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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院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作者:jet时间:2021-11-09 下载本文

第1篇:法检“两院”上半工作汇报会讲话稿

法检“两院”上半年工作汇报会讲话稿

法检“两院”上半年工作汇报会讲话稿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这次市人大党组主任会议主要是视察并听取“两院”工作汇报。上午和下午会议前,视察组同志实地视察了市法院、检察院以及如东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对市、县“两院”工作有了更感性的认识。今天下午我们假座如东召开党组主任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刚才,曹忠明院长和俞昕水检察长分别汇报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并介绍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两个单位的汇报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对工作成绩总结实事求是,对存在的困难分析到位,下一步工作安排很具体、很明确,给在座同志留下了深刻印象。葛主任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的同志对“两院”工作情况谈了看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完全赞同。

今年以来,法检“两院”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在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概括地讲,实现了三个提升:一是司法综合能力有新的提升。“两院”在司法应对手段上有继承、有发展,有改革、有探索,措施有力,亮点很多,在“两院”刚才的汇报材料里作了很详实的介绍,这里就不具体说了。二是司法改革成效有明显提升。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以员额制改革为重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顺序完成,司法责任制和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有序推进,这些措施为“两院”司法职能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总体工作实效明显提升。“两院”瞄准工作目标固本强基、固强补弱,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各方面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司法效率、百姓满意率都有新的提高。

当然,对于现阶段存在的诸多挑战、问题和不足,“两院”也都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在新形势下,我们所有工作都要多看一些不足和短板,这对推动“两院”工作的开展大有益处。借此机会,我就如何做好当前及今后法检“两院”的工作,谈一些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坚定不移地以服务大局为重

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经济社会处于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问题矛盾交织叠加,对审判和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检“两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保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坚持以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要强化大局意识。7月1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一篇署名文章,他指出:“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始终坚持把法检“两院”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要务。要正确处理好“公转”与“自转”的关系:“公转”即看齐党委、主动靠前、主动汇报,自觉把工作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转”,即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法充分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走好内涵式发展道路,在实践中提升做好审判和检察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强化服务意识。要找准“两院”工作

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变化的新情况精准发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服务好重大项目。“两院”要主动为项目建设,特别是一些重大的项目建设做好协调对接,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努力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宽松、保护有力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环境。服务好“濒危”企业。在现阶段供给侧改革的大环境下,有的企业生存和发展受阻,还有的企业濒临破产,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庭,对僵尸企业推进“执改破”,这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并发扬推广,确保这类企业员工合理分流、资产有效盘活,顺利实现平稳过渡,切实解决新的矛盾、化解新的问题。服务好企业家群体。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每年5月23日定为xx企业家日。今年5月,在“xx企业家日”设立一周年之际,市委市政府举办了江海博览会暨首届通商大会,市人大召开了法企互动座谈会,法检“两院”要多开展法企互动,通过送法上门、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回应企业家的关切和期盼,支持和帮助企业家化解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和困难,助力营造我市亲商安商、尊重企业家的社会氛围。服务好金融安全。在最近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强调,“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健全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随着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但也出现e租宝等涉众型的非法融资案件,可见金融风险的化解与防范能力仍有待提高。法检“两院”要高度关注金融领域的案件,为全市金融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三要强化人大意识。法检“两院”这方面工作举措很实,成效也很明显。比如,积极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在加强与人大代表互动方面每年都有新思路、新举措。在新的形势下,要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法检“两院”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要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代表法》和《监督法》,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意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要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为契机,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时了解司法工作最新动态,把好司法工作主动脉,准确抓住司法监督主攻方向,要把人大常委会听取半年度工作报告与人代会听取“两院”工作报告实现有效衔接。当然,市人大常委会也将一如既往地关心“两院”工作,切实支持“两院”依法履职。

