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集团规章制度
创杰集团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规范各员工的行为,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凡属集团正式员工必须知照执行.一:考勤制度
1.公司上下班时间: 早上上班打卡时间为8: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每周上班时
间为周一到周六。集团所有人员必须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人员必须有上司签名作实,并在2天内提交证明条给人事部。
2.迟到早退制度:上下班迟到或者早退超过5分钟~30分钟的人员,按照每次乐捐5元/
次计算;无特殊情况或者未知会上司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4小时的人员作为旷工半天计算,旷工半天将扣除当月1天的薪资;当月累计3次旷工半天的人员,公司将视为“留用察看”惩罚,当月工资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当天超过4小时迟到或者早退人员当旷工1天计算,旷工1天将扣当月工资的2个工作日的薪资;当月累计3次旷工1天人员,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3.全勤奖励:集团正式员工如果全月全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鉴于本集团公司为销售
公司,所以不设加班费,各员工在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或者上司指定需要加班的请自觉加班,未加班完成当天工作人员和未执行上司指定加班人员按照每次罚款10元扣除当月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和奖金奖励。
4.正式员工生日福利:集团正式员工(在公司服务超过6个月)生日,公司将安排50元
生日蛋糕费用报销。
5.正式员工奖金:集团公司员工年终奖金按照员工服务公司时间作为标准计算,按照每月
50元计算,统一在次年3月份发放(适合此福利的员工为:在公司服务超过6个月,并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记录和旷工人员)。
6.请假制度:
外出制度:集团总监以下职务的员工外出,必须在人事部登记外出记录,未登记外出者,一经发现,按照每次乐捐10元处理,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励和当月奖金。
病假:不超过1天的病假,必须提前通知或者填写请假单,并有上司签名作实,病假时间不计工资,不作销假处理。
超过1天的病假: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后补亦可)和填写请假条并有上司的签名作实,病假时间不计算工资,不作销假处理。特殊情况可后补请假条。
事假:不超过1天的事假,必须提前知会或者填写请假条,并有上司签名作实,请假时间不计公司,不作销假处理。
超过1天的事假,必须提前知会或者填写请假条,并有上司签名作实,事后必须根据上司安排进行销假,销假完成后可补回工作考勤。
婚假:正式员工结婚,可享受公司3天计薪假期。
孕假:正式员工怀孕,可享受公司半年计薪假期(但工资将按照基本工资发放)。
7.法定假期安排:
集团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将提前通知法定假期日期(无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假期安排)。
第2篇:快递集团规章制度
快递集团规章制度
一个集团的实力及战斗力的体现,关键在于这个集团的纪律严明。为加强公司的正规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更好的为大众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和决定。
二. 上班时间每天早上8点30分上班,8点35分点名。迟到罚款
按每十分钟5元计时。
三. 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者,经查属实,每一次罚
款100元。
四. 贪污挪用公款者,经查处属实,一次罚款贪污金额的十倍,警
告处分。屡次再犯者,直接开除无工资,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 公司允许员工特殊情况下请假,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先向
行政主管审批。在向胡经理批准签字。在同意后方可,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应提前报告,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假一天100元,除此以外,算旷工,每天罚200元。
六. 以防工作需要,员工在休息期间不可关机,发现一次罚款100
元。
七. 为维护公司形象,上班期间一律穿工作服,戴工作证,不遵守
者,一次罚款20元。
八. 工作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不与别人闲聊。
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九. 员工离职时,所有工作服,证件,必须清洗干净交回公司,离
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打离职申请,如自动离职,公司将扣除其全部劳动报酬。
十. 无特殊情况下,每周星期一上午开例会,开会期间规定全员立
即集合,形成队伍,手机全部调成静音,直到例会结束,不许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听从指挥员口令,令行禁止。
十一. 严禁打架斗殴和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相互之间搞好公司
内部人际关系。
十二. 爱护公物,立行节约,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公物,损坏照价赔偿,不乱倒剩饭,剩菜,食堂应保持卫生清洁,不乱丢烟头,纸屑,抽烟应远离货物,严防火灾。
十三. 不干违法乱纪的事,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第3篇:英才集团学校规章制度
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做好“五查”工作。
五查:检查内务整理、督查清洁卫生、查早操、查早起晚寝、清查每日班级人数。
二、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有计划的教育活动,指导学生逐步提高整体素质。
三、认真组织和建设好班级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积极处理好班内外发生的各种事件,尤其要解决、调解好学生间的矛盾纠纷。
四、做好班委会、团支部的组建和指导工作,努力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五、认真做好辅优补差、转化后进生工作。
六、努力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
七、努力协调科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持教育的一致性、连续性。
八、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本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品德评定及有关奖惩工作。
九、认真做好“控流保学”工作。
十、认真做好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力量的联系工作,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十一、加强纪律、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树立正确牢固的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安全、向上的学习和娱乐活动。预防学生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班主任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向学校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做好外出活动的一切安全教育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十
三、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挖苦、讽刺、打骂学生。十
四、保持良好、正常的师生关系,注重师德师风,不得与学生发生越轨行为。
十五、做好学生各项费用的清算和收缴工作。
十六、配合学校各处室完成好其它工作。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望各班主任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德育处
2014年2月18日
卫 生 制 度
一、讲究公共卫生,按时打扫教室、寝室和公共卫生区,注意经常保持学校环境整洁,要坚决做到六不准。即:
1、不准乱丢果皮、纸屑。
2、不准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
3、不准乱泼水,乱倒垃圾。
4、不准在墙壁和门窗上乱写、乱画和乱踩脚印。
5、不准乱扔破鞋、脏袜和脏衣服等物。
6、不准乱丢镘头、包子和饭菜。
二、讲究个人卫生,要勤洗澡、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晒被子、垫单。不使用他人碗筷、茶杯、牙刷和桶子。
三、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和不干净的食物,不暴饮暴食。
四、注意保护眼睛,不在光线强烈和暗淡的地方看书、写字。注意做到看书、写字脊椎不弯曲,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的距离,用眼时间不能过长。
五、各班要切实加强卫生管理,要成立卫生监督岗,对教室、寝室、公共卫生区卫生要加强监督。随时保持好本班卫生清洁。尤为周休的卫生要妥善安排打扫保持清洁。
六、政教处要督导学生会卫生部严格卫生制度,要定期检查评比,每周一次,平时还要不定期的检查。学生会卫生部干部分工要明确,确实搞好检查、督导、评比工作。评比结果纳入班级评比并与班主任工资挂钩。
七、学生会卫生部要进一步强调,督查周休的卫生检查工作,加大奖罚力度,确保周休的卫生质量。
德育处
2014年2月18日
寝 室 制 度
一、在校就寝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和寝室长的管理和安排。
二、学生必须按时就寝,起床。上课自习和假日,寝室要关门落锁,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进入寝室,需要进入寝室必须得到寝室长同意,寝室钥匙由寝室长保管,按时开关寝室门。
三、就寝铃响后,学生要各就各位,安静入睡,熄灯后不准做与入睡无关的事或说话吵闹。
四、要保持室内清洁,一天三小扫,一周一大扫,打扫任务由寝室长统一安排。寝室内务任务按统一要求各自办理,生活用具摆放一致,被褥折放要点线分明,轮廓清楚。严禁从楼上向下泼脏水,扔脏物;严禁在寝室内洗头、洗衣。
五、星期六早自习时寝室长要填好“双休日”留校学生名单,送生活辅导员处备查。寝室长按时查铺,并将查铺情况向生活辅导员汇报。
六、学生直系亲属来校探亲,需要留校住宿者,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报德育处备案,办好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入寝室就寝。留宿亲属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非直系亲属一律不得留宿。
七、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寝室内不得生火,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如发现火灾隐患,学生有责任立即向德育处和学校报告,并及时处理。
八、不准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
九、加强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工作。晚上学生上厕所回寝室后必须随手关门,如发现被盗和意外事故必须立即向班主任和德育处报告,并及时处理。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学校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十、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男女生不得利用通讯工具相互在寝室内扯谈。
十一、学校领导、班主任、生活辅导员要按时检查,指导学生做好寝室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十二、寝室内不准乱挂衣服。
德育处
2014年2月18日
学生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校风校纪建设,确保全体学生安全,强化管理,防范于未然,特制定本规定,望全校学生严格遵照执行。
1、所有走读生都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德育处审核、校长办审批方可走读,并在上学与放学路上及非上课时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校方概不负责。
