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财务制度的通知 各位丹红经理:
根据公司上市的财务规范要求,特做如下规定:
1.对于半商务政策(13.8 元/支)发货的,现公司丹红最低供货价为 36.95元/支,而公司包票到 34.5 元/支。要求丹红代理商打款时包含高开部分的差价税,即 13.8+(36.95—34.5)×0.16=14.2。即最终打款金额为14.2 元/支 2.对于每月月末各大区为冲任务,有个别办事处只回款不发货,使公司不能实现真正销售。为发货和回款能合理的配比,要求各丹红经理在回款后 3个工作日内必须发货,否则丹红部将在第四个工作日统一将超期限的货物发出。
3.对于高价打款的,由于高价款的回收周期太长,为加快此部分应收账款的快速回收,减少公司财务风险,现规定半商务(13.8 元/支)底价现款发货,在发第三批货物时必须在前两批货物高价款至少回收一批的情况下给予发货,以此类推。否则,暂停发货。注:高价回款的结算,财务承诺:在回款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打款(在不欠费用发票的情况下),以满足代理商的资金需求。
请各位经理全力配合,严格执行以上财务规定,配合公司上市要求。
此通知 2 2 月 月 16 日起,用 半 个月时间过渡,即自 2011 年 年 3 3 月 月 1 1 日起 正式 执行。
丹红部 2011-2-16
《集团财务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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