二、始终不渝地以“为民司法”为重

对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累积的旧矛盾和不断产生的新矛盾,“两院”的同志们要一如既往地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要取信于民。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心的司法需求问题、最关注的法律监督问题,充分发挥审判、审查职能作用,消除社会隐患。诸如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校园贷、食品药品质量问题等等,都是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热点和重点,法检“两院”对这些案件要认真受理、依法查办,确保审判无误、执行到位、取信于民。

二要公正护民。法检“两院”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与抽象的法律条文和司法数据相比,个案更能让公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要把“100-1=0”的道理理解得更透彻,1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法检“两院”要秉承公平正义的司法精神,坚持司法良知,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正义能伸张、冤情能申诉、公正能体现,让司法公正真正“看得见”“摸得着”。

三要高效便民。在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上,要从利民、便民的高度出发,完善“快办案”机制,强化审限管理,加快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提高工作效率。要依法保护婚姻家庭、建设工程等案件中的涉诉民生权益。特别在执行工作上,要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关爱弱者,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三、坚持不懈地以自身建设为重

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是司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的基础。法检“两院”要主动适应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应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打造信念坚定、清正廉洁、实力过硬、业务精湛的司法队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司法执业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分类管理和改革,不断推进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升队伍司法执业能力、快速处理能力,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

力。

二是定纷止争能力。调解矛盾、定纷止争,是我们xx司法工作的一张名片。通过调解平息矛盾纠纷,可以很好地降低司法成本和司法压力,尤其面对当前“案多人少”的压力,更要坚持“当调则调,当判则判”。“两院”要不断提高队伍的群众沟通能力和矛盾协调能力,找准化解纠纷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尽可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三是科技应用能力。习总书记指出,“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科技化、信息化是当今和未来的大趋势和大方向,法检“两院”要更加积极主动迈入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把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起来,要加快“智慧法院”“智慧检察”建设和运用,提高队伍的科技应用能力,努力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四是综合WW能力。“两院”在信访WW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比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律师代理和参与化解信访等,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对于这些先进做法要多宣传、多总结。同时,要多探索、多创新,在保持已有成绩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息诉稳控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WW能力。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两院”更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善于发现、有效稳控、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确保重要时期不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负面性事件。

总之,“两院”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职责重要、使命光荣,希望“两院”以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和勇气,认真抓好执法办案,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努力服务“两聚一高”和“法治xx”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xx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面开创法、检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2篇:人大会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讨论发言

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讨论发言

听了两院的报告很受鼓舞,过去的一年,法检两院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实现XX崛起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通过学习两院的报告,我个人有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打击犯罪有力。在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两院能够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持惩防结合,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遏制了犯罪率的上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保驾护航有功。在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两院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社区综治联系点指导工作。同时,通过开展活动、创新机制化解和缓解了“信访难,执行难”“两难”问题,为促进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是自身建设有效。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两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通过认真开展文明执法学习,纪律作风教育及提高执行力建设等主题活动,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查改,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总的来讲,我们认为整个报告通篇贯穿了服务发展、保障发展的工作理念,简洁全面,客观公正,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非常好。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我对“两院”工作谈两点建议:

一、拿实招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法院的审判质量、执行工作及队伍建设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司法部门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应该思考一直以来严重困扰各级政府一个社会问题,即目前愈演愈烈的群众上访问题,大多都是涉法涉诉案件,为什么有那么多群众“信访不信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三不”:一是群众不懂打官司。由于法律知识贫乏,法制意识淡薄,出现纠纷后不知道寻找司法援助;二是群众打不起官司,部分弱势群体,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三是群众不愿打官司。因为普遍存在执行难问题。部分群众即使打赢官司,其合法权益仍得不到保障,促使更多群众放弃司法途径而走上访之路。如我镇的沈传武民事纠纷案、吴万香医患纠纷案、刘兴梅刑事案件他们虽然都通过了法律判决,但一直不服判决或判决后未执行到位,多年上访,最终还是通过行政手段才得到解决。

