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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是什么意思

作者:收I藏时间:2021-09-17 下载本文

第1篇: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篇1: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讨论稿】

紫鑫置业有限公司

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讨 论 稿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简介

第二章 公司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 总经理岗位职责

第四章 付总经理岗位职责

第五章 各部门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

综合部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

财务部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

工程部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

采购部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

销售部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

物业部(前期)管理职能和岗位职责

第六章 员工手册

第七章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1、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及设备申购、发放制度

保密制度

合同审批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借款报帐管理制度 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工程进度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4、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八章 建设项目开发程序流程图

建设工程计量和支付流程图

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的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第1章 公司简介

紫鑫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 自2009年成立以来通过向社会广纳贤才 , 公司现有职工20人 , 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 15人,已形成了一个朝气蓬勃、纪律严明、同舟共济、奋发向上的专业团队,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

公司正处在发展的基础阶段,坚定不移的发扬紫鑫企业文化,以最大化理念为理论依据;追求产品效益最大化;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追求工作效率最大化;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牢固树立 “ 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 的工作思想,在公司领导核心的精诚团结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务实的工作作风 , 自信的工作精神 , 成功的奋斗目标 , 扎实挺进的经营战略 , 相继制定具有紫鑫特色的房地产开发战略,经营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目前公司拟投资6亿元资金开发建设望城斑马湖生态园综合住宅小区,集五星级酒店、写字楼、酒店公寓和住宅于一体,将以高质量、高档次、高品位的标准和望城莫及的态势打造望城生态生活文化的精品。路漫漫其修远兮,紫鑫置业将立足望城,展望未来,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建立和健全员工之规章制度,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时代的挑战,尽快跻身进入长沙乃至湖南一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列。

第2章 公司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篇2: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坚决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全面负责项目的生产指挥、行政管理。

2、作为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全权负责人,处理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等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3、主持项目部的全面工作,对项目的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本效益等全面负责,保证完成项目管理的各项指标。

4、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安全、质量保证计划和文明施工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配备项目部的人、财、物资源,组织建立、建全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防火保证体系,确定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做好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与经济往来,定期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工作。

6、对项目范围内的各单位工程组织内、外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组织并参加每月二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并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复查。7、根据公司年(季)度施工生产计划,组织编制季(月)度施工计划,包括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计划。据此与有关部门签订供需和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

8、严格公司财务制度,加强项目部财务、预算管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公司、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主持项目日常施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实施项目目标及管理方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制订施工网络,月进度计划,落实月形象进度。主持工程协调会议,拟定实施工程进度奖惩办法。

3、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过程控制,组织有关人员向工区和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主持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工程的分析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各工区、施工队交叉施工中工序的衔接与工作配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程项目检查,及时统计与总结,提出建议和决策意见,对不合格和不经济的施工方案,行使否决权。

5、严格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生产,将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6、负责与业主、监理进行工程施工计划、计量、质量、材料等方面的请示联系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业主、监理的意见,负责工程项目变更、工程索赔的内部初审工作。

7、定期考核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监管,参与劳务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审核,向项目经理推荐施工队伍和技术骨干人员。

8、负责材料与设备管理,做好内部和外租设备的管理和调配以及工程材料采购、运输、储存、使用、防护与交付的监管工作。 9、负责本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参与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决算。

10、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落实员工思想交流,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二、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并协助项目经理加强本工程的全面管理。

三、负责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计量的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会审及交底工作。

四、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洽谈施工项目的有关技术问题,确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负责办理技术资料的签证。

五、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技术协调、技术难题攻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六、负责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和组织绘制竣工图。

七、参与调查、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八、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时收集工法素材协助公司技术部门编写工法。

九、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中确定的其他质量职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法令、规范、规程和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对施工全过程及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检验、试验进行控制监督。

二、协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主要责任。 三、负责对工程技术质量资料进行监管、检查和收集整理,做到工程技术质量资料的完善与工程施工工序同步完成。

四、负责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和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工作。

五、组织工程质量抽检、联检、巡检,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与不合格品的控制、分析和处理,并检查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及整改情况。

六、负责填写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技术资料及工程各项质量检查评定的记录、报表,保证业务台账齐全。

七、负责项目部的计量标准器具的送检和维护保养。

八、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中确定的其他质量职责,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协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三、认真做好项目的开工安全报监、安全生产评估和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

四、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的落实。

五、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负责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并及时记录、完善。

六、负责对工程的月检、旬检及日常安全检查活动的开展,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落实整改,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奖惩措施,对现场违章现象及时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及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开展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协助施工员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八、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和上报等工作。

九、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中确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公司和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

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 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五)、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七)、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九)、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由总值班及时请示带班院领导。

(十)、工作人员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 后方可离院。(十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十二)患者病情危重或死亡后,科室须填写《病危通知单》和《死亡通知单》报送医务部,并通知患者家属,经医务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归入病案。值班医师及负责医师除积极抢救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

(十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必须及时向医务部和主管院长请示报告。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时,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并向主管院长报告,情节严重时报告院长。

(十五)、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院

长、院长助理、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各科室存在工作困难的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2、分组现场检查;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1、职能组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考勤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2)、各种记录;(3)、制度落实情况;(4)、管理措施;(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6)、考勤管理情况;(7)、病人意见。

2、后勤组主要检查:(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2)、物资管理;(3)、环境卫生;(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5)、维修问题;(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 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四、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医院指定的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在值班时间内,需深入科室,巡视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参加急、危重的人的抢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式有关上级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院,在院内巡视时,要随身携带手机,以便寻找。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行政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处理,传达上级指令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交接来访事宜。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行政部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七)、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凡本班未处理完的

第2篇: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编制: 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时间: 二O一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条 试验负责人岗位职责……1 第二条 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2 第三条 档案资料保管员岗位职责3 第四条 样品保管员岗位职责……4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校正(标定)及保养制度…5 第六条 试验原始记录填写、计算、复核制度…6 第七条 试验检测报告校核、签发制度…10 第十一条 检测环境控制管理制度11 第十二条 试验检测程序管理制度12 第十三条 试验室管理制度14 第十五条 水泥室工作制度17 第十八条 沥青混合料室工作制度18 第十九条 化学室管理制度……20 第二十一条 化学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及制度…21 第二十二条 样品室管理制度…22 第二十三条 试验样品及消耗材料管理制度…23 第二十四条 现场测试管理制度24 第二十五条 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25 第二十六条 各试验室环境温湿度控制要求…26 第一条 试验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按要求组织试验工作。 2、配合项目部其它各部门完成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真实填写试验报告,编制检验、试验计划、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和项目试验方案。

3、负责指导试验员的工作,对试验员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

4、本项目如有专项工地试验室应对其工作情况及试验设备和人员进行管理。 5、对原材料、试件做好质量、数量、规格的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对原材料、试件做好标识,并分类保管,有效保存。

6、各种试验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反馈试验结果。

7、根据设备检定计划组织做好试验室各种计量器具的检测,按周期进行检定和经常性保养。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建档和保管工作,做好设备检定计划。8、督促检查本部门试验人员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完善各项试验台帐。

9、协调队部在试验方面与监理、项目办的关系。

第二条 试验员岗位职责

1、遵循国家有关法规,试验工作以国家、部颁试验规程为依据,以技术规范为准则,全心全意,努力为工程做好试验工作,操作规程化、数据精确、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2、认真完成试验室负责人下达的各项试验任务。

3、配合项目部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评定和工程竣工质量评定等试验工作。 4、根据技术发展,结合工程实际施工,进行新材料、新制品的试验。5、对试验数据综合分析并定期向上级报告和提出建议。6、遵守总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7、定期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 档案资料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搜集、保管与本室检测工作有关的国内外标准、规范、试验规程及技术书籍、资料,登记建帐。

2、负责室内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用户对检测数据的申诉、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3、严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验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不得做损害用户的事。

4、对过期资料的销毁应经室主任同意,并记录入档。 5、负责各种试验资料的报批以及批复的索取工作。

第四条 样品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来样的外观检查、封样标记完整检查,并清点数量、校对检测项目与来的一致性,核实无误后,在委托试验单上签名,并填写来样登记。 2、负责样品的分类管理,未检、已检应有明显标识。

3、保持样品室的环境条件,使之满足该样品的贮存要求,不使样品变质或降低性能。 4、样品的检后处理及备用样品的处理按样品保管和处理制度办理。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校正(或标定)及保养制度

1、使用

(1)每台设备都须专人使用,其他测试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

(3)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2、维修

(1)每台仪器设备都建立档案,由熟悉其性能的专人管理。

(2)除一般性能故障外,都必须请专业人员维修(尤其是精密仪器)。(3)对每次维修情况作准确的记录,并存入档案。3、校正(或标定)和保养(1)建立台帐,保管好检定证书。

(2)凡需要检定的仪器都按照国家标准制定检定周期表,并按时送检,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使用。

(3)检定周期内出现仪器失准时,经调整或维修后应重新进行检定。(4)长时间不使用的仪器应认真清洁后,加罩保养。

第六条 试验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制度

1、原始记录应采用统一格式的纸张,用钢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 2、所列检测项目填写齐全,不测栏内打横线,空白栏用波浪线划掉。3、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须修改的在后面加盖本人的印章。4、原始记录必须统一编号,有试验人、复核人签字,且不得少于二人。5、测试完毕后将原始记录转送有关人员计算、出报告。所有计算、审核、旁站都必须签字。

6、不管试验成功与否,都必须有原始记录。在失真的数据后注明原因,按数据分析原理取舍后出报告。

7、原始记录有专人归档管理,与试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第七条 试验检测报告校核、签发制度

1、报告的审核应由试验室授权,一般为检测室主任或检测项目负责人。 2、报告审核内容:

检验报告编制所依据的各种原始记录和单据的完整性;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检验所采用的检验依据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检验所用的测量设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检验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必须说明的问题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检验报告审核人员在完成审核并认为符合相关要求后,在报告审核栏处签字。