2、未正式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翻爬围墙或哄骗、强行门卫外出的学生,一切事故校方概不负责。
3、严禁在教室、寝室内乱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设备,一旦造成触电事故,校方概不负责,并由肇事者赔偿其损失。
4、防火防盗,人人有责。在校园内,特别是在教室、寝室内生火、吸烟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造成个人伤亡,校方概不负责。
5、学生一律不许攀爬窗台、楼梯间扶手、栏墙 (特别是站在栏墙上晾晒衣服)及上楼房楼顶。一旦造成安全事故校方概不负责。
6、学生一律不许私藏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持凶器行凶,若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7、学生一律不准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入校,若因此造成后果者,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8、双休日在外不遵纪守法,触犯刑法或造成伤亡事故者,校方概不负责。
9、与他人发生矛盾时,坚决不骂人、更不能动手打人,一定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或德育处、学校进行处理。
10、严禁学生吸烟、酗酒、赌博、旷课、逃学、进三室两厅两吧。
11、严禁学生与社会不法分子结伙闹事。
12、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13、外出注意交通安全,禁止学生违章横道、强行拦车。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
14、严禁学生进入基建工地。
15、禁止学生由高处向低处坠跳。
16、禁止学生进入学校厨房,特别是锅炉重地。
注:凡违反以上条例者,按有关规章进行处分处罚。
德育处
2014年2月18日
学生严重违纪处分条例
为了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强化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造就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学生严重违纪处分条例。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予以开除学籍:
1、聚众打架,持械打架,造成严重后果者。
2、敲诈勒索,不论金额大小。
3、偷窃他人财物,手段卑鄙,数额较大者。
4、私自外出下河游泳者。
5、私藏管制刀具,带管制刀具入校者。
6、攀爬围墙达三次以上者。
7、无故旷课累计达60节以上者。
8、故意损坏学校公物,情节严重者。
9、殴打教职工和执行公务的学生干部造成恶劣影响者。
10、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二、拉帮结派、讲哥们义气,与社会不法分子来往勾结肇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开除学籍。
三、打牌赌博者,没收赌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记大过处分,第三次开除学籍。
四、吸烟、酗酒、翻围墙者,第一次警告处分,并罚款20元。第二次记过处分,并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开除学籍、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
五、谈情说爱、道德败坏者,由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进行教育,必要的通知家长配合教育,情节特别严重者劝其退学。
六、对学校教职工和执行公务的学生干部顶撞、侮辱、刁难、威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屡教不改者,开除学籍。
七、扰乱公共秩序,损坏公共财物(花草树木)者,视情节轻重和金额大小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乃至开除学籍处分。
八、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凡因违反以上规定受到处分的学生政教处一律全校通报批评,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学生班主任要通知家长配合教育,学生在毕业时没有撤销处分的,毕业时不负责推荐工作。予以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的学生毕业时未撤销处分者,学校不予发放毕业证书,更不负责推荐工作。开除劝退的学生由学校遣送或家长来校领人,并随即取消学籍。
德育处
2014年2月18日
请 销 假 制 度
1、学生请假必须持学校正式的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政教处备查,一份作门卫放行依据),写明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请假去向,经学生家长电话同意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并注明人数,再到政教处审核签章同意生效,门卫方可放行。
2、学生请假理由必须充分、真实,班主任根据情况不能批假时要向学生说明情况,学生必须听从老师安排,绝对不许与老师争吵。
3、假期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到班主任处办理销假手续,如不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其延误的时间作旷课处理。
4、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者,先必须电告班主任,返校后持有关证明到班主任处说明情况,再到政教处办理补假手续。
5、政教处严格按照学校精神严格控制请假人次,每超过请假一人次扣班级分5分。并将请假次数纳入班级评比,同时与班主任工资挂钩。
6、双休请假外出,必须在晚9:30前返校。
7、学生不假外出,不假外宿,无故超假,因正当原因超假不办理补假手续者,均按无故旷课处理,学生一期因累计旷课达60节时,开除学籍。
8、学校正常放假(暑假、寒假、月假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未经校方允许留校的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9、未尽事宜,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10、办理请假手续的时间:早上7:00到8:00;下午14:30到15:30。其他时间,除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
德育处2014年2月18日
第4篇:恒大集团规章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规范各类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须严格按照本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点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打卡一次,因当天请小时假者须在返回时打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楼层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半个工作日的固定工资和三个工作日的浮动奖金。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上一级领导审批后报备,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如班车晚点,须在班车到达后立即到人力资源中心(签到时需备注乘车地点),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二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外出、出差规定
第十三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
1、事假:
员工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假申请单,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2、病假:
①员工申请病假,须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或三甲医院的休假诊断证明;员工重疾或手术出院后仍需休养的,须再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养证明。
②医疗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③如因病不能及时上班,需在上班时间前电话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并于上班后及时提交上述证明;如无法提交相应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已到期而须办理续假的,获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假:
①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员工入职后领取结婚证书可享有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书半年内(以发证日期为准)一次性休完。员工凭结婚证书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假。
②适龄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初婚、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含公休假日)假期。具体规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4、丧假
①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丧假1天。
②需在一个月内提交医院、派出所或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
5、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
①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员工,凭《准生证》、《出生证》向所属部门及人力资源中心申请产假或陪产假,凭医院诊断证明可申请计划生育假,具体假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
②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③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
6、工伤假
①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及时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在 24小时内报人力资源中心和所在部门。
②工伤经认定后,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办理工伤假手续。
7、年休假
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8、其他福利假
①公司已转正员工原则上每年可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其中包含两天带薪假。
②集团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核心管理干部可按规定享受入住全国恒大酒店待遇,期间可享受每年两天带薪假。
第十四条 请假、外出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员工请假
一般员工及各级领导的请假由上一级领导审批。
2、员工出差、外出
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的国内出差、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分部副职及以下员工的国内出差、外出由分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国内出差、外出由上一级领导审批。
所有员工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的出差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3、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领导
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领导班子的请假、出差、外出由公司负责人审批,其中地区公司负责人的请假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下属公司负责人的请假由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领导班子的考勤每月呈集团董事局主席阅。
