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 卫生管理制度 | 受控状态 | 受控 | ||
编 号 | 20210327001 | ||||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维护本公司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相关单位需要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实行。 2.本公司公共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确实遵行。 第2章 卫生管理 第3条 卫生要求 1.新进人员须注重并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知识。 2.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清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有碍观瞻的垃圾、污垢或碎屑,如若有这些物品应予以清除。 3.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蒂、垃圾等。 4.各工作场所内的走道及阶梯,应按固定时间清扫、消毒,保持干净卫生,并采取适当方法保持环境美观。 5.空调、饮水、电器、企业形象标志等系统必须定时保养、维护,保持整齐、清洁、安全、卫生。 6.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7.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 8.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的清除工作,应遵守下列使用规定: (1)采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2)若有害物散发,其处理方式按其性质分别为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装置。 10.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明亮,勿使有所掩蔽。 11.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必要时严禁吸烟。 12.垃圾、污物、废物等清除必须合乎卫生要求,放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13.公司应设置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办公室内,且置于明显处,防止污染以便利取用。 15.各工作场所使用的器具、用品应依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放置。 16.地面须保持干净,避免有铁钉、尖锐物或易滑及污染物品。 17.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如需要应在指定场所。 第4条 卫生健康规定 1.职员患有下列疾病时,应立即停止上班,抓紧治疗: (1)精神病患者。 (2)法定传染病及其他被认为有显著传染危险疾病者。 (3)由其他卫生机关规定应予停止工作,在外治疗。 2.职员应依本公司规定接受健康检查及预防注射,不得无故拒绝。 第3章 附则 第6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7条 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厂部所有。 | |||||
执行部门 | 监督部门 | 编修部门 | |||
编制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