4、检验报告的批准和签章:试验室由授权签字人实施报告的批准。 5、报告批准时检查的内容:报告是否经过了审核;报告内容的符合性;报告结论的正确性;报告完整性;报告认证标志使用的正确性;报告审核人员提出的需在报告批准中裁定的问题;批准人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其它内容。6、报告批准人认为报告符合相关要求后在检验报告批准栏处签名。7、经批准的报告,由试验室签章发放,报告发放由报告接收人签字。

第八条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的各项试验操作规程制度。 2、工地试验室无能力检测的项目参数应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抽样过程必须严谨,及时封样,同时标注取样时间、数量、产地、批号、用途部位及要求检测项目。

4、外委试验应建立委托管理台帐,指定专人负责取样、送样及试验报告的取回等。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及送样。

6、对外委报告如有异议,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检测单位核对。

第九条 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未经检验或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和得出检测结果。 3、仪器设备应有必要的触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查。4、各人对自己使用的仪器设备负责,用后应将水源、电源关掉。5、消防设备不得擅自移动,应定期检查并保证周边道路畅通。6、严禁私自动用电炉、烘箱、空调等。

第十条 档案室管理制度

1、凡是本试验室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检测台帐、设备台帐、设备说明书、检测规程、规范标准等均应归档保管。

2、本试验室所有记录、档案应有相应的分类编号方法,以便于检索。记录和档案存放场所应采取防盗、防火、防尘、防潮等措施。

3、本试验室对记录、档案的调阅实行权限管理,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记录、档案的泄密。

4、超期的存档文件与记录处理方法应报质量负责人批准,由办公室负责销毁。 5、严格保密本试验室资料,不能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不得做损害施工队的事。

6、资料应分类入库,入库手续应齐全,送交人、整理人、接收人均应签名。 7、对各类资料的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查找,努力为检测人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8、外单位人员查阅文件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试验室主任同意,只限在档案室内阅读,不准带出室外。未经允许不谁摘录、拍照和复印。

第十一条 检测环境控制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具备满足检测工作开展所必备的场地、照明、电源、水源和通风条件。 2、对于有温度、湿度要求的检测室(包括为满足仪器仪表准确度对使用环境条件的要求)应有相应的温度、湿度调节措施,有特殊要求的检测室应具有相应的设施,以满足其环境的特殊要求。

3、对于噪声严重的检测室,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离措施和操作人员进入这些场所应配备的消声耳罩。

4、对于试验中有废气、废水、烟雾产生的检测室和试验装置应有排放系统将废气、废水、烟雾排出。实验室均配备防火装置。

5、检测试验室应将试验区域、样品制备和存放区域与办公场所隔离,防止对检测工作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试验室布局应合理,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相邻工作区域间的不利影响。

6、样品收发、制备、测试和贮存环境应符合标准规定或样品的要求。

7、实验室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或在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场合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测、控制和记录。

8、检测人员应严格在规程(范)、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测工作,并在原始记录中做好环境条件的记录。

9、必要时,应启动环境调控设施(如空调、增湿器等)以满足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做好监控记录。

10、一经发现环境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检测工作,对此间出具的数据是否受到影响作出相应的判断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11、在有必要进行现场检测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其环境与设施也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控,现场检测人员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 试验检测程序管理制度

1、本试验室根据各类检测业务活动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工作流程框图(附后)。 2、检测室根据所开展的活动范围必要时需编制包括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样品的处置制备、检测工作各方面的操作手册来规范所做的各项工作。

3、检测室接收检测任务及样品后,应确定现行有效受控检测依据中的有关方法,当委托检验用户有特殊要求时,检验方法按双方商定并应由委托方书面确认。 a)有明确规定的检测方法时,应按规定执行。

b)当没有规定的检测方法时,应尽采用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有的或权威机构公布的方法。适当时征求用户意见。

c)当必须采用尚未制定成标准的方法时,这些方法必须在受理用户的委托时,告之用户,并征得同意。

4、检测室应根据任务要求,检查所需各类操作手册是否齐备。

5、检查检测中所使用设备的状态标识,并进行适当检查。填写检测室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当确认在有效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才可投入使用。

6、检测必须在所确定的方法规定条件下进行,并将检测环境条件填写在原始记录上。 7、检测室对所接收的仪器、样品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和制备。8、检测必须由二名持证上岗人员进行。校核人员对计算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

9、检测工作中所使用的试剂等消耗材料,由办公室按申请计划采购。采购的消耗性材料必须要符合与检测工作有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办公室应选择有质量保证的供给商。

第十三条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2、试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和省交通质检部门要求进行。 3、保持试验场地的整洁,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确。

4、化学试剂、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试验仪器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5、未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6、每天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对需要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特殊情况下应有专人值班。

7、试验人员应清正廉洁、实事求是,严禁修改、伪造试验数据。

第十四条 力学室工作制度

1、试验前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配件、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对环境温度有要求的试验项目前还要先调整室内温度。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完全了解,包括配套的仪器及配件如何正确操作和保养。万能试验机、压力机应在其量程的20%~80%范围内操作。

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因查阅操作规程而导致试验操作不连贯。

4、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 5、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压力机、万能试验机、应力环等定期检定。

第十五条 水泥室工作制度

1验前应检查本室所有仪器设备、配件、水、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及配件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3、试验人员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规程,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4、水泥室环境温湿度控制要求:

(1)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不低于50%,试验时应记录温湿度。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时,试验室相对湿度不大于50%。

(2)水泥胶砂试件带模养护的养护箱或雾室温度保持在20±1℃,相对湿度应不低于90%。(3)试件水养箱温度应在20±2℃范围内。水泥试样、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试验室一致。

5、定期保养仪器,保持室内清洁,应注意计量仪器的检定期限。

第十六条 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1、本标准养护室用于养护水泥砼、砂浆试件及无机结合料试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控制,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2、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养护无关的物件。

3、室内试件放在专用铁架上,摆放整齐,按结构物桩号、日期统一布置,便于试块的查找。试件间距至少保持2cm,不得叠放在一起。

4、室内要求温度为20±2℃,温度≥95%,设定专人维护,每日记录温度应有记录,以备后查。

5、试块必须标识清楚明确,入库的试件要经过混凝土试件入库台帐登记方可入库 。

6、试件应在规定龄期做强度试验,不得超龄期试压,试件要有专人管理。 7、路面工程的标准养护室要增设一个水池,高度不高于650mm,以放置无机结合料试件最后一天养生用。

第十七条 沥青室工作制度

1、试验前应检查本室所有仪器设备、水、电,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了解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3、沥青加热时应注意温度在要求范围内,并注意通风排气,减少有害气体对操作人员的损害。

4、沥青加热容器每项样品试验后应清洗干净,避免影响其他样品。 5、严格按照规定的试验温度操作,温度计必须经过校验后方可使用,做针入度试验时特别注意标准针是否符合标准。6、注意防火、防毒,安全操作,应配备灭火器材。

7、试验完毕,应将试验仪器擦洗干净,仪器上不得留有残余沥青,试模、工具等应擦干净后放回原处。

第十八条 沥青混合料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前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各项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做到有条不紊。

3、试验人员需穿工作服,进行沥青混合料加热拌合以及沥青抽提试验时,应注意通风、排气,减少有害气体对操作人员的损害。

4、三氯乙烯要妥善保管,用过的三氯乙烯废液也要按照有关环保规定处理。不得乱倒。

5、试验完毕,应将试验仪器擦洗干净,仪器上不得留有残余沥青,试模、工具等应擦干净后放回原处。

第十九条、化学室管理制度

1、化学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 2、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化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3、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 4、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5、按试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试验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做好试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6、保持化学室整洁有序,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第二十条 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1、要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安全教育。 2、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存放专用橱(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

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4、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5、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6、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7、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确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发烟硫酸、硫磺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8、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9、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

10、管理人员要建立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各类帐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

第二十一条 化学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及制度

1、发生实验室事故时,立即启动此预案,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2、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赶赴现场。3、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严重拨打110、119、120电话。

4、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无关人员,避免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5、组织有关人员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6、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7、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二条 样品室管理制度

1、需对每件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接收人。

2、试验人员在登记样品时,就应根据其试验项目,来初步判断样品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3、登记单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

4、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有代表性。

5、试验完毕后,有特殊需要的样品应留样备查,如无特殊需要,应将剩余样品清理掉。

第二十三条 试验样品及消耗材料管理制度

1、样品应由收样员统一接收,任何人未经试验室领导允许不得对外接收检验样品。

2、收样员应对检验样品进行符合性检查,若检查有异常的样品,收样员应当场告之委托方。

3、收样员应对样品作唯一性标识。

4、检测过程中样品由于检测要求需要流转时,样品交接人员应在“样品流转登记卡”上办理签收手续。

5、样品库应配备符合其要求的设施,同时对存贮环境加以维持、监控和记录。

6、现场检验应将特别注意样品的保密和唯一性。

7、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的各项试验操作规程和制度。

8、试验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试验所用原材料取样。

9、认真填写送样单,标明取样时间、数量、产地、要求检验项目及用途等。 10、按规范要求,做好试验记录和有关试验资料申报工作,对试验项目进行检测、控制做到规范性、完整性、连续性,并做好试验报告。11、认真做好试验登记台帐。12、严格做好原材料试验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规范材料的领用手续,提倡节约,降低成本。

13、对余料、废料,及时回收,不浪费,不乱扔,不污染周围环境。

第二十四条 现场测试管理制度

1、根据业主要求及项目部施工进度,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安排现场检测计划。由相关试验员执行检测。

2、检测人员应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调试测试仪器,组织好分工,备足配件以防万一。

3、检测前应熟悉规程和评定标准,对检测全过程做到心中有数。 4、应按时到达测试现场,严格按规程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测。

5、秉公办事,不受任何外界人为因素的干扰,出具报告应科学,准确、公正。

6、注意安全,现场检测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免意外发生。 第二十五条 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

1、根据试验室的需求、试验室人员现状和开展工作需要制定年度的人员培训计划,该计划由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试验室主任批准执行。

2、在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之外,综合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补充培训计划,补充的培训计划应由试验室主任批准执行。 3、培训内容:

(1)与工作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a.检测专业基础知识; b.标准的宣传和贯彻; c.新理论、新技术和新知识; d.误差理论和数据处理; e.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实际操作技能:包括样品制备、仪器设备操作和检测方法等。