4、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领导确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同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并立即到行政人事部报备,行政人事部须于报备后一小时内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外出报备手续者,须于当天8:00前经本单位负责人电话同意,并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须在8:40前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否则视为未打卡,按未上班处理。
第十五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报请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销假的,应及时提交销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
5、员工每次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如未完成相关手续,请假则视为无效;在员工假期结束后返回上班时,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十六条 外出、出差手续的办理
1、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报外出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2、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报出差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七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带薪假期。 ①元旦一天
②春节三天
③国际劳动节一天
④国庆节三天篇2: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流程管理
第一章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流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工作早在开发报建时即已展开,在企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土证》后工程口即可介入。
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图1-1施工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第二节 一.围蔽工程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节点工作内容详述 1.围蔽前应进行的准备工作:(1)
开发中心办理齐全的收地手续后(取得国土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工程
部进行收地围蔽工作。围蔽工程可按零星工程的委托办法委托施工单位施工。对征收地块的围蔽应做到围蔽范围准确,围蔽速度快捷,避免或减少与当地群众的纠纷。
(2)
明确征地红线。工程部根据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按征地红线图放出
征地红线,做好标记。若征地红线图中给出的坐标点与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出入较大,应联系开发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3)
测算围蔽工程量、办理围蔽工程委托、做好围蔽工程的实施方案、做好围蔽工
程的材料准备、做好围蔽工程的人员准备、做好机械设备的进场准备。2.围蔽工程注意事项(1)(2)(3)理措施。
(4)
围蔽完成后,应安排保安部门巡视,防止围蔽遭受恶意破坏。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按已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工程部应与企发部(开发部)、保安部等部门协同做好解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
二.申报临水临电
申报临水临电时,应会同总工室确定临水临电的容量,同时了解申报流程及办理周期。临电系统尽可能有足够的富余容量,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应考虑首期交楼可能采用临时供电的需要,根据广州的经验,很多楼盘交楼后较长一段时间小业主的生活用电仍使用临电系统供电。
三.现场查勘,进一步清理场地
收地后,工程部应对场地内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正常情况下,已收地块内的拆迁、坟地迁移、青苗补偿、高压线的迁移等都应在企发部的协调督促下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然而往往因各种原因的影响,收地后仍有部分迁移工作尚未完成,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因此,工程部进场后,也应积极协助企发部(开发部)协调当地相关部门解决,进一步清理场地。
企发部应向工程部通报原有地下管网的概况,工程部应探明地块内电信、煤气、给排水管,特别是军用光缆的分布、走向情况,如影响工程施工,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所收地块内的林木砍伐,须协调开发部取得砍伐证后,根据总工室下发的砍伐图组织砍伐,并根据实际地形与总规进行比较,砍伐如果对周边环境破坏大,应及时反馈并进行调整后,再实施砍伐。
四.工程部组织详勘
1.取得总规批复后,工程部可组织勘察单位进场,对阻碍详勘钻孔的障碍物,工程部 应提前组织清理。2.勘察单位根据总工室提供的详勘方案、总规图上的坐标点定出孔位,工程部应复核。
3.根据公司工期要求,督促勘察单位组织足够的钻机进场。一般一台钻机一个工作日
可钻一个孔(30米计)。4.所有钻孔工程量必须有两名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及时存档。5.现场钻孔取样完成后,应督促勘察单位在详勘开钻后15天内出柱状图并按合同要求
提供勘察报告。
五.小区分区开发综合策划
小区分区开发综合策划,是小区开发、建设、销售的总纲,须由各外地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由分管开发、招标、设计、工程、销售、资金、合同管理、物业管理的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小区分区开发综合策划会,策划会讨论和确定的内容包括:分区开发目标、融资目标、销售目标、工程建设目标,并根据这些目标制定招标计划、图纸需求计划、工程开工及竣工计划、物业移交计划。
六.综合策划方案编制
综合策划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给水系统:给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及用水计量等。2.施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排水量等。3.施工用电系统:施工用电线路走向规划、用电总容量、用电计量等。4.施工道路系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永久规划路的关系等。5.施工场地划分、围蔽及临时设施的规划: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满足销售需要等。6.施工场地的土方平衡: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及标高协调、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等。
(适当考虑分期开发之间的土方平衡)7.小区的公用工程(供电、备用电源、电信、消防、供水、供暖、污水处理等)的建 设是否能满足首期交楼的使用要求。8.制定各期开发楼盘的分批销售计划。9.制定各期开发楼盘的分批移交物业管理计划。10.制定图纸需求计划。11.制定合同需求计划, 制定主体总包、详勘、土方施工、基础检测等前期合同提交计划。其中除第8项和9项方案的内容外,其他的是属于工程建设范畴,具体由工程部负责编制。
七.综合策划方案会审
时间:新开发项目在详规批复后的一周内 组织者:工程部 负责人:外地公司总经理 参加人员:建筑设计院(总工室)、工程部、招投标中心、开发中心、合同管理部、营销中心、物业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内容:对各部门编制的综合策划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后明确落实时间。
八.±0.000以下图纸会审
基础开工5天前,工程部必须组织召开由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主持的,由总工室、预决算部、开发部、工程部、质量监督部、当地设计院、施工单位参加的±0.000以下图纸会审。工程部在图纸会审7天前通知参加会审的单位和工程管理中心,并收集和汇总各部门图纸审查意见,在图纸会审24小时前将意见提交设计院。
九.“三通一平”的实施 1.“三通”
开发部应及时办理临水、临电的报批及施工手续,临时道路出入口报批手续(包括市政道路绿化迁移报批手续)、办理余泥排放证等。工程部应马上组织场地平整、临时道路的施工。2.“一平”(1)场地平整的主要步骤:
a.场地标高根据审定后的综合策划方案确定。b.场地及边坡土方量计算 场地土方量计算的方法有两种:方格网法和断面法。场地比较平坦时,一般采用方格网法;场地地形较为复杂或挖填深度较大、断面不规则时,一般采用断面法。c.土方调配
对挖土的利用、堆弃和填土的取得三者之间关系进行综合处理,确定挖—填方区的调配方向和数量,使土方工程的施工费用最小、工期短,施工方便。土方调配步骤包括:划分调配区、计算土方调配区之间的平均运距(或单位土方运价或单位土方施工费用)、确定土方的最优调配方案、绘制土方调配图表。(2)
场地平整需注意的问题:
a.注意勘察地下已有给排水管道、电线电缆的情况。b.场地的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避免在短期内既有土方外运又要土方外购。c.根据总规进行放线,如存在开挖过大影响了周边环境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反馈并进行总规调整。篇3:恒大地产集团设计管理制度-恒大地产集团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园林集团及地区公司的设计工作。
第二条 集团设计院负责确定地区项目的规划、单体平面方案、外立面方案、外立面材料方案、装修方案;负责完成单体扩初设计条件和样板房、豪装交楼装修施工图;负责审核地区公司单体扩初设计、超豪华交楼标准的小型中央空调配臵方案、小区智能化配臵方案。
第三条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审核审批地区项目涉及重大成本的设计方案。第四条 园林集团负责完成地区项目的园林方案和园林施工图。第五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负责地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第二章 方案设计管理
第六条 地区公司必须将新地块的《新地块开展规划设计的申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集团设计院方开展规划设计。
第七条 地区公司的《新地块开展规划设计的申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当天,须向集团设计院提供规划设计要点等必需的规划设计条件,纳入地区公司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
第八条 地区公司《新地块开展规划设计的申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3天内,地区公司、营销中心、集团设计院分别派人到现场踏勘调研,并完成项目定位报告,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将项目定位报告交集团设计院。
每延迟1天,扣罚各单位负责人1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
第九条 规划方案
1、地区项目的规划方案由集团设计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2、地区公司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后,集团设计院方可开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按新项目开盘前工作计划7天内完成并下发地区公司。纳入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
3、地区公司如要求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规划方案进行方案性的较大调整,必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实施。
规划方案产生较大调整的原因如属于集团设计院设计失误的,每项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如属于地区公司规划条件提供错误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董事长5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
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并实施的,每次给予总工室主任、董事长降三级工资的处罚。开发建设监察中心考核。