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建议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解决群众不懂打官司现象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培养群众通过司法程序维权的意识。二是加大司法援助力度,解决打不起官司的现象。降低诉讼门槛,简化诉讼程序,让一些基层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众打得起官司。三是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解决群众怕打官司的现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使一批执行难案和积案迅速得到执行,对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尽力化解因“执行难”问题引发矛盾,确保打赢的官司能够执行到位,提高司法的社会效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二、出重拳整治社会经济环境。

重点抓好“三手”:一是坚持“严打”不软手。近几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有所好转,但在农村,地痞流氓、恶实力在有的地方依然猖獗。如盗窃摩托车、电力设施、农副产品等,强买强卖、强行接揽工程以及利用农村信息闭塞落后,进行诈骗犯罪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因此,必须坚持“严打”不软手,对上述犯罪,要快捕、快判,露头就打。二是坚持重点整治不放手。重点整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如金融诈骗、商业贿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坑农害农骗农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这些和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产品要重点进行整治,从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高压反腐不松手。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职务犯罪查办力度,重点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绝不松手,特别是要加强对国家惠农资金的使用、土地拍卖及大型工程建设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监督。切实扭转社会风气、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第3篇:「精品」商州区人大代表分组讨论区人大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2019商州区人大代表分组讨论区人大和法检两院工

作报告

4月16号,参加商州区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对区人大和法、检两院

进行了热烈讨论。牛康季、王浩、袁礼锋、王结实、王常春、井万民等参加讨论。

讨论中,代表们积极发言,气氛热烈,围绕三个报告各抒己见,畅谈了感受和体会。

代表们一致认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在增强监督实效、专项工作评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安排部署XX年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符合人民群众意愿和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

代表们同时建议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让政府和职能部门能听到老百姓的声音。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在讨论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对区法、检两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肯定。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区法、检两院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代表们同时建议,区法、检两院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全力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陕南强区,幸福商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4篇:全省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全省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催生发展动力、释放改革红利,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成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XX年2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XX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热情。XX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制逐步改为认缴制。XX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改年检验照为年报公示,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XX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充分肯定了商事制度改革成效。今年3月20日,李克强总理到国家工商 总局视察,主持召开了14个部委负责人会议,明确要求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特别提出要在年底前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今年5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继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年内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要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使新增企业数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新企业活跃度不断提高,为稳增长、促就业奠定基础。今年6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即实行登记注册“一照一码”制度,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实现社会运行效率倍增。

根据李克强总理要求,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了当前商事制度改革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年底前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二是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名称、经营范围、集团的登记管理,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三是尽快出台“先照后证”改革措施,切实加强“先照后证”后续监管。四是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经营自主权。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现企业 信息归集公示、联动响应和公共服务需求“一张网”。

从各省区市的情况看,基本都已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同步开展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先照后证”等改革,江苏、上海、XX等省区市建立了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在省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中公示制度,江苏、福建等地建立了证照联动监管、强化后续监管等制度。国家工商总局选择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4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区试行企业简易退出机制改革,选择上海、江苏等9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区试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目前包括我区在内已有6个省区市实行了“三证合一、一照一号”试点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省工商系统在省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8337”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省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省政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座谈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使我省的商事制度改革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开始起步,逐步发展到商事制度改革,涉及领域也由工商部门的一家改革拓展为政府部门的协同改革。改革实施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切实抓好改革设计。我们充分认识到,商事制度改革与以往工商登记注册管理相比具有“颠覆性”。为此,我们不断更新观念,注重整体设计,勇于自我革命,主动降低门槛,早在XX年上半年就开始进行外出学习考察、内部学习研讨等工作,认真做好改革的思想、知识和工作准备。在此基础上,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突出“宽进”与“严管”并重,先后报请省政府审议出台了《关于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省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暂行规定》、《关于切实加强企业信息监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拟在近日报请省政府审议出台《关于省本级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的意见》、《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链接与数据推送办法》、《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做好了改革的总体设计,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了有力有效的依据和保障。同时,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方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技术方案》、《企业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等18个文件,进一步把政策规定细化为具体操作措施,将各项改革政策落到了实处,使商事制度改革成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部署中最早启动、最早见效的改革。