(3)试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实验室评审准则、计算机、外语培训等。(4)提高学历教育等。

4、试验室外派的培训由试验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相关费用的报销。培训应留下记录,办公室负责收集培训记录并及时归档保管,必要时,办公室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由本试验室外派的学习培训的人员,必要时应负责对本试验室全体人员的宣传和贯彻。5、考核由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组成,考核有试验室主任主持。考核全过程所有记录应载入技术人员临时档案中。

6、外出学习培训的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应在回试验室后及时持考试证明和证书办理登记、归档手续。本试验室组织的其它考核记录也应由存档。

7、试验室为每位工作人员建立临时技术档案,并保持档案的完整、有效。

8、人员技术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查阅者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9、有关人员技术档案内容的变化,档案管理员变化档案的增减情况应作相应的记录并得到妥善保存。

第二十六条 各试验室环境温湿度控制要求

一、水泥试验

1、水泥比表面积测定:试验室相对湿度不大于50%。 2、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1)试件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2)试件带模养护的养护箱或雾室温度保持在20±1℃,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3)试件养护池水温度应在20±℃范围内。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

(1)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温度应不低于≥50%;水泥试样、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试验室一致。(2)湿气养护箱的温度为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二、水泥混凝土试验

1、水泥混凝土试件制作与硬化水泥混凝土现场取样养护;

(1)试件成型后,用温布覆盖表面(或其他保持湿度方法),在室温20±5℃,相对温度大于50%的环境下静放一个到两个昼夜,然后拆模并作第一次外观检查、编号,对有缺陷的试件应除去,或人工找平。(2)将完好的试件放入养护室进行养护,标准养护温度20±2℃,相对湿度95%以上。试件宜放在铁架或木架上,间距至少为10-20cm,试件表面应保持一层水膜,并避免用水直接冲淋。当无标准养护室时,将试件放入温度20±2℃不流动的Ca(OH)2的饱和溶液中养护。

2、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试件从试模内脱出并称重后,应立即放到密封湿气箱和恒温室进行保温保湿养生。但中试件和大试件应先用塑料薄腊包覆。有条件时,可采用蜡封保湿养生。养生时间视需要而定,作为工地控制,通常都只取7天。整个养生期间的温度应保持在25±2℃。三、钢筋试验

1、焊接接头弯曲试验:除非另外有规定,试验环境温度应为23±5℃。 2、焊接接头拉伸试验:除非另外有规定,试验环境温度应为23±5℃。

3、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一般在10—35℃范围内进行。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为23±5℃。四、沥青试验

大部分沥青原材料试验均有试验温度要求,为使沥青试验尽可能在恒温条件下进行,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必须要对试验环境进行有效控制,在沥青室中应装冷热空调。

第3篇:内科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内科各项规章制度

1、内科工作制度-3 2、内科工作人员病室管理制度--4 3、内科知情同意书制度6 5、内科交接班制度8 7、内科医嘱制度-9 8、内科科务会议相关规定--12 10、内科医师培训制度15 13、内科感染管理制度23 18、内科药品管理制度--26 20、内科仪器、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度----27 21、内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1 24、内科死亡病例讨论制度33 26、内科医生值班制度35 28、内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38 31、内科查房制度-40 32、内科医师岗位人员职责46

内科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健全科内医德医风的约束机制。

2、对危重病员做到随到随诊,不推诿病人。对新入院病员,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及病情及时诊治,不得随意拖延,并按规定书写病历和各种记录。3、值班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每日早晚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危重病员应随时查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基本操作技术的训练,不断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6、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认真搞好帮带工作,不断提高年轻医生的技术水平。做好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内科工作人员病室管理制度 1、为保证内科清洁整齐,预防医院感染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范洗手、更衣,戴工作帽。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消毒隔离制度。

4、严格落实洗手和手消毒的有关规定,在各种检查、治疗、护理前后均应洗手用快速消毒液消毒。接触患者体液以及为保护性隔离患者和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检查、护理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必须认真洗手。5、保持内科室内安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不得在室内喧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内科知情同意书制度

1、在内科临床诊治过程中,因患者病情危重、体质特殊、需进行监护、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费用过大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等情况,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责任,详细填写知情同意书。

2、内科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包括:有创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可能并发症等,也包括不执行此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所带来的后果。

3、紧急避险时,以维持患者生命安全为原则:

(1)危及患者生命的手术、操作,有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再签完字后才能进行,这时可通知家属,讲明情况后执行。

(2)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通知到家属及签字者,应征得上级医师及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3)为最大限度维护患者的生存权,对心肺复苏初期C、B、A,包括电除颤等紧急避险时,在紧急无时间先征求家属意见时,可先救命后告知。4、知情同意书一旦签署,必须妥善保存,切勿丢失。

内科患者转出(院)制度

1、患者因病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转出(院)时,需交代患者病情及途中风险,取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转出(院)事宜。 2、根据转科医嘱,进行转移前患者各项护理准备,并通知接收科室的护士。3、检查患者护理记录齐全,记录内容完整。

4、检查患者的个人卫生:转出时患者面部、手足、会阴、皮肤清洁,无褥疮。 5、检查各管道应清洁通常,固定合理、牢固、引流袋清洁。注明插管、换管日期、时间、伤口敷料干燥清洁。

6、检查静脉穿刺部位。保持静脉输液通畅,所用药物标志清楚。7、备妥病历记录、各种检查胶片、有关药品和患者的物品准备移交。8、向接收科室护士介绍患者的情况:姓名、诊断、主要治疗、皮肤及各种管道情况。转出(院)继续治疗原发病时,由医生向家属交代。

9、根据患者病情危重程度,安排医师护士(本科原则上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陪同。

11、转出(院)途中备好必要的抢救药品及用物。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保证各种管路通畅。

12、在转出(院)时,由内科主管医生与该科室(院)的主管医生在进行内科床旁进行床旁交接班(转院时需与接收医院护士进行床旁护理交班),到达原科室后,内科护士应认真与该科室(院)的主管护士进行床旁交接班,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记录。

内科交接班制度

1、各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3、设交接班记录本,将危重病人、新入院患者的情况与值班者进行床头、书面交接班,其他需要观察、注意病情变化的患者,也需书面交接班,明确职责。值班人员离岗前,同样要向有关医师进行交接班。

4、每日晨会,护士可按照特护记录,详细、准确交待清楚各病人24小时内生命体征情况,包括24小时出入量、生命体征、各引流管情况以及痰液变化等。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5、急诊危重患者收入院、病区间危重患者转入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至病房,并进行床头交班。

内科抢救工作制度

1、内科必须配备功能齐全、性能完好的抢救设备,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消毒、及时维护,保持备用状态。 2、抢救车物品定位、定量放置,每日清点登记,质管员每周核对清点,保证账物相符。3、内科人员熟练掌握抢救流程、抢救设备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4、抢救工作由科主任、主管医师、护士长负责制定抢救方案,组织安排人力、物力,及时组织抢救,并按医院有关要求上报。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护士应严密观察病情,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经复述核实后方可执行,所有药品包装、安瓿必须在抢救结束经2人查对后方可丢弃。

7、详细作好抢救记录,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和抢救经过。

8、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以备再用。 9、如需紧急抢救而患者经费一时确实有困难者,应先进行抢救,并告知医务部及我院行政值班人员由其进行协调,不能因经费问题拒绝抢救。

内科医嘱制度

1、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具有下达医嘱的权限。

2、准确录入或书写下达医嘱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书写医嘱时字迹要清晰,签全名。意义要明确,不得随意涂改,修改医嘱要签名。

3、医嘱内容要求使用中文通用名,无准确中文译名的药品,用公认英文代号。 4、如开错或取消未执行的医嘱用红笔在此条医嘱中注明“取消”字样及本人签字。对护士已执行的医嘱,禁止使用“取消”,只能下达停止医嘱。5、医生在开完医嘱后需及时通知该患者的主管护士,以免遗漏、延误执行。6、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抢救时除外)。抢救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半小时内完成口头医嘱的补记。7、电子录入医嘱系统应能有效识别录入者的身份和权限。8、设置不同级别医师的医嘱权限。

内科危重病或急救抢救过程中执行口头医嘱制度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时,应遵循以下制度。

1、口头医嘱范围标准:

(1)医生因为正在做无菌操作,不能书写医嘱,而患者又急需处理时。(2)危重病的抢救时,来不及书写医嘱时。2、口头医嘱方式:现场口头医嘱方式。3、相关措施:

(1)严格执行口头医嘱的管理范围与标准,原则上使口头医嘱应用到最少并能执行的最好。

(2)医生是做好口头医嘱的关键:能下达医嘱时的书写原则必须遵守。医生在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地说出药品(包括商品名)、姓名、年龄、床号、剂量等。注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来表示所使用药物的剂量。特别需要说明在剂量上,如g、㎎,并重复两遍。

(3)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或医嘱本上并签字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补记和转抄医嘱工作。4、护士当好医嘱的直接执行者:应把好最后一道防线。(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清楚地复述医嘱并确保得到医师的确认。(3)现场中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口头医嘱。(4)现场能直接记录下来作为口头医嘱的凭证为好。(5)及时核对认可的口头医嘱。

(6)执行护士书写口头医嘱时应当字迹清楚、药名、剂量准确。

(7)执行口头医嘱的注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瓿遗弃,以作为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8)认真执行口头医嘱制度,确保及时在所有口头医嘱上签字。(9)建立双方查对制度,确保口头医嘱的正确实施,保证患者的安全。

内科科务会议相关规定

1、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内科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有效的持续改进,现对我科的科务会议作如下规定。

2、科务会议内容:院部及职能部的各种指令性任务传达,科室有关行政、医疗、教学、科研相关工作布置,质量、服务相关内容持续改进措施安排等。 3、科务会议召开时间:定于每周三下午或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召开科务例会。4、科务会议主持:科务会议由科主任主持。

5、科务会议记录:全科科务会议内容由科主任事先拟定,并记录在“科务会议记录”专用记录本上。

6、遇紧急、重要的事项,各组长及其他人员需对科务例会中缺席的人员及时做好传达,同时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公布科务会议中重要内容。