第十条 地区项目的单体平面方案、外立面方案、外立面材料方案、装修方案由集团设计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地区项目的首期园林概念方案由园林集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首期以外区域园林概念方案由园林集团确定,报园林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地区公司如要求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单体外立面方案、装修方案或园林集团下发的首期园林概念方案进行方案性的较大调整,必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并实施的,每次给予总工室主任、董事长降三级工资的处罚。集团设计院、园林集团分别考核。
第十三条 综合楼、运动中心及样板房软装方案由地区公司按集团设计院下发的集团标准方案实施。未按标准方案实施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2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
第十四条 地区公司必须报设计院审批的方案为超豪华户型交楼标准的小型中央空调配臵方案、小区智能化配臵方案。
以上方案审批时间5天,每延迟1天扣罚集团设计院片区副院长15元,项目部总经理15元,责任工程师2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对应报未报审的地区公司进行季度排名,对后三名地区公司,每季度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第十五条 各地区公司须报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的20项方案有: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基础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结构方案及用钢量控制指标、转换层结构方案、转换层平面方案、地下室结构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小区10kv及以上供配电方案、小区采暖方案、小区水池水泵房布臵方案、小区室外综合管网方案、小区排洪方案、公建空调方案、公建热水方案、公建供配电方案、桥梁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方案、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竖向设计方案审批时间4天,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审批时间2天,其他设计方案审批时间3天。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时间超过规定的,每延迟1天扣罚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总经理15元,扣罚专业负责人20元。开发建设监察中心考核。
对应报未报审的地区公司进行季度排名,对后三名地区公司,每季度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十六条 各地区公司总工室应按《设计方案审核审批流程规定》,将设计方案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未按规定报审的,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十七条 各地区公司总工室应按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方案执行,未按审批方案执行,造成成本浪费,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情节严重的,降三级以上工资处理。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十八条 经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的方案如因现场情况变化、规划调整等原因而作出修改、变更,需重新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如未报审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十九条 小区竖向设计方案
1、地区公司的《新地块开展规划设计的申请报告》报经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第二天,须向集团设计院提供必需的竖向条件,纳入地区公司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 如竖向条件提供有误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2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
2、地区公司提供必需的竖向条件后,集团设计院方可开始设计,5天内完成竖向设计条件并下发地区公司,管理中心考核。
3、小区竖向设计方案由地区公司负责完成,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审批前须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集团设计院、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外委设计院、工程部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现场讨论会,对方案有重大异议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确定,方案7天内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4、地区公司总工室在小区竖向施工图下发前需对土石方量进行测算,并将施工图和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5、未备案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二十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在小区采暖方案上报后7天内,组织安排社会专家、热力公司、外委设计院、地区公司开发部、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到当地参加专家论证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小区采暖方案如地区公司未组织讨论会,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二十一条 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应纳入设计合同,须在设计合同签订前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施工图下发前,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对钢筋含量进行测算,若已达到控制指标则可下发,测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如未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500元,主管领导1000元。若未达到控制指标,须进行原因分析和设计优化,优化后仍未达到控制指标,应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否则按公司失职问责制度对地区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第二十二条 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基坑支护专项工程须按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技术标设计方案的评审。凡由集团招投标中心招标的,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组织评审。凡由地区公司招标的,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评审。
第三章 地质勘察技术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用地面积200亩以上小区或复杂场地应分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阶段进行勘察,单体建筑或200亩以下的小区可直接进 行详细勘察。特殊复杂地质条件的项目还应根据需要进行施工勘察(超前钻探)。第二十四条 设计提出需要进行场地物探、地质灾害评估或小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区公司总工室须组织社会专家、外委设计院及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进行论证,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确定是否实施。
第二十五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完成地勘探布孔图及技术要求,并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第四章 扩初设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地区项目的单体扩初设计条件由集团设计院负责完成。纳入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
第二十七条 地区公司如需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要求提出调整,须由董事长同意后报集团设计院变更审查小组审核,属集团设计院设计失误的,应修正错误后,报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属优化调整的,按原审批权限审批。
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要求调整时,未报审的,每项扣罚总工室项目负责人500元,总工室主任1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
变更的设计要求如属集团设计院设计失误的,每项扣罚相关责任人100元。集团设计院考核。
第二十八条 单体扩初设计
1、地区公司总工室应于单体施工图设计前组织当地设计院进行单体扩初设计,初步审核通过后,报集团设计院审批,审批时间为5天,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单体施工图设计,纳入地区公司月度计划考核。
地区公司不报审的,每项降总工室主任、分管领导一级工资的处罚。
经总工室审核后上报的单体扩初设计,各专业问题数量不得超过10处,每超一处,扣罚总工室主任15元,集团设计院考核。集团设计院审批时间超过5天的,每延迟1天,扣罚集团设计院片区副院长15元,项目部总经理15元,责任工程师20元。开发建设监察中心考核。
2、集团设计院可根据报审的单体扩初图设计质量情况,决定是篇4: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恒地司人字[2008]第07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理顺培训管理关系, 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打造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系统的培训主要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部门业务培训、专题培训等。第三条 人力资源中心为集团系统培训归口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集团系统各类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入职培训、集团专题培训及工程硕士班统筹安排等;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地区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作为集团系统培训业务的具体协作部门,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统一培训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业务培训及专题培训等。
第二章 培训需求与计划
第四条 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培训需求调研及培训效果总结反馈工作,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1、集团总部各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将《部门详细培训计划》(见附件一)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年度培训计划最终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中心于每年12月31日前下发;