第二,全面落实改革举措。按照“宽进严管”相结合的 总体要求,我们坚持“宽严相济、放管并重”,一方面抓“宽进”,另一方面抓“严管”,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努力做到放而不乱、管而有序,保障了市场经济活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在“宽进”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八项措施,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一是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过去的注册资本实际到位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后才能注册,改为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后无需实际到位也不用验资即可注册,大幅降低了准入限制和办事成本,切实简化了注册手续。二是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将过去有限公司3万元、一人公司10万元、股份公司500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不再限定最低出资额,解决了注册资金不足也能开办企业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草根阶层”创业。三是把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将过去企业每年必须到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许可材料和审计报告,改为直接在网上年报公示即可,不再提交审计报告等材料,同时将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制度也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不仅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负担,而且有利于社会监督和协同监管。四是大幅简化登记注册程序。将过去15种版面的营业执照改为1种版面、8种格式,减少材料34个、文书29种,登记表格由31套减少到9套。同时,试行“同城通办”、“县域通办”等登记注册制度,申请人可在同一行政辖区内的任何工商登记注册窗口办 理业务。五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不用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进行现场勘查,而且实现了“一址多照”,彻底打破了开办市场主体在住所和经营场所方面的严格限制。六是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除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等事项外,把过去工商登记注册前置审批项目全部改为后置,先办营业执照再办其他审批项目,市场主体办照后即可进入市场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目前,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前置审批项目我区已全部落实,按规定只保留了34项;省层面共梳理出24项前置审批项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拟定大部分改为后置,省政府研究通过后实施。同时,正在研究制定“先照后证”后的证照联动监管机制,确保“先照后证”后市场监管不缺位、不空位。七是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待国家相关标准出台后即可在全省启动实施,建立起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新模式,大幅提高登记注册效率。八是大力推进“三证合一”改革。这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特别是国家层面的制度和流程再造,成为商事制度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将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部门的税务登记证、质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市场主体只需到 工商部门即可免费办理,大幅缩减了办事程序、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充分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目前,全省已有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通辽市、包头市等4个盟市实现了“三证合一、一照三号”,*市超前实现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市等正在做准备工作。我区是全国第6个、西部省区市第1个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省区市,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在“严管”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快速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立足建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市场规则和激励机制,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努力构建企业信息归集公示、联动响应和公共服务需求“一张网”,建立起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由工商部门代省政府建成了覆盖省本级、14个盟市和136个旗县、市区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网站群,将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年报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相关信息全部上网公示,供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查询使用。XX年10月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以来,访问量已达1692.29万人次,收录市场主体信息数据5837万条、工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634条。二是全力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促进各监管部门联动响应、联合惩戒,逐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今年以来,已对全省2624户企业的即时信息、4992户企业的出资信息进行了随机抽查,正在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已有215户企业因公示信息不实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三是废止市场巡查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大道至简”的要求,将市场巡查改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减少了对一般性市场主体监督检查的频次,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监督检查效率,推进了综合执法进程。四是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针对问题突出、影响严重的行业和领域,敢于亮剑、重拳出击,特别是在办理烟草、金融、电信等领域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达到了查办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特别是查办烟草公司、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件反垄断案件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多个省区市工商部门前来学习。