内科科室病历管理制度

1、严格实施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2、病历质量由科主任总负责质控。3、平时具体病历科室质控员负责管理。4、科室病历设置质控负责人员。

5、每月举行一次病历书写规范学习(包含上月病历书写所犯的错误和不足之处)。

6、运行病历由科主任、质控员随时抽查。

7、归档病历必须在出院后2天内完成,并上交质控员负责检查。

内科医师培训制度

1、健全内科医师培训管理体制,实行科主任、带教老师负责制。

2、科室医师有明确的培训目标、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细则,落实率>80% 。3、认真落实卫生厅和医院对各级医师人员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继教学分。4、住院医师按计划完成规范化培训。

5、每年的培训计划中,必须包含理论和技能培训。 6、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含有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7、鼓励科室医师参加在职硕士、博士学历教育。

内科护理文书记录与保管制度

1、按《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医疗配套文件规定进行医疗文件管理。

2、护士长负责病区医疗护理文书的管理,办公护士负责具体整理保管工作,各班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3、住院患者的医疗病历和护理病历中各种表格应按规定顺序排列整齐,要求记录及时、据实、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或遗失,用后归还原处。 4、患者不得擅自翻阅和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需要复印病历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确保病历档案保密性、安全性。

5、护士长和质控员每周检查各种文书的整理和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归档前的护理文件按有关标准进行审核。

6、科主任和质控员每周检查医疗文书的质量,对归档前的黄牌警告医疗文件按有关标准进行审核。

7、患者出院或死亡后,护理与医疗病历按序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及时交由病案室统一保存。

内科卫生管理制度

1、各班次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认真清理一次桌面卫生,整理好物品方可离开。 2、上班时穿戴工作服,佩戴工作卡,各工作物品保持整齐,不随地丢弃。3、工作人员应将各种洁净物品与污物物品分开区域存放。4、所有冰箱中不得存放食品等私物。5、每周五对全科工作区做一次卫生清扫。6、定时接受全院性的卫生检查。

内科感染管理制度

1、内科病房布局合理,各区均设有速干手消毒设施。

2、内科工作人员应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的专业培训。工作时应穿专用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外出时,应换鞋、换外出服装。3、严格掌握进入内科患者的分室标准,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患者,必须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所有使用的物品,必须专人专用,用后严格消毒并无害化处理。

4、内科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实施隔离技术,认真洗手或手消毒,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均须洗手;执行侵入性医疗操作前,接触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护理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时必须戴手套,避免锐器刺伤,如意外刺伤应做好应急处理,并报告感染管理,随访观察并记录。5、加强患者的感染管理及检测,特别是对各种置管路、口腔、皮肤、肠道,抗生素使用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用药后不良反应的检测。加强危重患者的局部护理与清洁消毒,预防并及早发现菌群失调而引发的医院感染。6、进行动静脉注射、导尿管的放置等操作,应严格按相关操作的感染控制措施操作与护理。

7、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患者用物的消毒灭菌管理及检测。8、加强医院感染检测,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或医院感染病例有异常增加时,应及时报感染管理科,尽快调查处理。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各项检测指标达到内科感染控制标准。

9、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原则上不收住内科,确诊或疑似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患者,应按隔离要求进行隔离护理,及时上报医务处和院感科。 10、患者离室后,要进行床单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病室及物品的终末消毒。按要求进行卫生学检测,合格后方可收治患者。

内科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加强多重耐药菌的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的传播。 2、建立和完善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检测: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VRE(耐万古霉素肠球菌)、ESBLS(常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细菌)、PDRAB(泛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耐碳青霉烯类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科等。3、明确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与报告程序,及时诊断、报告处理。4、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制度,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的传播。

5、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合理选择抗生素。

6、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7、加强医务人员、工人、家属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教育,以利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8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感染的扩散与传播。

内科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

1、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

(1)严格执行留置血管内导管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并尽早拔除。

(2)有留置血管内导管(尤其是中心静脉导管和周围动脉导管)的操作指南、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授权、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3)管道保持清洁,发现污垢和残留血迹时,能及时更换。

(4)定期进行重点部位病原体检查,在符合“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诊断标准时,应在1小时内获得抗菌药物治疗,72小时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5)有完整的操作与观察处置记录。

(6)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病率、病原菌及其耐药性)的检测、分析与反馈。

2、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

(1)严格执行留置导尿管的适应症,只要在必须时才能使用,并尽早拔除。(2)有留置导尿管的操作常规、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3)插管时应注意无菌操作、动作轻柔,避免损伤,正确固定导尿管,并采用连续密闭的尿液引流系统。

(4)导尿管与集尿袋的接口不要轻易脱开,应保持尿流不受阻断的引流。(5)不适用抗菌药物做连续膀胱冲洗预防感染,集尿袋低于膀胱水平,不接触地面。

(6)保持会阴部清洁干燥、尤其是尿道口。

(7)定期进行重点部位病原学检查,采集尿标本作培养时,应在导尿管远端接口处用无菌空针抽取尿液,在符合“留置导尿管所致球路感染”诊断标准时,应在1小时内获得抗菌药物治疗,72小时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8)有完整的操作、观察与处置记录。

(9)有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发病率、病原菌及其耐药性)的检测、分析与反馈。

内科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和使用

1、科室所用一次性医用品均由医院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不准私自购用。 2、一次性医用品储存环境应保持整洁、干燥,严格防止污染。物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距地面20㎝,距墙面5㎝,拆去外包装盒。3、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头皮针、轮流器、输血器、无菌手套由卫材供应中心负责发放,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物品发到使用部门,做好发放数量的记录、4、科室领取的一次性医用品后,应按用途专柜合理放置,妥善保管,使用前认真做好查对,凡包装破损、过期货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及时与采购部门、院办联系,检测器消毒灭菌效果,不得私自退货、换货。 5、使用一次性医用品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须保留用品,送相关部门检验,做好记录,检测结果未出来前,暂缓使用此生产批号产品,确保安全。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品,医院统一回收,集中消毒、销毁,再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回收,做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处理,避免重复使用和流回市场。

7、在收集、暂存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用品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及时清理工作场地,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回收人员应做好自身保护。

8、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发放数、使用数、回收数应基本一致,并做好签名。院感科定期抽查。

9、一次性医用品必须具有三证,采购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并做好质量验收。 10、感染管理科对一次性医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各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使用安全,废弃规范。

内科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勤沐浴、理发、修剪指甲,进入工作区要穿戴好工作衣帽及带口罩,衣着整洁规范,不得将工作服穿至餐厅、会场等公共场所。

2、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污染物品后,进入和离开内科时,均要认真清洁双手。

3、凡施行有可能直接接触血液和其他感染性体液的操作,均要戴手套,不可用手直接取下污染针头。凡预计在操作时可能有血液、体液溅出,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

4、内科采用空气层净化,要定期进行效果监测,并根据监测效果及时更换各级过滤材料,保证空气质量达标。

5、治疗室每日用多功能杀菌机照射消毒1次,每次消毒1小时。细菌培养每月1次。每季度测试1次紫外线照射强度并登记。

6、内科设感染检测员,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配置各种消毒液均要用量器,各种消毒浸泡方法正确,定期监测消毒液的浓度计消毒效果。 7、每日用湿式清洁法清洁地面,当有液体、粪便及体液污染时,应先用消毒剂规范处理后再擦拭。收住高危患者和感染患者时,每日用消毒液擦拭地面及各类物体表面。

8、有菌物品与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标记明显,消毒物品有消毒日期,无过期物。

9、治疗盘、车每日用消毒水抹洗1次,运送病人的推车每周清洗消毒1次。 10、治疗台及家具每班用消毒液抹1次,地板用消毒液拖抹1次。11、每日更换氧气湿化瓶内水及输氧装置、吸痰盘、吸痰装置。12、碘酒、乙醇瓶、无菌容器及持物钳每周更换并灭菌2次。

13、血压计袖带、听诊器每周消毒处理2次无污迹,对实施床单隔离的患者应固定使用,患者离室后进行终末消毒。

14、有专用的卫生工具,房固定位置,污物桶、垃圾桶应及时倾倒,每日消毒。

15、十五、接触病人的物品均要按消毒---清洗---消毒或灭菌的程序处理,污染衣应集中放于制定地点,按时送洗不得在病室内清点。

16、患者入室后,视病情进行卫生管制,更换病员服。特殊感染患者,床旁设明显标记,按规定进行隔离。

17、患者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等应先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倾倒。 18、有传染病人时备隔离衣及泡手消毒液,有隔离标志,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及用品应进行消毒处理,转科死亡时应进行终末消毒。隔离患者的被服单独放入双层黄色口袋并标明“隔离”字样。19、病人转出、死亡后做好终末料理,整理床单。

内科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与中心药房共同商量确定内科储备药品种类、数量,制定专人负责药品保管工作。

二、内科内所有药品只能按医嘱供患者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 三、内科存放药品应按内服、注射、外用等不同种类及剂型分类放置,按失效期先后摆放,标示按药典规定书写,字迹清楚。

四、不同药品应按其性质和贮藏条件分别存放,生物制品等需冷藏药品应置冰箱内存放。

五、定期检查药品失效期,发现药品变色、发霉、混浊、沉淀、过期或包装破损等情况不得使用。

六、对麻醉、精神药品应做到定种类、定数量,放置专柜加双锁保管,班班清点交换,钥匙由当班护理组长随身携带,使用后登记患者床号、姓名、药名、用药时间、剂量,并有执行医生签名,保留安瓿,及时补充。 七、特殊和贵重药品应明确登记,加锁保管,班班清点交接。八、自备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数量,单独存放。九、收购药品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内科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1、领用时应有专用领药登记和专用处方,禁止用批条领取,接交班应认真按数清点。 2、按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不得使用,所有安瓿药必须有原装盒保存。

3、毒麻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经第二人核实后方可丢弃。

4、调配毒麻药品时,剂量要准确,尽量做到相互核对,禁止估量配药。 5、用毒麻药品时应单独处方开写,并用药品全称,一律不得缩写,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剂量,其一次量不得超过常用剂量,超量使用时,必须由处方医师另行签字,以示负责。