2、各地区公司、各下属公司每年12月15日将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公司详细培训计划》(见附件二)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集团各单位每年6月30日前结合本单位整体工作部署及本制度要求,可对本单位下半年培训计划予以调整,调整计划须报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提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第五条 集团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各类培训计划协调、准备、落实会议场地和培训设备等。
第六条 集团各组织培训责任部门在申报培训费用前,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财务中心据此列支费用。
第三章 员工入职培训
第七条 集团总部、建筑设计院、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的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入职培训对象为集团总部、建筑设计院、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前两个月的所有新入职员工;
2、入职培训原则上安排在偶数月的首个周末;
3、入职培训总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10小时(不包含培训考核及评估时间);
4、培训授课讲师原则上为集团总部中层及以上领导;
5、入职培训试卷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编订;
6、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总部(含直属人员)、建筑设计院入职培训试卷评阅工作;材料公司、各地区公司负责本单位入职培训试卷的评阅工作。
第八条 应届毕业生入职培训原则上安排在每年7月,为期2周。
第九条 入职培训的主要内容:
1、集团发展历程、概况、发展前景、企业文化、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员工礼仪、业务介绍等;
2、所在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岗位操作技能等。
第十条 新入职员工须参加入职培训,不得请假;未参加入职培训的,不得申请转正。入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安排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 新员工转正考试试题由员工所在部门编写;人力资源中心原则上每月1日统一组织新员工转正考试;转正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转正。第四章 部门业务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业务培训由集团总部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自行组织实施:
1、部门业务培训对象为集团系统本业务口员工;
2、部门业务培训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3、部门业务培训单次授课总课时不得少于2小时(不包含培训考核及评估时间);
4、集团总部各部门业务培训授课讲师原则上为部门业务骨干、部门中层及以上领导;
5、部门业务培训考核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实施。
第十三条 集团各地区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按要求参加集团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因故请假者原则上由培训组织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 集团总部各部门在业务培训结束后三天内须将培训课件及考试成绩等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五章 专题培训
第十五条 集团专题培训须报集团总裁审批,并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集团总部部门级专题培训经主管领导审批 同意后,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并在培训结束后三天内将培训课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各地区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专题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
第六章 培训记录归档
第十八条 集团总部(含直属人员)、建筑设计院员工参加的各类培训成绩由人力资源中心及时纳入员工个人档案;其他单位员工参加的各类培训成绩由各单位行政人事部及时纳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员工参加公司统一出资的培训,按相关规定须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第二十条 材料公司、酒店系统、物业系统及集团特殊岗位的跨部门轮岗及挂职培训须经集团董事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公司以及各下属公司培训管理制度须参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实施。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每半年对集团各单位培训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并由管理监察中心综合监察部监督执行,计划管理中心负责将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纳入计划考核范围之内。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篇5: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流程管理
第一章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流程管理
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工作早在开发报建时即已展开,在企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土证》后工程口即可介入。
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图1-1施工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第二节
一.围蔽工程
施工准备阶段主要节点工作内容详述 1.围蔽前应进行的准备工作:(1)开发中心办理齐全的收地手续后(取得国土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工程
部进行收地围蔽工作。围蔽工程可按零星工程的委托办法委托施工单位施工。对征收地块的围蔽应做到围蔽范围准确,围蔽速度快捷,避免或减少与当地群众的纠纷。
(2)
明确征地红线。工程部根据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按征地红线图放出
征地红线,做好标记。若征地红线图中给出的坐标点与国土局提供的红线控制坐标点出入较大,应联系开发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3)
测算围蔽工程量、办理围蔽工程委托、做好围蔽工程的实施方案、做好围蔽工
程的材料准备、做好围蔽工程的人员准备、做好机械设备的进场准备。2.围蔽工程注意事项(1)(2)(3)理措施。
(4)
围蔽完成后,应安排保安部门巡视,防止围蔽遭受恶意破坏。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按已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工程部应与企发部(开发部)、保安部等部门协同做好解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
二.申报临水临电
申报临水临电时,应会同总工室确定临水临电的容量,同时了解申报流程及办理周期。临电系统尽可能有足够的富余容量,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应考虑首期交楼可能采用临时供电的需要,根据广州的经验,很多楼盘交楼后较长一段时间小业主的生活用电仍使用临电系统供电。
三.现场查勘,进一步清理场地
收地后,工程部应对场地内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正常情况下,已收地块内的拆迁、坟地迁移、青苗补偿、高压线的迁移等都应在企发部的协调督促下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然而往往因各种原因的影响,收地后仍有部分迁移工作尚未完成,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因此,工程部进场后,也应积极协助企发部(开发部)协调当地相关部门解决,进一步清理场地。
企发部应向工程部通报原有地下管网的概况,工程部应探明地块内电信、煤气、给排水管,特别是军用光缆的分布、走向情况,如影响工程施工,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所收地块内的林木砍伐,须协调开发部取得砍伐证后,根据总工室下发的砍伐图组织砍伐,并根据实际地形与总规进行比较,砍伐如果对周边环境破坏大,应及时反馈并进行调整后,再实施砍伐。
四.工程部组织详勘
1.取得总规批复后,工程部可组织勘察单位进场,对阻碍详勘钻孔的障碍物,工程部 应提前组织清理。2.勘察单位根据总工室提供的详勘方案、总规图上的坐标点定出孔位,工程部应复核。
3.根据公司工期要求,督促勘察单位组织足够的钻机进场。一般一台钻机一个工作日
可钻一个孔(30米计)。4.所有钻孔工程量必须有两名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及时存档。5.现场钻孔取样完成后,应督促勘察单位在详勘开钻后15天内出柱状图并按合同要求
提供勘察报告。
五.小区分区开发综合策划
小区分区开发综合策划,是小区开发、建设、销售的总纲,须由各外地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由分管开发、招标、设计、工程、销售、资金、合同管理、物业管理的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小区分区开发综合策划会,策划会讨论和确定的内容包括:分区开发目标、融资目标、销售目标、工程建设目标,并根据这些目标制定招标计划、图纸需求计划、工程开工及竣工计划、物业移交计划。
六.综合策划方案编制
综合策划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给水系统:给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及用水计量等。2.施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排水量等。3.施工用电系统:施工用电线路走向规划、用电总容量、用电计量等。4.施工道路系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永久规划路的关系等。5.施工场地划分、围蔽及临时设施的规划: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满足销售需要等。6.施工场地的土方平衡: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及标高协调、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等。
(适当考虑分期开发之间的土方平衡)7.小区的公用工程(供电、备用电源、电信、消防、供水、供暖、污水处理等)的建 设是否能满足首期交楼的使用要求。8.制定各期开发楼盘的分批销售计划。9.制定各期开发楼盘的分批移交物业管理计划。10.制定图纸需求计划。11.制定合同需求计划, 制定主体总包、详勘、土方施工、基础检测等前期合同提交计划。其中除第8项和9项方案的内容外,其他的是属于工程建设范畴,具体由工程部负责编制。
七.综合策划方案会审
时间:新开发项目在详规批复后的一周内 组织者:工程部 负责人:外地公司总经理
参加人员:建筑设计院(总工室)、工程部、招投标中心、开发中心、合同管理部、营销中心、物业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内容:对各部门编制的综合策划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后明确落实时间。
八.±0.000以下图纸会审
基础开工5天前,工程部必须组织召开由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主持的,由总工室、预决算部、开发部、工程部、质量监督部、当地设计院、施工单位参加的±0.000以下图纸会审。工程部在图纸会审7天前通知参加会审的单位和工程管理中心,并收集和汇总各部门图纸审查意见,在图纸会审24小时前将意见提交设计院。
九.“三通一平”的实施 1.“三通”
开发部应及时办理临水、临电的报批及施工手续,临时道路出入口报批手续(包括市政道路绿化迁移报批手续)、办理余泥排放证等。工程部应马上组织场地平整、临时道路的施工。2.“一平”(1)场地平整的主要步骤:
a.场地标高根据审定后的综合策划方案确定。b.场地及边坡土方量计算
场地土方量计算的方法有两种:方格网法和断面法。场地比较平坦时,一般采用方格网法;场地地形较为复杂或挖填深度较大、断面不规则时,一般采用断面法。c.土方调配
对挖土的利用、堆弃和填土的取得三者之间关系进行综合处理,确定挖—填方区的调配方向和数量,使土方工程的施工费用最小、工期短,施工方便。土方调配步骤包括:划分调配区、计算土方调配区之间的平均运距(或单位土方运价或单位土方施工费用)、确定土方的最优调配方案、绘制土方调配图表。
