联络员申办材料

1、外管联络员必须是本企业或本机构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交本企业的上年度交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存留复印件三份。

2、提交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外管联络员身份证原件,并各存留复印件三份。

3、填写《外管联络员登记审批表》一式三份(附照片)。

四、《外管联络员证》实行年审制,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时持外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申请到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延期手续。

《外管联络员证》遗失、被盗、损毁后,外管联络员及所在外资企业应立即向企业所在地分(市)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失,待市局出入境管理局核实情况,宣布作废后,方可为其补办

新证。

五、外管联络员管理

各分(市)局出入境管理科及派出所要定期召开外管联络员例会,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对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

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的外管联络员责令其所在外资企业予以更换,对于因外管联络员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永久取消其担任外管联络员资格。

六、外管联络员办证须知

1、外管联络员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本单位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时,均须携带《外管联络员证》并提交《外管联络员证》复印件。

2、外管联络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境外人员签证(注)、证件的,可由所在企业出具证明、委托本企业工作人员携带外管联络员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前台民警查验后,方可办理;

3、持有企业委托书,但无法提供外管联络员证原件的,需由分(市)局出入境管理科出具证明(注明《外管联络员证号》),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前台民警查验后,方可办理;

4、外管联络员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可持由企业出具的证明、企业所在地分(市)局出入境管理科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前台民警查验后,方可办理。

七、罚则

1、外管联络员以所在企业名义为非本企业境外人员代办签证、居留许可的,一经发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宣布其外管联络员证作废并永久取消担任外管联络员资格。

同时降低该所在企业信用等级,半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的任何代办业务申请,均须面见申请人方可受理。

2、外管联络员利用职务之便,为非本企业境外人员申办签证、居留许可手续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材料申办签证、居留许可手续的,永久取消其担任外管联络员资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降低该企业信用等级。一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的任何代办业务申请,均须面见申请人方可受理。

3、外管联络员不履行本规范所定职责,导致所在企业境外人员脱离监管、非法居留、非法谋职或其他严重违反中国法律的情况发生,可酌情取消该企业外管联络员代办境外人员业务,待整改后,视情恢复。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学校和培训机构需建外管联络员的,参照本制度执行。本须知由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3篇:外管证核销申请书(小编推荐)

外管证核销申请书

丰泽区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福建省X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07月12日到贵局丰泽税局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一份(工程名称:惠安XXXXXX消防工程,号码:********,工程地点为惠安)。

我公司已于2013年07月12日在惠安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1份,号码为00223***,总金额为******元,2013年09月23日在惠安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1份,号码为00269***,总金额为******元,2013年10月17日在惠安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1份,号码为00269***,总金额为*******元,并2013年11月在丰泽税局申报企业所得税*******元及个人所得税-股利******元;现工程已完工,特此申请核销该份外管证。

附件: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

2.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发票1份(复印件)

3.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发票缴款书1份(复印件)

4.申报表(个税、企业所得税)各一份(复印件)

福建省X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8日

第4篇:外管证明新政

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事项变更为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要求,为切实减轻您的办税负担,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从2017年10月1日起,湖北国税对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业务进行相应调整,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事项变更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报验登记”模块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管理”。2.“外出经营证明开具”业务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该功能用于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业务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该功能用于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4.取消“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申请业务,纳税人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纳税人首次到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业务时,经营地税务机关依职权对其进行报验登记。

5.取消“外出经营证明缴销”申请业务,纳税人在经营地填报涉税事项反馈信息后,系统将反馈信息发送至纳税人注册地所在省份,系统可实现自动缴销。

您可以翻到页面下方查看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填表说明,也可以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下方的“操作指南——办税手册——涉税事项填表说明”查看。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填表说明

1.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税务机关报告时填写,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已领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经办人”栏填写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人员;“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栏填写负责办理跨区域经营活动具体涉税事宜的人员。“座机”“手机”栏请务必准确填写,以方便联系沟通,尤其是方便税务机关及时反馈办理进程。

4.“经营方式”栏,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下拉框中选择跨区域经营方式。

5.“企业所得税”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机关缴纳的选择 “国税”,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缴纳的选择“地税”,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选择“无企业所得税”。

6.“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栏,按照同一份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填写。

7.“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根据合同相对方的实际情况填写,若合同相对方无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填写。 8.跨区域涉税事项报还需提供加盖纳税人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载18位企业统一信用代码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2: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填表说明

1.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时填写,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已领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栏填写原《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中注明的管理编号。如果纳税人存在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那么可直接从下拉框中选择。

4.“实际经营期间”栏填写实际经营开始日期和经营结束日期。 5.“货物存放地点”栏填写跨区域经营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要明确填到区、街及街道号。若无跨区经营货物的,此栏不需要填写。6.“预缴税款征收率”栏按预缴税款时适用的征收率填写(0.02或0.03)。

7.“已预缴税款金额”栏填写已向经营地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的累计金额(金额单位:元)。

8.纳税人在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应当及时向经营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相应的税费。纳税人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后,才能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本表。

第5篇:外宿申请书

外宿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由于本人家住XXX,离学校比较近,特此申请外宿,在外宿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下课,决不把外宿校牌外借。如果有违反学校纪律的现象,由学校进行处理,外宿期间任何活动和安全问题由本人和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希望校领导同意批准。

班级

姓名

日期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是XXX的父亲(母亲),离学校比较近,特此帮子女申请外宿,在外宿期间我保证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下课,决不把外宿校牌外借。如果有违反学校纪律的现象,由学校进行处理,外宿期间任何活动和安全问题由本人和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希望校领导同意批准。

家长姓名:电话号码:日期:

情况属实,报领导审批。

班主任姓名:

日期:

外管局自查报告(共15篇)

救助申请书(共5篇)

随军申请书(共5篇)

免试申请书(共5篇)

教师申请书(共5篇)

《教师申请书(共5篇).docx》
教师申请书(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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