6、此类药品无瓶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进行分析鉴定,无误后才能使用,数量少不值得分析时,按规定报废销毁。

7、负责毒麻药品的保管人员,调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方可调离,若有数量差错,必须认真查清,根据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内科仪器、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度

一、监护仪器使用及保养制度

(一)、使用监护仪时,应注意导联线放置平整,勿弯曲、打折,以免断裂。(二)、导联线与监护仪连接准确,轻插轻拔。(三)、换能器使用过程中每日校零1次,患者变换体位后及时校零。换能器位置相当于右心房(右腋中线第四肋间)水平,不能过高、过低。(四)、检测时按不同年龄、病种、设置检测项目的上下范围,并调节适宜心音响度和报警音量。

(五)、使用过程中,如遇停电,立即关机,有问题及时报告当班监护组长,并通知设备科。

(六)、保持监护仪外壳清洁,每周擦灰尘,仪器上不得堆放物品,避免潮湿,避免随意搬动监护仪。

(七)、便携式监护仪及时充电,保持良好状态。 二、注射泵、输液泵使用及保养制度

(一)、安置微量泵要固定牢靠,轻拿轻放,注意散热。各连接管连接良好,检查无气泡、无漏液,固定好针筒,方可启用。

(二)、有交流电源情况下,勿用蓄电池电源。如为测压用,需按2ml/h速度注入液体(1岁以下小儿1ml/h),以免管道堵塞。

(三)、出现报警时应及时检查处理,故障不能排除时,应及时报告后勤班护士,通知设备科维修。

(四)、使用过程中保持泵身清洁,如沾染液体等应及时用75%乙醇擦除。(五)、使用结束后,清理电线并盘好,与仪器一起放回原处。

内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科室需要购置或补充更新仪器设备,写出专门申请报告,一般于每年年度计划交设备科。

二、凡单价在1000元以上,耐用期在1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科室必须设立兼职或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请购置、仪器保管、日常维护、使用指导、安全检查,设备帐卡定期核对、信息反馈及报废工作。

四、科室的仪器设备监理操作规程,保养维护制度,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保证性能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五、精、稀、缺仪器必须有人员操作使用,定期检查,未经技术训练之人员不得使用仪器。

六、仪器使用前应组织学习,充分掌握新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项仪器建立使用说明卡,挂于仪器上。

七、设备安装完毕后立即投入使用,3个月后必须实行定额。万元以上设备使用率要求大于30小时/周。

八、清理监护仪导联线及血压计袖带,保证抢救设备完好率为100% 。九、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设备科同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借出。

内科会诊制度

1、凡遇到疑难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2、急诊会诊:被邀请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3、内科科内会诊:值班医生如遇疑难病例问题无法解决,需请示住院总医生,住院总医生无法解决,再请示科主任共同会诊解决。

4、内科科间会诊:如遇相关科室的专科情况无法处理,值班医生在征求内科上级医生同意后,有权电话通知相关科室主管医生或相关医生会诊,被叫医生须及时赶到,不得推诿。主管医生或相关医生无法解决,再通知其二线班医生或主任会诊解决。

5、院内会诊:科室遇到疑难病例,科内讨论认为需院内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将会诊病人的病情简介在会诊前24小时内送交或通过局域网发给邀请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及目的,经医务部同意,通知被邀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能按时参加会诊者需及时报告医务部并另派专家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专家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与有关外院专家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内科主任主持,将会诊意见记入病历。

7、会诊时,内科主管医生须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病情汇报时需明确提出会诊目的,并记录专家会诊意见和组织实施。 8、内科会诊抢救病人所需药物应设绿色通道,保证随时拿到,如遇障碍,应迅速联系院总值班,院总值班应在第一时间给予协调解决。

内科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所有查房人员必须作好准备,衣帽整洁,佩戴胸卡,态度严肃认真。 2、查房时,查房人员按行政技术职务进入病房,在病床旁依次排列。3、查房人员在查房过程中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要再病床旁讨论病人的诊断、治疗、预后,有关讨论应在医生办公室进行。

4、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每周一次总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2~3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坚持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和节假日查房。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疑难病例查房。

5、住院医师报告病历及诊治过程,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6、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责任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内科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医院内死亡的患者必须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于患者死亡后1周内进行。

3、死亡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或具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全科医师。

4、讨论发言应详细记录,并另立专页。

5、死亡病例讨论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姓名、职称、主持人、病历报告人、病历摘要、各发言人姓名及详细发言内容、主持人的总结意见,包括最后诊断、死亡原因和经验教训、记录者签名。 6、死亡讨论记录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科主任应审核、修改并签名。7、死亡讨论记录应归于病案之中。

内科医患沟通制度

1、来院患者均拥有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故医护人员均有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必须的信息和取得病人自愿同意、保守秘密和保护隐私的义务。

2、所有损伤性诊断、治疗及麻醉、手术和输血等均应事先向病人或直系家属交待病情、转归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相关问题并签字。

3、手术及治疗过程发现与术前讨论有出入,需要调整手术治疗方案,而原谈话又未涉及到的内容时,须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征得其同意并重新签字,并在病志中记录。

4、病重、病危患者应将其病情、治疗抢救情况及可能的预后告知患者家属并在病重病危通知单上签字。

5、重要的检查和治疗及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同意。 6、对住院病人告知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病室的管理制度并签字。7、严格按照医疗文书所要求的谈话记录执行,不得随意修改。8、严禁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进修、实习人员代理谈话签字记录。9、医保病人还须严格执行医保谈话签字制度。

内科医生值班制度

1、内科医生值班分白班、夜班。 2、白班:时间:08:00—18:00 职责:管理好自己主管病人,负责转出、转入及新收病人的文件书写;及时书写病程记录及与家属谈话,说明病情,并了解病人或家属思想动态。

3、夜班:时间:18:00—08:00 职责:负责夜间病人的管理,转入及新收病人的处理。次日交完班、查完房及处理完病人后离开。

4、值班期间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开病房。 5、严格观察病情,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作出处理。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7、病人收入病区后,应仔细听取护送医生的交班,了解患者的主要问题、病例特点及治疗情况。

8、科医生之间交班,当班医师应将病房的病情详细记录整理清楚交给下一班。 9、随时记录病情变化。

内科护理工作制度

一、内科护士应符合监护室护理人员岗位资质要求。

二、每班设监护组长1名,负责监护时候的护理管理工作和值班人员的临时调配,下班前检查执行医嘱和落实护理计划情况,必要时及时向护士长报告。 三、值班护士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入住内科的患者进行24小时连续监护,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填写监护记录,按时完成各项监护治疗工作,保证护理安全。四、值班护士负责病室环境及探视人员管理,保持环境整洁。

五、值班护士应严格服从护士长排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六、听班人员应与病区保持有效联系,服从监护组长和护士长工作调配。

内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早期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2、入科室治疗后未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3、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部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4、疑难病例讨论时,主管医师在科室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5、住院医师应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另立专页,夹入病历。

内科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为了有效、合理利用现代医学技术,使新技术、新项目符合我院及我科的实际情况,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国内外已经发展,而我院尚未开展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或项目。

3、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是指在各医疗、医技科室开展新技术或引进新项目前须通过调研、论证及审批的制度。

4、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前应当按本制度的规定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想医务部进行申报,在取得准入后方可实施。 5、新技术、新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新技术、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的意义、范围、适应症、禁忌症;(三)、对申报开展或应用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分析(合法性、理论性、安全性、有效性、适宜性、可行性)与效益预测;(四)、新技术的技术操作规范、新项目的操作规程;

(五)、新技术、新项目的预见风险,以及预见风险的处理预案。

6、医务部在接到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后,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于无创技术或项目,医疗风险较小者,经有关专家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医务部审批授权。对于有创技术、医疗风险较大者,须提请医学伦理委员会评估,由主管院长审批授权。

内科输血监护制度

一、输血的监护

(一)、严格查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袋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二)、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医护人员应面对受血者,核对受血者姓名、病床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三)、使用合乎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四)、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二、输血中监护:

(一)、除生理盐水以外,输血前和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中加任何药品。(二)、严格控制一般输血的速度:输血的前15分钟应缓输(每分钟为2ml,约30滴);15分钟后若受血者无不良反应,可酌情调整输注速度。(三)、输血的全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受血者情况,尤其是输血开始的15分钟内,医护人员应留在受血者床边严密观察,以便一旦出现异常症状能及时发现,对婴幼儿、意识不全、全身麻醉、用大量镇静剂等不能表述自我感受的受血者,尤其是注意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四)、若发现可疑的输血不良反应时,医护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医生及输血科(血库)迅速采取措施,停输血液并作出治疗处理。 三、输血后监护:

(一)、输血科对受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等原始记录必须保存10年以备查。(二)、若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应向输血科提交“输血反应卡”及留有残余血液的血袋,由输血科调查。如怀疑输血不良反应与采血机构有关,必须书面报告采血机构,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则应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四、护士长应注意临床监护的培训和考核,认真记录临床输血过程中不良反应的表现和经过,分析发生的原因和检查对不良反应的观察和处理是否及时。五、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小组)应对每例输血发生不良反应作出及时的调查和责成有关部门迅速作出结论。如遇输血责任事故应及时作出治疗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内科查房制度

1、ICU医生坚持每日早查房制度,早查房至少有下列人员参加:夜班医生、夜班护士、当天接班医生以及分管ICU的主任。

2、转入ICU的病人,不论病情轻重,各专科医生至少应每天早上抽时间来ICU查房;查房一是可以全面了解自己病人在ICU的情况,二是可以与ICU医生碰碰面,在治疗处理上与ICU医生相互沟通,达成共识。查房后如有建议可以向ICU当班医生提出,ICU医师应尊重并尽量采纳专科医师的意见。3、专科医师查房后,对专科出现的特殊情况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上,并将其情况告知ICU值班医生。

4、早查房后病人是否需要转回病房,由ICU医生和专科医生共同商量决定,不得在未征求ICU医生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将病人转回病房。

5、ICU值班医生对入住ICU 的病人,至少每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有特殊处理、检查、重大的治疗也应记在病程记录上。6、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责任制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内科医师岗位人员职责