第三,积极主动简政放权。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从群众投资兴业的第一道门抓起,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为切入点,带动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经省政府批准,工商部门下放了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权,实行属地登记注册和管理。省工商局根据实际需要,下放了冠“***”字样企业名称核准权、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企业登记管辖权、著名商标受理权和初审权;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各盟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提 高了行政审批和管理的效能,更加方便外商到我区投资兴业。目前,省工商局已将2090户企业下放到盟市、旗县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为企业办事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成本,也有利于基层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我们通过实施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释放了经济发展潜力,激发了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要成效体现在:一是市场主体快速增长。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推动了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新设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从XX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开始到今年5月底,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0.07万户,同比增长17.58%。其中,新登记企业6.94万户,同比增长60.28%,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近900户,比改革前多133户,创历史新高;注册资本4755.08亿元,同比增长近1倍。截至5月底,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了160.51万户。二是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在商事制度改革后的新设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为62.23%,明显高于第二产业企业数量52.1%的增幅。其中,新兴服务业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的增长较快。三是就业人数稳步增长。到今年5月底,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达到564.66万人,同比增长17.36%,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对缓解就 业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开展的“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进校园”等改革新政宣传活动,激发了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积极性,拉动了小微企业增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势头良好,达到了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目的。随着新登记企业数量的不断提高,促进就业的效果还将进一步显现。四是市场活力明显增强。商事制度改革降低门槛、放松管制,适应了经济发展阶段性变化,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激发了广大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许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为经济繁荣注入了活力。国家工商总局采集数据的分析情况反映出,到今年5月底,新登记市场主体抽查开业率为67.6%,活跃度为61%,较好地促进了创业创新。从总体上看,我区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李克强总理在*调研和听取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先后两次对我区的商事制度改革连连称赞。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做出了肯定批示,有4位副局长给予了好评。广大市场主体对商事制度改革非常满意,从中得到了很多的实惠。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第一,通过商事制度改革,工商部门登记办照已经非常通畅,但其他监管部门办证的条件、程序、时限尚未跟进简化,出现“照快证慢”的问题,也就是大门打开了,剩下的小门还关着或者是半开半关,有的行政审批周期还比 较长、程序不够简化,影响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和实际成效。因此,需要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协同推进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而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第二,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后,后续的协同监管有待加强,需要研究建立“宽进”基础上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起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经营的体制机制。其重点是全面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目前,由工商部门代省政府建设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已于XX年10月1日开始运行,但相关部门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还没有及时上传共享。需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的集中公示、互联共享、联合惩戒,避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碎片化”和形成“信息孤岛”,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第三,随着注册资本改革到商事制度改革的升级发展,这项改革也由工商部门一家的事发展到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改革,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形成改革合力,扩大改革成效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主要从七个方面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贯彻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 确保年底前达到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全部实现的目标。二是开展名称登记管理和集团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放宽对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定。三是加快推行统一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核心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服务。四是认真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推行工商登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模式,使市场主体由“法不许可不可为”转向“法不禁止即可为”。五是积极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化和完善无债权债务和未开业企业的注销流程,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化。六是解决好“先照后证”后各部门监管无缝衔接的问题,积极推进“证照联动监管”新模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七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8337”发展思路,坚持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具体工作,为全省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出台政策措施情况表

2.XX年5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情况表

3.全国各省区市市场主体对比情况表

4.全省市场主体XX年度年报公示情况表

5.全省市场主体XX年度年报公示情况表

第5篇:苏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苏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前德门苏木位于扎鲁特旗东部,西接乌额格其牧场,东与科右中旗毗邻,南与道老杜交界,北与乌额格其苏木相连。

前德门苏木总土地面积66.6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9.80亩,草牧场44.67万亩,林地9.58万亩。全苏木总户数1958户,7285人。行政区划分为8个行政村,是典型以农业为主体的农牧林相结合的经济类型区。

二、进展情况

自从旗动员安排部署以来,我苏木按照《扎鲁特旗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扎党办字﹝2018﹞123号)精神,结合我苏木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高度重视,健全了组织机构。我苏木成立了党委书记苏木达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苏木办公室。

(二)制定了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扎鲁特旗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扎党办字﹝2018﹞123号)精神,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了《前德门苏木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三)广泛宣传培训。我苏木通过动员会、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对苏木嘎查宣传培训,全面开展推进了我苏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去年12月末前,我苏木8个嘎查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目前8个村已完成了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公示工作,并做好了软件材料。

(五)安排部署了确认成员身份工作。4月份,我苏木召开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重点安排部署了产权制度改革确认成员身份工作,参会人员有苏木党委书记、苏木达、分管领导,经管工作人员,各村书记,村主任,报账员等。