(2)
场地平整需注意的问题:
a.注意勘察地下已有给排水管道、电线电缆的情况。b.场地的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避免在短期内既有土方外运又要土方外购。c.根据总规进行放线,如存在开挖过大影响了周边环境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反馈并进行总规调整。
第5篇:万科集团规章制度
万科集团规章制度
【篇1:万科管理制度(目录)】
万科管理制度及标准汇编(一)
目 录
万科管理制度及标准汇编(二)
目 录
万科管理制度及标准汇编(三)
【篇2: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mhkg-rl-zd-004)1.目的为了适应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集团”)发展的需要,激发员工活力,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万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全体员工。
2.2.集团下属的项目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2.3.其它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办法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
施。
3.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是薪酬管理的决策组织,由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经理和财经部经理组成,总裁任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必要时可以增加有关部门经理参加。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是总裁领导下的非常设机构,其在薪酬管理上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4.1.1.负责《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和集团所属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审核; 4.1.2.负责年度薪酬预算的审核;
4.1.3.负责薪酬整体调整方案的审核。 4.2.集团总裁
4.2.1.负责集团各部门薪酬福利明细的审批; 4.2.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批。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万科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4.3.2.负责集团各部门员工薪酬福利的具体发放; 4.3.3.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
4.3.4.负责能力素质测评与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工作; 4.3.5.负责各部门薪酬福利明细的复核、备案; 4.3.6.受理员工就薪酬问题有关的申诉。4.4.财经部
4.4.1.财务部是公司薪酬的发放机构,负责审批后薪酬的按时准确发放。
5.程序和内容
5.1.薪酬支付的要素
5.1.1.万科集团薪酬支付的要素是:岗位价值、员工的任职资格和员工的绩效。
5.1.2.万科集团结合本地区同行业的市场薪酬状况,建立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能力素质与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体系,并在薪酬体系中明确各个要素的作用。
5.2.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5.2.1.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5.2.2.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结合同行业和本地区薪酬水平情
况,使集团的薪酬水平与外部市场接轨,薪酬福利强调“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性”是指集团的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总体水平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是指在公平性的基础上,不搞平均主义,强调效率,效益至上。
5.2.3.激励性原则:打破薪酬的刚性,增强薪酬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和能力 素质测评,将公司、部门的整体业绩、员工个人业绩、员工的能力素质与员工的薪酬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此外,设立无极变速薪酬体系,激励员工为取得工作业绩和提高能力素质而努力。
5.2.4.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估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对各个岗位的价值进行评估,并通过对各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能力素质评价来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5.2.5.经济性原则: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激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在保证公司效益增长大于人力成本增长的同时,保持公司效益和员工收入双重增长。
5.2.6.情理性原则:薪酬在主要考虑工作责任、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因素,努力做到符合人性化要求。5.3.薪酬元素
5.3.1.万科集团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5.3.1.1.基本薪酬:包括司龄工资和岗位工资;
5.3.1.2.绩效薪酬:包括半年绩效奖金、年终绩效资金和总裁奖; 5.3.1.3.福利津贴:包括法定福利、其它福利、津贴与补助等 5.3.2.岗位工资基数
5.3.2.1.为了体现岗位价值而设定的薪酬项目,主要取决于岗位责任、岗位性
质、岗位知识技能要求、岗位工作环境以及对个人的能力的要求,体现员工所在岗位的价值与个人能力要求,岗位价值由岗位评估得出。根据岗位所在的职等与薪档确定。
5.3.2.2.岗位工资基数中分解出一定比例作为基础工资,基础工资作为员工非
在岗时的工资发放标准,基础工资占岗位工资基数的比例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逐年进行调整。5.3.3.岗位工资
5.3.3.1.岗位工资由员工的岗位工资基数与其个人胜任情况共同决定。 5.3.3.2.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员工岗位综合胜任度。5.3.4.半年绩效奖金基数 是员工在半年期绩效奖金分配的基数,由岗位价值来决定,是岗位价值在绩效工资方面的一种体现。5.3.5.半年绩效奖金
是半年绩效奖金基数与半年绩效考核综合系数的乘积,半年绩效考核综合系数由半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5.3.6.年终绩效奖金基数
年终进行奖金分配的基数,由岗位价值来决定,是岗位价值在绩效工资方面的一种体现。5.3.7.年终绩效奖金
年终绩效奖金基数与年终绩效考核综合系数的乘积,年终绩效考核综合系数由个人绩效、单位绩效的结果来共同决定。5.3.8.总裁奖
5.3.8.1.对通过努力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或部门,通过总裁办公会或总
裁认可而给予的一种奖励。
5.3.8.2.总裁奖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部门,由总裁或总裁办公会提名并讨论
评比确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详见总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5.3.9.司龄工资
司龄工资是依据员工为本公司累积贡献年限来核定的薪酬单元,根据岗位的变化而变化(通过占月度岗位工资的比例来计算),用以调整新老员工分配水平,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公司工作,加强员工的稳定性和向心力。
表2-1 司龄工资对照表 5.3.10.法定福利:
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3.11.其它福利:
包括法定假日、带薪年假和其他有薪休假等。
5.3.11.1.按照《国家节假日放假办法》和《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
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0天,具体为:元旦(1月1日)1天、春节(正月初一)3天、三八妇女节(3月8日)女职工半天、劳动节(5月1日)1天、国庆节(10月1日)3天,清明、端午、中秋各1天。5.3.11.2.其他有薪休假:主要包括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公假等有薪假:
婚假3天,晚婚的共10天(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直系亲属丧假3天,非直系亲属1天;产假和哺乳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3.11.3.带薪年假:依据万科集团带薪年假相关管理办法执行。5.3.12.补助和津贴:
是指公司给予员工因其职务或岗位需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补贴。包括午餐补助、内部住房基金、通讯津贴、发展培训费、休假补贴等。
5.3.12.1.午餐补助:由集团提供免费午餐,可在指定地点按标准用餐;
5.3.12.2.内部住房基金:依据《万科集团内部住房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5.3.12.3.通讯津贴:依据《万科集团通讯设备安装、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
执行;
5.3.12.4.发展培训费:参照集团相关的培训费规定执行。
5.3.12.5.休假补贴:依据万科集团带薪年假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5.4.薪酬体系设计
5.4.1.薪酬体系的职系设计
万科集团的“职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组成,是职责繁简难易、轻重大小、所需资格条件不同,但工作性质相似的所有岗位的集合。
集团共设计五大职系:管理职系、管理支持职系、业务运营职系、营销职系、研发设计职系。
5.4.2.薪酬体系中职等的划分与各岗位的职等
岗位所在的职等由岗位评价的结果来决定。从集团整体的角度考虑,通过对责任因素、知识技能因素、岗位性质因素和工作环境因素等四个维度二十八个子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得到集团七十个岗位的岗位价值得分,根据分值的大小,划分为九个职等,作为各个岗位确定岗位基薪的主要依据。
根据岗位价值的大小,把结果相近的岗位划分在同一个岗位范围中,这样的范围就是职等。万科集团的职等共划分为九个:a、b、c、d、e、f、g、h、i职等,每个岗位都被归到相应的职等中。各岗位的职等见《岗位——职等对应表》。
九个职等划分的依据为: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的结果从高到低进行划分;根据管理者的层级进行个别调整,尽量使相同层级的岗位处于同一职等中。
【篇3: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 录
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1、垂直化管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前期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3、设计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4、商务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5、工程管理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6、销售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7、办公室部组织结构与责权
二、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位说明书 1.高层管理类
(1)总经理职位说明书
(2)副总经理(分管经营)职位说明书
(3)副总经理(分管营销)职位说明书
(4)总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2.项目前期部
(1)项目前期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投资发展主管职位说明书
(3)项目开发主管职位说明书
(4)项目规划主管职位说明书 3.设计管理部