内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及上级指令性工作。4、定时查房(每周1—2次),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协调本科室与各科室的关系。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业务相关科室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相关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院内外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内科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并参加日常医疗工作,协助科主任搞好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科室工作计划的实施,检查督促及总结汇报。安排每天日常工作和排班,合理调配医生的使用。判定科室内病人的收住及转出。

3、参加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具体安排进修生、实习生的轮换及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各种学术活动。

4、监督科室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5、科主任不在时,代理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内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每周2—3次)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知道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5、完成院内和院外会诊、出诊任务。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9、参与科室二线值班。

内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每天查房2次,晨间查房,制定当天的治疗、抢救方案,作出邀请专科会诊及病人转出科室的决定。下午与值班医生及下级医生查房,了解检查治疗和抢救情况,及时作出补充意见并同时检查记录情况。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会诊、出诊,参加夜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紧急呼叫,不论是夜间或休息日必须赶到病房或立即与病房取得电话联系。

5、主持本组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组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知道进修、实习医师工作。9、参加科室一线值班。

内科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及上级医师的领导下工作,参加日常、夜班和节假日值班,紧急呼叫,不论是夜间或休息日,必须赶到病房或立即与病房取得电话联系,培养吃苦耐劳、勤奋好学的作风和对病人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 2、新毕业住院医师应经过麻醉科、普通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心电图、血液净化等有关科室轮转,能较全面系统的掌握危重病医学的基础及专业理论知识,并培养一定急救应变能力,为医治危重病人打好基础。3、病历书写(转科记录或住院记录)要求24小时内完成,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迹清楚、语言通顺、完整准确。病程记录及时,准确反应病情变化,治疗效果及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死亡、转科、病人会诊,交接班以及出院病人,都要有完整的病历手续。各项检测数据定期记录在规定表格上,字迹清楚,及时绘制各种图表。

4、熟悉各项基本技术操作,熟悉各种重要仪器的使用操作常规,关心仪器的保管、爱护公物,损坏要赔偿。

5、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随时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时向科主任及上级医师汇报,提出初步的诊治意见。第一年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必须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制。因随访、出诊或去图书馆等要向值班医生报告去向。下班前应向值班医生交好班,应床头交班,不交班不能离去。在主治医师指导下开医嘱,并每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特殊药品(白蛋白、脂肪乳等)须在主治医师指导下开出医嘱和处方。严防差错事故。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查房时汇报病人病情,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室。

6、在接到手术室、急诊室或其他科室通知后,应守候在病室内,做好接收病人的准备。在病人到达后,接收有关科室转来的全部病历资料。手术后病人的转入,必须了解手术情况,麻醉方式、术中出血量、尿量、输液成分、输液量,并标记各种引流管和记录引流量,做好交接班。重点患者转出后三到五天内进行随访,必要时向主治医师汇报病情。

7、家属探视时要求主管病人的医师主动及时与家属沟通。

8、自觉遵守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无菌操作,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9、不断学习国内外医学科学先进经验及进展,较好的掌握一门外语,阅读外文书籍。在主治医师的指导下,每年完成一篇文献综述。参加病历资料整理和分析,不断总结临床经验。

10、本岗位由经过内科专业培训,并经技能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11、参与科室一线值班。

检查和治疗转运制度 转运原则:确认患者有转运的必要性,转运前充分的评价,并做好必要的准备(人力、物力),确保患者安全。一、转运前评估及知情同意

1.危重病人转运必须确认是必须和必要的,并由上级医生对转运前病人的生命指征及转运的可行性作出评估和批准;

2.应该充分向病人或家属说明检查或治疗的必要性及转运风险,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使用正规的知情同意书,由病人或家属签字认可 二、转运前协调与沟通

转运前必须协调好相关部门,包括目的地科室相应人员、途径各关口(电梯、门卫、急救车等)。三、转运时人员要求

根据病人的危重程度,协调组织必要的医护人员,但至少有两人以上,要求至少是熟练掌握技能的科室医生、护士。四、转运设备及药物准备

1.设备需要:生命支持设备:简易呼吸器,状况良好的氧气瓶,连接用管路;手动或脚动吸痰器;便携式监测仪,至少具有SPO2及心率监测功能。2.药物需要:常用复苏药物:如肾上腺素,阿托品等;常用镇痛及镇静药物:如吗啡,安定等。

五、临转运前再次评估病人及调整相应物品,防止窒息、缺氧、脱管等意外。 1.评估是否需要人工气道,若已经存在,检查其固定是否可靠,并保证通畅。2.患者生命体征维持相对稳定。

3.需保证有畅通的静脉通路(两条或两条以上)。4.患者身体其它管路及引流装置保证固定可靠,如:胃管,尿管等。六、转运时注意事项

1.密切监测患者各项生命指征。

2.保证生命支持设备工作稳定(患者生命征稳定)。3.保证各种附属管路固定可靠(以防脱落)。4.防止患者发生意外损伤。

第4篇:ICU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1、重症医学科由科主任负责医疗管理和科室之间的协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理工作和病房管理

2、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具有较好的医学基础和临床经验,能掌握心电图和电子技术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抢救复苏仪器的操作和抢救药物的使用。

3、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定工作岗位。排定的班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动。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5、重症医学科内各种仪器及急救车内物品做到定位存放、定量储备、定时补充、定时消毒。急救仪器、监护设备专人保管维修,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前熟悉仪器性能和注意事项,每次抢救患者后由专人管理、检查,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并按规定放回原处。

6、一切仪器在工作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拨动,如患者需要,需有关人员先调试,然后向主管护士交班。

7、重症医学科内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8、工作时间内不准因私事向外打电话。接电话时,应以最简单的话语,以免影响工作。

9、做好病人的安全保卫工作,昏迷躁动病人要约束固定好,严防病人坠床等事故发生,值班工作人员管理好水、电、气易爆剧毒等物品。

10、对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要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到转入科室,同时做好交接工作。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2、科主任及质控员随时监控科内的质量,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由科主任、业务骨干组成,讨论相关质量问题,拟定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记录。

重症医学科工作常规

1、病人到达重症医学科后,认真及时了解病情,医护密切配合,立即给予生命体征监测并采取救治措施

①所有患者入科时均进行一次APACHEⅡ评分。

②病人意识状态评定(参考GCS评分),观察病人瞳孔是否改变,肢体活动是否正常。若病人有外伤史,特别注意脏器的损伤(如肝、脾、肾、心、肺等)。

③连续生命体征监测(血压、心率、脉搏氧饱和度、体温和呼吸频率),立即急诊生化及动脉血气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床旁ECG和胸片。

④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必要时开放气道进行机械通气。

⑤保持静脉通路通畅,常规行静脉置管进行CVP监测和必要时给予静脉营养。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应有创性动脉置管进行血压监测和CO等监测。

⑥常规留置导尿管,记录单位时间尿量和24小时出入量。

⑦尽快向病人家属交代病情及相关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

2、重症医学科医生每天至少一次向病人家属通报病情,病情变化特别是恶化时随时通报,涉及具体的专科病情时由专科医生给予解释。

3、所有转入病人由重症医学科医生负责管理,重症医学科医生除负责日常病人的病情观察及处理外,如遇专科情况请专科医生会诊处治。

4、重症医学科医生负责所管病人的每日病程记录书写,其书写规范按《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书写。

重症医学科收住制度

为合理使用重症医学科病床,充分发挥重症医学科人员和设备的配置优势,方便管理,特制定本收住制度。

(一)手术专科病人的收入

1、术前有严重休克或伴有心、肺功能不全,多器官衰竭和心率失常等,需要先经ICU进行紧急处理者,一律先转入ICU治疗,待病情稳定到可以耐受手术后进行手术,并且术后需继续进入ICU观察和治疗。

2、疑难、复杂性大手术术后需要继续严密监测和及时处理的病人。

3、胸外科、脑外科术后病人放入ICU进行观察和治疗。

4、急诊手术后全麻病人和70岁以上中大型手术全麻病人。

5、二次或三次大型手术后的全麻病人。

6、PACU停止收入后的术后全麻病人可以转入ICU观察治疗一晚,但是需要ICU医生视病床情况决定是否收治。

7、麻醉手术期间发生严重高血压、低血压、心力衰竭、肺水肿、严重心率失常、心搏骤停、休克、凝血功能障碍、DIC、大出血、麻醉意外或其它威胁生命的情况。

8、术后不明原因昏迷、苏醒延迟、呼吸功能恢复不满意或者呼吸衰竭的病人。

9、新开展或罕见的复杂手术。

(二)非手术专科病人的收入

1、需严密的呼吸监测或支持治疗的病人

(1)吸入氧浓度大于50%的病人。

(2)需要呼吸支持治疗,包括需要机械通气治疗或呼吸功能突然急性恶化需立刻进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的病人。

(3)需要面罩式持续正压通气或无创性通气治疗。

2、需要循环支持的病人

(1)需要血管活性药物维持动脉血压和心输出量。

(2)任何原因引起的循环血容量减少所导致的循环不稳定。

(3)心肺复苏后患者。

3、需要神经系统监测和支持的病人

4、需要肾脏支持治疗的病人,包括紧急肾脏替代疗法、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血液超滤。

5、其它专科重症情况,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消化道大出血、严重感染、严重的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等。

(三)收住注意事项:

1、收住需请重症医学科总任院医生会诊以决定是否可以收住(如遇

紧急情况可由病房医生通知重症医学科的值班医生和护士然后转入)。

2、所有患者入科时均进行一次APACHEⅡ评分。

3、转入前相关科室将患者的病种、病情、可能需要监护的项目,准备采取的诊治措施,通知重症医学科。便于重症医学科做相应准备。

4、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出重症医学科。

5、医保患者收住,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特殊原因需收住者,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7、有收住指征但无经济承受能力者,必须请示行政总值班或医务部。

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1、为了客观评估新入住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及判断患者的预后,对所有入住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2、评估的方法采用APACHEⅡ评分系统,昏迷的患者家用GCS评分系统。所有新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采取评价时间窗在24小时内病情最危重时。

3、24小时内死亡患者暂不予以评估。

4、有关病情评估的相关检查由接诊医师完成。

5、主管医师负责每位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最迟应在患者入住我科48小时内完成评分。