三、存在的问题

(一)清产核资工作方面,各村还未全面完成债权人、债务人的询证函、送达回执工作。

(二)确认成员身份工作方面,嘎查村进度缓慢,部分嘎查村初步排查认定工作都还没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推进改革工作。各嘎查村债权人、债务人的询证函、送达回执工作与身份确认人口排查同步进行。

(二)做好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按照扎鲁特旗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前德门苏木农业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1日

第6篇:乡机构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汇报材料

**乡自接到《关于迎接中央编办等部门和省编办对各地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广机编办〔XX〕23号)文件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XX〕3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对照我乡机构编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全面的督促检查,现将我乡机构编制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1、大幅度精简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事业单位直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明显加强。乡机关原定行政编制?名,改革后核定27名,减少?名;事业站所原定事业编制?名,改革后核定?名,减少?名。事业单位由?个,精简到综合设置1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站、水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院、学校、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平均精简?%。改变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站多、线长、人员散的被动局面。

2、理顺了党政内设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对乡党政机构,本着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由原来的?个内设机构改革为只设1个综合办公室,其他改设助理员。较好地理顺了党政内设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建立了更为直接、更为高效、更为通畅的新型管理体制,缩短了办事环节,减少推诿扯皮、内耗等不良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3、理顺了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明显加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大大提高。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过去许多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为此,我乡在改革中,把政事分开作为一个重点来突破,通过合理界定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事权划分,将党政机关原来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的职能剥离出来还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达到了“凤还巢”的目的。一些社会化服务工作由从事公益事业服务的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实现了政事分开的目标。

4、理顺了条块管理的关系。扭转了条块之间“管人管事相脱节”的现象。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对从事社会服务和涉农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将直接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农机、农技、农经、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文化、广播电视等机构的人、财、物三权下放给各事业单位自行管理,业务上由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在乡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宗信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机构多、业务散、政出多门的问题,有效地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体制弊端,切实做到责权、事权的管理统一,调动了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5、管理体制得到了初步理顺。乡事业单位原来基本上由县直管理,在人、财、物上没有应有的权利。改革后,事业站所全部由乡镇管理,县直部门只负责进行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督。同时确立了乡镇事业站所的独立法人地位,为真正实现政事分开奠定了基础。

6、干部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因改革中全面推行竞争上岗,通过笔试、述职答辩、民主测评及组织考察等程序来决定干部的上下去留,使得乡镇干部中自觉学习的多了,打牌玩乐的少了;进村入户的多了,浮在机关的少了;热情负责的多了,态度粗暴的少了;有着强烈忧患危机意识的多了,成天怨天尤人的少了。如一度干群关系紧张的田湾镇,改革后群众对干部的满意率达到了95%。

二、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

由于人事和编制管理体制滞后,县乡两级政府权责划分不清,改革的剧烈震动所产生的巨大反作用力,以及自身配套措施的不完善,使乡镇机构改革有如“一叶孤舟”,缺乏坚实的体制基础和牢固的配套保障。而农业税的取消,则使系舟之绳被彻底切断,改革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凸现,具体表现为:

1、责多权少,乡政府有名无实。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除了没有领导下级人民政府和进行行政机关人事任免考核等职权外,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生等行政工作及其它各个方面,与县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具有基本相同的职权。但实际上乡镇政府上述职权的大部分被县直部门所行使。乡站所县里该上收的上收了,该下放的却没有下放,各站所的人员调配权和资金分配权仍由县直部门掌握。县乡之间的关系成了一种包含交叉关系,完全不同于省市、市县之间的“楼梯式”分级关系。乡政府处于既不是单独一级政府又不是派出机构的“两不象”境地。职权被上收,责任却在下压。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诸多“一票否决”,使乡镇承担了与其职权不相称的过重责任,工作时往往造成上不认帐、下不满意的被动局面。