(1)设计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结构设计师职位说明书
(3)图纸审核员职位说明书
(4)资料管理员职位说明书 4.商务部
(1)商务部经理职位说明书(2)造价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合同主管职位说明书 5.工程管理部
(1)工程管理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2)土建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3)水电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4)市政工程师职位说明书 6.销售部
销售部经理职位说明书 7.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职位说明书
(2)人力资源主管职位说明书
(3)行政主管职位说明书
(4)档案主管职位说明书
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与开发管理 1、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2、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操作工具
(1)项目阶段投资回收分析表
(2)企业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书
(3)投资项目竞争分析调研表
(4)项目开发成本费用估算
3、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管理工作流程
(1)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流程
(2)年度经营计划编制流程 4.项目投资与开发管理方案设计
(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2)项目投资分析方案
(3)项目拆迁安置方案
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管理 1.设计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2)设计图纸自审制度 2.设计管理操作工具(1)工程项目设计任务单
(2)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3)设计任务修改审批表
(4)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
(5)设计输出文件审查表 3.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1)图纸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2)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流程
(1)工程设计合同书编制方案
(2)工程计任务书编制方案
五、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造价管理 1.造价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2)工程计量计价管理办法 2.造价管理操作工具
(1)工程预算作业进度表
(2)单项工程计量一览表
(3)分项工程计价内控表
(4)单项工程概、预算表 3.造价管理工作流程
(1)工程预算编制流程
(2)工程竣工结算流程 4.造价管理方案设计
(1)工程水电预结算办法
(2)竣工结算社会审价方案
(3)项目付款审核审批办法
六、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管理 1.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设计
(1)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
(2)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3)工程承包商管理制度
(4)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5)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6)临时水电使用规定
(7)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2.工程施工管理操作工具
(1)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表
(2)建设工程招标申请书
(3)建设招标报价清单表
(4)施工招标合同评审表
(5)施工招标合同会签表
(6)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7)工程施工方案审批表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
(9)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
(10)建设工程开工申请单
(11)技术交底三签记录表
(12)施工工程量签证单
(13)周工程量统计表
(14)工程管理日记表 3.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流程
(1)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流程
(2)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流程 4.工程施工管理方案设计
(1)施工组织总设计方案
(2)安全生产协议书模板
(3)给排水技术指导方案
(4)施工技术管理方案
(5)土方回填施工方案
(6)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七、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绩效管理 1 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制度设计
(1)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2 房地产企业绩效考核表
(1)总工程师绩效考核表
(2)前期部经理考核表-1(关于投资)
(3)前期部经理考核表-2(关于经营)
(4)项目经理绩效考核量表
(5)水暖工程师绩效考核表(6)工程项目预算员考核表 3 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流程
(1)目标设定工作流程
(2)绩效管理工作流程
4 房地产企业绩效管理方案设计
(1)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办法
(2)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八、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1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2)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3)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 财务管理操作工具
(1)营业利润测算表
(2)年度财务费用台账
(3)票据及存款日报表
(4)财务审计报告表
(5)审计查账记录表
(6)现金流量分析表(7)融资项目登记表
(8)项目融资申报表 3 财务管理工作流程
(1)资金管理工作流程
(2)财务审计管理流程 4 财务管理方案设计
(1)财务会计报告管理方案
(2)财务成本核算控制方案
九、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管理 1.行政人事管理制度设计
(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会议管理制度
(3)文书管理制度
(4)印章管理制度
(5)出差管理制度
(6)档案管理制度
(7)车辆管理制度 2.行政人事管理操作工具
(1)办公费用明细表
(2)办公用品请购单
(3)办公用品领用表
(4)办公设备登记表
(5)固定资产登记表
(6)图书借阅登记表
(7)印章使用申请单
(8)车辆使用申请表
(9)安全状况检查表
(10)会议申请表
3 行政人事管理工作流程
(1)行政经费控制流程
(2)企业会议管理流程 4 行政人事管理方案设计
(1)办公费用控制办法
(2)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6篇:中国 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中国XX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执行性,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或各部门、各市州分公司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的规范经营管理活动的文件。
第三条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以下简称外部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与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保持协调和衔接,科学设计规章制度的结构与内容;
(二)完整适时原则。单项规章制度内容应当涵盖所规范事项涉及的主要合规要点,所有规章制度应当实现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覆盖,并应根据外部规范的更新与经营管理活动的发展适时制定、修订与废止;
(三)简明易行原则。制度的表述应当用语规范,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四)公开权威原则。公司制度须按规定程序公布后方可实施。制度一旦实施,即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权威性,任何人员都不应违反。
第四条 规章制度按照效力从高到低划分为以下层级:
(一)基础制度,包括公司章程以及其他依照外部规范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董事会或出资人审议通过的公司基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发布的规范经营管理活动的制度;(三)规范性文件,是指以公司名义发布的具体规范经营管理活动中某类事项或流程的通知、意见等文件;
(四)部门(分支机构)制度,是指各部门(分支机构)自行制定发布并仅适用于其内部的、用以规范该部门(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或业务流程等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下一层级的规章制度不得与上一层级规章制度相抵触。第五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规章制度管理的规范与流程等;
(二)组织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止进行研究,提出建议;(三)对规章制度草案及其修订案进行合规审查;(四)对规章制度进行备案管理,整理汇编。
第六条 已通过审批、审议的公司基础制度、管理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工作依照《**公司公文办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规章制度的起草、执行或监督执行,并应根据外部规范的更新及业务管理活动发展的需要,及时整理、修订或废止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起草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基础制度、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制度的起草工作。重大的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根据相关部门的请示或法律事务部的建议,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起草。
第九条 起草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规章制度由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应各自指定专门人员组成起草小组具体负责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由主办部门指定的人员担任。
第十条 起草单位应当收集研究现行有效的相关外部规范和公司既有制度,确保起草的规章制度不与外部规范相抵触,不违反公司更高层级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起草单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充分协商;规章制度内容与分支机构关系密切的,起草单位应当听取分支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在起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或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新起草的规章制度拟取代现行规章制度的,应当在草案中写明拟废止规章制度的名称、文号;新起草的规章制度对现行规章制度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的,应当在草案中写明所修改的规章制度名称、文号、条款或者内容。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草案应当逻辑清晰,内容一般包括制定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实体规定、程序规定、施行日期和解释权归属等部分。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草案应当符合以下形式要求:
(一)名称中包含发布单位的称谓、制度的规范对象等要素;
(二)结构清晰,尽量以条文方式表述,如内容较多,条文间可区分章、节等,条文下可区分款、项、目;
(三)用语准确、简练,规范使用编号、简称、数字与标点符号等,对于具有特定含义的用语,应有明确的定义或者说明。
第三章 审批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草案应按层级履行以下审批或审议程序后方能发布生效:
(一)基础制度,在通过合规审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相应程序报公司董事会或出资人审议通过;
(二)管理制度,在通过合规审查后,由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三)规范性文件,在通过合规审查后,由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四)部门(分支机构)制度,由该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报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单位负责报送审批;共同起草的,由主办部门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 规章制度草案报批时,起草单位应当说明以下事项:(一)起草单位、起草人员、报送日期;(二)规章制度名称、层级;
(三)对制定该规章制度必要性、目的、背景以及规章制度核心内容等情况的摘要说明;(四)规章制度起草所依据的外部规范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名称。第十九条 起草单位应当将规章制度草案作为报批附件,必要时将相关外部规范或公司规章制度、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作为报批附件,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共同起草的各单位负责人会签意见。
第二十条 起草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对于除本部门(分支机构)制度之外的其他规章制度草案,按草案内容涉及的其他部门职责,将草案送相关部门会签意见。
会签部门应当对是否同意规章制度草案出具结论性意见。认为规章制度草案需要修改的,应当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修改意见不明确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完成会签后,由法律事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以下合规审查:
(一)规章制度草案内容是否符合相关外部规范或更高层级的公司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草案的体例编排是否合理,条文表述是否准确;(三)起草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征求和考虑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四)是否含有不宜由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及法律事务部审查后,起草单位应按照各部门意见及法律事务部合规审查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补充、修改。
起草单位认为无法执行法律事务部或其他部门修改意见的,应说明理由。第二十三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相关会签部门及法律事务部审查通过的,或起草单位已经按照法律事务部及各会签部门修改意见对草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并经提出意见的相关部门确认的,或起草单位认为无法执行修改意见并已说明理由的,由公司办公室报送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领导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批后,应出具是否审批通过的结论性意见。
第二十五条 规章制度草案需报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的,起草单位应就草案制定的背景、主要依据及其目的、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向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汇报,并回答相关问题。
规章制度草案需报送出资人、董事会审议的,按相应的程序报送。
第四章 发布与备案
第二十六条 公司基础制度、管理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审批、审议通过或原则通过的,起草单位按照审批、审议意见修改,经公司领导审发后,由公司办公室依照《**公司公文办理暂行办法》(公开颁布,并留存两份纸质套红加盖印章原件备查,同时送交一份原件至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审批通过的各部门(分支机构)制度草案,由该部门(分支机构)自行发布。
部门(分支机构)应以部门(分支机构)内部发文或其他适当形式,向内部所有员工公开发布部门(分支机构)制度,并于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抄送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同时报送法律事务部备案。发布单位应留存纸质加盖印章的发文原件备查。
第二十八条 法律事务部认为报送备案的部门(分支机构)制度与外部规范、公司更高层级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应当要求报备单位进行修改。报备单位应当根据要求进行修改后重新发布与报备。
第五章 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规章制度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所依据的外部规范发生修正、废止或出现新的外部规范,有必要作相应修改的;
(二)因所规范的公司业务与管理活动的发展需要,有必要作相应修改的;(三)所涉及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或者其职责出现变化的;(四)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形。
第三十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对于其职责范围内的或由本部门(分支机构)起草的规章制度,及时组织修订。
第三十一条 公司基础制度的修订,应参照其起草、审批流程进行,并按照相应程序报送公司董事会、出资人审议。
第三十二条 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局部的修订,不涉及主体内容实质性变更的,由原起草部门参照制度起草、审批流程,草拟修订稿,报相关部门会签及法律事务部审查后,由分管领导作出是否审批通过的决定。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其修订需要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的,从其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或涉及主体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应当重新履行起草及审批程序。
第三十三条 部门(分支机构)制度的修订,参照其起草、审批流程进行。第三十四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稿经审批、审议通过后,应当发布修订案,并附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全文。
第三十五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一)规定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或不必继续执行;
(二)因有关外部规范已废止或修正,规章制度无法继续执行;(三)同一规范对象已由新的规章制度作出规定并已发布实施;(四)其他应予废止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规章制度需要废止的,由起草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其制定时的审批、审议程序作出决定。
第三十七条 废止现有规章制度,可以单独或集中进行公告,或在用以替代的新规章制度中明确注明。
第三十八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可以对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向原起草部门提出建议。原起草部门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废止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分支机构可以向规章制度的原起草部门及法律事务部提出规章制度的修订、废止建议。
第六章 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规章制度在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未规定生效日期的,自公开发布时生效。
第四十条 公司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整理、修订与废止工作承担领导责任,负责督促其分管部门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及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废止。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范围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作出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切实遵循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 公司员工如发现已生效的公司规章制度之间有冲突、遗漏或与管理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不符,有权向法律事务部或相关部门反映。
第四十四条 规章制度内容的具体含义在执行中需要解释的,由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机构负责进行;未规定的,由起草单位进行解释。
对规章制度的解释不得违背该规章制度规定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单位及法律事务部应对已发布的规章制度加强宣导,使公司员工能够及时掌握规章制度内容,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7篇:企业规章制度(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企业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企业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企业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企业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企业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企业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企业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企业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企业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企业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企业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企业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企业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企业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企业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企业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