6、所有转出我科或出院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表专人统一保管。

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入室管理制度

1、为保证重症医学科清洁整齐,达到医院感染要求,必须严格控制入室人员。

2、工作人员按规范洗手、更衣,穿鞋套、戴工作帽,外出时必须穿外出服。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消毒隔离制度。

4、严格落实洗手和手消毒的有关规定,在各种检查、治疗、护理前后均应洗手用快速消毒液消毒。接触患者体液以及为保护性隔离患者和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检查、护理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必须认真洗手。

5、保持重症医学科室内安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不得在室内喧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重症医学科患者管理制度

1、入重症医学科患者必须符合监护标准,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统一协调。

2、入重症医学科患者必须及时更衣,除必须生活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3、患者及家属应认真了解“患者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义务,配合治疗、护理和管理。

4、患者及家属对所安排的检查、治疗、护理有疑问时,可以向医务人员询问,如拒绝治疗护理,应按规定签字。

5、患者住院期间应按医嘱进食,对有特殊膳食要求的患者,护士做

好膳食指导,取得患者及家属配合。未经医护人员同意,患者不可食用非医院提供的膳食。

6、家属须服从医护人员管理,按规定探视,配合医疗护理工作,做好患者的心理工作,协同促进患者康复。

7、患者及家属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转抄、复印病历及其它医疗文件,不得将病历带出院外。

8、重症医学科患者一律不允许陪护。

重症医学科知情同意书制度

1、在重症医学科临床诊治过程中,因患者病情危重、体质特殊、需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费用过大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等情况,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责任,详细填写知情同意书。

2、重症医学科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包括:有创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可能并发症等,也包括不执行此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所带来的后果。

3、紧急避险时,以维持患者生命安全为原则:

(1)危及患者生命的手术、操作,有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再签完字后才能进行,这时可通知家属,讲明情况后执行。

(2)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通知到家属及签字者,应征得上级医师及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3)为最大限度维护患者的生存权,对心肺复苏初期C、B、A,包括电除颤等紧急避险时,在紧急无时间先征求家属意见时,可先救命后告知。

4、知情同意书一旦签署,必须妥善保存,切勿丢失。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出(院)制度

1、符合下列病理状态的病人可转出重症医学科:

①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它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

②病情转入慢性状态。

③手术后病人病情稳定。

④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2、患者需要转回临床专科,患者病情及途中风险,取得家属同意并

签字后,方可进行转出(院)事宜。

3、根据专科医嘱,进行转移前患者各项护理准备,并通知接收科室的护士。

4、检查患者护理记录齐全,记录内容完整。

5、检查患者的个人卫生:转出时患者面部、手足、会阴、皮肤清洁,无褥疮。

6、检查各管道应清洁通常,固定合理、牢固、引流袋清洁。注明插管、换管日期、时间、伤口敷料干燥清洁。

7、检查静脉穿刺部位。保持静脉输液通畅,所用药物标志清楚。

8、备妥病历记录、各种检查胶片、有关药品和患者的物品准备移交。

9、向接收科室护士介绍患者的情况:姓名、诊断、主要治疗、皮肤及各种管道情况。转出(院)继续治疗原发病时,由医生向家属交代。

10、根据患者病情危重程度,安排医师护士(本院原则上由病房医生和ICU护士)陪同。

11、转出(院)途中备好必要的抢救药品及用物。认真观察患者病情变化,保证各种管路通畅。

12、在转出(院)时,由重症医学科主管医生与该科室(院)的主管医生在进行重症医学科床旁进行床旁交接班(转院时需与接收医院护士进行床旁护理交班),到达原科室后,重症医学科护士应认真与该科室(院)的主管护士进行床旁交接班,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记录。

重症医学科交接班制度

1、各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3、各病房设交接班记录本,将危重Ⅰ级护理、手术当天、新入院患者的情况与值班者进行床头、书面交接班,其他需要观察、注意病情变化的患者,也需书面交接班,明确职责。值班人员离岗前,同样要

向有关医师进行交接班。

4、每日晨会,护士可按照特护记录,详细、准确交待清楚各病人24小时内生命体征情况,包括24小时出入量、CVP、各引流管情况以及痰液变化等。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5、急诊危重患者收入院、病区间危重患者转入、麻醉科护送术后患者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至病房,并进行床头交班。

重症医学科抢救工作制度

1、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功能齐全、性能完好的抢救设备,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消毒、及时维护,保持备用状态。

2、抢救车物品定位、定量放置,每日清点登记,质管员每周核对清点,保证账物相符。

3、重症医学科人员熟练掌握抢救流程、抢救设备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抢救工作由科主任、主管医师、护士长负责制定抢救方案,组织安排人力、物力,及时组织抢救,并按医院有关要求上报。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护士应严密观察病情,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经复述核实后方可执行,所有药品包装、安瓿必须在抢救结束经2人查对后方可丢弃。

7、详细作好抢救记录,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和抢救经过。

8、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以备再用。

9、如需紧急抢救而患者经费一时确实有困难者,应先进行抢救,并告知医务部及我院行政值班人员由其进行协调,不能因经费问题拒绝抢救。

重症医学科医嘱制度

1、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具有下达医嘱的权限。

2、准确录入或书写下达医嘱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书写医嘱时字迹要清晰,签全名。意义要明确,不得随意涂改,修改医嘱要签名。

3、医嘱内容要求使用中文通用名,无准确中文译名的药品,用公认

英文代号。

4、如开错或取消未执行的医嘱用红笔在此条医嘱中注明“取消”字样及本人签字。对护士已执行的医嘱,禁止使用“取消”,只能下达停止医嘱。

5、医生在开完医嘱后需及时通知该患者的主管护士,以免遗漏、延误执行。

6、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抢救时除外)。抢救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半小时内完成口头医嘱的补记。

7、电子录入医嘱系统应能有效识别录入者的身份和权限。

8、必要时设置不同级别医师的医嘱权限。

重症医学科危重病或急救抢救过程中执行口头医嘱制度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时,应遵循以下制度。

1、口头医嘱范围标准:

(1)医生因为正在做无菌操作,不能书写医嘱,而患者又急需处理时。

(2)危重病的抢救时,来不及书写医嘱时。

2、口头医嘱方式:现场口头医嘱方式。

3、相关措施:

(1)严格执行口头医嘱的管理范围与标准,原则上使口头医嘱应用到最少并能执行的最好。

(2)医生是做好口头医嘱的关键:能下达医嘱时的书写原则必须遵守。医生在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地说出药品(包括商品名)、姓名、年龄、床号、剂量等。注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来表示所使用药物的剂量。特别需要说明在剂量上,如g、㎎,并重复两遍。

(3)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或医嘱本上并签字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补记和转抄医嘱工作。

4、护士当好医嘱的直接执行者:应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清楚地复述医嘱并确保得到医师的确认。

(3)现场中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口头医嘱。

(4)现场能直接记录下来作为口头医嘱的凭证为好。

(5)及时核对认可的口头医嘱。

(6)执行护士书写口头医嘱时应当字迹清楚、药名、剂量准确。

(7)执行口头医嘱的注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瓿遗弃,以作为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8)认真执行口头医嘱制度,确保及时在所有口头医嘱上签字。

(9)建立双方查对制度,确保口头医嘱的正确实施,保证患者的安全。

重症医学科探视、陪伴制度

1、重症医学科为专医、专护、不留家属陪伴。非本科及相关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家属探视:每日10:00—10:30。

3、凡入住本科病人家属,如需了解病情,可向值班医生或主管医生提出,由其在给予解答,如有特殊要求,可向科主任及护士长提出,由其解答。

4、特殊情况需入室探望的家属,由当班医护人员视病情请示科主任或护士长后给予另行安排。

5、探视患者要按规定时间,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

6、传染患者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7、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保持安静。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准吸烟、饮酒。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8、每次探视时间均有护士引导家属更衣、换鞋,进入病区,原则上规定每轮每床只能进入两名家属探视,其余家属轮候进入。

9、探视、陪伴人员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应赔偿。

10、入住重症医学科病人家属需留下联系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及时取得联系。

重症医学科床位使用汇报制度

1、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规定,加强治疗床位数位医院病床总数的 2—8%。

2、床位的使用率少于85%或至少保留一张空床。

3、如果床位使用率大于85%,及时汇报给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便于合理安排。

4、如果重症病房没有空床或呼吸机,应立即报给医务部、行政总值班或分管院领导,由相关领导协调患者的收治工作。

重症医学科科务会议相关规定

1、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促进重症医学科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有效的持续改进,现对我科的科务会议作如下规定。

2、科务会议内容:院部及职能部的各种指令性任务传达,科室有关行政、医疗、教学、科研相关工作布置,质量、服务相关内容持续改进措施安排等。

3、科务会议召开时间:定于每周一早晨提早15—30分钟再科内集中召开科务例会;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全科人员参加的科务会议。

4、科务会议主持:可恶会议由科主任主持。

5、科务会议记录:全科科务会议内容由科主任事先拟定,并记录在“科务会议记录”专用记录本上。

6、遇紧急、重要的事项,各组长及其他人员需对科务例会中缺席的人员及时做好传达,同时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公布科务会议中重要内容。

重症医学科科室病历管理制度

1、严格实施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2、病历质量由科主任总负责质控。

3、平时具体病历科室质控员负责管理。

4、每科室病历设置质控负责人员。

5、每月举行一次病历书写规范学习(包含上月病历书写所犯的错误和不足之处)。

6、现症病历由科主任、质控员抽查,三天一次(没周二、五)。

7、归档病历必须在出院后2天内完成,并上交质控员负责检查。

重症医学科排班、调班、下乡安排制度

1、为了科学、合理安排各岗位的工作,尽力控制好各种不安全因素,现对我科的排班、调班及下乡事宜作如下规定:

2、全科的日常工作安排由科主任统一安排。

3、科主任将依据各岗位的技术要求及特性,结合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长、技术能力及相关培训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

4、所有人员一律不准私自调班,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班时,必须向科主任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才能调班。

5、全体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科主任的临时调动需求,以应对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

6、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及私自调班者,将按院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根据卫生厅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条件要求,凡需要进行下乡锻炼者,科主任将优先安排,其它指令性的任务,如各种体检、下乡