2、支多收少,日常运转难以维持。乡镇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事务管理、自身日常运转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资金开支。历年来因各方面开支特别是农金会清欠、普九等积累了大量债务,据统计,全乡负债?万元,站所平均负债?万元以上。农业税取消后,乡财政来源被彻底切断,使本已十分困难的乡镇政权更加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有的站所正常差旅补助无法报帐,有的该急添的办公室设施始终是句空话。

3、站多事少,事业站所大多活力不足。机构改革后我乡设事业站所11个,绝大多数站所运行困难,内部活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事业站所的设立过于整齐划一,不符合乡镇实际。部分站所因没有办公地点和人员,所设立的站所基本上是名存实亡。(二)部分站所随着社会发展职能弱化。农经站现行有四项职能,第一项职能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在农金会撤销后被弱化;第二项职能管理集体资产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被弱化;第三项职能监管农民负担在农业税费取消后被弱化;第四项职能监管农村价格因物价部门未授权基本没有开展。现在我乡农经站普遍没有业务可开展。(三)独立法人地位尚未体现。大部分事业站所因没有经费来源,日常开支和补贴只有依靠政府转移支付,所以对自身业务工作缺乏自觉性和责任感,包村抓“中心”成了各站所人员的主要工作。

三、对策与建议

1、调整乡镇管理体制,建立权责一致的乡镇政权组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不再直接组织参与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农业税的免征,进一步减少了乡镇政府的具体事务,调整乡镇管理体制已成全社会的共识和期盼。建议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新界定乡镇政府职能,还乡镇政府应有的权利。

2、加快机构编制立法,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机构改革后人员出现新的膨胀,根本原因在于编制、人事制度滞后。编制管理尚未纳入法治轨道,人编分离,编制权威不够,人员进编把关不紧,编制违规监督查处不严。全社会整体人事制度改革尚未推行,改革中建立的人才竞争机制,改革后又不得不中止。要想彻底走出历史怪圈,必须尽快出台机构编制法,规范机构编制各项管理工作,建立机构编制督查制度,切实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从法律和制度上把紧进人源头。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拨制度,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凡进必考”,彻底理顺人员上下进出的通道。让上的顺心,下的安心,群众放心。

3、制订改革长期目标,尽量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机构改革因其复杂性和系统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过来多采用“急进式”的改革方式,这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取得了较快的效果,但在人员精简上引起了剧烈震动,给改革带来了难以想象的阻力和困难。为此建议在转变职能上实行一步到位,在人员精简上则实行“渐进式”的方式,制定具体而又切实可行的长期目标,分批进行。在多渠道分流的基础上,应着重坚持“多退少补”的原则,每年新进人员必须少于上年出编人员,能够不进的坚决不进,长期坚持下去,最终将人员精简到合理的程度。这不仅可减轻改革的震力,还可解决分流与用人的矛盾。

4、推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多途径增收消债。针对乡镇当前出现的财政困难,建议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乡镇的投入比重,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合理确定县乡财力分配,规范县乡财政职能,构建科学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时乡镇自身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财源,充分利用闲置的资产如房屋办公设施、门店、厂房、土地、水面等,通过公开招标或拍卖,变资产为资金,用来消化债务。

5、坚持政事分开原则,重新调整乡镇事业站所设置。乡镇事业机构的设置,不能搞简单的整齐划一和强制性的上下对口,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乡镇的实际灵活设置,有建有撤,有多有少。一是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清理分类,将具有行政职能的并入乡镇机关,确属事业性质的赋予其真正的独立法人地位,逐步推向社会和市场。二是撤销职能完全弱化的站所。三是进一步归并职能相近、规模过小站所,归并时实行纵横多向归并。