服务等,将由科主任依据各专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及特点给予合理安排。

重症医学科医师培训制度

1、健全重症医学科医师培训管理体制,实行科主任、各医疗组长、带教干事负责制。

2、科室医师有明确的培训目标、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细则,落实率>80% 。

3、认真落实卫生厅和医院对各级医师人员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继教学分。

4、住院医师按计划完成规范化培训。

5、每年的培训计划中,必须包含理论和技能培训。

6、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含有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7、鼓励科室医师参加在职硕士、博士学历教育。

重症医学科护理文书记录与保管制度

1、按《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医疗配套文件规定进行医疗文件管理。

2、护士长负责病区医疗护理文书的管理,办公护士负责具体整理保管工作,各班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3、住院患者的医疗病历和护理病历中各种表格应按规定顺序排列整齐,要求记录及时、据实、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或遗失,用后归还原处。

4、患者不得擅自翻阅和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需要复印病历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确保病历档案保密性、安全性。

5、护士长和质控员每周检查各种文书的整理和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归档前的护理文件按有关标准进行审核。

6、科主任和质控员每周检查医疗文书的质量,对归档前的黄牌警告医疗文件按有关标准进行审核。

7、患者出院或死亡后,护理与医疗病历按序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及时交由原科室送病案室统一保存。

重症医学科卫生管理制度

1、各班次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认真清理一次桌面卫生,整理好物品方可离开。

2、上班时穿戴工作服,各工作物品保持整齐,不随地丢弃。

3、工作人员应将各种洁净物品与污物物品分开区域存放。

4、所有冰箱中不得存放食品等私物。

5、每周对本组工作区做一次卫生清扫。

6、定时接受全院性的卫生检查。

重症医学科感染管理制度

1、重症医学科病房布局合理,各区均设有非手触式洗手设备和手消毒设施。重症医学科应安装空气净化装置通风,保持清洁安静,空气新鲜。

2、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应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的专业培训。工作时应穿专用工作服(更衣)、穿室内鞋(换鞋套)、戴工作帽、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外出时,应换鞋、换外出服装。

3、严格人员进出管理,有感染性疾病者禁止入内。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允许探视,特殊情况需入室探视时,应取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由值班人员引进探视。

4、严格掌握进入重症医学科患者的分室标准,对免疫抑制、特殊感染及进行血液净化治疗者必须单间隔离,感染者与非感染者分开护理。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患者,必须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

施,所有使用的物品,必须专人专用,用后严格消毒并无害化处理。

5、重症医学科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实施隔离技术,认真洗手或手消毒,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均须洗手;执行侵入性医疗操作前,接触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护理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时必须戴手套,避免锐器刺伤,如意外刺伤应做好应急处理,并报告感染管理,随访观察并记录。

6、加强患者的感染管理及检测,特别是对各种置管路、口腔、皮肤、肠道,抗生素使用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用药后不良反应的检测。加强危重患者的局部护理与清洁消毒,预防并及早发现菌群失调而引发的医院感染。

7、进行动静脉注射、导尿管的放置、气管插管及引流管的放置、呼吸机的使用等操作,应严格按相关操作的感染控制措施操作与护理。

8、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患者用物的消毒灭菌管理及检测。每个床位所用的血压计、听诊器、床头用品、供氧装置等,禁止与其他床位交叉使用。患者转出或出院后,应清洗消毒。

9、加强医院感染检测,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或医院感染病例有异常增加时,应及时报感染管理科,尽快调查处理。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检

测,各项检测指标达到重症医学科感染控制标准。

10、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原则上不收住重症医学科,确诊或疑似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患者,应按隔离要求进行隔离护理,及时上报医务处和感染管理科。

11、患者离室后,要进行床单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病室及物品的终末消毒。按要求进行卫生学检测,合格后方可收治患者。

重症医学科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加强多重耐药菌的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的传播。

2、建立和晚上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检测: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VRE(耐万古霉素肠球菌)、ESBLS(常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细菌)、PDRAB(泛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耐碳青霉烯类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科等。

3、明确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与报告程序,及时诊断、报告处理。

4、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制度,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的传播。

5、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

第5篇:血液科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血液科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各级医疗机构开设的血透室应遵循《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下列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一、规章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早班护士应向晚班护士做好书面及床边交班。交班内容为机器性能情况及所负责病人的治疗情况。

2、晚班护士应做好书面交班。交班内容为当天机器的性能情况及病人的治疗情况。

(二)血液透析记录和资料保管制度

1、血液透析记录单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装订归档。

2、血透室所有院内、院外的有关资料文件由护士长传达后保存归档。(三)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l、血透室必须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每区门口必须设置2000mg/L消毒片溶液浸湿的擦脚垫,并保持经常湿润。

2、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时必须衣帽鞋穿戴整齐(禁止赤脚穿拖鞋)。离开污染区时,应换鞋并消毒双手。

3、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病人的床单被套等换下后,应放入福尔马林熏箱消毒后,4、透析器和透析管路应做到专人专用,用后必须经严格灭菌处理后方可重新使用,并严格掌握有效使用次数。

5、医务人员清洗复用透析器、透析管路时应穿戴好隔离衣、袖套、手套、防护面罩或眼镜等以加强自身保护。 6、血透室所有的医疗清洗用水(包括排出的透析液)均应严格消毒后,符合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7、每班结束后紫外线消毒空气半小时,并做好记录。(四)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分管护士每月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采样作HEsAg、细菌总数检测,并做好登记。

2、平时分管护士监督每位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院内感染监控办公室每季度或不定期对血透室消毒隔离情况进行监测。

(五)新病人首次血液透析前作HCV、HBV实验室检查制度

新病人首次血液透析前,常规检查肝、肾功能、血常规、测定肝炎标志物包括甲肝标志物(抗HAV-IgM)、乙肝标志物(HBsAg、HBs-Ab、HBc一Ab、HBeAg、HBe一Ab)、丙肝抗体(抗HCV)和戊肝抗体(抗HEV)。

(六)HCV、HBV阳性血液透析病人登记制度

血液透析病人根据情况,每隔3-6个月复查肝、肾功能。每隔6个月进行肝炎标志物的复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

(七)血液透析操作记录和病程记录

1、认真填写好每一项记录,填写者须签名。

2、病人在透析过程中出现病情变化及特殊的治疗,应及时认真做好记录。住院病人应同时做好病程记录。

(八)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护士必须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2、首次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护士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岗位培训。

3、血透室每月进行2次业务学习,定期将透析相关信息、新经验、新知识传授给每位工作人员并定期考核。

(九)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1、每2年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格检查。

2、每年1次肝功能及全套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查。(十)血液透析设备保养、维修清洗制度 1、血透机每天进行表面清洁和内部消毒。2、机器有故障及时维修。3、每年做1次保养工作

(1)拆开机器将机器内部及表面彻底清洁。

(2)对机器的电导、温度、超滤、压力、空气检测器、夹钳等进行校正。

4、水处理装置每月进行1次消毒及检测工作。 二、岗位职责(一)医生职责

从事血液透析工作的医生应是肾脏科及相关专业的医生,掌握血液透析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

(二)护士职责 1、治疗班

(1)准备好每天两班病人治疗用的首剂肝素,维持量肝素以及管道预充肝素和生理盐水。

(2)准备每天两班病人的治疗包,并合理安排每位病人的座位。(3)每天清点治疗室以及治疗车上的物品并保持备用状态。(4)每天检查消毒包及插管盘的消毒有效期。(5)每周2次消毒治疗车上的治疗盘及氧气湿化瓶。

(6)保持治疗室内整洁并每天两次紫外线消毒,每天两次以1000mg/L消毒片溶液擦拭治疗台。

2、早班

(1)完成所负责床位病人的一切治疗工作以及机器的保养清洁工作。(2)保持血透室整体协调。(3)做好每班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4)不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岗应向邻近的当班护士做好口头交班。(5)下班前应完成本职工作并向晚班护士交班。3、晚班

(1)完成晚班病人的治疗。

(2)认真做好机器的清洁、消毒保养工作。

(3)督促工勤人员搞好卫生,保持血透室清洁整齐并做好紫外线照射、福尔马林熏箱的记录。

(三)护士长职责

1、做好血透室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护理部及科内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加、指导危重和抢救病人的护理。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4、随同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5、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的科研工作。6、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7、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导护师或有经验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8、督促、检查工勤人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四)技术员职责

1、血透室应根据血液透析规模,安排专职或兼职技术员。 3、每3个月消毒反渗机l次。3、每1个月消毒透析用水管道1次。

4、每周查软化水是否达到软水标准;每周查氯及氯胺浓度,并作记录。5、每天观察反渗机水质的值、废弃物百分比。每天观察盐桶中盐量、输入输出压力表、反渗泵压箱废水压力、产水流量率。经常从反渗泵体中排出空气。

(五)工勤人员职责

1、在护士长的指导下,做好血透室的各种内、外勤杂工作。 2、每天准备好污物桶及盐水皮条、针筒、手套、浸泡桶,治疗结束后及时收好。

3、准备及搬运当天病人治疗用的盐水、糖盐水。

4、准备好毛毯、被套,发放给病人并将每天换下的污被服放在福尔马林熏箱内处理后送被服室。

5、每天将废弃的透析管路、透析器、针筒和皮条经消毒处理毁形后再送出血透室。

6、及时做好血透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血透室的环境整洁。 7、每月彻底大扫除1次。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2010年03月25日 ????? 来源:中小在线

从国家卫生部网站获悉,近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 4.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 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 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

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本省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情况形成报告,并于2010年9月15日前上报我部医政司。

六、未经批准并执业登记设置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有关情况可向我部医政司反映。

电子邮箱:

附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血液透析室是对患有慢性或急性肾衰竭、免疫性疾病和中毒等疾病的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场所。

一、分区布局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二、人员

(一)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10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

(二)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名护士;(三)至少有1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四)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三、房屋、设施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血液透析单元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

(二)透析治疗区内设置护士工作站,便于护士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护理技术操作;

(三)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倍;(四)治疗室等其他区域面积和设施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三级医院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5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二)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三)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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