第7篇:乡机构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汇报材料

乡机构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汇报材料

**乡自接到《关于迎接中央编办等部门和省编办对各地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广机编办〔2006〕23号)文件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对照我乡机构编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全面的督促检查,现将我乡机构编制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1、大幅度精简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事业单位直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明显加强。乡机关原定行政编制?名,改革后核定27名,减少?名;事业站所原定事业编制?名,改革后核定?名,减少?名。事业单位由?个,精简到综合设置1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站、水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院、学校、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平均精简?%。改变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站多、线长、人员散的被动局面。

2、理顺了党政内设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对乡党政机构,本着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由原来的?个内设机构改革为只设1个综合设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建立了更为直接、更为高效、更为通畅的新型管理体制,缩短了办事环节,减少推诿扯皮、内耗等不良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3、理顺了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明显加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大大提高。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过去许多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为此,我乡在改革中,把政事分开作为一个重点来突破,通过合理界定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事权划分,将党政机关原来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的职能剥离出来还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达到了“凤还巢”的目的。一些社会化服务工作由从事公益事业服务的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实现了政事分开的目标。

4、理顺了条块管理的关系。扭转了条块之间“管人管事相脱节”的现象。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对从事社会服务和涉农服务的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将直接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农机、农技、农经、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文化、广播电视等机构的人、财、物三权下放给各事业单位自行管理,业务上由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在乡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宗信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机构多、业务散、政出多门的问题,有效地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体制弊端,切实做到责权、事权的管理统一,调动了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5、管理体制得到了初步理顺。乡事业单位原来基本上由县直管理,在人、财、物上没有应有的权利。改革后,事业站所全部由乡镇管理,县直部门只负责进行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督。同时确立了乡镇事业站所的独立法人地位,为真正实现政事分开奠定了基础。

6、干部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因改革中全面推行竞争上岗,通过笔试、述职答辩、民主测评及组织考察等程序来决定干部的上下去留,使得乡镇干部中自觉学习的多了,打牌玩乐的少了;进村入户的多了,浮在机关的少了;热情负责的多了,态度粗暴的少了;有着强烈忧患危机意识的多了,成天怨天尤人的少了。如一度干群关系紧张的田湾镇,改革后群众对干部的满意率达到了95%。

二、乡镇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

由于人事和编制管理体制滞后,县乡两级政府权责划分不清,改革的剧烈震动所产生的巨大反作用力,以及自身配套措施的不完善,使乡镇机构改革有如“一叶孤舟”,缺乏坚实的体制基础和牢固的配套保障。而农业税的取消,则使系舟之绳被彻底切断,改革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凸现,具体表现为:

1、责多权少,乡政府有名无实。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除了没有领导下级人民政府和进行行政机关人事任免考核等职权外,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生等行政工作及其它各个方面,与县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具有基本相同的职权。但实际上乡镇政府上述职权的大部分被县直部门所行使。乡站所县里该上收的上收了,该下放的却没有下放,各站所的人员调配权和资金分配权仍由县直部门掌握。县乡之间的关系成了一种包含交叉关系,完全不同于省市、市县之间的“楼梯式”分级关系。乡政府处于既不是单独一级政府又不是派出机构的“两不象”境地。职权被上收,责任却在下压。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诸多“一票否决”,使乡镇承担了与其职权不相称的过重责任,工作时往往造成上不认帐、下不满意的被动局面。

2、支多收少,日常运转难以维持。乡镇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事务管理、自身日常运转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资金开支。历年来因各方面开支特别是农金会清欠、普九等积累了大量债务,据统计,全乡负债?万元,站所平均负债?万元以上。农业税取消后,乡财政来源被彻底切断,使本已十分困难的乡镇政权更加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有的站所正常差旅补助无法报帐,有的该急添的办公室设施始终是句空话。

3、站多事少,事业站所大多活力不足。机构改革后我乡设事业站所11个,绝大多数站所运行困难,内部活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事业站所的设立过于整齐划一,不符合乡镇实际。部分站所因没有办公地点和人员,所设立的站所基本上是名存实亡。

(二)部分站所随着社会发展职能弱化。农经站现行有四项职能,第一项职能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

审议法检两院工作报告(共3篇)

浅析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公车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docx》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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